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模式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市场论文,模式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离岸金融市场的概念及特点
离岸金融市场( OFFSHORE MARKET )又称境外市场( EXTERNALMARKET),是相对于国内金融市场、在岸金融市场而言的。 它是以市场所在国的非本国居民为交易对象,为提供可自由兑换货币的存取、借贷、贸易结算、外汇买卖、保险服务和证券交易等金融服务,基本上不受任何国家国内各项金融法规的限制和约束,是一种新型的、更完全的国际金融市场,它与国内金融市场、在岸金融市场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
与国内金融市场及在岸金融市场相比,离岸金融市场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
第一,在该市场操作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本不受所在国政府的约束,不受所在国金融法规的管制,不受利率上下限的限制,不必缴纳存款准备金,筹资活动高度自由。
第二,交易货币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运作方式灵活。该市场上所使用的货币是主要发达国家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投资者可自由选择币种,市场的交易方式、条件和地点也可自由选择。离岸金融市场自产生以来,其经营方式不断改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目前世界上主要离岸中心的离岸业务虽各有差异,但基本上有以下的一些内容:离岸开户;存款;离岸托收;离岸汇款;信用证;打包放款;财产抵押、开证、透支等授信业务。
第三,与一般的国际金融市场相比,离岸金融市场上的资金贷放交易的竞争性、投机性和冒险性更大。这是因为:其一,不受任何一国金融法规的约束;其二,每笔贷款的金额巨大,且都是信用贷款,缺乏抵押保证;其三,借款人把借到的资金连续转手借出,银行很难掌握用户及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离岸金融市场的必要性
离岸金融市场的存在和发展对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业的发展,对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特别是在当前国际经贸空前增长,国际资本流动急剧扩张,国际间的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大背景下,中国的改革开放要想进一步走向深入,中国的金融要想走向世界,增强在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离岸金融市场就显得尤为必要。
一是全面迎接全球金融竞争的需要。自80年代全球金融自由化、国际化以来,建立区域性金融中心或离岸金融中心的浪潮方兴未艾。在这方面亚太国家(或地区)表现尤为突出,尽管各国(或地区)的情况不尽相同,但各国(或地区)都在政府的推动下,积极创造条件发展离岸金融市场,以促进本国或本地区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国际化,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同时也藉此提高本国在国际金融业的地位和声誉。可以说,发展金融中心或离岸金融市场成为当今各国金融竞争的一大新趋势。从战略上来看,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各类金融中心的不断涌现和崛起,必将影响国际资金的走向和已有格局,这是国际金融竞争新趋势对我国金融业发出的挑战。当前,亚太一些老牌离岸金融中心已经成熟,新的离岸中心正在创建之中。面对这一形势,我国应抓住时机,利用自身优势和条件,迎接挑战,加快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
二是加快开放金融业,促进我国金融业发展的需要。从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北京设立第一家代表处开始,已有来自美国、英国、日本、法国、新加坡、香港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在我国十几个城市设立了100多家营业性金融机构和300多个代表处。据统计,目前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量已占中国外汇业务的10%至20%。随着外资银行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迅速扩展,它们必将成为离岸金融业务资金的主要供应者和需求者。另一方面,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必将增强对我国各金融企业特别是国有金融机构的压力,打破“垄断”经营的格局,促进其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并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拓展业务的经营范围,同时有利于创造更为良好的投资环境,为外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在保税区和自由贸易区提供各种融资便利,继而大量地吸引外资到我国。让跨国银行参与离岸金融市场,能为我国吸引规模更大、来源更加稳定的资金。此外,离岸金融业务作为一个全新的领域,开拓者和早期耕耘者可于其中获得丰厚的回报,而它的存在和发展也必将为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培养一大批高级金融管理人才。
三、中国离岸金融市场的模式选择
(一)离岸金融市场的基本类型
根据各离岸金融市场实际运作的情况可分为如下三种类型:
1.内外混合型,也称一体型。即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国际业务和国内业务融为一体,居民和非本国居民都可以从事的各种存款和贷款业务,银行的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合帐处理,没有严格界限。伦敦和香港的离岸金融市场就属这种类型,这种类型需要相当高的管理和操作水平。
2.内外分离型,也称分离型。即金融管理当局将离岸市场业务和国内市场业务严格分离,分设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两大帐户,分别处理,居民和非本国居民的存贷业务分开,其目的在于防止离岸金融交易活动影响或冲击本国的金融政策的贯彻实施。此类离岸金融市场有纽约、东京、新加坡等。其特点是便于管理和操作。
3.避税港型,也称簿记型。在这类离岸金融市场上没有实际的离岸资金交易,只是办理其它市场交易的记帐和转帐业务,目的是为了逃避交易市场所在地的税收。西欧的马恩岛及加勒比海地区的开曼、巴哈马等岛国建立的离岸金融市场即属该种类型。由于上述市场所在地政局稳定,税赋极低,各项经营手续简便,没有金融管制,因此自70年代以来,许多外国银行甚至一些大的跨国银行纷纷将其实际的离岸资金交易转移至该地记帐,从而形成一种帐面上的离岸金融市场。
依据各离岸金融市场形成过程的特点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自然形成型。一国的内在经济实力相当强大,对外经济贸易达到较高水平,金融业务发展日趋成熟,逐渐自发地发展成为重要的离岸金融市场,如伦敦就是这类离岸金融中心的一个典型。
2.政府推进型。即市场所在国政府为了发展本国经济、筹措资金,或为了扩大国内金融业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和声誉,或为了保持其在国际金融业的地位,而采取特别优惠的政策,并经立法确认,建立和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新加坡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是政府推进型中最典型、最成功的例子。在六七十年代,新加坡及其周边东南亚诸国的经济规模是有限的,如果仅依靠区域内金融需求,新加坡离岸中心的前途不可能很大。新加坡政府认识到了这一点,审时度势,抓住了当今跨国公司在亚洲发展需要自由资金划拨,整个亚洲对外汇资本尤其是对亚洲美元的需求旺盛的时机,充分利用自己的时区优势,据此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进行各种功能开发,集中力量建成了以亚洲美元市场为核心的离岸金融市场,形成金融功能内外分离、以外为主的格局。
(二)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模式选择
鉴于我国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和金融环境的实际状况,建立离岸金融市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加快经济建设和引进外资的客观形势,我国应建立制导型离岸金融市场。
所谓制导型离岸金融市场,是指在东道国政府有效的控制管理下,从国民经济总体利益出发,在充分满足离岸金融市场一般要求的基础上,将部分离岸资金适时反馈,以最优的数量、时间和效益集合,能动地导向腹地市场的离岸金融市场。从根本上说它也是属于政府推进型离岸金融市场,不过由于中国的国情和时代的特色而赋予它新的特点,因而它是一种与国际上传统的政府推进不同的新型的政府推进型离岸金融市场。它至少应有如下两重涵义:
(1)如传统的政府推进型离岸市场一样, 它也应通过政府制定有关的政策和法规促进其形成,同时控制和规范市场运作,引导其朝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如上所言,建立自然形成型离岸金融市场要求东道国处于经济发展的相对较高阶段,有着雄厚的经济实力,且一般需要较长的时间。对比之下,我国要想以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在较短的时间内建成自然形成型离岸市场是不现实的,政府推进型当是明智的选择。
(2)传统的政府推进型离岸金融市场如新加坡、东京、纽约等, 均是采取严格的内外分离的形式,即国内业务、在岸业务与离岸业务严格隔离,分帐处理,既不允许将离岸市场资金调往国内市场,也不允许将境内资金通过离岸市场输往境外。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以及所处的特殊经济发展阶段,资金短缺将是长期现象。因而,制导型离岸市场应在政府的有效控制下,从国民经济的总体利益出发,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长期安排和短期需要以及最优控制的原理,适时、适量地将部分离岸资金导向国内市场,以补充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部分需求。另一方面,虽然我国总体上处于资金供应相对不足的状态,但不排除在局部地区个别成长迅速、经济效益特别好的企业握有相当的盈余资金。它们除可投资于国内的产业和金融市场或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输往境外,也可在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的有效控制和合理引导下,通过离岸市场导向国际资本市场,以拓宽我国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途径,并在风浪中逐步提高我国企业特别是金融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和影响世界经济进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