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产业结构及其调整障碍_传统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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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文从就业、产出、收入三个方面考察了当前中国农村产业结构及其缺陷;着重从政府行为、农民局限、市场功能三个角度分析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障碍;对如何消除障碍,促进农村产业结构成长与进步,也提出了一些看法。

关键词 产业结构 政府行为 农民局限 市场功能 机制

三方面考察:农村产业结构及其缺陷

我国农村产业结构问题是在改革开放后受到注重的。1979年9月,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有计划地改变我国目前农业的结构和人们的食物构成。”①此后,党的历次代表大会文件,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决议和规划,都把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作为重要内容。十多年来,我国农村产业结构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结构调整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表1是从就业、产出和收入三方面考察的农村产业结构的情况,它反映了我国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特征以及当前存在的缺陷。

第一,农村就业结构摆脱了前30年超稳定的局面,但传统农业的就业特征十分显著。

1980年,我国乡村劳动者中,农业劳动者占91.46%,非农产业劳动者包括乡村党政群管理人员在内,只占8.54%。建国初期的1952年,上述两个比例分别为93.29%、5.08%。即在以前的近30年时间里,我国农村就业结构几乎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镇企业、农村服务业蓬勃发展,农村就业结构摆脱了前30年的超稳定局面,进入农业人口向第二、第三产业大规模转移的阶段。到1993年,我国农业劳动者在乡村劳动者的比重已下降到75.15%,第一产业劳动者在全社会劳动者的比重,由80年代初的68.7%下降到56.4%,农村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服业等非农产业劳动者比重上升了16.31个百分点。但是,我国农村就业结构水平与发达国家本世纪20年代第一产业占20%-30%相比,差距很大。目前,我国按农业劳动力计算的人均耕地只有4.2亩,约为美、英等发达国家的1/50-1/200。大量人口束缚在农村小块耕地上,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只有工业的18.7%,商品率只有60%,农村人口自然就业、农业生产和就业特征还处在较为典型的传统农业状态。

表1 中国农村经济结构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1、1994》;《历史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9》,中国统计出版社1991年版。

注:1993年农村全社会总产值及其非农产业分项产值结构为换算数据;家庭生产性非农业纯收入结构为第二、第三产业构成;*号表示包括蔬菜瓜果、其他作物。

第二,农村产业结构变化急剧,非农产业内部结构成长不容乐观。

发达国家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目前一般在1.5%-4%之间。我国改革开放初高达28.4%,现在仍达到21.2%。但在农村内部,社会总产值构成发生了急剧变化。农业总产值由1980年的68.8%,下降到1993年的27.27%,非农产业产值由31.4%上升到72.23%,其中变化最快的是农村工业,结构比上升了41.09个百分点,14年变化速率为每年3.16个百分点。但从我国工业化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来说,农业在GDP中的份额过高,反映了农村产业结构存在的重大问题。从非农产业内部来看,农村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比重,十多年间几乎没有多大的变化,建筑业产出还一度下降了0.56个百分点。说明农村非农产业内部结构成长并不乐观。另外,农业就业结构在14年里下降了16.31个百分点,产出结构下降了41.09个百分点,而同期农村工业就业只上升2.17个百分点,产出却上升34.22个百分点。这说明农业比较生产率在加速下降。若考虑其它非农产业就业与产出结构上升幅度一致较小的事实,则说明农村工业产出结构存在严重异常情况。

第三,农业内部仍然呈现粮猪为主的特征,工农业两大结构关联度仍然不高。

粮猪为主的农业结构是我国传统农业长期选择的结果。50年代初,粮猪产值占全国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约为78%,1980年为70.42%。到1993年,这个比重仍然达到54.1%(参见表2),由此呈现了我国40年来,农业结构以种植业为主,辅以家庭饲养业,种植业又以粮食为主的局面。在现代化进程中,这种结构已明显造成工、农业两大产业的结构断层,与社会需求结构、就业结构、收入结构的协调发展日益产生矛盾。

例如,经济作物是我国工农业结构关系的主要联结因素,这两者关联度一直不高。1993年,全国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只有1.05:1,而我国沿海正在成长着现代经济带——江苏、广东等省,两者比例就高达1.8-2.4:1。象棉花、糖料等大宗品种,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不能满足国内加工业的需要和消费市场的需求。进入1994年,棉花价格飞涨,收购困难,再一次成为各级政府最头痛的事。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林业,80年代几乎没有变化;与食物结构密切相关的渔业,以及与收入结构关系较大的副业,80年代以来在农业结构中的变化都不很大。

第四,农村收入结构仍以传统农业为主,非农产业对农民收入贡献过小。

六、七十年代,我国农民家庭纯收入来自传统农业的大约在90%左右。80年代初这个比例为78.2%,非农产业占8.76%(参见表1)。随着农业产出份额降低,农业收入份额也有所降低,但没有改变为主的局面。1993年,农民家庭生产性纯收入来自传统农业仍占63.97%,来自非农产业的占30.75%。对比表1中1993年的就业、产出和收入结构可以看出,传统农业的收入比重小于就业比重,大于产出比重;而非农产业收入比重,大于就业比重,小于产出比重。也就是说,从就业——收入结构比较,非农产业的收入性要好于传统农业;从产出——收入结构分析,传统农业的收入性要好于非农产业。这与传统农业的物质消耗较小,非农产业的生产效率较高直接相关,但总的说来,我国农民从非农产业获得的份额过小,特别是农村工业的产出收入特性极为不正常。按1993年数据分析,每个非农产业的产出份额只获得0.42个份额的收入,其中,第二产业只有0.27个份额的收入。这反映了我国农村产业结构的一个重大缺陷。

表2 中国农业结构情况(产值份额) %

项目

1952 1980 1990

1993

农业 100.00100.00100.00100.00

种植业 73.54 71.68 58.49 54.6

粮食 52.05 35.29 26.7

经济作物 11.25 10.39 27.9*

林业

1.58

4.23 4.31 4.5

牧业 11.32 18.42 25.03 27.4

副业 12.35

3.95 6.21 5.5

渔业

1.31

1.71 5.36 8.0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1,1994》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号表示该年包括蔬菜瓜果其他作物,1992年,这个比例为10.0%。

结构调整:障碍在哪里

我们从政府行为、农民自身行为和市场功能三个角度,分析我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障碍。

1.政府“两难”境地和农村生产管理形式诸矛盾。

改革开放前30年,人民公社体制、“以粮为纲”方针和统购派购政策,构成了中国农村典型的计划经济模式。伴随着农村生产体制改革,农村产业结构虽然逐步进入了目标明确、全面和有重点的调整阶段,但是,现实经济发展的矛盾性,农村生产形式与管理方式的不协调性,使政府行为处于一系列矛盾和“两难”境地。

其一,粮食增长目标与种植业结构调整的矛盾。在我国,让占世界近1/4的庞大人口吃饱饭始终是极具政治意义的大事。所以,每年国家计划班子必须提出较高的粮食增长目标。如“七五”期间平均年产量要求比“六五”增长12%;“八五”比“七五”继续增长7.7%,而依靠技术和管理进步以及投入增加所取得的粮食总增长,“七五”约为11%。这就是说,至少有1%的粮食增长还需要依靠增加播种面积来达到。另一方面,调整种植业结构的方向是扩大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的生产,其基本出路也是要靠增加播种面积。而我国备用耕地极少,而且由于非农用地(工厂、道路、住宅)急剧增加,全国耕地以每年4-5百万亩的速度减少。这就使政府在保证粮食增长和发展经济作物之间处于“两难”境地。通常情况下的做法是,经济作物让位于粮食生产。如“七五”期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就比“六五”末年平均增长了0.8%,而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则年平均下降了2%。1991年以来,各地下决心调减粮食播种面积,如1994年比1990年下降3.7%,但同时棉麻等主要经济作物播种面积也下降了10.8%-15.2%。其结果是农产品产量下降,供给不足,结构矛盾立即引起了粮棉恐慌,农产品和相关的消费品价格急剧上升,使政府调整结构步履维艰。

其二,农业生产宏观管理与家庭承包责任制非协调化的矛盾。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后,农民在独立自主的情况下,生产行为由市场获利期望决定,但政府则要求按既定的经济发展规划或结构调整的目标生产。而我国市场发育程度低,政府很大程度上还难以通过市场调整农民的行为,达到结构调整的目标。这就使得政府与农民之间常常会直接发生矛盾。

实践中常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放弃对农民生产过程的干预。生产管理简化成定期催缴国家公粮、定购粮(以钱代粮亦可),催收农村管理和公益事业摊派钱,突出完成计划生育任务的简单形式。群众称之为“要粮、要钱、要命”。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放弃了计划组织和指导生产的作用,加剧了国家宏观调控和引导生产结构的困难,也恶化了与群众的关系。而农民虽然有较大的自主权,但由于自身局限和市场缺陷,生产行为常常带有很大的盲目性,既没有遵循政府的结构调整目标,也偏离了社会需求结构引导的方向。

更为普遍的另一种情况是,沿袭计划管理的习惯作法:虽然不再规定统一播种、田间管理、收获时间,但农作物播种面积、品种仍由县、乡、村逐级下达任务,定购粮也采用行政指令,甚至仍然出现农民没有按指令播种规定作物和品种,被强行拔除已种作物的现象,或者在收获季节不管农户是否播种,一律按规定面积甚至按人口扣缴税费钱款。这种方法当然不能摆脱过去计划与实际需求相脱节的种种局限和矛盾。

比如,90年代初粮食屡次出现过宽松局面。但许多地方仍然不注意品种和结构调整,一味强调增产与播种面积计划。1990、1991年粮食大丰收后,各地粮食普遍胀库滞销,一些地方市场粮价跌至每百公斤20-22元,比国家最低保护价还低37-43个百分点,出现了谷贱伤农的现象。

又如,政府常常为某些“短缺”的产品,安排了大量的生产计划,但这种计划不象市场调节那样冷酷,而是带着“父子”间的脉脉温情。若市场一旦出现异常,生产、流通、加工三方面出自不同利益,均可能提出违约要求,与国家讨价还价:市场紧缺时,千家万户的农民要求到市场卖高价,国家收购和加工部门要求用行政手段维持原合约收购,各地为维护局部利益到处设关建卡,以至连年爆发“棉花大战”、“烟叶大战”、“蚕茧大战”等。市场滞销时,农民要求政府履行合同,加工部门则要求按市场价调进,流通部门则不愿积压而拒收,市场上又出现“卖粮难”、“卖棉难”等。矛盾年年不断。

农村生产与管理形式的非协调化矛盾的另一种表现是,农业生产综合服务体系的发展较为困难。如过去农村公社一级设立的农技站、畜牧站等服务组织,由于事业费短缺,数量很少的农技人员较难直接对千家万户服务,而且,负担较重的农民也难接受收费服务,因而其生存与发展遇到很大困难。据统计,全国包括转营和部分转营他业的五种农技单位人数占乡村劳动力的比重,1981年为1.69%,1991年已下降为1.44%。这与经过90年代初农产品结构性矛盾冲突之后,中央提出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结构调整方向②很不适应,影响达到依靠科学技术实现“三高”农业的发展目标。

其三,乡镇企业利润收缴过紧与企业积累发展的矛盾。乡镇企业大发展是在我国特殊国情下农村非农产业发展亦即结构转换的现实之路。乡镇企业长远发展目标以及提高竞争生存力,是通过技术更新进入现代化大生产行列,而且,这种发展所需的资本积累主要依靠自身积累机制来完成。但目前,我国乡村管理机构和人员急剧增多,农村管理和公益开支日益加大,在国家财政紧张,又是分灶吃饭的情况下,大量经费缺口只有两个来源:在有乡镇企业的地方,第一来源是收缴乡镇企业利润,其次是向农民摊派。由于目前乡镇企业管理缺乏规范化和法制化,致使乡村两级对所属企业的利润收取多是任意性的,甚至把企业视为自己的“钱袋”。据江西省有关部门对本省300余个乡镇近2000家乡镇企业的调查,1987、1988上半年,乡镇收取企业的利润占企业全部税后留利的57%,最高的10个乡镇对其127家企业的利润收取达到92%。这就使乡镇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受到极大限制,一旦遇到市场疲软或国家紧缩政策,最先受影响的便是乡镇企业。1989年治理整顿时期,江西省约有30%的乡镇企业处于关停状态。乡镇企业资本积累艰难,阻碍了乡镇企业更大规模的发展和产业质量的提高,从而阻碍了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以及结构的大规模调整。

2.农民生产观念和自身素质的局限。

在“一大二公”的生产体制下,农民的生产行为完全是被行政指令随意支配的。新的生产经营方式虽然给农民带来选择余地,但长期传统农业圈子里生存的农民,囿于自然经济观念,反风险意识,以及现代化劳动技术技能低下,使农业生产带有极大的局限,大大增加了农村结构调整的困难。

一是自然经济观念的局限。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事实上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向农村商品经济的转化。这就需要农民首先在生产观念上突破自然经济的羁绊。而目前我国除了沿海部分地区、城市郊区外,其他大多数地区的农民自然经济习性还十分严重。他们较少了解外部世界,与生机勃勃的外部市场较少相通或真正相通,主产品自食率高达70%,副产品很少。他们把种田养猪视为农民的“正道”,认为通过其他生产形式获利致富是“邪道”,对那些人产生反感,认为是不道德的③。他们对来自政府的结构调整信息持怀疑态度,并且由于农村组织结构的松弛,即使政府提供了大量的结构调整信息和要求,经过层层衰减,只有极少部分信息传达到农民那里,其中,又只有极少部分变成农民的实际行动。

二是反风险与生产创新的局限。目前我国农民恩格尔系数高达58.1%,并且从80年代中期以来,未出现稳定下降的趋势(参见表3)。

表3 80年代以来中国农民家庭恩格尔系数

年份 19801985199019921993

恩格尔系数%

61.857.858.854.658.1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4》计算。

也就是说,农民的生活还处于温饱状态。由于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大多数农民耕种的主要目标在相当时期内,除了完成国家刚性征购任务外,主要是解决自己吃饭问题,获利目标放在很低位置。加上自然经济习性,就决定了农民的生产行为是反风险的。特别是边远僻静地区的农民,遵从祖辈、父辈或同村落乡亲们的习惯生产项目和耕作方法,并习以为常,形成一种传统文化环境。而结构调整无论是种植项目的改变,还是发展加工业、第三产业,相对于传统习惯来说,都是一种创新,都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也就很难被农民接受,甚至引起所处的那种文化环境里的“公愤”。④

三是现代生产劳动技能要求与自身素质的局限。目前,我国15岁以上成人中仍然有1.82亿文盲半文盲,占15岁以上的人口的22.72%。这些人绝大部分分布在农村,使农村推广先进生产技术遇到很大障碍,对于采用较为复杂的生产技术以及管理方式的农村非农产业来说,他们就更难适应了。农村劳动人口自身素质低下,严重影响了农民接受新生事物、寻求更有效的生产方式和致富门路的能力,从而减缓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速度,阻碍了农村产业结构的成长进步与适时调整。

3.市场功能破缺和信息传导滞阻。

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农村产业结构的组合力量是各级政府的经济计划。农村生产由集体统一决策转变到千家万户分散决策后,从决策机理上看,结构组合的主导力量不再是计划,而是市场。但是到目前为止,农村经济运行所需的生产要素市场不健全,机制不完善,人们试图把计划与市场完美结合起来,也由于计划方法的缺陷和市场基础的不完善,未能达到理想的境界。这就使得计划和市场都处于一种功能破缺状态。农村产业结构既不能按照计划方法调整到位,也不能由市场机制调节到与社会需求结构相适应的均衡点。

(1)要素市场不健全。表现为主要农产品长期以来由国家刚性征购、定购,在市场上自由成交的数量较小;规范的期货交易基本上没有,农民不能根据市场获利情况安排自己的生产项目;资金由政府根据政策规定主要以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的形式,对农户平均贷款,自由资金很少,农户不能根据自己的生产能力吸收足够资金来扩大生产;技术、信息市场还未形成,很少成为农民踊跃购买的对象。

(2)价格机制缺损。价格是引导农民结构调整的主信号。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主要农副产品的价格都由国家严格规定。国家虽然管住了这一块,但对农业生产资料,特别是流通环节却没有完全管住,以致国家虽然屡次提高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却抵不住化肥农药等一涨再涨,农民的比较利益反而下降。如1993年与1990年比,全国粮食收购综合价格提高了15.9%,而化肥零售价上涨了18.9%。1994年,据部分地区的调查,按每亩交售125公斤稻谷计算,因收购价提高而增加的收入扣除因农资涨价增加的支出,农民要倒贴5元,每50公斤棉花净收入为-0.32元。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对这些产品的生产行为事实上不是受市场价格信号引导,而是刚性收购任务和自食需要驱动的。也就是说引导结构调整的价格机制很大程度上是不起作用的。对于其他一些没有列入国家严格管理的农副产品,农民虽然根据市场价格决定生产,但往往市场需求和价格波动很大,不能形成稳定的生产结构。如前几年发生的苎麻、蚕茧等生产大起大落现象,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3)信息传播阻滞。伴随生产要素运动出现的信息,在现代经济生产里,越来越成为影响生产发展和结构转换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农村大多数地方,信息传播手段极其落后,电话不通,报刊极少,电视普及率还较低。如1993年,全国农村行政村通电话的比重仅为44.1%。更重要的是,信息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远未进入市场,特别是乡村缺乏直接引导和服务于发展生产的高效组织形式和信息网络,信息传播处于阻滞状态。农民在有限的自主权内发展一些生产项目,常常是根据滞后的信息或者盲目选择的,结果一旦产品上市,即可能面临市场疲软的现实,使农民自觉调整生产结构的信心和经济力量受到极大打击。

消除障碍,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成长

第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应和我国工业化整体水平相适应。

农村产业结构成长与进步必须与整个工业化发展水平相适应,不能脱离我国人口和土地双重压力的现实,强求在短期或一步调整到非农产业在就业、国民总产出和收入结构中占绝对优势,进入高度工业化阶段。我们认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按土地经营规模来衡量,要分成小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和规模经营三个阶段⑤。目前应抓紧向适度规模经营靠近。即一部分农户脱离土地,转向二、三产业,使土地相对集中,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这时,农业就业人口约占全社会就业人口30%,在农村内部约为40%,农业净产值占GDP的比重下降到18%,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由90年代初期三个产业之比的1:4.4:3.11提高到1:2.2:1.55。即全社会结构水平比目前提高一倍左右,大约进入工业化中期水平,到下世纪再逐渐进入高度工业化阶段。

第二,提高素质,更新观念,引导农民进入现代商品经济的新天地。

要提高农民素质,一是要搞好基础文化教育,从初等教育抓起,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二是要抓成人职业教育,利用各种办学条件如职业学校、短训班等形式,提高农民的生产劳动技能。三是通过正规国民教育体系尽可能为农村培养专门人材,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比重。四是通过宣传、示范、商品交流的文化载体等等,更新农民的商品经济文化观念,开拓商品生产和致富的门路。这些观念和门路与调整传统农村产业结构、发展非农产业的取向基本上是一致的。

第三,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市场机制引导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用市场方法调整农村产业结构,首先要摆脱计划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习惯作法,充分尊重农民和乡村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改变一切由政府计划包揽和行政命令的做法。要打破行政壁垒,撤销阻碍生产要素流动的一切关卡障碍,一切按市场法则办事。其二,全面推进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进程。农副产品逐步全面放开,开办农产品期货市场,完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农业生产资金、技术、信息要素全面市场化。其三,鼓励土地在国家所有性质不变下的使用权有偿转让,推行以土地入股为主的股份制农业,促进土地向高素质农业劳动者手中转移,加速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进程。其四,政府调控职能主要通过土地所有权、产业政策、国家储备制度、农副产品补贴与保限价、农业贷款利率与税收等方法实施。

第四,建立风险制度,把农业结构调整的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

建立农产品生产风险制度,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尤其是稳定发展经济作物的重要手段。风险制度可通过三种形式来确立。一是风险基金制度。即由政府、工业生产者、农业生产者三方按一定比例出资,或通过保险公司,或由专门的监督委员会,对农产品生产中一旦出现的风险予以补偿。二是通过农产品期货市场,减少农产品预期风险。三是推行贸工农协作制度或联合体化形式。通过农工贸互补,或内部核算制度,把农产品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五,处理好财政予取关系,扶持乡镇企业发展。

乡镇企业发展需要一个原始资本积累过程,然后逐步进入现代化生产行列。否则,乡镇企业在未来农村非农产业发展与结构调整中难成大气候。这就需要地方财政,特别是乡村两级政权要处理好予和取的关系。在原始积累阶段,应尽量扶持其发展,帮助他们进行技术更新改造,上规模,上档次;帮助他们加强管理,提高发展活力。只有在企业羽翼丰满,活力强大时,才是乡镇企业为当地公益事业作贡献的时候。苏南地区、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地区等乡镇企业的发展,及其农村产业结构的转变现实,是中国农村产业结构成长的范例。

注释:

①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载《经济体制改革手册》,经济日报出版社1987年,第62页。

②参见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

③陆学艺《转型时期农民阶层的分化》,《中国社会科学》1990年第4期第137-151页。

④[法]H·孟德斯著,李培林译《农民的终结》,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⑤肖四如、王志国《中国:非均衡传统农业的改造》,《青年经济论坛》1989年第5期第29-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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