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崛起与东亚地区秩序演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亚论文,秩序论文,中国崛起论文,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冷战结束后,东亚地区秩序的变化显而易见,但是如何界定当今的东亚地区秩序却一直存有争论,这说明东亚地区尚未形成得到普遍认可的秩序安排,但决定其未来发展走向的两个核心因素已愈发明确,即美国的东亚同盟体系和中国经济实力的崛起。决定东亚地区秩序未来的关键在于美国主导的东亚同盟体系如何应对中国崛起,而这一进程将直接塑造东亚地区秩序的走向和具体内容。本文试图从地区秩序的界定和分类入手,结合冷战后有关东亚地区秩序的争论,分析中国崛起对东亚地区秩序形成的影响,以辨析和把握东亚地区秩序的发展方向。
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界定地区秩序的含义和分类标准;第二部分借助历史案例说明地区秩序的四个理想类型;第三部分重点阐述影响东亚秩序演变的两个关键因素:中国崛起和美国的东亚同盟体系;第四部分提出东亚地区秩序呈现出美国地区同盟体系与日益崛起的中国协调共治的特点;最后是总结。
地区秩序的含义与分类标准
地区秩序研究很大程度上源于功能主义学派有关地区主义的讨论,① 但长期以来,国际关系学界有关地区秩序的讨论并不充分。② 施韦勒(Randall L.Schweller)认为,出现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秩序的含义较为模糊,结果导致学者们难以达成一致意见。③
尽管如此,学者们还是就地区秩序的界定进行了许多有意义的探讨。比如,学者们普遍认可界定地区秩序首先始于对地区的界定。除地理因素外,地区的概念还应该包括权力分配、历史、文化等因素。④ 比如,布赞(Barry Buzan)的“安全复合体”(Security Complexes)理论强调,在地理因素基础上,要注重考察国家间安全相互依赖关系对地区秩序形成的作用。⑤ 再如,学者们充分肯定依照权力分配界定地区秩序的合理性。⑥ 同时,随着建构主义理论的兴起,研究人员开始注重在地区文化概念的基础上讨论认同与地区秩序的形成问题。本文将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地区秩序定义,并以此划分地区秩序的类型。
(一)地区秩序的含义
“秩序”是政治学研究中的重要概念,从政治哲学和比较政治学的视角出发,政府权威产生社会秩序。⑦ 而在国际关系中,无论是“国际体系”还是“国际社会”,前提都是无政府状态,缺少垄断暴力的权威机关。不过,“秩序是社会的标志,秩序可以和没有中央权威的状态并存,就像无政府不等于混乱一样。”⑧ 布尔(Hedley Bull)从社会秩序的特征出发,尝试对国际秩序进行界定。他认为,国际秩序指的是国际行为的格局或布局,其追求的是国际社会基本、主要或普遍的目标,具体包括:维持国家体系和国际社会本身的生存、维护国家的独立或外部主权、国际社会成员之间不爆发战争、限制暴力行为、信守承诺等。⑨ 阿拉加帕(Muthiah Alagappa)界定的国际秩序与布尔的定义也较类似。他认为,国际社会中的秩序是指国家间正式或非正式的安排,这些安排为国家提供了一种可预测的、稳定的国际环境,使他们能够通过基于规则的互动来追求集体目标,如和平解决争端、实现政治变革等。⑩
从上述定义出发,我们可以发现,任何地区秩序必然包括三项基本要素:稳定与和平成为共同目标、特定的规则以及特定的权力分配。(11) 因此,本文对地区秩序的操作性定义是:既定地理范围内国际行为的格局,这一格局推动地区基本目标的实现,具体包括:维护地区内国家的生存和主权,减少、防止地区内的暴力冲突,地区规则得以有效执行,地区制度安排和组织运转良好。
具体到经验层面,考察地区秩序的形成和发展水平有赖于观察三个方面的现象。首先,地区内的相关国家存在基本的共识,允许彼此的生存。(12) 地区内暴力冲突较少,没有出现地区主要力量之间的大规模冲突。(13) 同时,地区国家能够有效防止区外国家在本地区内与区内国家或地区外的其他国家发生冲突。其次,地区内国家遵守共同的规则,这些规则既可以是适用于整个国际社会的国际法,也可以是仅仅适用于调整地区内国家关系的各种规则;既可以是经过条约明确宣示的,或经由习惯法广泛实践而被接受的,也可以是地区内国家为处理特定问题而临时草创的。不管怎样,这些规则都是对地区内国家行为的限制,其作用越完善有效,地区秩序的发展水平也就越高。(14) 再次,地区拥有相应的制度形式和组织机构,以维持地区稳定,确保地区规则切实发挥效力。这些制度形式可能是正式的,也可能是非正式的;可能拥有明确的组织机构,也可能没有相应的机构形式,(15) 但是这些制度安排和地区组织都能推动地区秩序的形成,创造地区意识,从而实现所谓的“地区化”。不难发现,在反映地区秩序化水平上,这些具体目标呈现出依次递进的关系:地区稳定是基本要求,地区规则行之有效意味着地区秩序化程度的提升,地区组织、制度安排运转良好则是地区秩序迈向更高水平的直接体现。
(二)地区秩序的分类标准
地区稳定是地区秩序形成的基本特征,而地区稳定有赖于地区内部主要国家的力量对比和区域内国家对地区规则的认可程度。基辛格(Henry A.Kissinger)在考察维也纳会议之后得出结论说,“有实力而无合理的安排会引起测试实力的征战,有合理安排而无实力为后盾,则徒有其表。”(16) 地区规则的效力和地区制度安排/组织的运行也有赖于上述两个基本因素。正如摩根索(Hans J.Morgenthau)在谈及拉丁美洲秩序时所指出的那样,美国主导的秩序除了面临地区外国家的挑战,地区内成员的态度也至关重要。(17) 也就是说,在任何地区秩序中,国家间的交往必然遵守一定的规则,同时受到权力结构的制约。不同国际秩序的差别在于规则和权力结构的不同。基于此,本文尝试从实力分配和地区规则认同两个方面对地区秩序进行类型划分。
根据地区内主要国家的实力对比情况,地区秩序可分为“拥有单一力量中心”(18) 和“缺乏单一力量中心”(19) 两类。拥有单一力量中心的地区内,尽管地区内国家在国际法意义上仍是平等的行为体,但力量中心拥有绝对的实力优势,使得地区秩序实质上接近等级制。(20) 也就是说,中心国家成了“中央政府”,地区成了“一个国家”,地区内的各国成了“自治地方”。这种秩序类似于基辛格和温特(Alexander Wendt)等人考察的非正式帝国。(21) 比如,19世纪中期以来,美国在北美及加勒比海地区就一直是毫无争议的地区力量中心,而在近代的欧洲地区,则一直缺乏这样的单一力量中心。
根据对地区规则的认可程度,地区秩序可分为认可程度较低和较高两个类型,区分不同接受程度的操作性标准是地区内国家遵守规则的基础。认可程度较低是指地区内国家遵守地区规则主要依靠外在力量的限制,地区内国家会尽可能利用机会尝试突破既定的规则,甚至包括使用暴力。冷战时期,东欧地区国家遵守社会主义阵营的内部规则就是较为典型的例证。认可程度较高是指地区内国家遵守地区规则主要依靠规则内在的合理性,外在力量的变化依然能够对国家遵约行为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已大大降低。国家对有关地区规则的不同意见往往能够在承认基本规则的基础上,通过谈判、协商加以解决。需要指出的是,拥有单一力量中心的地区,对地区规则的认可程度往往要转化为对地区力量中心国家主导地位的认可,因为地区内的规则主要依靠地区力量中心制定和维持。(22)
地区秩序的类型
根据以上分类标准,我们可以把地区秩序划分为四个类型——“霸权秩序”和“朝贡秩序”;“均势秩序”和“共同体秩序”(参见表1)。以下我们将结合历史案例,对这四类地区秩序的具体内容加以详细讨论。
(一)霸权秩序
在霸权秩序下,既定地区内存在实力超强的单一国家力量中心,即霸权国家。为了维护地区秩序,霸权国家通常借助本国的实力优势提供公共产品,(23) 制定规则并依靠外在强制力和互惠机制维持秩序,(24) 同时防止敌对国家对地区边缘的蚕食,(25) 进而在维持秩序的同时达到增进本国安全的目的。不过,在霸权秩序下,中心国家的地位和相应政策、规则并未得到地区大多数国家的高度认可。地区内的国家时常公开或不公开地批评霸权国家的专横行为,一些国家还尝试利用机会突破中心国家的政策和规则。因此,霸权国家的地区政策和规则主要依靠自身的强制力量保证实施。有些情况下,中心国家的政策难以得到地区内国家的响应,而中心国家又不愿坐视利益丧失,因而常常利用实力优势加以干涉,包括直接推翻地区内其他国家的政府,引发地区国家内部的动荡。总体上看,霸权秩序下地区国家之间的关系稳定,主导国家相应规则能够得以维持和遵守,但地区稳定和规则较为脆弱,地区内大多数国家对中心国家的认可程度较低。总之,“霸权秩序”最为重要的基础在于中心国家的强制力量。
“霸权秩序”的典型是20世纪初至30年代中期的拉美地区秩序。整个19世纪,美国有计划地向美洲地区进行商品输出,(26) 门罗主义标志着美国试图在拉丁美洲地区建立独立的势力范围。(27) 但直至美西战争结束,美国才开始逐步确立在美洲地区的主导地位。(28) 尽管如此,地区国家对美国的地区政策认可程度一直较低。西奥多·罗斯福的“大棒政策”、塔夫脱的“金元外交”和威尔逊的“理想主义”一经提出,就成为拉美各国批判的对象。拉美国家还利用泛美大会与美国就地区问题展开斗争,从阿根廷反对关税同盟(29) 到墨西哥反对美国仲裁,(30) 从拉美国家抨击美国对古巴和巴拿马的“保护”(31) 到各国试图成立“拉美国联成员联盟”,(32) 1928年在哈瓦那召开的第六届泛美会议几乎成了拉美各国一致声讨美国的批判大会。(33)此外,在20世纪上半叶,美国先后20余次向加勒比和中美洲地区派出海军陆战队实施干涉。(34)
鉴于泛美会议上的抵制与冲突,自哈定政府以来,美国开始有意识地改变美洲政策。1923年,美国国务卿休斯在做了相当保留的情况下,声称门罗主义既不侵犯任何美洲国家的独立,也不承认美国可以干涉邻国事务。1929年初,美国当选总统胡佛宣称,美国认为在有必要对拉美国家进行干涉前,应取得其他西半球国家的同意。随后,胡佛政府出台了《克拉克备忘录》,明确指出,美国放弃利用门罗主义来为干涉辩解的做法。(35) 在第七次泛美会议上,美国代表团团长、国务卿赫尔一再声明,美国愿意在与美洲国家合作的基础上推行“睦邻政策”。(36) 美国于1934年8月从海地撤军,1936年3月废除了对巴拿马的无限干涉权,1940年9月放弃对多米尼加的干涉,以示诚意。“睦邻政策”使拉丁美洲国家对美国的态度发生了根本转变,(37) 并在感情上对美国产生了亲近感。
(二)朝贡秩序
同霸权秩序一样,朝贡秩序内部也存在一个实力超强的中心国家,能够为地区提供公共产品。但与霸权秩序不同的是,在朝贡秩序下,地区国家追随中心国家的主要动力并非来自外力胁迫或互惠机制,而是主动遵守中心国家制定的地区规则。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中心国家的示范作用,地区内其他国家会逐渐形成对地区中心力量及其制定的地区规则的高度认同,将地区秩序视为界定自身身份的文化概念。(38) 地区国家对规则体现出的规范性因素不仅大加赞同,而且可能主动对规则的文化含义加以发挥。“朝贡秩序”的典型就是明、清时期东亚地区的“华夷秩序”(39)。
“朝贡秩序”的范围主要包括郑和下西洋(40) 吸引而来的东亚国家和在明、清两朝一直觐见的朝鲜、琉球等国。明成祖时,满刺加第一代国王拜里迷苏拉于1411年亲自率领540余人的代表团访华,受到明成祖最高规格的接待。(41) 朝鲜是“朝贡秩序”中对中央王朝认同程度最高的藩属国家,这不仅因为中国为了维护“朝贡秩序”,曾经两次出兵朝鲜,(42) 而且“东土名藩”的对外政策特指对中央王朝的“朝贡”,其外交的精要是“以小事大”、“事大以诚”。朝鲜对中央王朝的恭顺达到了相当的程度。
当执行册封世子任务的明使到达时,“上(朝鲜李氏世宗国王)以便服,朝臣以朝服出迎于慕华楼。使臣将至,上于帐殿之西率群臣躬身迎……至景福宫,上王(退位之太宗国王)迎命于宫门之外,使臣奉节诰,至勤政殿。上王先拜节诰于上殿厅。入幄帐,上率群臣四败,讫,开殿。使臣亲授诰命于上,上受讫,下庭与群臣四拜,毕,入幄次,服冕服,出,与群臣遥谢,四拜,焚香,又四拜。山呼舞蹈,四拜,入幄次,释服。”(43) 朝鲜君臣就是在一次次跪拜中,诚心体会着对中华文明的向往,这便是维持“朝贡秩序”的要义。
尽管朝鲜并非一开始就对满清政权产生认同,但是当明朝灭亡已久,大清显露“康乾盛世”之际,朝鲜对清朝的认同也大为提高。朝鲜方面把中国使者一概称为敕使,迎敕礼仪基本沿用明制。在敕使出发之前,先有牌文从驿站快速传递至朝鲜王廷,朝鲜王廷立即组织“迎接都监厅”开始行动。从敕使渡江直至如王京,一路都有朝鲜高官照料。其间国王还会排出宣慰使(二品以上大员)问安、宴享。敕使抵达汉城,从迎恩门、崇礼门到敦化门,到处彩绸飘扬,鼓乐喧天,朝鲜领议政大臣肃迎。一般情况下,国王于次日会率领文武百官行郊迎礼,然后举行颁敕大典。1739年(乾隆四年),《明史》刊行之后,应朝鲜之请,乾隆皇帝特把《明史·朝鲜传》部分赐给朝鲜国王。朝王以最隆重的礼仪接受该书,并“告庙称庆”。(44) 尽管自乾隆时代,中国主导下的“华夷秩序”在南亚、东南亚相继解体,(45) 但清—朝鲜宗属关系一直维持到甲午战争结束。
(三)均势秩序、
均势秩序下,地区内部没有实力超强的力量中心,但地区成员之间普遍接受均势原则,并愿意根据这一原则来管理地区安全事务,维持地区稳定与和平。为此,国家会互相尊重彼此的利益,彼此间的互动充满着精明的计算和互相理解,国家之间存在着“自动”运行的规则以限制各国行动,(46) 过分的权力扩张则会遭到抵制。(47) 尽管国家可能对现存的秩序并不满意,但是出于权力强迫或是理性计算,他们不愿打破现存的秩序,从而导致秩序的维持。为了维持均势秩序,大国可能会兼并小国以寻求补偿,(48) 但更为主要的手段主要包括两种:结盟和大国协调。结盟是自动履行均势原则、实现均势的一种手段。而大国协调则是大国间的集体行动,是均势秩序的一种制度化形式,即地区主要大国主动为解决问题创造条件,彼此尊重,并依照共同接受的方案进行变动调整,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采取相应行动,以建立地区约束和管理的机制。(49)
一般而言,大国协调呈现出三个重要特征。(50) 首先,地区国家通过多边会议的形式,依照多边主义的原则讨论地区事务。其次,大国在多边会议上不能受到羞辱。(51) 在均势法则的基础上,加入了地区国家的责任、荣誉、权利、义务等要素,促使国家发自内心感到“满意”。(52) 最后,共同的道德和规范维持地区秩序。国家间对规则的认同不仅仅以物质利益的成本收益计算为基础,大国建构的“协调秩序”使得他们在实现利益的基础上,讨论彼此关心的道德与规范问题,并将此作为共同利益的联系和调和冲突的润滑剂。(53)
“均势秩序”的典型代表是1856年《巴黎和约》签订之后的欧洲秩序,其现实基础则是地区主要大国通过结盟实现实力均衡和利益交换。在德意志统一之前,普鲁士是欧洲大国中最弱的一个,为了克服统一过程中的障碍,俾斯麦通过1866年与意大利的条约和俄国对普鲁士的同情实现了对法国的孤立,并通过同年的《普拉克和约》保全了实力相对较弱的奥匈帝国。(54) 普法战争之后,德国实现统一,欧洲大国的实力分配趋于均衡,从而开始了构建欧洲均势的第一步。
此后,俾斯麦通过同盟体系使得德国成为各个同盟的联系者,仲裁每个同盟的利益纠纷,以维持欧洲大陆的均势。为防止奥匈帝国因国内的孱弱或因同俄国在近东的竞争的失利而垮台,俾斯麦促成了1872的三皇同盟和1879年的德奥同盟。(55) 借助德奥同盟,普鲁士坚决维护奥匈帝国的大国地位,同时劝告奥匈容忍俄国在巴尔干和近东的扩张。(56) 借助三皇同盟,普鲁士成为俄国和奥匈的仲裁人。这些举措使得奥匈帝国始终以大国的姿态维护欧洲秩序,同时促使俄国利用德国的支持而在近东拓展势力,加剧了俄国同英、法的矛盾。
为防止法国拉拢中欧国家反对德国,俾斯麦极力促成了1882年的德、奥、意三国同盟,(57) 并于1883年吸纳罗马尼亚加入。俾斯麦还推动在三国同盟框架下解决巴尔干问题,以防止法国利用奥地利和意大利在巴尔干问题上的矛盾。同时,俾斯麦利用德俄领导人的亲近感,在1881和1884年两次签订三皇同盟条约。(58) 此外,普鲁士还在幕后积极促成了1887年两次地中海协定,以拉拢英国,通过再保险条约延迟了俄、法的接近。(59) 结果,普鲁士不但孤立了法国,还使得德国成为英、俄矛盾的协调国。也就是说,俾斯麦通过近东地区的动荡换来了欧洲的相对稳定。
(四)共同体秩序
共同体秩序下,既定地区中同样不存在实力超强的单一力量中心,但国家遵守地区规则的主要动因不是外力强迫或者利益计算,而是出于对规则、规范的高度认可和道德自律,合作的方式是通过谈判、对话、沟通,来取得观念共识、取消暴力、消灭争端的过程,是塑造朋友身份和友好文化的过程。(60) 安全共同体秩序下,地区国家之间因为互信而没有敌意,表现为没有冲突和备战行为;地区国家在地区组织或区域制度中发展合作,这使得国家间的关系与社会中个人间的关系颇为类似,国家在国际层面上实现了社会化,秩序的变迁在地区国家之间以和平的方式实现。(61) 安全共同体秩序下,国家共享的规则、规范会逐步发展成为界定身份的文化因素,(62) 国家不再忠诚于狭隘的“国家利益”,而将对国家的忠诚上升为对共同体的忠诚。(63) 也就是说,共同体秩序意味着地区内国家层次的自治在一定程度上转向了地区层次。(64) 这不仅是共同体秩序成熟的表现,也是地区国家所追求的共同目标。
人们普遍认为,当今的欧洲、至少是西欧已经形成了共同体秩序,这种判断的基础是欧洲经济和安全合作过程形成的政治信任。尽管舒曼计划和莫内计划推行的是欧洲经济一体化,但经济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政治互信成为欧洲共同体秩序的重要基础。(65) 法德两国的和解标志着法国放弃了自黎塞留以来削弱德国的一贯政策。(66)冷战后,法德合作组建欧洲军团,统一后实力强大的德国仍然坚持以合作的态度融入欧洲的安全机制,以赢得邻国的信任和支持。(67) 随着一体化进程的深入,欧洲国家逐渐放弃了通过外力强迫遵守地区规则的合作模式,更多情况下是借助互相忠诚的规范,通过谈判和协商推进合作。(68)
然而,如果考虑美国和北约因素,其实冷战以来欧洲地区秩序并不完全符合共同体秩序。正如冷战之初比利时首相斯巴克(Paul-Henri Spaak)论述的那样,欧洲在安全上严重依赖美国。(69) 此后的实践也证明,欧洲国家确实无力单独应对地区安全问题和安全危机。冷战期间,如果没有北约作为后盾,欧洲国家既无法实现自我武装,也无法解决德国问题。(70) 冷战后,美国在维护北约的前提下适当默许了欧洲发展独立的安全秩序,(71) 但是前南斯拉夫内战和科索沃战争充分表明,欧洲国家在离开美国和北约之后,依然缺乏力量、也没有共识解决地区内的安全问题。(72) 科索沃战争期间,北约飞机为打击塞族目标共飞行了3.8万次,选定的1850个打击目标基本上由美国人决定,美国还承担了所需费用的80%。在参加打击行动中的927架飞机中,美国飞机占650架,其余的277架分别由英国、法国等11国提供。战争期间,美国是唯一能提供远程轰炸机的国家,共提供了24架远程轰炸机,这些飞机仅飞行320次,就投下了战争期间约一半的炸弹和弹药。(73)
因此,欧洲国家在摇摆之后,最终仍然选择了北约作为地区安全秩序的支柱。(74) 由此产生了困境:要么承认欧洲和美国同属于一个“北大西洋地区”,则该地区依照美国超强的实力和欧洲国家对美国的认同程度是“霸权秩序”或者“朝贡秩序”;(75) 要么承认欧洲秩序的实现需要由地区外国家的帮助,地区国家无法维持秩序。无论选择哪个,欧洲地区秩序都不是典型的共同体秩序。
影响东亚地区秩序走向的关键因素
冷战结束后,东亚以美、苏对抗为主要特征的“两极”均势秩序发生了深刻变化。(76) 除了各国国内的政治、经济变化对地区秩序产生深刻影响之外,(77) 国家间的关系也变得不像冷战期间那样阵营分明了。东亚地区秩序的变化显而易见,但是当今东亚地区的秩序却比较模糊,因此,学者们对当今东亚地区秩序的分析也是见仁见智。(78) 冷战后有关东亚秩序的争论说明,东亚地区尚未形成得到普遍认可的秩序安排,但决定其未来发展走向的两个核心因素已愈发明确,即美国的东亚同盟体系的变化和中国经济实力的崛起,而决定东亚地区秩序未来的关键是既有的美国东亚同盟体系如何应对中国崛起。
(一)中国的地区影响上升但难以成为主导力量
1.东亚国家愈加依赖中国经济
冷战结束以来,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一直保持着年均10%左右的增长,是世界主要国家中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规模逐步扩大,先后超过法国、英国和德国。2009年,中国的GDP为33.5万亿元,按照2009年人民币兑美元年平均汇率中间价6.831计算,约为4.91万亿美元,达到日本国内生产总值的96%。(79) 2010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表示,到2010年第二季度,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80)
中国经济实力的崛起虽无法挑战美国的地区战略主导地位,但其在东亚地区的经济影响却日趋显现,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与蔓延更加速了这一进程。2008年11月和2009年4月召开的20国集团会议上,中国明显被推到了应对金融危机的中心位置。(81) 2008年11月10日,中国政府宣布有关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十项措施后,亚太股市普遍上扬。其中,日经225种股票指数上涨5.8%,香港恒生指数上涨3.52%,韩国首尔股市综合指数上涨1.6%。此外,菲律宾马尼拉股市、印度孟买股市、新西兰股市和澳大利亚悉尼股市也都出现了不同幅度地上涨。(82)
中国经济实力的崛起促使东亚国家对中国的市场愈加依赖。日本财务省2010年4月22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日本贸易盈余为52332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850亿元),而对华出口成为支撑日本贸易盈余的主要因素。2009年度日本的对华出口大幅超过对美出口,中国首次成为日本最大的出口目的地国。(83) 2003年以来,中国就已取代了美国成为韩国最大商品出口国。(84)
自2001年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启动以来,中国逐渐成为东盟各国的主要贸易伙伴。2009年,中国是越南的第一大贸易伙伴、马来西亚的第二大出口国、泰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和菲律宾的第三大贸易伙伴。2009年,一些东盟国家,如越南、老挝、文莱等对其他市场的出口在下降,但是对中国的出口在上升。(85) 2010年1月1日,中国和东盟宣布双边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从此,中国和东盟6个老成员国(文莱、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之间超过90%的产品将实行零关税。中国对东盟平均关税将从9.8%降到0.1%。(86) 东盟自贸区启动之后,东盟国家与中国的贸易联系愈加紧密。2010第一季度,中国—东盟进出口贸易额达到629亿美元,同比增长61%,高于中国外贸总体44%的增长水平。2010年3月,中国贸易逆差为72.4亿美元,结束了自2004年5月以来连续70个月的顺差局面。已经成为中国第三大进口来源地的东盟,是中国贸易逆差的主力推手之一。(87)
2.难以形成中国主导的地区秩序
尽管中国整体经济实力逐步上升,但未来10年内尚难以撼动美国在东亚地区的主导地位。首先,整体实力上,中国与美国仍然存在较为巨大的差距。2009年,美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为14.8万亿美元,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仅为美国的33%。近几年中国军费开支虽上升至世界第二,但与美国的差距较之经济总量的差距更为明显。以2009年为例。美国的军费开支是6120亿美元,中国为702亿美元,中国军费开支仅为美国的11.5%。即使剔除美国应对阿富汗和伊拉克两场战争的开支,美国的军费开支也高达5150亿美元。(88) 按此计算,中国军费开支也仅为美国的13.6%。
在制度模式影响方面,金融危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美国的软实力,但这主要是相对于其鼎盛时期而言的,并不意味着中国制度模式影响的明显上升。相反,金融危机也暴露出中国发展模式的不少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中国的经济增长过分依靠海外市场的拉动,内部消费需求始终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中国受到的危机冲击较小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经济的虚拟部分比例较小,这反映出中国的经济现代化阶段尚不能与发达国家同日而语。一旦美国经历危机后优化监管模式,其发展阶段的优势将再次显现出来。(89)
其次,中国缺乏可信的战略盟友和伙伴。除巴基斯坦之外,中国几乎没有可以充分信赖的战略盟友,这使得中国成为近代历史以来战略上最为孤立的崛起国家。2010年4月,英国广播公司发布的国家形象调查结果也充分显示,中国在国际和东亚地区层面的吸引力都较弱,与美国的差距较为明显。在周边国家中,只有来自巴基斯坦的受访者较为认可中国的影响力,超过半数的巴基斯坦(56%)的受访者认为中国的影响力是积极的,同时只有7%的受访者认为中国的影响力是消极的。在菲律宾,虽有55%的受访者认为中国的影响力是积极的,但同时有31%的受访者认为中国的影响力是消极的。而在其他参与调查的东亚国家中(泰国、印尼、韩国、日本),认为中国影响力是积极的受访者比例均未超过45%,平均为35%,其中日本最低,仅为18%;而认为中国影响力是消极的比例均超过30%,平均为43%,其中韩国最高,为61%(见表2)。
相比较而言,在上述四个国家(泰国、印尼、韩国、日本)中,认为美国影响力是积极的受访者比例均超过了34%,平均为46.5%,其中韩国最高,为57%;而认为美国影响力是消极的比例均低于40%,平均为32.5%,其中日本最低,为18%。在菲律宾,则有82%的受访者认为,美国的影响力是积极的,只有8%的受访者认为美国的影响力是消极的(见表2)。
中国缺乏盟友和战略伙伴的原因较为复杂。除了自身政策原因外,以下两个因素值得特别关注:
(1)东亚国家希望借助美国的实力优势牵制、制衡中国,防止中国将经济影响力转化为战略影响力,损害其战略利益。2009年10月,新加坡资政李光耀公开表示,欢迎美国在东亚发挥影响力,以平衡中国的地区经济影响力和潜在的战略影响。(90) 此外,美国巨大的实力优势使得中国缺乏战略决心为准盟友国家提供安全保护,结果导致这些国家对中国缺乏信任,不但没有成为中国的战略资源,反而成了战略负担。
(2)发展模式导致中国的政治孤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发展模式一直坚持具有自身特色的理念和体制,没有全面接受西方的民主体制。政治发展模式上的差异导致与欧美体制接轨的周边国家认为,中国是不够自由的权威体制国家,并借此采取相应政治措施向中国施加压力。2006年,日本首相安倍任内曾倡议日本、美国、澳大利亚和印度组成民主同盟就是较为典型的例子。
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过分依靠海外市场的拉动,内部消费需求始终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许多国家对中国崛起的疑虑较为严重,担心中国商品冲击本国市场。此外,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过程中过度关注经济效益,忽略了环境保护和社会诚信等社会效益。结果,不少发展中国家认为,中国在获得当地资源、能源的同时,忽略了当地的可持续发展。(91) 个别中国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把国内一些不规范、甚至违背法律的竞争手段带到国外,如制造过程中掺假、仿造,压低当地雇佣者的待遇,或不遵守当事国的某些法律进行商业贿赂等。这使得不少发展中国家的民众认为经济上强势崛起的中国巨人可畏而不可亲。(92)
概括而言,中国经济总量逐步扩大,对东亚地区的经济影响力愈加显现,中国必将成为东亚地区秩序构建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但中美实力之间的巨大差距和缺乏盟国或战略伙伴,导致中国难以成为地区的战略中心,因此,未来10~15年,东亚地区难以出现以中国为力量中心的地区秩序,中国与东亚地区构建的基础力量——美国及其同盟体系——之间的协调必将逐步拓展和加深。
(二)美国东亚同盟的朝贡特征依旧延续
二战结束后,美国建立了轮辐式的地区安全同盟结构,并借此使自己成为东亚的核心,将美国的影响最大化,促进了美国在东亚地区维持稳定均势的能力。(93) 在美国的东亚同盟体系中,美国是毫无争议的主导力量,为区域内盟国持续提供安全保护,而地区盟国和伙伴一直高度接受美国的领导地位,认可美国的安全保护作用。对于部分盟国或战略伙伴,维持与美国的同盟关系,突出美国安全承诺的有效性,甚至可以有效巩固其政府的国内统治合法性。因此,整个同盟体系在冷战后保持了高度的联系性,至少不会明显削弱。
首先,日本强调回归亚洲,但不可能走向脱离美国的道路。2009年10月10日举行的中日韩三国首脑会谈上,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明确表示,日本一直以来过于依赖美国。作为亚洲的一员,日本应该制定更多重视亚洲的政策,并再次强调建立东亚共同体的构想。但鸠山同时强调,这些调整是以重视日美同盟为基础的。(94) 事实上,减少对美依赖和推进东亚共同体相互配套,与脱离美国、完全独立截然不同。日本民主党的真实目的是希望在维持与美国同盟关系的同时,构筑稳定的亚洲多边框架,以扩大日本在亚洲的自由活动空间。(95)
其次,韩国希望调整美韩同盟,但离不开美国的安全承诺。2004年8月,美国宣布对全球防务态势进行调整,计划从驻韩美军撤出1.2万人,占全部驻韩美军的1/3。美国原准备在2005年底完成这一计划,但突然裁撤引起韩国不满,经过多个星期的谈判后,美国宣布将撤军计划延长至2008年,同时向韩国承诺“不会减少对韩国安全的承诺,也不会损及我们根据共同防御条约履行义务的能力”,并在撤军的情况下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作战能力。(96) 2009年6月,韩国总统李明博在访问美国前表示,韩美同盟关系是解决朝鲜核威胁及导弹威胁的关键。韩国总统府的官员公开承认,韩国将与美方一道,努力把美国向韩国提供核保护伞的义务包含在联合声明中。后来,美国也承诺将韩国置于核保护伞之下。(97)
此外,其他东亚盟国或伙伴国家都有意强化与美国的安全防务合作。例如,2005年7月,新加坡与美国签订关于国防与安全问题的紧密合作伙伴战略框架协定,将新加坡确定为美国的主要合作伙伴,进一步强化了两国的防务关系。(98) 2002年8月,菲律宾和美国达成合作协议,同意成立美菲防务政策委员会,借以增强和提高双方军队的合作层次,加强两国在政策层面的交流和对话。2003年10月,菲律宾成为美国“非北约主要盟友”。(99) 菲律宾还有赖于美国支持其打击南部群岛的恐怖主义势力。2010年4月召开的核安全峰会期间,菲律宾总统阿罗约希望美国提供保障,以防止2010年菲律宾大选时出现2009年选举后46人因暴力事件丧生的惨剧。(100) 此外,泰国也是美国的“非北约主要盟友”,与美国频繁进行军事演习,并合作建立海上军事基地和军事补给维修基地。(101)
美国东亚同盟体系的延续将继续巩固甚至扩大美国在东亚地区的战略优势地位,因此,在未来的10~15年中,东亚地区难以出现多个大国并存的战略格局,也不大可能呈现中美两国或其同盟体系构成的两极均势。地区均势秩序意味着地区缺乏单一力量中心,也意味着美国成为东亚地区大国之一而非唯一大国,更非地区层面的超级大国,美国甚至可能仅仅作为地区的“离岸平衡手”,发挥制衡的作用而已。(102) 但与此同时,中国也难以单独或有效形成地区同盟,削弱美国的地区战略优势,美国仍将是战略意义上的唯一超级大国,在东亚地区的战略主导作用也将继续维持。
东亚秩序走向:中国与美国同盟体系协调共治秩序
尽管美国的地区同盟体系依旧是东亚秩序的核心力量,但随着中国经济影响力的逐步扩大,也使得中国成为东亚地区秩序构建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东亚地区秩序已呈现两极化的趋势,即美国依托其东亚同盟体系与经济崛起的中国协调,共同塑造地区规则,维护地区稳定安全。
(一)美国依靠其地区同盟发挥作用
美国历来十分重视倚重其同盟体系在东亚地区发挥领导作用。2010年美国国防部的《四年防务评估报告》明确承认,美国在亚洲存在的基础源自历史上的签约盟国。这些盟国在过去60多年里帮助维持了地区和平与稳定,尤其是帮助保持强大的美国武装部队在该地区的持续存在。(103)
奥巴马上任以来,美国更加重视东亚地区。美国副国务卿斯坦伯格曾表示,美国确实看到其与东亚的接触对美国的未来至关重要。2009年2月,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上任后访问亚洲四国,这是近50年来美国国务卿首次将亚洲作为上任之后的首访地,(104) 表明了新政府对于亚洲地区的重视程度。美国总统奥巴马也特别强调,东亚地区的未来与美国利害攸关,因为这里发生的一切对美国国内的生活有着直接的影响。(105) 同时,美国也意识到,其在21世纪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威胁无法通过一个国家单独解决,甚至无法通过与传统盟友的合作得到解决,而是必须通过与大多数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来解决。因此,奥巴马政府不再对亚洲地区的一体化采取排斥或旁观的态度,而是期待着参与事关东亚地区前途的讨论,并随着有关组织的建立和发展而全力参与。(106)
不过,在融入东亚合作的进程中,美国特别强调同盟体系是其应对地区挑战最为重要的基础。在2009年11月的亚洲政策演讲中,奥巴马表示,“为了应对共同挑战,美国寻求与东亚地区国家巩固已有的同盟并建立新的伙伴关系。为此,美国需要依靠美国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泰国和菲律宾达成的盟约。这些盟约不依靠过时的历史文献,而要求坚持对盟国共同安全具有根本意义、相互约束力的承诺”。(107)
事实上,融入东亚但不放弃地区同盟历来是美国朝野的共识。例如,丹尼斯·布莱尔(Dennis C.Blair)和约翰·汉利(John T.Hanley)认为,美国有必要推动亚洲发展安全共同体,将东盟的经验推广到东北亚和南亚,但他们同时提出,要加强美国和日本、韩国的双边同盟,加强美日韩三国协调,地区多边合作只是传统辐辏模式的补充。(108) 又如,2007年的阿米蒂奇报告提出,鼓励东亚地区国家追求与美国相同的经济、政治目标,包括自由市场经济、自由民主制度、军事透明等。要实现以上目标,关键在于大国合作,东亚的稳定取决于美日中三角关系。但是报告接着强调,美国稳定、有效亚洲政策的关键是美日同盟,因此,美日同盟应该加强军事、安全合作,美国继续为日本提高安全保障,提供核保护。美日紧密协商,共同影响中国的发展;寻找中国和美日同盟的共同利益,寻求三边合作,使中国成为利益攸关方。(109)
(二)中国与美国及其同盟体系协调处理地区安全问题
1.中国与美国及其主要盟国形成多边机制,共同处理地区安全问题。2003年启动的朝核问题六方会谈就是典型的例证。在这一框架下,事实上形成了美日韩为一方,中国为一方的多边协调机制,并一度有效地使朝核问题趋于平静。2005年9月,六方会谈第四轮会议的《共同声明》中,布什政府承诺不攻击朝鲜以及保障朝鲜的安全,同时朝鲜承诺放弃一切核武器和现有核计划,早日重返《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回到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保障下。2007年2月,第五轮六方会谈第三次会议在北京达成了《共同文件》,规定在30天的准备阶段和60天的起步阶段内,美国取消对朝鲜的金融制裁,而朝鲜应该将宁边核设施“去功能化”,并欢迎国际原子能机构核查以及报告其所有的核计划。2008年6月26日,六方会谈中方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发表声明称,朝方于当日向六方会谈主席国提交了核申报清单,美方将于同日履行其将朝从“支恐”名单中去除和终止对朝适用《敌国贸易法》的承诺。(110)
2.中美双边协调,处理地区安全问题。2008年台湾地区大选前后,中美双方在台湾问题上的协调和合作就是较为典型的例子。为了遏制陈水扁当局的法理独立,中国不断敦促美国向台独势力施压,并得到了美方的积极响应。2007年9~12月,包括助理国务卿帮办、副国务卿、国务卿在内的美国国务院高级官员先后公开表示反对台独的法理独立步骤。时任美国总统的布什也在不同场合重申美国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中美双方的协调努力使得2008年台湾地区举行的“入联公投”和“领导人选举”不但没有引发军事冲突,反而伴随的是更加稳定的和平前景。2008年6月,海协会和海基会协商谈判重新开启,并就两岸周末包机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签署协议,两岸关系的改善和发展有了良好的开端。(111)
3.中国与美国的盟国或战略伙伴协调解决地区安全问题。例如,中日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2008年6月,中日两国一致同意在实现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双方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中国企业欢迎日本企业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参与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中日两国政府对此予以确认,并努力就进行必要的换文达成一致,尽早缔结。(112) 再如,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国家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宣言强调,各方希望为和平与永久解决有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议创造有利条件。有关各方承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他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而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113) 这些原则立场与美国和平解决南海问题的立场完全吻合。
概括而言,冷战结束后,困扰东亚地区的主要安全问题——朝核问题、台海问题、东海问题和南海问题,都没有通过战争手段加以解决,而是通过和平手段得到了有效缓解,其主要协调机制均有赖于美国的东亚同盟体系以及中国的协调和共同参与。
(三)中国自我克制缓解地区安全问题
正如前文所述,中国经济实力的崛起导致周边国家对中国的担心和牵制愈加明显。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能否采取和平合作政策应对地区安全问题,直接影响着地区协调共治秩序的运行。过去几年的实践经验充分说明,中国的自我克制政策取向在这一进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在朝核问题上,中国始终主张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维护地区的长久和平与稳定符合各方的根本利益,坚持和谈方向是符合各方利益的唯一正确选择,六方会谈是对话和平解决半岛核问题的现实有效途径。(114) 为此,中国承担了繁重的外交斡旋任务,创造性地推动六方会谈不断打破障碍,为和平解决朝核问题做出了突出贡献。有学者认为,没有中国的外交斡旋,建立六方会谈机制以及五轮多边磋商是难以想象的。(115) 美国总统布什也强调,2007年2月的六方会谈《共同声明》与1994年《框架协议》的最大不同是“中国因素”的加入。(116) 2010年11月,朝韩发生武装冲突之后,中国进行了密集的外交斡旋活动,对稳定半岛局势发挥了重要作用。(117)
在台海问题上,中国大陆在2008年台湾地区大选之前充分释放善意,决心维护两岸关系的和平大局。胡锦涛主席明确表示:“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所系、共同责任,凡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凡是对维护台海和平有利的事情,凡是对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做好。”同时,他还特别强调,尽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还面临阻力和障碍,今后也难免会经历曲折和起伏,但我们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信念坚定不移,决不动摇。(118) 这些政策主张和行动为缓和台海紧张局势,避免军事冲突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
在南海问题上,中国坚持认为,有关领土的争议应通过双边谈判和平解决,同时积极推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最终达成。时任外交部副部长的王毅认为,宣言的积极意义主要在于向外界发出一个明确信号,即本地区各国完全可以通过对话处理好相互间存在的分歧,通过合作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同时,宣言的签署也标志着东盟与中国政治信任发展到了新水平。(119) 在中日东海问题上,中国意识到,如不妥善处理好这个问题,任凭东海问题升温,势必会干扰中日关系大局。而在不涉及主权权益的情况下,做出过渡性安排,则可以避免这一问题成为影响中日关系稳定发展的障碍。该问题的解决有利于东海的和平与稳定,也有助于亚洲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还特别透露,“在北京和日本大使以及日本外务省的官员就一个特定的问题交换意见的时候,我们既为自己着想,也为对方着想”。(120) 中国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和充满善意的政策思路为中日两国防止东海问题分歧扩大、引发冲突发挥了关键作用。
结论
地区秩序的基本含义是指既定地理范围内国际行为的格局,这一格局推动地区基本目标的实现,具体包括:维护地区内国家的生存和主权,减少或防止地区内的暴力冲突,地区规则得以有效执行,地区制度安排和组织运转良好。从实力分配和地区规则认同两个方面对地区秩序进行类型划分,可以区分出四种地区秩序类型,分别是:霸权秩序、朝贡秩序、均势秩序和共同体秩序。
冷战后有关东亚秩序的争论说明,东亚地区尚未形成得到普遍认可的秩序安排,但决定其未来发展走向的两个核心因素已愈发明确,即美国东亚同盟体系的延续和中国经济实力的崛起。东亚地区秩序演变的趋势是:美国依托其东亚同盟体系与经济崛起的中国协调,共同塑造地区规则,维护地区稳定安全。其具体特征是:美国依靠其地区同盟发挥作用;中国与美国及其盟国通过多边或双边协调解决地区安全问题;中国自我克制缓解地区安全问题。在地区协调共治秩序下,中国的东亚地区政策呈现三个特征:接受美国地区同盟体系的继续存在;与美国同盟体系协调维护地区稳定;坚持融入和克制政策,缓解崛起带来的地区压力。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自我克制政策并未完全得到相应的善意战略回应。比如,2004年以来,越南在南沙采取一系列侵犯中国主权和管辖权的新行动,违背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精神,对南海地区的稳定造成了不利影响,引起了中方的严重关切。(121) 再如,台海局势明显缓和后,美国官员公开敦促中国大陆停止压缩台湾地区的国际空间,并提出未来两岸关系可能建立新的模式,这有可能是加拿大、澳大利亚与英国的模式。(122) 日本则十分担心台湾地区国民党“假亲日、真亲华”的趋势,力图牵制两岸交流。(123)
这些并非善意的回应,不但不利于中国与美国的东亚同盟体系之间建立安全信任,推动地区协调秩序的深化发展,还容易激化矛盾,破坏东亚的和平局面,损害东亚地区的秩序和稳定。也就是说,中国的自我克制政策只是为东亚地区协调共治秩序创造了初始条件,决定东亚地区秩序未来的关键是既有的美国东亚同盟体系如何应对中国崛起。要巩固、深化地区协调共治秩序,还需要美国及其东亚同盟体系对中国的自我克制政策做出善意的战略回应。
注释:
① 关于地区安全主义的文献综述,参见郑先武:《全球化背景下的安全区域主义:一种分析框架》,载朱瀛泉主编:《国际关系评论》(第五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4~66页。
② Yuen Foong Khong,“The Elusiveness of Regional Order:Leifer,the English School and Southeast Asia”,Pacific Review,Vol.18,No.1,2005,pp.23-41;朱锋:《国际关系理论与东亚安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6页。
③ Randall L.Schweller,“The Problem of International Order Revisited:A Review Essay”,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26,No.1,2001,pp.161-186.
④ 对“地区”的界定,参见Bjrn Hettne,“Regionalism,Security and Development”,in Bjrn Hettne,András Inotai and Osvaldo Sunkel,eds.,Comparing Regionalisms:Implications for Global Development,Palgrave,2001,pp.1-53; Andrew Hurrell,“Explaining the Resurgence of Regionalism in World Politics”,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Vol.21,No.3,1995,pp.333-337 Geoffrey Wiseman,“Common Security in the Asia-Pacific Region”,Pacific Review,Vol.5,No.1,1992,pp.42-59.
⑤ 安全复合体理论参见Barry Buzan and Ole Waever,Regions and Powers:The Structure of International Securit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2; Barry Buzan,People,States,and Fear:An Agenda fo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Studies in the Post-cold War Era,L.Rienner,1991.
⑥ 彼得·卡赞斯坦:《地区构成的世界:美国帝权中的亚洲和欧洲》,中译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1页。
⑦ 安德鲁·海伍德:《政治学核心概念》,中译本,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6页。
⑧ Harvey Starr,“International Law and International Order”,in Charles W.Kegley,Jr.,ed,Controversie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Realism and the Neoliberal Challenge,St.Martin's Press,1995,p.303.
⑨ Hedley Bull,The Anarchical Society:A Study of Order in World Politic,Palgrave,2002,pp.4,16-19.
⑩ Muthiah Alagappa,ed.,Asian Security Order:Instrumental and Normative Features,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p.39.
(11) 赫德利·布尔把共同目标看作人类社会秩序的唯一要素,把规则和权力结构排除在秩序概念之外。他认为,国际社会的共同目标主要包括:维持国家体系的存在、维护国家主权独立、维护和平。根据这一定义,不同历史时期的国际秩序是没有区别的。但这不符合实际情况,也无法使我们认识国际秩序的演化。事实上,布尔在他的著作中还讨论了均势和大国与国际秩序之间的关系,以及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关系,这表明他实际上认识到,权力结构和规则都是国际秩序必不可少的要素。参见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中译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第2~15页。
(12) 从这个角度论证秩序存在的文献,参见Joseph S.Nye,The Paradox of American Power:Why the World's Only Superpower Can't Go It Alone,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p.142; Paul Kennedy,Preparing for the Twenty-first Century,Random House,1993,p.349.
(13) 梁守德、洪银娴:《国际政治学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37~238页。
(14) K.J.Holsti,“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Polyarchy in Nineteenth-century European International Politics”,in James N.Rosenau and Ernst-Otto Czempiel,eds.,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Order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2,pp.30-57.
(15) Norman Dunbar Palmer,The New Regionalism in Asia and the Pacific,Lexington Books,1991,pp.4-5.
(16) 亨利·基辛格:《大外交》,中译本,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57页。
(17) Hans J.Morgenthau,“In Defense of the National Interest”,in Jerald A.Combs,ed.,Nationalist,Realist,and Radical:Three Views of American Diplomacy,Harper & Row,1972,p.6.
(18) 某国占据体系的权力资源达到一半以上,则该国垄断了权力分配。参见Glenn H.Snyder,“Alliance Theory:A Neorealist First Cut”,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Vol.44,No.1,1990,p.108.
(19) Inis L.Claude,“The Balance of Power Revisited”,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Vol.15,No.1,1989,p.79.
(20) 等级制下的秩序类型,参见David A.Lake,“Beyond Anarchy:The Importance of Security Institutions”,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26,No.1,2001,pp.129-160.
(21) 亨利·基辛格:《大外交》,第5页;Alexander Wendt and Daniel Friedheim,“Hierarchy under Anarchy:Informal Empire and the East German State”,in Thomas J.Biersteker and Cynthia Weber,eds.,State Sovereignty as Social Construct,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p.249.
(22) 关于体系内国家对强国统治权合法性的认同问题,参见Robert Gilpin,War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p.34.
(23) 对霸权提供公共产品的论证,参见Charles P.Kindleberger,“Dominance and Leadership in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y:Exploitation,Public Goods,and Free Rides”,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25,No.2,1981,p.253; Charles P.Kindleberger,“International Public Goods without International Government”,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76,No.1,1986,p.7; David P.Calleo,Beyond American Hegemony:the Future of the Western Alliance,Basic Books,1987,p.14; Ruben P.Mendez,“Peace as a Global Public Good”,in Kaul Inge Grunberg Isabelle and Stern Marc,eds.,Global Public Goods: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the 21st Century,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pp.3-4,404.
(24) Robert O.Keohane and Joseph S.Nye,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Harper Collins,1989,pp.44-45.
(25) Michael C.Desch,“The Keys that Lock up the World:Identifying American Interests in the Periphery”,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14,No.1,1989,p.98; Steven R.David,“Why the Third World Matters?”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14,No.1,1989,pp.59-61; Stephen M.Walt,“American Primacy:Its Prospects and Pitfalls”,Naval War College Review,Vol.52,No.2,2002,p.10.
(26) 关于美国向美洲经济扩张的数据,参见Kinley J.Brauer,“1821-1860:Economics and the Diplomacy of American Expansionism”,in William H.Becket and Samuel F.Wells,eds.,Economics and World Power:An Assessment of American Diplomacy since 1789,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4,p.75; Walter LaFeber,Inevitable Revolutions:the United States in Central America,W.W.Norton,1993,pp.31-34.
(27) 门罗主义的内容、意义及其对美洲国家间关系的影响,参见Walter LaFeber,Inevitable Revolutions:the United States in Central America,p.23; Bradford Perkins,“The Creation of a Republican Empire,1776-1865”,in Cohen Warren,ed.,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merican Foreign Relations,Vol.1,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3,p.158; Walter LaFeber,The American Age:United States Foreign Policy at Home and Abroad 1750 to the Present,Norton,1994,p.87.
(28) 有观点认为,美西战争意味着美国主导美洲的开始,参见Alstyne Van,The Rising American Empire,Blackwell,1960,pp.165-166.美国无法实现“主导秩序”,表现为门罗主义表面强调共和,但拒绝任何结盟。当拉美国家在独立过程中求助于美国时,美国既不反对西班牙、葡萄牙等旧殖民者,也无力反对英、法等新殖民强国,对拉美国家采取作壁上观的态度。参见Morrell Heald and Lawrence S.Kaplan,Culture and Diplomacy:the American Experience,Greenwood Press,1977,p.731; Murrin John,“The Jeffersonian Triumph and American Exceptionalism”,Journal of the Early Republic,Vol.20,No.1,2000,p.21; William Earl Weeks,Building the Continental Empire:American Expansion from the Revolution to the Civil War,Ivan R.Dee,1996,p.57.
(29) Jerald A.Combs and Arthur G.Combs,The History of American Foreign Policy,McGraw-Hill,1997.pp.118-119;列·伊·祖波克:《美国史纲:1877-1918年》,中译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2年版,第293页;徐世澄主编:《美国和拉丁美洲关系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79页;洪国起、王晓德:《冲突与合作——美国与拉丁美洲关系的历史考察》,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4年版,第94页。
(30) 参见徐世澄主编:《美国和拉丁美洲关系史》,第79页。
(31) 例如,哥伦比亚政府就持这一观点。参见谢·阿·冈尼昂斯基:《美国侵占巴拿马运河史》,中译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4年版;比米斯:《美国外交史》(第三分册),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7~65页。
(32) 洪国起、王晓德:《冲突与合作》,第144页。
(33) 谢沃斯季扬诺夫主编:《美国现代史纲》,中译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8年版,第188页。
(34) 邓超:《美国侵略下的拉丁美洲》,世界知识出版社1957年版,第26~28页。
(35) 林克、卡顿:《一九○○年以来的美国史》(上卷),中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414页;王玮、戴超武:《美国外交思想史:1775-2005年》,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05页;拉尔夫·德·贝茨:《美国史:1933-1973》(上卷),中译本,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48~249页。
(36) 王立新:《意识形态与美国外交政策:以20世纪美国对华政策为个案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0页。
(37) 洪国起、王晓德:《冲突与合作》,第173页;布卢姆等:《美国的历程》(下册,第二分册),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425页。
(38) 关于朝贡秩序观,参见Muthiah Alagappa,“International Politics in Asia:The Historical Context”,in Muthiah Alagappa,ed.,Asian Security Practice:Material and Ideational Influences,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 Akria Iriye,“Culture and Power: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s International Relations”,Diplomatic History,Vol.3,No.2,1979,pp.115-128;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7~29页。
(39) “华夷秩序”是对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体系的一种描述。关于朝贡问题的文献综述,参见权赫秀:《中国古代朝贡关系评述》,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5年第3期,第124~133页。关于朝贡秩序的等级制特征,参见何芳川:《“华夷秩序”论》,载《北京大学学报》1998年第6期,第30~45页;滨下武志:《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中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王明星:《韩国近代外交与中国:1861-1910》,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11页;杨军、王秋彬:《中国与朝鲜半岛关系史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155页。关于历史上中国在东亚地区的文化主导地位和地区国家对其认同,参见Wang Gungwu,“The Cultural Implications of the Rise of China on the Region”,in Kokubun Ryosei and Wang Jisi,eds.,The Rise of China and a Changing East Asian Order,Japan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Exchange,2004,pp.78-87.
(40) 郑和行动对朝贡秩序的作用,参见何芳川:《古代来华使节考论》,载《北京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第67页;何芳川:《“华夷秩序”论》,第35页;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61页;万明:《中国融入世界的步履:明与清前期海外政策比较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关于洪武、宣德年间海外诸国朝贡的统计表,参见李庆新:《郑和下西洋与朝贡贸易》,载王天有、徐凯、万明主编:《郑和远航与世界文明:纪念郑和下西洋600周年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38~239页。
(41) 梁立基:《郑和下西洋与中国-东南亚关系》,载王天有、徐凯、万明主编:《郑和远航与世界文明》,第451页。
(42) 参见黄枝连:《天朝礼治体系研究中卷:东亚的礼义世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章;陈尚胜:《字小与国家利益:对于明朝就朝鲜壬辰倭乱所做反应的透视》,载《社会科学辑刊》2008年第1期,第116~123页。
(43) 何芳川:《“华夷秩序”论》,第39~40页。
(44) 宋慧娟:《清代中朝宗藩关系嬗变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6、91~92页。
(45) 参见何芳川:《“华夷秩序”论》,第42~43页;何芳川:《世界历史上的大清帝国》,载《史学理论研究》2004年第1期,第29页;李潇:《论晚清朝贡体系的解体》,载朱瀛泉主编:《国际关系评论》(第五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84~205页。
(46) 对这种规则“自动性”的论证,参见James R.Sofka,“The Eighteenth Century International System:Parity or Primacy”,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Vol.27,No.5,2001,pp.147-163.对规则限制国家行为的论证,参见Paul W.Schroeder,“Did the Vienna Settlement Rest on a Balance of Power?”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97,No.3,1992,p.685.
(47) Inis L.Claude,“The Balance of Power Revisited”,p.80; Herbert Butterfield,“The Balance of Power”,in Herbert Butterfield and Martin Wight,eds.,Diplomatic Investigations:Essays in the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6,pp.140-143; Michael Leifer,“The Balance of Power and Regional Order”,in Michael Leifer,ed.,The Balance of power in East Asia,Macmillan,1986,p.145.
(48) Hedley Bull,The Anarchical Society,p.103.
(49) Robert Jervis,“A Political Science Perspective on the Balance of Power and the Concert”,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97,June 1992,p.724.
(50) 关于“协调秩序”的总体特征,参见Amitav Acharya,Constructing a Security Community in Southeast Asia:ASEAN and the Problem of Regional Order,Routledge,2001,Chapter 6; Hans J.Morgenthau,Politics Among Nations:the Struggle for Power and Peace,McGraw-Hill,1985,p.489; Charles A.Kupchan,The End of the American Era:U.S.Foreign Policy and the Geopolitics of the Twenty-first Century,Knopf,2002,Chapter 7.
(51) Richard B.Elrod,“The Concert of Europe:A Fresh Look at an International System”,World Politics,Vol.28,No.2,1976,pp.159-166; K.J.Holsti,“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pp.30-57.
(52) Paul W.Schroeder,“The Nineteenth Century System:Balance of Power or Political Equilibrium?”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Vol.15,1989,p.143.
(53) Richard Little,“Deconstructing the Balance of Power”,pp.88,94-95.
(54) 周鲠生:《近代欧洲外交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13~114页。
(55) 三皇同盟的形成过程,参见泰勒;《争夺欧洲霸权的斗争:1848-1918》,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253~262页;赫沃斯托夫编:《外交史·第二卷·下册,近代外交(1871-1914年)》,中译本,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38~43页。
(56) 俾斯麦曾说:“如果俄国迫使我们在它和奥地利之间进行选择,那么我相信,奥地利会给我们宣示一种保守的和爱好和平的方向,而俄国宣示的则是一条不确定的方向。”参见奥托·冯·俾斯麦:《思考与回忆:俾斯麦回忆录》(第二卷),中译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09页;马骏:《论保加利亚危机期间的俾斯麦外交》,载《学海》2000年第2期,第136页。
(57) 三国同盟的形成过程,参见泰勒:《争夺欧洲霸权的斗争:1848-1918》,第313~317页。
(58) 参见帕尔默:《俾斯麦传》,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01页;奥托·冯·俾斯麦:《思考与回忆:俾斯麦回忆录》(第二卷),第88、94页。
(59) 再保险条约订立的过程及其内容,参见赫沃斯托夫编:《外交史·第二卷·下册,近代外交(1871-1914年)》,第327页;周鲠生:《近代欧洲外交史》,第171页;泰勒:《争夺欧洲霸权的斗争:1848-1918》,第358~359页。
(60) 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61) Ernst B.Haas,“International Integration:The European and the Universal Proces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15,No.3,1961,pp.366-367.
(62) Wolfgang Wagner,“Building an Internal Security Community:The Democratic Peace and the Politics of Extradition in Western Europe”,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Vol.40,No.6,2003,pp.695-712.多伊奇认为,共同价值观是形成共同体的前提,参见Karl W.Deutsch,et.al.,Political Community and the North Atlantic Area,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57,pp.46-47.
(63) Ernst B.Haas,The Uniting of Europe:Political,Social and Economic Forces,1950-1957,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p.16; Jose T.Almote,“Ensuring Security the‘ASEAN’Way”,Survival,Vol.39,No.4,1997/1998,p.90.
(64) Dorette Corbey,“Dialectical Functionalism:Stagnation as a Booster of European Integration”,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9,No.2,1995,pp.254 255.
(65) 关于莫内计划,参见Francois Duchene,“Jean Monnet's Methods”,in Douglas Brinkley and Clifford Hackett,eds.,Jean Monnet:the Path to European Unity,St.Martin's Press,1991.
(66) Willis F.Roy,“Schuman Breaks the Deadlock”,in Willis F.Roy,ed.,European Integration,New Viewpoints,1975,p.20; John Pinder,European Community:the Building of a Union,2n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p.4; Geoffery Till,“Europe:Past,Present and Future”,in Richard Cobbold,eds.,The World Reshaped,Macmillan,St.Martin's Press,1996,p.4.
(67) 西欧聪明内部控制军备,形成认同,参见Ernst B.Haas and Peter H.Merkl,“Parliamentarians Against Ministers:The Case of Western European Union”,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14,No.1,1960,p.37; Arnold J.Zurcher,The Struggle to Unite Europe,1940-1958,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1958,pp.77-79.
(68) Amitai Etzioni,“A Paradigm for the Study of Political Unification”,World Politics,Vol.15,No.1,1962,p.59.关于经济整合带来社会认同,参见Carl Strikwerda,“Reinterpreting the History of European Integration:Business,Labor and Social Citizenship in Twentieth-century Europe”,in Jytte Klausen and Louise A.Tilly,eds.,European Integration in Social and Historical Perspective:1950 to the Present,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1997,p.51.
(69) Paul-Henri Spaak,“The Integration of Europe:Dreams and Realities”,Foreign Affairs,Vol.29,No.l,1950/1951,p.94.
(70) A.W.DePorte,Europe between the Superpowers:the Enduring Balance,Yale University Press,1979,pp.188-189; Walter Lipgens,A History of European Integration,Clarendon Press,1982,p.507.
(71) 参见尤利·德沃伊斯特:《欧洲一体化进程:欧盟的决策与对外关系》,中译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19页。欧洲国家也尽量配合美国的要求,在发展安全秩序的同时照顾美国的利益,强调美国和北约的作用,相关论证参见朱明权:《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与欧美协调》,文汇出版社2002年版。
(72) Stephen M.Walt,“Why Alliances Endure or Collapse”,Survival,Vol.39,No.1,1997,pp.166-167.
(73) 参见朱立群:《欧洲安全组织与安全结构》,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版,第154~155页。
(74) Robert J.Art,“Why Western Europe Needs the United States and NATO”,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Vol.111,No.1,1996,p.36; Kevin Wilson and Jan Van der Dussen,The History of the Idea of Europe,Routledge,1995,pp.161-162.
(75) See Celeste A.Wallander and Robert O.Keohane,“Risk,Threat and Security Institutions”,in Helga Haftendorn,Robert O.Keohane and Celeste A.Wallander,eds.,Imperfect Unions:Security Institutions Over Time and Space,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pp.25-71; Peter J.Katzenstein,“Why is There No NATO in Asia? Collective Identity,Regionalism and the Origins of Multilateralism”,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56,No.3,2002,pp.575-607.
(76) 哈丁对二战后的东亚地区秩序进行了概括。在他看来,东亚地区先后经历了四个地区秩序,但是他没有给出分类标准,导致其观察比较模糊,秩序之间的转变也不十分清晰。参见Harry Harding,“International Order and Organization in the Asia-Pacific Region”,in Robert S.Ross,ed.,East Asia in Transition:Toward a New Regional Order,M.E.Sharpe,1995,pp.326-328.
(77) Herbert 3.Ellison,“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of Communist States:Impact on the International Order in East Asia”,in Robert S.Ross,ed.,East Asia in Transition:Toward a New Regional Order,pp.295-324.
(78) 参见陈寒溪、孙学峰:《东亚安全合作的现实与前景——观点的分歧及其分析》,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年第3期,第49~57页。
(79) 《日本公布2009年GDP中国尚未成世界第2大经济体》,载《第一财经日报》2010年2月20日。
(80) 《中国央行副行长易纲:中国已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http://www.zaobao.com/zg/zg100731_001.shtml
(81) 《专家称欧盟无法抗衡美国,重建金融体系的路很长》。http://www.china.com.cn/news/txt/2008-11/19/content_16790381.htm
(82) 《中国出台扩大内需措施提振亚太股市》。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08-11/11/content_10340158.htm
(83) 《中国成为日本最大的出口目的地国》。http://www.cnjpetr.org/jingmaowanglai/zonghexinwen/20100425/13855.html
(84) 《韩国经济严重依赖中国市场》。http://book.sina.com.cn/longbook/soc/1107397956_zhenshihanguo/37.shtml
(85) 《高歌: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喜与忧》。http://www.gxzf.gov.cn/gxzf_gxdm/gxdm_gdjc/201003/t20100316_179696.htm
(86) http://world.people.com.cn/GB/10693097.html
(87) 《一季度中国东盟自贸区贸易额增61%》。http://www.cvfta.com/ReadArt.aspx? Article_id=26528
(88) 《2009年各国军费开支排名》。http://www.cnln.com/mil/wd/20091125/135309088.htm
(89) Albert Keidel,“Global Financial Crisis:Lessons for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http://www.carnegieendowment.org/publications/index.cfm? fa=view&id=22329&prog=zch
(90) Lee Kuan Yew,“Speech at the US-ASEAN Business Council's 25[th] Anniversary Gala Dinner”,p.6.http://www.us-asean.org/25_Dinner/MM_Speech.pdf
(91) “In Africa,China is Both Benefactor and Competitor”.http://www.nytimes.com/2007/08/21/world/africa/21zambia.html? pagewanted=1&_r=2&hp
(92) 王逸舟:《中国外交三十年:对进步与不足的若干思考》,载《外交评论》2007年第5期,第16页。
(93) Dennis C.Blair and John T.Hanley,Jr.,“From Wheels to Webs:Reconstructing Asia-Pacific Security Arrangements”,Washington Quarterly,Vol.24,No.1,2001,pp.7-17.
(94) 《中日韩峰会鸠山承认日本过于依赖美国》。http://news.163.com/09/1010/14/5L95T5QG000120GU.html
(95) 泓佐:《如何看日本撤回供油舰队》。http://www.cntheory.com/news/XXSBRDGZ/2010/24/102410120EKF95A9473K689KDC9F7.html
(96) 王缉思等主编:《美国在东亚的作用:观点、政策及影响》,时事出版社2008年版,第185~186页。
(97) 《李明博访美寻求核保护》。http://www.china.com.cn/international/txt/2009-06/16/content_17956332.htm
(98) 王缉思等主编:《美国在东亚的作用》,第196页。
(99) 同上,第195页。
(100) http://news.sohu.com/s2010/hefenghui/
(101) 王缉思等主编:《美国在东亚的作用》,第196页。
(102) Richard K.Betts,“Wealth,Power,and Instability:East Asia and the United States after the Cold War”,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18,No.3,1993-1994,pp.34-77; esp.p.63; Charles A.Kupchan,The End of the American Era:U.S.Foreign Policy and the Geopolitics of the 21 Century,Chapter 7,“After Pax Americana”,A.Knopf,2002,pp.247-303; Charles A.Kupchan,“After Pax Americana:Benign Power,Regional Integration,and the Sources of a Stable Multipolarity”,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23,No.2,Autumn,1998,pp.40-79,42-43; Joseph Joffe,“‘Bismarck’or‘Britain’? Towards an American Grand Strategy after Bipolarity”,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19,No.4,1995,pp.94-117 ; Zalmay Khalilzad,The United States and Asia:Toward a New U.S.Strategy and Force Posture ,Rand,2001,pp.xiii,xiv.
(103) 美国国际部:《四年防务评估报告2010年》。http://www.cetin.net.cn/cetin2/servlet/cetin/action/HtmlDocumentAction; jsessionid=45239614C3345649852560E6C7F2E4B6? baseid=1&docno=413788
(104) 《巴拉克·奥巴马总统在日本发表演讲》,第2页。http://www.whitehouse.gov/files/documents/2009/november/president-obama-remarks-suntory-hall-chinese.pdf.
(105) 同上,第3页。
(106) 同上,第4页。
(107) 同上,第3页。
(108) Dennis C.Blair and John T.Hanley,Jr.,“From Wheels to Webs:Reconstructing Asia-Pacific Security Arrangements”,pp.7-17.
(109) Richard Armitage and Joseph Nye,eds.,The U.S.-Japan Alliance:Getting Asia Right through 2020,Report for 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February 2007.
(110) 《六方会谈取得积极进展》。http://www.fmprc.gov.cn/chn/zxxx/t451266.htm
(111) 《三天跨九年,两岸写新页——海协会与海基会首次复谈纪实》。http://news.xinhuanet.com/tw/2008-06/14/content_8376043.htm
(112) 《中日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http://www.fmprc.gov.cn/chn/xwfw/fyrth/t448568.htm
(113) 《南海各方行为宣言》。http://www.fmprc.gov.cn/chn/ziliao/wzzt/zgcydyhz/dlcdmzrh/t25549.htm
(114) 《李肇星部长在第四轮六方会谈开幕式上的讲话》。http://www.fmprc.gov.cn/chn/ziliao/wzzt/cxbdhwt/t205028.htm
(115) 朱锋:《国际关系理论与东亚安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74~275、290~292页。
(116) “President Bush Talked on New Deal of February 13 over N.Kolea”,The Washington File,February 15,2007;转引自朱锋:《国际关系理论与东亚安全》,第345页。
(117) 《韩国总统李明博会见戴秉国》,http://www.fmprc.gov.cn/chn/gxh/tyb/zyxw/t772656.htm;《戴秉国同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通电话》,http://www.fmprc.gov.cn/chn/gxh/tyb/zyxw/t772693.htm;《杨洁篪分别与俄罗斯、日本外长通电话》,http://www.fmprc.gov.cn/chn/gxh/tyb/zyxw/t772577.htm
(118) 《胡锦涛就发展两岸关系提出重要意见》。http://www.cyol.net/zqb/content/2008-03/05/content_2089191.htm
(119) 《中国与东盟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互信加强》。http://news.sina.com.cn/c/2002-11-05/0656795781.html
(120) 《武大伟副部长谈中日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http://www.fmprc.gov.cn/chn/zxxx/t448991.htm
(121)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就越南在南沙采取行动答记者问》。http://www.fmprc.gov.cn/chn/xwfw/fyrth/t310165.htm
(122) 《薄瑞光:北京应停止压缩台湾空间》。http://www.zaobao.com/special/newspapers/2008/05/taiwan080514a.shtml
(123) 石之瑜:《钓鱼岛撞船事件有无阴谋?》。http://www.zaobao.com/special/forum/pages6/forum_zp080625.shtml
标签:中国崛起论文; 朝鲜经济论文; 朝鲜历史论文; 国际秩序论文; 东亚共同体论文; 朝贡体系论文; 朝贡贸易论文; 东亚文化论文; 东亚研究论文; 经济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