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兼论财政政策与经济增长_货币政策论文

略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兼论财政政策与经济增长_货币政策论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简论——兼议财金政策与经济增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增长论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宏观调控论文,财金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不需要国家的干预,社会主义国家如何调控市场经济,这是我国当前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转轨的一大主题,又是深化改革当中经济界和经济学界面临的一大难题,本文就在概括一些学者同仁的真知灼见之余,申述一些个人浅见,参与讨论和争鸣。

一、国家干预经济的历史走向和宏观调控的一般原理

所谓国家干预经济不外乎包括法律强制、行政命令和政策调控,本文只讲财政金融政策调控。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经济理论在国家和经济的关系上,主张自由竞争、反对国家干预。然而固有的社会矛盾导致经济的全面危机,又迫使国家不得不对经济进行干预,于是便产生了凯恩斯主义,它提出了一套摆脱危机的政策主张,被当时奉为拯救危机的法宝。随着固有矛盾的不断积累和深化,危机也随之周期性地深化为停滞膨胀。这时也就出现了既有为凯恩主义修漏补缺的追随者,也有反凯恩斯主义的货币主义者。但不管追随也好反对也好,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实践证明凯恩斯主义既非万应灵丹,也非粪土不如,它的某些观点和原理,尤其是国家干预经济的主要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及其原理是有着普遍的实践意义的。正因为如此,当今世界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它们根据所要实现的经济目标及社会供求状况,实行或松或紧的财政金融政策,刺激或者抑制社会需求以扩张或者紧缩国民经济。我国政府在引导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中更是十分重视经济政策的作用。我们面对这样一些重大课题:怎样去实现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怎样去建立一套与其相适的传导机制促进经济增长;怎样深化改革去摸索设计一套较为理想的传导机制等等,这都是我们需要认真分析和研究的。而且在探求当中,必须同时顾后瞻前明了我们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对于西方经济学从否定排斥到借鉴应用的历史走向的过程,以便增强理论认识上和实践行为上的自觉性。我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至少在认识和实践上解决或基本上解决了如下三大难题,从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宏观调控创造了理论前提。

(一)完成了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经济属性上的观念转变。传统理论认为商品所反映的是私有制经济的生产关系,只能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的独生子,一旦建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商品生产就必须为产品生产所代替,这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必然要求,因而否定流通(分配、交换)否定商品经济〔1〕。 但是在经济实践当中又一直出现了很多无法解释和驾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便只好从理直气壮地否定商品货币关系到遮遮掩掩地承认价值规律的作用。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以后,我们的城乡经济逐步走向了商品化、社会化和现代化,这不能不说是完成了一个根本观念的历史转变,共识到只有生产力才是真正的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为了适应科技进步、分工细密、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必然要求有社会化的大生产,而生产社会化必然要求有伴随的产品商品化过程。社会产品只有实现了马克思谓之为“魔鬼的跳跃”才能实现社会化。所谓跳跃也就是反映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前提的经济流程四个环节(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当中的交换和分配,不经过这一过程,也就是没有实现生产的社会化,生产社会化的过程和结果也就必然是产品商品化的市场经济模式的产生。过去因企图否定流通而设计出来的一套社会主义产品社会化的计划流程,把统一调拨代替交换,把计划配给当作分配的强行周转,人为地想用绕过分配交换而由生产直接进入消费的产品经济模式来适应社会主义的生产社会化,已被实际证明是极其低效甚至是无效。因而共识到社会主义的大生产也只能是商品化的大生产,与其相适应的也就只能是市场经济的模式。因此,对于市场经济模式的本质必须从两个方面去认识,一是它的自然属性,即依据于生产力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二是它的社会属性,即依据于财产关系所反映的经济形式。从自然属性来看,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也同样是建立在商品社会化的大生产基础之上的商品经济因而与商品货币关系相关的价值规律、市场规律,也就必然起作用。因而人们要认识驾驭并且从宏观上对它进行调控,也就必须懂得如何运用这些规律去发挥作用,并相应地把那些在西方已被运用且证明有效的市场形式引进借鉴和建立起来,形成一套完整的市场体系。从自然经济的社会属性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确实有公和私财产关系不同的本质区别,但就体制而言这种区别毕竟是反映经济内容的形式区别,只要在实际上坚持财产的公有关系,限制和逐步消灭剥削,解决好分配问题,防止和消除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之路,至于经济运行上取何种形式,建立何种经济机制,则并不涉及改变这些质的内容问题。改革开放十多年里,我们在这方面的理论上已经有所突破。

(二)经历了公有制的实质和财产所有关系在理论上的突破。解放以后,政治经济学的传统观点是生产关系三分法的理论和观点〔2〕, 把所有制形式(财产关系形式)从生产、分配、交换当中的所有关系抽出来,独立分出一条所有制形式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认定所有制形式对生产关系的性质起决定作用,并且把这种认识强行指导实践,导致几十年的严重失误,以为只要不停顿地改变所有制的形式,就可以促进公有制巩固,促进生产增长和经济繁荣,因而采取初级社向高级社向人民公社,个体所有制向集体所有制再向全民所有制的高速度穷过渡;以为越大越公越好,在城镇闪电般地改造实际上是肃清了个体经济和小私有经济;在农村用扫荡式的办法割资本主义尾巴,企图在城乡尽快搞成清一色的全民所有制和大集体所有制等等,这失误也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实践才真正调整改正过来,共识到离开生产力、片面强调生产关系,割裂交换分配,夸大所有制的法权形式去研究生产关系,指导经济实践是严重失误;肯定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是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我国现阶段仍处于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发展的多元参差不平衡,决定了不可能一统全民所有制,而是公有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并存;全民所有的概念只能是一种抽象的法权概念,只意味着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只有具体的每个全民企业财产关系才真正与某个劳动者的经济权利挂钩;国家对全民所有企业再不能实行统收统支统购统销的包营包管。而只能是在自主经营下的宏观调控了,并且允许承包、租赁、内联外合、股份等多种经营形式的试点,存在和发展。除上之外,在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产关系形式的理论上也有所突破,共识到所有制只是一种法权概念,所有制形式只是一种财产关系的管理经营形式,经营的形式多种多样并不改变财产所有关系,而且认识到反映所有权的占有、管理、经营、支配权可以适当分离,以便适用多种多样的经营形式,这样,西方的资本主义管理理论和分配理论(诸如除X 理论以外的Y理论和Z理论等)也就有可能批判地引进借鉴了。

(三)实践了对计划经济体制的多重概括和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渡。建国以后,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无论从理论到操作都是来自前苏联的计划经济模式。对于计划经济,历来被肯定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特有的经济制度,强调计划化就是法律化,违反计划就是犯法。但是实行了半个多世纪,中外效果都不理想,长期产品短缺、投资饥饿、基建膨胀、浪费惊人。国家实行一统到底,不仅影响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生产力的发展,而且生产关系并不完善,多度比例失调、动荡不稳,国家控制也长期陷入一收就紧、一紧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再收……的恶性循环之中。什么原因呢?也是前面(一)(二)所概述的根本失误。问题并不在于“计划化”“计划规律”本身有什么错误,其关键在计划经济的内容从根本上就不反映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价值规律。从操作上看,本人曾搞过多年的计划工作,一般用的是基数加增长等初级算术方法,特定项目也实行测算论证,但从未接触过有什么制订国民经济计划的科学根据和预测手段,当然不能以偏概全,但就当时的科技管理水平和条件看,全国的平均水准也不会是很高很高的。还有,不管是基数增长也好,测算论证也好,也往往是领导们和主管部门的主观意志,过去所传闻的树标立传工程、蹲点堆聚工程。以至尾巴胡子工程、无效白干工程,确实存在不少,也就确有其人讲过“计划计划,还不如我的嘴巴”,道出了计划化的严重缺陷和浪费。如果计划化能够反映商品化和市场化规律,那么决不会变成计划无用,因为我们今天仍然需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计划化。

正因为如此,在完成以上三个认识和实践的转变以后,也就很自然地从多重提出的计划经济要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计划与价值相结合;计划调节为主、价值调节为辅;计划指导下的市场调节等到果断地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重塑,以至在党的十四大上正式提出了决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伟目标。我认为这个决定标志着十年改革开放的全面成功,标志着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诞生和完善,从而今天才有可能运用它为指导思想探索财政金融政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

二、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作用的传导机制

调控经济的财政政策包括财政收入政策与财政支出政策两大类。在国外,财政收入政策主要是指税收政策,即指政府通过改变税率来调节税收水平,影响和调节总需求,实现经济的扩张或紧缩。此外,公债也是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政府通过对短期债券、中期债券,长期债券的量和结构的合理安排,在实现筹措财政收入目标的同时,对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产生影响,以对借贷的扩张和收缩进行调控,进而影响经济的扩张和紧缩。财政支出政策主要包括政府购买和政府转移支付两项。政府通过合理安排对公共商品和劳务的购买,以及对社会福利保险,失业补助和救济金等方面的支付,影响社会总需求,支持公共物品和劳务的生产,实现对国民经济的调节。

在我国,财政政策也是指财政收入政策和支出政策两大类,只是因为社会制度不相同以及在不同时期经济体制的变化,财政政策的内涵不完全一样。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财政主要实施“统收统支”的政策。经济体制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今天,财政政策的内容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1)财政收入除了税利外,债务收入也是一个重要来源。1993年债务收入690.22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13.6%〔3〕。即使税利收入, 实现的形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由原来利润全额上交改为利润留成,再改为税利分流,国家以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身分参与国有资产的红利分配。(2)财政支出除了公共支出,诸如社会文教费,行政管理费和国防费外,经济建设费的支出是一项重要内容。而且经济建设费也通过“拨”改“贷”的改革,由原来的无偿投资基本上改为有偿投资。财政政策经过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它对经济增长作用的方式因而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一)财政收入政策对经济增长作用的市场传导机制。在财政收入的三项来源中,国有资产(包括银行资产)的红利收入是一种所有者收益。由于企业资本的社会化,红利分配不能由政府完全控制,因而红利收入不是政府用来影响经济增长的主要财政收入政策,税收政策与公债政策则不一样,它能够影响生产者和金融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从而能对经济增长产生重要作用。当政府运用税收政策,调高税率,实施经济紧缩政策时,企业作为一个具有自主能力和动力机制的利益主体,在产销运动中能够敏感地感觉到自身利益受到损失,从而通过紧缩生产,降低供给,提高价格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失。居民也因为所得税的提高以及经济的紧缩,失业人数的增加,可支配的收入减少,而降低需求和减少储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仅不可能通过紧缩生产、降低供给,提高价格来维持自身的利益,而且还会在储蓄降低、资金供给减少、利率上升的过程中,遭受重大的损失,从而进一步紧缩生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运用的尽管只是税收政策,但在政策的传导过程中,价格、工资、利率等经济参数也随着发生变化,并且共同作用于经济活动,使提高税率,紧缩经济的政策目标得以实现。相反,当政府降低利率时,国民经济就会在上述的市场传导机制的作用下实现扩张,达到经济增长的目的。

政府通过银行发行公债,参加金融市场的债务供给,从而有降低债务价格,提高利率的作用。企业和居民出于自身的利益追求,会在实物投资与证券投资,消费支出与债务支出中,更多地选择债务。在可支配收入一定的情况下,企业选择的债务多了,可用于生产的资金就少了;居民选择的债务多了,可用于消费和储蓄的部分也就少了。两个方面共同作用,国民经济将出现紧缩。因此,发行公债有抑制经济增长的作用。

无论是税收政策,还是公债政策,都有一个结构性的问题值得研究。当经济出现供不应求的态势时,应对生产者采取减税,而对消费者采取增税;或对企业回收债券,对居民发行债券。这样,企业的收益与资金可能增加,其生产积极性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就会减少,消费倾向下降,从而能够缓解紧张的社会供求关系。当经济出现供过于求的态势时,则要采取和上述相反的税收政策和公债政策。这就说明税收政策与公债政策不只是量上的把握,而且还有个结构上的择优问题。度的问题一旦解决,结构上的合理选择也能实现经济较快地增长。

(二)财政支出政策对经济增长作用的市场传导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是出资者与生产者,购买者与销售者的经济关系。作为出资者,政府把财政资金注入企业,拥有企业财产的最终所有权,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并对企业负有限责任。企业拥有财产的法人所有权,要对财政注入的资本保值增值。财政投资通过资本市场的平等让渡转换为企业资本和实现生产规模的扩大。这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的财政投资有着根本的区别。前者不只是政府具有合理使用财政投资的责任和积极性,就是企业也因为负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而需要有效经营出资者注入的资本。这是一种既有动力又有约束的投资等行为,是一种能够保证经济增长质量的财政投资。后者则不同,国家拥有财政投资所形成的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享有两权的相应收益,并要承担投资企业的无限责任。企业拥有的只是投资所形成的资产的所管理权,以及与经营权相应的责任,与责任相应地分享利益的权利。它既不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也不必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这种财政投资即使能促进经济增长,也是一种质量不高的经济增长。作为购买者,政府通过交换,把企业的公共产品购买过来,使企业的产品价值得以实现,再生产能够正常进行,更重要的是政府能够通过增加或减少购买,达到扩大或压缩总需求,提高或降低公共产品的价格,刺激或抑制生产的目的,这显然不同于传统计划经济时期的统购包销的办法。政府还可以通过转让支付政策调节总需求,影响经济增长。政府把部分财政收入转让给企业和个人,如企业的亏损补贴,价格补贴以及失业工人的救济金,直接或间接地增加社会购买力,扩大社会需求,并通过价格的上涨,刺激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经济增长。

财政支出以投资、购买、转让支付等方式,通过资本市场,商品市场的传导作用,从量与结构两个方面对经济增长形成影响。从量上来讲,财政支出总量与国民经济总值的增长基本上是同步的,即财政支出总量增长高的年份,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也是高的,但是也有少数年份,财政支出总量的增长速度不算低,而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却并不高。1989、1990、1991三年,财政支出总量的增长速度分别为12.3 %、 13.6%和10.5%,速度并不低,但这三年的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却只有4.4%、4.1%和8.2%,〔4〕这就说明财政支出结构对经济增长很有作用。事实上,在这三年中,财政支出中用于经济建设费的增长速度只有2.7%,7.7%和4.1%,除开1987年, 比改革开放以来任何一年的增长速度都要低,这是因为政府为了维持社会稳定,将财政支出的增长部分的相当数量不是用来发展生产,而是用于维系安定团结。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对经济增长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组合对经济增长作用的市场传导机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有四种组合方式:紧缩的财政政策与扩张的货币政策;扩张的财政政策与紧缩的货币政策;紧缩的财政政策与紧缩的货币政策;扩张的财政政策与扩张的货币政策。其中紧缩的财政政策指的是提高税率和减少支出等,扩张的财政政策正好相反;紧缩的货币政策是指提高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和在公开市场上抛售证券,扩张的货币政策正好相反。就紧缩的财政政策和扩张的货币政策的组合而言,提高税率将增加生产成本,降低企业利润,影响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抑制有效供给。减少支出,则要压缩社会需求,降低价格水平,不利于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二者共同作用,其结果必然使经济缓慢增长,甚至负增长。在1989、1990、1991三年中,我国的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不算低,分别为12.2%,12.4%和9.0%,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却很低, 只有4.4%,4.1%和8.2%〔5〕。紧缩的财政政策如发行国债和增息对经济增长确实产生了抑制作用。

降低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以及在公开市场上购买有价证券是扩张的货币政策工具。降低准备金率、商业银行可支配的存款货币就会增加,货币供应量增多,市场利率下降。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购买有价证券(如国库券),证券的价格就会上升,利率下降。二者都有刺激企业投资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经济增长。在我国,由于专业银行商业化的过程尚未完成,金融市场也不完善,法律体系亦不健全,存款准备与公开市场业务两种货币政策工具因而没有充分运用,中央银行所能运用的还是信贷规模控制与再贴现,凡是货币扩张的年份都是放松了信贷规模控制和再贴现。

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的调控者,根据经济形势的需要,不光是选择单一的财政政策或货币政策,而是适应经济形势的要求,选择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某种组合。如在经济形势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一方面选择从紧的财政政策,如提高所得税,向居民发行公债、减少政府支出等措施控制社会总需求;另一方面对企业又采取增加货币供给的货币扩张政策,提高企业增加生产和有效供给的积极性。这样就可以达到既缓和供求关系,又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如果经济形势供过于求,则可以选择从紧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或采取扩张的财政政策和紧缩的货币政策,以实现社会供求的平衡。

从以上分析来看,要发挥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和财政与货币组合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作用,需要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企业与个人必须是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和能够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市场体系与市场机制必须是完整和完善的,中央银行是独立的,专业银行必须商业化,以及政府职能必须转换。在我国,通过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上述条件虽然部分具备,但还未完整和完善,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实现。

三、深化经济改革,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作用

党的十四大已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所以政府作为宏观经济调控者,财政政策的运用既不可能采取传统的“统收统支”,也不可能实行承包制下的“大包干”,而应适合市场经济的需要,作出上述的各种选择。这就要求政府必须转换职能。我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一是保护职能,它指的是监督法律法规等的贯彻执行,维持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二是生产职能,它指的是政府要为全社会提供(生产)“公共产品”,如基础设施,交通邮电等。作为公共产品的生产者,政府的行为应是一种经济人的行为,即用一定的财政支出规模生产更多的公共产品,并且从生产的公共产品同社会公众相交换,以取得税收收入。从这种意义上,有人将政府行为假定为“利己主义”行为。正是这种“利己主义”激励政府优化配置财政收入与支出,提高公共产品的“生产效率”,实现利人的社会福利最大化。作为社会保护者,政府通过组织军队、警察、法庭等,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共需求的“产品”,可以称之为“保护产品”,这种产品也可以通过提高“生产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财政支出,生产出来。改革就是要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为各级政府更好地行使生产职能和保护职能,提供激励与约束,使政府行为产生出尽可能多的利人的财政经济后果。〔6〕

财政政策要发挥增长的作用,更重要的是经济活动主体——企业要有对政策灵敏反应的能力和机制,即企业要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机制。这种机制不是一般的企业制度所具备的。实践证明,传统的国有制企业不具备,国有企业实行承包制也不具备。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可以说为企业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这是因为:(1)国有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 生产资料的法人所有权归企业所有,企业能在市场上自主选择和合理配置生产资料,实现投入产出的最大化;劳动力的使用权归企业所有,企业能够自主根据生产需要决定用工,全要素的优化配置有了实现的条件;产品的所有权归企业所有,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的利益目标,自主安排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从而真正具有自主经营的能力。(2)国有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拥有全部法人财产,享有财产处置权。出现亏损时,能够以资抵债,自求平衡;企业享有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能够积极地从事经营,取得较高的盈利,实现盈亏平衡,从而具有自负盈亏的能力。(3)国有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面临所有者约束, 财产约束和职工约束,从而具有健全的约束机制。(4)国有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国家只负有限责任,从而增强企业自求生存,自我发展的能力。有了这样一种机制,当政府实行某种财政政策,如提高税率或发行公债时,企业出于自身的利益追求,就会采取提高价格,降低供给的办法,将损失转嫁给消费者;或者减少实物投资的数量,增加证券投资的数量,实现资产组合效用的最大化。政府紧缩经济的政策目标也就因此而实现。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组合效应能够实现。金融运行机制的转换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我认为,要实现这种转换,关键在于专业银行的商业化,中央银行的独立化和金融市场的系统化。专业银行商业化有两个难题需要解决:一是实现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分离,解决专业银行身兼二任,不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矛盾。二是以何种方式实现商业银行的专业化。在我看来,如果国有企业能够通过推行现代企业制度解决自主经营与自负盈亏的问题,那么专业银行也可以通过推行现代银行制度,用明确界定银行资产的产权关系,实行民主科学管理的方式实现商业化。中央金融独立化是指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要有相对独立性,既受政府政策主张的影响,为实现政府的经济目标而努力,又以稳定金融为目标,促进经济发展。只有这样,中央银行才能独立地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扩张或紧缩货币,发挥同财政政策的组合效应。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能够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要有一个比较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即不仅要有货币市场、拆借市场,而且还要有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等,其中任何一种市场都是不能独立存在的,而是同其它市场相互依赖、相互制约。这样,当中央银行在债券市场上认购债券,抛出货币,实施扩张的货币政策等,就会通过债券市场,把扩张的货币政策传导到货币市场,甚至其它类型的金融市场。所以为了实现财政政策同货币政策的组合效应,就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尽快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和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

要形成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作用的传导机制,除了要有个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外,还要有一个完善的产品市场体系,劳动力市场体系等等。当政府以提高税率实施紧缩的财政政策时,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商品市场,商品价格不能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弹性变化,那么提高税率的紧缩政策就不可能通过商品市场的传导而产生应有的效果。例如,一种垄断商品的价格很高,即使提高税率,企业生产该种商品还是有利可图,那么就不可能通过提高税率的办法来抑制该种商品的生产。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劳动力市场,职工不能在劳动力市场上自由流动,即使企业想裁减员工,压缩生产规模,也是不可能的,紧缩的财政政策因而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体系的完整性与市场机制的完善性是经济得以顺利运行、各项政策能够发挥调节作用的一个重要条件。

最后我认为应该提出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健全法制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要使提高或降低税率的财政政策能够发挥作用,健全税法必不可少,不然的话,企业与个人能够偷漏税,提高税率、紧缩经济的目标就不可能完全实现。再说发行国债,如果没有相应的市场法规来规范国债市场的行为,那么不但不能通过发行国债达到紧缩需求的目的,而且还会引起金融市场乃至国民经济不必要的波动。

在我国,财政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和实现经济稳定增长等项职能,这些都在直接或间接地同经济增长发生关系。所以要发挥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财政体制本身的改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我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体制改革必须处理好三个方面的:一是财政以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理人身分,同企业与银行发生的权责利关系。财政是企业与银行的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理,按照现代产权制度,它是最终所有者,享有最终所有者的权益,承担最终所有者的有限责任。二是财政作为税收的占有者和使用者,同企业、银行和居民的权责利关系。政府不得以任何方式,如挥霍浪费、贪污挪用,侵占纳税者的利益;纳税者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如偷税、漏税、侵占征税者的权益。三是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在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和经济稳定增长等方面的权责利关系。财政体制改革如果能把这三方面的关系理顺了,政府则能够制定出合理的财政政策,并通过市场传导机制,推动经济增长。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92—193页。

〔2〕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人民出版社1961 年版,第58页。

〔3〕〔4〕〔5〕《中国统计年鉴》1994年。

〔6〕陈定华:《财政理论:应分析政府行为》, 《经济学消息报》,199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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