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范畴在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中的地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唯物论文,范畴论文,主义哲学论文,物质论文,地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如何看待物质范畴在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中的地位?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迄今为止,人们提出了各种解决方案:物质本体论者以物质作为出发点,用物质解释实践,认为实践“是一种客观物质活动”;“物质——实践”二合一本体论者既坚持物质的优先地位,又坚持实践的主导地位;实践本体论者认为必须从实践出发,以实践来解释物质。但实践本体论者的具体观点又有分歧:彻底的实践本体论者坚持实践是整个世界的本体,不太彻底的实践本体论者只是坚持实践是属人世界的本体。另外,还有其他形形色色的观点。在笔者看来,之所以存在着诸多分歧,是因为人们对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的理解尚未系统化,大多各执一词,抓住马克思的片言只语作为立论根据,结果必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看似马克思自相矛盾,实际上是论者没有完整、准确地把握马克思的思想。本文试图提出一个能包容这些看似矛盾的论述的框架,并在这一框架中考察物质范畴的地位,以期为解决物质范畴在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中的地位问题贡献一得之见。
一、追溯与建构:马克思哲学体系化的两个环节
对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形成过程,这些年已经有过许多研究。不同的人把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发展分为不同的阶段。笔者认为,不管如何划分马克思哲学思想发展的阶段,有一点应当是所有论者都能够接受的,这就是:马克思哲学思想形成的每一个阶段都无一例外地经历了追溯和建构两个环节。通过追溯,找到最终的基础,然后又以追溯到的最终的基础作为最初的出发点,建构起整个体系,或至少是形成体系化的思想。
最初,马克思是个理性理想主义者。在康德和费希特影响下,他试图从形而上学的原理出发,按照理想主义的原则和正、反、合三段式的方法,建构一个法哲学的体系。这一体系的失败使他转到黑格尔的理性现实主义立场上。他从理性出发,按照思维与存在统一的原则,来解释整个世界。他认为出版自由、国家和法、市民社会和物质利益等等,无非是理性的外化,它们围绕理性形成一个有层次的系统。这一时期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以理性为核心,事实上形成了第一个体系,尽管马克思并没有打算用一本专著把这种体系整理出来。
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发现物质利益比理性原则更能影响人们的行为,从而对黑格尔的理性主义发生怀疑。此时,费尔巴哈以人本主义代替理性主义的口号深深地打动了他。马克思开始由理性追溯到感性,认为感性比理性更基本。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从人的本质出发,沿着人的本质——人的本质的异化——人的本质的复归这样一条线路,来说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对两者的认识的历史发展。由于马克思所设想的人的本质是自由自觉的人类劳动,而自由自觉的人类劳动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所以这时候马克思心目中的“历史”其实并不是现实的历史或历史的经验形态,而是思辨的历史或历史的思辨形态。马克思意在说明现存的一切都是人的异化的本质之外化的形态,从而通过批判异化、主张扬弃异化来批判现实。这事实上就形成了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第二个体系,尽管作为一部未完成的著作,马克思未能把这一体系完整地表述出来。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把感性区分为感性直观和感性活动两个层次,并由感性直观追溯到感性活动,即实践。然后,马克思以实践作为出发点来建构他的哲学思想的体系。在《提纲》和随后的《德意志意识形成》中,马克思把人与环境,或主体与对象的关系问题作为他的历史哲学的基本问题,认为主体与对象的关系包括实践、感性和理性三个层次;在三个层次中,主体与对象的实践关系是感性关系的基础,感性关系又是理性关系的基础。马克思从实践出发,用实践来说明感性的人和人的感性世界,说明人的意识,说明市民社会、阶级、国家和法。由于马克思把实践具体化为人类物质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就避免了人本主义时期那种思辨的历史观,而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虽然此时马克思的术语还不够规范)、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来说明人类社会的经验的历史。这是马克思哲学思想发展史上形成的事实上的第三个体系。以后,马克思通过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发展和完善了这个体系。
笔者一直强调是“事实上”的体系,是因为马克思没有象写作《资本论》那样,写作一部专门的哲学著作把这个体系表述出来,虽然通过以上论证可以看出马克思的思想在每一个时期都是体系化的思想。这表现在,马克思在每一个时期都为自己的哲学思想寻找一个最终的、不能再往下追溯的基础,然后从这一基础出发,把整个世界安排在一个思想系统中,从而形成他的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这一基础一开始是理性,后来是人的本质,再后来是实践。在理性主义时期,马克思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可以追溯到理性,理性是最终的解释原则,所以应当从理性出发来说明整个世界。在人本主义时期,马克思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可以追溯到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是最终的解释原则。在实践唯物主义时期,马克思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可以追溯到实践,实践是最终的解释原则,所以应当从实践出发来说明整个世界。在每一个时期,马克思都没有把整个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平列起来,而是把不同的事物安排在距出发点逻辑关系远近不同的各种层次,这就“在事实上”形成不同的世界观体系。
按照“追溯和建构两个环节”来说明马克思哲学思想发展的不同时期的各个体系,还必须说明:为什么会形成这些前后相继的不同体系?它们之间有什么逻辑联系?在笔者看来,不同体系之间的逻辑联系主要表现在出发点的不同,以及随着出发点的深入而使新体系具有比原有体系更大的包容性。与每次建构体系之前都必须先追溯到一个最终的基础一样,从以理性作为出发点到以人的本质作为出发点再到以实践作为出发点,是一个不断追溯和不断建构的过程。当发现人的感性生活处于理性范围之外,从而不能用理性来解释整个世界的时候,理性主义的体系就崩溃了。既然理性必须用感性来说明(用一般人能理解的语言来说,是“认识必须用生活来说明”),从理性追溯到感性就顺理成章了。但感性是人的感性,而人的生活与动物的生存显然是不同的。马克思认为,造成人与动物的区别的根本原因在于动物直接依赖自然界,而人则再生产自己的物质生活条件,人对自然界的依赖是间接的。人所直接信赖的是人类社会。动物没有社会,只有人才生活在社会之中,人是社会存在物。不能说明社会,便不能说明感性,因为社会使人的感性不同于动物的感觉。而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使马克思从感性(实际上是感性直观)追溯到实践(实际上是感性活动)。只有以实践作为最终的基础,才能说明整个世界。不难看出,马克思的三个体系,每一个都比前一个具有更大的包容性。
二、物质范畴的历史发展
我们发现,在哲学史上,物质范畴的发展实际上经历了一个追溯的过程。一开始,哲学家们在本体论意义上使用物质范畴,后来在认识论意义上使用它,然后是费尔巴哈在感性生活的意义上使用它,最后,马克思在唯物史观这一意义上使用它。要考察物质范畴在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中的地位,首先必须弄清哲学史上物质范畴的这些含义。
第一阶段是本体论的物质范畴。传统上,人们认为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系统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为我们所面对的纷繁复杂的世界寻找一个统一的基础,然后再用这一基础来说明整个世界。在当时的人们看来,哲学家们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世界本身就有一个统一的基础,哲学家们的任务只是把它找出来。这就是所谓的“世界的统一性问题”。由于相信世界的统一性是“世界本身”的属性,而不只是人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可能赋予“世界”的属性,就产生了“本体论”这一哲学部门。这是最早产生的哲学部门。本体论要探讨的是世界的本原问题。“本原”在古希腊语中的原义是“开始”。亚里士多德记载了“最早的哲学研究者们”对“本原”的看法。在他们看来,“一样东西,万物都是由它构成的,都是从它产生、最后又化为它的(实体永远不变,只是变换它的形态),那就是万物的元素,万物的本原了”(注:参见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6月第一版,第15页。)。
今天人们公认,在本原问题上,存在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对立。唯心主义者认为世界本原是精神性的东西,唯物主义者认为世界本原是物质性的东西。在哲学史上,唯物主义者对世界的物质本原的看法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者把具体的物质形态看作是世界的本原、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者把物质的具体结构看作是世界的本原、现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者赋予世界的物质本原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即在时间上物质优先于一切主观事物。
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那些最早的哲学研究者们,大都仅仅把物质性的本原当作万物的本原。”(注:参见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6 月第一版,第15页。)但对世界本原究竟是哪种物质,哲学家们的看法有分歧,如泰勒斯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水,阿那克西美尼认为是气,赫拉克里特认为是火。每个人都给出了看似有理的论证。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观点让人不知所从,于是相对主义和怀疑论应运而生。“普罗泰戈拉第一个宣称对每一个东西都可以有两种完全相反的说法”,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是万物的尺度”(注:参见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6月第一版,第54页。 )。现在一般认为普罗泰戈拉所说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意思,实际上指“人的感觉是万物的尺度”。如果想到古希腊自然哲学所说的作为世界本原的水、气、火等等都是一种感性事物,普罗泰戈拉的这种观点也就容易理解了。理性主义者提出了另外一种本原观,如毕达哥拉斯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数,巴门尼德认为是存在,柏拉图认为是理念。但在柏拉图之前,高尔吉亚就对本体论提出了挑战。“高尔吉亚一连提出了三个原则:——第一,无物存在;第二,如果有某物存在,人也无法认识它;第三,即便可以认识它,也无法把它告诉别人”。(注:参见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6月第一版,第56页。 )这三个命题不仅对认识世界本原的可能性提出疑问(第二个命题),甚至根本否认“世界本原”这种东西(第一个命题)。
以后,本体论还不断有所发展(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就是在这个发展过程出现的),但相对主义和怀疑论总是同步跟进。双方的对峙经过中世纪到近代,终于发展为这样一个问题:你如何知道世界的本原是你所说的那种东西呢?答案不言而喻:当然是通过认识。于是问题接着就来了:你根据什么断定你所认识的是真理而不是错觉呢?更重要的是,既然你说你认识的是真理,别的哲学家也说他们认识的是真理,而你们观点之间却又有如此之大的分歧,叫我相信谁呢?对这些问题要避免做出相对主义和怀疑论的答复,就必须研究人类的认识能力的范围和限度。这就是认识论。在哲学史上,认识论是哲学的第二个得到发展的部门。相应地,物质范畴发展出了它的第二层含义:认识的对象,或客体,在人类的认识以外,不依赖于人的认识而存在。这就是认识论中的物质范畴的最基本含义。认识论中的物质范畴是物质范畴发展的第二个阶段。
认识论中的物质范畴,实际上也有古代、近代和现代水平高低之分。但认识论中的物质范畴被突出出来、并赋予完整的含义则是近代的事,正如本体论中的物质范畴被突出出来是古代的事一样。认识论中的物质范畴要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一是认识的对象,二是认识的主体,三是认识的内容。认识的对象是不依赖于主体并能为主体所反映的客观实在,认识能力寓于作为物质的人类主体之内,认识的来源的客观性决定了认识内容的客观性。认识论中的物质范畴与“反映”这一概念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在认识论中,哲学家们主要探讨的不是作为世界本原的物质本身在与人无关的情况下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而是作为认识对象的物质如何保证人类认识的真理性。他们认为“符合论”(认识与对象的符合)提供了这种保证。
然而,只要停留在认识论的范围内,对象、主体、内容三位一体的物质范畴就难以服人。贝克莱从论证认识对象的感性存在不能离开感性入手,否定了物质范畴的合法性。贝克莱单刀直入:你是如何知道认识对象的存在的呢?回答显然是:通过感觉。于是贝克莱顺水推舟:既然断定外物存在的根据是感觉,那你就得承认“存在就是被感知”。很多人认为贝克莱是在诡辩,列宁更是气愤地指出:“如何知道”对象的存在与“对象本身”是否存在根本是两码事,贝克莱是在玩弄伎俩。
但是贝克莱否认的正是所谓的“对象本身”,因为把感性性质撇开以后,“对象本身”剩不下什么了。不能单纯认定贝克莱脸皮厚——毕竟他的论证在认识论范围内是难以驳倒的。
贝克莱是从感性角度驳斥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物质范畴的。费希特从理性角度做了同样的事情。他认为不存在物质,只存在“非我”。“自我”决定“非我”。费希特的论证与贝克莱极为相近,都限于认识论范围内,只不过与贝克莱不同,费希特不强调感性而强调理性。他的“自我”是理性自我。
费巴尔哈恢复了唯物主义的王位,这是物质范畴发展的第三阶段,即感性生活中的物质范畴。同狄德罗一样,费尔巴哈认识到单纯在认识论范围内兜圈子是战胜不了唯心主义的,因为在认识论的范围内物质范畴当然只能通过认识的规定性才能加以说明;必须超出认识论的范围,进入一个更广阔的空间。以往的哲学只谈论认识,不谈论生活,而正是生活才是更加重要的话题。生活证实了唯物主义的真理性。费尔巴哈论证说,贝克莱认为“存在就是被感知”,照这样说来,老鼠只是在猫的眼睛中存在了;那为什么猫用爪子抓老鼠而不用爪子抓自己的眼睛呢?同样,费希特可以认为食物只在他的理性中存在,但是饥饿的胃会告诉他,食物是不依赖于他的“自我”而存在的。一种吃了使人饱、不吃使人饿的东西只能是存在而不能是不存在。
费尔巴哈把生活的感性当作他的物质范畴的最基本的规定性。以往人们所谈的感性仅仅是认识中的感性,即感性认识。费尔巴哈强调的是生活的感性,即感性生活。物质不只是认识的对象,它还是人生活的前提条件。生活比认识更重要,因为人首先要生活,然后才能认识。这样,费尔巴哈就从人出发,论证了人与自然的统一。
从《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来看,费尔巴哈的论证显然给列宁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论证并不满意。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马克思就认识到,人的感性与猫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史的产物”。(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79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更进一步指出,费尔巴哈总是求助于人类社会之外的自然界,但是人类出现以前的自然界不同于费尔巴哈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二版,第一卷,第77页。)。费尔巴哈总是强调感性,强调感性的人和人的感性的世界。但是,感性不能等同于感性直观,它首先是感性活动,而感性的人和人的感性世界无非是这种感性活动的产物。这就把物质范畴发展到第四阶段,即唯物史观中的物质范畴。
唯物史观中的物质范畴有非常丰富的含义,但其基本含义要从实践主体和实践对象、以及主体和对象之间的中介三个方面来考察。实践主体即人,对象即人的环境,中介即人用以改造环境的工具和手段。由于人都生活在特定的时代,他一开始就面对既定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他也只能成为特定的条件中的人。他不能自由选择这些条件,只能在这些条件的基础上,与他人一道,力求有所作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这些条件。他们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又成为后代人实践活动的新的基础。可见,唯物史观中的物质范畴强调前提条件的既定性,强调这些条件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这与以往物质范畴强调“世界本身”和认识对象不依赖于主体而存在是一致的;但唯物史观中的物质范畴又包含人可以在特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改变既有条件的含义,这就把人的能动性突出出来了。
除了以上基本含义以外,唯物史观中的物质范畴还有其他一些规定性。它是所有这些规定性的统一。下文将阐述这种统一。这里只需指出一点,即物质范畴发展的这四个阶段所体现出的追溯的特点。每当原有的物质范畴不能解决新出现的问题的时候,物质范畴就随即被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从本体论的物质范畴推进到认识论的物质范畴是为了对付相对主义和怀疑论,从认识论的物质范畴推进到感性生活的物质范畴是为了对付唯心主义,从感性生活的物质范畴推进到唯物史观的物质范畴是为了把握人类社会区别于自然界的特点,从而有效地改造世界。
追溯到唯物史观的物质范畴,在现有水平上的所有问题就有可能全部顺次得到解决。但要把可能变为现实,还必须经历一个建构的过程。
三、物质范畴在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中的地位
马克思创立了唯物史观,这是公认的。但马克思的哲学是否可以称为实践唯物主义哲学,学术界还有争议。争议主要在于如何看待传统物质本体论的地位。有的论者试图把物质本体论从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中排除出去。把唯物史观与实践唯物主义等同起来,可以很方便地达到这种目的,因为物质本体论被认为是唯物史观以外的内容。但是,直接把马克思的哲学称为唯物史观似乎降低了它的一般世界观意义,换一个实践唯物主义之名,可以避开这种嫌疑。有的论者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之名来称呼马克思的哲学,为的是突出物质本体论的地位。在笔者看来,唯物史观与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不完全是一回事,但唯物史观无疑是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的基本内容。关键是应不应当把传统的物质本体论部分纳入实践唯物主义体系中,以及在这一体系中赋予它们何种地位。按照哲学发展的包容性原则,笔者认为对前一点应当毫不含糊地予以确认,而后一点则是这里需要研究的主题。
唯物史观的基本问题是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或主体与对象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包括两个层次:如果把人类作为主体,对象就是自然环境;如果把个人作为主体,对象就是社会环境。个人总是通过社会与自然界发生关系。因而,主体与对象的关系,或人与环境的关系,实际上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这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需要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同于动物与自然的直接关系;人总是以社会为中介与自然发生关系,因而人与自然不管是以集体的身份,还是以个人的身份发生关系,这种关系必定都是间接的。
社会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也不是直接发生的,而是以工具系统(劳动资料)为中介发生的。工具系统一方面是人的肢体和大脑的延伸,另一方面体现了对象的特点,所以是人与对象的中介。
总之,中介性是主体与对象关系的基本特征。这种特征决定了主体不能直接面对对象。对于主体来说,对象总是经过中介的。这是考察物质范畴时首先应当注意的。
主体与对象的关系,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主体与对象的实践关系、感性关系和理性关系,在每一层次上都应考虑到主体与对象关系的中介性。在马克思看来,相对于感性来说,实践是第一性的,感性是实践的产物;而在感性和理性的关系中,感性是第一性的,理性是第二性的,理性是对感性的反映。
因此,实践唯物主义哲学首先应当包括唯物史观的三大块,即实践论、感性论和理性论。这些问题马克思都已经解决。此外,根据上面所说的,还应当包括传统上属于物质本体论的内容。这一问题马克思没有完全解决,但根据马克思的有关论述,可以断言他是个毫不含糊的唯物主义者。正是传统物质本体论地位的这种待定状态,导致了物质本体论者和实践本体论者的无谓的纷争。
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体系的这四大块——实践论、感性论、理性论和物质论——的顺序应当如何排列呢?
既然实践是马克思所追溯到的哲学的最终的基础,全部实践唯物主义哲学都奠定在这一基础上,那就应当把实践作为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体系的出发点。然后象马克思那样,用实践来说明其他的一切事物。即首先用实践说明感性,然后在实践的基础上用感性说明理性。困难是传统的物质本体论部分放在什么地位?
笔者认为,应当放在最后。理由是:在当今时代,世界的本原问题已经是一个以科学为基础的哲学问题而不再是一个“纯”哲学问题(注:陶同先生在《世界本原:非哲学命题》一文中作了具体论证。笔者完全赞同这种论证,只是认为具体提法应略作改进,“非哲学”应改为“非纯哲学”。陶文见《新华文摘》1998年第2期。), 而科学作为人与自然的理性关系排在感性论之后,所以应当把传统的物质本体论的内容排在整个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体系的最后一部分。
列宁在谈“人类出现以前自然界就存在”的问题的时候,已经把它放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框架内,(注:参见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的有关章节。)并且诉诸自然科学的结论作为论据。当今,凡物质本体论者无一不诉诸自然科学。而在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体系中,自然科学是作为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反映放在人与环境(主体与对象)关系的最后一部分来阐述的。只有讲清楚人与环境的实践关系和感性关系之后,才能讲清楚人与自然的理论(理性)关系。
为什么要把实践论放在实践唯物主义体系的开始,把物质论放在最后,而不是象以往那样把物质论放在开始?原因很简单:只有把握了实践,才能把握感性;只有把握了感性,才能把握理性;只有把握了作为人类理性成果的自然科学,才能把握世界的本原这样的问题。实践是马克思最终的解释原则,其他事物被放在离实践远近不等的各种层次上,其中世界本原问题离实践最远。
这跟《资本论》的编排原则是一致的。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认为不能从人口和阶级开始,而只能从商品(实际上是商品的价值)开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只有从商品开始,经过一系列中介,人口和阶级才能得到说明。显然,这里的顺序是一种逻辑顺序而不是历史顺序,尽管逻辑与历史在总体上是一致的。物质范畴与实践范畴的关系也是这样:必须从实践出发,经过一个个中介,最后才能说明物质。但是必须立即指出,实践在逻辑上的优先地位丝毫不意味着在时间上它也处于优先地位;恰恰相反,马克思一贯坚持的是物质在时间上的优先地位。如果因为在理论上物质范畴必须用实践范畴来说明,就断定在事实上物质是从实践中派生出来的,那就陷入了黑格尔式的唯心主义。
然而相反的倾向也是不正确的。传统的哲学教科书正是在这一点上犯了错误。它从物质开始,试图用物质说明实践,仿佛实践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终的基础和最初的出发点,而倒是物质成了最终的基础和最初的出发点。它没有意识到,物质本身是经过中介的,不能作为实践唯物主义体系的开端;实践才是未经中介的直接的东西。(注:在马克思看来,实践是导致环境的改变和人的自我改变的一致的活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二版,第一卷,第55页。)它直接从科学的结论出发,而没有经历一个由科学向下追溯的过程;而科学的地位和它的论断的有效性本身在哲学中正是需要说明的东西。总之,把物质范畴作为哲学体系的出发点,既无视哲学史发展的事实,也违背了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实际。
那么,如何看待物质范畴在实践唯物主义体系中的地位呢?
首先,在实践论中,要阐明实践的主体、对象和中介的时代性对实践的限制,以及实践如何突破这种限制,以此说明在这一层次上物质范畴表现为限制性范畴。
其次,在感性论中,要阐明感性主体对感性对象的感性依赖,即对象是主体的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以及主体如何通过实践突破这种依赖,以此说明在这一层次上物质范畴表现为依赖性范畴。
再次,在理性论中,要阐明理性对象的感性来源,(注: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数学概念的感性起源作了精辟论述,见中文第二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77—378页:“在纯数学中知性决不能只处理自己的创造物和想象物。数和形的概念不是从其他任何地方,而是从现实世界中得来的。人们用来学习计数,也就是作第一次算术运算的十个指头,可以是任何别的东西,但总不是知性的自由创造物。……形的概念也完全是从外部世界得来的,而不是在头脑中由纯粹的思维产生出来的。必须先存在具有一定形状的物体,把这些形状加以比较,然后才能形成形的概念。……和其他各门科学一样,数学是从人的需要中产生的,如丈量土地和测量容积,计算时间和制造器械。”)以及理性所具有的力图摆脱感性的局限性而独立的特点,以此说明在这一层次上物质范畴表现为客体性范畴。
最后,在物质论中,要阐明自然科学与观察、思考、实验的关系,以及在每一时代根据当时的自然科学水平建构自然观的必要性,以此说明在这一层次上物质范畴表现为特定时代自然观的基础性范畴。
当然,在展开的过程中,有大量问题需要做详细论证;但物质范畴是所有以上各层次物质范畴的统一,这是没有疑问的。单拿重要的范畴来说,需要展开的有:实践论中的实践范畴、感性论中的感性范畴、理性论中的客体范畴,物质论中的物质范畴,等等,以上范畴中,有的笔者已经在另外的文章中论及,有的尚需进一步研究。(注:关于实践范畴,笔者认为它体现的是主体与对象的关系,而不是物质与意识的关系,请参见拙文《略论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基本问题和理论框架》,《华侨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关于感性范畴, 应当突出的是它的生活意义,即感性的客观性问题,请参见拙文《真理标准及其唯物史观背景》,同上刊1998年第4期。至于“客体”和“物质”两个范畴,笔者认为国内学界的理解和把握似仍有商榷的余地。)在所有这些问题全部弄清以后,就可以把各个层次上的物质范畴统一起来,对这一范畴形成整体的把握。
对此,也许有的论者会生出疑义:既然物质范畴是贯穿始终的,这难道不说明物质范畴具有核心的地位?但是,由于每一个后面的范畴都以其前面的所有范畴为基础,因而越到后面的范畴就越是“贯穿始终”的。这并不能说明什么“核心地位”,只能说明这样的范畴是需要最后阐明的范畴。
以实践范畴开始,以物质范畴结束,实践是物质的起点,物质是实践的终点,这就形成了实践唯物主义的哲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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