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现代社会的混沌未分:一个被忽略的向度
张 桐
(1.南京大学 服务型政府研究所,江苏 南京 210023;2.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摘要: 受许多现代分析性概念和思维的影响,现代社会中的人们会不自觉地将这些概念和思维用于对前现代社会的观察和理解,这使得人们往往忽略了前现代社会——尤其是农业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混沌未分。在权力方面,前现代社会是一种“混权”状态,各权力及其持有者或部门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所谓的权力分立仅仅是一种含混的混合政体的观念,与现代西方的分权思想和分权现实完全不同;在领域方面,前现代社会是一种“混域”状态,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并没有实现分化,此时可能存在着“共同性”和“个体性”问题,却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公共性”与“私人性”之分;在组织形式上,前现代社会则是一种“混元”组织的形态,所有组织都是以“家”为基础的扩大和延伸,这种生活方式使得个体的思维观念也是混沌的,时空在他们那里是静止的。前现代社会的这种混沌未分意味着当现代人尝试认识、解读和描绘前现代社会时应当保持足够的谨慎和适当的怀疑,而不是将现代概念和思维随意地强加于前现代社会之上。
关键词: 前现代社会;混沌;权力分立;领域分化;功能分化
生活于现代社会中的人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概念:国家、政府与社会,政治与行政,政治、经济与文化,工作与家庭,等等,人们不仅接受这些概念,还自然而然地在这些概念之间做出了明确的区分,并运用这些相互区分的概念自觉地思考现实和建构理论。这些分析性的概念和观念深深植根于现代人的大脑中,以至于人们还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这些概念和思维应用于前现代社会,而很少对这些做法本身提出质疑。历史地看,正如“天地浑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的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一样,现代人的分析性思维及其所指的对象也是从早先的混沌状态中分化或分离出来的。在一定意义上,尤其当我们将前现代社会与现代社会加以比较时,我们可以说,前现代社会是一种混沌未分化的状态①。这种混沌意味着,就社会现实而言,前现代社会没有像现代社会这样在国家、政府与社会之间,在政府各部门之间,在公共与私人之间等领域或层面实现分化;而就思想观念而言,这些界限清晰又相互区分的现代观念在前现代社会也是不存在的。总的来看,这一混沌特征在现代人对前现代的思考和表述中常常被忽略或者被低估,至少,现代人没能给予这一特征足够的重视。
2.6.2 Lut-PC-SD的制备工艺及载体用量考察 采用PVP K30作为载体,溶剂挥发法制备Lut-PC-SD。取圆底烧瓶,称取一定量的Lut和PVP K30(1∶4、1∶5、1∶6),于45 ℃水浴条件下持续搅拌至溶液体系变澄清。减压旋蒸除去无水乙醇有机溶剂,固体物于45 ℃真空干燥箱中过夜干燥,即得Lut- PC-SD,并于干燥器中敞口保存。结果见图5。随着载体材料用量的增加,Lut的溶出速率和溶出度呈增加趋势。当用量为1∶6时,Lut不仅溶出速率最快,且在90 min内累积溶出率达到92.56%,120 min内即可溶出完毕,因此最终确定药物与PVP K30的用量比例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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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混权”:权力的混合状态
在前现代社会,国家与政府尚未分化。从词语上来看,这并不是说,在前现代社会不存在可以被现代人定义为或解读为“国家”或“政府”的术语,而是说不存在将国家与政府区分开来并加以建构的现代观点。国家、政府及相关概念——当我们试图或不自然地区分它们的时候——都是现代人的观念。
在前现代社会,或者更准确地说,在农业社会,国家与国王、神和自然等之间都没有明确的界分,“如果没有上帝或诸神(god or gods),没有与上帝和诸神及其维护的宇宙秩序有着特殊关系的统治者(ruler),无论是国家(state)还是帝国或者邦国(country)都是不可想象的”[1],这样一来,像现代人这样在国家与政府之间加以区分的做法也就是不可想象的。农业社会的国家权力机关没有类似于工业社会这样的权力分工,尽管也存在某些类似的“分权”组织,或者为了分析的目的人们也可以做出某些类似“分权”的要素划分,但从总体上看,那些在工业社会中得到理论与实践证明的相互平行且制衡的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甚至有时还包括宗教权力)在农业社会都集中于国王一人或者说国王和他的班子,这至少在理论上如此而且也被视为自然的不受怀疑的。莫斯卡(Gaetano Mosca)曾在他称之为“封建组织”或国家的地方阐明了这一点,而且以中世纪的男爵、阿比西尼亚的王公、古埃及的地方长官等作为例证[2]。在一定意义上,正如维尔(M.J.C.Vile)所言,尽管“权力分立学说源于古代世界”,但是“只是在17世纪的英格兰,它才第一次作为一种明确表述的、融贯的政府理论而出现,并被竭力声称是‘自由和优良政体的重大秘密’”[3]。也就是说,即使我们确实从前现代社会的治理中区分出某些可以被分开的职能或事务,这种“分权”——作为一种理论的系统性以及在政权运行中被赋予的正当性和权威性——都是不能和现代社会的状况同日而语的。到了现代社会,由于现代分权思想在现代人思想中的根深蒂固,当现代人在回顾希腊城邦的政体时通常会引述亚里士多德关于“议事、行政和审判(司法)”[4]215的政体三要素,并按照现代人的思路将所谓“议事”和“审判”的职能分别对应于公民大会或议事会和法庭这样的机构,甚至将松散的“行政”事务及其官员也简单地归为某种假想的行政部门。现代人也常将波里比阿(Polybius)关于古罗马执政官、元老院、保民官和民众会议等方面的论述视为现代分权思想的某种滥觞,但就其根本而言,此时的权力分立仅仅是为了调和相互对立的各个阶级,其与现代平行的相互制衡的分权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更严谨地说,前现代社会的相关做法及表述应当被称为某种“混合”政体的现实和理论,而不是现代的分权现实和分权思想。
与此同时,社会的概念也没有从前现代社会中独立出来。只有到了中世纪后期大约14世纪的时候,市民社会才以某种联合的力量出现并与国家相抗以捍卫其利益,这才形成了近代国家与社会分立的格局。国家与社会在前现代社会的未分化意味着,在今天,无论我们用国家还是用社会的分析概念去解读前现代社会的某些现象,我们事实上都指代的是同一个对象。当亚里士多德说“人是政治的动物”时,并不是在现代人熟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分立的概念框架下的那种理解,这句话告诉我们的是,将政治组织等同于社会或用前者去界定后者的观念在当时是十分自然的。只有到了中世纪后期②,人们才逐渐认识到由政治构成的权力组织只是整个社会的一个部分。也就是说,当把政治权力及其组织从整个社会中分离出来后,(广义)社会中其他的部分也就得到了相应的凸显,以至于将社会直接理解为与国家或政府相对的(狭义)社会的观念才逐渐流行起来。当然,“社会”的独立不仅源于被统治者对统治者权力的反抗,与之同时发生的还有宗教权与世俗权的斗争,这种斗争导致了相应两种“社会”观念的出现[5]。在宗教改革时期,就出现了关于宗教“社会”和世俗“社会”分立的争论,争论的结果是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占据政治话语主体的西方政治区域中,宗教社会退守到精神层面,而世俗社会则占据了人类生活的主要部分,这种斗争显然也促进了(狭义)社会及其观念的脱胎。
综上,我们讨论了前现代社会的一个常被现代人忽略的特征:混沌未分。它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权力的混沌一体、领域的未分化以及以家为基点的混沌组织状态。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区分仅仅是为了讨论和叙述的方便,在前现代社会,这三个方面之间也不是界限分明的,而是混为一体的。试图在权力、领域和组织等概念下进行理论分析的做法同样属于现代性思维。
在实际通信过程中,由于网络限制流量、数据传输间隔短等因素,会出现数据拥堵现象,即模块发送的数据不能及时传送到远程终端,而是堆积在网络上,从而引起接收端数据延时或者接收不到数据。本文采用软件编程的方法(如图4所示)成功地解决了该问题,如数据传输流程图所示,在发送数据前应根据调试经验设置合适的定时时间(本测试确定为3s),发送完数据后,立即进入接收中断同时开启定时器,如果在定时时间内接收到正确的反馈信息,则发送下一组数据;否则,定时时间到后,则关闭当前连接,重新请求连网。经测试,该方法能够解决数据拥堵问题,且重新连网的时间达到3~4s(如图5所示),有3次连网出现,且数据是连续的。
总的来说,就权力(这也是一个现代概念)这个维度来说,与现代社会相比,前现代社会应当是一种“混权”状态,只有到了现代社会,这种混沌的权力状态才开始分化。
二、“混域”:领域未分化
在组织的意义上,前现代社会的未分化状态可以说是一种“混元组织”④的状态,它缺少现代社会那种彻底的功能性的组织分化。在富永健一看来,这种指向现代组织的功能分化是现代社会区别于前现代社会的基础,甚至可以说现代社会的一切结构特性都是由这种功能分化产生的[14]。当然,就语词的使用来看,前现代社会也存在“组织”,例如韦伯曾提到古希腊的奴隶作坊,在这里,一些奴隶被聚在一起制造工具。但是,这些组织内的一切都只是奴隶主的世袭财产,在这个意义上,他们都只是一种家的变体而已。在农业社会后期,还出现了许多具有经营特点的组织,他们会招募本族以外的其他人作为劳动力,但这些人并不是在现代意义上用劳动换取薪金,而是通过劳动获得了与本族成员差不多的待遇,也就是说他们共同组成的仍然是某种“家”的形态,因此富永健一将这些统统称为“农家、商家、匠人之家”,甚至将17世纪日本出现的某些大型组织也看作是家的“超大型版”④。也就是说,这样的组织(在完成某种特定功能的意义上),一方面,只是集体行动所采取的形式之一,而非主要形态;另一方面,他们也只是某种“家”的扩大化。而到了现代社会,组织分化可以说呈现出爆炸性的发展,现代组织意义上的功能分化逐渐成型,“混元”组织分化为多元组织,社会分化为各种承担不同职能的专门部门,以致整个社会最终都变成了一个完全组织化了的社会。这些功能化的组织不断从前现代社会的“家”那里剥离出各种功能,使得“家”的范围和功能不断萎缩,演变成现代社会所谓的“家庭”。
式中:θ为日角,θ=2πt0-365.2422,其中t0=N-1,N为积日,即日期在年内的顺序号(1月1日为1,以此类推,12月31日为365(非润年)),经查证该小区某年冬至为12月22日,N为356。
沥青等关键材料应直接从生产厂家订购,一般在设计文件中对此都有要求。沥青运到工地现场后,工地试验室要按照规范的要求严格抽检,主要检查针入度、延度及软化点,其他指标可根据施工需要选做。沥青的贮备要使用专用贮备罐,专用贮备罐安全、防水、保温、无浪费,加热方便。
就领域分化而言,最主要的就是公与私的分化。现代人常常使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等概念来分析和解释现代社会的诸多问题,甚至由于这些表达的流行也习惯了用这些概念去分析前现代社会的各种现象。但是,严格地说,在前现代社会中,并不存在现代语境下的公共与私人问题。有学者就指出,甚至直到法国大革命之前,“在法国的旧制度中,公共与私人领域都一直纠缠在一起而不可分割”[6]。这种情况在其他国家同样如此。
每个时代的人们都秉持着属于这个时代的独特的思维模式和语言体系,例如,将政府与社会加以区分甚至对立的观念对于现代人而言是自然而然的,同样地,二者混为一体的混沌现实和观念对于前现代社会的人们也是自然而然的。这就意味着,当我们尝试跨越历史去认识前现代社会时,我们首先应当尊重这种历史的独特性,而不是不假思索地不加怀疑地将现代人的思维简单地置于前现代社会的“现实”之上。现代流行的甚至是深深根植于现代人思想中的许多分析性概念和观念在前现代社会并不存在,用相应的分析性思维来解读前现代社会的做法就是值得怀疑的,至少对此我们应当保持足够的谨慎。否则,将现代的“公共性”一词套用在前现代社会的治理上就会得出“奴隶社会的公共行政”这样的荒谬术语,或者借用现代的民主观念而对古代雅典的民主给予过高的评价,再或者把当今流行的西方“人权”话语与中国古代的相关观念相混淆[16]。
通常而言,我们可以说,农业社会的社会关系是一种等级制,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种等级身份制。但是,必须同时注意到这种等级身份制是发生在一个同质性的共同体之中的。也就是说,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共享相同的习俗和文化,这种同质性具有很强的整合力量,它能够轻松地容纳人们之间的各种差异,而且这种文化让人们认为放弃自己而为共同体服务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事情。因此,在大部分时候,每个个体从降生到死亡都生活在某一个确定的等级之中,它无法选择和改变,但更重要的是,它根本无意于去改变,这也是我们所说的“混沌”的另一重意思。对于生活在家元共同体中的人们来说,他们没有明确的自我意识,对于生活在同一个地域范围内的熟人之间而言,“我”和“你”的区分只在物理上是有意义的,在精神上,“我”和“你”没有区分,是一体性的。尽管在自然界面前,他们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要忍受自然变化带来的饥饿和疾病;但就社会生活而言,他们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不确定性。这一方面是因为人们生活在一个地域狭小但共享着习俗和价值的熟人社会之中,也就不会遇到周围人的不确定干扰;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终生从事着固定的从父辈沿袭下来的生计,也就不会遇到生活变动的困扰。一代人如此,在代际传递上也是如此,一个人只是延续着父辈的生活,他的个人生活以及生活的环境都是本来存在的。时间和空间的概念在他们的头脑中是静止的、非延展的,或者说人的大脑(与现代人的思维相比)也是“混沌”的。只是到了现代化进程中,这种情况才发生了本质性的改变,人类经历了吉登斯所谓的“脱域化”或“抽离”(disembedding)的过程,即“人们从互动的地方性(local)背景中脱身(lifting out)出来,并且在时空的无限延展(indefinite spans)中得到了重构”[15]。在这个过程中,就事实而言,人们走出了以往生活的狭窄的空间和时间范围,而将自己置身于广袤无垠的时空之中;而这一事实对人的观念的影响则在于人们可以脱身于时空的概念限定进行思考,而不是朦胧地混沌地生活于没有变化的时空之中。
或者,如果我们使用“功能分化”这个社会学常用的概念,那么我们也可以说,前现代社会就没有实现功能分化。即使我们可以使用现代语言在前现代中也区分出几个不同的部分,各部分内部也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原则或运行逻辑,相反,整个社会都共享着一套共同的逻辑与观念。这样一来,对于个人的生活而言,领域未分化就意味着前现代的人只过着简单的一重生活,而不会像现代社会的人那样穿梭于多重生活之间,在多重生活中扮演不同角色,遵循不同的逻辑。因此,卢曼(Niklas Luhmann)在其社会分层理论中将工业革命之后的现代社会称为“功能性分化”(functional differentiation)的社会,工业革命之前的社会并没有实现功能分化[10]。但需要指出的是,吉登斯对所谓的“功能分化”的概念提出了批评,他认为这类概念仅仅强调社会内部构成的多样化的问题,而忽略了其边界问题[11]。也就是说,对于前现代社会而言,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其内部并没有呈现出现代社会那样的多样性;另一方面,我们同时应该看到,各单元之间的边界也是模糊的。前现代社会的各种权力之间、各部门之间、公与私之间的边界都是模糊的。例如,尽管许多学者(例如韦伯)将前现代社会的官员群体也称为“官僚”,但是,那时的官员之间在权力与职责等方面的界限并不明晰,这就与现代官僚完全不同[12]。考虑到这一点,用“混沌”一词来描绘前现代社会的情形也许更为恰当,而从领域分化的维度来看,前现代社会就可以说是一种“混域”的状态。
三、“混元”:以“家”为基础的组织形态
“家”是前现代社会尤其是农业社会的基本单位,这不仅是因为家能够满足其成员几乎所有的生活需要(例如生产、消费、宗教和教育等这些在现代社会界限分明的功能),而且整个社会也只是“家”的延伸和放大。因此,有学者将农业社会称为一种“家元共同体”,即“家”是家元共同体中的“点”,“家”放大后成为“族”,就有了地域的特征,以共同体的形式出现了,“族”的放大则是“天下”[13]。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同样可以得出前现代社会是一种混沌未分化的社会的结论。也就是说,农业社会在总体上是一种“家”的混沌状态,就像人们惯用的“家国同构”概念所反映的那样,无论是家庭、亲族还是国家,他们在农业社会的结构都是相似的,他们都凭借血缘和地缘的关系得以维系,而在其结构内部都实行着父权家长制。国家的君主是“国君”“国父”,家庭的父亲是“家父”“家君”。父权家长不仅对国家或家庭拥有权力,而且这种权力还可以世代相传。
与现代社会的领域分化相比,我们可以说,前现代社会的领域并没有分化。这并不是说,在前现代社会就已经存在着几种可以识别的领域,而到了现代社会才实现了他们之间的分开和独立;而是说,现代社会的这种领域界分的现实与思维在前现代社会就是不存在的,也是难以适用的,只有到了现代化过程中才逐渐生成了不同的领域,而前现代社会的(部分)传统则被压缩进一个狭窄的范畴而被保留了下来。
一些研究者引述马克思关于亚洲政府的三个部门的说法,并进一步声称这体现了政府从很早的时期就有了为公共利益服务的特征或属性。马克思在考察了英国对印度的殖民情况后说道:在亚洲,从远古的时候起一般说来就只有三个政府部门:财政部门,或者说,对内进行掠夺的部门;战争部门,或者说,对外进行掠夺的部门;最后是公共工程部门[8]。但是,在前现代那种未分化的混沌状态中,这些工程的开展只能是为了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需要,而不是出于对被统治者诉求的满足,因为此时的被治者还没有这种意识,他们理所当然地接受并服从于整个共同体。也正是因为当时的印度仍然处于统治型治理的阶段,这些所谓公共工程只是为了整个社会的统治秩序服务,所以正如马克思看到的那样,当英国统治印度的时候,英国人才可以几乎完全抛弃这一部门,而把所有精力投入财政和军事方面。假如这些工程具有了现代公共利益那种关注个体诉求的性质,那么英国人的做法就是难以实现的。如果我们仍然用“利益”的概念,那么这些具有全社会性质的大型项目所反映的只是一种混沌的共同体的“共同利益”,这完全不同于现代社会那种基于个体意识觉醒和利益诉求后提出的抽象的“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产生于社会分化的过程中,是一个社会的同质性完全消解之后才能够产生出来的一种抽象的利益形式[9]。同时,此时的所谓政府管理活动在本质上也就是一种阶级统治活动,我们很难从这种未分化的统治中区分出具有独立性的政府行政活动。没有独立的行政,又不可能为公共利益服务,这样的行政就不可能是“公共行政”③。
四、结语:现代人认识古代世界时应有的审慎
既然国家与政府、国家与社会都没有实现分化,那么将统治与管理(甚至政治与行政)加以区分就更是不可能的事情了。继续以古代希腊为例,现代人通常可以回溯到亚里士多德关于政体的论述中去寻找所谓“行政”的源头,但是亚里士多德讨论的所谓“行政”(希腊文ρχουτε,意为行政官员)只是对一些松散的做着某些事务的官员的讨论,它与现代社会中作为一个整体的、独立的、强调权责、具有统一规则和组织的行政职能有着根本不同。事实上,就对“行政”的分析而言,正如亚里士多德在谈及行政官职的问题时所说的,“这只是在进行研究工作时顺便加以考察而已”[4]222。当现代人需要描述前现代社会的情形时,也许我们只能说:在当时的各种事务及其相应的承担者中都包含着某些可以被称为“行政”(如果我们还坚持使用这一现代语词的话)的要素,而不能随意地将某类官职或某些部门简单而笼统地称为“行政”官员或“行政”部门。即使到了对法律制定和执行加以区分的阿奎那那里,或者强调执行权的整体性和至上性的马西利乌斯那里,现代意义上的行政也还没有到来。后来经由达利森、洛克、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行政(或者更准确地说,行政权)才可以说真正出现了,才可以被确定为一种与立法权和司法权相平行的权力。
尽管在用语上,前现代社会的人们也使用“公”和“私”,但此时的“公”“私”更多地是针对人数规模上的模糊表达,“公”只是对若干个体集合的某种表达,而“私”则是一种围绕个体的形态,甚至这种公私区分也因个体的理解而不同[7]。这种模糊性并不像现代公共性与私人性争论中所表现出的那种复杂性,而是因为前现代社会的人们并没有特意去区分和建构这些概念。当我们来描绘前现代社会的问题时,尤其在学术研究中,也许更为恰当的表述应当是“共同性”与“个体性”,以区别于现代意义上被人为建构的“公共性”与“私人性”等概念。
克罗齐“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历史观对于现代人的任何历史解读都有着重要的警示意义。而劳埃德则干脆将自己的著述直截了当地命名为“古代世界的现代思考”[17]。当然,我们并不是要怀疑现代人对古代世界的一切思索,更不是要在认识论的意义上得出古代世界无法认识的不可知论,而是提醒现代人在认识古代世界时应怀有谦卑、尊重和审慎。当我们使用现代语词尝试描绘和表述有关前现代的问题时需要特别的慎重,当我们声称是在言说前现代的故事时,很多时候我们可能仍然是在言说现代,只是我们很难意识到这一点,因为我们实际上是在用现代人对现代世界的体验去描画前现代社会,无形中我们是透过现代的滤镜去“观察”和解读那个我们不曾经历的时代,甚至根本不是在观察或解读,而更多的是在想象。
注释:
①“混沌”在本文中仅指未分化的意思,尤其是与现代社会或现代语境相比的未分化,而不是指在非线性科学中有关表面无序实则有序的混沌理论中的“混沌”,尽管后者对于我们理解本文中的“混沌”也有裨益。
上述语文教学理论启示我们:阅读习惯的形成与阅读能力、水平的培养,不仅是中小学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和部分公共图书馆的使命担当,同时必然也受到学校语文课程中阅读教学效果的影响。另外学生自主阅读活动是不可或缺的,事实上这也决定了中小学图书馆在整个教育体系和所在学校中的地位。
②泰勒认为关于社会与政治组织的分化在中世纪早期就出现了,他的一个依据是,在基督教世界中,基督徒同时属于世俗社会和精神社会这两种社会,泰勒在这里主要引用了格拉修斯的“双剑论”,参见查尔斯·泰勒:《市民社会的模式》(载邓正来,J.C.亚历山大:《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但是泰勒的这一观念显然也犯了将现代观念强加于历史的错误。历史表明,只有到了新教改革时期,对这两种社会加以界分的观念才逐渐普遍化,虽然在早期就存在表面上类似的表述,但是当时基督教在整个社会的影响力使得这些观念还相当模糊。
③学术界对“公共行政”这个行政学的核心概念有诸多误解,甚至有“封建社会的公共行政”“奴隶社会的公共行政”的说法,相关讨论可参见张康之,张桐:《论“公共行政”的确切含义》(载《中国行政管理》,2009年第8期)。
④有学者也使用了相关概念,参见石国亮:《论私人组织、公共组织与社会组织》(载《中国行政管理》,2010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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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C912.3
文献标志码: A
DOI: 10.3969/j.issn.1009-3699.2019.06.006
收稿日期: 2019-07-05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编号:18CZZ00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课题(编号:17VZL016);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编号:2017M611763).
作者简介: 张 桐,南京大学服务型政府研究所研究员,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管理学博士,主要从事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研究.
[责任编辑 周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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