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重大问题:正确澄清历史研究中的民族关系_张骞论文

一个重大问题:正确澄清历史研究中的民族关系_张骞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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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1-5558(2001)01-0001-07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远在夏、商、周三代,我国就已经是多民族国家了。秦汉以来,我国一直是一个以大统一为主流的多民族国家。因此,在研究我国历史时,必然要涉及大量的、复杂的民族关系问题以及在各民族之间的民族问题。正确阐明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有利于巩固祖国统一和维护民族团结,而错误的论述,必然会产生消极的影响。这个问题关系重大,我们必须充分重视,而不能掉以轻心。为此,我们必须牢记毛泽东同志讲过的一段话:“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诚哉斯言。

我是一个离休干部,在80岁以后的这几年当中,因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病,不能再跑图书馆,去书店的次数也很少了,而且自从1986年以后,就未再到农村、牧区进行社会调查。见闻受限,颇感孤陋寡闻。纵然如此,我还是觉得作为民族学战线上的一个老兵,既然有话要说,还是讲出来为好。所以就几年来反复想过的一些问题,仅例举以下几点,不揣冒昧,提出来与有兴趣的同志共同研究,并欢迎批评。

一、关于张骞第一次通使西域和傅介子刺杀楼兰王的一些看法

在旧中国,我国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每个民族的内部关系也是不平等的,这是历代的统治阶级都是执行了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政策造成的恶果。今天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新中国,就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以民族平等的原则来处理有关民族关系的一切重大历史事件。在这里,我们就对《西域通史》(注:《西域通史》,郑州市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6月版。)一书中关于张骞第一次通使西域和傅介子刺杀楼兰王的论述,作一些分析。《汉书·张骞传》对张骞两次通使西域的情况都作了比较详细的报导,但《西域通史》的作者,把张骞第一次通使西域的一些重大情节删掉了。如《张骞传》中曾说:汉朝招募能使西域者,“骞以郎应募,使月氏,与堂邑氏奴甘父俱出陇西。”途经匈奴辖区时为匈奴所俘,后逃出,曾亲历“大宛、大月氏、大夏、康居,而传闻其旁大国五六。”张骞与胡人甘父在西域居留一年余,在归途中又为匈奴所俘。“留崇余,单于死,国内乱,骞与胡妻及堂邑父俱亡归汉。拜骞太中大夫,堂邑父为奉使君。”“堂邑父胡人,善射,穷急射禽兽给食。初骞行时百余人,去十三岁,唯二人得还。”(注:见《汉书》中华书局本2687-2689页。)《西域通史》在写张骞第一次通使西域时,对胡人甘父的名字及其事迹只字未提,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失误。胡人甘父的事迹,是受到了《汉书》的作者和汉武帝的重视的,上述的引文可以作证。对于胡人甘父及其事迹的忽视,只能认为是对一位少数民族人物对祖国所作贡献的忽视。这是不应该的。

《西域通史》在《楼兰国的建立》一节中(注:见《西域通史》53页。)曾讲到了“大将军霍光命平东监傅介子刺杀楼兰王安归,西汉于是另立亲汉的尉屠耆为王。‘更名其国为鄯善’”。关于傅介子刺杀楼兰王的情况,这里说得很简略,而在《汉书·傅介子传》(注:见《汉书·傅介子传》,中华书局本3002页。)中却说得很详细:“介子与士卒俱賫金币,扬言以赐外国为名,至楼兰,楼兰王意不亲介子,介子阳引去,至其西界,使译谓曰:‘汉使者持黄金锦绣行赐诸国,王不来受,我去之西国矣。’即出金币以示译。译还报王,王贪汉物,来见使者。介子与坐饮,陈物示之。饮酒皆醉,介子谓王曰:‘天子使我私报王。’王起随介子入帐中,屏语,壮士二人从后刺之,刃交胸,立死。其贵人左右皆散走。介子告谕以‘王负汉罪,天子遣我来诛王,当更立前太子质在汉者。汉兵方至,毋敢动,动,则灭国矣!’遂持王首还诣阙,公卿将军议者咸嘉其功,……”这一事件充分暴露了傅介子为人行事的阴险、欺诈和残暴,是与其汉朝使节的身份完全不相称的。司马光撰写《资治通鉴》,在写到傅介子刺杀楼兰王这一历史事件时,不禁满怀义愤地写道:“臣光曰:今乃遣使者诱以金币而杀之,后有奉使诸国者,复可信乎!且以大汉之强而为盗贼之谋于蛮夷,不亦可羞哉!论者或美介子以为奇功,过矣!”(注:语见《资治通鉴》第二十三卷,中华书局本773页。)

司马光对傅介子刺杀楼兰王的评价,其理论根据为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在旧中国,这个评价可以说是正义的呼声,但是在今天看来,就很不够了。在今天,社会主义社会的新中国已经建立了五十多年,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民族平等的政策已经深入人心,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正确处理现实生活中的和历史上曾经产生过的一切民族问题。列宁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没有什么比对待民族不公平更能阻挠无产阶级的团结的发展和巩固了。因为‘受侮辱’的民族的人对平等感、对自己无产阶级同志破坏这一平等(哪怕是出于无心或由于开玩笑)是最敏感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无产阶级团结的根本利益,无产阶级斗争的根本利益,要求我们无论何时都不要形式地对待民族问题,而要估计到被压迫民族(或小民族)的无产者对待压迫民族(或大民族)的态度上必然有的差别。”(注:见《列宁全集》第36卷632页。)我这一生主要是在西北地区生活并从事民族研究工作的,我曾经目睹过一些民族纠纷,也听到和目睹民族仇杀所造成的恶果。我有一批少数民族的同学、同事、朋友和学生,他们当中的一些挚友能够和我作推心置腹的交谈,使我对民族情感的敏感和强烈,有着较深的体会。因此,我曾把上面列宁的话,抄录在自己的笔记本上,供我随时阅读。作为鉴诫。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民委曾在北京召开过一次学术讨论会。会议期间有位贵州省的苗族中年学者,到我住宿舍里,对我说,汉朝的使节到夜郎国访问,夜郎国的君主由于不了解情况,曾问汉朝使节,汉朝和夜郎国相比,哪一个的国土大?(注:“滇王与汉使者言曰:‘汉孰与我大?’及夜郎侯亦然。”中华书局本2994页。)从此以后,汉文中“夜郎自大”这句嘲笑的语言,已经流传了2000年。现在解放已经多年了,为什么还在讲这句嘲笑的话哩?我说,我接受你的批评,保证不说、不写“夜郎自大”。在少年时期,我就知道这句话,当时曾认为夜郎是个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哩!后来读《史记·西南夷列传》,才知道了这句话的出处。(注:“滇王与汉使者言曰:‘汉孰与我大?’及夜郎侯亦然。”中华书局本2994页。)我相信现在仍讲夜郎自大这句话的人,一般说来并不全部了解这句话的出处。这个事例,也使我感到,汉族的学者们应该特别重视和尊重少数民族同志民族情感问题。

最后,我必须说明,上文我所指出《西域通史》中的两个问题,只是瑜中之瑕,“瑕不掩瑜”,理所当然。就总体而论,在通读全书后,我认为这是一本好书,我也受到了教益。我必须说明,如果我只看到《西域通史》中存在有上述有关张骞通使西域和傅介子刺杀楼兰王的记述,我便不会写这段文章了。问题在于,多年来曾在报刊和文集中多次看到过类似和相同的记述。甚至1984年某历史学家在北京某大报,发表张骞通使西域的文章,把胡人甘父的事迹全都记在了张骞的名下。这种记述比起《汉书·张骞传》、《汉书、傅介子传》来,是一种倒退,比起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对傅介子恶行的斥责来,更是一种倒退。张骞、傅介子的事迹,已经是两千多年前遥远的往事了。但是在今天,对于这些事迹带有大汉族主义色彩的、不妥当的记述,仍然是能牵动人心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仍然是紧密地联系着的,我们怎么可以掉以轻心!

二、正确阐明历史研究中的民族关系问题,是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国家统一的重大问题

几年前,史式先生倡导编写《中华民族史》,并发表了两篇文章:《“中华民族史”前期研究情况综述》(以下简称综述一)与《“中华民族史”第三次学术讨论综述》(以下简称综述二)(注:两文分别载于《民族研究动态》1994年第3期和1966年第4期。)提出了对编写《中华民族史》的若干设想。当时我就对上述两文一些看法有不同的意见,近日整理旧书刊,我又将上述两文重读了两遍。现仅将我认为比较重要的几个问题提出一些想法,向史式先生请教。

综述二中写道:“北方的少数民族基本上都是游牧民族,与汉族生产方式不同(如匈奴“以杀戮为耕作”),生活方式也不同,在入侵(或入主)中原之前,没有机会接触中华文化,就谈不上接受中华文化。他们和汉族接触的唯一方式是‘寇边’,即侵入长城掠夺人畜财富。所以2000年来,中原王朝的敌国外患,都来自北方、西北,而不是来自南方。”(见51页)又说:“如匈奴之灭西晋,金之灭北宋,元之灭南宋,清之灭明等等,毫不留情。他们在未成气候之前,从未受过中华文化之薰陶,不知中国文化之可贵。逐步接受中华文化,是他们入主中原以后的事。……(见52页)。以上所引的两段话中,作者的这些观点是不符合中国历史事实的,也是有害的。在这里我只能长话短说,举其荦荦大者。

首先,匈奴等游牧民族主要是游牧业为生的,兼营狩猎、采集和小规模的农业。作为世界历史上的一个通例,游牧民族是不能生产他们生活中所必需的全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取得的方法不外两个途径:一是武装劫掠;一是相互贸易。在中国,游牧民族要冒险越过烽燧相连的长城,进入城镇、堡寨林立的农业区进行劫掠,就会遇到驻军与当地居民坚决抵抗,往往是得不偿失的。而被当时称为“关市”的相互贸易则是常年可以进行的,即使在汉朝与匈奴处于不睦和的时期,这种“关市”从没有中断。当时从汉族农业区输入游牧区的产品,主要为各种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为粮食、丝织品、麻织品、金属工具和用具、酒类等,后来增加了棉织品、茶叶、瓷器等。从游牧区进入农业区的产品,主要为驴、骡、马、牛、羊等活畜,以及家畜、野兽的兽皮、兽毛、药材等。顾炎武在所著《驴骡》(见《日知录》卷二十九)中说:“自秦以上,传记无言驴者。意其虽有,而非人家所常畜也。”西汉初年,陆贾曾说:“夫驴、骡、骆驼、犀、象、瑇瑁、琥珀、珊瑚、翠玉,山生水藏,择地而居。”(见《新语·道基》)把驴、骡与犀象、珊瑚、翠玉等并列,就可以想见物以稀为贵。《史记·匈奴列传》载:“其畜之所多者马、牛、羊,其奇畜则橐駞(骆驼)、驴、骡、……”自从“驴骡馲驼,衔尾入塞,弹騱騵马,尽为我畜”,见《盐铁论·力耕》以后,驴、骡、马、牛等役畜,逐渐成为了内地各族人民普遍饲养的家畜,这对于改善内地农业生产、手工业、商贸运输的劳动条件,无疑是起到了巨大的积极作用的。对于先前缺乏驴、骡、马等役畜之苦况,《盐铁论·未通》中曾有生动的描述:“内郡人众,……民蹠耒而耕,负担而行,劳罢(疲)而寡功,是以百姓贫苦而衣食不足。”

中原地区和长江流域的农产品与手工业产品大量输入匈奴游牧区,对于改善匈奴人民的生产状况和生活状况都起到了有益的、积极的作用。在这里我只想例举一条考古学上非常具体、非常有说服力的例证。“金属工具中有所谓‘斯基泰式’兽首柄小铜刀,只得一件,出土最多的还是汉式环式小铁刀、锥类,共得二百五十余件。显然前者为后者所代替。一些数量可观的铁、铁斧、铁锛,除用于战斗外,也可能作为生产工具。像出土的两件薄板状铁锄,只能用于生产和其他日常活动上。本族的铁斧只得一二件。总之,金属工具的使用,推动了他们的社会发展和生活上的变化。”“在这一发展和变化中,起了显著作用的则是汉族先进文化的影响与推动,墓地出土的大量汉族文物,……有铁工具、陶器、兵器、马具、铜镜、服饰、货币等一系列出土品。”(见孙守道《“匈奴·西岔文化”古墓群的发掘》,载《文物》1960年,第8、9合期)。汉族人民与匈奴族人民长期的、内容丰富的经济文化的交流、形成了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民族关系,我们认为这是历史发展的主流。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是向匈奴人学的。从此以后,骑兵逐渐代替了战车,这是中国历史上国防建设的一大进步。秦朝兵马俑的出土,用实物对此作了生动地说明。

匈奴民族是以游牧业生产为其最重要的生计来源的。诬称“匈奴‘以杀戮为耕作”,是不符历史事实的。因为在世界上只有“以杀戮为业”的强盗团伙,并无“以杀戮为耕作”的民族。我并不确知“匈奴‘以杀戮为耕作,最先出自何人之口,我仅知金朝文人写过这样两句话:“北人以杀戮为耕作,黄河不尽生人血。”但此处所说的北人系指蒙古族,而不是指匈奴族。说蒙古族以杀戮为业,当然也是错误的。

其次,在西汉时期,匈奴族并无自己的民族文字,而是使用汉文的。《史记·匈奴列传》中曾说:“于是(中行)说教单于左右疏计,以计课其人众畜物。”中行说原为西汉官吏,后投降匈奴单于而被重用,中行说教给匈奴人的文字,只能是汉文,而不会是其他文字。又,在《汉书·西域传》中收录有几封匈奴单于与吕后、匈奴单于与汉朝皇帝的来往信件。这些信件的原文均为汉文,说明匈奴人是学会了使用汉文的。在长城以北建立过回鹘汗国的回鹘族(回纥族),也曾经使用过汉文。回鹘汗国的第九世可汗曾经建立《九姓回鹘可汗碑》,该碑用粟特文、突厥文和汉文三种文字刻成,讲述了回鹘族的重要历史。”汉文的撰写人为伊难主和莫合达干。”(详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九姓回鹘可汗碑》,第213页)

古代新疆的各民族学习和使用汉文的情况更是不胜枚举。“从后汉时期的汉文木简得知,当时鄯善、且末一带的上层贵族曾使用过汉文。”(见《中国民族古文字》第161页)从汉佉二体钱和龟兹五铢钱的流通,也可以看出当时汉文的影响很大。“可见早在使用于阗文以前,于阗地区就曾流行汉文和佉卢文,现在已经发现的于阗文文献,也不少掺用汉文,使用汉文年号,甚至使用汉文和于阗文共同书写。于阗文书中还有许多名称使用汉文。……这说明汉文始终通行于于阗地区,也说明当时于阗与内地政府的政治、文化关系相当密切。(见《中国民族古文字》第165页)

在古代于阗王国和鄯善王国曾经通行过两种大小不同的汉佉二体钱,大的一种汉字篆文为“重廿四铢铜钱”,小的一种汉字篆文为“六铢钱”。(见夏鼐教授撰《“和阗马钱”考》,载《文物》1962年第7期)另外,在新疆境内还发现了铸有龟兹文和汉文的钱币。(见张平《龟兹五铢铸币考古发现及有关问题》,载《西北史地》1986年第4期此文发表后,在新疆多处地方又发现了数量较多的龟兹五铢钱。

鞠化高昌国,为当地的汉人所建,这些汉人原为汉、魏时期驻军和屯田士兵的后裔,以及晋朝由内逃难来的难民,因久居当地少数民族之中,接受了一些胡人的风俗习惯,当地的胡人也接受了汉人的风俗习惯。《魏书·高昌传》中曾说:“服饰,丈夫从胡法,妇人裙襦,头上作髻。其风俗政令与华夏略同。……文字亦同华夏,兼用胡书。有《毛诗》、《论语》、《孝经》,置学官子弟,以相教授。虽习诵之,而皆为胡语。”鞠氏高昌国存在了141年,在困难的条件下,仍然坚持着在吐、鄯、托地区和焉耆地区传播中原文化。

至于说到古代新疆用汉文从事翻译和著述的学者,可以说代有人才。十六国时期的龟兹人鸠摩罗什精通梵文、龟兹文和汉用,用汉文翻译了大量的佛经,为中国佛经的三大翻译家之一。隋朝时高昌人何妥曾撰《乐要》,唐朝时疏勒人惠琳曾著佛学词典《一切经音义》,五代时祖籍新疆的尉迟偓著有《中朝故事》。在元朝,用汉文写作的文人学士更是群星灿烂。在文学家、诗人、元曲作家中,有马祖常、萨都剌、贯云石等人;在农学家中,鲁明善著有《农桑衣食撮要》;在翻译家中,安藏曾翻译多种汉文典籍;在史学家中,廉惠山海涯为《宋史》、《辽史》、《金史》的撰修官,沙拉班为《金史》的撰修官。

再次,自从夏、商、周三代以来,中国就是一个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国家。自秦、汉以来,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中间虽有几次分裂局面的出现,但是大统一始终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中国文化是我国各民族在长期历史中共同创造的。说我国北方和西北的少数民族,“他们未成气候之前,未受过中华文化的熏陶,不知中国文化之可贵。”这样地提出问题,是值商榷的。应该承认,历史上中国境内的各个民族,都有他们自己的民族特点和特长,都曾对缔造中国文化作出过自己的贡献。中国境内各民族在长期的经济文化的交流中,取长补短,形成了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民族关系。这是中国民族关系的主流。

最后,我们要说的是,在史式先生的上述两篇文章中都谈到了中国历史上的统一问题,对其中的一些论断和论据,我是有不同意见的,特直言陈述,用供商榷。综述一中说:“两千多年来,北方一些少数民族‘入寇’、‘入侵’之时,常把矛头直指由汉族建立的中原王朝,取而代之。如匈奴之灭西晋,金之灭北宋,元之灭南宋、清之灭明等等。”在今天,在我们这个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国家里,我们认为应该以民族平等的原则,来看待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在历史上,匈奴族建立的汉、前赵等地区性政权,女真族建立的金朝地区政权,蒙古族建立的统一全中国的元朝,满族建立的统一全中国的清朝。统统不是什么“入侵”和“入寇”,而且蒙古族建立的元朝和满族建立的清朝,对中国历史的发展都是作出了巨大贡献的。譬如说,在元朝,西藏地区始并入了祖国版图。在清朝时,最后确定了中国的疆域,而且在元、明、清三朝600年间,在中国大地上基本上没有出现过分裂政权,而且使我们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在中国,由于汉族的人口远比各少数民族的总人口为多,汉族的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比较高,所以大多数中央王朝是由汉族建立的,这是顺理成章的。但是,在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同样有建立中央政权的权力,所谓“入侵”、“入寇”云云,是与新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现实和现行的民族政策格格不入的,是背离了我们这个伟大时代的时代精神的,其消极影响是无法否定的。

史式先生在综述二(18页)中写道:“我们对于“统一”一事,应该区别对待。凡顺应历史潮流,人民愿望,统一以后促进经济与文化发展的,应该予以肯定。如果是暴力破坏和平,野蛮征服文明,造成经济与文化大倒退的‘统一’,则应加以谴责。”“正是当时的虎狼之秦破坏了关东的中华文化。”(见18页)

从上面综述二的引文,并联系前面综述一的引文,清楚地说明了,史式先生认为蒙古族建立的元朝,满族建立的清朝,是“野蛮征服文明”。秦始皇统一六国,是“暴力破坏和平”,因此统统予以谴责。”我个人是反对这种意见的。

秦始皇统一六国,废除了夏、商、周三代相沿的诸侯制,建立郡县制,从而永远结束了诸侯纷争不已的局面。这是秦始皇对中国历史的伟大贡献,对尔后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应该肯定。

战国七雄都是封建统治阶级统治的国家,彼此间曾经进行过连绵不断的战争,战争的最终结果是秦国吞并了其他六国,实现空前的大统一。

史式先生还说:“如果由别人来统一,对整个民族的前途则远较秦始皇的暴力统一好得多。”(见综述二,14页)本来尊重事实是是一切研究工作的出发点,尊重历史事实是历史研究的最起码的条件。上述两句话,讲的并不是历史事实,而是用个人的幻想所杜撰的假设。七雄纷争的时期,正是由于七国之间连年战争,才被命名为战国时期。难道能够设想七国当中的一国,不用战争就能统一其他六国吗?

马克思在《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中写道:“相继征服过印度的阿拉伯人、土耳其人、鞑靼人和莫卧儿人,不久就被当地居民同化了。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这是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70页)马克思和恩格斯又曾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写道:“民族大迁移的时期到处可以看到的一个事实,即奴隶成了主人,征服者很快学会了被征服者的语言,接受了他们的教育和风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81页)在这里需要说明,我们应该从精神实质上领会两位革命导师所阐明的这个历史规律,而不必刻板地拘泥于个别的名词。譬如,我国少数民族在内地建立地区性政权和统一全国的中央政权,都是我国国内少数民族所建立的政权,并不存在征服与被征服的问题,也不能说哪个少数民族是野蛮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阐明的上述历史规律,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少数民族的统治阶级一旦在汉族聚居区建立政权之后,他们就立即发现,他们处在了汉族居民与汉族文化的包围之中。他们便不得不大批使用前朝的遗老——汉族地主阶级的当权派和汉族知识分子,作为他们的帮手,顺从汉族的风俗习惯,学习汉语汉文。甚至提倡尊孔,宣扬儒家思想,用以笼络人心。特别是分散在各地的少数民族的基层官吏和军队,更是处在汉族的汪洋大海之中了,他们所以迫切地学汉文、汉语、汉文化,不仅仅只是为了维护其统治的需要,同时也是自身生活的需要。如上所述,在历史上,我国少数民族在内地建立的地区性的政权和统一全国的政权,都增强了我国各族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交流,促进了民族之间的融合。因此怎么能够说元朝和清朝的统一,造成了经济与文化大倒退的‘统一’”呢!

[收稿日期]200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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