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水利局 湖北汉川 431600
摘要:农民是农业水价承受的主体,其承受能力的大小决定着农业水价改革的力度和进程。本文通过对人民胜利渠灌区农民对农业水价承受能力的调查,得出灌区的运行能力是随着农业水价的上调逐步增加的,而用水是逐步减少的结论,并提出了促进农业水价改革的综合对策。
关键词:农民;农业水价;灌区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实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出发点是为了解决水权问题。早期我国农业农业生产用水是无偿的,随后经历过象征性的征收低额农业水费,在2015年,我国开始进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我国是传统农业大国,农业活动范围广,力度大,对于农业生产用水需求量大,但是又存在资源利用率低,浪费严重以及造成大量水污染的情况。随着近年来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越来越严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推行不是抬高水价,目的是明确水的商品属性,通过合理收费改善我国农业用水浪费缓解水资源压力才是出发点。
2.农业水价改革的影响
农业水价改革直接作用于水利工程的盈利能力,也是为了稳定社会投资,保证水利工程的公益性的同时也保证其生存能力。公益性是我国水利工程永恒不变的属性,每一个水利工程都是以服务国计民生为出发点成立的,但是过于纯粹的公益性,让居民和生产者都会忽略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以及其商品属性,过度的免费索取,既加重了生态破坏,也增加了国家的负担。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社会生产活动力度加大,居民生活质量提高,水资源耗费越来越大,导致水资源短缺越来越严重。所以,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行水资源的宏观调控以及减轻国家压力已经迫在眉睫。
我国的农业在在国民产业中占据的比例是最大的,实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推行也是敏感的,涉及到广大农民群里的根本利益,全面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影响面非常广,涉及到的人群规模也非常大。但是征收农业水价的执行一方面可以约束农业用水行为,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维护水管部门的平稳运行与发展,同时也为社会资本进入水利投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其收益提供了政策支持以及法律保障。
3.我国农业水价现状
3.1征收难度大
水费征收难度大的主要因素在于各部门的截留和挪用以及拖欠。农村税改之后农业税取消,农业水费成为我国对农民群体的唯一税收。但是农业水费征收之后往往会经过各级单位的截留和挪用,水管部门真正能使用的只是一小部分,勉强甚至不足以维持水管部门正常运转。部分地区甚至拖欠水管部门数以亿计的农业水费,导致水管部门没有足够的资金提供良好的供水服务,无法进一步发展农业供水服务,甚至个别地方的水管部门存在生存困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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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定价不科学
水费征收的计价方式是按照土地面积为计价单位进行征收。农业水费的定价权归当地政府根据本地情况进行制定,所以全国各地的农业水费收费标准不同,波动幅度较大,收费标准为每亩35元至130元之间,普遍按照70--80元之间的价格进行征收。农民群体对价格的承受能力较弱,而农业水费定价过高加重了农民负担,是农业水费征收困难之一。另一方面我国农业土地经过丈量之后登记在册归村部统一,但是农业土地面积随着开发和使用并不是恒定的,尤其是私人开垦土地等统计不详细,这点来说无形中会使所征收的水费与实际灌溉面积不相符。
3.3投入资金不足
目前,由于我国水利工程建设过于偏重公益性,再加上其他因素,综合导致农业水利工程收益远远低于支出,没有保障,是民间投资的禁区,所以现在的农村水利工程都是国家出资修建。但是由于我国农村分布范围广,农民群体规模大,水利工程的需求量大,对于国家财政来说负担过重,无法完全满足农业水利设施修建的资金要求。农村水利工程存在资金严重短缺,很多农村水利工程的投资规模只能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设施修建不到位的问题很严重。
3.4农业灌溉技术粗糙
目前我国农业总体灌溉技术水平较为粗糙,部分地区已经采用先进灌溉技术,可以做到节约用水,但是我国大部分农业地区仍然采取原始的粗糙灌溉方式,水资源利用率非常低,加大了灌溉成本。
4.促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落实建议
农业水价改革的执行首先要确保农业水费征收标准在农民经济承受能力之内,所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谨慎进行,妥善实施。
4.1完善管理机制
目前因为缺乏重视,所以我国农业水费征收管理机制不健全。水管部门人员建制不全,人力上无法满足全面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践要求。 水管部门的体制和结构都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所以农业水价的全面落实要在水管部门建立完善的体系的基础之上执行,深化水管部门改制,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全面落实创造先期条件。
4.2科学合理定价
农民群体的价格承受能力低,为了保障国计民生,维持农村经济平稳运行,所以农业水费的收费标准应该谨慎制定,单纯的从协调水资源供需和我国水利工程管理改制的角度出发,而不是把农业水费的征收作为政府收入开源的重要渠道。农业用水定价应该遵守农村税费改革原则,以不增加农民负担为前提。鉴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不同,农业水费定价可以差异化,但是应该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科学定价,合理执行。
4.3落实农业水费税收用处
对于农业水费的征收应该加强监督管理,使征收上来的农业水费完整的落实到水管部门,确保水管部门的资金来源充足,杜绝其他各级部门的挪用、赊欠等行为占用农业水费。
4.4合理收费
对于农业水费的征收应该严格核算,杜绝不合理加价和不合理征收现象,加强管理,改进农业水费征收方法。可以酌情考虑在部分地区执行按照用水量收费,以立方为计价单位,全国执行阶梯收费,用水越多缴费越高,照顾低收入农民的同时控制高收入农民的用水行为,对水资源供给实行宏观调控的同时也能促进灌溉技术的提高,存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结语
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的推出有着必然性,明确水权,普及水的商品属性认知,同时控制农业用水行为,是促进农业节水的重要政策。但是我国农民群体价格承受能力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推行应该保持其绝对的理性,政策实施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农民的收益情况,而不是政府的农业收益。目前我国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还在摸索阶段,但是整个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农民的价格承受能力,维护农业经济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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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胡艳军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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