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企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体制保证——交给一九九七年的答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答卷论文,一九论文,体制论文,农业现代化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我国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是否能实现现代化是整个中国全面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也是其重要标志。
我国农业能否实现现代化重要的是看农业是否能实现产业化,而农业是否能实现产业化要看是否有现代化的体制做保证。
现代化的农业体制重要内容是生产社会化,农产品商品化,农业分工专业化,经营企业化。
一、农业企业化的提出
1、历史的回顾
远在我国土地改革之后,农民分得了土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我国农村经济一度很活跃,但也出现了自给自足小生产所具有的一些弊端,适应不了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需要。毛泽东同志及时提出农业合作化的主张,这是我国农业企业化的最初萌芽。互助组到初级社,适度扩大了生产规模,优势互补,生产力合理配置,一度使我国农村经济出现繁荣景象。后来的高级社、人民公社背离了经济规律,脱离实际,用行政命令办法,盲目追求“一大二公”,损害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破坏了农村生产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这使农村经济不仅得到恢复,而且获得较大的发展。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正式确立了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战略目标。这是我国经济体制一次巨大的、根本性的变革,是从根本上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使之走向市场化的开端。市场经济主要依靠市场机制的客观调节作用,自发地调整全社会的经济活动,从而实现社会资源有效合理流动。市场机制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基本内在联系,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因素的作用,实现产品和劳务的交换,以达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形成效益最大化的生产能力。这才能使经济在市场规则下进行有规律的运行。
市场经济要求农业经济体制与之相协调。分散的、落后的、小规模的、科技含量低的小生产,即使有一定商品量,也还没有摆脱自给自足状态;社会分工水平低,专业化成为不可能,商品无力占领市场,也就满足不了市场需求,小生产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大市场发生不可调合的矛盾。所以,适应原来农业经济体制的机制面临艰巨的改革任务。市场在呼唤适应市场经济的农业经济新体制,即生产社会化、经营企业化。
2、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要求我国农业体制要有大的改变
当今社会发展,随着科技进步,速度越来越快。社会分工是社会进步的尺度,社会越发展,社会分工就越发达,分工越来越合理,越来越细。这就要求生产必须社会化,人们通过专业化生产的产品达到智力、劳务交换的目的。专业化生产提高了生产能力、产品质量,这使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事精神生产,如文化、理论、科学等活动的人们,大可不必像当年苏轼在黄州那样,还要在东坡种田,以求温饱了。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也越来越高,社会产品需要量越来越大。这便拉动社会生产向大规模发展,产品需要高质量、多品种、大批量。为适应这种社会需要,社会生产需要企业化。而作为国民经济基础和为人们提供主要生活用品的农业,也同样必须企业化。
3、科技兴农要求农业企业化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已为社会生产实践所证明。每一次科技革命,科技成果转化为巨大的生产力,都会促进生产力的飞跃发展。进入七、八十年代以来,新技术革命浪潮席卷全球。国际间的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而综合国力的竞争主要表现为科学技术的竞争。前三次技术革命我们都落伍了,第四次技术革命已经兴起,我们必须把握机会,占有占领高科技这个起点,中国现代化才有希望。
农业现代化必须依靠科技进步,科技兴农是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重要手段。以色列农业科技进步程度为世人所瞩目,单是计算机控制自动喷灌就遥遥领先于我们。农业发达国家正因为有高科技投入,土地等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才很高,高投入高产出,少量务农人员养活大量非农业人口。然而,农业发达国家和我国农业发达地区(如台湾)之所以有高科技的大量投入,除了财力雄厚之外,农业经济体制是适合采用科学技术的,即体制可容纳巨大的科技含量。我们要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必须改革旧体制,完善市场经济新体制,即实现农业企业化。
另一方面,我国农业科技投入与工业相比差距很大,起点甚低。要使农业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还必须进行大规模科技投入,光靠政府,财力有限,靠农户力量更小,就必须发展农业市场主体——农业企业。只有企业化经营,才能实现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生产,才有需求和有能力大规模地进行科技投入。当科学技术同企业化经营结合起来时,才会产生巨大的市场竞争力,科技才有价值,才能真正成为生产力。
二、农业企业化的发展道路
1、农业企业化萌芽在我国已广泛出现
我国农业的大发展,是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的,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当时农村生产力水平低下,农民吃惯了大锅饭,生产积极性不高的情况下,这项政策无疑是成功的,使农业生产力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满足了城乡人民基本的农副产品需求,解决了温饱问题。我们用世界可耕地的7%养活了世界人口的22%,这个成绩是巨大的。但不可否认,这种体制和生产方式与现代化农业相比,还是有差距的,它没有完全摆脱小农经济体制的某些束缚,造成一定程度的封闭隔绝,影响农业基础建设,浪费农业资源,不利于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第二个阶段是乡镇企业的大发展,一部分农民走出了土地,投身于商品经济大潮中,从事主要是工业、商业活动,出现了一批乡村企业和农民企业家,带动了一部分农村的富裕和农村小城镇的建设。乡镇企业的发展使一部分农村和农民改变了依靠土地的传统观念,使广大农村与商品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联系,其意义是巨大的。可以说,这是农村企业化的新发展。但这些企业大多不是直接从事农业开发和农业生产的,其中相当部分规模较小且运行机制不健全,没有也无法从根本上促进农业本身企业化的进程。这两个阶段构成我国农业第一次飞跃,为农业经济体制改革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和物质基础,也为农业企业化培养造就了人才。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认识上的深入,农业生产者已逐渐在实践中体会到社会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好处,一些积累了经验和实力的农户,或户户联合,或以村集体经济为依托成立企业化联合体,或与公司相结合,进行农业规模化经营。粮食专业户、养殖专业户、瓜菜专业户、运输专业户等大批涌现,虽然尚未形成真正的企业化,但已具备了向企业化发展的雏形。一些地区的一些非农企业也认识到农业开发也是占领市场的产业开发,有利可图,进行了与农民结合的有益探索,如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采取“公司+农民,农民办公司”的形式也探索出一条路子。公司投入资金、技术、管理,农民投入土地和劳动力,建立开放性的开发区,形成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农村产业新结构,为农业新体制形成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2、政府按市场经济规律引导农业向企业化发展
农业企业化完全靠实践中自发地形成是不够的,完全靠自发,不但速度慢,搞得不好,还会走弯路。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初期市场本身还存在机制上的缺陷。因此,还必须依靠政府的宏观管理手段引导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和加速企业化进程。
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在尊重市场规律并利用市场规律的基础上,运用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农业向新体制过渡。政府可为农业规模化经营提供必要条件,为农户联合和企业与农民结合作协调工作,为企业化经营项目提供条件和优惠政策,吸引非农大中型企业进入农业开发;大力发展村办集体经济,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帮助企业和农户开拓市场等等。政府通过自己的影响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引导集体经济和农民联合体,向公司化发展。政府在农业企业化进程中应始终起着领导和推动作用。
3、大力培育推广企业化的成功体制
农业企业化使农业走向了市场,提高农业生产力,为人们提供更多的农产品及相关商品,是一种先进的农业体制。作为政府应当大力培育这种成功体制,并推广这种新体制,使农业企业化进程加快。
我国所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深刻革命,以往的农业经济体制沿袭几千年的传统,要彻底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也要下大决心,用大气力,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大胆试验,在改革中探索,总结经验加以大力推广。
近年来,一些地区探索农业企业化的道路,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已形成一些企业化经营的模式。人民创造着历史,历史在呼唤未来,我们应当满腔热情地欢迎中国农业新世纪的曙光。站在人民群众之中,扶持这种新体制,帮助他们完善各种企业化模式;切不可站在新生事物对面,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指手划脚,评头品足,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那就不是支持改革,不是共产党人和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应有的态度。
海南省是经济特区,一建省就实行市场经济新体制,农业也不例外。在中央支持下,创办了旨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该区在开拓市场,以市场带动生产力发展,推行农业资源产业化,即农业产业化,推广生产社会化,经营企业化,“公司+农民,农民办公司”,以企业为主体占领市场和以市场导向进行开发,以及建立为农业开发服务的高效廉洁的政府服务机制方面取得了成功,为农业企业化探索了路子。
目前海南省农业企业化有如下一些模式:
(一)“公司+农民”。海南建省办特区,实行特殊政策,吸引大批国内、外企业来海南投资,一个经济不发达的海岛,很短时间内成为经济增长热点,办起数以万计的企业。这些企业中一些盈了利,寻求投资途径,特别是收紧银根、政策调整后,房地产业大降温,迫使这些企业向热作农业开发找出路。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公司出资金、技术、管理,农民出土地和劳动力,使这些生产要素在市场机制下有机结合,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建立起联合体。
(二)农民办公司。在市场经济大潮推动下,农民商品意识增强了。生产销售热带农产品和反季节瓜菜,盈了利,积累了资金,也积累了经验。这些农民认识到光靠一家一户力量在市场拼搏很吃力,于是便自发联合,除了同公司合作外,农户之间也开始寻求合作途径。这样联合办种植基地,联合办运销实体从事瓜菜运销等。有的甚至联合办起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企业。
农民自发地走向联合,是很有前途的企业化模式,最终是在中国大地上出现农民联合体,家庭农场,公司和农民合作,形成形式多样的农业企业化格局。
(三)“公司融农民”。有战略眼光的企业家,带上公司的资金、技术和人员,深入到农村同村委会融合在一起搞开发。如安定县的太洋庄园就是一例。公司领导人是从国外回来的博士,是官员下海。他取得了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深入到贫穷落后的农村,用企业化形式进行农业产业化开发试验。该庄园留够农民口粮田和自家用地,多余土地和荒地交公司开发,公司和农民融为一体,村委会党的领导职务、村委会主任都可由公司人员出任,农民被吸收到公司各个生产、经营管理组织中去。这种模式比“公司+农民”又进了一步。我们坚信,这种模式也是会有生命力的。只要兼顾国家(财政)、农民和公司三者利益,找准三者利益合理分配座标,定会在农业企业化道路上创造出成功经验。
农民走向市场,进行企业化经营,其企业类型也是多种多样的。一是资源开发型企业,立足资源优势,投入资金技术管理,生产市场需要的农副产品。这种企业容易操作,成功率较高。二是运销企业,专门从事农产品运输销售,农民产品由他收购后,运往岛外市场,利润率很高,既富裕了种植养殖户,又使运销联合体自身发了财。三是农户之间、经营实体之间优势互补、合理分工,联合走上市场。四是良性资产、有效生产能力重新组合,形成高效益的农业企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等等。这些模式都是值得推广的。
此外,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开发农业项目,都是农业企业化的内容,海南省有200多家台资企业从事农业开发,至今已投资1亿多美元,在农业企业化经营方面为本地农民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国营农场也是企业,但在我国具体历史条件下,这种企业属于计划经济体制产物,企业办社会,包袱沉重,给企业发展带来困难。这种企业一旦进行公司化改造,改变旧体制,仍将会成为农业企业化的骨干力量。
总之,不管哪种模式,只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发展农村生产力,有利于综合国力的提高,有利于富裕农民和农业企业,我们都应加以扶持。
三、农业企业化与农业现代化
农业要实现现代化,生产力要高度发展,客观上要求一种新的体制与之相适应。先进的生产力要求先进的体制,先进的体制反过来能保证和促进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而落后的体制必然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所以,我国农业要实现现代化,必须有与现代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相适应的体制作保证。这种体制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农业生产在市场机制的客观调节下,进入市场,实现产业化和企业化,从而实现现代化。
市场有两个原生主体,一是消费者,另一个便是企业。企业是市场的最活跃因素。企业是商品经济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的必然产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商品生产和经营最基本、最普遍的组织形式。
农业企业化与分散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相比,有许多优势,比如:
1、企业化生产一般以生产商品为目的,不是自给自足的维持简单再生产。因此企业同市场有着天然联系,企业利用市场,市场调节企业发展。这就避免了小生产商品率不高的弊端。
2、企业化生产讲成本核算,讲效益(利润)最大化原则,投入产出比、资金回报率、内部收益率、盈亏平衡点等技术经济指标,科学地衡量着经营水平,同小生产盲目经营行为相比,其经济效益是截然不同的。
3、企业化生产有着合理的社会分工,生产规模比较大。大规模生产,大批量产品,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市场需要大量农副产品,市场还需要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即工业产品。工业化工厂式的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需要大批量的农产品,小生产远远满足不了工业化大生产的需要。于是小生产同大市场的矛盾日益尖锐,要解决这一矛盾只有使农业逐步脱离小生产体制,走上企业化之路。
4、企业化生产可以更有效地利用科学技术和市场信息。科技在当今世界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小生产利用科技能力是有限的。由于生产规模小,生产不能专业化,使用科技也极其不便。而企业化生产规模大,专业化分工明确,经济实力比较雄厚,利用科技能力强,有利于科学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推广和转化为生产力。科技含量高低实质上是农业是否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占有市场信息是当今农业生产的关键。一家一户去搞信息显然是有困难的,只有社会化生产、企业化经营才能得以实现。企业有能力利用信息,企业内有人专门从事信息工作或利用社会信息,信息才能灵通、准确,才能占领市场,产品才能有销路,优良品种、先进耕作技术、加工技术等才能及时被采用,投入生产,产生效益,提高占领市场的能力。信息产业在农业领域利用和发展程度,是农业是否实现现代化的又一标志。
农业企业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完善,必然成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一种最有生命力的组织形式,必将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关键性的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即由过份集中的计划体制向富有极强生命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期。第一步农村体制改革在全国已取得成功,这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农村市场的开拓,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分散的小生产已不适应大市场要求。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在呼唤现行体制还需要进一步改革、改善、完善,使之适应新生产力的发展,适应农业市场化的新形势。
我国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已完成思想理论、组织结构、物质基础、农民素质等方面的准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深化改革,在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求得突破性发展时机已成熟。
随着农业走上市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各地农业企业已经大量出现,这预示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第二次质的飞跃已经开始。这次飞跃将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传统手工业方式与现代化工业化方式的矛盾。
农业企业化是农业市场化的制度保证,也是农业现代化的体制体现。我们应当因势利导,强化政策导向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这一潮流,为这一新体制在全中国普遍推广擂鼓助威,推波助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