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赢得民族胜利原因的现代化思考_土地改革运动论文

中国共产党赢得民族胜利原因的现代化思考_土地改革运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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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1)04-0016-10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全国胜利,是有其特定的世界历史条件和内部的社会状况的。就其世界历史条件而言,资本主义世界现代化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普遍“发展危机”及其所导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使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纽带和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模式被突破;十月革命后,经过短暂的动荡,俄国迅速走上了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这对与其相邻的中国产生强大的冲击波。就其内部的社会状况而言,当时中国社会的性质和主要矛盾以及“五四”后中国革命的性质和目标,决定了中国不可能走资本主义现代化道路。近年来,学术界不少人已对这两个方面的问题作了探讨,在此故不赘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全国胜利既是中国革命史上的里程碑,又是中国现代化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它奠定了展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本文的主旨就在于:通过从现代化的视角上对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胜利的“自身”原因的考察,揭示中国共产党的活动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1921-1949)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为现阶段的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经验。

从现代化的角度看,自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以来,亟待中国人解决的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任务是:对外,实现民族独立、领土完整;对内,对旧的社会结构进行彻底改造。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胜利的一个最为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能够把对社会结构的彻底改造任务与争取国家独立和领土完整的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实现了“现代化领袖获得了权力的转变”。

学术界有的人认为:“五四”以来,关于中国现代化出路之论争“很少涉及经济发展问题,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弱点。这反映了这一时期中国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的落后性和停滞性,反映了中国知识分子知识结构的老化。相比之下,19世纪俄国革命过程中的思想争论,关于经济发展道路的问题显然占据中心位置。由于我国长期以来都把注意力吸引到文化运动的方向上,自然就冲淡了对中国工业化、现代化这些问题研究和探讨,特别是对于经济发展对现代化的决定性作用认识不足。这种思想方式甚至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思维也有一定的影响”。[1](p375)这一观点有一定道理,但不全面。我以为,中国现代化出路之论争(1949年以前)“很少涉及经济发展问题”,这是事实,但其原因并非是中国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的落后性和停滞性以及作为其反映的中国知识分子知识结构的老化。中国当时的状况与俄国不同。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资本主义发展缓慢。当一个主权国家被半殖民化和受多重压迫的时候,具体的“经济发展道路”问题是不可能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的。而19世纪作为“欧洲宪兵”和“欧洲现存秩序的支柱”的俄国则是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独立自主”地走上资本主义现代化道路的:资本主义经济与封建农奴制关系矛盾的发展最终导致1861年改革;到19世纪80年代,在各主要工业部门,机器生产逐渐地排挤了手工劳动。是“什么力量迫使俄国统治力量搞改革”的呢?列宁曾明确回答道:“是把俄国拖上资本主义道路的经济发展力量。”[2](p174)因此,19世纪末期的俄国革命者自然会把关于俄国具体的“经济发展道路”问题提到重要的位置。列宁那本关于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专著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不过,当时的俄国革命者对工业化和现代化问题作“经济层面”上的探讨,其主旨在于从资本主义现代化发展过程的矛盾和冲突中去探寻俄国走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及其途径,所以,他们对工业化和现代化问题作“经济层面”上探讨与对工业化和现代化作“政治层面”及“文化层面”的探讨,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一方面说明,“现代化出路”从来就内含着“文化运动”问题和政治问题;另一方面也说明,虽然俄国革命者对具体的“经济发展道路”问题作了较多的探讨,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了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完成无产阶级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从而最终使俄国走上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他们没有也不可能把具体的“经济发展道路”问题提到“中心位置”。在中国,中国共产党是真心诚意、脚踏实地地为实现中国的现代化而努力奋斗的。当然,由于当时中国所处的历史条件,中国共产党还不可能像俄国的革命者那样更多地从“经济层面”上来讨论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问题,但这既不说明中国共产党不重视经济问题,更不说明它受了那种所谓的“对……经济发展对现代化的决定性作用认识不足”的思想方式的影响。

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实业救国”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其中有的代表人物(如卢作孚)提出,解决中国内忧外患的惟一方法“就是将整个中国现代化”。[3](p117)中国思想界对此也作了回应。冯友兰在《新事论》中引证了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关于资产阶级使农业的东方从属于工业的西方的论述,认为,中国落后,受西方列强剥削,成为半殖民地的根本原因是,西方进行了工业革命,实现了现代化,而中国则没有进行工业革命,没有“近代化或现代化”。在他看来,中国摆脱落后和受剥削的半殖民地状况的惟一方法就是进行工业革命,以机器生产代替人工生产。不过,冯友兰恰恰忽略了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关于资产阶级革命是西方工业革命由以产生的重要历史前提和逻辑前提的论述。因此,虽然他看到了工业化和现代化对于中国摆脱落后和受剥削的半殖民地状况的重要性,但他却不懂得,不通过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义革命,像中国这样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是不可能获得正常进行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的必要的社会条件的(更不要说实行工业化和现代化了),而这种革命又不可能由民族资产阶级来领导。所以,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中国现代化的根本出路”。

不过,完成对社会结构的彻底改造和实现现代化与争取民族独立和领土完整,不是一回事。对此,布莱克曾有段耐人寻味的论述:“无论如何,民族主义都不是目的本身而是实现目的——现代化——的手段,然而,在许多情况下……它激起的情感是那么强烈而有力,致使民族主义往往竟然湮没了现代化并使其转移了主要进程。争取独立的斗争所吸引的生命力和力量是那么多,保卫疆土、保持独立所需要的财力物力是那么大,以致前提问题都成了配角……民族建设对于现代化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是动员人民为之奋斗的最有效的方式,但是它引起现代化的某些最困难的问题。”[4](p104-105)另外,一般说来,对社会结构实行彻底改造的过程比争取国家独立和领土完整的过程要漫长得多、复杂得多。但是,这两者间又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世界现代化史表明:民族统一和独立是现代化正常发展的充分条件的重要构成因素,没有民族统一和独立就不会有真正的现代化(虽然民族统一和独立的初步实现并不必然要求完成对旧的社会结构的彻底改造,它可以脱离对旧的社会结构的彻底改造而单独进行),因此,对旧的社会结构的彻底改造,就必然要求实现民族独立和统一;而真正、全面地实现民族统一和独立又必须以对旧的社会结构的彻底改造为其逻辑前提。中国共产党在从正确、全面地认识和把握对社会结构实行彻底改造与争取国家独立和领土完整这双重任务的辩证关系过程中,找到了“中国现代化发展的根本出路”——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一方面,对中国社会结构进行彻底改造、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必须以实现国家独立和领土完整为基础。在一个主权国家被半殖民地化的情况下,该国家就根本谈不上解决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技术细节”问题,抑或说,根本就谈不上解决具体的“经济发展道路”问题。正如毛泽东所说:“在一个半殖民地的、半封建的、分裂的中国里,要想发展工业,建设国防,福利人民,求得国家的富强,多少年来多少人做过这种梦,但是一概幻灭了。”[5](p1080)另一方面,中国要摆脱其落后挨打状态,真正、全面地实现主权和领土完整,又必须对中国社会结构进行彻底改造,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毛泽东说:“中国落后的原因,主要的是没有新式工业。日本帝国主义为什么敢于这样地欺负中国,就是因为中国没有强大的工业,它欺负我们落后。因此,消灭这种落后,是我们全民族的任务。”“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要中国的民族独立有巩固的保障,就必须工业化。我们共产党是要努力于中国工业化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工厂(社会生产,公营的与私营的)与合作社(变工队在内),不是分散的个体经济。分散的个体经济——家庭农业和手工业是封建社会的基础,不是民主社会(旧民主、新民主、社会主义,一概在内)的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民粹主义的地方。简言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机器……由农业基础到工业基础,正是我们革命的任务。”[6](p238-239)可见,中国共产党人把对中国社会结构进行彻底改造、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视为革命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上述这两个方面作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融入了中国共产党所为之奋斗的目标——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和统一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最终把中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国。众所周知,为此,中国共产党制定并实施了“分两步走”战略方针。可以这样认为,能够把对社会结构的彻底改造任务与争取国家独立、领土完整的任务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有机地结合起来,是中国共产党人最终占据现代化领导集团位置的一个根本性原因。

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布莱克和亨廷顿的有关论述可以给我们一些有益启示。布莱克认为:“政治现代化的核心问题是一个社会将固执于传统系统的政治领导转变为热心于彻底现代化的政治领导过程。”[4](p87)亨廷顿说:“革命是现代化的一个方面。”“革命,就是对一个社会据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和神化,及其政治制度、社会结构、领导体现、政治活动,进行一场急速的、根本性的、暴烈的国内变革。”[7](p242,241)他在谈到“布尔什维克革命”在现代化中的作用时指出:“跨入现代世界而又丧失了传统的合法原则和传统的权威制度的社会,最容易受到共产主义的影响。在布尔什维克革命以前,没有一场革命在政治上是全面的,因为还没有哪位革命领袖系统地形成过一种能够阐明如何组织参与的扩大并使之制度化的理论,而这正是革命的本质。列宁解决了这个问题,从而完成了20世纪最有意义的政治创新……许多不同类型的集团——宗教的、民族主义的、阶级的——都能把新的参与者带入政治,但是只有共产党人才一贯表现出有能力去组织和规划这种参与,并由此而创立一套新的政治制度。”[7](p307)我以为,虽然布莱克和亨廷顿的以上论述有一些不准确甚至不科学的地方,但至少可以在方法论上给我们这样三点启示:其一,革命化是现代化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其二,在世界现代化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社会主义思想较容易对某些跨入现代世界而又丧失了传统的合法原则和传统的权威制度的国家产生巨大的冲击力(即最容易为其广大社会成员所接受);其三,在这些国家,只有共产党人能够提出和实施动员广大社会成员参与的社会政治改造的纲领、路线和政策,并具有组织这种参与的能力,从而他们能最终“填补权威的真空”。中国共产党人之所以能够“填补权威的真空”,首先就在于他们能够把对社会结构实行彻底改造与争取国家独立和领土完整这双重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他们为此所确立的新民主主义的纲领、路线,对于长期处于内忧外患状况中、缺少确定的价值取向,但又被现代化的浪潮推到社会政治中心而有强烈民族独立和社会公正要求的中国广大社会民众,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而作为中国共产党主要政治对手的国民党之所以被中国不可逆转的现代化大潮所淘汰,除了它的制度结构继承了中国传统政治的衣钵等原因外,就在于它放弃和反对任何带有根本意义的社会变革。为了维持传统的社会结构,以蒋介石为核心的国民党集团把一切要求改革的社会力量都视为对自己权力的威胁;同时,它还把对社会结构实行彻底改造与争取国家独立和领土完整这双重任务对立起来:在1932年至1937年,为了维护一党统治和“一党之利”,把抗日救亡运动和社会变革视为两个不相容的对立物,以“集中国力,抵御外侮”为由,发起了旨在反对社会变革的“民族复兴运动”(注:应当承认,在民族危亡的关头,民族文化对凝聚人民具有特别巨大的作用,但另一方面也应看到,抗拒或限制社会变革的统治阶级一个惯用伎俩,就是以保卫民族文化和民族传统为名,煽动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以维持传统的政治秩序和统治阶级的既得利益,这就使得社会变革往往夹杂着许多无谓的纠葛或反复重演,从而严重地阻碍了现代化的全面展开。国民党在中国社会转型期间的表现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在抗日战争期间,打着“国家至上”的旗号,公然推行反民主的“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集权主义和反改革的“中国传统文化优越论”。国民党在中国的执政史表明,把对社会结构实行彻底改造与争取国家和领土完整这双重任务对立起来,不仅有害于社会变革,而且必然会在争取国家独立和领土完整的过程中表现出极大的摇摆性和不彻底性。由于代表了中国封建官僚和买办资产阶级利益的国民党集团没有也不可能把社会变迁的新要求、新内容纳入政治制度的框架,缺乏制度创新的能力,不能在政治上把社会各阶层有效地组织起来,故它对社会转型的适应就必然以失败而告终。当然,国民党集团的制度运作毕竟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维持了一段时间,但其动力完全来源于军事强权的统治,而不是来自社会各阶层对它的支持。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最终占据中国现代化领导集团地位的必然是代表了中国大多数人们利益,并能为中国社会转型和现代化发展指明根本出路的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人能够按照其制定的彻底改造社会结构的纲领和路线,脚踏实地地深入到农村变革中去,从而为进一步在整体上推动中国社会转型和现代化奠定了牢固的社会基础。

中国近现代史上社会转型的核心问题是农村改革或土地改革问题。因为,从“经济层面”上看,只有土地改革,才能提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减少社会变革中的阻力,改变有钱人投资土地的传统(从而达到为工业化和现代化积累资金之目的),理顺社会底层的关系(从而避免改革中的社会剧烈震荡),以推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全面展开。但由于种种原因,除中国共产党所进行的土地改革外,中国近百年来的改革却几乎没有对农村传统的社会结构形成大的冲击,农村的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及广大农业人口的生活方式没有发生任何根本性的变化。这样,就造成了中国社会转型的二重分裂局面:少数沿海沿江大城市的工商业化和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仍生活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只有对农村实行长期的、深刻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方式的改造,才能建立起从农村到城市和从城市到农村的双重变革渠道,从而真正在整体上推动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发展。因此,对农村传统社会结构的改构,便成为决定中国现代化命运的最为重要和关键的环节。

为了解决决定中国现代化命运的这一最为重要和关键的环节,孙中山曾提出“平均地权”的土地改革纲领和“耕者有其田”的口号。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没有也不可能变革旧的土地制度、解决农民问题。在以孙中山三民主义“天然”继承者自居的国民党(这里指国民党右派)统治中国的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土地问题在形式上似乎从未被忽略过:仅在1936年《土地法》全面实施以前,南京政府有关全国地政法规和各省市地政单行章程就达240余种之多。但其内容庞杂和充满矛盾。总的来看,南京国民政府所推行的农村改革可分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1928年至30年代中期。在这一期间,南京政府的土地改革以推行土地整改、田赋整顿和佃租为主要内容。但这一改革措施一开始就由于国民党自身的“天然”矛盾而注定要失败:一方面,排斥了共产党力量和部分国民党左派的南京国民政府为了填补在整合下层社会和改造农村力量方面出现的真空,不得不把传统意义上的地方土豪劣绅作为沟通社会上下层的媒介,以达到在农村推行改革之目的;但另一方面,土地整改和田赋整顿等的推行又必然会触动保守的地方土豪劣绅的利益,从而招致他们的强烈反对。因此,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南京政府不得不改变上述土地改革政策。第二阶段是30年代中期至南京政府统治的崩溃。自20世纪30年代中期起,南京政府把改造农村的重点转向纯粹的技术改良,如兴修水利、办农村银行和合作社以及品种改良等等。但在保守的地方土豪劣绅实际把持和控制农村行政机构的情况下,这些纯粹的技术改良措施不仅没有收到应有的成效,而且还导致农民生活状况的进一步恶化。例如,这些改良措施所需费用以田赋附加的形式向农民索取,所收取的费用用于一般农民的为数甚微,而土豪劣绅则以兴办水利等为名聚敛财富,以饱私囊。南京政府在农村所推行的技术改良措施的失败表明:放弃对土地占有关系的改革,而只在具有深厚历史传统的农村推行技术改良,非但达不到技术改良之目的,而且还会加剧农村的经济不平等和政治不稳定,使两极分化进一步加深。这样,在招致农村既得利益阶层的强烈反对,而大多数农民又对其疏离的情况下,南京政府“特辟和平途径以渐进于耕者有其田”的改革必然夭折。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土地改革实践所产生的巨大效应与南京政府“流产”的农村改革形成鲜明对照。

自1921年在上海《共产党》刊物上发表《告中国的农民》一文以来,中国共产党对农民和农村改革问题的探索就一直没有中断过。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1949年全国解放,中国共产党对农民和农村改革问题的探索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21年至1927年。

在20世纪20年代初期,虽然在中共高层只有少数领导对农民问题进行了探索,但到了20年代中期这种探索已形成了对农民问题比较“成型”的观点(主要指在发动“农运”方面),并将这种观点付诸于实践:先是沈玄庐、毛泽东和澎湃等人分别深入到浙江、湖南、广东等地,领导以限租、减租、铲除高利贷和苛捐杂税为主要内容的农民运动,随之,其他省份农民运动也相继开展起来。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农民运动使农民得到了实际利益,从而赢得了农民越来越广泛的支持。然而,由于当时中国共产党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城市,而对农民和农村改革问题在整个中国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再由于在以蒋介石等人为代表的国民党右派的反共、“清党”的弹压下,共产党的力量遭到极大的削弱,丧失了对农运的整个领导权,因此,乡村动员的最为核心的问题即土地所有权变革问题也就不可能在这一期间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在1927年的“八七”会议上,中共中央虽然制定了土地革命的基本方针,确认了中国革命要以土地革命为中心,强调要用“自下而上”的方法发动农民解决土地问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当时的中共中央既没有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土地改革方案,也并未真正实行工作重点的转移,而仍然把发动广州、长沙等大城市的武装起义作为工作的中心。

第二阶段是“秋收”起义失败至抗战全面爆发前夕。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通过对第一次大革命和秋收起义失败教训的认真思考,不仅在认识上而且在实践上开始把农民问题置于中国革命的中心。要全面地动员乡村运动,把农民纳入经济政治改革的过程,必须具有动员、整合的权威和力量,而这种权威和力量只能来自绝大多数农民长久的支持和拥戴。这样,农村改革就不能仅停留在限租、减租、铲除高利贷和苛捐杂税上,而应当直接切入农村动员的核心问题即土地所有权的变革。彻底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是全面地动员乡村运动的最重要和最关键的环节。“八七”会议前后,中共最高领导层曾有人以中国“大地主少小地主多”的特点为由,提出为了使小地主保持中立,不没收小地主的土地。毛泽东针锋相对地指出,“要能全部抓住农民”,就必须没收所有地主的土地,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其原则是: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分土地。当然,改革土地所有权必然要有相应的政治形式,而决不是简单地平分土地。革命势力每发展到一处,先是伴随着打土豪、分浮财和废除高利贷的斗争,建立以工农武装作后盾的县一级政权,划分农村经济成分(将雇农、贫农和中农纳入到革命阵线中来);进而没收地主的土地,成立以贫雇农为骨干、有中农参加的分田委员会,将土地公平地分配出去。从现代化的角度上看,中国共产党的这一土改战略方针满足了整个农村改革的两个基本要求:一是对土豪劣绅建立起了强大权威力量,结束了土豪劣绅控制乡村政权的时代。土豪劣绅用来对抗南京政府乡村改革的各种手段如用隐瞒田亩等,在中国共产党的乡村基础组织和阶级教育,以及贫苦农民对自己财产、土地的向往和保卫他们所取得这方面成果的决心面前,不再灵验了;二是建立了正确处理农民作为革命者与作为小私有者之间关系的权威。中国的农民处于双重关系中,从而扮演着双重角色:他们在同土豪劣绅的关系中是革命者,而在社会生产的经济关系中他们又是小私有者。彻底改造乡村落后的社会结构,归根结底是以发展农业生产力为前提的,而发展农业生产力就不能不考虑到农民所“扮演”的这后一种角色。中国共产党所推行的土地所有权改革就是把土地的封建地主所有制变为农民所有制,这就必然会极大地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当然,中国共产党认识到这一点是有一个过程的。中国共产党最初在农村实行土地所有权的改革时就忽略了这一点。1928年12月颁布的《井冈山土地法》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该土地法主要错误在于:没收一切土地,而不只是地主土地;土地所有权属于政府;禁止土地买卖、租赁和抵押。由于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致使农民不愿在施肥、水利和土壤改良上投资或下更大的功夫。其后果是:在实行土改最初的两年里,农业生产不仅没有提高,而且还有所下滑。经过实施1929年制定的《兴国土地法》和1930年制定的《三七土地法》,这种错误就被纠正了。在土地所有权的改革中,由于中国共产党在阶级关系上确定了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阶级的路线(对作为个人的富农和地主也采取分而治之、给生活出路的政策,尽可能使其不倒向敌方),在经济关系上确定了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所分土地归农民所有,土地租借自由,农产品除向政府交纳土地税以外均归农民所有)的路线,从而也就确立了正确处理农民作为革命者与作为小私有者之间关系的权威,最大限度地实行了对乡村运动的动员。

第三阶段是抗战全面爆发到40年代末。

美国学者艾森斯塔德最先提出了“社会动员”这一术语,并定义为:“人们所承担的绝大多数旧的社会经济、心理义务受到侵蚀而崩溃的过程;人们获得新的社会化模式和行为模式的过程。”[8](p2)我以为,虽然不能把社会动员这一定义完全照搬于中国的乡村动员,但它却为我们认识中国乡村动员的复杂性提供一些方法论上的启示:随着土地所有权关系变革的深入,对小农经济的保守性和落后性的改造便会成为越来越突出的问题。为了彻底改变造成农村两极分化的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关系、迅速把农民动员到社会经济政治改造的过程中来,以及源于“一切为了前线”需要,中国共产党在土改中采取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分土地的政策,是合理的。这种政策便于实行,也最易为农民所接受。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由于没有注意对小农生产者平均主义心态的改造和对中农及工商业者利益的保护(注:毛泽东在井冈山时期就在《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必须注意经济问题》和《我们的经济政策》等文章中告诫全党要注重对小农生产者平均主义心态的改造和发展工商业等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问题并未引起全党的普遍重视。),故使这一政策发生变形和“扩大化”,“平均风潮”正是由此产生的。“平均风潮”最大的直接受害者是中农和工商业者。对工商业者利益的损害(即把工商业者作为地主来斗)导致了市面萧条,从而严重地阻碍了商品经济和现代工商业的发展。而在“平均风潮”中获得资金财物的农民又大都沉溺于改善当前生活状况,不愿谋求进一步的发展。

从抗战全面爆发到40年代末这一时期内,由于环境的变化和经验的积累,故中国共产党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对这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探索,最终达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1948年4月,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对此作了精辟的总结,他说:“土地改革必须团结中农,贫雇农必须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二十左右的中农结成巩固的统一战线。不这样做,贫雇农就会陷于孤立,土地改革将会失败。土地改革的一个任务,是满足某些中农的要求。必须容许一部分中农有比较一般贫农所得土地的平均水平为高的土地量。我们赞助农民平分土地的要求,是为了便于发动广大的农民群众迅速地消灭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度,并非提倡绝对的平均主义。谁要是提倡绝对的平均主义,那就是错误的。现在农村中流行的一种破坏工商业、在分配土地问题上主张绝对平均主义的思想,它的性质是反动的、落后的、倒退的。我们必须批判这种思想。土地改革的对象,只是和必须是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的封建剥削制度,不能侵犯民族资产阶级,也不要侵犯地主富农所经营的工商业,特别注意不要侵犯没有或者只有轻微剥削的中农、独立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和新式富农。”[9](p1314)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的具体步骤是:在满足广大农民土地要求的同时,允许中农占有较多的土地,保存富农经济,对工商业者实行保护政策,甚至采取种种措施鼓励地主向工商业投资(特别是减租减息政策的实施促使一些单纯依靠地租放债的地主向经营型地主或工商业者的转化)。这样,就把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与对小农生产者平均主义心态的改造、土地所有权的改革与促进农村乃至整个中国社会的转型有机地结合起来。

布莱克曾把“土地占有权的改革”作为“判断是否发生了现代化领袖获得了权力的转变”的一个重要尺度,并对其在社会转型中的作用和意义作了这样的阐释:“在传统社会中,土地所有制各色各样,因此,对其要运用不同的解决方法。这些改革的目的是提高农业产量以供应发展中的城市,为加工制造业供给农业商品,并为工业投资直接提供更多的资本……农业……是社会中最保守的部门,努力变革土地占有系统和耕作方法必然成为主要的政治问题。”[4](p102-103)从方法论上看,布莱克这一看法对于我们认识土地所有权变革在社会转型中的作用和意义是有一定启发性的。当然,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农村改革实践对中国社会转型的实际意义和作用,又是布莱克以上论述所远不能全部涵盖的。中国共产党的农村改革既是最广泛的乡村动员,即把广大农民纳入推翻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统治和反对帝国主义斗争的过程中;又是最广泛的社会整合,即在土改过程中对传统的生产方式和农民的保守、落后的方面进行改造,因而极大地促进了整个中国社会的转型。从性质和方式上看,中国共产党的农村改革是一种新型的农村改革,其直接目标和方向是把整个中国推向新民主主义社会。因此,中国共产党的农村改革对于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意义和作用当然也就不是布莱克所能认识到的。中国共产党的农村改革为它最终取得领导整个中国现代化的权力奠定了牢固的社会基础。不以一己的私利、而以全中国人民的彻底解放为奋斗目标的中国共产党,在其农村改革之初就显示出其在动员和整合乡村运动方面的权威,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发展,中国共产党所具有的这种权威与日俱增,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支撑着这种权威的社会基础日益扩大和牢固: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建立的各级政权推动了土地改革,而满足了土地需要的农民则更加支持新政权;同时,新政权的经济基础也因土改的胜利而奠定;此外,在土改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愿为中共事业而献身的农民被纳入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中来,其中相当一部分还走上各级新政权的领导岗位(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成功地把组织和动员乡村运动与改造传统的生产方式和农民的保守、落后的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是对马克思主义现代化理论的重大发展。马克思曾深感农民的落后性和散漫性对社会转型的阻碍作用。他在《路易·波拿巴的零月十八日》中对农民的落后性和散漫性作了这样的描述:“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相互交往,而是使他们相互隔离。……他们进行生产的地盘,即小块土地,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分工、应用科学,因而也就没有多种多样的发展,没有各种不同的才能,没有丰富的社会关系。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因而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一小块土地,一个农民和一个家庭;旁边是另一小块土地,另一个农民和另一个家庭,一批这样的单位形成一个村子;一批这样的村子形成就形成一个省。”(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7页)因此,马克思在其晚年把对俄国村社农民的落后性和散漫性的改造,作为俄国村社跨越资本主义“卡夫定峡谷”的一个重要基础。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最终比较好地解决了马克思所忧虑的这一问题。)。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文化层面上把现代性和民族性(或传统)有机地融为一体,从而为中国的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精神支柱。

从现代化的角度上看,在社会的分化和整合过程中,文化层面上的现代性与传统的矛盾和冲突的解决对于现代化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这对于中国来说更是如此了。在中国,自辛亥革命发生和帝制崩溃以来,传统社会结构的分化加快,西方思想的冲击日益猛烈,从而彻底打破了传统社会在政治体制、经济生活和精神生活领域中的高度整合。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创立一种能够处理不断出现的社会问题、协调和整合社会冲突、推动社会转型的新的制度机制。这种制度机制在文化层面上必须能够融汇现代性和民族性,即把现代性的一般取向与民族性的特殊价值有机统一起来。然而,从19世纪中叶到19世纪末,先进的中国人就一直处于一种两难境地:一方面,民族的振兴要求发掘中国传统文化的爱国主义资源,激励国人的爱国热忱,保障国家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另一方面,进行彻底的社会结构改造又要求重新评判传统,向西方学习可取之处。先进的中国人在此期间一直寻找着解决这一矛盾的途径,但屡屡遭受失败。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围绕着这方面的问题,中国社会的文化舞台上呈现出多种势力竞争、对抗的局面,以争夺中国社会的精神领导权,但最终获得这种领导权的只能是中国共产党所倡导的与社会主义紧密相联的新民主主义文化。

自由主义、现代新儒学、国民党的权威主义或政治全能主义(注:国民党的权威主义虽然是在20世纪40年代明确提出的,但其精神实质却是一以贯之的。)和与社会主义紧密相联的新民主主义文化,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在中国社会的文化舞台上相继出现、并相互成为竞争对手的四大文化思潮。但其中决定中国现代化发展的文化价值取向的,则是国民党的权威主义和与社会主义紧密相联的新民主主义文化的斗争。

自背叛孙中山三民主义以来,国民党的意识形态的宗旨就是建立一党专制的党治文化,即权威主义政治文化和体制化了的社会控制模式。作为理论形态的国民党的权威主义主要体现在戴季陶主义、陈立夫的唯生哲学、蒋介石的力行哲学以及“战国策”派的著述中。一方面,国民党的权威主义以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和保卫者自居。自称继承孙中山三民主义“正宗”衣钵的蒋介石断定,孙中山学说是“渊源于中国固有的政治与伦理哲学之正统思想”,“是继承尧、舜、禹、汤、文、周公、孔子以来中国的正统思想”。[10](p52、54)蒋介石在这里借阐释孙中山学说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联系,道明了国民党试图按照中国传统的政教合一的泛道德主义结构重建中国文化价值之目的。他从国民党是孙中山学说、从而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惟一继承者的论点出发,推导出国民党是现代中国文化一元论价值的惟一承担者。这就使得权威主义带有明显的独断性质。另一方面,国民党的权威主义又杂揉了西方资产阶级哲学(如唯意志论等)。1946年末,陈立夫在其所著的《当前文化工作者的任务》一文中对国民党权威主义精神的实质作了这样的诠释,他说:在国民革命过程中我们的第一要求,当然是力量的集中。力量、信仰和思想的总汇,就是主义。所以主义的信仰,就是力量的源泉。20世纪40年代,国民党权威主义在中国思想文化界的重要传播者就是“战国策”派。虽然“战国策”派与官方的权威主义在对待中国传统文化上有所区别,但它把官方的权威主义吸纳西方哲学的主旨表述得最为露骨。在“战国策”派看来,20世纪40年代是中国和整个世界都处于一切以“战”为中心的“战国时代”,其主流是增强国力和强化全能国家。因此,它片面地发挥叔本华和尼采的唯意志哲学,以英雄崇拜和力量追求取代民主和自由理想。

从所谓“揉合”现代性和民族性的状况来看,国民党的权威主义是失败的。其一,就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而言,虽然国民党的权威主义并不主张盲目复古,但由于反共排共的意识和缺乏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科学批判,以及以传统的方式建立政治和社会秩序的企图,使得它在把中国传统文化的资源引入它所要建立的政治和文化结构时,仍然束缚于“中国本位文化论”的旧框架,且缺乏深厚的理论支撑。例如,国民党的权威主义在社会生活中就转化为“崇道德以震人心”、“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建设新生活”等等具有浓厚的传统色彩的口号和主张,这些口号和主张既缺乏缜密的义理系统,又缺乏时代的新精神,因而产生不了凝聚人心的功效。其二,就对西方文化的态度而言,国民党的权威主义更是处于一种混乱、矛盾的状态。它借口西方民主政治不适应中国国情,反对在中国实行民主和自由,但对唯意志哲学和法西斯主义却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在它看来,中国社会因统治不力所致的散漫和无政府状况是源于人民享有过多的“自由”,故强盛国家的力量必须要牺牲人民个人的政治和精神自由。因此,陈立夫的唯生哲学和蒋介石的力行哲学都强调“诚”即意志的力量。“不诚则天下无能成之事,至诚则天下无不成之事”,而“至诚”只能产生于对权威意志(即领袖意志)的绝对服从和崇拜。其三,就“结合”的成效而言,由于国民党的权威主义是把未加科学梳理和批判的中国传统文化与法西斯主义和经过“加工”了的唯意志哲学拼凑在一起,因此,它也就不可能真正地把现代性与民族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于中国社会现代化发展来说,真正的现代性应是超越了西方资产阶级文化的局限性的现代性,真正的民族性应是超越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局限性、把西方优秀的思想文化有机地融于一身的民族性。实际上,以中国传统文化为“本位”并吸纳了唯意志哲学和法西斯主义的国民党的权威主义,只是把为从整体上维护传统社会秩序的中国传统文化与近现代西方文化中的糟粕(包括叔本华和尼采的唯意志哲学中的糟粕)拼凑起来,抑或说是把近现代西方文化中的糟粕“中国化”,以达到为其独裁政治(其核心是“一个领袖”)服务之目的。所以,国民党的权威主义不仅根本起不到动员和整合社会的作用,而且在观念上极大地阻碍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与国民党的权威主义相对立,中国共产党所创立和倡导的新民主主义文化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是以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思想为领导的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其世界观基础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虽然毛泽东在1938年才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的口号,但其创造性的基础工作在此前的10年中就已奠定了。由于论题所限,笔者在这里不打算也不可能展开关于新民主主义文化的世界观基础——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问题的探讨,而仅想从现代性与民族性相统一的角度谈谈对这方面问题的粗浅看法。

对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社会的发展来说,“现代性”的核心是马克思主义的“宇宙观和社会革命论”(毛泽东语)。把握住了这一点也就等于在逻辑上把握住了现代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因此,不能把马克思主义简单地视为一般意义上的外来文化或西方文化。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不仅包括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和继承者“研究广泛的真实生活和革命经验所得出的关于一般规律的结论”,更包括他们“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立场和方法”。从文化形态的角度上看,作为对西方资产阶级文化的批判者和对人类优秀文化遗产的逻辑上的继承者的马克思主义一经传入中国,就对当时中国社会的文化心态的深层产生了巨大的、持续的冲击力,成为先进的中国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武器。

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无论多么重要,都不能代替对中国的历史(包括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中国具体的革命实践”的研究。“代替”和“指导”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就马克思主义与“历史遗产”的关系而言,对历史遗产应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给以批判的总结”。“我们这个民族有数千年的历史,有它的特点,有它的许多珍贵品……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继承这一份珍贵的遗产。这对于指导当前的伟大的运动,是有重要的帮助的。”[1](P533-534)就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具体的革命实践的关系而言,应“要学会把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的理论应用于中国的具体环境”。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本性内在地要求它与“各个国家具体的革命实践相联系”,否则,它就失去了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而存在的依据,从而也就失去了使其永葆青春的实践源泉。因此,应“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其每一个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基于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历史和中国具体革命实践关系的科学认识,毛泽东提出: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必须具有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11](p534)

我以为,在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历史和中国具体革命实践关系问题的认识上应注意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如上所述,从文化层面上看,“现代性”的核心是马克思主义。因为,马克思主义揭示了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和导向,指出了克服资本主义社会(或资本主义现代化)弊病、使人和社会获得彻底解放的道路。但是,从文化形态的角度上看,“现代性”又不完全等于马克思主义。“现代性”还融入了近现代西方的一切进步文化。因此,这里就有一个马克思主义与近现代西方文化的关系问题。我以为,以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批判地总结近现代西方文化不仅有助于正确、全面地把握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从而也有助于正确和全面地把握“现代性”的实质和核心),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而且也有助于确立、丰富和发展“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第二,强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非但不排斥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研究,相反,它恰要以此为逻辑前提;而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不仅会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理解,而且还会使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得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历史表明,这两个方面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一旦这两个方面的联系遭到扭曲或破坏,其结果:或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变为空洞的教条,或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被庸俗化。

第三,即便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部分也不能“照搬”到现代。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对中国传统文化给予“批判的总结”,内在地包含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部分纳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系统,从而也纳入新民主主义文化系统和社会主义文化系统。而被纳入新民主主义文化系统和社会主义文化系统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部分,已同它作为在整体上维护统治阶级和传统社会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构成因素有着质的区别了。

第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范畴。其区别在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指“马克思主义和我国具体特点相结合”并获得“一定的民族形式”的过程。但这一过程会因种种原因而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偏差。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则是具有中国特点和民族形式的科学理论。其联系在于:虽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并不等于“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只能产生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抑或说,前者只能是后者的结果。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确立和发展又反过来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

最后,中国的历史和中国具体革命实践是“中国实际”的两个有机的组成部分,所不同的是:前者是“历史的实际”,后者是“现实的实际”。这两者的内在联系在于:一方面,“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不搞清楚“历史的中国”,就不可能真正懂得“今天的中国”;另一方面,缺乏对“今天的中国”的全面、深入的了解,同样也不可能真正懂得“历史的中国”。因此,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是指它与“历史的中国”和“今天的中国”或中国的“历史的实际”和中国的“现实的实际”的统一体相结合。对中国特点的科学认识只能产生于马克思主义与这一“统一体”正确结合(按毛泽东说法是“完全恰当地统一起来”)的过程中。所以,现代性与民族性的有机统一,在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那里就正确地转化为马克思主义与这一“统一体”的正确结合。“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就是这种正确结合过程的逻辑结果。

当然,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其世界观基础的新民主主义文化之所以在中国社会转型中起到了极大的社会动员作用,还在于它具有这样两个特性:其一,通过一系列可操作层次将先进的文化观念转化为现实生活中可感触的利益关系。例如,在共产党所领导的解放区(在抗日战争时期称为“边区”)就做到了:满足了农民的土地要求,实现了部分的经济民主;形成了以真正的平等为特征的新型的人际关系;变革了旧式婚姻,等等。其二,创立和倡导新民主主义文化的中国共产党人成为民族凝聚力的中心。共产党人身体力行的道德品行构成了强烈的感召力,使新民主主义的宗旨和社会主义信仰转化为强大的心理内驱力和精神凝聚力。因此,新民主主义文化不仅获得了实实在在的物质力量的支持(如广大农民在人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而且获得了强大的道义力量的支持。

综上所述,从现代化视角上看,中国共产党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夺取全国胜利主要有三个相互方面的原因:把对社会结构的彻底改造任务与争取国家独立和领土完整的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实现了“现代化领袖获得了权力的转变”;能够按照其制定的彻底改造社会结构的纲领和路线,脚踏实地地深入到农村变革中去,从而为进一步在整体上推动中国社会转型和现代化奠定了牢固的社会基础;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文化层面上把现代性和民族性有机地融为一体,从而为中国的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精神支柱。这说明,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进而走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是中国人民符合世界历史和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选择,也是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这一成功的选择,使中国的社会转型和现代化完成了由“被动式的”向“主动式的”的转变。当然,这种转变并不意味着中国现代化过程就会一帆风顺,但这已不属于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了。

【收稿日期】200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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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赢得民族胜利原因的现代化思考_土地改革运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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