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元代词语的衰落_朝代更迭论文

论元代词语的衰落_朝代更迭论文

“词衰于元”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42X (1999)04—0105—07

词在唐宋本是一种特殊的音乐文艺形式,但入元以后,已丢失其部分音乐功能,同诗一样,成为文人的书面文学和案头读物,为此,元代向被看作是词的衰落期,对元词的历史定位集中地反映在“词衰于元”这个命题上。然而,这个命题并不能全面而真实地体现元词的特有价值和历史地位。本文就此展开分析,或有助于对元词进行准确客观的定位。

“词衰于元”,对于“词盛于宋”来说,这当然是正确的,但如果以一“衰”字概括全部元词,却不免失之公允。

明代人看元词已多贬辞,并且将它和元曲之兴盛作对比,如王世贞《艺苑巵言》云:“词兴而乐府亡矣,曲兴而词亡矣。非乐府与词之亡,其调亡也。”杨慎《词品》卷五云:“元人工于小令套数,而宋词又微。”

而清人对明词更为鄙夷,认为词亡于明,上推词之衰落自然归咎于元代。如沈德潜《清绮轩词选序》云:“词昉于唐,盛于宋,稍衰于元明。”张惠言《词选序》云:“自宋之亡而正声绝,元之末而规矩隳。”江顺诒《词学集成》卷一云:“词之坏于明,实坏于元。俳优窜而大雅之正音已失,阡陌开而井田之旧迹难寻。”又云:“元明词不足道。”沈德潜说的尚有分寸,张惠言亦留有余地,而江顺诒则颇加挞伐。至陈廷焯而大畅厥旨,如《词坛丛话》:“余雅不喜元词,以为倚声衰于元也。”《白雨斋词话》卷一:“词兴于唐,盛于宋,衰于元,亡于明。”又卷三:“元代尚曲,曲愈工而词愈晦。周、秦、姜、史之风不可复见矣。”又云:“元词日就衰靡,愈趋愈下。”又卷七:“词至元明,犹诗至陈隋。”又卷八:“诗衰于宋,词衰于元。”其《词则序》亦云:“金元而后,竞尚新声,众喙争鸣,古调绝响。”《大雅集序》:“词至两宋而后,几成绝响。”

由此,“词衰于元”之说遂深入人心,渐成常谈了,如况周颐《蕙风词话》卷二:“词衰于元。”沈修《彊村丛书序》:“词兴于唐,成于南唐,大昌于两宋,否于元,剥于明。”陈匪石《声执》卷下:“词肇于唐,成于五代,盛于宋,衰于元。”陈锐《袌碧斋词话》: “宋以后无词。”直至近人,或谓“言词者, 必曰词蔽于元”[1];或谓词至宋后便属“余声末流,渐成绝响”[2]。大概只有清人顾千里和近人王易,对元词的评价算是其中的不谐之音了,顾千里《吴中七家词序》谓:“词始于唐,盛于五代、宋、元,衰于明。”王易《词曲史·启变第七》云:“元之词未衰而渐即于衰。”

本文认为,“词衰于元”并非是对于元词历史定位的准确表述,前人在两个方面存有误区,一是对于“元词”这一概念的界限认识不清;一是进行评判的标准不甚完善。

一、对元词界限的片面理解

前引诸家之定性分析,在“元词”上下限之界定上都存在失误,实际上只着眼于元代的部分词人,“词衰于元”这个命题的基本立足点,即是以偏概全,有所失衡。因而对“元词”首先要进行追溯和界定。

所谓“元词”究竟包括哪些词人词作,历来标准不一。目前较通行的,即以唐圭璋《全金元词》下册所收录之作为准,但《全宋词》后两册中有不少作于元代的词,其中如刘将孙、张炎、仇远等不少作家,连《四库》也题作元人,元明之际的情况亦大致类似。这些方面的不合理性明显存在,这里牵涉到宋元之际与元明之际一大批作者的归属问题,前者究竟上归于宋,还是下归于元;后者究竟上归于元,还是下归于明,历来有所争议。如果一律年经月纬,以时为断,以宋归宋,以元归元,那么《全宋词》与《全金元词》在这方面或许有必要进行部分调整。这就有赖于对词人词作进行明确的时代判断。有元一代,历时不到百年,从时间上可以把元代词人约分为三类,一是出生于元一统后并且卒于元亡之前的词人,毫无疑问应断入元代,其作品也全都应属于元词。但这类词人的数量并不很多,更多的是跨朝代的词人:由金、宋入元者和由元入明者。这批词人“处易代之际者,属上属下,论定为难”[3], 其作品的归属问题颇为棘手。因此,必须确立一些原则和标准来加以区分,这也同时就意味着对元词的界定。

(一)关于元词的断代原则

顾嗣立《元诗选》具有断代总集的性质,其凡例云:“是集也,前承金、宋,后际明兴,故有先朝逸士而抗节西山,如谢皋羽、林霁山之于宋。亦有当代名卿而裸而裸将周室,如危太朴、张志道之于明。向来选本编作元人,今俱不敢援入。其或遗民故老,浮沈晦迹,如熊勿轩之入元已久,戴叔能之乃心元室,并皆编入集中。读者论其世而谅其情可也。”[4]以是否出仕新朝及持有遗民心理, 即对待新旧两朝的政治态度为主要标准。但从具体的选录成员来看,李俊民等金遗民,方回、牟巘、方夔、戴表元、黄庚、仇远等南宋遗民,皆被人选。可见也兼顾诗人的实际生活年代,如元好问在元代生活了23年,熊禾卒于元仁宗皇庆元年(1312),入元已久,便亦属元人。顾氏的这种原则是古人对易代之际文人的比较通行的划分标准。《四库全书》也基本以此为主,只是在具体的归属上更为严格,凡未仕新朝者皆入前代,如熊禾的《勿轩集》,在《四库全书》中即题名宋熊禾撰,牟巘、方夔也都被视为宋人。李俊民、元好问入元不仕,故皆题金人(注:翁方纲即曾严诋《元诗选》收入元好问之不妥。)。而入元后曾出仕者,一概视为元人,如方回、戴表元、赵文、仇远、王奕等皆题元人(注:张炎虽未出仕,但仍题元人,当是因其年寿期颐、卒年甚晚的缘故。可见自破其例在所难免。),元明之间的作家亦照此处理。这种断代方法虽不为无据,但不合理处也很明显,这些遗民是前朝之遗民、新朝之逸士,在心理上可以说他们是前朝旧人,但他们虽未必皆食周禄,却也大多没有饿死首阳,其中有许多人本身是主要生活在新朝的,且创作也以在新朝的创作为主,这些作于新朝的作品,就不能归入旧朝。《四库全书》甚至将金亡时才只有8岁的白朴也归入金人,题《天籁集》为“金白朴撰”, 就违背了历史事实。

《全宋词》与《全金元词》都是网罗一代的巨著,其断代标准主要以词人年龄和生活年代为主。《全宋词》凡例云:“是编断限,上继《全唐诗》中之五代词,下及一二七六年南宋之亡。凡唐五代词人入宋者,俱以为唐五代人。凡宋亡时年满二十者,俱以为宋人。仅入元仕为高官者如赵孟頫等者除外。无确切年代可考,如《乐府补题》中作者,元凤林书院辑本《草堂诗馀》中多数作者,亦姑仍旧说,以为宋人。”《全金元词》是承《全宋词》之后所编,两书体例一致,凡《全宋词》收录者,俱不阑入元词。这便把宋元之际的绝大部分词人纳入了宋代,仅留下赵孟頫等数人算是元人。但何以如此划分,如何看待主要生活在元代的遗民词人,则缺乏必要的说明。更令人费解的是,《全金元词》所收词人中,陆文圭宋亡时年已29岁,且入元后屡辞征举;吴澄宋亡时28岁,入元后屡仕屡辞;胡炳文宋亡时27岁,入元后不过任书院山长;欧阳龙生宋亡时25岁,入元后也只做到道州路学教授;陈栎宋亡时25岁,入元后家居讲授。以上诸人,宋亡时皆年满20岁,且多不仕,与张炎、仇远等人的生活经历相差不大,不知何以不入宋而入元。又詹玉生卒年虽不详,但其曾于至元间除翰林应奉、集贤学士,与赵孟頫情况类似,却不归于元而归于宋。对元明之际词人的归属,也缺乏明确的解释,很大程度上是迁就旧说。可见设定一个权宜的标准容易,但在实际操作中总会发生冲突。

今人对于宋元之际作家的归属,提出了一些与《全宋词》、《全金元词》不同的看法。如《全元文》即采用了相对明晰的时间断限:“《全元文》收录作者的原则,上承金和南宋,原金朝管辖区作者以金哀宗天兴三年(1234)为上限; 原南宋管辖区作者以南宋末帝祥兴二年(1279)为上限;以元顺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为下限。 金元之交的作者,一一九○年及以后出生者,一般入元。宋元之交的作者,一二四○年及以后出生者,或一三○○年仍在世者,一般入元。”[5] 但是由于其书尚未出齐,《凡例》中也仅说“由元入明作家,其主要活动在元者,则作为元人收录”,元明之际的作家,如何具体处理还不得其详。另一方面,对以上述三个年份为分界线,它们的标识性作用也还可以商榷。

以上三种断代标准,分别以政治态度、作家年龄和时间界限为主要原则。尽管都有合理之处,但难以执一驭万,统摄万有。其实任何一种标准,都不可避免会产生例外情况,故对此不妨采取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的办法,在对作家作品作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在统一的原则下,以若干变通的办法加以协调。

(二)以元归元:时代断限的基本原则

文学和文体的发展都有其自身的规律,未必与历史上的王朝同步。以朝代的更迭来划分文学时代,并不能完全反映文学发展的真实情况。不过既然进行文学的断代研究,则须确定基本原则和标准,突破以往正统观念的影响,依据现代史学的眼光作出更为科学的界定。对于本是元词的作品,作为宋词来评判,这既是对元词之不公,同样也是对宋词的不公平。对元词的界定必须以作品本身为主要依据,一个词人可以分跨两朝,但他不同时期的作品,不能不分时代“一锅煮”,要有一个明确的归属。本文认为,界定元词的基本原则,即是以元归元,以宋归宋,以明归明。不能像以往的做法那样,一旦将词人归为宋人,便将其入元之后所作,亦统统说成是宋词。

理论上,写作年代在金、宋灭亡之后至元亡之前的词作都属于元词。但前提是所有的词皆可编年,而事实上这很难做到。有词人自身或时人的明确记载,或有本事可征的词较易处理,但较为困难的是证据不足而无法编年的作品,仅凭其风格、意象去猜测,无异于盲人摸象。因此,基于以元归元的原则,本文另设如下数条标准来划分元词的上限和下限。

1.以创作为主导性标志。作家的历史地位体现于其创作,脱离创作而凭空断定作家的朝代归属明显不合理。如张炎,传统上被视为宋人,其词也收入《全宋词》。但就其创作而言,《山中白云词》中可考见作年者,都在入元之后,作于宋亡之前的即使有也甚少。其大部分作品产生的时间与空间都在元代。其次,张炎生于淳祐八年(1248),宋亡时29岁,而直至延祐二年(1315)尚有事迹可考(注:参见钱良祐《词源跋》。),时年68岁,他在元代至少生活了近四十年,几乎占到元代历史的一半时间,也占其本人生涯的大半,其创作活动主要在元代才开始,并延续了很长的一段时间。第三,张炎入元之后虽未出仕,但也有过北上大都写金字经之举,至少可以说是应征了,以传统标准衡量,他和郑思肖等还是有区别的。故基于以元归元的原则,应该把其词定为元词。而周密生于绍定五年(1232),卒于大德二年(1298),在元代虽也生活了二十余年,但其自订词集《蘋洲渔笛谱》二卷中并无入元以后各词(注:参见夏承焘《唐宋词人年谱·周草窗年谱附录·草窗著述考》。),这部词集当属宋词,周密入元以后所作,除收入《乐府补题》之数首外,多已散佚。从周密创作的主导因素来看,应该将其大部分词归为宋词。但是这并不妨碍将他入元以后的作品作为元词来研究,毕竟这些作品都作于元代。另又如宋末元初两部重要词集,《乐府补题》中的作品都作于宋亡之后,当为元词。而《凤林书院草堂诗馀》则颇难断定,有些是入元之前的,有些是入元之后的,更多的则无法考定,但是此书中、下两卷中所收录的大多为江西词人,展现了一个以刘辰翁等为中心的庐陵词人群,且作品表达的又多为遗民情感,因此,从创作群体和创作内容等因素来考察,其中的大部分作品归为元词或许更为妥当。

2.以时空及事迹作为推定的依据。有些词人除少部分作品外,大都不能确定究竟是作于前朝或新朝,故词人生存的时空及事迹,便可以成为推定的主要依据。这其中有几种不同的类型,一是词人的生卒年大致可考,且入元后的生活时间明显长于入元前,如仇远生于淳祐七年(1247),宋亡时30岁,但据张翥《最高楼·为山村仇先生寿》词中“方寸地,七十四年春”之语,可知仇远至少于延祐七年(1320)尚在世,他在元代生活了44年以上,其《无弦琴谱》自应主要属于元词。二是词人的生卒年无可考,但可据现存的事迹加以推定,如王沂孙之生卒年迄无定论,其《花外集》中除《乐府补题》诸作年代可考外,其余的几乎都无法断定作年。但从目前已知的王沂孙的事迹来看,除咸淳十年(1274)与周密别于孤山一事,在宋亡之前,其余事迹皆在入元之后,且直到至元二十三年(1286)尚有事迹可考。据此推定,《花外集》中的大部分作品与其说是宋词,不如说是元词恐怕更合适些。

3.以政治态度及仕履作为辅助依据。政治态度的向背不应成为断定词人及其作品归属的绝对标准,但在有些情况下,仍可作为辅助性的标准。如耶律楚材的生活年代主要是在金朝,但他作为元代开国的重要人物,对有元一代的立国规模有极大影响,将其列为元人似更合理。又如南宋入元的叶李,虽然在元代只生活了16年,在宋代却生活了35年,似应归入宋人,但他入元不久即出仕新朝,由浙西儒学提举升至尚书右丞,可称显贵,和所谓遗民差别甚大。其他如程钜夫、赵孟頫也是类似的情况,将这些词人归为元人更为妥当。而像文天祥、谢枋得、郑思肖这样誓不臣元,或壮烈殉国、或佯狂避世的全节之士,尽管其生活年代已入元,但将其归为宋人当更符合历史的真实。不过政治态度只是一种辅助依据,而不能绝对化,必须在考虑其他标准时根据具体情况谨慎采用,如元末明初的刘基,虽然与耶律楚材的情形颇为类似,但其词多作于入明之前,《写情集》中大部分作品理应属于元词。

4.两存并立的模糊化标准。以上三条标准,已可把易代之际的不少词作划分开了。但还有一种情况不易处理,有些词人在时间上横跨两朝,且前后两期在其人生中皆甚重要,在创作上又各有特色而未易轩轾,抹杀任何一期都显得很不合理;或者作品年代根本就无法确定。对此不妨采取两存并立的模糊化标准,这些词人的前期创作是前朝词的重要部分,后期创作又构成了新朝词不可或缺的一环。如元好问在金末已名满天下,而入元之后又专志保存故国文献,若谓其为元人,则金源一代文学损失太大。但他入元之后,创作并未停滞,在诗、文、词、史等领域都有杰出的成就,若把这些成就都上归于金,则元代文学的损失也不小。宋元之际刘辰翁等人也是如此,他虽然与周密同庚,且卒年还早于周密,但他后期那些浸透着亡国之恨的愁苦之作,代表着一代南宋遗民的共同心声,成就和地位都不低。若归为宋词,则元词叫屈;若归为元人,则刘辰翁喊冤。故这些词人不妨两存并立,未必要硬性划分朝代归属。而对于他们的作品则以元归元,以宋归宋,不能确定作年的则存疑或两存。如果须重编《全元词》,这些作品也应该收录进去,可采取不同的形式如附录或存目等。如陈衍《元诗纪事》便采用了把金、宋遗民单列一卷的办法,卷三○为“金遗老”,卷三一为“宋遗老”,汪元量、周密等人皆入选其中,这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折衷之计。文学史上界于两朝之间的许多作家作品,往往可自成一单独时期,如明清之际的数十年在文学上有其独立特征,与前与后都不同,与其强行按朝代分割,不如让它自成一期。宋元之际情况也与之类似。

这四条标准不仅适用于金元、宋元之际,也适用于对元明之际的词作进行界定。尽管这些标准存在着交叉性,对于具体词人应适用何种标准还应进行具体分析,但它们有助于确定元词的上限和下限。基于以元归元的原则,元词的范围与传统看法相比,就要大大扩展,向上应包括金遗民和南宋遗民入元以后的创作,向下应包括明初词人入明之前的作品。就词人而言,下列诸人在归属上都是可议的,其大部分词作应纳入元词:

金遗民:李俊民、元好问、段克已、段成已。

南宋遗民:孙锐、陈允平、卫宗武、柴望、家铉翁(注:家铉翁卒年不详,然据《元史》卷一八《成宗纪》云:“(至元三十一年六月)宋使家铉翁安置河间,年逾八十,赐衣服,遣还其家。”遗民故老感其节义,往往“徒步往见之”,林景熙赋诗谓其“名节千年日月悬”(《霁山集》卷一《闻家则堂大参归自北寄呈》)。则家铉翁卒年当在大德初之后,入元已甚久。)、陈著、王义山、吴大有、李珏、莫起炎、牟巘、何梦桂(注:何梦桂卒年不详,但据其《大江东去》自寿词与《最高楼·寿南山第七旬》词,当年过七十,则卒年当在大德四年(1300)以后。)、胡幼黄、曾蘋颜、刘辰翁、周密、邓剡、吴龙翰、 朱嗣发、颜奎、尹济翁、赵淇、曹良史、赵与仁(注:赵与仁生卒年不详,但他曾于元贞二年(1296)任常德路儒学教授,皇庆中除嵊县主簿。)、王奕(注:王奕生卒年不详,但他曾于至元三十年(1293)前特补玉山教谕。据此推算,亦属入元已久了。)、刘晞、汪梦斗、赵文、赵功可(注:赵功可生卒年不详,因他为赵文之弟,当亦入元。)、汪宗臣、刘壎、汪元量、詹玉(注:詹玉生卒年不详,但其宋时事迹无考,又曾于至元间任翰林应奉、集贤学士,并依附权相桑哥。当入元。)、王沂孙、黄公绍、彭履道、柴元彪、范蘋文、叶李、梁栋、莫仑、姚云(注:姚云生卒年不详,曾于大德四年(1300)辞主潭学之聘,则当入元。)、赵必豫、黎廷瑞、陈纪、仇远、董嗣杲、刘应李、王易简、冯应瑞、吕同老、唐艺孙、李居仁、唐珏、赵汝钠(注:以上六人皆《乐府补题》中人,生卒年均不详,词则作于元代。)、危复之、罗志仁、蒋捷、张炎、王炎午、熊禾、徐瑞、刘将孙、陈恕可、陈深。

由元入明词人:贝琼、刘基、杨基、张以宁、高启。

其中一些重要词人如张炎、仇远、王沂孙等人的绝大部分词以及元好问、刘辰翁、周密、刘将孙、刘基、杨基、高启等人的部分词作都应纳入元词的研究领域,以他们为中心活动的许多词人词作也应归属元代词坛,这是一个数量非常大的群体,更是一个给元词增色的群体。

通过对元词的界定,便可以明显见出“词衰于元”在前提上的不合理性了,陈廷焯诸人在对元词进行价值评判时,由于受到传统的仅以政治倾向和遗民心理来划定词人归属之正统观念的影响,完全将前述大部分遗民词人排除在外,孤立地就元代“本生”词人的创作得出结论,而没有考虑到遗民之所以是遗民,正是因为他们在时空上都已经进入了新朝,遗民词人作于元代的词是元词的组成部分,并且是重要的部分。缺失了他们是元词的最大遗憾,也是造成后人对元词产生偏见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词衰于元”这一理论在立足点上有着强烈的片面性和狭隘性。

一旦将这些被“遗落”的词人词作纳入元词的范围,则元词的真正成就完全不像前人所说的那么低。清代浙派崇尚姜、张,而张炎即是元人,所谓姜、张词派实为宋元词派,这个词派绵亘近百年,一直延续到明代初年。词派的壮大、理论的总结和承传上的延续都是由张炎在元代完成的。常州词派提倡比兴寄托,讲究“重拙大”,推崇王沂孙,周济的《宋四家词选》将王词作为学词的门径,陈廷焯许之为“词坛三绝”[6]之一。但王沂孙《花外集》中的大部分作品也都是元词。 《乐府补题》是咏物寄托词的典范与极至,它们却是作于元代的作品,常派论词以王沂孙为标本,这个标本实为元词的标本。另外清真词风、苏辛词派在元代都有不同程度的延伸与承继。由此观之,前人对元词的评价却又完全不低了。如果能按以元归元的原则,对元词进行准确的界定,这种视角的转换或许便会带来更为合理的评价。

二、评判标准的不完善

除了对元词界限的片面理解之外,“词衰于元”的失误还表现为评判标准的不完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忽略词体衰落的历史进程

前人往往将词体之衰的原因归结到曲的兴盛上。元曲既为一代绝诣,自然词之衰便应归咎于元人了。除了前引诸人所谓“曲兴而词亡矣”、“元代尚曲,曲愈工而词愈晦”之外,江顺诒“元人杂以俳优”之语是从曲之语言因素对词的影响这个角度来评判的;而杜文澜则是从创作角度来分析的,其《憩园词话》云:“元季盛行南北曲,竞趋制曲之易,益惮填词之艰,宫调自此失传矣。”词体衰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曲对词的冲击确为重要因素之一,但这并不能推导出“词衰于元”,因为即使从曲对词的冲击来说,也绝不始于元而始于南宋。词之衰落是一个历史进程,而追源溯始,词在南宋便已呈现出某些衰象。

词衰的表征明显体现于词在社会娱乐环境中非主流化的地位。但这并不是因为元曲的兴盛而使得元词趋于非主流化,南宋后期尤其是末期的词即已不再是主流娱乐了。大量新的音乐形式出现,如嘌唱、唱赚等乐种,鼓子词、诸宫调等曲种,杂剧、院本、南戏等剧种,它们不仅有歌唱,还有表演;不仅有舞蹈表演,还有着角色扮演;不仅以动听的歌喉吸引人,同时还以动人的故事情节吸引观众。这些起于民间的新音乐形式逐渐流布并获得了更多群体的欣赏,把词挤出了音乐艺术的中心,并取而代之。就其本身的发展而言,它们比词更具有活力,它们起于里巷歌谣,又吸收了词乐中的大量成分,始终处于活跃动荡的状态之中,是处于上升时期的新生形式,更具有时尚性和吸引力。与它们相比,早已成熟和定型的词体自然显得过于缺乏活力而不入时人之耳了。从这一点来说,词衰是始于南宋的。

其次,南宋词雅化的倾向本身即导致了词的衰落。南宋词在总体上存在着严重的雅化风气,这既体现在词风本身严雅俗之辨,俗字俗词一概屏弃,着意表现文人士大夫高雅的气度与生活情趣,但词之所以能天下风行,正在于其雅俗共赏的美学风范,一味地贴近俗,自然在文人圈中得不到欣赏;而一味地崇尚典雅,则使得词只成为文人抒情诗的一种,不再能传唱于市井民间之中,不再流行和时尚。词的许多特质因此失落,割断了词联系不同文化层面的通道。另一方面,雅化还体现于谨守声律,格律上日益讲究四声阴阳,排斥自由变化,下字用语,皆强调高雅,强调与缠令、唱赚的区别,这等于是自我封闭了从民间新声吸收养料的途径。虽然有词人们的自度曲聊作点缀,但这些自度曲往往就是因为太过高雅、乐律太严而曲高和寡,传唱不广,在文人圈以外便无人响应了,即使在文人圈中也常继作乏人,绝无嗣响。因此,南宋词的雅化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词的僵化,从而最终衰落。

词的衰落是一个历史进程,前人往往只看到元朝成为曲的时代,便未能注意到导致词衰的深刻原因在南宋后期即已不仅是渐露端倪,而是比较明显了。只是由于曲兴的强烈参照作用,使人产生“词衰于元”的错觉。

(二)以朝代割裂文体发展的自然规律

一种文体的发展有其自然的规律,由始兴而大盛,由大盛而衰落,这总归是必然的,只是延续的时间有所不同而已。但这个过程并不会因为朝代的更迭而体现出明显的阶段性,以朝代来划分甚至割裂文体的发展过程是不合理的。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云:“四言敝而有楚辞,楚辞敝而有五言,五言敝而有七言,古诗敝而有律绝,律绝敝而有词。盖文体通行既久,染指遂多,自成习套。豪杰之士,亦难于其中自出新意,故遁而作他体,以自解脱。一切文体所以始盛终衰者,皆由于此。”这用来解释新文体的起源未必完善,但它却说明了文体发展的自然规律。当一种文体趋向衰落时,不会是突发的,其消亡也不会是戛然而止,最盛之时往往即是衰败之始。词中的所谓“习套”也决不是在元词中而是在南宋词中即已形成的,词的雅化即是一种“习套”,这就意味着词的僵化和衰落。其次,词的衰落从南宋开始,却未必会从元兵攻下临安这一天起便突然加剧,它总会有一个自己的发展过程,以朝代割裂这个过程便会导致将宋词与元词看成是截然不同的两段。实际上,元词与宋词在时间上是衔接的,在空间上是同一的,同时又有着大量的横跨两朝的词人,故而在成员上也是延续的。因此,元词应该是宋词的自然发展,而不是其对立面。朝代的更迭对词不是没有影响,但并不只是负面的影响,相反,正由于朝代的变换和民族危机才使得元初的词坛光彩照人,在词史发展的长河中有其地位。元初的宋遗民词,对宋末啴缓的词风来说是一个突起,它是宋词的余音,又是元初词的主流之一,刘辰翁、王沂孙、张炎等人入元的词有所新变,就是明证。“词衰于元”之说只注意了朝代的分割性而忽视了朝代之间的连续性与过渡性。事实上,历史本身都无法以朝代来腰斩,更何况是存在于这一历史环境中、更具有“人性”的文学呢?文学是文人的精神产品,而人的思维习惯、精神风貌、学问胸襟、创作风格等都具有强烈的延续性,它们或许会因朝代的更迭而发生新变,但决不会与前朝时期的创作截然两歧。文体的发展也是如此。词至南宋,从其本身内部的发展规律来说,没有新的增长点,衰落的大趋势是必然的,假如没有蒙元的一统,即使仍然是在南宋的统治地域内,词衰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把词衰的责任全推到元人身上,元人恐怕未肯任其咎吧。

(三)价值评判中的不公平因素

退一步说,即使所谓“词衰于元”是有道理的,然而元代诗歌与唐诗、宋诗相比,成就也明显不如,元文与前朝以至与后来的明清文相比也相距甚远。元词中尚有“杏花春雨江南”(虞集《风入松》)这样的一代名句,元诗中就未必举得出来。但为何前人只说“词衰于元”,而不提出“诗衰于元”、“文衰于元”呢?这其中恐怕有着价值评判的不公平问题。

就词而言,在新兴之曲的冲击下,元词能够维系宋词一脉,已属不易,没有新的机遇,元词无法获得重振的可能。在这一点上,它和元诗、元文有着相同的命运。然而,元代的诗文领域尚可推出几个得到后人首肯的名家,如虞、扬、范、揭,以及姚燧、杨维桢等人,相比之下,元词似乎就难以方驾了。这固然存在着多方面的因素,不过在价值评判中,采用了不甚合适的参照系或许也是其中原因之一。

从传统上来说,词与诗文的地位是不同的。诗有着诗骚以来的深厚传统,可兴观群怨,固可缘情,更可言志;而文经韩愈的提倡之后,载道、明道,已成为植根于文人思维中的标准程式。这两种形式在古代文人心目中的地位本就尊崇。而词则由于其起自民间、味兼雅俗的特性,向来被视为小道与诗之余事,是立言之末。这种几乎是天生的地位差别,使得后世文人们在对元代文学中的不同样式作出价值评判时,总是不由自主地要采取不同的参照系:在评价诗文时他们主要是以诗文本身为参照系,而评价词时则在以词为参照系的同时,总会把元曲拉来作参照系。

例如前人评价元诗,只是把元诗与唐诗、宋诗或者明代诗相比,如李东阳《麓堂诗话》即谓:“宋诗深,却去唐远;元诗浅,去唐却近。”胡应麟《诗薮》亦云:“宋人调甚驳,而材具纵横,浩瀚过于元;元人调颇纯,而材具局促,卑陬劣于宋。然宋之远于诗者,材累之;元之近于诗者,亦材使之也。”又云:“盖宋之失,过于创撰,创撰之内,又失之太深;元之失,过于临模,临模之中,又失之太浅。”就诗而论诗,通过纵向的比较和评价来见出元诗的得与失,这种评判标准与模式尚不失合理与公允。然而前人在对元词进行评判时一方面先戴上了南宋词的有色眼镜,清代浙派推崇他们认为都属南宋的姜、张一派,而常派的周济、陈廷焯直至况周颐诸人,从他们认为是南宋的王沂孙等人的词中“发现”了所谓“浑化”或“重拙大”之旨,总归是先把自以为属于南宋的这些词当作了典范,既然如此,他们以这种眼光去看元词自然觉得一无是处,他们稍加许可的也只是元词中与其标准相近的张翥等人。在他们心目中,元词与其所谓南宋词是根本无法相比的。这虽然本就有失公允,但还不失为一家之见。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他们往往有意无意地从横向上把元词与体性相近的元曲相比。事实上,在元曲兴盛的大背景下,元词所受到的冲击远比元代诗文所受到的冲击要大,曲对词造成的“破坏”也远比诗文要大。因为曲与词在体性上更加接近,而与诗文相对较远,曲的兴盛对文人们创作碑志行状序跋这些传统类型的正统文章可谓是毫无影响,对他们写作各种古近体诗也影响不大,毕竟文体之分工不同,可并行无碍。对元词来说,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能保存和延续词之一脉,并且有着不少新的亮点,已是相当不容易了。陈廷焯诸人首先把元曲与元词对立起来,忽视了两者的互动关系;然后又把元曲之盛与词的衰落过程并联起来,甚至把曲之盛作为词之衰的根本原因,在元曲兴盛的强烈参照下,从横向上便觉得“词衰于元”了。实际上,词和曲固然有体性相近的一面,但同时也有着不可比的一面,特别是在元代,如果仅以曲为参照系,便无法正确认识元词的独立价值,有的时候还是就词论词的好,就词本身而言,元词虽中期成就稍弱,但还不失两端尚好,元初的金宋遗民词在时代巨变和民族危亡的时刻,迸发出了非常绚烂的光芒,代表了元词的最高成就。而元末词在时世混乱和战火频仍的环境中,长期压抑在文人心中的不平之鸣得到新的展现,在向下对明代词生发影响的同时,不妨说是给元词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绝不是一衰而不可收拾的。

以上三个方面体现了前人对元词在评判标准上的不完善,再加上对元词界定的片面理解,从而得出“词衰于元”的结论。通过上面的分析,可见词并不衰于元,导致词体衰落的诸多因素在南宋后期业已展现。元词是宋词的延续与余波,延续了它积极的一面,也延续了它不可避免的衰颓趋势,然而不能就此认为词的衰落是从元代开始的以及元代词坛只是一片衰阑景象。当然,元词与两宋词的高潮无法相比,但余波毕竟不是一潭死水,它也有涟漪和微澜,甚至在一些特定的时期,还卷起了不小的波浪。以一“衰”字来概括元词的历史地位无疑是不合理和不全面的。

收稿日期:199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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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元代词语的衰落_朝代更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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