“公司+家庭农场”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以文氏集团为例_温氏集团论文

“公司+家庭农场”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以文氏集团为例_温氏集团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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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2)10-0094-04

发展家庭农场,促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和国家农村工作之重点。目前,理论界对家庭农场的探讨主要集中在农业家庭经营的绩效、发展的必要性及具体策略。大量面板数据证实了农场规模和劳动生产率之间存在反向关系,[1]小农家庭农场比大农场富有效率。[2][3][4][5]然而,当前的理论研究大多忽略了农业龙头企业在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可能发挥的作用。除了制度因素及资源禀赋的制约,单个农户无力应对高昂的信息成本、技术风险以及市场风险,这就造成了专用性资产投资不足,从而阻碍了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导致近年来各级政府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却收效甚微。如果把家庭农场的发展与农业龙头企业相结合,“公司+家庭农场”的合作剩余将会提高,同时家庭农场在利益分配博弈中的地位也相应改善。本文在对“公司+家庭农场”模式特征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以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温氏集团)的实践说明这一点。

一、“公司+家庭农场”的特征及经济分析

由于经济效益显著,家庭农场已成为当今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的主体组织形式。我国家庭农场的雏形出现在1980年代末的农村家庭承包后,有的农户通过承包或转包方式取得较大面积的土地经营权,进行适度规模经营,称为“种粮大户”或“专业养殖户”,实际就是小型家庭农场。目前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主要在经济发达的东南省区和城市郊区,受制于生产力水平和稀缺的土地资源,规模相对较小。家庭农场经营促进了生产经营方式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化,推动了农业商品化进程,提高了农业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组织化程度,成为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较好模式。所谓“公司+家庭农场”,就是以农业龙头企业(公司)为核心,通过与家庭农场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机制,以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方式带动家庭农场发展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

(一)“公司+家庭农场”模式的特征分析

1.市场主导的经济结构。“公司+农户”模式中的传统农户是自给或半自给宗法小农经济结构,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家庭组织的统一体,成员靠血缘、亲情而非契约关系联结。该方式是特定资源禀赋下经济系统自我组织的结果,也与相对落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公司+家庭农场”机制中的家庭农场正是向现代小农经济结构过渡的尝试,虽然仍具有规模小、家庭经营、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等特征,但是已经建立在生产力发达和自由人联合体基础上。其一,生产经营规模增大,具有较高的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其二,为市场交易而生产,属于现代企业组织范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并以市场经济体制为环境条件;其三,交易的契约化管理,形成契约下的利益共同体。

2.现代要素介入的生产力水平。生产力是一切社会经济问题的最终解释变量,而生产力的变化促成了家庭农场的诞生。在“公司+农户”经营方式中,农户经营限制了现代机械设备、先进技术、经营管理方式等现代生产要素的引入。在土地、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禀赋相对价格发生变化,尤其是城市“用工荒”直接提高了农村劳动力价格时,就有“产业升级”进而由资本替代劳动的可能。“公司+家庭农场”以机械化替代了完全人工劳作,优质品种的推广促使农户形成优质产品意识,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促进了标准化生产和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建立,这些正是现代农业的必备手段。

3.分工协作的专业化生产方式。“公司+农户”方式下农户的养殖生产是小规模的“副业”,是传统家庭养殖技术运用的延伸和扩大化,生产经营决策依赖于经验积累和主观判断,专业化、商品化水平比较低,市场功能和现代经营环节由公司代劳。而在“公司+家庭农场”模式下,采取专业化生产方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资源优势为基础,进行专业化生产经营,并不断追求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及参与社会分工与协作。以养殖业为例,家庭农场将养殖作为家庭人员的主业,养殖技术专业化不仅取得了规模经济收益,同时市场交易契约机制也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推动了市场化和社会化。

4.机械化配置的规模经济。“公司+农户”模式下,作为经验型的农户受制于人口众多与土地、资本稀缺的限制,形成分散、狭小规模经济的状态,受制于生产力水平,规模扩大是渐次和逐步的。“公司+家庭农场”模式中,在公司的带动、支持下,农场具备了规模扩张的实力和冲动,有效承接新技术在农业领域的运用,尤其是机械化装备的应用,提高了农业的整体效益和规模经济条件。同时,农场的市场参与能力和谈判能力增加,主体地位增强,公司与农场的力量对比发生变化。但受制于自然条件、物质技术装备、专业化协作、资源禀赋等影响,家庭农场的规模不会很大,仍兼顾小农经济特点和现代农业因素。所以,在较长时间内,龙头公司的市场带领者角色不可能替代,相反,二者将逐渐形成较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二)“公司+家庭农场”的经济分析

“公司+家庭农场”是“公司+农户”模式的进一步发展和创新。“公司+农户”模式并没有解决小农的生产环节内部规模不经济问题。一方面,公司与农户两个本应地位对等的市场主体几乎是依附关系。企业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利用自己对整个产业链的控制和市场信息的掌握,将农民的收益控制在较低水平,导致农户部分经营权丧失,利益受到侵害;另一方面,松散的利益联结机制容易引致机会主义行为,契约的软约束使得“公司+农户”机制不稳定。而“公司+家庭农场”一定程度地克服了原有模式的固有缺陷,随着规模经济效益的显现,大大增强了农场主的市场参与能力,减少了交易中的效率损失,有助于资源的帕累托配置。

1.创新了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家庭农场并不悖于现代农业规模经营,而是融入了资金、技术、市场、现代经营理念等要素的现代农业基础组织形式。而以家庭农场对接农业龙头企业,在企业带动下实现规模效应,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向现代农业经营过渡的尝试。其一,“公司+家庭农场”促进了农业社会化。科技要素的投入打破了自给半自给经济状态,分工专业化基础上的生产经营促使人们依靠市场机制满足需求,在互助协作中形成相互依存的社会网络,促进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分流和更大规模的专业化及城市化进程。其二,加快了农业生产要素的集聚和科学配置,使土地、资金集中于专业人才手中,形成规模经济效应,有利于改造传统农业。其三,有利于农业企业化。家庭农场在农业生产中一定程度上应用了现代企业制度,克服农业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增强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和产品质量的可追溯,促进了农产品的品牌创造和维护,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

2.探索了新的利益分配机制。“公司+家庭农场”模式规模经济的存在既使合作剩余显著增加,也有利于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在“公司+农户”机制下,公司与农户在产业链中所处的环节不一样,企业负责幼苗生产、药物与饲料研发、技术服务等,处于产业链的高端,享有高附加值收益;而农户处于低附加值的养殖生产环节,分享收益较低。“公司+家庭农场”模式合作剩余分配将更趋合理。一方面,通过提高家庭农场经营的机械化程度和技术水平,增加了生产中的技术含量与增值收益,从而提高了家庭农场的绝对收入;另一方面,随着家庭农场合作意识增强与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以及规模增加、组织成本降低,具有共同利益的诉求者可以联合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助于提升家庭农场与公司的博弈能力,从而有利于其获得更多的合作剩余。同时,随着单个家庭农场的产量占比显著提高,退出威胁增大,增强了博弈能力,促进了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合作的稳定性。

3.形成了紧密型联结机制。“公司+农户”模式下,农户只是公司的原料加工车间,依靠的是传统经验的传承。而“公司+家庭农场”模式促进了双方合作联结机制的紧密化。其一,推动家庭农场经营中对现代生产要素的利用,提高了规模经济效应和资源利用效率,加快了农场制农业产业化进程。通过农科推广网络向农户输出技术和管理,培育了一大批懂技术的专业化农民,缩短了科学技术推广周期;通过以合作养殖户联保贷款方式,拓宽养殖户融资渠道,引进金融资源。其二,企业的加入机制对农户扶持和带动,一定程度上大大缩短了农户资本积累周期,尤其在农村金融资本涉农惜贷的情况下,这有利于小规模合作农户向具有规模经济效应的家庭农场转化。

二、温氏“公司+家庭农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案例分析

温氏集团是一家以养鸡、养猪业为主导,兼营生物制药和食品加工的多元化、跨行业、跨地区发展的现代大型畜牧企业集团,目前已在华南、华中、华东、西南、华北和东北六大区域的23个省(市)布局了养鸡和养猪业,年销售肉鸡和肉猪规模分别达7.7亿只和663万头。长期以来,温氏集团实行的是“公司+农户”生产模式,公司负责饲料的生产和采购,药物、种苗的研制和生产,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产品的验收和销售等;农户负责饲养生产,相当于公司的生产加工车间。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该模式在近年遇到了诸多挑战。首先,合作农户的收入增长相对缓慢。受资金、劳工、科技装备等制约,合作农户的生产规模、效率难以提高,近三年来虽然合作农户的养殖收入也在增长,但增长幅度并不高。尽管养殖业资产的专用性较强,但若合作农户的年收入不能够稳定增长,在出外务工收入水平提高较快的情况下,就具有退出合作而从事其他行业的可能性。数据显示,2009年末、2010年一季度温氏集团退养户数分别达到462户和541户。其次,即使收益同等增加,传统的养殖业对于新一代的年轻农民也不具有吸引力。从事传统养殖业苦、脏、累,劳动强度大,如大部分优质肉鸡饲养如喂料、清粪、免疫等都采用人工饲养模式,工作量大,环境差,受过教育的农村青年更倾向于城市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第三,养殖业容易带来环境污染。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尿、恶臭及其他有害物质可通过空气、土壤和水源等给人畜健康、自然环境造成危害,因此,有些地方政府(如东莞市)对养猪加以限制甚至禁止。上述挑战打破了原“公司+农户”机制下的利益均衡,迫使温氏集团提高农户的机械化水平和生产技术,使小规模农户向环境友好型家庭农场转变,扩大养殖规模,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养殖效率。由此,“公司+农户”转变为“公司+家庭农场”模式成为必然趋势。

(一)以信息技术实现养殖的标准化和可追溯性。经验型农户散养生产方式不可持续,要实现持续发展必须实现养殖生产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而“公司+家庭农场”机制确保了这一目标的实现。温氏集团实际成为标准的制定者和生产过程管控的监督者,家庭农场也具备了标准化、规范化的条件,按照要求在生产中实施。首先,在标准化饲养生产方面,温氏致力建立畜禽现代养殖社区,统一规划各养殖基地,并制定基础设施及管理标准,实现“五统一”规范化管理。温氏集团的分饲料厂统一生产、供给饲料,动物保健品公司统一提供各种疫苗和药物,技术服务部门提供免费养殖技术服务,育种公司根据不同地域消费习惯选育差异化品种供各分公司选择。第二,养殖生产全过程的信息化管控。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得养殖业生产过程的标准化成为可能。一方面,技术员现场手持PDA终端进行实时管理,如果发现了不符合养殖标准的地方,即可用PDA拍照上传,用于对养殖水平的打分评估,并直接与养殖户利益相联系;另一方面,在每个鸡(猪)舍内都安装了RFID芯片,RFID与PDA的结合应用,对每批肉鸡(猪)的饲料领取、出栏、疫苗时间及喂养食量等信息实施全过程监控,建立养殖数据档案。第三,以物联网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云浮市物联网研究院就建在温氏,温氏集团建设了覆盖整个产业链的应用软件系统,实现了生产经营核心环节的信息化管理,以及物流、资金流、数据流的同步一致,实时反馈并有效管控分支机构的运营状况。以信息化管理嫁接工业标准化生产模式,促进了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二)以现代生物科技创新养殖模式。传统农户不具备现代生物技术的创新能力,那么家庭农场是否具备呢?答案同样是否定的。在温氏集团与家庭农场合作中,温氏承担了创新者的角色。首先,温氏重视养殖技术的研发与新品种引进,先后育成20多个优质肉鸡和8个肉猪新品种,相关研究技术70多项。第二,在禽畜疫病防治技术方面取得系列成果,如禽流感、传染性囊病、传染性喉气管炎、马立克氏病、口蹄疫等综合防治国内领先。第三,开发了优质鸡营养与配合饲料技术,建立了肉鸡上市日龄的预测模型。结合新型饲料添加剂配合技术,研制出温氏中猪饲料和大猪饲料。第四,创新分段饲养模式,一方面公司建立雏鸡饲养场,专门饲养30日龄以下鸡苗;另一方面,扶持农户自建雏鸡舍,引导农户分段饲养,每年能多饲养1—2批鸡,减少雏鸡养护成本和死亡率,提高养殖收益30%以上。但是,与农户比较,家庭农场是具有能力的科技应用者。养殖技术含量增加,标准化要求提高,原材料价格与养殖成本上升,这些都是小规模农户难以承担的。

(三)以设备自动化推动养殖机械化。温氏集团成为自动化机械设备的设计生产与供应者,家庭农场成为生产设备的购买使用者。早在1989年,温氏前身——簕竹鸡场就曾在自营鸡舍安装链带式自动送料机和自动饮水器,但因劳动力相对价格低,农户资本稀缺,机械化尝试未推广。经过较长时间的原始积累,随着养殖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具备了一定的资本;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上升,资本对劳动的替代成为可能;温氏集团畜禽养殖自动机械的研发和生产也提供了条件,目前公司已帮助部分家庭农场安装了自动化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以一个5000只左右的普通鸡舍为例,采用人工喂料方式,每天饲喂3次通常需6小时,而自动喂料只需18分钟,效率提高20倍。此外,公司研发并已在生产中使用简易式半自动清粪机,为家庭农场扩大养殖规模创造了条件。

(四)以环保技术促进养殖生态优化。现代农业要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生态环境良性可持续发展。养殖业中畜禽粪便对环境污染严重,但在农户小规模养殖条件下,不具备环境治理的规模经济效应,养猪业的养殖规模达不到300头就难以实施污水处理。而家庭农场规模经济日显,这可以从温氏集团养殖户的发展体现出来。一是温氏集团销售收入增长额,从2000年的15.9亿元增至2011年的309.93亿元;二是养殖户发展规模。按照温氏集团发展规划,预计养鸡户将在4—5年后达到饲养1.5万只/批,年收入达7.5万元。现代科技与信息广泛应用于养殖牛产环节,促使养殖方式的生态化。家庭农场在公司的示范带动支持下,在实现规模经济的同时,践行环保标准,将外部效应内部化,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三、实践与推广“公司+家庭农场”模式的对策建议

(一)积极培育具有竞争力的独立市场主体。“公司+家庭农场”模式的一个启示是:改善农民在收入分配中的地位,不应只局限于分配过程,还应从弱势者能力和科技水平提升着手,提高产业链中劳动力资源的稀缺性和增值空间,使其成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在此过程中,政府应提供政策性支持。一方面,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强做大,提升带动能力。另一方面,政府应致力于保护家庭农场的权益,鼓励、帮助家庭农场成立协会、合作组织等,既降低经营中的生产资料成本,也可共享市场信息,还可增强谈判能力,共同维护权益;将农业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间的合同条款予以标准化,对家庭农场明显不利的条款予以警示说明,为家庭农场提供法律支持,并提供进入市场的便利;为家庭农场提高适应市场、驾驭市场的能力提供相关的知识及培训服务。

(二)基于长期理性的紧密型合作机制。“公司+家庭农场”模式的另一启示是:合作方能分享合作收益,合作必须基于长期理性。这种长期理性是建立在利益共同体基础上的,并有对共同利益的维护和追求导向市场信用的自觉。“齐创美好生活”的文化理念体现出的正是温氏的长期理性,如果没有养殖户的收益和发展就没有温氏的今天和明天。在非典时期,公司总体亏损16233万元,但保持合作养殖户每养一只鸡有一元钱利润,全年养殖户利润达3.7亿元。长期理性体现在合作利益主体各方面。政府方面,积极协助企业发展壮大,给予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工商管理和土地征用等方面的优惠和便利;企业方面,主动纳税,承担社会责任,带动、扶持更多农户发展成为现代农业经营者,向弱势的农户更多让利,分担风险等;家庭农场秉承精诚合作理念,配合企业形成紧密型利益共同体。

(三)有序推进“公司+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对于“公司+家庭农场”模式,农业龙头企业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有序推进。首先,农产品市场是一个竞争比较充分的市场,价格波动比较大。在合作农户数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家庭农场的快速推进意味着农业龙头企业最终产量的急剧增加。对于像温氏这样占有较大市场份额的企业来说,短时间内供给量的大幅增加将导致市场供求条件发生逆转,使得产品价格下跌,最终影响到公司和农户的利益。因此,家庭农场的推进必须和整个市场状况及公司的经营战略相匹配,这需要公司具有比较强的市场研究和预测能力。其次,家庭农场的推进要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对于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农户遍布全国各地,资源禀赋也存在差别。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动力成本显著高于经济不发达地区,养殖大户对于机械化的需求会更加迫切。因此,可以先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养殖大户中推广,然后再向其他合作农户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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