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自觉、文化战争、文化立国——世界“现代性”进程中的文化三部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化论文,现代性论文,进程论文,自觉论文,战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 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63(2008)02-0107-09
文化自觉
英国学者伊格尔顿在《文化的观念》一书中谈到,在今天,人们围绕据说是英语中最为复杂的两三个单词之一的“文化”所发生的冲突,已经从传统意义上的学术争论,转变成一种全球性的政治斗争,甚至成为“新千年世界政治格局的组成部分”。在此,伊格尔顿并无意将文化等同于政治,他只是强调了这样一种事实,即文化在当今世界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是以往任何时期都不曾有过的,特别是这种作用在国际政治事务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例如像“种族清洗”这类事件之所以发生,其实质就在于它“正是事关紧要的文化战争”,因此,“文化成了现代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大事”。①
学术界通常把文化重要性的凸显,以至呈现为当今的一种时代特征的产生原因,与“全球化”问题联系起来。这种思路自然是正确的,但如果我们能把这种思路在时间上向回追溯,在空间上向深发掘,我们便能看到解释这种原因的又一个关键词,那便是“现代性”。当然,“现代性”的含义相当复杂,本文只是在相对于“古代性”,或曰“传统性”的意义上使用它,即把它看作是对世界历史进程中自近代以来所出现的一种根本性转折的描述。对此,英国学者费瑟斯通是这样说的:“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德国社会学理论(目前,现代性这个词的许多意义都是从那里引申出来的)来看,现代性是与传统秩序相对比而言的,它指的是社会世界中进化式的经济与管理的理性化与分化过程,人们经常以鲜明的反现代目光来审视现代资本主义工业化国家的形成过程。”②正是在这种世界“传统秩序”逐渐涣散,“现代资本主义工业化国家”逐渐形成的过程中,两种因素的日益膨胀直接导致全球范围的民族矛盾日益激化。一种是从早期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就已经出现,随后范围不断扩大、内涵不断深化的对其他国家的资源掠夺和经济扩张。这种经济扩张造成了世界范围民族国家间关系上的一种悖论性质,即一方面它使民族国家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相互联系不断加强;但另一方面由于这种经济交往所具有的不平等性质,而必然导致相互关系的渐趋紧张,乃至相互对立。再一种是与上述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扩张始终伴随着的对其他民族国家的武力征服或军事干涉,这使得双方之间经济交往的不平等性质更直接地呈现为民族国家间政治关系上的不对称性,其最典型的表现形式当然就是宗主国与殖民地的关系。同时,当不同的资本主义国家因经济扩张而出现利益冲突时,相互之间也会出现紧张关系,乃至引发不同范围、不同规模的军事对抗,甚至包括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
回顾世界“现代性”进程中民族国家关系的变化,有助于我们理解文化的重要性之所以会在现代得以凸显,甚至会呈现为当今的一种时代特征的历史根源及其深层原因。因为,所谓民族国家的概念并非只是一种地理概念,而首先是一种心理概念。换言之,民族国家生存的基石在于拥有自主性的文化,而维护民族国家生存的命脉,从根本上说就存在于对这种文化的认同之中。对此,只要回味一下法国作家都德的《最后一课》,也就不难体会了。当然,文化对一个民族乃至国家生存的重要性并非始自今日,但在民族国家间交往相对松散的“古代性”环境中,文化的重要性更多是以“自发性”形式发挥作用,只有在民族国家间交往不仅日益频繁,以至相互之间不可分离,但同时这种交往又始终是建立在种种不对称性基础之上的“现代性”环境中,文化的重要性才会随着民族国家间无可避免的激烈碰撞而凸显出来,它既是强势者谋求霸权的精神支柱和重要手段,也同样是弱势者捍卫生存的精神支柱和重要手段,因而其作用的发挥也就越来越具有“自觉性”了。
正是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在世界“现代性”进程中文化重要性的凸显,以至呈现为当今的一种时代特征,这其实是人类的一次伟大的文化自觉。这种文化自觉的表征形态无疑是丰富多彩的,但其中的一种或许最具有典范性,那就是对现代学术乃至社会思想曾经产生过广泛而深刻影响的人类学—文化学的诞生。中国学者胡惠祥在1934年出版的《文化人类学》一书的开篇这样评价人类学—文化学的诞生:“当代人类学大家克娄伯曾在其大著《人类学》中下了一个题名,即‘人类学的时代’。自然不能说现在是人类学独霸的时代,一切学问都要让它;但却也许可以说人类学这种学问正应现代的需要,所以现在是它兴起的时代了。”③一般认为,人类学正式形成于19世纪,主要包括体质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两大分支,其对现代学术乃至社会思想产生广泛而深刻影响的,更多地源自其文化人类学的研究。英国学者汤普森就认为现代文化学的研究,与人类学的诞生和发展密不可分:“文化的概念如此紧密地联系到人类学学科的发展,以致它们有时被视为实际上是具有共同范围的:人类学,或者至少人类学的重要一支,是对文化的比较研究。”④那么,以对人类起源的关注和阐释为要旨的人类学,尤其是其中以对人类行为的起源及不同人群行为比较的关注和阐释为要旨的文化人类学,为什么会形成于人类进入世界“现代性”进程后的19世纪呢?对此,胡惠祥有过很好地论述。在他看来,人类学的起源无论中西都是很早的,“但因这种学问对于古代的一般人还无十分重大的关系,非他们所急于知晓……又难得与异民族接触的机会……至于近代则因航海术进步,地理学上的‘大发现时代’开始,世界交通大为繁盛,各民族间接触的机会甚多,种族间的关系日密,于是先进的民族希望知晓异族的状况——特别是野蛮民族的状况——以为应付。”许多西方学者在大量调查中发现世界上各民族的文化状况其实是很不一样的,“东方的与西方的不同,野蛮的与文明的更有异”,由此引出许多他们希望解释的问题,例如各民族的文化为什么不同?不同文化之间有没有相通之处?文化的发展是否也是一种进化过程?文化如果是进化的,那么现代文明人的祖先是否也是野蛮人?“这些问题很能影响于实际的种族关系以及现代文化的进退,因此很被近代的人所注意而欲求其解答,于是人类学的研究遂应运而兴了”。⑤从人类学—文化学的诞生中我们可以看出,作为世界“现代性”进程必然结果的文化自觉,其中包含着这样两层意思:其一,当世界处于“现代性”进程之中时,各种文化间的相互发现和碰撞变得日益频繁,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再可能置身于世界之外求其生存。于是,自觉通过探寻人类文化形成和发展的一般规律,从而建构不同文化之间相互沟通的有效途径,以此推动现代文化的建设与发展,就成为作为文化自觉的一种表征的人类学—文化学所自觉承担的一项使命。正如胡惠祥指出的:“这是要用综括的方法,探索人类文化所蕴藏的原理,使我们晓得它的性质,而用人为的方法以促进它。分析言之,例如文化以何种条件而发生?文化的发展遵何程序?文化何故有不同的形式?文化的各种要素,如社会组织、物质生活、宗教艺术、语言文字的起源演进各如何?这些问题都是人类学,特别是其中的文化人类学所希望解决的。”⑥
其二,与对文化形成和发展一般规律的探寻联系在一起的另一项人类学—文化学使命,是对不同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具体规律的探寻,以此实现对不同文化生存合理性的理解和尊重。这应当是人类文化自觉中含有的更深一层意蕴。在世界进程的“现代性”转折中,对不同文化生存合理性的怀疑乃至否定始终存在。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些曾在“古代性”时期创造过辉煌的传统文化,但在“现代性”进程中落后于时代的民族,仍习惯于用某种居高临下的眼光看待这个星球上的其他民族,没有意识到或是不肯承认自己的落后。另一种则是在“现代性”进程中崛起的西方列强,他们所处的政治、经济、军事的优势地位,使他们自视为优等民族,其他民族自然是劣等乃至野蛮民族,是任意欺压宰割的对象。在人类学—文化学看来,这两种情况都是民族偏见的表现,“这种偏见的发生是由于各民族不能相互了解。一面对于外族懵无所知,或知而不完全,多生误会;一面只看见己族有文化或己族的文化特别高明,只觉得己族的身心得天独厚,与众不同,似乎造物主特别眷顾己族,而世界专为己族而设;由于这种心理自然夜郎自大起来。于是歧视异族,不讲人道,欺侮凌辱,侵略杀戮,这都是种族偏见的流毒”。人类学—文化学认为:“若要消灭种族偏见,必须散布人类学的知识。因为人类学告诉我们:人类的身体与心理在根本上是相同的,无可歧视;而人类的文化不过就是‘生活的型式’,各民族都是有的,并且都是适应其特殊环境而生的,对其民族都有实际的价值,外族的人不应当任意蔑视……所以文化的价值是相对的。我们如能知道别种民族的文化也有相对的价值,自然会发生相当的敬意,而偏见便因而消灭了。”⑦值得指出的是,胡惠祥所谈到的这种以为通过学理上对各民族文化平等相处道理的探讨就能消除民族文化偏见的想法,既是令人尊敬的,但也不能不说是过于天真的。正如我们将在以下内容中论及的那样,试图采用单一文化模式统治世界的文化霸权主义与争取各种文化平等生存的文化多元主义之间的“战争”,不仅在整个“现代性”进程中从未停歇,而且发展到世纪之交时愈演愈烈,至今仍在酣战之中。这场“战争”绝非是学理的澄清所可平息的。但无论如何,我们从人类学—文化学勇于担当起消除民族文化偏见使命的强烈愿望中,真切地感受到了“现代性”的发生所唤起的人类的文化自觉。
文化战争
从技术层面分析,在世界“现代性”进程中既促成了各民族、文化间发生密切联系,同时也带来各民族、文化间激烈碰撞的条件因素,除了以上论及的“近代则因航海术进步,地理上的‘大发现时代’开始,世界交通大为繁盛”之外,还有一种更为重要者必须提出,因为正是有了它的产生和不断创新发展,才更为直接也更为有效地从地理到心理上将这个世界“缩小”成了一个“地球村”——那就是大众传媒。汤普森在他1990年出版的《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中,曾概括地回顾了大众传媒的兴起及对世界“现代性”进程的重要推动作用:“大众传播的起源可以回溯到15世纪后期,当时与古滕贝格的印刷机有关的技术被欧洲一些主要贸易中心的各种机构所采取并利用来生产多种文稿与文本。这是一系列发展的开始,从16世纪到今天,这些发展大大改变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生产、传输和接受象征形式的方式。正是这一系列发展就是我称之为的现代文化传媒化的基础。这个过程与工业资本主义的扩张同时发生,与现代民族国家制度形成同时发生。这些过程一起构建了西方现代的工业社会。这些过程也已经深刻地影响了世界各地社会的发展,这些社会过去以不同程度相互交织,今天就更加增多了相互交织。当代世界中各社会日益增加的相互联系就是形成近代以来社会发展的这些过程——包括现代文化的传媒化的结果。”⑧当然,“现代文化的传媒化”在带来“当代世界中各社会日益增加的相互联系”的同时,也已经并在继续造成各社会之间文化的激烈冲突乃至剧烈对抗,一场没有硝烟的文化争夺战在整个“现代性”进程中不仅从未停歇,而且愈演愈烈。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汤普森所指出的,大众传媒的兴起和发展过程其实是“与工业资本主义的扩张同时发生,与现代民族国家制度形成同时发生”的。正是在这种同步发生的过程中,西方发达国家利用其经济、技术的优势,当然也凭借其政治、军事的优势,通过对大众传媒的控制,在对外进行经济扩张的同时,也进行着各种形式的文化扩张,谋求不同形式的文化霸权,严重损害甚至剥夺了其他民族国家文化生存的平等权利,而这理所当然地会引起其他国家的反感和反抗,相互之间的文化冲突在所难免。可以这样说,在当今,通过文化竞争而谋求不同文化平等生存的权利,已经成为第三世界国家,甚至包括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捍卫民族生存的最重要的战略选择。
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对大众传媒的控制而谋求其对世界的文化霸权的途径和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具有典型意义的有这么两个方面:
其一是对国际新闻采集与传播活动的控制。新闻是现代社会文化生活中最具有普遍性和广泛影响力的一项内容,而任何新闻其实都不可避免地带有某种文化价值观过滤的性质,因此对新闻的采集与传播活动的控制,也就成为文化扩张者试图建立文化霸权的一种有效手段。值得指出的是,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在实施对国际新闻采集与传播活动控制的早期阶段,其文化扩张行为是直接与这些国家的对外经济扩张活动结合在一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文化扩张与经济扩张的相互包容性,直到今天并未发生改变。汤普森在论述19世纪末西方的路透社、哈瓦斯、沃尔夫三大通讯社签署“新闻社联盟条约”,完成对世界新闻市场瓜分时指出:“这些通讯社虽然都是独立的商业组织,它们的活动范围与欧洲各主要帝国的经济与政治势力范围相一致。每家新闻社与其所在国的政府官员密切合作,这些国家的经济与政治扩张得益于这些通讯社提供的通讯服务。”⑨在经历了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的动荡之后,世界新闻市场又被四分天下,那就是路透社、美联社、合众国际社和法新社。资料显示,“今天,虽然在世界各地有许多其他通讯社在活动,但这四大巨头保持着统治地位。全世界许多报纸与广播组织主要依靠这四大家提供国际新闻和本地区的新闻。在1977年,路透社向150个国家提供新闻服务,法新社提供129个国家,美联社和合众国际社分别提供108个国家和92个国家。”在这种对国际新闻采集与传播活动的控制中存在着一个特别值得忧虑的问题:那些由这四大巨头提供的,在世界范围内日复一日广为传播的新闻,其绝大部分是来自对西方国家的报道。也就是说,人们从新闻中所看到的世界图景是严重失衡的,他们看不到自己的生活,看到的只是人家的生活:“与客户国家分布相当分散的情况相对照,海外新闻采集局的地点则往往集中于世界上较发达的地区。在1971年,美联社60个海外局中的40%以上位于欧洲,10%以下位于非洲;合众国际社65个海外局中有三分之一在欧洲,而10%在非洲和中东。新闻采集局的这种不平衡的地理分布,加上第三世界国家大力依靠大通讯社供应信息,这已经促使人们呼吁采取一致行动对国际信息秩序进行重组。”⑩
其二,与对国际新闻采集与传播的控制相一致,随着西方发达国家大众传媒产业的不断更新发展,其文化产品业已覆盖全球,占据了绝大部分的世界文化市场,从而实现了对许多国家文化市场的控制。发达国家对世界文化市场的控制经历了一个权力变更的过程。在早期阶段,控制世界文化市场的主要是一些老牌殖民帝国,其文化产品的输出和文化扩张是建立在直接的殖民统治基础之上的。英国显然是这方面的一个代表。汤普森指出:“(英国的)出口贸易始终是出版业的一部分,特别当出版一些远超出特定民族国家疆界的语言的书籍时更是如此,这是由于以前的殖民或军事扩张和其他因素所致。1949年,图书出口占英国出版商销售额的29%;到1969年,占47%。教科书向第三世界销售是这种贸易中的主要部分,占1972年英国图书出口的20%。英联邦国家、美国以及日本也越来越成为英国出版商主要的出口市场。”(11)
随着大众传媒技术的不断发展,美国通过对一些新兴传媒产业的大量投入,逐渐占领乃至垄断了与之相关的世界市场,无可争议地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文化帝国,而纳入其“殖民”版图的,除了第三世界国家之外,更主要的倒是那些更具有文化消费需求和经济购买能力的发达国家,因此对美国的全球化文化战略进行最强烈抵制的也首先是这些国家。对此,汤普森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组对比数据:“1981年,美国电影占英国电视上播出外国电影的94%,占法国电视上这类播出的80%,占西德电视上这类播出的54%。在整个西欧,在1983年大约30%的电视播出时间是由进口节目占据的,而进口节目的大宗(44%)来自美国;在英国,美国进口代表全部进口节目的7.5%。美国节目在世界其他地区代表的份额甚至更大。例如在拉丁美洲,1983年进口占电视播出时间的46%,而全部进口节目的77%源自美国。相反,在美国本身,进口只占1983年播出时间的2%。正是电影与节目国际传播上这种戏剧性的不对称,加上诸如发展中国家对西方通讯社的依赖,成为最近有关所谓西方‘文化帝国主义’辩论的基础,一些批评家提出重构和调节信息与传播流动的国际系统的必要性。”(12)
对于这样一种无形的“文化帝国主义”的存在,许多人不以为然,认为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文化扩张,其实只是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活动的产物,并非隐含着什么国家意志。然而事实如何呢?我们不妨听听前美国商务部的一位高级官员大卫·罗斯科普是怎样说的:“对美国来说,信息时代对外政策的一个主要目标必须是在世界的信息传播中取得胜利,像英国一度在海上居支配地位那样支配电波。”未来的世界文化一定要以美国文化居于支配地位,“如果世界趋向一种共同的语言,它应该是英语;如果世界趋向共同的电信、安全和质量标准,那么,它们应该是美国的标准;如果世界正在由电视、广播和音乐联系在一起,节目应该是美国的;如果共同的价值观正在形成,他们应该是符合美国人意愿的价值观。”(13)
当一种民族文化中最为根本的东西,例如它的价值体系,被一种文化入侵所摧毁时,那种地理概念上的民族独立还有什么意义。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一点,强调世界文化多元性的积极意义,大力扶持和发展本国文化产业,弘扬民族精神,致力于向外推介本民族优秀文化,力求在全球文化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就成为了许多国家的一种自觉的战略选择。
一直以来,美国主要采取文化贸易的方式实施文化扩张,即将文化产品“混同”于一般商品,从而通过自由贸易的合法途径进行文化输出,这样既能达到文化扩张的目的,又能获取丰厚的贸易收益。1996年,文化产品(电影、音乐、电视节目、图书杂志及计算机软件)成为了美国最大的出口项目,取得601.8亿美元的成绩,首次超过了其他传统行业,包括汽车、农业、航空和军火。正是因为文化既对民族生存具有根本意义,同时文化产业作为最具生命力的新兴产业又能带来巨额财富,这使得它在当今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和各国争夺的对象,有人称之为世界正在经历一场没有硝烟的文化战争。
对于那些抵制文化扩张者来说,强调文化的特殊性,主张建立新的文化贸易机制以促进世界多元文化平等交流是他们的基本立场。在这方面,早在1978年召开的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文化政策大会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所作的开幕词中的一段话,很具有代表性:
已经成为文化信息传播基本载体的大众传媒在文化上并不是中立的。它们反映思想、观念和价值,一句话,反映了那些使用它们的人们对世界的想象。当它们被当作一种手段用来向特定地区的人们传播对那里的人们来说属于异国的价值体系和生活方式时,没法阻止它们最终会把属于这些人们的特定的价值观扫除掉,即使不是有意为之,它们也已成为文化疏异化的工具……
无疑,重要的是应该认识到这一事实并寻求保卫各国人民文化身份,使不同文化区域之间的交流保持必要的连续性,使不同文化之间能够相互促进的办法。因为,对于一种文化的生存和发展来说,孤立是有害的。(14)
可见,抵制文化扩张并非推行闭关锁国政策,而只是突出强调文化产品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殊性,强调国际文化贸易应当遵循这种特殊性而建立一种有别于一般贸易的有效机制来保护多元文化的生存发展,促进多元文化的平等交流。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之下,许多国家纷纷制定政策抵制外来文化入侵,扶持本国文化产业发展,同时在国际组织中联合起来与美国的文化扩张进行斗争。例如在1994年乌拉圭回合世界贸易最后一轮谈判中,以法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坚持认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具有自身的独特性质,如果把它等同于一般商品而纳入自由贸易体系,将会给世界文化多元性带来毁灭性打击。在他们的坚持下,美国最后不得不做出妥协,表示不再坚持把关贸总协定的所有规定适用于电影及视听产品和服务。从那以后,这种默认的理解被称为“文化例外”,并为以后的一些国际贸易协定所效法。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场文化战争的结束,相反,它只是这场战争进入更为激烈阶段的一个前奏,因为美国的既定政策,即推行文化全球化和坚持将文化产品纳入自由贸易体系,不仅没有改变,而且更为强硬。2000年,美国战略政策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威廉·S·默金在《美国贸易政策与文化:未来战略》一文中写道:
美国政府认为,所谓的文化产业(电影、广播、电视、出版、杂志和音像制品)是娱乐、传媒产业的一部分。从贸易政策的角度来看,对待这些部类的方式和对待其他部分,比如钢铁、汽车的方式一样,没有丝毫差别。从经济角度我们不难理解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采用这一政策的理由。这些部类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就业机会、税收来源,它们在国际市场中运作得极为成功。那些以弘扬或保护文化的名义在全世界推行的措施或政策,最终都会导致限制文化产品在国际之间的流动,因而必将遭到失败。美国政府极为尖刻地批评这类措施或政策,这不仅因为美国的经济利益因此受到了损失,也因为一旦一个国家开了先例,对美国进入该国市场加以限制,其他国家也都会仿效这一做法……当一个国家时时刻刻面对美国或其他国家的娱乐传媒的冲击时,它必然意识到要维护自身独立的文化身份。对于这种做法,无论美国表示出多么的同情,到最后商业和贸易政策的考虑还是会占了上风……各国必须乐意为美国和其他国外商业利益着想,转移一些由其文化政策所导致的财政负担。任何国家都没有理由指望美国担负主要的成本来维持这些政策。(15)
这番霸气十足的言论大可看作美国在新世纪下的一封战书,对此恐怕不会有人天真地设想,这场文化战争能够和平解决,除非你自动放弃“自身独立的文化身份”。何去何从,文化成了当今人类最难作出,然而又必须作出抉择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大事”。
文化立国
从以上的介绍中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文化之所以成为当今世界“一个至关重要的大事”,是因为文化已经直接关系到,或者说已经成为了一个民族国家生存发展的根本利益之所在。回味一下默金那番霸气十足的言论,我们就能感受到文化作为一种国家利益之所在的两重含义:
其一,对任何一个国家而言,经济的成败事关兴衰。特别是在当今这样一个市场经济一体化,或曰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任何国家都不再可能依靠“古代性”条件下的“自给自足”来“闭关锁国”,游离于世界贸易体制之外而求其生存发展。那么,想要在市场化的世界贸易中不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想要从世界贸易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国家的经济利益,你就必须拿出有竞争力的并且是可持续发展的产品。正是在这一点上,新兴的文化产业以其能够满足社会发展带来的,并且始终在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的独特性质,成为当今世界最具市场潜力,发展最为迅猛的一个经济领域。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从1980年到1998年,印刷品、文献、音乐、视觉艺术、电影、摄影、广播、电视、游戏和体育用品等文化产品的年度贸易额从953.4亿美元增长到3879.27亿美元。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文化产品输出国,当然从中获益最多。统计显示,1999年全球视听产品市场,包括影院票房、电视节目和家庭录像带,美国公司占据了一半以上,即57.6%的市场份额。2000年,全球音乐唱片市场总值是385亿美元,美国占据了37%的市场份额,达到143亿美元。2001年,美国艺术与文化中心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美国的文化资本》指出:“文化对经济的贡献非常大。在美国,版权业(包括电影、录像制品、音乐制品、出版和软件业)年销售额达到4500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5%。海外销售额超过790亿美元,7600万人工作在这个领域,劳动力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其他领域。”(16)文化产品的输出与美国的经济利益如此“休戚与共”地联系在一起,无怪乎美国政府要“极为尖刻地批评”“那些以弘扬或保护文化的名义”限制美国文化产品进入的国家。以此为例,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有越来越多的国家致力于发展自己的民族文化产业。因为即使只从经济的角度来考量,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提供的平台,依托自身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借鉴成功的市场运作经验,打造既具有民族特色又符合市场需求的文化产品参与世界文化贸易竞争,这无疑是其他国家努力缩小与美国的经济差距,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一条有效途径。
其二,文化产业与其他一般意义上的经济部门相区别的根本标志,在于它是一种独特的“内容”产业。“内容”在文化产业中的重要地位,我们可以从1999年的一次欧盟文化部长非正式会议有关欧洲文化产业发展的框架性合作计划的讨论中看出:“商业压力和由此而来的内容贫乏,而不是文化的多样性,是存在于我们这个日益发展的、由数字电视造成的广播时代自身中的固有威胁。可靠而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应该是欧洲的竞争优势所在。保存欧洲人的文化认同至关重要。如果没有有价值的内容,技术的未来发展是没有意义的,这是新千年的最大挑战。”(17)可见欧盟对文化产业的重视是超越了商业利益的,这种超越的含义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内“保存欧洲人的文化认同”,二是对外发挥欧洲文化的竞争优势,保持世界文化多样性的生态平衡。能够实现这种目标的根本途径就在于充分重视文化产业的“内容”属性,用独具魅力的民族文化“有价值的内容”去赢得市场,而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在争取和捍卫自身的独立,所以说它是“新千年的最大挑战”一点也不为过。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所谓“文化产品”一般包括“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两个部分。其中,“文化商品”一般是指“传播思想、符号和生活方式的消费品,它能够提供信息和娱乐,进而形成群体认同并影响文化行为。基于个人和集体创作成果的文化商品在产业化和在世界范围内销售的过程中,被不断复制并附加了新的价值。图书、杂志、多媒体产品、软件、录音带、电影、录像带、视听节目、手工艺品和时装设计组成了多种多样的文化商品”。“文化服务”则是指“满足人们文化兴趣和需要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不以货物的形式出现,它是指政府、私人机构和半公共机构为社会文化实践提供的各种各样的文化支持。这种文化支持包括举行演出,组织文化活动,推广文化信息以及文化产品的收藏(如图书馆、文献资料中心和博物馆等)”。(18)从这些定义中我们不难看出,作为现代文化产业之核心价值所在,就是通过传播从属于特定文化的思想、符号和生活方式,来满足人们的文化兴趣和需要,从而形成群体认同并影响其文化行为。正是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对文化市场的争夺就被提到了保卫国家安全的高度。值得玩味的是,最鲜明地将国家安全与文化问题直接挂钩,从而提出新的国家安全观的,还不是那些饱受美国文化大举入侵的国家,而是已在这个世界上建立起了庞大的文化霸权的美国自己。
作为美国式的霸权逻辑的一种表现,一方面,美国利用自由贸易规则强调文化的商业属性,指责别国对其文化产品进入的抵制;另一方面,在事关美国国家利益的时候,美国又直言不讳地强调文化的政治属性,将文化与国家安全等同起来。的确,这两个方面在美国人那里是并不矛盾的:文化既是美国人立国的根本,也是美国人向外扩张的资本。借用亨廷顿1997年在《外交》杂志上发表的《美国国家利益的消蚀》中一段话就是:“国家利益来源于国家民族身份。在知道我们的利益之前,必须先弄清楚我们是谁。”(19)正是因为弄清楚了“我们是谁”,美国的文化输出从来就与国家利益表里相符,具有鲜明的文化扩张性质。1946年,战后的法国为重建经济而与美国政府达成一项10亿美元的贷款协议,美国在这项协议的附加条款中迫使法国重新向好莱坞开放其电影市场。曾任美国总统的胡佛说过,美国电影的重要性就在于它“既作为直接的商业贸易出口,也代表一般美国商品和美国生活方式的强大的影响力”。(20)今天的美国更是直接将向世界推行美国文化与维护美国的国家利益和保卫美国的国家安全统一起来。美国国土安全文化局总干事卡洛琳·帕克·梅耶斯的一段话道出了文化在美国这样一个没有设立文化部的国家所拥有的地位:“国家安全不断变化,令人难以置信地与我们生活中的许多方面纠缠在一起。20世纪,美国文化和价值观一直是我们国家最大的财富,并向全球扩展。21世纪,战争(包括我们正在进行的反恐战争)的得失成败将主要取决于人们心灵和头脑——不论在美国国内还是国外,取决于我们能否赢得人们的心灵和头脑。”(21)
正是因为在当今世界以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为焦点的文化问题,已经成为事关国家根本利益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大事”,成为世界各国必须面对的“新千年的最大挑战”,因此如何面对挑战——如何在新的国家安全观念中捍卫文化主权和民族独立,从而谋求国家的生存与发展,就成为世界各国必须用行动来回答的一个问题。就具体措施而言,固然“各国有各国的高招”,但就整体趋势而言,各国在应对挑战时所采取的积极对策大体可以概括为这样两个方面:
其一,从理论上实现国家文化政策重心的转变,由消极、被动的“文化例外”转向积极、主动的“文化多样性”。长期以来,美国在世界文化贸易中独占鳌头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千方百计地将文化贸易锁定在经济领域,使之理所当然地成为“自由贸易”的适用对象。尽管法国、加拿大等国家提出了“文化例外”主张与之抗衡,但这一主张由于仍然局限于经济领域之内,所以直接与“自由贸易”原则相冲突,带有很浓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因此很容易成为美国的借口而在WTO框架之内从其他产品领域进行贸易报复。更重要的是,由于美国的抵制,“文化例外”并没有能作为正式条款写入WTO总协定,因此它实际上只是表达了对弱势文化应当给予保护的一种善良愿望,却不具有任何法律的约束力。
文化贸易一旦陷入纯粹经济范畴便难以使其“例外”特性获得平等对待的这种尴尬处境,使人们意识到对文化的保护和发展还是要从文化自身所具有“例外”特性之中寻求理论依据,这便有了“文化多样性”概念的产生。“文化多样性”概念的产生,是从生物多样性那里得到的启发。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4年出版的《我们富于创造性的多样性》报告中,第一次将“文化多样性”与生物多样性联系起来。2001年11月2日,教科文组织第31次代表大会通过的《文化多样性共同宣言》中,文化多样性得到了明确的表述:“时间和空间的变化产生了不同的文化形式,这种多样性包含在众多社会和群体的独特的文化个性之中,而人类社会正是由这些社会和群体组成。作为交流、创新和创造的源泉,文化多样性对人类的重要性正如生物多样性对自然界的重要性。在这种意义上,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它的重要性应该被认识到并加以保护和促进,以造福于当今和子孙后代。”“文化多样性”的提出,还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强调了社会的发展不应当只是经济的发展,更应当重视文化的发展;二是把不同文化之间的“文化对话”摆到了重要位置,强调树立“文化多样性”的观念是要在认识文化差别和尊重文化差别的前提下,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使各种文化能够和平共存。(22)
其二,在实践中走“文化立国”之路,积极发展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文化产业,切实提高国家的文化竞争力和综合国力。应当说,“文化多样性”观念的确立,还只是为各民族文化的平等生存与发展,及其相互之间的平等交流与对话提供了学理与法理的依据,但要真正实现这种目标,还必须依靠各种文化自身竞争力的提高。正是在这个方面,日本和韩国“文化立国”战略的提出及其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例。
100多年来,日本的国家发展战略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军事立国(明治维新至二次大战)、经济立国(二战之后至20世纪80年代)、文化立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于1990年成立了由专家学者和艺术权威组成的“文化政策促进会议”,作为文化厅长官的咨询机构。1995年7月,文化政策促进会议提出《新的文化立国目标——当前振兴文化的重点和对策》报告,开启了“文化立国”战略的初步设想。1996年7月,文化厅正式提出《21世纪文化立国方案》,标志着日本“文化立国”战略的正式确立。1998年3月,文化政策促进会议提交了《文化振兴基本设想——为了实现文化立国》的报告,对“文化立国”战略进行阐释,并把21世纪作为日本依靠本国的文化资源与文化优势开始新一轮发展的世纪。
韩国对文化的重视也与经济的发展联系在一起。1986年韩国第六个经济发展五年计划提出了“文化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同步化”,为“文化立国”战略奠定了基础。1990年韩国政府颁布了《文化发展十年规划》,提出“文化要面向全体国民”的政策理念。1993年政府又出台了《文化繁荣五年计划》,将文化产业开发作为重要目标之一。1994年文化观光部设立文化产业政策局,着手准备文化产业的法律体系,同时颁布各种文化政策综合计划,大力强调文化产业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1998年,韩国政府正式提出“文化立国”战略,将文化产业作为21世纪发展国家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予以大力推进。韩国是继日本1995年提出“文化立国”方略后,又一个通过实施国家战略发展文化产业的国家,并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保障这一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同时于2001年成立了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隶属文化观光部,统筹落实“文化立国”战略的实施。在国家的大力推进下,韩国“文化立国”战略实施效果显著,自1999年以来,文化产业年均增长30%以上,2002年文化产业规模达到157亿美元,海外出口5亿美元,占世界市场份额的1.5%。韩国计划2007年实现海外出口100亿美元,达到世界市场份额的5%,跻身于世界文化产业五强。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98年斯德哥尔摩“文化政策促进发展”会议上达成的《文化政策促进发展行动纲要》中明确提出,“发展可以最终以文化概念来定义,文化的繁荣是发展的最高目标”,因此,“文化政策和文化战略是发展政策的基本组成部分”。显然,日本和韩国的“文化立国”战略的实施及所取得的突出成就,充分显示了文化及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新千年对人类社会生活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未来世界的竞争无疑将是文化或者文化生产力的竞争。(23)正是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认真梳理世界“现代性”进程中文化重要性得以凸显的发展过程,辨析其中的原因所在,总结其中的经验与教训,把握其所显示的时代发展趋势,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处于所谓“后发现代性”进程之中的发展中国家当下的文化建设与发展,其意义当然是不言而喻的。
注释:
①(英)伊格尔顿:《文化的观念》,方杰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0页、150页。
②(英)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刘精明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③⑤⑥⑦胡惠祥:《文化人类学》,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2版,第1页、第1-2页、第9页、第18-19页。
④⑧⑨⑩(11)(12)(英)汤普森:《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高铦等译,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第140页、第180-181页、第198页、第199-200页、第220页、第222-223页。
(13)(14)(15)(16)李怀亮:《当代国际文化贸易与文化竞争》,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39页、第81页、第125-126页、第114页。
(17)(18)(19)(21)(22)张玉国:《国家利益与文化政策》,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25页、第269页、第117页、第107-108页、第71-73页。
(20)张晓明、刘钢:“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汇流”,中国文化报,2001年2月14日。
(23)安宇、沈山:“日本和韩国的‘文化立国’战略及其对我国的借鉴”,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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