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韩愈的经济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韩愈论文,思想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韩愈所处的中唐时代,不少重大的经济政策:地租赋税、对外贸易、食盐专卖、钱重物轻等,积弊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百姓的生活。究竟怎样搞才好,韩愈发表了许多切实的意见。这些意见大都集中在他的专论中。此外,还散见于其它杂著里。它不仅对中唐的经济生活起了重要作用,也受到后世经济学家重视。
一、提倡职业分工、主张减轻赋税
我国古代一向把发展农业经济放在首位。西汉统治者还提出“重农抑商”的政策,反对制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经过公元前179年刘桓至公元前141年刘启“文景之治”,由于社会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人们的经济思想有了新的转变,才提出了“士、农、工、商,四民有业”的分工,明确了“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植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圣王量能受事,四民陈力受职”(《汉书·食货志》)的行业特点。这是文景以来社会经济思想的总结,是西汉中后期经济思想的反映。
韩愈继承和发展了士、农、工、商四民并重的思想,进一步明确了四民的分工:农民生产粮食丝麻,工人制作器皿,商人融通财货。他在《原道》里说:“古之为民者四,今之为民者六;古之教者处其一,今之教者处其三。农之家一,而食粟之家六;工之家一,而用器之家六;贾之家一,而资焉之家六:奈之何民不穷且盗也!”又说:“为之工,以赡其器用;为之贾,以通其有无。”又说:“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者也。”(《韩昌黎全集》卷11)这种愈来愈明确细致的社会分工,正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结果。韩愈不仅认为社会应该有严格的分工,还强调了农、工、商等不同分工之间的合作关系。他在《圬者王承福传》里借泥瓦匠王承福之口说:“粟,稼而生者也;若布与帛,必蚕绩而后成者也;其他所以养生之具,皆待人力而后完也:吾皆赖之。然人不可遍为,宜乎各致其能以相生也。故君者,理我所以生者也;而百官者,承君之化者也。”(同上卷12)这就讲清了作为一个社会,任何一个阶层都不能孤立存在,他们之间不论是君、臣,也不论是百姓,必须既有明确的分工,又有紧密的合作才能相生养,人类才能生存,社会才能前进,经济才能发展。这思想颇有见地。韩愈在传统的“四民”说外,加上僧、道,合称“六民”。他对农、工、商供养不劳而获、依靠剥削过寄生生活的僧尼道士,负担加重,表示不满。这是为劳动者着想的,具有进步意义。
百姓虽各有职,经济能否发展,还得有能促其发展的政策。韩愈主张轻赋薄税,认为这是促进农、工、商发展的关键。只有轻赋薄税,百姓才能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的利益,刺激他们生产的积极性,安心本职工作,生产更多的生活必需品,提供更多的商品。民富了就有能力,也愿意完成他们应出的赋税。所以,韩愈反对横征暴敛,指出:“财已竭而敛不休,人已穷而赋愈急。”(《韩昌黎全集》卷19《送许郢州序》)横征暴敛必然使民不聊生,弃业而逃。农民不能安心耕桑,则不能生产出更多的粟麻;工人不安心制作,就制造不出更多的器皿;商人不能从事正常的商业活动,就不可能融通更多的钱财。特别是在大灾之年,百姓即使竭其全部家私,政府也得不到多少东西,正如韩愈在《御史台上天旱人饥状》里讲的:“今年已来,京畿诸县夏逢亢旱,秋又早霜,田种所收,十不存一”,百姓被迫“弃子逐妻以求口食,坼屋伐树以纳税钱,…有者皆以输纳,无者徒被追征。 ”(《韩昌黎全集》卷37)因此,在百姓身处水火的情况下,征收赋税问题事关重大, “急之则得少而人伤,缓之则事存而利远。”(见同上)韩愈对百姓生活与赋税关系的分析,不仅体现了他对百姓的体恤,也颇具辩证思维。他说:国家对租赋的规定,是不变的常数,生产丰歉无法恒定,如果地方官吏不管“水旱疠疫”,仍“民就穷而敛愈急”,百姓就无法生活,赋税也收不上来。故韩愈说“民之丰约悬于州(官)”,州官应当体恤民情,爱惜民力。
二、开放沿海市场,促进中外经济交流
韩愈的思想求新开放,这方面的言论不多,却很精辟,也有现实意义。他在《送郑尚书序》里说:“其海外杂国若耽浮罗、流求、毛人、夷亶之州,林邑、扶南、真腊、于陀利之属,东南际天地以万数,或时候风潮朝贡,蛮胡贾人舶交海中。若岭南帅得其人,则一边尽治,不相寇盗贼杀,无风鱼之灾,水旱疠毒之患,外国之货日至,珠香、象犀、玳瑁奇物溢于中国,不可胜用;故选帅常重于他镇。”(《韩昌黎全集》卷21)唐代社会是开放型的,内商外贸十分发达,开元天宝时期为盛,尤其对外商贸活动。西北有丝绸之路,东南有海上通道。安史之乱,受到很大破坏。大历以来虽渐复苏,然因藩镇把持地方政权,边帅不得其人,仍影响着沿海对外贸易发展。韩愈借送郑尚书赴南海就职之机,针对当时的情况,发表了此见,对岭南的政治形势与贸易情况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如委官用人得当,可以使岭南政治形势安定,即“一边尽治,不相寇盗贼杀,无风鱼之灾,水旱疠毒之患。”可使内外贸易交流,繁荣经济,国用富足。即“外国之货日至,珠香、象犀、玳瑁奇物溢于中国,不可胜用。”这是韩愈两谪岭南为地方官的亲身体会。当时正是由于岭南帅不得其人,索要供阙之物过多,税收过苛,致使东南沿海内外贸易往来,受到严重影响。如原岭南节度使陆贽贞元八年上的奏章中所云:“近日舶船多往安南市交易,进奉事大,实惧阙供,臣今欲差判官就安南收市,望定一中使与臣使司同勾当。“(《翰苑集》卷18《论岭南请于安南置市舶中使状》)与韩愈所论一致。如能把对外经贸搞活,货物交流繁盛,一商所收虽少,众商所收必多。反之,商人都不到这里来进行贸易活动,或人数稀少,即使一商一次苛收很多,商众不多,总的收入必少。
这一时期由于韩愈等大臣的积极倡导,中外经济交流的状况,才有所改观。中唐以后随着对外贸易活动的增加,东南沿海便出现了对外贸易的市场网络。唐宣宗、懿宗时大食国地理学家考尔大贝记载中国商港,从南海之滨顺序向北,就有比景、广府(即广州)、泉州、江都等。考尔大贝说:自占婆至比景即中国第一大港口,水陆行程均为一百法尔桑(约一千三百里),此地盛产铁、磁、米,是一大商埠。地处富春东海的灵江口,外船北来,先到此处停泊,为沿海第一口岸。由比景至广府,水程四日,陆程二十日,地产水果、蔬菜、小麦、大麦、米、蔗。广府是唐时为外人最关注的地方,对外贸易之盛远非杭州可比。还有泉州,唐文宗大和八年诏云:“岭南、福建及扬州蕃客,宜委节度、观察常加存问,除舶脚、收市、进奉外,任其来往通流,自为交易,不得加重率税。”(《全唐文》卷75)据大食的有关文献记载,泉州开府较早。内陆通航的内外贸易商埠为江州。从中唐这四处商埠港口看,三在岭南,可知岭南内外交流,进出口贸易的重要了。这与韩愈等大臣,积极倡导重视外贸很有关系。
三、食盐官营私粜,利国便民
盐铁专卖,历来为统治者重视。韩愈生活的中唐时代,盐营之弊严重影响了国计民生。唐穆宗长庆二年,户部侍郎张平叔提出食盐官营官粜,引起了激烈争论。《新唐书·食货志四》云:“户部侍郎张平叔榷盐法弊,请粜盐,可以富国。诏公卿议其可否。中书舍人韦处厚,兵部侍郎韩愈条诘之,以为不可,平叔屈服。”韩愈在《论变盐法事宜状》中,从十三个方面驳斥平叔之条陈,所论兼顾了国家、人民和盐商三方面利益,很是全面周到。
平叔云:“请令州府差人自粜官盐,收实估匹段,省司准旧例支用,自然获利一倍已上者”。提出食盐官办官粜,并以匹段按估价对换。韩愈从民情实际出发,认为:“今通计:所在百姓,贫多富少,除城郭外,有见钱籴盐者,十无二三。多用杂物及米谷博易,盐商利归于己,无物不取,或从赊贷升斗,约以时熟填还。用此取济,两得利便。今令州县人吏坐铺自粜,利不关己,罪则加身。不得见钱及头段物,恐失官利,必不敢粜。变法之后,百姓贫者无从得盐而食矣。求利未得,敛怨已多,自然坐失盐利常数。所云‘获利一倍’,臣所未见。”(《韩昌黎全集》卷40)韩愈指出十有七八的穷苦百姓无现钱与匹段等贵重之物籴盐,官粜又规定非此物不易,官吏无利畏罪,必然造成官盐难粜,百姓无盐的现象。如官府把盐批给私商小贩,他们可把百姓家的土什杂物,谷米杂粮收来换盐,百姓的这些东西既派上用场,不致烂废,小商小贩又可将这些东西送入城市换钱。百姓可变废为宝,商人可从中得利,也可以丰富城里市场,国家还可照常收入。
对于远乡僻处百姓食盐供应问题,平叔提出:“请乡村去州县远处,令所由将盐就村粜易,不得令百姓缺盐。”这一办法虽然也考虑到远乡僻处百姓吃盐问题,但并不实际,也难实行。韩愈通过细致分析,指出:“乡村远处,或三家五家,山谷居住,不可令人吏将盐家至户到。多将则粜货不尽,少将则得钱无多,计其往来,自充粮食不足。比来商人或自负担斗石,往与百姓博易,所冀平价之上,利得三钱两钱;不比所由为官所使,到村之后,必索百姓供应。所利至少,所弊则多。此又不可行者也。”(见同上)穷乡僻壤,深山谷屯,一两户人家,别说官吏不可能到,即使能到那里,百姓也支应不起。俗谓“官吏下乡,百姓遭殃”。何况少则值不当,多则劳而无用。不如小商小贩担挑游乡,不管钱物土什,有利则易,有利则到,即使偏远山屯的百姓也可以用山货野物换取食盐。
平叔以百姓若不买盐,可责令地方官,按照实有户口之数,集体投保,“给一年盐,使其四季输纳盐价。口多粜少,及盐价迟违”,处分观察使及地方官员。韩愈认为这个办法的目的虽是为了减轻百姓负担,实际上平叔并未想到因为“百姓贫家食盐至少,或有淡食,动经旬月。若据口给盐,依时征价,办与不办,并须纳钱”,百姓就难以应付。这确实是真正了解下情而说的话。如果官卖强派,吃不起盐、或少吃盐的人家也得吃盐交纳盐钱,加上“官吏畏罪,必用威刑”,这必然更增加百姓灾难。平叔还认为食盐官卖以后,盐价降低,百姓可以少用钱而不负债务,“必无举债逃亡之患者”。韩愈认为:官卖比商卖食盐,于百姓省钱并不多,百姓也不会因为这项开支而逃债。“五口之家,因变盐法日得一钱之利,岂能便免作债,收获之时,不被征索,输官税后有赢余也?以臣所见,百姓困弊日久;不以事扰之,自然渐裕,不在变盐法也。”(同上)百姓困窘的原因很多,官府横征暴敛,官吏扰民是主要原因。这一点韩愈看得很准,不像张平叔只看到榷盐变法这一点。
韩愈对张平叔的十八条陈述一一作了驳议,内容很多,仅就以上所举几例,就可以看出他对中唐这一重大经济问题的主张和对百姓的态度。他对盐法的意见官办商粜,符合:一、增加税收,以足国用;二、减少官吏盘剥,利民便民;三、减少卤潦之害,促进农耕。故清人王夫之认为此举是“仁民”之策。
四、提高币值,改变“钱重物轻”
提高钱币价格,改变“钱重物轻”状况,是韩愈在财政金融问题上的主张。
韩愈关于“钱重物轻”的观点,集中反映在他的《钱重物轻状》里。穆宗以货轻钱重,民困财乏,诏百官议:“今宜使天下两税榷酒盐利上供,及留州送使钱,悉输以布帛谷粟”。韩愈闻诏后即上了此《状》。其所说与杨於陵之议合。《旧唐书》卷16《穆宗纪》:“元和十五年八月辛未(2日),兵(户)部尚书杨於陵总百僚钱货轻重之议, 取天下两税、榷酒、盐利等,悉以布帛任土所产物充税,并不征见钱,则物渐重,钱渐轻。农人见免贱卖匹段。请中书门下、御史台诸司官长重议施行。”现存元稹元和十五年闰正月十七日之后的《钱货议状》是初议(意见由杨於陵汇总);后者《中书省议赋税及铸钱等状》写于元和十五年八月二日之后,是针对杨於陵所汇总的意见重议可否。元稹《状》云:“中书门下奏:据杨於陵等议状‘请天下两税、榷酒、盐利等,悉以布帛丝绵等物充税,一切不征见钱者。”(《全唐文》651 卷)韩愈此《状》当写于此时。韩愈此论非常重要,如彭信威《中国货币史》第四章《唐代的货币》第三节《货币理论》所说:在唐代有关货币问题之论“只有玄宗时的刘秩、德宗时的陆贽、韩愈和穆宗时的杨於陵值得一提。”
中唐时期经济形势十分严峻,如《新唐书·食货志二》云:“盖自建中定两税,而物轻钱重,民以为患,至是四十年。当时为绢二匹半者今为八匹,大率加三倍。豪家大商,积钱以逐轻重,故农人日困,末业日增。帝亦以货轻钱重,民困而用不充,诏百官议革其弊。而议者多请重挟铜之律。户部尚书杨於陵曰:‘王者制钱以权百货,贸迁有无,通变不倦,使物无甚贵甚贱,其术非它,在上而已。’”出现钱重物轻,流通不畅的原因:一是钱币减少;二是流通领域扩大;三是改“租庸调”征收实物为春秋两季实物折钱征收钱币,农民有物无钱,加重了“钱重物轻”的经济形势。
针对“钱重物轻,为弊颇甚”的弊端,韩愈提出四条救治之法。
(一)农民、工人无钱者可以实物抵赋税,避免以物换钱和中间盘剥。韩愈曰:“在物土贡:夫五谷布帛,农人之所能出也,工人之所能为也。人不能铸钱,而使之卖布帛谷米以输钱于官,是以物愈贱而钱愈贵也。今使出布之乡,租赋悉以布;出绵丝百货之乡,租赋悉以绵丝百货;去京百里,悉出草;三百里以粟;五百里之内,及河渭可漕入,愿以草粟租赋,悉以听之:则人益农,钱益轻,谷米布帛益重。”(《韩昌黎全集》卷37《钱重物轻状》)韩愈从农、工经济利益出发,兼顾了国家利益,切实可行。杨炎的“两税法”是为克服“租庸调”的积弊提出来的,有进步意义。但因实行之中各方面配合不当,加上杨炎因事被贬,未很好实行下去,出现很多问题。“两税法”的提出曾遭宰相陆贽反对,并以六大款指说“两税法”之弊(见《新唐书·食货志二》),疏上后也未见实行,至使问题愈来愈严重。二十五年后,韩愈、杨於陵才又提出此议,并不是为了反对“两税法”,而是为了改革金融税收弊端,解民之困和国民经济周转不灵的现状。
(二)严肃法纪,堵塞漏洞。韩愈曰:“在塞其隙,无使之泄,禁人无得以铜为器皿;禁铸铜为浮屠佛像钟磬者;蓄铜过若干斤者,铸钱以为他物者,皆罪死不赦;禁钱不得出五岭,买卖一以银,盗以钱出岭,及违令以买卖者,皆坐死;五岭旧钱,听人载出,如此则钱必轻矣。”(见同上)韩愈反对毁钱和屯钱,提倡加强货币流通。这无疑是一种颇有价值的见解。用近世货币流通观分析,货币流通得愈快,经济愈活,这无疑是符合金融学理论的,也揭示了货币价值的本质。
(三)以法治理金融,提高钱币的票面价格。韩愈云:“更其文贵之:使一当五,而新旧兼用之。凡铸钱千,其费亦千;今铸一而得五,是费钱千,而得钱五千,可立多也。”(见同上)此议从表面看是提高钱的票面价值,钱的面值一高,就等于钱多了,钱一多,钱与货物的比值必然降低。加上钱的面值高于钱含金属物的实际价值,也就无人毁钱作器物了。古典金融观与近世金融观分三大派:一是金属主义;二是名目主义;三是统合二者为“二者兼用”。韩愈既主张征收实物以充货币价值,又主张国家以行政法律手段提高货币的票面价格,即货币贬值。因而,他的货币理论是金融主义与名目主义二者的结合。
(四)用新钱代俸禄。韩愈云:“今使人各输其土以为租赋,则州县无见钱;州县无见钱,而谷米布帛未重,则用不足;而官吏之禄俸,月减其旧三之一;各置铸钱使新钱一当五者以给之,轻重平乃至。”(见同上)这是主张以法推行新钱,以“轻重平”提高质轻值高的新钱的价值。
韩愈自信地说:“四法用,钱必轻,谷米布帛必重,百姓必均。”(见同上)韩、杨之论有现实意义。当然,事情并不那么简单,这里重在阐明韩愈的金融观。
总之,他的经济思想:轻赋、开放、利国、便民,既有现实意义,也可借鉴于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