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牧圈与游牧社会——以满铁资料为主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论文,资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游牧,是草原民族的基本生存手段,关于其基本社会经济形态的研究,到目前为止的国际学术界,无论是人类学还是民族学,都取得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和研究成果,但国际学术界这方面的研究重点显然集中于中东和非洲。另外,西方的史学界也对欧洲地区过去的游牧业移动规律有较为详细的研究。我国蒙古族传统游牧业的基本形态的研究,还远远不够深入,主要原因在于史料的缺乏和传统游牧形态消失以前民族志调查工作的不足。实际上,学术界忽略了一批极有价值的资料,这就是日占时期以满铁为主的,包括兴亚院和“满洲国”相关机构对蒙古草原的大批实态调查。由于近代的游牧形态也基本上是千年传统的保留,故完全可以从这些资料中分析传统游牧业的形态。这些实态调查,不仅是一批近代社会经济史史料,也是不可多得的人类学资料。
传统的游牧是一种自然经济,较少与外界联系,与草原形成一种特殊地缘关系。这种关系因游牧民的游牧方式不同而不同,完全游牧式放牧与较为广泛的草原形成关系,而半游牧或定居驻牧所涉及的草原范围较小。完全游牧式放牧是蒙古草原最传统的一种,1949年以后,游牧经济因政治制度的变化而发生改变,大多数地区实现了定居轮牧,80年代以后,草场分给了个人,定居驻牧开始普遍,而历史上最广泛存在的那种游牧形态,即周期性季节游牧已很难找到。正因为如此,满铁调查,特别是呼伦贝尔地区的调查才显得尤为可贵。由于篇幅所限,本文的研究的范围限于游牧民冬、夏营地选择和游牧移动规律,并以此揭示蒙古族生态、经济与社会的复合。
二、营地生态
(一)营地与地理环境
季节营地的划分是传统游牧业最明显的特征,早在蒙哥汉时代,西方传教士鲁不鲁乞在粟特地区观察到游牧界限和季节营地。“每一个首领,根据他管辖人数的多少,知道他的牧场的界线。并知道在冬、夏、春、秋四季到那里去放牧他的牛羊。因为在冬季,他们来到南方较温暖的地区,在夏季,他们到北方较寒冷的地方去。冬季,他们把牛羊赶到没有水的地方去放牧,这时那里有雪,雪就可以供给他们水了”(注:《鲁不鲁乞东游记》见[英]道森编、吕浦泽、周良霄注:《出使蒙古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11—112页。)。这种冬南夏北的营地选择习惯一直保持到近代,在内蒙中部,“冬期结冰之期,乃选出腹向阳之所定居,此因冬季积雪没草,山上雪少,往往牧草出现,且到处雪融,易得饮料”(注:《绥蒙辑要》(民国),生活民俗。)。青海蒙古称冬、夏营地为冬窝子和夏窝子。“夏窝子在大山之阴,以背阳光,其左右前三面则平旷开朗,水道倚巨川,而尤择树木阴密之处。冬窝子在山之阳,以迎阳光,山不在高,高则积雪,又不宜低,低不障风,左右宜有两狭道,纡廻而入,则深邃而温暖也。水道不必巨川,巨流易冰,沟水不常冰也”(注:徐珂:《清稗类钞》,农商类。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五册第2215页。)。特定范围草原的南部,一般有较好的牧草条件,至于山坡地带,大兴安岭的阳坡一般有较好的家畜放牧条件,大青山阳坡的放牧条件差异很大。但无论如何说,由于阳坡较为温暖,利于人畜过冬,无论是山地还是丘陵,一般作冬营地的首选地带。
夏、冬营地并不是分散交错的,一般是分属于同旗内两个不同的区域。以呼伦贝尔盟为例,新巴尔虎左翼旗的夏牧场在乌尔逊河流域,冬季地在メネンタラ(米乃塔拉)地方;新马尔虎右翼旗的夏牧场在クドロン(道库伦)河和达赖湖附近,冬季地在达赖湖西北方的高地;陈巴尔虎的夏营地在海拉尔河流域,冬营地在海拉尔河流兴安岭山麓地方(注:渡边男:《新巴尔虎左翼旗畜产调查报告》,昭和九年六月《经济资源调查报告》第82号第42页。)。冬、夏营地的划分也不都是南北向的,在冬营地牧草质量得以保证的条件下,夏营地的水源条件有时也决定着牧场的划分。在陈新巴尔虎旗,西半部水源条件较差,不适合作夏营地,但草原的产量和质量都不低于东部,又由于冬天牲畜啃雪,并不依赖水源,故西部为冬营地而东部为夏营地(注:兴安局调查科:《兴安北省に於けろ牧野并放牧惯行调查报告》,康德六年十二月,第279页。)。
在同一营地内,各种牲畜也在不同的地点放牧。在索伦旗的夏营地,马的放牧在海拉尔河流域,牛在ホインゴ1ル(霍因古儿)地方,羊则在乌尔逊河流域(注:渡边男:前揭书,第82号第41页。)。这种草原利用的细分化,也是游牧业发展的一种标志。
另外,当牧场划分为三季牧场或四季牧场时,春季牧场的要求与冬季牧场相似,秋季牧场则与夏季牧场稍有不同,与紧贴水源的夏牧场相比,秋牧场可选于开旷的平川、滩地或山前阶地,秋后牲畜的饮水次数减少,水源条件要求比夏季为低。
营地制度决定了蒙古社会的一些基本特点,由于周期性地分驻两个地方,游牧政权也要与此相适应。历史上,当游牧民发展出区域性或全国性的政权时,统治者往往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首都,即驻夏之都和驻冬之都。
(二)营地与草原生态
营地的划分从草原生态角度上看是完全必要的。牲畜营养状态的周期性与草原生态变化是一致的,“春季雪融,则居低洼之乡。以就天然水草,草尽而去。年复一年,都于一定之境内,渐次转移,其倾全力以采索者,惟水与草。若至冬季,霏雪凝冰。低地早已不能得水,即草根亦被雪淹无遗,故必居山阳,冰足以资人之饮啖,草根之没于草者稍浅,家畜又赖以掘食。马牛羊所以至冬季而肉骨瘦露,免死为幸。且有迫饥寒而倒毙,相籍以视夏期之丰肥,不啻天渊”(注:临川花楞:《内蒙古纪要》,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二十三辑。)。冬天牧草枯萎,只有牧草生长季节未被破坏的草原才能在冬季提供一定的牧草,这就要求保护一定区域内的草原春、夏、秋三季里不受破坏,于是,便出现了牧场的划分。保护冬营地的举措一直受到重视,即使夏季草原遭灾,牧民也不轻易到冬季牧场放牧。“满洲国”的西新巴尔虎旗由旗公署下文禁止秋天到冬营地游牧,为的就是保护冬营地牧草(注:兴安局调查科:《兴安北省に於けろ牧野并放牧惯行调查报告》,康德六年十二月,第87页。)
在外蒙古,选择营地时对草原的要求有二,一是看牧草是否充足,春季要有足够的青草,秋、冬季要有足够的枯草,另外,还要考虑是否有供牲畜补充食盐的盐类植物,二是驻牧地的卫生条件,驻牧地是否有疫病发生,是否已经被兽粪所污染(注:满铁北满经济调查所:《蒙古人民共和国の牲畜·农业》昭和十三年一月,第50页。)。
冬营地不但要求植物枝叶保存良好,覆盖度大,植株高,还要求不易被雪埋。如芨芨草、羊草、针茅——蒿类、柠条——红砂——猪毛菜等类型的草地;春季草场要求萌发早,夏季草场要求生长快,种类多,草质柔软;秋季的牧草要求多汁、干枯较晚,结实丰富,如葱属、蒿属占优势的草地(注:北京农业大学主编:《草地学》中国农业出版社1982年,第98—99页。)。从总体上看,冬营地的草原质量要远高于夏营地。在呼伦贝尔,夏营地一般为干燥荒原、半沙漠荒原、沙漠荒原或碱性荒原;而冬营地是干燥荒原、干燥草原和湿润草原(注:新京支社调查室编:《呼伦贝尔地方牧野植生调查报告》,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发行,昭和十八年四月,第142—146页。)。
牲畜在冬营地只是吃干草,不对草原的植被演替直接构成压力,而夏营地的放牧则直接对草原种类的植被演替构成影响,并在过牧化的条件下形成次生演替,使草原退化。尽管如此,游牧民还是更重视冬季草场保护,因为夏季牧草产量高,植被稍差也可满足需要。冬季草场是枯草,产量低,是畜群增长的制约因素。
为了适应草原的牲畜负载量,游牧民一般是分散而居,“蒙古人以牧畜为生业,故每户需广大地域,以村落之集居为不利,欲其营生容易,自然隔离而散居。一村落多至二十余家,家必在隔,近者一二里,远者数里、或十数里,为牧畜放牧不至抵触也”(注:《绥蒙辑要》(民国),生活民俗。)。康熙年间高士奇随皇帝在围场一带游猎时看到附近游牧人的情况是这样的:“大约塞外山川,远者数十里,近者十余里,互相绵亘。两山断处,谓之一沟,每沟所住蒙古,不过三两家,恐礙放牧也”(注:高士奇:《松亭行记》。)。但在冬夏营地,由于牲畜负载量的差异,居住形成也会出现季节变化。在内蒙中部地区,许多游牧民只在初夏和初冬各移动1次,夏季的牧草产量高,人们在水源地区成小聚落居住,到冬季,为了适应冬营地枯草环境下较低的载畜量,人们只好在山麓地区分散而居(注:江上波夫:《蒙古高原横断记》日光书院,昭和十六年九月,第279页。)。
三、游牧界限与蒙古社会
(一)游牧方式与游牧界限:清代以前的变化
早期的游牧民即要放牧,又要打仗,放牧的形式是聚落游牧,因为个人一旦脱离集体,很快就会遭到掠夺。这时期,蒙古包以环状形式排列,核心区是长老居住的地点,这种形式又称“古列延”。成吉思汗七世祖时,怯绿连河的蒙古人有70个古列延,每个古列延有1000账幕(注:拉施特主编、余大均,周建奇译:《史集》第一卷,第二分册,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8页。)古列延的游牧范围与后期相比应该很大,且是成百上千户的牧民一起行动。扎营之后,也可能分散成小集团游牧。由于在局部地区集中了大量的牲畜,会造成草原局部过牧化,不利提高产量。当游牧民族实现社会稳定之后,小规模游牧会马上取而代之。
古列延时代的游牧范围在蒙古语中叫嫩秃黑,突厥语叫禹儿锡。塔塔儿部落有七万帐幕,“他们的游牧区、宿营站和禹儿锡的地点,均按氏族和分支[明确]规定,邻近乞台地地区[即汉地,指中国北方内地]边境”(注:拉施特主编、余大均、周建奇译:《史集》第一卷,第一分册,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64页。)。彭大雅指出:“其地自鞑主伪后太子公主亲族而下,各有疆界”(注:(宋)彭大雅撰、徐霆疏证:《黑鞑事略》。)。成吉思汗即汗位以后(1206年),蒙古人在千户规模上进一步细分,千户长下设百户长,十户长,并规定游牧界限。蒙古重要首领的驻牧地由皇帝指定,首领给千户长指定牧场,千户长给百户长定场所,百户长给十户长定场所(注:符拉基米尔佐夫著、刘荣焌)译:《蒙古社会制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163,174—175,178—179页。)。由于千户与过去的古列延相当,古列延时代的游牧范围自然随着游牧范围的细分而失效了,大规模游牧也随之不存在。但这时期小规模游牧由于游牧范围过小,反而不利于游牧,因为灾害条件下要长距离游牧才能减少损害,这种情况愈到后期愈加严重(韩儒林:《穹庐集——元史及西北民族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从今天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大丰收回看元代蒙古地区的畜牧经济》,第195—209页。)。
小规模游牧单位和形式是阿寅勒,由家族集团构成,但单个家庭也可成为一个游牧阿寅勒(注:符拉基米尔佐夫著、刘荣焌译:《蒙古社会制度史》,第58—59页。)。阿寅勒的个体游牧形态一直保持到现代,不但是蒙古族的放牧形式,也是我国北部和西北部草原游牧区广泛存在的放牧形式。在新疆的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游牧民儿子的毡房靠近父母,转移牧场时一同搬迁,经过几代,就形成一个当地人叫“阿吾勒”的游牧集团(注: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概况编写组:《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概况》,新疆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7页。)
(二)旗界与游牧界限
明代,蒙古草原又动乱不休,聚落游牧再兴,这时的聚落游牧叫豁利牙。与古列延不同,这时的聚落游牧已不单是近亲血族的屯营。在西部准噶尔一带,兀鲁思之下是鄂托克,鄂托克可能吸收不同氏族的阿寅勒参加,人数和牲畜数应该很多,形成一个游牧的地缘结合体,提供数百至一千军队。以家族集团形成的称爱马克(注:准噶尔史略编写组:《准噶尔史略》,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3页。)尽管如此,游牧社会仍避免这种方式,在蒙古草原的东部,聚落游牧实际上没有再兴(注:符拉基米尔佐夫著、刘荣焌译:《蒙古社会制度史》,第200—201页。)。
大一统的清代给蒙古草原重新带来和平,小规模游牧重新普遍。但清代的游牧界限开始更加严格,这就是旗界,到近代一直保存着。清太宗时就对犯禁者追究区域首领责任,对旗长、王公和台吉等罚俸一年(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支那の制度ょり见たる蒙古》,昭和四年六月,满铁东南经济调查局发行,第9页。)。天聪年间,奈曼、扎鲁特部落的几个贝勒“私越钦定地界驻牧。诸贝勒自行定议,请各罚马百驼十,上从宽,止各罚马一”(注:《清实录·太宗实录》天聪三年五月丁未。)。
民国时期,以旗界为标志的游牧界限在内蒙纯牧区依然存在,但在半农半牧区已不甚严格。札鲁特旗的调查表明,由于旗公署只按牲畜的头数向牧民收税,畜牧权与游牧界限已不被重视,邻近的蒙民可以越界放牧。但在其相邻的阿尔科尔沁旗,游牧权依然存在,外旗人如要在本旗放牧,须经旗长同意才能取得一定期限的放牧权,期限一过,放牧权自动取消(注:满铁调查部:《兴安西省札鲁特旗、阿尔科尔沁旗畜产调查报告》,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昭和十四年四月,第31—32页。)。在内蒙古中部,牧民如果要向外输送牲畜而通过某旗,首先要向旗长申请带有路条性质的证明,汉人在押送牲畜时也须向通过地的旗长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通行。一般不许多停留,如果多停留的话,汉人与外旗人都要缴税,汉人的科税是外旗蒙人的5倍(注:满铁调查部:《蒙疆政权管内羊毛资源调查报告》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昭和十四年六月,第27—28页。)。在察哈尔,清时期旗内分弦,弦是次于旗一级的游牧界限。到近代,大部分弦的界限已经不清,只是在正白旗,未经允许,不得到他弦内放牧(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北支那畜产调查资料》,昭和十二年十二月,第294页。)。
游牧路径和游牧界限的标志物是鄂博,在平原游牧区,约12—13里有一鄂博。鄂博的构造简单,堆土成丘,丘上固定一柳枝丛。其功能多种多样,为了标志水源,湖边、泉边也立有鄂博。但许多功能带有社会性,游牧路径本身就体现着游牧界限的权威,鄂博甚至用以划分国界,体现着国家权利。俄国与清朝划定边界时以鄂博为标准,伪满与外蒙古的边境,一开始也以鄂博为标准。另外,鄂博还有祭神的功能(注:米内山庸夫:《蒙古草原》,东京改造社,昭和十七年一月,第134—146页。)。
(三)旗内放牧权
尽管牧地名义上属于王公,但对游牧民而言,旗内的牧地实际上即是公共地。相对开放,同旗内各部落往往也相杂混牧。但有关民国时期的调查表明,旗内牧场的游牧范围的权利也有了一定的发展。
民国时期札赉特旗的音德尔屯的调查表明,清末(距调查时间50—60年)时这个村周围有达200里的范围的连续牧地。只要头一年牧户在冬营地建造了畜圈,第二年便有优先使用权(注:兴安局:《兴安西省札赉特旗实态调查报告书》,兴安局(康德六年)第47页。)。到近代,农业内侵,游牧地可以出租获利。在这种利益驱动下,牧地也开始向私有化的方向发展。有的冬季牧场按家族指定位置,此种牧场甚至传给子孙。在分配牧场时,如发生纠纷,则由蒙古王公解决(注:山田茂著、潘世宪译:《清代蒙古社会制度》,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82—183页。)。
在西部的阿拉善旗,牧场由旗管理,王公无权出卖牧场,王府只是向牧民收税。牧民在各旗的范围内自由放牧,除冬营地外,春夏二季,不管在什么地方,一般牧民都可以随处放牧。但各牧户的住处和常牧之地相对固定,尽管外人可以到此放牧,也遵守习惯,为户主保留一块不放牧的区域。一般牧民在占有牧场时要以建成井、修圈、架包、盖房子为标志。特别到后期,随着定居化的加强,盖房子成为占有草场的重要标志。但一般牧民是盖不起房子的。所以,上层牧民往往占有了最优越的草场。另外,少数与王府有联系的人物可能占有较好的草场。在一些地区,草场的固定已引起牧场的私有化。在第四苏木巴丹林巴嘎,1949年前共有102个草沟地,为四姓27户占有,已是代代相传,成了私有财产并可出租。总之,近代阿拉善旗的驻牧已很明显,只在旱灾时才外出长距离走“敖特尔”,表现出象呼伦贝尔地区那样的纯游牧特色。但家庭牧场的固定和私有化并没能引起生产的发展,以打井为例,一般牧民甚至反对别人到自己所在的草场范围内打井,尽管这里可能有更方便的打井条件,因为井多了,会招来新牧户,牲畜增多,原牧户的牲畜反而会有牧草不足之问题(注:内蒙古自治区编辑组:《蒙古族社会历史调查》,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7—42页。)。
从总体上看,除了半农半牧区之外,内蒙西部牧区存在着这种牧场的固定化和私有化的趋势,也就是定牧和驻牧的趋势,可能因为西部地区更干旱,水井和优良牧草资源更稀缺所致。
四、游牧圈与生态适应
(一)移动与移动频率
游牧移动是指从一个驻牧点到另一个驻牧点的移动,蒙古包也是游牧民适应游牧移动的产物。“包无固定之设备,其构造不等,视贫富而异,然能避风雨,解拆携行,流转最为便利”(《绥蒙辑要》(民国),生活民俗。)。古列延时代,移动的规模大,速度快。由于人数众多,引起对大车和幌车的需求,直到13世纪,幌车仍很盛行(注:符拉基米尔佐夫著、刘荣焌译:《蒙古社会制度史》第54—73页。)。鲁不鲁乞曾描述过蒙古富人或王公移动时的情况。“一个富有的蒙古人或鞑靼人有一、二百辆这样放置着箱子的车子。……因此,一个富有的蒙古人的斡耳朵看来象一座大的市镇,虽然住在里面的人很少”。“一个妇女可以赶二十或三十辆车子,因为那里的土地是平坦的。她们把这些车子一辆接一辆地拴在一起,用牛或骆驼拉车。这个妇女坐在前面一辆车子上,赶着牛。而所有其余的车子也就在后面齐步跟着。”(注:《鲁不鲁乞东游记》,见[英]道森编、吕浦译、周良霄注:《出使蒙古记》,第113页。)。随着聚落游牧的消失,幌车和大规模移牧被小规模移动所代替。
蒙古人一年内的移动次数为移动频率。后滕十三雄认为,移动频率与牧草、水源、家畜种类和规模,以及与周边农业地区的关系有关(注:后滕十三雄:《蒙古の游牧社会》,生活社刊,昭和十七年十二月,第30—31页。)。在内蒙地区,似乎草原条件愈好,移动次数愈多。察哈尔地区游牧民的移动次数为5—6回,锡林郭勒盟则达15—16回(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北支那畜产调查资料》,昭和十二年十二月,第230—238页。),而呼伦贝尔的东新巴尔虎旗平均达60—70回(注:兴安局调查科:《兴安北省に於けろ牧野并放牧惯行调查报告》,康德六年十二月,第243—245页。)这种频率分布起码受3种因素的影响,首先是农业条件,南部地区农业成分大,定居性强,故游牧次数少(注:兴亚院政务部:《蒙疆牧业状况调查》,昭和十六年十一月,第163页。)。在锡盟和呼伦贝尔,游牧业是牧民生活的唯一来源,必须加强移动,才能广泛地利用草原,提高产量;第2个影响因素是畜群规模,符拉基米尔佐夫指出,畜群规模越大,移牧的次数越多(注:符拉基米尔佐夫著、刘荣焌译:《蒙古社会制度史》,第58—59页。)。中部地区牧地少,牲畜少,故移动也少。呼伦贝尔草场好,畜群大,多移动才能满足需求。民国时期,两个新巴尔虎旗平均每户拥有的羊数达400—600头之多,马和牛的头数各达50—60头(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铁道总局:《呼伦贝尔畜产事情》,昭和十二年十二月,满铁铁道总局,第16页。);第3个条件是冬营地的降雪条件,在东西苏尼特和察盟部分地区,夏天移动的次数与其它邻近地区相差不大,但由于冬季降雪的频繁,移动次数也增多,达10多次(注:兴亚院政务部:《蒙疆牧业状况调查》,昭和十六年十一月,第164页。)。
外蒙的情况与内蒙有所不同,草原生态条件与移动频率呈负相关的趋向。第1地带是杭爱草原,植被条件好,土著蒙古人有春、夏、秋、冬四季固定牧场,移动次数较少,一年只有4—10回。终年游牧圈内的最大距离,即直径为15—20公里,最少游牧距离为4—5公里;第2地带在外蒙中部,是森林草原向沙漠过渡的地带,植被稀疏,牧草量少,游牧频率为8—12回,游牧圈的直径达30公里,旱灾时可达200公里;第3地带是外蒙南部的戈壁沙漠地带,由于牧草更为缺乏,畜群只是小家畜和骆驼,游牧频率进一步增加,普通有10次左右,多者20次,饥馑时达50—60次。游牧圈直径达100公里左右,山岳地带可达到200公里(满铁北满经济调查所:《蒙古人民共和国の牧畜·农业》,昭和十三年一月,第44—48页。)。
游牧民在各季节的移动次数是不一样的。下面是呼伦贝尔各月移动的大致情况:阴历1—2月,6—7回;3—4月,5—6回,这时期融雪,枯草出现,移动回数减少,并向夏营地实施大移动;5月,3—4回,这阶段青草萌芽,不易频繁移动,6月,2—3回,青草量多,不用多移动;7月,3—4回;8月,5回,这时进入到枯草期,小移动增多;9月,5—7回;10月,6—8回,秋天进行距离较大的移动;11月,7—9回,到达冬营地12月,7—8回。可以看出,冬季的移动次数明显较多(注:兴安局调查科《兴安北省に於けろ牧野并放牧惯行调查报告》,康德六年十二月,第243—245页。)。
(二)移动与水源
夏营地的移动以水源为中心,除了河流湖泊以外,还有泉水和水井,这些水源点一般也是驻牧点。调查表明,牲畜越多,水源数也越多,见表1
表1 新巴尔虎正黄旗各佐领的游牧规模与水源占有情况
游牧单位户数 大牲畜数
羊
水源数
第一佐第一集团
27
牛2893马1324骆驼128
16597
49
第一佐第二集团
28
牛2380马1512骆驼105
17977
34
第一佐第三集团
39
牛2997马3164骆驼4625607
44
第二佐第一集团
16
牛1245马 骆驼5561412431
25
第二佐第二集团
18
牛1878马2369骆驼254
30483
35
第三佐
20
牛1121马193骆驼4 919717
资料来源:兴安局调查科:《兴安北省に於けろ牧野并放牧惯行调查报告》康德六年十二月,第65—79页。
20世纪40年代初日本调查团在中部内蒙地区的旅行调查表明,纯牧区大约平均5.5公里的路线上才有一口井。水井是家畜集中和放牧集中的核心,过多的牲畜造成一些井水被性畜粪便污染,井区周围草场也出现过牧化现象(注:兴亚院政务部:《蒙疆牧业状况调查》,昭和十六年十一月,第69—73页。)。但水井可以使远离河流地区的牧草得以利用,对游牧发展影响极大。从景观上讲,如果一个地区牧草稠密,但无一头牧畜,那这一地区必然是缺乏河流或水井。(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北支那农业调查资料》,昭和十二年十二月,第237—238页。)。蒙古草原上的打井就受到统治者的重视。窝阔台为了开辟新的牧场,曾派人到缺水的草原上打井。忽必烈也曾组织牧奴到漠北一带凿井开泉,扩建新牧场。到了清代,牧区建井增加,游牧条件进一步改善(注:张波:《西北农牧史》,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年版,第327页。)。只是蒙古人宗教迷信作祟,只在喇嘛庙附近打井,其他地区的掘土打井则往往被禁止,这种行为制约了清代蒙古草原游牧业的发展(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蒙疆牧野调查报告》,昭和十五年十二月,第45页。)。
(三)大游牧圈
游牧民每年移动所形成的轨迹是大游牧圈,尽管其轨迹是闭合的,但不一定是圆形。这种游牧圈的形成与冬、夏营地的分区利用和燃料供应相关。蒙古人以牲畜粪便作燃料,因为放牧地当年的牛粪浊湿不能利用,所烧的牛粪是前一年留下的,经过水洗、风干,自然发酵后,有机养分已随雨渗透到土壤中,不会形成肥分损失。与烧草相比,这样做对草原环境的破坏程度很小。这就要求下年的放牧轨迹与上年的一样。所以,游牧民不轻易变更放牧圈(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铁道总局:《呼伦贝尔畜产事情》,昭和十二年十二月,满铁铁道总局,第29—30页。)。
古列延时代,游牧集团已有自己的游牧圈。成吉思汗对他的一个同族说:“在前,你与这脱忽刺兀惕三姓、塔尔忽惕五姓、敞失乞惕、巴牙几惕二种,与我做着一圈子。昏迷中不曾迷了,离乱中不曾离了,寒湿处曾共受来”(注:符拉基米尔佐夫著、刘荣焌译:《蒙古社会制度史》,第92—93页。)。游牧移动的时间规律也很强。鲁不鲁乞在达伊梯利亚河西岸了解到当时拔都斡耳朵的移牧规律:“拔都在夏季向北方移转时,到了那个地点就停止了,不再向北去。我们到达那个地方时,他已经开始向南方转移,因为从一月至八月,他和所有其他人向寒冷地区移转,在八月份,他们就开始回向南方”(注:《鲁不鲁乞东游记》,[英]道森编、吕浦译、周良霄注:《出使蒙古记》第143页。)。
古延列的游牧圈半径应该很大,按近代草原地区每平方公里0.5人的游牧人口密度,1个古延列1000户5000人,需要10000平方公里范围的游牧圈,相当于清代一个旗的规模。随着聚落游牧的逐步消失,这种大半径游牧圈也不再有。清代的游牧圈不是以整旗为单位形成,而是在旗下佐领的基础上形成,旗内各佐的游牧圈相错,在陈巴尔虎旗塔尼哈(テニヘ)河沿岸夏营地的调查表明,这个夏营地的29户游牧民,分属不同的佐领或次级旗,其中正蓝旗第二佐7户,第三佐5户,第五佐3户,第六佐1户;镶白旗第三佐3户,第四佐2户,第五佐7户,第六佐1户(注:井手俊太郎:《游牧地に於けろ诸惯行——陈巴尔虎旗の实态调查ょり》,《蒙古研究》第二卷第四辑第34页。转引自后滕十三雄:《蒙古の游牧社会》,生活社刊,昭和十七年十二月,第34—35页。)。
旗界是游牧界限,游牧圈受旗大小的制约。察哈尔盟的正白旗和上都旗是小旗,一个家族一年内移动地的间距,也就是游牧圈直径至多不过60里;苏尼特旗和乌珠穆沁旗是两个大旗,游牧圈直径达120里(注:东亚研究所:《内蒙古の农牧业》(中间报告)——内蒙古の一般调查の一部——东亚研究所,昭和十六年二月发行,第9—10页。)。
(四)大移动、小移动与生态适应
除了大游牧圈以外,游牧民在各营地游牧时打着圈子,这种圈可称之为小游牧圈。更换季节营地时的移动为大移动,同一营地内的移动是小移动。大移动的次数少,在呼伦贝尔,一年也只进行四次大移动(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铁道总局:《呼伦贝尔畜产事情》,昭和十二年十二月,满铁铁道总局,第27页。)。大移动不在1天内完成,往往持续多日。陈巴尔虎旗第1佐,在由冬营地向夏营地转移时,先移动2日到巴彦库仑,再移动2日到达夏营地。而镶白旗第四佐,从巴彦库仑到东部营地的移动日数达20日,但陈巴尔虎第一佐在差不多相同的移动距离上,只用了2日。可见,各游牧单位的游牧速度是不一样的。夏日的大移动注重水源,边移动边游牧,在适当的地点过夜,做羊栅圈羊。在冬期,移动无水源制约,一般只选择草地好的路径到达目的地(注:兴安局调查科:《兴安北省に於けろ牧野并放牧惯行调查报告》,康德六年十二月,第65—93,243,289—291页。)。许多情况表明,草场的迁移还伴随着牲畜的适应问题,20世纪50年代阿拉善地区的调查表明,牲畜从山地、滩地到沙地,或从沙地到滩地,都会出现水草不服的问题,所以,牧民在大换场时往往赶着牧群慢慢移动,使牲畜有个逐渐适应的过程(注:内蒙古自治区编辑组:《蒙古族社会历史调查》,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7页。)。移动的多少和游牧路径往往由一个游牧部落或游牧家族长期的经验所定,在呼伦贝尔,游牧路径为祖先所定,这种路径可最节省牲畜消耗,特别是马的消耗(注:和田晁:《满洲国ノ马产ニ就イテ》,于里正义编:《满蒙畜产资源併に经营调查研究报告》,昭和十三年度,第58—59页。)。
营地内的移动是小移动,一般在1天内完成。东新巴尔虎旗的调查表明,这种移动在冬、夏营内有差异。在夏营地,牧民一般早起,用2—4个小时到达放牧地,包的移动距离一般为4—10公里远,最多不超过20公里。在冬营地,蒙古包的移动距离往往比夏营地要短(注:兴安局调查科:《兴安北省に於けろ牧野并放牧惯行调查报告》,康德六年十二月,第65—93,243页。)。在内蒙中部的锡林郭勒盟,夏营地还有小移动,而冬天却很少移动。每年的5月,在牧草逐渐生长的时候,牧民收拾“窝棚和粮食种种,都搬到牧场布置一切”。再将马群编成组,500头的马群需牧丁2—3人,1000头的马群用牧丁4人,1500头时需6人,2000头的大群需8人。马群的放牧周期只有15—30天。“大概三十里牧地,只够马群十五日就食,食尽了又转牧他处,经过30日或15日,又复回到前地。这时前地的草又茂盛了,很够马群的饱吃,这样蒙地在春夏秋三季是不愁没有草吃的,一直到九月下旬至十月初旬之交,水草枯竭,牧丁才叠好窝棚,离开牧场,引带马群还家,这时不能远放,只能就居住很近的地方放牧着”(注:贺扬灵:《察绥蒙民经济的解剖》,商务印书馆发行,中华民国二十四年一月,第17—38页。)。
游牧民每天的放牧也有一个圈了,即放牧圈。距水源或蒙古包的距离亦可称为放牧半径。夏营地的放牧以水源为中心,距水源的距离,即放牧半径,马、牛和羊的半径分别为20—30km、10—15km和5—8km;冬季的放牧以蒙古包为中心,距蒙古包的距离是放牧半径,马、牛和羊的半径分别为30km、20km和10km(注:新京支社调查室编:《呼伦贝尔地方牧野植生调查报告》,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发行,昭和十八年四月,第139—140,422—424页。)。而驼驼一般只在居住点附近放牧。总之,行动速度快的牲畜比行动速度慢的牲畜有较大的放牧半径,冬季地无水源点的限制,放牧半径比夏季要大。到现代,由于驻牧性的加强,夏营地的放牧半径比民国时期缩短了。在内蒙古东部地区,马的放牧半径只有3—3.5km,牛为2km,羊为1.5—2km(注:北京农业大学主编:《草地学》第206页。)。
蒙古族各阶层,牲畜占有数量和种类不同,放牧时占有的区域也不同,在陈新巴尔虎旗,富有者在冬营地的马群,有80%是远离居住点放牧的,60%的牛羊群则在近居住点放牧。富有者马多,又雇人放牧,可以实现远距离放牧,而贫者不但畜群小、且多牛羊,没有很长的放牧半径(注:兴安局调查科:《兴安北省に於けろ牧野并放牧惯行调查报告》,康德六年十二月,第297—298页。)。
总之,放牧中畜群与人的流动,是一个圈子套圈子的运动,从放牧圈到小游牧圈,再从小游牧圈到大游牧圈,流动中有固定。这种周期性循环运动的重迭,是为了实现最大程度的草原利用。
五、游牧圈与地缘社会
(一)佐领与游牧圈
清代基层蒙古游牧社会是旗界与游牧圈的统一。与汉民族的基层社会那种层层分割,层层独立,条条块块的社会结构不一样,草原区的旗界是固定的,旗内冬、夏营地是分区也是固定的,但佐领集团却是流动交错的。“初设蒙旗各官时,尚属游牧之旧,故按人丁多寡,编成佐领,设一甲喇章京,及图萨拉克齐等宫,往往甲佐领下之人,杂居于乙佐领之下,盖因本逐水草而居,人无定处故也”(注:《东三省蒙务公牍汇编》卷五,前给事中左绍佐奏西北边备重要,擬请设立行省折。)。
也有在佐领以下形成游牧集团或游牧圈的。西新巴尔虎旗正黄旗第一佐领就分为3个游牧集团,分别有27户,184人;28户,131人;39户,270人;第二佐有2个游牧集团,分别为16户,94人;18户,112人;第三佐为20户,123人,则以佐领为单位游牧。可见,这一地区游牧集团的规模相对固定在20—40户之间。也有在佐领以上形成游牧圈的,甚至整个次级旗都在一个游牧圈内。西新巴尔虎旗下的厢红旗第二佐和第三佐共有一个游牧路径,这二个佐共有123户;厢蓝旗共有三个佐,但放牧圈应基本上一致,五个地点的牧户统计表明,三佐的牧户与畜群完全相杂,共有牧户324户。正红旗整旗共有100户,也只有一个游牧圈(注:兴安局调查科:《兴安北省に於けろ牧野并放牧惯行调查报告》,康德六年十二月,第65—93页。)
尽管一个旗的阿寅勒在游牧时可能分散的,且与其它游牧集团相错。但在社会关系上,佐领对基层的阿寅勒游牧单位在生产上有着积极的领导意义。“满洲国”时期,索伦旗内的布尔亚特人,每个基层阿寅勒设阿寅勒长,类似家长。每年冬营准备前,各阿寅勒长要到佐领处开会,商量生产事宜,特别是每户刈草地的划分问题(注:松山一男:《索伦旗内フリャ1ト民族の社会惯习に就て》,《蒙古研究》第二卷,第二辑,第78页。转引自后滕十三雄《蒙古の游牧社会》,《生活社刊》昭和十七年十二月,第34页。)。
外蒙地区的浩特组织要比内蒙的游牧阿寅勒规模大,通常由3—7个游牧家族形成。浩特内的游牧户不但在同一个游牧圈,而且共同扎营,生产中互助合作。浩特的结合有多种形式。有的是由一个较大的游牧家族,或者亲戚组成;有的以亲近的朋友组成;有的是经验丰富者与无经验者的组合,目的是为年轻人提高游牧技术。当然,还有按贫富组合的。富户牲畜多,需贫户出劳力帮助,王公和富户由于拥有较多的大家畜和大车等物资,在移营时可以为贫户提供帮助。从放牧项目上,小家畜一般个体牧户单独放牧,马的放牧需要较高的技术,往往几家合牧,但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注:满铁北满经济调查所:《蒙古人民共和国の牲畜·农业》,昭和十三年一月,第48—51页。)。
游牧社会所表现出的凝聚力却比农业村落更强,关键在于牧地的共同使用性质。公共牧地涉及到集团内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也成为是蒙古部落间斗争最主要的导火索。但在一些地区,长期的适应使各族各部落间达成一定的默契。在额尔古纳河与海拉尔河地区,来自南方的蒙古人和来自东方的索伦人在此游牧,一般来讲,索伦人以海拉尔河的上游为夏牧场,蒙古人以莫勒格尔地区为冬牧场,当蒙古人南迁时,索伦人才在这一地区填空(注:[俄]史禄国著、吴有刚、赵复兴、孟克译:《北方通古斯的社会组织》,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19页。)。可见,长期的习惯起到了很大协调作用。
(二)灾害时的跨圈移动
冬营地的灾害主要是“黑白”二灾,无雪导致吃水困难,多雪覆盖则导致牲畜吃草困难。缺水草场1个月无积雪就有轻黑灾,2个月无积雪即达中等程度的黑灾,2个月以上则为重黑灾。现在,锡林郭盟每10年中6—8年有黑灾。至于白灾,大雪时积雪可达1—2尺厚。道光十八年,伊犁、察哈尔等部被雪被瘟,牲畜死亡2万多(注:《清圣宗实录》卷191,康熙三十七年十二月。)。光绪二十八年和民国三年的大雪灾都造成大量牲畜死亡(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社长室调查课《满蒙全书》第三卷,满蒙文化协会,大正十二年三月,第176页。)。在内蒙古中部,1925年雪灾时牲畜的死亡率为30—50%(注:满铁调查部:《蒙疆政权管内羊毛资源调查报告》,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昭和十四年六月,第39页。)。1943年,呼伦贝尔盟的东西新巴虎尔旗遭受风雪之害,按1936年的数字分析,马的损失率为30.7%;牛为56.9%;羊为45.7%(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铁道总局:《呼伦贝尔畜产事情》,昭和十二年十二月,满铁铁道总局,第10—11页。)。
农业种植业在遭灾之后,第二年便可恢复过来,但游牧业一旦遭灾,畜群很难在1—2年,甚至几年内恢复过来。在这种情况下,游牧民一般要在灾害时期实行移牧躲避。这种大移动超过了一个游牧单位平常活动的大游牧圈范围。大移动多发生于旗内,有时也越旗界。在呼伦贝尔盟东新巴虎尔旗,1923年和1930年冬期就形成2次大移动,移动发生在ホインゴ—ル(霍因古儿)河流域。1923年牛群和羊群的毙死率达10—25%,有时半数家畜处于大移动状态。1930年,融雪前出现冻灾,马群的毙死率达15%,牛、骆和羊群的毙死率达25—50%,在这种情况下才出现了大移动(注:兴安局调查科:《兴安北省に於けろ牧野并放牧惯行调查报告》,康德六年十二月,第264—265页。)。
在中西部蒙古草原,旱灾为害为甚,这种灾害发生于夏季牧场。50年代阿拉善旗第五苏木巴音诺尔公巴嘎的牧民聂有义这样回忆起1900年的全旗大旱:“富户有500—700只羊的,死的只剩下20—30只了;中等人家有100左右只羊的,剩下5—6只;100只驼的人家,剩下20—30只了”。在旱灾中,各种牲畜的抗旱能力不一样,山羊的能力比绵羊强,而骆驼的抗旱能力又比羊强,有的人家只剩下山羊。为求生存,牧民不得不走“敖特尔”。按当地的说法,牧民在自己的冬、夏营地之间移动不算走“敖特尔”,只有夏营地的草场不足,而冬营地的草又要保护起来过冬,这时的远距离游牧才叫走“敖特尔”,实际上就是跨圈移动。大灾之年走“敖特尔”可以使牲畜少受损失。1904年大旱,巴音诺尔公巴嘎地区牧民郝拉吉歹家里的300头羊只剩下60只羊。迫不得已走“敖特尔”,虽然只走出200多里,却保住了羊群(注:内蒙古自治区编辑组:《蒙古族社会历史调查》,第6—25页。)。另外,跨圈移动速度也很快,牛、羊和马的速度分别为40—60km/天,40—50km/天,80—100km/天,几倍于平常(注:兴安局调查科:《兴安北省に於けろ牧野并放牧惯行调查报告》,康德六年十二月,第261页。)。在这种情况下,牲畜免不了受损失,但为了尽速离开灾区,快速是必要的。
但在传统的蒙古社会里,旗界限制着为害时移牧,因为一般灾害远远超过旗界的范围。尽管清政府也规定游牧民可移住他旗,但须向中央政府提出申请,仍为移牧制造了障碍。康熙十九年规定:“蒙古札萨克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有因本旗地方无草,欲移住相近旗分及卡伦内者,于七月内来请,由院季官踏勘,勘实准行。若所居地方生草茂盛,甚于所请之处者,将妄请之札萨克议处,至他月来请者,概不准”(注:《清会典事例》理藩院一七,耕牧。)。长期的封闭影响了民族性格,能征惯战的蒙古族游牧民开始变得越来越象安土重迁的汉族农民。库仑附近纳来哈河流域的一个牧场,19世纪80年代,连续几年大雪,当地的牧民中一开始曾有人想迁往别处,但旗里的人因习惯了放牧环境,都坚决反对。1889年,此地又遭灾,他们才向办事大臣请求到库仑的西南的一个地方去放牧,办事大臣尽管同意,仍做了相对的限制。以后,这一部落的游牧民又回到纳来河谷放牧(注:[俄]阿·马·波兹德涅耶波夫著、张梦林等译:《蒙古与蒙古人》,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530—531页。)。由于各旗之间的封闭政策,灾害时的大移牧在清代是很难实现的。
长距离移牧实际上到了1949年后才得到了解决。1964年,锡林郭勒盟的部分受灾地区在盟一级的调控下,实现了千里移牧。新华社引一位老大娘的话说:“如果在解放前,封建王公各霸一方,我们到那里连个站脚的地方也不会给你”(注:韩儒林:《穹庐集——元史及西北民族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从今天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大丰收回看元代蒙古地区的畜牧经济》,第185—209页。)。外蒙古革命前的游牧界限也很严,经过特别许可才可以越旗游牧。革命以后,土地属于共和国,行政和机构变成了盟、区、村,游牧界限基本上取缔(注:满铁北满经济调查所:《蒙古人民共和国の牲畜·农业》,昭和十三年一月,第42—43页。)。
关于灾害救济,清政府往往只是令同盟内的牧民相互协济养瞻(注:《蒙古律例》卷之二,户口差徭。),有时也直接施赈。在康熙时代,在临近蒙古的地区设立了一些较大的粮仓。但粮食救济只能解决人的饥饿,不能保住牲畜。所以,还是蒙人间的救助更有效。乾隆五十五年,喀尔喀戈壁数旗无雨,王公贵族将当年的实物税及私人牧畜散给属下穷人,同时令富有的台吉、官兵相互赈济,清政府令被旱各旗均照此办理(注:袁森坡:《康雍乾经营与开发北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486—490页。)。实际上,将大畜群分散是应付灾害的一种方法,因为这可以使牲畜在更广泛的地区内,减少风险。
当然,游牧民族对灾害的另一反应就是通过战争向外扩张,特别是向农业区扩张。游牧民族活动频繁,内侵加剧的历史时期往往就是在气候寒冷期。这时期雪灾较多,冬营地的牧草被覆盖,游牧民为了转移生态压力,向南扩张。
(三)农牧分割与封闭
蒙族的牧民,在传统时期大部分不从事农业和其它产业,终年在草原上打转转。世界其它地区的游牧民多农牧兼营,且农牧杂居,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农牧互补。农耕民与游牧民,生态上存在着极大的互补性。畜群定期地到农业区,不但可以使游牧人得到相对廉价的粮食,农耕民族得到廉价的肉、奶类食品,实行营养的互补。生产上也有互补性,农区休闲地的杂草和作物桔杆可以作畜群的饲料,而牲畜遗留于地上的粪便可以培肥地力,15—16世纪,欧洲地中海地区的游牧民便赶着牧群到农区,实现农业与游牧业的互补。(注:费尔南·布罗代尔著、唐家龙等译:《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88—100页。)
在中国,长期的民族斗争形成农区与牧区的对立、分割局面。汉民族与蒙古族反复进行着拉锯战,连互市都很难。汉兵在加强长城防务的同时,还在沿长城一线的草原上烧荒,破坏游牧业的生产基础,以防止蒙古兵南下。游牧民的每次进攻,也为农业区带来灾害,民族对立使农业和游牧业都遭受损失(注:安齊库治:《清末土默特的土地整理》,那木云译自《满铁调查月报》第十九卷,第十二号,《蒙古史研究参考资料》第八辑,1963年12月。)清代的大一统使局面相对宽松,但清王朝的蒙汉分离政策仍使农牧分割。清末民国时期,实行放垦,但这时已是农业排斥游牧业,而真正的生态互补是游牧民进入农区,而不是农民到游牧区破坏草原。
六、问题的探讨
蒙族的生态——社会复合,与世界其他游牧民族相比,为什么特别落后呢?中东的游牧民往往与农业甚至灌溉农业相结合;欧洲的游牧民自中世纪以来就进入非常发达的社会经济文化阶段,且与农耕民之间形成生态与经济的互补;俄罗斯的游牧民自清末开始就进入蒙古草原,他们的生产、生活形态远远高于蒙古游牧民。近代蒙古草原的游牧民在汉人北进的形势下迅速瓦解,许多南部的游牧民由于不适应已经发生了的变化而不得不向北退却,这种状况与蒙元时代大相径庭,成吉思汗时代的蒙古人对世界各地区的技术和文化有着相当强的吸收能力,为什么出现如此大的反差呢?究其原因,这是由14世纪以后蒙古的历史发生了重大变化引起的。
清政府对蒙古草原推行了二项重大政策,一项是喇嘛教政策,醉生梦死的文化和由此引起的大量寄生人口造成发展动力的衰退,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另一项政策也起到了弱化蒙古的效果,这就是旗界封闭制度。严格的游牧界限强化了草原民族的生态封闭性,而这一点恰恰与游牧社会的生产力要求不相符合。在成吉思汗的时代,游牧界限在战争中不断地变化,游牧民也处于大区域的流动中,不断地接受到新的信息,生态系统和文化系统相对开放。蒙古帝国建立后,在实现小规模游牧的基础上缩小了游牧范围,尽管有利于草原的利用,但固定化加强了生态系统的封闭。这种趋势在清王朝的蒙古政策下达到了极点,游牧民与北面的俄罗斯社会和南面的汉农业社会缺少接触。总之,正是分封蒙古和推崇喇嘛教弱化了蒙古,封闭了蒙古。但清政府在使蒙古失去了战斗力的同时,也使自己出现了问题。这一点,姚锡光看得很清楚:“我朝之御蒙古,众建以分其力,崇释以治其生。一绝匈奴回纥之祸,其术可谓神矣。顾乃不思同化之方变,居国以严藩翰,逐至疆邻交迫,肩臂孤寒”(注:姚锡光:《筹蒙刍议》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