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技术创新政策特征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技术创新论文,特征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技术创新政策的特征是技术创新政策研究中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本文试图从技术创新政策的属性、构成与科技政策的区别和系统性方面对技术创新政策进行一些探讨。
一、技术创新政策的属性特征
技术创新政策的属性是由所调整的对象——技术创新活动的性质所决定的。从性质上看,技术创新活动具有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属性,但主要体现为一种经济属性。
第一,技术创新主要是由企业(家)这一经济细胞来承担的。熊彼特认为,创新的承担者(主体)只能是企业家,发明者不一定是创新者,只有企业家才会组织和有能力完成某种技术创新。清华大学教授傅家骥教授也明确指出,企业家是创新的主体。第二,技术创新活动的诱因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需要,对此希克斯和索尔特的诱导创新论,罗森堡瓶诱导论已给予了证明。第三,技术创新活动所要改变的对象,或者发挥作用的媒介是“生产系统”、“生产经营系统”、“生产体系”。英国经济学家P·斯通认为,技术创新是将科学发明输入生产系统,傅家骥教授认为,技术创新是建立效能更强、效率更高和生产费用更低的生产经营系统的活动。西安交通大学汪应洛教授认为,技术创新是建立新的生产体系。第四,技术创新活动追求的最终目的是“创造利润”、“满足市场用户需要”,是经济的增长。熊彼特认为,不是资本和劳动力,而是技术创新,才是资本主义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澳大利亚学者,唐纳德·瓦茨认为,技术创新是企业对发展或研究成果进行开发,并最终通过销货而创造利润的过程。浙江大学许庆瑞教授认为,技术创新泛指一种新思想的形成到得以利用并生产出满足市场用户需要的产品的整个过程。
既然技术创新政策调整的对象——技术创新活动主要体现为一种经济活动的属性,因此,技术创新政策也就是一种经济属性的政策。明确技术创新政策的经济属性具有如下意义:技术创新政策的制定执行不仅与科技部门有关,更是经济管理部门份内之事;这一结论佐证了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科学性,因为上述分析告诉我们技术创新是经济活动的内在变量;技术创新政策的设计、运用更应注意它的经济方面。
二、技术创新政策的构成特征
技术创新政策的经济属性,决定了它属于经济政策的范畴。因此,技术创新政策的构成特征应当与经济政策的构成特征具有一致性。
关于经济政策,第一届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丁伯根认为:“经济政策表明一定的经济行为,因而从广义上来说,经济政策这一短语包括经济理论的整个内容。从狭义上来说,我们可以把经济政策这一短语的意思限于组织或集团的行为。”还有一些经济学家认为,经济政策是“那些管理某个旨在达到一定目的的行为原则。”“是政府追求一定目的而采取的行动,是政府总政策中的经济方面,是政府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在经济事务中的有意识的干预。”我国经济学界一般把经济政策看作是“国家或政党为指导影响经济活动的规定并付诸实施的准则和措施。”由此看来,经济政策的主要特征至少有二点:第一,经济政策是组织、集团(政府)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第二,经济政策是干预经济活动的准则和措施。由此我们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即经济政策是由经济政策目标和经济政策手段构成的。
技术创新政策作为经济政策的范畴,它也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由技术创新政策目标和技术创新政策手段构成的。技术创新政策构成二因素原理,对于设施技术创新政策,评估政策效果,分析政策失误原因都有指导意义:一是任何一项具体技术创新政策的设计都必须有明确的政策目标,否则无法把握创新政策调控方向,无法确定技术创新政策调控力度。二是任何一项具体技术创新政策的设计都必须有详细的、可操作的政策手段,停留在“号召”、“鼓励”、“希望”水平上的政策手段不可能产生实效。
三、技术创新政策与科技政策的区别
技术创新政策与科技政策的区别在于:
第一,各自调整的对象与追求的目标不同。科技政策调整的是科技进步这一社会实践活动,这一活动既包括技术进步的内容(各类技术人员和机构数量的增加,以及素质的改善;各种工具设备、原材料和工艺程序、作业程序和方法、各种操作技能、组织管理方法的改进和提高),还包括科学发展的内容,如科学研究人员和机构数量的增加,以及素质的提高;科学研究活动及其成果的进展等。而技术创新政策调整的对象,从广义上讲它包括前期活动→R&D、中期活动→产品创新和过程创新、终期活动→扩散;从狭义上讲它只包括产品创新、过程创新和扩散,即与新产品的制造、新工艺过程或设备的首次商业应用有关的、设计的、制造的及商业的活动。显然科技政策的调整对象有明显的“科技”色彩,它以追求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为间接目标;而技术创新政策的调整对象具有明显的“经济”色彩,它以技术创新能带来商业利润为直接目标。
第二,各自的发展过程不同。曾任美国总统科学顾问的唐纳德·F·霍尼格认为,科技政策的形成和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科技在政府之外发挥作用阶段;科技受到政府一定的注意,但也不存在科技政策阶段;科技政策萌芽阶段,此时科技研究以战争需要为目的,科学目标成为达到战争目标的手段;科技政策的形成发展阶段,在这阶段上,首先是作为二战经验的总结,科技政策成为了国家政治关注的前沿,到了50~60年代,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出现,以及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人们才将科技政策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相联系。而明确提出技术创新政策则是本世纪80年代以后的事。1980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部长级会议发表了如下声明,这一声明既表明西方发达国家对技术创新政策的渴望,又表明了他们的技术创新政策要点:“我们声明,对技术创新采取如下步骤:一是在经济、社会和调控性政策的框架内,把推动技术创新作为一个目标。二是给予研究开发和创新的投资以优先考虑,以保证短期的压力不致于威胁未来经济的发展,确保高就业和结构调整。三是为技术创新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包括开放市场,鼓励进行有风险的创新。四是给予中小企业的创新潜力以特别的关注。五是通过推动研究开发和创新,增加公共和社会服务部门的效率和质量。六是推动与世界性问题相关的研究开发和创新。七是推动技术信息的扩散。由此可知科技政策的产生和发展是与军事和政治紧密相联的,而技术创新政策从它产生之初就是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联的。
科技政策与技术创新政策相联系之处是,科技政策是技术创新政策的先导、正确的科技政策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供着充足的技术资源;而正确的技术创新政策又为科技的发展提供了场所和需求。
研究科技政策与技术创新政策的关系,具有实践意义:制定科技政策不仅要考虑到科技自身发展的需要,还要考虑是否有助于通过技术创新活动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把技术创新需要的技术作为科技政策的目标;另一方面,技术创新政策又要与科技政策衔接好,使技术创新政策确实成为科技政策与产业政策相联的桥梁。
四、技术创新政策的系统性特征
技术创新政策的系统性特征由技术创新活动本身的系统性决定。
技术创新活动本身的系统性表现在:影响系统的因素有技术、经济、社会三类,系统的基本构件为生产条件、生产要素(生产手段、生产对象、生产者)、生产组织者;系统的输入是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资源,而相应的输出可以是知识或物质产品和效益;系统的可观性、可控性、稳定性,随具体创新过程(前期活动→中期活动→终期活动)而定;系统运行中未知因素较多,各种因素往往难以预测,致使创新过程呈现较强的随机性,进而使相应的创新投资带有较大的风险性;系统有生有灭,即新的生产经营系统不断被创造出来,因而低效或无效的生产经营系统被淘汰。
技术创新政策的系统性表现为,技术创新政策是一个由若干技术创新政策构成的严密体系。从技术创新活动是一动态过程来看,应当有调节技术创新前期活动的R&D政策、调节技术创新中期活动的新产品政策和新工艺过程政策、调节技术创新终期活动的扩散和交易政策;从技术创新活动是一输入知识和经济资源并输出知识和经济资源的经济特性看,技术创新政策包括技术创新的技术选择政策、技术创新的财力支持政策、技术创新的人力资源政策;从技术创新系统是一个由生产条件、生产要素、生产组织者作为系统构件来看,应当有激励生产者(科技人员)和生产组织者(企业家)的市场激励政策、政府激励政策。
技术创新政策的系统特征,要求我们在设计和运用技术创新政策时,一是要按技术创新活动发展的不同阶段制定相互衔接的政策体系;二是要按照技术创新活动内在各因素的特点及变化规律,制定影响技术创新活动各方面的政策体系,并注意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