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中国女性文学新话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年代论文,话题论文,女性论文,文学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90年代中国女性文学是一道亮丽的景观。其间,许多“新话题”尤为诱人。“新话题”或以独特的文化价值观念引人关注;或以不同观点的争论催人思索;并几乎都成为热门话题。“新话题”很多,现择其二三谈谈我个人的陋见。
之一:关于“超性别写作”
大多数女作家一直操持着“超性别写作”,这是显见的。
然而,90年代以来,它果然成为了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在女性文学批评界,一派认为,女性写作是女作家的性别写作,主要是她们的“私人化”写作和躯体写作等;至于提出超性别意识、超性别写作,无外乎只是一个策略而已,它并非为女性文学的价值目标。一派认为,女作家应以人为本,女作家突出女性的女性意识、生命体验是当然的事情,但不宜搞什么性别中心主义,偏执于“性别”;女性文学不宜排斥“超性别意识”、“超性别写作”,以致陷于狭隘境地。两种不同意见虽尚未形成明晰界限,但歧义是客观存在的。
我个人倾向于后一种看法。但也不排斥那些真正含有文化意味的“私人化”写作和躯体写作。只是我不赞同有些批评家把“女性写作”局限于此,并称其为女性文化核心、女性文学成熟标志的提法。我以为女性文学应重视男女的“差异性”、突现女性视野,然而不宜由此而走向极端或以偏概全。当今,女性文学多元化局面的形成多不容易,我们为什么要把本来已属中国女性文学的宏大叙事、历史记忆、时代精神统统都让位出来,蜷缩到“边缘”去呢?女性文学首先是人的文学,其突出“性别”,是为了激起我们改善女性生存境况、全面实现女性自我的勇气和悟性。“性别”假如在现实生活中依然是一种困惑、一种负担的话,那么,女性文学有责任去化解它、冲击它,以求实质性男女平等社会的早日到来,以求获取属于女性自己的权利。假如说,女性文学的挑战性,在于颠覆男权中心文化的话,那么她就应该拿出女性自己对整个人类的思考来,作出自己对整个时代的感应来,而不宜后退到“边缘”去局限自身。真正的女性视野是广博而深远的。
去年秋日,我曾梳理过新时期一部分著名女作家的“女性观”,以及她们对“女性写作”的看法。结果,我欣喜地发现她们几乎都认为“女人首先是人”,都不排斥“超性别写作”。她们一方面自尊自爱,“以关注人的普遍问题,表达人的共同感情,寻找人的可能出路”为己任(见斯妤《作为另类》),以“树起母性特有的高贵气质”为追求(见迟子建《地地道道的女人》),显得大气、大度和大方。另一方面,她们不屑于当今某些“只关注女人职务与家务”、用放大镜“探讨雌性征象的俗姿庸品”,认为这样的“女性文学”不利于精神上的“环境保护”(见舒婷《要有一面自己的镜子》),她们认为“过分强调女性身份”,容易“陷入一种固定模式”,而超性别视角反而是一种“理想主义写作”(见翟永明《超越界说》)。看来,绝大多数女作家都不愿过分陷于“性别”。正如王安忆早就说过,女作家倘若过于“陷于内部世界,拼命创造幻想”的话,那么,“创造出来的自我”,常常是“谬误”的。(见《女作家的自我》)。
90年代女性文学的特征在于它的多元性。要使多元化局面顺利发展下去,必有赖于现存多视角(包括女性视角、超性别视角、中性视角等)的延伸与发展,必有赖于中外文化的进一步撞击。
之二:女人的大散文和小散文
90年代中、后期,“小女人散文”曾作为“大众文化”类文字,充斥于晚报副刊与女性期刊。目前,它虽已走向低潮不再走俏,但这种带有性别歧视的用语,可实在不宜继续了。
想当初,“小女人”称谓由南到北风靡于媒体,有的制作者也竟以“小女人”自诩,颇为得意;“小女人散文”当然地成为了不少女人梳妆台上的消闲之物。在消费社会,女人既是文化消费的承担者,又常是消费文化的制造者。英国工业革命时期,不是有许多中产阶级女性,从阅读《妇女闲话报》《淑女周刊》开始,后来自制起文化消费品自娱自慰、以写作为“时髦消遣”吗?今天,我们一些知识女性抒写一些以感性见长的生活散文;敷衍一些小事情、小回忆,抒发一些小感受、小忧伤,流露一些小情调、小思索,虽不完全类同于18世纪英国淑女们的文化行为,但其中一部分离不开厨房、卧室、电话、奶瓶的文字,到底是脱不开“文化快餐”的干系的。从严格意义上说,被列入“小女人散文”的作品,虽然某些出自作者心坎的情语、隽语,可属文学作品,但其绝大多数文字,乏于文学要素与内涵,难以进行审美鉴赏,是不宜列入文学范畴的。正如老作家艾煊所言,对漂浮在商潮上的散文,可用“仿散文,拟似散文,或非文学散文”等称谓冠之。
其实,从本世纪初开始,中国妇女运动就一直以铸造女性“大魂”为要,将“大魂”作为女性肩负民族重任、进行女性自我文化重塑的目标。辛亥革命时期,《女子世界》《中国女报》等刊或号召妇女“撇脱贤母良妻的依赖性”,靠自己“去做那惊天动地的事业”;或呼唤“伟哉女权!伟哉大魂!”。新中国提出“妇女顶半边天”的口号,为世界各国妇女所赞许。至于本世纪中国女性文学,同样呼应这“从伟”“从大”的女权观念,广大女作家步尘秋瑾的壮怀豪情,自有一番大女子的气魄、气度和作派。当然,话说回来,由于各种政治运动、政治文化的缘故,中国女性文学确实长时期地被淡化、乃至失落了女性性征,“小女儿情态”则被视为“小资调”而遭贬薄。90年代女性散文创作中,柔婉可爱的“小女儿情态”的重新浮起,对调整过去某些缺乏自然是有益的。只是,一些女作者自甘于“小女人”称谓,在呈现“小女儿情态”时,又过于“自恋”或“自轻”。对此我感到,为继承和发扬我们自己的女权传统,为更好地进行女性自我的文化重塑,现在是大力提倡和褒扬女人大散文的时候了。
90年代以来,可以称得上女性大散文的,确实不多。但当我读到诗人马丽华《走过西藏》(由《藏北游历》《西行阿里》《灵魂像风》三部长篇散文结集而成,共52万字),画家巴荒《阳光与荒原的诱惑》,以及散文新手唐韵《我们的蜗居和飞鸟》——三部都是由女性写的关于西藏的作品时,我顿时眼前一亮,而“心”为之怦然地跃,“胸”为之隐然地痛,在一种昂扬的生命感中,被震撼着、沉思着、哀伤着……这种阅读感觉告诉我,我已摸到女性大散文的脉搏了。三位女作家对藏文化的深入勘测与独特叙述、她们自身生命体验的腾跃和升华,她们审美世界的丰润和驳杂,不是都在呈现着大女人风采、女人大散文的精髓吗?不是吗,人类学家格勒(藏族)与周星,赞扬马丽华具有来自“人类学的智慧”,认为她作品已“在文学与人类学两座高耸的悬崖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美术批评家刘骁纯觉得巴荒的西藏之行是“生命之旅”,在帮助人们寻找“青鸟”;而文学批评家朱向前对唐韵“改医从文”后的力作,则以“大气”予以评述。但是,很遗憾,朱向前居然把唐韵的“大气”,看作是她深情关注“一系列男性话题”的结果,似乎人类所有精神问题只属于男人世界。一位优秀批评家内心深潜着的男权中心思想,令我感慨万千。看来,女人自我的“文化重塑”,更须“以大为纲”了,其中当然也包括着对男权中心话语的解构。女人大散文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之三:关于“个人化写作”中的“性”走向
在“性”作为一种物质存在、一种心理存在、一种社会存在,变得可以表达的今天,我想,女作家“个人化”写作中有关“性选择”的走向(如同性恋、自慰性行为)、躯体化描写的走向等问题,也是可以进行探究的。
前一阶段,评坛上对“个人化”写作的讨论,着重于它对多元化文学格局形成的意义,以及它与宏大叙述的关系等方面。至于对女作家“个人化”写作中“性”走向自身,似乎尚未深入;无论对其作诗性的美化,还是作歧视性的贬斥,都未能真正切入其内里。人们对“性”走向这个问题的困惑是显见的。
其实,80年代末,女性创作中已存有女同性恋题材作品,只是当时它虽载体于社会题材,但尚未发表女同性恋宣告,追逐西方式的累斯嫔主义(“女同性恋的绵延”)。90年代以来,以陈染、林白为代表的“个人化”写作,接受西方女性主义影响,终于把女同性恋和建立女性乌托邦联系起来,呈现女权观念;并对女同性恋作直接的生命形态描绘,将其物质性、心理性,艺术地表现出来。70年代出生的女作家,更倾于描写异性恋,或以“性”作交易,或用“性”设宴会;而写女同性恋时,她们则当然地持惯常的既自信又无知的态度。同60年代出生的陈染、林白们相比,70年代出生的卫慧、棉棉们,她们的躯体化语言,虽都较为精致和典雅,但到底更倾于性快乐的感觉、性享受的体验。她们的性幻想与性自信画面,具商品社会将“性”物化的特点,而乏于作者同画面的距离感,谈不上多少理性的思考。
然而,在女性性体验已经可以自由地进入文学的当今,我以为“仍有提醒诸位“笔下谨慎”的必要。目前,在某些女性创作中确实存有过于渲染女性性征、性描写低俗不堪、乃至把女权主义者描绘成颐指气使的女“性霸”等苗头。负面影响是极其明显的。既然男女之间的性关系,是“人和人之间最自然的关系”(马克思语),我们女子就理应自觉地用“人的行为”标准去对待,用我们女人的水准去争取自己的性权利。
无疑,当今女性创作的“性”走向,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西方女性主义的影响。女性创作中关于性题材的某些特殊叙描,是女性自我探索的组成部分,不宜用男权中心话语去贬斥:但也不宜像有的女评论者那样,将它们视为女性文化的保证,或将其作为女性文学的先导和趋向来加以鼓吹与抬高。文学表现“性”走向,既不同于医学的实验报告、又不同于社会学、心理学的社会调查与理论阐述,由于艺术化的躯体语言总会直接地作用于读者感官,而产生模糊的暗示效应;因此,作家应特别地以爱心控制好情与理、肉与魂的关系,避免某些不必要的、负面的诱发作用产生。这类创作所突现的“自恋”倾向,应予以充分关注。过分的“自恋”不利于女性自我的精神成长;还容易跌入男人“欲望化”的“窥淫”陷阱。对西方女性主义的吸收和借鉴,我们应坚持自己的立场。
之四:“慈母爱女图”的淡出
后现代女性主义理论家卢宾认为,“恋母情结”是“人类性别化”的关键。要推翻男权的性别制度,必须“解决文化的恋母情结”。中国女性文学,自张爱玲开始,就同这般思潮相共鸣、相呼应。80年代中期以来,“重写”母亲形象露出苗头。90年代,一批更年轻的女作家,对“母亲神话”的颠覆,则几乎成为一种倾向了。
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铁凝发表长篇《玫瑰门》前后,曹七巧(张爱玲《金锁记》女主人公)式的恶母形象日见增多。《玫瑰门》中的老妇人司猗纹,是个疟待狂,除对男权中心社会进行骚扰与报复外,她更热衷于对女人的把玩、控制与统治。残雪《山上的小屋》,池莉《你是一条河》,万方《在劫难逃》,方方《落日》等小说里的母亲、外婆们也都类似曹七巧、司猗纹,不是给女儿“虚荣的笑容”,就是把女儿视作“家贼”;不是用毒品让女儿上瘾以将她留住在身边,就是亲自制造事端破坏女儿幸福。她们几乎都丧尽母性,把“母职”变成统治,把“母爱”化作虐待。这里,没有“慈母爱女图”,女儿们只觉得母亲也是压迫和威胁。
90年代中期以来,一些善于思考的小说家如陈染、徐坤、徐小斌们,再度把对“母亲神话”的解构推前一步。她们大多把母亲形象置于权力结构里予以考察,她们发现,母亲一旦同具主宰性、贪婪性、虐待性的权力整合在一起时,母爱会顿然消失;母亲对女儿的监护,也就变成了窥探、压迫和摧残。陈染《另一只耳朵的敲门声》里的女儿黛二,对母爱的感受是母亲那侦探式的攻击;黛二恼怒母亲对她个人生活的监控与侵犯。徐坤《女娲》里的母亲李玉儿,她身子被于家三代人使用过,生育史更充满苦难、辛酸和荒诞;但当她由儿媳熬成婆婆后,果然从“受虐”向“施虐”转化:既告发儿子又告发女婿,既毁掉女儿眼睛又毁掉儿子爱情,还使劲地向孙辈灌输他们父母的坏话,致使全家处在一片混乱之中。徐小斌《天籁》里的母亲是个歌唱家,但当她遭遇政治灾难被流放到西北后,竟然一边培养女儿大唱民歌,一边却下毒手弄瞎女儿眼睛;她期盼盲女天籁般的歌声唱遍天下,自己也因此而得以扬名。这类母亲的母性,已剥离了爱,剥离了生命的真谛,陷落在魔性、兽性之中。这些作品切入了母性内里,呈示了女性文化心理结构的阴暗面;它们的先锋性和经验性,对于解构男权中心文化、对于提升女性文化心理素质,都是有益的。
中国,是个推崇“孝悌”的国家。儿女们无不把母亲看作为是美德与苦难的象征。儿子们愿以自己的功名、成就,报答母亲所受的苦难;女儿们则愿以自己的顺从、相助,继承母亲的美德。其间,确存有某些封建色彩,遏制着儿女们的自由精神;但也不应否认,其间到底还保存着以爱为中心的天伦和生命真谛。当历史车轮已向21世纪迈进的今天,究竟如何看待“母亲”这个神圣的文化符号,是让“慈母爱女图”就这样完全地淡出,还是既出又入,我们都应再好好地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