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体系适应市场经济的“生态”_市场经济论文

道德体系适应市场经济的“生态”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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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的命题,包含着“道德体系”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必然”的事实判断和“应然”的价值判断。“应然”以“必然”为基础,但“应然”不是“必然”的“自然”演绎。本体性的“必然”外化为实践性的“应然”,是一个价值过程,而不是“自然”过程。“相适应”,根本上是一个实践性的价值建构。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包含以下事实认定和价值认定:

——“市场经济”即“市场体制”或“市场经济体制”。它是以市场为机制或通过市场调节进行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体制;它比先前其它任何体制更能推动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道德体系”是一种道德框架或伦理精神结构。“道德体系”是文明体系的有机构成;它之所以要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不是基于抽象的经济本体的机械决定性,而是“市场经济”的历史现实性和价值合理性的必须和必然。

——“社会主义”作为“市场经济”的限定语,被理解为中国市场经济的社会合理性与文明合理性的有效政治支撑和制度保障。命题中的“道德体系”、“社会主义”的概念基于全球范围内的一种学术共识和实践共识:市场经济的合理性依赖于两大要素的支持和支撑:道德框架、政治制度。

——“相适应”是道德价值体系和经济体制,即体系和体制之间的相适应,因而“建立”的不是道德的某些观念或价值要素,而是相对成熟的道德体系或伦理精神形态。

由此,必须对“相适应”进行合理性价值追究。

为何“相适应”?超越而涵摄的价值理念

必须首先进行一种理论澄清:“相适应”决不是、至少决不只是经济决定论的逻辑演绎。如果假设道德体系与市场经济的“相适应”只是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当然回应,就会在逻辑上遭遇两大难题。其一,市场经济或市场体制可能属于经济基础,是经济基础的要素;道德体系可能属于上层建筑,是思想意识形态的要素,但“属于”是否“就是”?二者的简单等同是否潜在着部分混同于整体的谬误?这是理解和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原理长期被忽略和没有解决的问题。应该说,经济基础一上层建筑,与经济体制一道德体系之间的关系,作为整体与部分的对应关系,其间至少存在着由于量的不同而引起的质的差异,二者的简单等同,无异于整体与部分的混同,它有悖于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规律。数量及其结构的差异,影响甚至决定整体的质,这是量变质变规律的基本原理。其二,如果市场经济与道德体系之间的关系是简单的本体决定论或机械的经济决定性的关系,那么,“市场经济”下的“道德体系”就无须“建立”,而只是决定性的“自然过程”,或者说,“市场经济”会自然形成与它“相适应”的道德体系。反之,如果需要“建立”,那它就不是至少不只是本体论的而同时应当是价值论的,不是自然的和机械的经济决定性,而是实践的和能动的价值选择性。由此,理论前提就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的“建立”,不是自然过程,而是价值过程。

既然是价值建构过程,那么,不可逾越的基本问题就是:“道德体系”与“市场经济”为什么要“相适应”?“相适应”的合理性依据是什么?或者说,“相适应”的价值目标或价值标准是什么?符合逻辑的假设是:作为关系和联系的概念,“相适应”的价值目标不可能是“市场经济”与“道德体系”中的任何一个要素,但又必须包括这两个要素。具体地说,“相适应”的价值目标,既不应该是经济或市场经济,也不应该是道德或道德体系,但又必须在超越的同时包容和涵摄经济和道德、市场经济和道德体系。既不是“此二者”,又必须统摄“此二者”。这就是“相适应”的价值目标的基本品性。

在被遵奉的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中,与以上品性相关的有以下几个理念:“经济增长”、“进步”、“发展”、“至善”。

通常的观点认为,道德体系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目的,是为了推动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就是经济增长,此即所谓经济标准或生产力标准。这是最常见,也是对人们的观念行为误导最大的一种理念。“经济增长”既不能作为市场经济、道德体系,更不能作为人类文明的价值理念,这是逐渐和愈益达成的学术共识和实践共识。经济学家和人文学家们发现,在现代经济奇迹的条件下,人们,尤其是发达国家的人们,仍有许多幻灭感;在经济增长和人们感受到的幸福的增加之间的偏差日益加剧,可见,经济增长的衡量尺度存在严重缺陷。(注:参见理查德·布隆克《质疑自由市场经济》,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4、134、142~151、5、10页。)经济增长在一般意义上是指“一种经济生产的商品和服务的增加,或者收入的增加”(注:参见理查德·布隆克《质疑自由市场经济》,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4、134、142~151、5、10页。)。常用的方法是国内生产总值(GDP)。在古典经济学家那里,它包括资本积累、劳动力增加、土地的增加或资源的扩展、技术的进步四大要素。但是,GDP并不能用来衡量人类福利事业的进步,而只是用来衡量年生产量的货币值,因为它有四大“致命的错误”:忽视了许多没有用来交换的有价值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忽略了闲暇;忽略了经济活动中非交换产品的直接成本或利益;没有考虑未来人们的福利。(注:参见理查德·布隆克《质疑自由市场经济》,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4、134、142~151、5、10页。)经济增长不能代表福利增加,就更不能作为“相适应”的价值理念了。

在更抽象的意义上,“相适应”的价值目标可能与“进步”的理念,至少与“幸福的进步和美好的生活”的理念相连,“市场经济”之所以需要“道德体系”,被许多人理解为道德对市场纠偏和对市场局限性的扬弃,是因为“自由市场这看不见的手,尽管它有不可怀疑的力量,但是它仍不足以确保许多牵涉到人类幸福以及能让人们对人类进步抱乐观态度的社会目标的实现。”“科学进步和经济增长能否导致人类的进步,完全要看人类能否很好地驾驭它们,其中人们的道德素质至为关键。”(注:参见理查德·布隆克《质疑自由市场经济》,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4、134、142~151、5、10页。)但是,进步及其标准从开始至今就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人类进步”的核心是“幸福的进步”,它在相当意义上被理解为“美好的生活”。而幸福作为人类活动的目标以及对它的分析,自古典时期始就是伦理学的核心,并且,这个“无定形的宽泛概念”,因其兼具主观和客观的双重属性,被认为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于是,进步的理念就变得模糊不清,人们关于进步的信念的历史也动摇不定或充满疑虑。即使作为人们对于进步信心的两大支柱:科技进步与物质进步,也使人们有许多理由怀疑,因为这些令人敬畏的进步,所产生的“恶性有害结果的力量与产生良性结果的力量一样强大”。离开道德,离开了人们的生活及其感受,“进步”就变得不可解释和充满疑虑。这样,“进步”作为“相适应”的价值目标,便过于抽象。

“发展”比“进步”对“相适应”更有解释力。问题在于:什么是发展?发展的标准是什么?可以肯定的是,发展不是增长,经济发展不是经济增长(当然包含经济增长)。学术的进步,赋予“发展”理念更多的人的内涵和人文关怀。迄今为止,关于“发展”的最新见解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的观点:发展就是实质性自由的扩展。他以自由看待发展,认为自由是发展的首要目的,也是促进发展的不可缺少的手段。在他看来,发展不是GDP或GNP的增长、个人收入的提高,也不是技术进步、工业化或社会现代化,而是“扩展人们享有真实自由的一个过程”。自由是发展的核心,自由是“实质的”而非“工具的”,实质的自由是人们能够过自己愿意过的那种生活,即有价值的生活的可行能力,包括免受困苦和享有各种机会的能力。(注:参见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显然,森的观点具有更多的形上价值意义,也具有更大的理论和实践超越性,如果将“发展”具体诠释为文明发展或社会发展,那么,用这种“发展”的理念解释“相适应”,可能具有更大的理论和实践合理性。但是,在这种发展理念中,自由虽然是“实质的”,并且,“自由的扩展”与“自由市场经济”正好形成概念形态上的对应,可同样明显的是,它是西方文明的价值观的体现,正像人们发现的那样,“自由”的理念中所存在的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的矛盾,使这种以自由为核心的发展理念也具有相当的抽象性和过于明显的西方文化的印记。

除此以外,一个古老的伦理学理念可以作为“相适应”的价值目标的参照,这就是:至善。在古典的和经典的伦理学中,“至善”一直被当做最高的概念和最高的理念,而伦理学则被理解为对“应当如何生活”或“幸福生活”的指导。在《尼各马科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指出,一切技术、规划、实践和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但对至善的追究和追求,“显然是种政治科学”,在个体至善和城邦(社会或国家)至善中,后者更重要。(注:参见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八卷《尼各马科伦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77年版,第3~4页。)康德把至善理解为幸福和德性的统一,理解为对幸福与德性悖论的扬弃。(注:参见康德《实践理性批判》,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24~131页。)在中国伦理经典《大学》中,至善被认为是道德、伦理和政治的最高境界。所谓“三纲领”:“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明德、亲民,最后要达到至善的理想行为和理想社会。可以作这样的延伸:至善的社会,不仅是一个充满德性的社会,更是一个合理发展和健全进步的社会,是一个以德性为基础的幸福美好的社会。但是,由于迄今为止至善主要是在伦理学的视域中被讨论,同样具有自身的局限,如果将它作为联结经济与道德、市场经济与道德体系的理念,就必须作进一步的拓展和解释。

无疑,到底何种理念更适合作为“相适应”的价值标准,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寻。但同样无疑的是,经济、市场经济不能作为“相适应”的价值理念和价值标准,就像道德与道德体系不能作为它的价值理念和价值标准一样。否则,我们将不仅在学理上犯逻辑错误,而且将在现实中犯实践错误,最终甚至会导致文明的谬误。这里,可能会遇到一个不可回避的意识形态问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根本上说,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当做一种发展战略比当做发展理念更合理。在历史上,它是对中国“文革”和计划经济时期所实行的“以意识形态为中心”的纠偏,是中国发展战略的大转移,是改革开放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原因很简单,经济仍是中国发展的主要矛盾。但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始终是一种战略,如果把它无条件地扩展为一种理念,可能就会使真理向前走一步,导入文明发展的误区。将战略混同于理念,不加区分地以经济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必将并且已经造成诸多理论混乱,使我们付出不必要的历史代价。

如何才是“相适应”?“不适应”的几种性状

如果从广泛的文化意义上考察,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体制和调节机制,与原有的计划经济和传统的自然经济相比,它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市场调节(或市场均衡)、利益驱动、理性行为。第一个要素的核心是以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第二个要素是动力机制,以个人利益为基本动力;而理性行为所确立的合理性标准就是利益最大化。事实已经证明,市场经济是到目前为止对经济增长和财富积累最有刺激力和活力的机制。但是,同样已经被证明的是,市场体制也是一个难以自我确证和建构合理性的机制,正如人们所发现的那样,市场经济的合理性有待两个方面的支持和支撑:一致的道德框架和强有力的政府。(注:“自由市场在追求经济增长时驾驭个人利益有了能力似乎保证了社会整体持久的财富和福利的改善。为了保证我们的成功,还应具有稳固的道德与社会凝聚力框架,以及强大且开明的民主政府作为额外的、必备的因素。”参见《质疑自由市场经济》,第275页。)离开这两个条件,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就变成真正的潘多拉之盒。从亚当·斯密将经济学与伦理学分离开始,市场经济中的许多问题,都与道德框架的塌坍有关。理由非常充分:市场机制对解决效率问题也许很有效,却不能解决分配的公正问题,“财富的分配是一个道德问题”;市场体制可能实现利益最大化,但却“永远不能解决这样的问题,即是否一个目标与另一个目标相矛盾,而如果是这样的话,哪一个目标又是可以牺牲的”(注:彼得·科斯洛夫斯基:《资本主义伦理——社会市场经济》,参见彼得·科斯洛夫斯基、陈筠泉主编《经济秩序理论和伦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页。);市场体制可以提供“最强的动力”,却难以保证提供“最好的动力”。这些矛盾的解决,都期待着一致的和强有力的道德框架。这就是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的基本理由。

道德体系与市场经济到底如何才是“相适应”?这个问题也许从其反面透析会更为清晰。从逻辑与历史的双重纬度考察,道德体系与市场经济“不适应”,有三种基本性状:体系不匹配;供给不足;互动无力。

体系不匹配是最典型的“不适应”。其表征是:道德体系与伦理精神体系的基本要素、结构原理、价值取向、理论形态与经济体制不配套。每一种经济体制都是一种特殊的资源配置方式,有特殊的动力机制和行为原理。与一定经济体制“相适应”、相匹配的道德体系的建立,不仅是道德理性和伦理精度成熟的表现,也是特定形态的社会文明成熟的表现。中国历史上曾经运行过三种经济体制:自然经济体制、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自然经济体制是最古老、最传统的经济体制。也许现在的人们有太多的理由批评这种经济体制的保守与落后,但是,只要注意到以下几方面,我们就有理由提醒自己,别在痛快酣畅的批评中流于浅薄和无知:它是历史上被奉行时间最长的一种经济体制,是发育、展开得最成熟最完备的一种经济体制,其影响如此深刻与深远,乃至在经历了几个世纪的社会革命与经济变革之后,人们还总是担心它会卷土重来;它不仅与整个封建社会、中国传统社会相始终,而且与中国最漫长的文明辉煌相伴随。由此,就没有充足的理由否认它的历史现实性与历史合理性。构成自然经济体制的历史现实性与历史合理性最深刻的基础有二。一是它与中国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社会结构与文明性态“相适应”,这种“相适应”构成它的历史现实性;二是建立了与它“相适应”的道德体系,这种“相适应”形成它的历史合理性。可以说,传统伦理与传统经济的相匹配,是道德体系与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典范。关于中国传统经济的性质及其特征,人们早已达成共识,并得到典型的表述: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与它相匹配、“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是什么?我认为,就是“自给自足的自然伦理”。这种表述虽有套用之嫌,但它确实最能概括中国传统道德体系的特质,并且最能典型地表征道德体系与经济体制之间的“相适应”。在以前的研究中,我曾多次指出,中国传统伦理精神的结构形态、中国传统道德体系的特质,就是自给自足。中国传统经济以家族为本位,家庭、家族不仅是基本的生产单位,而且是基本的分配与消费单元。同样,中国传统道德体系也以家族为本位,由此形成亲亲仁民、孝悌为本、以“四德”为基德的道德规范体系,和“人伦本于天伦”、以“五伦”为范型的伦理精神的结构原理。儒家伦理最能自觉体现家族本位的文明特质,在历史演进中也发育得最成熟,因而在传统道德体系和伦理精神结构中成为主流和正宗。而道家伦理与佛家伦理,不只是在一般意义上构成道德体系中的互补与互动的结构,而且,正是由于它们的参与,才使中国伦理最终建立起与传统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体系,以及与之相匹配的中国人的伦理精神形态或伦理精神生态。正如我多次指出的那样,儒—道—佛三位一体,形成自给自足的道德体系和伦理精神形态,它使中国人无论在任何境遇下都能自我平衡、自给自足,不会丧失安身立命的基地。(注:关于自给自足的道德体系和伦理精神形态,参见拙著《中国伦理精神的历史建构》、《中国伦理精神的现代建构》,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1997年版。)家族本位的经济是自然经济,家族本位的伦理是自然伦理;传统自然经济的特质是自给自足,儒—道—佛三位一体的道德体系和伦理精神结构的形态特质也是自给自足。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自给自足的自然伦理,提供了道德体系与经济体制“相适应”、相匹配的典范与典型。相反,如果在运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时代,匹配自然经济或计划经济的道德体系,无疑就是两种最典型、最极端的“不适应”、不匹配的状况。不过,应当承认,自然经济在中国运行了几千年,与它相匹配的传统道德体系,是在悠久的文明磨合中生成、生长和逐渐成熟的,而另外两种经济体制,无论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在中国运行的时间都不到半个世纪,因而建立与它们“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无论在时间还是在提供的历史条件、理论准备方面都不充足和成熟。市场经济在西方运行的时间最长,发育得也最成熟,但与它“相适应”的道德体系到底是什么,至今人们还未见到一种成熟的形态。功利主义曾经与它相伴生,但并没有多少人认为,功利主义是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相适应”的成熟的、更不用说理想的道德体系。

供给不足是“不适应”的第二种性状。任何经济体制,作为资源配置的特殊方式,都必定建立在一套关于人的经济假设与道德假设的基础之上。如果这些假设不成立,假设条件得不到满足,这种体制便不具备历史现实性与历史合理性。任何一种经济体制,即使历史上被长期奉行的体制,都不可能具有自我现实性和自我合理性,毋宁说,任何经济体制都有先天不足和自身缺陷。原因很简单,经济体制关于人及其行为的假设,都以经济为出发点,这些不足和缺陷的扬弃,有待道德的互动与互补。因此,与之相匹配的道德资源的供给状况,便在相当意义上表征和制约经济体制的价值合理性与实践合理性。计划经济体制的命运最能说明这一点。计划经济的特征是以国家“计划”这只“有形的手”进行资源配置。这种体制的现实性与合理性必须满足两个基本的前提条件:一是信息完全,对需求—供给关系掌握完全和准确的信息,由此形成技术合理性;二是掌握“计划”的人即政府官员必须是“道德人”,以保证计划权力忠实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现在几乎每个人都有足够的资本批评计划体制如何缺乏活力和如何保守,却忽视了一点:如果这两个假设成立,如果真的能做到信息完全,如果掌握计划权力的人真的是“天下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德人,那么,计划体制应当是一种最少浪费和最小成本的经济体制。只不过,这种合理性具有太大的实践限度,因为,这两个假设条件都难以得到充分的满足。“信息完全”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内成立,即使在国内市场,结果也只能是生产决定消费,更不用说是广泛的国际市场。更严重的是道德资源难以供给充足。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计划体制最根本的问题,是由道德资源供给不足,也不可能供给充足而引发的伦理—经济生态问题。

互动无力是“不适应”的第三种性状。与其它经济体制一样,市场经济体制只有在与之相匹配的道德体系、政治体制的辩证互动中才具有现实性。道德体系与市场经济的辩证互动,必须具备两种品质:合理、有力。互动的合理性取决于相匹配的状况,而互动的有力则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丹尼尔·贝尔所指出的“经济冲动力”与“道德冲动力”之间的关系。如果经济冲动力过于强大,如果道德冲动力式微,则会因“文化矛盾”出现“最强的动力”和“最好的动力”之间的分离和冲突。从逻辑上考察,互动无力可能有两种状况。一是经济对道德的互动无力,经济活力处于道德的压抑之下,韦伯曾经分析,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之所以没有在东方尤其是中国出现,就是因为它的经济冲动受过于强大的伦理尤其是儒教伦理的窒息。二是道德对经济、道德冲动力对经济冲动力的互动无力。在《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一书中,贝尔指出,20世纪以来,韦伯所说的资本主义的经济合理性之所以受到削弱,根本原因在于以“贪婪攫取性”为特征的经济冲动力压抑了道德冲动力,形成深刻的“资本主义文化矛盾”。应当承认,在历史上所经历的所有经济体制中,市场经济体制是经济冲动力最强,也是最容易出现经济放任的一种体制,如果没有强有力的道德和道德冲动力的互动,很容易出现经济非合理性和社会非合理性。在西方,人们已经发现,由于缺乏强有力的道德互动,已经出现“市场的悲局”——人沦为市场的奴隶,而不是它的主人,造就一种“令人堪忧的文明前景”——“利己时代”。

何种“相适应”?“生态相适应”

道德体系与市场经济的“相适应”,既不是经济决定论的相适应,也不是机械本体论的相适应,应是道德—经济的超越而涵摄的相适应。这种超越而涵摄的相适应到底是何种“相适应”?就是生态相适应。

生态相适应,是以生态合理性为价值原理的相适应,或者说,是以生态世界观和生态价值观为形上基础和价值理念的相适应。我曾指出,生态合理性的价值原理有四大基本原则:有机性和内在关联原则;整体性原则;共生互动和自我生长原则;具体性原则。(注:参见拙著《伦理精神的价值生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8~26页。)根据生态合理性的价值观和价值原理,道德体系与市场经济的“相适应”就具有三方面的“生态”品性:无论道德体系还是市场经济,都是一个有机的生态;道德体系—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是生态关系;应当在整个文明,具体地说在当代中国社会文明及其发展的生态体系和生态视野下,考察道德体系与市场经济的“相适应”及其合理性。生态相适应是整体有机、辩证互动、以整个社会文明的合理性为最高价值取向的相适应。

对生态相适应进行抽象的逻辑演绎和逻辑论证,也许是一件复杂而困难的事,比较简明的方法,是对某种具有范型意义的相适应进行具体的历史透析。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间的“相适应”可能是最好的选择之一。因为,一方面,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运行时间最长、也是被欧美认为是最合理、创造了最好的经济奇迹的一种经济体制;另一方面,对二者之间关系的分析,已经有了一种产生广泛影响的理论范式,这就是韦伯“新教资本主义”的理念与命题。

根据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提出的命题及其分析,欧美资本主义及其市场经济之所以得到很好的发展,根本原因在于有一种与它“相适应”的道德体系和伦理精神——新教伦理。反之,在东方,尤其在中国,资本主义及其市场经济之所以没有得到发展,根本原因也在于缺乏这种道德体系与伦理精神。在他看来,资本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因子在近代以来的任何社会中都潜在,不同形态和性质的道德体系和伦理精神,使它们在东西方具有不同的命运。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间的相适应,主要表现为三大要素之间的生态互动:“蒙恩”的观念与谋利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天职”的观念与谋利的合理性;“节俭”的观念与积累的可能性。

“蒙恩”、“天职”、“节俭”三大宗教伦理,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产生了两个基本的“相适应”:在解放和鼓励人们的谋利冲动的同时,将这种冲动限制在道德合理性的范围之内;而谋利冲动的解放与理性禁欲精神结合,其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资本的积累财富的增加。这三大伦理观念所培育的谋利合法性和必要性与强烈的经济冲动力、谋利的合理性与经济合理主义、节俭的必要性与积累精神,就是新教道德体系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间的“相适应”。这种相适应,形成经济冲动力与道德冲动力,或经济冲动力与宗教冲动力之间的有机生态,构成资本主义发展的“最大动力”与“最好动力”的生态匹合与辩证互动。

从“新教资本主义”的生态相适应的模式中,可以发现,道德宽容、道德支持、道德规约、道德超越,是道德体系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基本品质和基本要求。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必须以经济冲动力和道德冲动力为基本结构,它们所形成的文明体系的合理性,不取决于它所释放的经济冲动力所产生的“最强的动力”,也不取决于与它同存的道德冲动力所产生的“最好的动力”,而取决于“最强的动力”与“最好的动力”的生态匹合和生态互动。市场经济培育和需要强烈的经济冲动力,它的合理性在需要道德宽容的同时,需要同样强烈的道德冲动力的匹合互动,道德上的支持、规约、超越,就是匹合互动的具体形式。道德体系与市场经济的“相适应”,是生态相适应。由此产生的合理性,是生态合理性。

显而易见,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间的相适应,不是决定论的相适应。它在从道德上解放、鼓励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市场运行所需要的经济冲动力的同时,又通过培育强有力的道德冲动力,给以利益或私利冲动为核心的经济冲动力以有效的道德规约,培育资本主义的经济合理性和道德合理性。在长期的发展中,新教伦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都形成了有机的生态,前者表现为有机的新教道德体系和新教伦理精神形态,蒙恩、天职、节俭的价值观,是这个道德体系的基本构成;后者则是建立在新教伦理价值观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的市场体制和经济制度。有学者曾揭示,作为经济制度的资本主义,具有三个主要的结构特征:对生产资料的私人支配、作为协调手段的市场和价格机制以及作为经营者主要动力机制的对最高利润和利益的追求。(注:彼得·科斯洛夫斯基:《资本主义伦理——社会市场经济》,参见彼得·科斯洛夫斯基、陈筠泉主编《经济秩序理论和伦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页。)但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间的相适应的突出表现在于,在辩证互动中,二者构成有机而合理的伦理—经济生态。伦理—经济生态,是新教道德体系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形态。在这个生态中,道德体系的价值功能不是寻找和论证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合理性,而是在解放市场体制所需要的经济活力的同时,对它进行道德上的批判、规约、互动。解放、批判、规约、互动,就是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支持和道德供给方式。新教伦理体系的这些价值品质和适应形态,都不是由市场经济自然派生或机械决定的,毋宁说,它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合理性所必需的价值建构。道德体系对市场经济的迎合,不仅会使道德沦为市场的奴婢,而且潜在着文明体系与文明价值取向中的经济帝国主义和经济价值霸权的危险。任何经济体制,不仅在一般的意义上需要道德体系的支撑和支持,更值得注意的是,任何经济体制,尤其是市场经济这样的以个人利益为动力机制的体制,都没有先验的价值合理性,它的价值合理性,有待道德上的自觉而能动的建构。伦理—经济生态的“相适应”的理念,既超越经济,又超越伦理,在文明有机性和文明合理性的价值理念下,将道德体系与市场经济整合为有机生态,依此建构和把握二者以及以此为基本结构的整个社会文明的理论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也许,机械的经济决定论和经济本体论,可以通过各种“辩证的”解释而自圆,但无论如何,其内潜藏着太多的理论和实践误区,这些误区事实上已经造成了诸多经济的、道德的以及社会文明的后果。

有种观点认为,一旦市场体制建立了,一旦经济转轨,人们的道德观念、伦理精神和社会的道德体系就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随之变化。这是机械的经济决定论的另一个演绎。无须进行复杂的形上辩证,只要从道德价值论的角度稍加考察,就会发现这种演绎的逻辑破绽:如果这种观点成立,那么,作为实践理性,(1)道德体系、伦理精神便缺乏人性的普遍性;(2)道德只是经济的附庸;(3)在文明进展中,道德积累和伦理精神的积淀就没有多少共通的(民族的、人类的)文明财富的价值。事实显然不是也不应该如此。应然的选择是:突破“熟知”的成见,勇敢地反思某些被沿袭而缺乏完整准确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范式,以创新的理论勇气和学术精神,建构道德体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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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体系适应市场经济的“生态”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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