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江北区智慧城市建设的建议论文_吕鸿翔

关于加快推进江北区智慧城市建设的建议论文_吕鸿翔

重庆江北区委党校

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智慧城市建设所带来的改变不仅限于理念范畴,它将使城市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交换方式、公共服务、政府决策、市政管理、社会民生等方面产生巨大和深远的变革。

一、智慧城市概念及发展态势

“智慧城市”,它以互联网、物联网、无线宽带、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为基础,更加广泛深入地推进基础型与应用型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和各类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形成技术集成、高端发展、综合应用的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城市。所谓“智慧城市建设”,就是以互联网、物联网等网络的多样化组合为基础,通过广泛深入地推进基础应用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和各类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而形成的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和现代化的城市,是以智慧技术、智慧产业、智慧人文、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智慧生活等为重要内容的城市发展新模式。

二、江北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存在差距,前期工作推进困难。少数部门单位对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智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执行力不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够多,有时甚至存在敷衍应对的现象,导致建设整体工作进展缓慢。

(二)整体规划尚未确定,先期投资重复浪费。目前,我区智慧城市建设尚未出台明确的整体规划,发展定位不够清晰,各部门单位开展工作存在“各自为政”的情况,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现象突出,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

(三)缺乏服务平台支撑,信息整合有待加强。智慧城市建设覆盖诸多领域,而我区尚未建立智慧城市管理公共信息平台,导致了行业标准、建设标准和评估标准无法统一,数据交换标准不一致,不易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的共享协同,形成了“智能孤岛”。

(四)舆论宣传引导不够,社会参与度不高。一是宣传推介不够。要让市民从一开始就了解相关推进计划,使市民对可使用的城市资源有认同感,如水电、公共设施等“智慧城市”提供的各项服务,让市民与城市连接,推动城市更加绿色、低碳。二是数据收集不够。智慧城市的建设不是一味追求科技的炫酷,而是给予市民生活上的便利和帮助,让百姓受益。

(五)融资机制不够完善,建设资金缺乏保障。目前,我区智慧城市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投入,缺乏相关融资政策,社会投资积极性尚未得到充分调动,成为建设发展的瓶颈。

三、关于加快推进江北区智慧城市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规划带动。

一是强化规划设计的前瞻性。把握未来5—10年智慧城市发展的前沿方向,制定高标准的专项规划,全面统筹建设各领域的智慧项目,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协调推进,避免局部静态式、零敲碎打式、单体项目推动式、盲目重复式等缺乏全面统筹的建设方式。二是强化规划执行的权威性。坚决杜绝“规划追尾”现象,即先前规划缺乏前瞻性,很短时间就被后面规划“推翻重来”。必须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让科学规划始终走在城市发展的前面。三是强化规划实践的特色性。要结合我区城市发展的特点,因地制宜,实施区别化和层次型的发展战略,以示范引领,积极稳妥推进,走出江北特色的智慧城市发展之路。

(二)强化产业拉动。

一要培育优质产业。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以智慧型产业和商务配套等新兴产业为引领,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传统企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传统企业信息消费,加快构建现代新型智慧产业体系。二要加快平台建设。通过政府的引导作用,推动集约化建设,推动非保密数据的公开与共享,建成数据平台设施完善、数据资源集约利用、数据产业蓬勃发展、数据创新能力突出、数据保障体系健全的数据强政惠民兴业典范城区。三要完善配套政策。要出台鼓励软件产业和电子信息制造业等智慧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园区扶持、产业培育、人才引进、市场支持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智慧产业发展环境,加大对软件产业和电子信息制造业的扶持力度,着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三)强化创新驱动。

一要突出智慧应用。着力攻克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关键技术,加快科技创新与核心技术产业化,促进“两化”深度融合;着力系统化智慧应用市场开发,以应用来驱动基础设施建设,以应用来带动智慧产业发展,推动信息技术应用与市场机制、管理体制、商业模式创新的有机结合;着力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促进资源整合共享,为项目示范推广和业务协同奠定基础。二要突出平台融合。依据统一的规划和标准,将分属不同单位的现有电子政务资源和建设成果加以整合,由此形成一个充分涵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两大职能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与服务平台,形成一个相应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与服务联动模式。三要突出流程再造。要科学确定职能职责,理顺各部门关系,集中指挥和监督,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反应速度和工作效率,最终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和新型的城市管理模式,适应智慧城市建设需要。

(四)强化机制促动。

一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要尽快建立区级层面的智慧城市专项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成立专职机构牵头负责和协调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二要建立政策扶持机制。要编制实施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创新政府扶持资金的有效动态支持机制,建立在投融资、税收、产业发展、本地化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保障扶持政策。三要建立决策咨询机制。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咨询指导、信息联络、考核评估、培训交流、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研究咨询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开放合作的研究机制,深入开展针对本地智慧城市建设的研究工作。四要完善市场推进机制。坚持以用户需求和市场需求为导向,除基础性、经济外部性较强的项目外,致力构建“有人买单”、“能够盈利”的建设模式,发挥开发和运营企业在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建设融资和成本回收问题。

(五)强化人才推动。

一要优化人才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安家落户、创新创业、深造发展等给予优惠政策。要高标准建设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推进人才安居工程着力解决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二要加强人才培训。大力推进智慧城市人才基地建设,创建一批以智慧产业基地为依托的人才集聚平台。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智慧城市人才培训,尽快提升领导水平和业务能力。三要注重高端人才引进。大力拓展开发海内外人才市场,重点引进高精尖人才、高端领军人才和专业技术精英,特别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既懂技术又熟悉政府流程和企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让国内外优秀人才助力智慧城市建设。

(六)强化社会参与。

一是发挥政府“引导”。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大力宣传智慧城市建设理念、普及智慧科技发展知识和运用,让市民与城市连接,推动城市更加绿色、低碳。二是发挥企业“诱导”。要充分发动社会企业和民间组织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通过通俗的语言和典型的案例,制作一些小视频、小手册,详细介绍和演示操作流程,甚至以参加者就有企业让利“微红包”形式,让这种小“甜头”诱导更多地市民心甘情愿地支持、参与和运用,便捷地分享智慧城市建设成果。三是发挥市民“主导”。评价智慧城市建设成果的裁判只能是老百姓。要鼓励市民广泛社会参与,积聚市民的诉求与愿望,着力构建包含广大市民、外来人口共同参与的智慧城市治理模式,充分尊重和吸纳市民对智慧城市的反馈意见,构建以人为本的智慧城市体系,努力提升城市建设“智慧”和“品味”。

论文作者:吕鸿翔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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