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创新体系与学科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科建设论文,社会科学论文,学科论文,人文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子
谈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科创新,当今学术界非常热闹。高校谈学科创新,科研机构谈学科创新,事业单位谈学科创新,政府部门谈学科创新,企业部门也谈学科创新,似乎任何跟学术或理论有些联系的部门,都谈学科创新。这种局面,一方面对繁荣与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当然是好事,说明从事学术研究的人多了,讨论的话题广了;但另一方面,学科创新频遭滥用,显示了学科建设在某种程度存在的混乱,也昭示着学术管理亟须加强与规范。
本文将探究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科建设中带有全局性、规律性的问题,并非囿于某一学科。所论及问题亦采取粗线条的宏观方式,未必完善,而是试图提供一种整体思路。
二、学科创新的维度与学科建设的原则
学科原本是一个常用的概念,讲学术的分科。通常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科按照传统分法是,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国际问题的研究,有的可以放到政治学中,有的则可放到经济学中。应该说,作为国家人文社会科学中心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所、实体中心基本是按照一级或二级学科来设计的。这些大的一级学科后来又分出更多的一级学科,如经济学分出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文学分出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历史学也一样。各个一级学科又分别可以划分各自若干的二级学科、三级学科。学科建设、学科布局,原本都是在这样的学术分科的情况下进行的。
不难理解,学科建设是分层次的,有它自己的要素,学科创新也应是有维度的。学科建设里面肯定会包含这样一些要素:学科、专题/领域/方向、成果、课题、人……若仔细探寻,其内在的逻辑大致是这样的:
(1)学科是需要专题去支撑的。任何一个学科,是建构在若干的专题,或称若干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之上的。这些若干的专题/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建设好了,整个学科自然就支撑起来了,就自然能建设好了。(2)专题是通过成果来体现的。任何研究专题/领域/方向是通过若干有说服力的研究成果来体现的。真正经典的传世之作研究出来了,这个研究专题/领域/方向就自然能阐释清楚了。(3)成果靠课题的途径来实现。课题制的优劣,学界已经有相当多的讨论与研究。尽管课题制不是出好成果的唯一途径,但现今社会,组织研究还是主要通过课题/课题组/课题制的途径来实现。(4)课题转化为成果最终靠人。要把课题变成成果,最终还是需要靠人去实现,靠学者们创造性的劳动。只不过,不同的学者创造出来的成果会不一样。当然,学者在通过课题进行学术研究产生成果的过程中,会涉及相关的学术机构布局、学术活动、学术媒介、学术评价等,这些自然也是学科建设中的要素。
若上面的逻辑成立,学科建设分析构造图可大致如下。
从上图中,我们能看到学科建构非常清晰的一条明线,即学科——专题——成果——课题这一学科建设的经线。与此同时,若从学科创新的角度观察,亦能勾勒出一条暗线,即学术管理的纬线。通过科研管理一系列的手段与方法,促进课题更好地转换成高质量的成果,以顺利达到学科建设的目标。若初步缕出这条纬线包含的一些要素,便组成了学术管理的四大体系:学术布局体制,包含了学术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后备人才的培养等;学术资助体制,包含了课题制全方位的资助、成果的资助、研究室、人/学者的资助等;学术媒介体制,包含了报纸、期刊、出版社、网络以及图书资料馆等平台,也包含课题研究过程中不可少的国情调研、各类研讨会、对外交流等学术活动;学术评价体制,包含了学部委员制、各类评奖机制,也含各类职称体制等。
事实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多层次、多角度的学科建设措施,基本上涵盖了以上四大体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科创新的管理举措,大多也都能在上图中找到相应的位置。如:
A、各所下属的研究室/非实体研究中心/学会社团等的建置以及对其的资助,首先体现着学科布局,当然另一方面也含有学术资助的内容。
B、研究生院属各系,对应着各研究所,既是对各学科各类专门人才的训练,也是对各所各学科后备人才的培养;从更长远的关切上体现着学科布局。
C、院重大课题、院重点课题、院各类交办课题,以及研究所的各级课题资助,支撑着整个课题制的框架,是学术资助的重要内容。
D、青年科研启动基金/青年学者资助计划、基础学者资助计划、老年学者课题资助计划等,丰富完善着整个课题制,亦是学术资助的组成部分。
E、院所的出版补贴、后期资助、院文库等形式的确立,在成果资助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F、课题研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借助必要的学术活动形式,如进行国情调研,召开各种类型的学术研讨会、座谈会、报告会等,也自然会涉及对外的学术交流等学术活动。
G、学者在把课题转换成成果的过程中,必定会通过报纸、期刊、出版社、网络等媒介体现出来,这是课题研究的最终结果;当然也离不开对图书资料馆等媒介的利用。
H、各类职称评定的体系,各类学术奖励制的开展等学术评价,在课题——成果过程中发挥着相互作用的功能;而学部委员制的确立,尽管有学科布局的考量,但更是学术评定的最高机制。
可见,学科建设的两条线都会涉及学科创新。这也要求我们从体制、机制两方着手。体制是原则,是怎么办?机制是措施,是如何办?
但事实上,我们现行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失序的体系,学科布局是多头并进。我们进行国民经济行业组成的统计,作为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按照文史哲经法社等,各自有自己的学科定位及代码。我们进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其课题指南则又是另一种体系,相应也有各自不同的学科定位及代码。在国家高校教育体系/国家学位委员会下,各级的学科也有不同的体系及代码。而作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较为重要的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在进行学术分科时则又是另外一套学科体系。显然,四家互不统属的几张皮,显然要打通;研究体制、教育体制这两体系,也要打通。
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学科门类也分得太多太细。结果便是,我们培养的人才,博士成了“窄士”,硕士快成了“微士”。学科建设,则雨后春笋般出现了诸如“高兴学”这样的学科。事实上,有相当多的“学科”,或称这个学那个学,实际上都谈不上是一个研究领域,或是研究方向,顶多一个侧面、一个研究视角、一种研究方法。对学科建设、学科创新来说,实质上是在“炒热”,或称热炒,往“显学”的路子上靠。真正大的学术分科,宜粗不宜细。当知识变得如此支离破碎的时候,我们肯定该思考如何培养具有全局眼光的通才与全才。
仔细探究,不难看出,学科建设、学科创新遭到滥用的本质在于:学科与项目、经费、人员、博士点,与资源、梯队等挂钩;是行政一刀切、学术评价体制单一的恶果。学科一旦与人员配置和金钱挂钩,便出现了诸如争课题、争项目、抢占资源、占领所谓学术制高点等怪象。
实际上,学科建设的重点还是整体的学科布局,即机构建置、人员的配备。已有的建设好,新建的要稳妥,成熟的要发展,特殊的要扶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要充分利用学科创新的措施去调节学科建设的方向。简单地说,若学科建设套用经济建设的口号,如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大的原则与方向是对的;但学科创新不能完全按照经济建设的模式进行,学科布局的新提法“创造新的学科增长点”并不一定科学。要知道,学科建设,不单是“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转变发展方式”,它承载了相当多的文化的功能、社会的功能、政治的功能等。如对绝学、濒危学科等特殊学科进行扶持,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进行鼓励,就包含了太多文化的传承与社会发展的意味。
因此,学科的布局,关键还是看学科自身内外的合理性,要进行综合考量与整体平衡。对内要看学科自身的合理性,即它的内涵,是否有相对较固定的研究对象、较固定的研究专题与领域、多样化的研究方法,是否会产生不同研究流派、研究的内在价值等;对外则看学科外在的各种因素,即它的外延,各种条件的具备与否,如人员队伍、基础的硬件软件等。前者,指该不该做?是从价值考虑来判断。后者,指能不能做?是从能力考虑来判断。这才应是学科建设的本质。
三、民国时期的学科布局
有关学科建设,目前大多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决策者、管理者、从业者,基本都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实际出发谈论、分析其本身,鲜有从古今问题、中外问题等角度出发来研究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实际上,我们今天进行学科建设,完全可以参考以往是如何建设的,海外是如何建设的,相关研究已有前期的成果。①
显然,我们探讨人文社会科学的各学科由少到多、由小到大,如何演变、如何发展,学科发展的规律、管理的体制与机制等此类学科布局、学科建设、学科创新的问题,梳理民国时期的学科建置、措施与贡献,以下两个个案多少能看出端倪。
1.中央研究院的初建(学科布局)
民国时期的学科体制,集中体现在中央研究院的架构以及渐进式的布局上。1927年4月17日,国民政府中央政治会议第七十四次会议在南京举行,决议推李石曾、蔡元培、张静江共同起草中研院组织法。5月9日,中央政治会议第九十次会议决议设立中研院筹备处,并推定蔡元培、李石曾、张静江、褚民谊、许崇清、金湘帆为筹备委员。7月4日,《中华民国大学院组织条例》公布,改列筹设中的中央研究院为中华民国大学院的附属机关之一。中华民国的大学院,合并统筹了教育部兼科学院。
后来《中华民国大学院中央研究院组织条例》制定,确定中央研究院为中华民国最高科学研究机关,以大学院院长蔡元培兼任本院院长,先行筹设理化实业研究所、社会科学研究所、地质研究所及观象台四个研究机构。至此,孙中山所主张之全国学术研究最高机关,始有具体之筹备。四个拟创建所中,社会科学计划占一个。
11月9日,《中央研究院组织法》公布,明定“中央研究院直隶于国民政府,为中华民国最高学术研究机关”,设立物理、化学、工程、地质、天文、气象、历史语言、国文学、考古学、心理学、教育、社会科学、动物、植物14个研究所。14个拟建研究所中,人文社会科学计划占四个。
1928年4月10日,颁布《修正国立中央研究院组织条例》,中研院改为不属于大学院的独立机关。4月23日,特任蔡元培为院长。6月9日,第一次院务会议在上海举行,宣告中央研究院正式成立。
创办中央研究院的主要成员是中国科学社社员,中央研究院成立后接收了中国科学社在国际上作为中国科学界官方代表的地位。
事实上,中央研究院在大陆的21年中,拟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所只有两个。社会科学研究所于1927年11月筹设,后来(1928年5月)正式成立,下有法制组、民族组、经济组、社会组,前两组在南京,后两组在上海。再后来(1934年7月)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之北平社会调查所并入该所。
语言历史研究所于1927年夏设于广州中山大学,1928年3月在中山大学筹设历史语言研究,10月22日迁入广州柏园后正式成立,后迁北平。
若分析中央研究院的成立及发展,可发现其经历了大约三个过程:先仿造欧美,建立一种松散结构,类似科学社式的行业会社;再仿造法国,大学院制统摄了教育与科研,并实行合立的体制;最后仿造苏联,实行实体的科研院所的体制。从其组织法及其实践可见,中央研究院有两项重大的功能:一曰实行科学研究;二为学术领域的指导、联络、奖励。
而中央研究院的学科布局大致秉承了三个特点:(1)兼顾内外的条件(拟建与实建分开,要有过渡;迁台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所也就是仅13个所或筹备中的2个);(2)现实的顾及(内战加抗战充斥的年代,学科的发展因时而异);(3)政治的考量(后来的建所对应与意识形态的因应)。
2.1948年第一届院士选举
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选举,对学科建设的推动毋庸置疑。尽管人文组只是其中之一②。
1934年中央研究院创立评议会,由知名大学校长、教授、中央研究院各所所长组成。先出台条例,后投票产生评议员。后历经两届评议会,召开若干次评议会。直至1946年10月召开评议会,决议设置院士,院士选举正式走上日程。
1947年3月,中央研究院公布院士选举《组织法》。10月,中央研究院第二届评议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院士选举规程》,从全国数理、生物、人文三个组推选的402人名单,审定院士候选人150人,全国公告4个月。
1948年3月24日~26日召开第二届评议会第五次会议,无记名投票,全体出席投票者4/5以上为通过,最终81人当选。人文组,原通信投票33人名单,最终人文组产生院士28人,他们是:
哲学(4人),吴稚晖、金岳霖、汤用彤、冯友兰;文学(4人),胡适、余嘉锡、张元济、杨树达;历史学(5人),陈寅恪、柳诒徵、陈垣、傅斯年、顾颉刚;语言学(2人),赵元任、李方桂;考古学(4人),李济、梁思永、郭沫若、董作宾;艺术史(1人),梁思成;法律学(2人),王世杰、王宠惠;政治学(3人),周鲠生、钱端升、萧公权;经济学(1人),马寅初;社会学(2人),陶孟和、陈达。
历史学的蒋廷黻、徐炳昶,语言学的罗常培,经济学的陈岱孙、何廉,从初入通信名单到最终落选,亦可见选举之严格。这个名单,可以说基本包含了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前沿的一批学者。选举之后,1948年9月23日第一次院士会议举行,中研院之体制始告完成。有人曾这样评价当时的中研院:“生物组接近世界最高水平,数理组与世界顶尖水平不相上下,人文组几乎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事后看来,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选举完全可以说是一次完备、成功的选举。其至少有三个特点:学术标准、民主原则、程序公正。中研院第一届院士选举,不论是对学者本身的评价,还是对其所在各学科的建设,推动力量是毫无疑义的。
四、新中国的学科建设
新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这些年是如何走过来的?这同样可以作为个案,为今天的学科建设提供有益的经验。
1.中国科学院的成立及1955年的学部制
1949年后,原中央研究院体制不能再延续了,但当时的中国仍然要和国际科学界联系。中国科学院便于1949年11月在北京成立。第一个纳入到中国科学院体制的所,是近代史研究所。范文澜率领的华北大学历史研究室——中国近代史所迁入北平,之后纳入建制。此后,在各学部成立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所:近代史、考古、语言、社会-经济、历史各所陆续成立。
1955年,中央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建立中国科学院学部。中国科学院成立后,新中国没有马上成立学部,当时也是有一个过程。按照当时的说法,“建立和健全全国科学领导中心,吸收优秀科学家参加中国科学院的学术领导,使全国科学研究工作和科学事业的发展更能根据国家需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在1953年7月21日,中国科学院在第23次常务会议上的报告中,才提出了建立学部的完整构想。1955年1月6日,中科院党组第一次会议正式讨论筹建学部问题。中国科学院正式成立学部时,四个学部其中之一就是哲学社会科学学部。而且只有哲学社会科学学部,有独立的管理机构,专职的系统与人员。
1955年6月,中国科学院正式建立学部委员制度。③最终选定的学部委员的名单为235人,其中,哲学社会科学学部61人,1957年增补3人,共64人,名单如下:
哲学(12人),于光远、冯定、冯友兰、艾思奇、张如心、李达、杨献珍、金岳霖、胡绳、胡乔木、潘梓年、吕瀓;文学(6人),邓拓、冯至、何其芳、周扬、茅盾、郑振铎;历史学(21人),尹达、包尔汉、刘大年、向达、吕振羽、汤用彤、吴晗、张稼夫、李俨、李亚农、杜国庠、陈垣、陈伯达、陈寅恪、陈翰笙、范文澜、侯外庐、夏鼐、郭沫若、翦伯赞、嵇文甫;语言学(12人),丁声树、马叙伦、王力、吕淑湘、吴玉章、杨树达、陈望道、季羡林、罗常培、黎锦熙、魏建功、陆志韦;经济学(13人),千家驹、马寅初、王亚南、王学文、许涤新、沈志远、狄超白、骆耕漠、郭大力、钱俊瑞、陶孟和、黄松龄、薛暮桥。
哲学社会科学学部的主体是延安过来的知识分子,如陈伯达、胡乔木、范文澜、胡绳、周扬、艾思奇、尹达等。当时负责意识形态的主要官员,都是学部委员,如陈伯达、胡乔木、胡绳、于光远、邓拓、茅盾、周扬等。据称时任中宣部部长的陆定一自己放弃,则是一个特例。
应该说,1955年的学部成立、学部委员的遴选,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各学科的建设亦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后的1955-1958年,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又陆续成立多所。1964年,又成立一大批所。人文社会科学的架构逐渐展开。
2.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创立及2006年的学部体系
197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正式成立。按照邓小平的比喻:先立庙,再请菩萨(最后念经)。从一定程度上,从理论领域到学术领域的并合,完成了从国务院政治研究室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转变。成立之初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只从哲学社会科学学部转来15个研究所建制。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各研究所的建置、学科建设,当初胡乔木、邓力群有过长远的考虑:一是新建立50个左右的所;二是建立一百个学科/研究选题。
新建立50个左右的研究所,按照胡乔木的设想,内容大致如下:
“新设50个单位,规划会议后可能增加60个单位;8年内充实,每所250人,则1.5万人;加上已有的15个所,8年各扩展到400人,为6千人;即共达2万人左右。这个数目仅及苏美等国当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几十分之一。”
“计划新设的50~60个单位,在今年内拟即调集少数人筹备(有些所有某些旧班底可能调得多些,有些所可能两三年还不能成立),估计每所平均调集15人,则为750人~900人。”④
可见,胡乔木和邓力群当初的考虑,是要整体统筹,整合全国的哲学社会科学队伍。
经过30年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由原哲学社会科学学部转来的15个所,加上后扩大的若干新科研领域建起来的十几个研究所共计30余所。其中有若干的所未建成,当然也存在组合、撤并的情况。
经过30余年的对应,目前依然没有成立的所有:社会主义研究所、中外关系史研究所、中国地理研究所(人文地理)、世界地理研究所、南亚研究所、四大洋与两极研究所、外国哲学研究所、逻辑研究所、伦理学研究所、艺术研究所、教育研究所、世界语言研究所、若干的辞典(15个)编辑处等。当然,有些所的研究方向也并未完全按照当初的设计去进行与发展。
而建立一百个学科,实际上是胡乔木提出了可以逐步上马的一百个研究选题⑤(即《马克思主义基本著作选题一百例》)。同样,若经30余年的前后对照,我们可以发现绝大部分的成果都已实现了。一部分没有实现的研究领域的现实状况可分两类:一是完全没有研究,也未出版相应的著作;二是有些研究随着时代的变化,已无太大的研究价值。
200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正式成立五个学部,并首次推选出47名学部委员。此项措施距今甚近,此文从略。
五、思路与方法
可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有关学科创新、学科建设问题,我们通过分析现状,借鉴历史的一些个案,完全可以进行经验总结,来研究现实的工作,探讨未来的方法。以下三条应是应有之义:(1)学无定法,有迹可寻。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科建设没有一成不变的方法,但学科创新应该有大致的学术规律。(2)重点突出,全面统筹。学科建设当然要考虑全面性,但也要按照学术本身的科学性、合理性来安排。(3)现实关怀、政治把握。学科建设要把握好度、要讲究具体方法,学科建设、学科创新问题切忌行政性的一刀切。
综而言之,学科创新要为学科建设来服务;学科建设首先要通过内外的综合因素来进行整体、全面地衡量,要看其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这样,我们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科建设才不致陷于盲目与失序,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注释:
①樊洪业:《前中央研究院的创立及其首届院士选举》,《近代史研究》1990年第3期;张剑:《中国近代科学与科学体制化》,四川人民出版社,2008年3月。
②郭金海:《1948年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的选举》,《自然科学史研究》2006年第25卷第1期。
③此一领域已有研究,见李真真:《中国科学院学部的筹备与建立》,《自然辩证法通讯》1992年第4期。
④见1978年2月21日胡乔木给邓力群和院党组同志的函《八年内新建的研究所(草案)》。
⑤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简报》第1期,197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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