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结构性社会主义到功能性社会主义———种解释框架的变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结构性论文,框架论文,功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D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505(2009)06-0062-04
作为一种制度形态的社会主义已走过近90年,但人们对于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仍莫衷一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此也有不同的叙述。随着实践的推进,对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又有不同的叙述。这一现象不仅是执政者争取意识形态主导权的结果,更重要的在于解读社会主义的视角多元化,各种争论不在一个理论剖面上进行,缺乏对“元”问题的把握。因此,考察经典社会主义的定义,依据共同的观察视角,并抽象出各种定义的内在一致性,对确立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至关重要。
一、经典社会主义的定义
1.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的定义
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的定义主要是从生产的组织方式方面进行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之所以有深刻的矛盾在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是整个社会生产的无计划性与个别生产厂商的有计划性之间的矛盾,而取而代之的社会主义经济则是“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①。这实际上是说,未来的社会主义在生产的组织方面是计划化的。
其次,经典作家还从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进行定义。他们认为,社会主义应该是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代替私有,“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②,“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其含义还包括,当国家作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力量的职能完成以后,国家的“行动”就完成了,国家就“自行消亡”,从而使得“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③
最后,从阶级状况的角度对社会主义进行定义。他们认为,“社会主义现在已经不再被看作某个天才头脑的偶然发现,而被看作两个历史地产生的阶级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斗争的必然的产物。它的任务不再是构想一个尽可能完善的社会体系,而是研究必然产生着两个阶级及其相互斗争的那种历史的经济全过程,并在由此造成的经济状况中找出解决冲突的手段。”④社会主义的产生是现代社会两大对立阶级矛盾斗争的产物。未来的社会主义是消除这种阶级对立的产物。因为“任何相互斗争的社会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⑤,消除了这种斗争的经济关系的社会主义社会必然就是和谐的社会。
从这三个方面来说,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定义,显然比较强调未来社会的结构形式,而对这种形式产生的功能并未直接提及,其直接后果就是经济结构与社会主义的那些终极目标越来越背离。“按照马克思所主张的社会经济结构(即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性质)的基本定义来衡量,那么这些国家(苏联)是社会主义国家。但其现存的上层建筑却同公认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理想相矛盾冲突。……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革命和消灭由资本家所构成的阶级并不是建设具有自由、平等和博爱这些特征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充分条件。”⑥因此,经济结构的社会主义并不足以实现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而与此相对,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的定义则更多地关注了社会主义的功能。
2.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的定义
列宁对社会主义的定义随着俄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逐渐深入。十月革命前,列宁基本上沿袭了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关社会主义的定义:社会主义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和按劳分配。十月革命后,他认为社会主义应该是“苏维埃政权+普鲁士的铁路管理制度+美国的技术和托拉斯组织+美国的国民教育等等+……=总和=社会主义”。1920年,列宁又根据新时代、新实践概括了实现社会主义的新公式:社会主义=苏维埃政权+全国电气化。很显然,列宁的社会主义是根据时代变化的特征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社会主义进行某种解构性的创新后得出的结论,以功能性为标准,将社会主义解构成不同要素。虽然概念有几次变化,但解构的过程从方法论上说还是功能主义的,其观察问题的视角也仍然是功能主义的。在列宁看来,社会主义不是某种教条式的“所有制结构”或者“某个抽象的价值目标”,而是建立在某种实实在在的结构之上的、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目标的制度安排。这里面既包含有结构的因素,也包含功能的因素。
3.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的定义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的定义也是一个逐渐深入的过程。⑦20世纪80年代中期,他提出了社会主义的两条根本原则:一是公有制占主体,二是共同富裕。到90年代初期,他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⑧“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⑨应该说,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的定义实质上是一个逐步深入的认识过程,但贯穿整个认识的主要逻辑线索是功能视角的,即将关注点放在了社会主义究竟要达到何种功能,社会主义的目的究竟在什么上面。但我们很清楚地看到,即使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定义的最后阶段也没有达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自由人联合体”的目标指向。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根据《哥达纲领批判》以及列宁关于社会主义两个阶段的论述,中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实现人的共同富裕,其生产力还没有达到足以消灭劳动异化并充分实现社会所有制的程度,因此不可能达到由消除劳动异化和实现社会所有制等要素组成的“自由人联合体”的阶段。第二,人的认识是根据每个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如果我们将社会主义的目标定得过高,不仅会造成社会生产的大跃进,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会产生目标高不可攀的懈怠感,打击建设的自信心。第三,每个社会形态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都有自己的发展目标。在现阶段生产力比较落后的情况下,发展经济的合理性当然处于首要地位。
这些经典定义在历史上的某一阶段曾经有其合理性,但定义之间的有机联系和逻辑上的内在一致性并没有得到人们应有的重视,学界不少人要么用某一定义诠释另一定义,要么用某一定义否定另一定义。争论各方几乎都用自己的分析框架对其使用的概念的合理性进行辩护,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甚至固守旧的分析框架。最终的结果就导致了理论阐释和现实之间的重要差距,导致理论落后并受到时代的挑战。
在笔者看来,要解决这个矛盾,必须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转换视角,更新解释框架;二是论述经典社会主义与现实社会主义在某种终极目标上是统一的,这就从理论的最高位阶上把握了“两种”社会主义的本质。这两个方面从内部和外部两个维度解决了这个矛盾。前者我们采用了功能主义的解释框架,后者则用马克思的“真实共同体”的概念来统摄“两种”社会主义。
二、解释框架的功能主义转向
1.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
在结构与功能之间,实际上存在两种认识:一是要么将结构作为我们的终极目标,要么将功能作为我们的目标;二是将两者结合起来,强调其中之一。很显然,作为一个社会系统来说,协调或改变系统的结构,其基本目的都是为了满足社会系统的某种功能。结构与功能有辩证的关系,结构决定功能,功能则体现结构。普遍来说,有时我们会重视结构;但作为社会系统来说,我们更加注重功能。
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对某种社会系统进行描述的意识形态概念,它本身也具有结构与功能两个方面的特征。社会主义的结构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构建起来的,但这些结构还必须服从功能主义的考虑。就经济结构的所有制方面来说,如果从重结构轻功能的角度来评析,我们显然会发现它对于实现真实共同体的“人的自由发展”仅仅只是一个手段而已;如果单纯强调功能而剔除结构,我们很可能会得出一个结论,即社会主义只是一个“自由人联合体”的虚幻的价值形态而已,完全找不到实现价值的路径和载体,这必然陷入空想社会主义的巢臼。因此,我们必须辩证地从这两种观察视角来解读社会主义的核心概念。
“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本来就是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只有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才是真正的科学社会主义。”⑩但必须强调,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不是一种独立的社会主义形态,它只是用功能主义的解读方式对社会主义进行解构,只是在方法论的意义上才有效,其作用相当于一把解剖刀或一个透视镜。
2.“真实共同体”是社会主义功能性的最终指向
从思想发展的线索来看,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仍然植根于整个西方文明的文化土壤。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认为“人是政治动物”,个人只有充分参与到城邦的政治活动中,才能获得自己的自洽性,才能实现自己的“善”。这一传统几乎影响了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关于国家的概念。马克思论证共同体也是从这一逻辑起点开始的。
马克思认为,“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而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只能靠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没有共同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11)共同体的价值就在于为消灭分工提供了可能性。只有在共同体中,随着社会交往方式的扩大,随着人类对劳动的异化的消除,人才最终得到自由。人对共同体的依赖正在于此。但是,共同体并不会因为这样而获得超价值的正当性,其历史发展过程中体现的阶级性也很充分地展现出来。在人类发展史上,至少出现过三种共同体,依次为血缘共同体、虚假共同体和真实共同体。每种共同体都与一定的历史发展状况相适应:(1)“血缘共同体”是在资产阶级产生之前就已存在的共同体形式。(2)“虚假共同体”是资产阶级国家,这些“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共同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这种共同体“总是相对于各个人而独立的”(12),而作为人的创造物的共同体反而成了奴役个人的工具,但国家仍随着社会历史形态的发展而变化着,一直发展到“真实共同体”。(3)“在‘真实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可以说,真实共同体才是人类实现自由的必经之路,“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3)。用结构与功能的眼光进行审视,我们很容易就会得出一个结论,即真实共同体的功能在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只能在真实共同体中才能实现,也是“真实共同体”所应该达到的目标。
从中我们不难发现,作为一种功能主义的国家,其根本点在于实现个人的价值,而这里的个人是真实的个人,是全面自由发展的个人。这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完全一致的。
“所谓核心价值理念就是根本上解决靠什么,为什么的理念,即站在什么价值立场上,根本的价值目标是什么?”(14)“以人为本”正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党的十七大报告就“以人为本”的问题作了深刻的论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一表述,实质上阐明了“以人为本”的重要理念,解决了为准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是对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本质上是从功能主义视角进行观察的结果。
应该说,马克思的“真实共同体”为评价制度的优良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这一概念还为分析现实社会主义提供了标准,是社会主义功能性的最终指向。“真实共同体”是整个解释框架中的目标指向,是社会主义结构的功能性演绎的逻辑结果。在整个解释框架中,“真实共同体”是不可或缺的部分。
3.功能主义的解释框架
按照结构功能主义的观点,系统的结构某种程度上决定了系统的功能。而功能主义的解释框架就是在承认社会主义终极功能在于追求人的全面自由的同时,将社会主义的结构分解,以功能为指向进行重新排列。下面两个示意图可以进行充分说明:
图1 结构功能映射图
图2 功能主义社会主义与“真实共同体”关系图
两个图实际上是前后联系的分析过程的两个重要阶段。首先将社会主义以结构功能主义的标准划分为两个部分(图1),即结构部分和功能部分。两个部分互相映射,也即是a结构可以映射到B、C、D功能,同理b结构也可以映射到其他功能。然后,将社会主义各个结构所发挥的功能分割开来(各个功能之间并不是互相独立的,它们之间有结构上的协调互动)。最后再通过功能主义的解构过程(图2),剔出那些非社会主义的功能因素,然后经过“现实社会主义”阶段的实践过滤。把那些符合社会主义特征的功能凸现出来,成为构成“真实共同体”的要素。从两个结构示意图来看,结构要素始终处于较低层次上,它始终是整个分析过程的起点,该分析过程的重要标准也始终是功能主义至上的,充分将社会主义这个概念所包含的结构功能阐述清楚了。
这两个图的意义还在于,它将社会主义看成一系列结构和功能的组合,而且结构的指向是功能,功能是评价社会主义性质的重要指标。可以分别赋予各个功能不同的比重,以此作为衡量某种制度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在这种分析框架之下,社会主义的本质含义不能仅仅靠诸如所有制成分、阶级力量等外在结构进行定义,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这些外部结构仅仅在决定社会主义本质方面占有较低权重。既然外部结构在决定社会主义本质方面的作用较小,我们就必须将关注的目光转向功能性指标。也就是说,只有功能指向真实共同体的结构系统才是科学社会主义。
三、功能性社会主义解释框架的意义
时代在发展,理论也必须跟进。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决定了我们必须用新的解释框架对现实社会主义进行重新解读,缓解经典与现实之间存在的内在张力。但解读必然面临着风险——如果我们用时代特征去解读经典定义必然会产生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我们如何能保证重新解读之概念与经典概念的继承性;其二,怎样解读才能证明是恰当的,没有夸大或缩小原概念。前者涉及解读的可能性问题,后者涉及解读的合理性问题。
对于第一个风险,我们可以通过“自由人联合体”这一上位概念来统摄各个对经典社会主义定义的解读,即只要我们阐发定义社会主义功能目标是指向“自由人联合体”,我们就可以说我们的阐发是恰当的、一以贯之的。从功能性来看,经典社会主义和现实社会主义在逻辑上具有内在一致性。这是解读如何可能的问题,也解决了继承性的问题。但还必须面对如何进行解读的责难。因此,以下我们试着通过功能性社会主义的解释框架对现实社会主义面临的挑战进行解读:
——混合所有制问题。我们有两种途径可以解决现实社会主义存在混合所有制的矛盾:要么证明所有制问题与社会性质问题毫无关联,要么证明社会主义的混合所有制是权宜之计,是暂时的退却。但前一证明对解决所有制和社会性质之间的内在张力更具有说服力。如果我们将混合所有制看作是实现社会主义功能的手段的话,我们会豁然开朗。显然,所有制仅仅是社会性质的结构性要素,在决定社会主义性质方面处于次要地位。混合所有制在实现效率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的价值功能)的有效手段。实践证明,纯而又纯的经济所有制形式,只有在理想的经济状态下才能实现其效率的目标。苏联经济、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所有制格局就能充分证明这一点。单一所有制形式只会造成经济管理方面的官僚制和生产力发展缺乏活力。
——市场的合理性问题。论证现实社会主义需要市场这种资源调配手段,也可以从功能主义的视角入手。社会主义的终极功能在于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这个目标决定了生产力状况的不发达就不能使人真正摆脱劳动对人的奴役,不能使人真正达到解放的条件。马克思曾经多次论述过,落后的生产力只能使封建主义的残渣四起,同样也决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不断地发展生产力。这就符合了社会主义功能主义的特征。因此,只要满足了功能主义的指向,市场经济的合理性便可以得到证明。而从社会主义的经济功能来看,市场是实现这一功能的有效结构,它不是评价社会性质的主要因素。市场的合理性在于它能够实现社会主义的经济功能,从而为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目标奠定物质基础。
——资本合理性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人们的思想更加解放,更应从功能主义的角度来看待资本。我们逐渐认识到,只要在积极发挥资本对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作用的同时,限制资本对社会团结造成的冲击、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冲击,我们就能在保证社会主义性质的同时,积极利用资本的正功能,最大限度地限制资本的负功能。因此,从功能主义的角度来看,资本在现实社会主义中有存在的合理性。
确定功能性社会主义的解释框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应该说,对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阐述在国际共运史上是历时而变的,且没有哪个定义能成为人们论辩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在不同时期的定义,列宁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定义以及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讨论等,其外延和内涵都只是适合于某时某地的,没有一个概念能像“自由人联合体”一样,如此高度抽象地概括出未来社会的本质特征。因此,从位阶上来说,“自由人联合体”是最上位的概念,这是确定无疑的。但这个概念在国际共运史上并没有得到始终如一的贯彻,围绕着它曾发生过太多争论,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将“自由人联合体”作为一个功能性的终极指向,并同时将之与完成这一功能性指向的结构区分开来。理论家们要么视之为即时目标,采取激进改革,将“一大二公”的极端公有制与其等价起来,过度强调其结构性维度,导致僵化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要么置结构特征于不顾,完全抛弃结构因素,片面强调其价值维度,导致20世纪50年代价值社会主义的转向。可以说,没有从结构和功能两个维度对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进行定义,是社会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长期混乱的原因。此外,理论家们对此亦没有在“元定义”层面上进行争论,导致争论各方自说自话,充满了情绪性的无效辩论。因此,确立功能性的社会主义,才能框定解释架构、统一认知平台,进而使人们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争辩,杜绝理论研究的独自和乏力。
注释:
①②③④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3卷第754页,第755页,第760页,第739页,第739页。
⑥戈尔巴乔夫·勃兰特《未来的社会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1994年版第79页。
⑦程建华、武靖州《列宁的社会主义公式与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之比较》,载于《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⑧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4页,第373页。
⑩参见王占阳《新民主主义与新社会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11)(12)(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119页,第119页,第294页。
(14)胡振平《“以人为本”核心价值理念的形成》,载于《社会科学》2008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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