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人学思想浅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学发展观论文,人学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639X(2007)02-0018-04
科学发展观是我党指导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战略思想,也是新世纪我国社会具有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的重要指南。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价值理念和本质规定。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科学地回答了发展是为了谁、依靠谁和发展成果由谁享有这个有关我国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问题的基本思想和我党的根本宗旨是一致的,或者说,科学发展观具有丰富的马克思主义人学意蕴,内在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学观的理论意义。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论断,可以说是对科学发展观基本内涵最初的高度概括。随后,我党又强调指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做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最近,我党又明确提出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三个发展”论断。“五个统筹”是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和自然环境等方面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进行更加具体的阐述,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内容进行阐发;“三个发展”则是从社会发展本身层面再做进一步高度的概括,深刻地提示了社会发展的内在统一关系及其人本精神。可见,科学发展观是一个不断随着人的认识及其实践发展而发展的丰富而具体的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体系的提出,既反映了当代社会发展规律及其实践要求,同时也深刻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精神本质,具有深刻而丰富的马克思主义人学意蕴。
一、科学发展观以“现实的个人”为基点
科学发展观以“现实的个人”为基点,理性地回应了当代中国“人的发展”的课题。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它的逻辑起点。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人”,实质上就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一切热爱祖国的劳动者,指的是一个个实实在在的人,是现实中活生生的人。这与西方哲学的个人主义和人本主义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在个人主义看来,“人民”不过是个人的集合,名义上是“人人”,其根本是个人。按照这种逻辑,以人为本就是“人人为自己”、“以自我为中心”的利己主义。人本主义则强调“感性的人”,它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在进行历史研究时放弃从现实出发的思维方法,而采用所谓的人的本质的异化及其扬弃的线索去厘定整个历史”。[1]人本主义是将历史抽象化,将人直观化,是唯心主义的“附带品”。马克思在谈到应当把什么作为哲学研究的出发点时说道:“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我们还可以揭示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回声的发展。”科学发展观所提及的人民,是以现实与观念的总体出现的“人”的概念,这正是马克思主义的逻辑起点——“现实的个人”。提及“以什么为本”、“为什么人”的问题,似乎又回到了意识形态与世界观的争论中去了。但是,作为世界上为数不多的社会主义国家,作为在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又一次面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困境”。应该看到,世界政治格局多极化与经济全球化对当代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市场经济不仅导致当今社会天平向利益倾斜,而且导致主体多元化、利益个体化、价值功利化,使得马克思主义的立足点“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正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是选择只发展经济而回避“人的发展”问题,或者是背离马克思主义的逻辑起点而追寻西方人本哲学、实用主义来对待“人的发展”问题,还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以科学务实的态度理性地对待当代中国社会“人的发展”问题,这是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人面对的重大课题。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社会发展的长远考量,以开拓的精神与创新的勇气,为我们找到了科学发展观——以“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核心的新的发展观,它是对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的继承和创新。把科学发展观创造性地运用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不断丰富、完善,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高扬马克思主义理论旗帜,不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和永葆先进性的政治品质。
二、科学发展观注重“人的主体性”
科学发展观注重“人的主体性”,从科学与现实的角度诠释了“人的发展”的时代内涵[2]:“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一是指明了当代中国社会“人的发展”的价值取向。“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一方面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人都是存在于社会之中的现实的人,社会是人生存发展的根据和条件。另一方面,人又是社会的主体,是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承担者,从而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立人,首先要确立人的主体意识,包括一定的思想觉悟,人类在特定历史阶段上已经达到的最低限度的实践经验、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不具备这些,人就不能成为积极的、能动的主体。”人的发展,从本质上说就是确立人在世界中的主体地位,发挥人的主体作用。科学发展观特别强调“人的发展”要充分尊重“人”的主体性,立足于“把人当作人,以人来发展人”的价值观念,从实践的角度来发展人。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了“尊重人、理解人、依靠人、相信人、发展人、塑造人”的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价值取向。二是明确了当代中国社会“人的发展”的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指南,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最高目标来努力奋斗。但是,正如马克思所设想的那样,“代替那存在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目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政情与民情,与马克思所设想的能够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外部条件有一定差距。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必须理性地面对这些现实问题,从实践的角度审视“人的发展”的问题,找出“人的发展”的时代内涵。科学发展观正是站立在这样的基点上,给出了科学的诠释:“要着眼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着眼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素质,切实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经济上,为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为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实践机会,在实践中使人“不断丰富自己,完善自己”;政治上,为人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与舞台,让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自我发展”的设计与规划中来,为自我的发展把好方向;文化上,通过发展先进文化,强化文化育人的功能,使“人的发展”更加具有人文底蕴,更具历史的厚重感。三是修正了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人的发展”的突出问题。首先,避免了“只有‘人民’没有‘个人’”的“大集体主义”。过去,我们也一度片面地强调了社会优先于个人、集体对个人的绝对意义,这些单一性和大一统的观念影响了个人的个性成长。一方面把集体神圣化,另一方面又否定个人的特殊性格,扼杀了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致使社会发展不敢见“人”,不能谈“人”。最后,避免了“人民”与“个人”完全对立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形成了两种完全对立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一种观点是只有“人民”的纯粹共产主义思潮,认为“人民群众是人类全部历史的主体,任何个人在人民面前都是微不足道的”;还有一种观点是“人民是一个完全被模糊和虚极化了的概念”,社会发展中只有一个个的“个人”,“个人”才是“社会发展的实体和目标所在”。最后,避免了“人的发展”中只有“个人”的极端个人主义。科学发展观不是从客体出发直观地理解人的全面发展,而是从实践、从主体去理解人的全面发展,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承认并尊重“个人”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强调“个人”素质的全面提升。
三、科学发展观强调“把人回归社会与自然”
科学发展观强调“把人回归社会与自然”,指明了当代中国“人的发展”的实现途径。科学发展观强调“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发展”。提出了“人与社会、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强调“把人回归社会与自然”,是对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的创新发展。人学的焦点是人与世界的关系,即正确对待和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过去,人们狭隘地认为,人是这个大系统的核心,或者说是主人。但是,人是自然进化的产物,自然界作为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之一影响着人类。自然作为人类活动的对象制约着人们的活动方式、手段,即对人的活动存在着反作用。人要改造自然,促进社会进步,实现自我发展,就必须按照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办事,否则只能自食其恶果。人如何看待自然、对待自然,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如何看待自己、对待自己。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的人,社会发展的核心是人的发展。人如何发展、怎样发展,是由社会关系所决定的。不合理的社会关系,是由人的狭隘化的实践活动所造成的。因为社会关系本质上是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是实践活动的结果。因此,对于不合理的社会关系的否定,代之以全面而丰富的合理的社会关系,仍然要通过实践活动及其发展来完成。随着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人们之间的交往必然会更加密切,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就会愈来愈紧密和多样化。更为重要的是,实践的创造性活动形成了巨大的生产力,它必然会要求建立更为全面的、合理的、符合自己发展需要的社会关系,促使社会关系向着符合人的全面发展的方向前进。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却又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表面上看似乎有点矛盾:以人为基点,却以经济为手段,是否背离了马克思主义?马克思毕其一生不仅阐明了人的发展的远大理想,同时指明了人的发展的现实途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对我们说来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之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4]从现有的即现实的物质生活条件出发来认识人、解决人的发展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之所在。如果以人为出发点,以人为中心,那么就会走进人本主义的“陷阱”,找不到“人的发展”的出口与方向。科学发展观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强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这一发展模式,把人回归社会与自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经济建设为基础,注重克服人的发展过程中的与社会、自然的对抗性矛盾,强调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发展,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社会在人的全面发展方面的作用,由最初的桎梏演进为有力的保障,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与条件,为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找到了现实途径,是对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的创新发展。
四、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发展了“人的全面发展学说”[5]
人的全面发展,就是指每个人充分自由的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人自身发展的理想状态,也是马克思主义人学崇高的价值目标和追求。马克思认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人消除异化,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本质要求和不可剥夺的权利。因为人只有全面发展,才能“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成为完整的人,真正的人。马克思提出并为之奋斗终生的共产主义“自由人的联合体”就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理想社会形式。科学发展观既自觉地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和追求,又切实推进人的全面发展。
科学发展观在价值目标和追求上,同马克思主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人学价值目标和追求是高度统一和一致的。胡锦涛同志在阐述科学发展观时明确指出:“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和追求,既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的内在要求,也是对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是社会发展的推动者,也是社会发展成果的享有者。社会作为人的集合体,是人的存在和发展的形式与条件。社会的发展表现为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但它最终体现为人的发展,归结为人的发展。全面发展的社会,需要全面发展的人,并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而人的全面发展又推动和促进着社会的全面发展,这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因此,不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和追求,不努力提高人的素质、生活水平、生命质量和生存价值的发展是毫无意义的,发展本身也会受到重大影响。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对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互动规律认识不深,把社会看作是发展的主体,经常把社会凌驾于人之上,过多地强调人是社会的人,忽视了社会是人的社会。因而在发展问题上,片面强调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追求经济的增长,对人的发展重视不够,不仅影响了人的发展,最终也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和追求,表明了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认识的深化和对人的发展问题的高度重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崇高的价值目标和追求,但它决不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事情。因为人的全面发展并不是在共产主义社会突兀实现的,而是一个实践着的历史过程,其中社会主义社会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经历史阶段。努力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的重要任务。科学发展观不但充分认识到了社会主义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而且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切实推进人的全面发展。
科学发展观作为一个内涵丰富的理论体系,内在地包含和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精神,并以新的时代内容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具有深刻而丰富的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旨趣和实践原则的指导意义。
收稿日期:2007-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