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市政工程项目所处环境复杂,项目执行易受到诸多外界因素的影响。基于国际工程的政治背景、属地国情和文化属性,国际市政工程项目存在较大的进度风险,易导致总承包商承担高昂的额外费用。结合国际市政工程项目执行经验,分析项目进度风险因素,从合同管理的角度提出应对进度风险的建议。
关键词:国际市政工程项目;进度风险;合同管理
引言
市政工程项目所处环境复杂,不仅要考虑天气等外部施工条件的影响,且由于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较多的利益相关方,还要考虑项目对周边地区的影响。另外,市政工程多属民生工程,其质量关乎城市形象及当地居民的生活,相比其他类型的项目具有更强的政治性,因此业主方对项目的要求更高。本文以某国际市政工程为例,总结项目执行过程中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从合同管理的角度提出规避进度风险的措施,以期为类似的国际市政工程项目提供借鉴,降低进度失控给国际市政工程执行带来的损失。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合同
库市供水与污水处理项目是位于南亚某国的一个国际市政工程项目,合同类型为设计-施工(DB)合同,由我国某企业作为总承包商承建,工期3年。合同范围包括自来水厂、取水泵房、污水厂、污水提升泵站等厂站建构筑物,以及总长约210km的供水和污水管线。
1.2项目环境
项目所在地区的地下石方较多,被称为“石头城”。项目管线敷设地区贯穿城区内五大主要公路,沿线建筑物较多,人口密集。同时,该市正在发展之中,与项目同期施工的还有当地公司承建的道路及其他管线、线路工程,施工交叉作业面较多。
2项目进度风险因素识别
2.1业主
2.1.1障碍物清理缓慢
由于库市面积狭小,城区密集,管网所覆盖的服务区域跨域几大城市中心以及重要交通干道,实际可供管线敷设的区域面积十分有限。该市处于基础设施发展阶段,同期规划施工的还有城市道路工程、其他管线以及电线电缆工程。原设计的管线路径要配合道路发展计划向路边相应移位,而移位后管线路径则要穿越现有电线杆、建筑物、围墙等障碍物。障碍物清理涉及征地拆迁,需要当地居民及相关政府部门达成一致并履行相关手续方可完成。因此,虽然清理障碍物属于业主的合同义务,但是实际上业主在障碍物清理上的进度无法满足承包商对于项目进度的需求,导致相关区域的管线敷设不能按照计划完成。
2.1.2基础资料不全
合同文件的业主要求中提到:“业主将仅提供手头拥有的关于现有供水管网及其他地下管网、电力以及电信电缆等详细信息,业主没有全面的详细资料。”项目所在城市历史久远,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地下管网包括供水管网、电力及电信电缆等各类管线缺乏详细的基础资料,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业主将这种不可预见的风险转嫁给了承包商。因存在这种不可预知的地下状况,承包商在开挖管线沟槽时经常会挖到现有管线,而施工进度则会受到如下因素影响:①开挖过程中对于水管、电缆等的损坏需要紧急安排抢修,有时还要等待相关部门配合关闭阀门,切断水源或电源;②地下管线众多,导致没有空间敷设新管线,需要做出设计变更调整线路。
2.2分包商
因该项目管线施工实施难度较大,原合同范围内的两家国内分包商无法完成全部管线施工,总包商不得不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在当地寻找了几家分包商。因时间仓促,故签订合同的当地分包商实力参差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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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利益相关方
2.3.1居民维权意识较强
市政项目关乎民计民生,施工区域时常影响当地居民工作和生活。尤其是在国际工程中,当地居民往往具有很强的维权意识,当地政府在居民维权方面的配合力度也较大。作为国际市政工程的总承包商,因当地居民对项目的理解与支持程度不统一,在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面对来自当地居民的投诉、阻工。
2.3.2审批程序多
该项目在技术上几乎没有实施难度,但是程序十分烦琐。与项目执行相关的当局包括道路部门、电力部门、通信部门、市政部门等,作为项目业主的当地水务部门与其他部门处在平级的位置上,在协调项目相关事宜上并不具有主导优势,相关工作无法顺利推进。
3基于合同管理的进度风险应对措施
3.1加强索赔条款,着重费用索赔
因该项目业主无法提供完整而详细的地下管线设施相关资料,在开挖过程中对地下现有管线及地下设施造成破坏以及引起管线变更带来工期延误及费用损失的情况都属于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按照FIDIC通用条款解释,承包商有权利就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向业主索赔。但是,该项目合同专用条款已将费用索赔条款取消,使承包商丧失了就此向业主索赔费用的权利。因此,承包商在项目签约阶段应将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带来的费用损失索赔权利明确在合同条款中,以此来约束和督促业主在合同执行方面的履约配合程度,一旦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况,就可以引用合同条款就费用损失一并向业主进行索赔。另外,就国际市政工程本身存在的诸多不确定性,承包商还应在合同总价中加入一定比例的不可预见费,以抵御项目本身不确定性带来的费用损失方面的风险。
3.2控制分包合同数量和质量
在选择国际工程项目分包商的时候,总承包商应严格考察分包商的资质。因为国际工程不同于国内工程,如果一家单位不能履约,要在短时间内找到另外一家合格的分包商十分困难。基于国际工程项目属地经济欠发达的背景,属地分包商的实力明显弱于国内分包商,因此在选择分包商时要综合考虑国内和属地分包商的素质,尽可能地将关键工作分包给国内有实力的分包商,确保分包合同的履约度。另外,为提高分包合同管理效率,减小总承包商合同管理工作量,应尽量减少分包商数量,使分包合同管理有明确的重点,同时避免多家分包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工作交界面的“扯皮”现象所带来的对项目整体进度的影响。
3.3严格分包合同进度条款
总承包合同规定了何种情况下承包商可以就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向业主索赔,分包合同也规定了分包商可以向总承包商索赔的条款以及总承包商可以向分包商进行工期延误罚款的条款。在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业主原因、第三方原因及分包商原因所引起的工期延误最后都会引起总承包商费用的增加。因业主原因、第三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分包商理应获得工期顺延,一旦出现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总承包商都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工期罚款,以此来平衡总承包商因总承包合同工期延误增加的额外费用。
因国内分包商在执行国际工程项目时要承担高昂的管理费等费用,所以其自身在进度控制上做得相对较好。总承包商应将控制重点放在当地分包商的合同管理上,从合同条款和项目执行角度进行严密的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以减少因总承包合同工期延误造成的费用损失。
4结语
市政工程多属民生工程,社会效益常常高于经济效益。基于国际工程属地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形态及文化属性,承包商在国际市政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要面对多方压力,项目执行存在多种不可预见的情况,相较于其他国际工程项目存在更大的工期延误带来费用损失的风险。因此,国际工程承包商在承接国际市政工程时要深度研究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因素及其对费用可能造成的影响,从对外合同和对内合同两方面将工期延误风险转移给业主和分包商,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进行严格的索赔管理,确保一旦出现工期延误能够最大限度地将延误产生的额外费用损失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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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赟.工程风险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
论文作者:李新文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6
标签:项目论文; 工期论文; 管线论文; 承包商论文; 业主论文; 合同论文; 进度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