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变迁与城市文明--以近代上海为例_公厕论文

公厕变迁与城市文明--以近代上海为例_公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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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5;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06)03—0012—08

公厕,为人们日常生活所必需,其清洁与否,不仅事关环境的卫生、民众的健康,而且涉及到城市的形象,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近代中国的城市公厕多是“臭名昭著”,以致于国人常常是谈厕色变,公厕的变迁亦很难进入研究者之视界。近代化过程中,公厕经历了怎样的变迁,其变迁又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都市文明的发展,其管理的经验教训有无可以借鉴之处?这些都是拙文试以探讨的主要问题。鉴于所见史料的限度,本文仅以近代上海为例,旨在通过上海个案的剖解,略窥近代厕所变迁与公共卫生发展之一斑,进而探讨公厕变迁与都市发展之互动关系,试从一个侧面探求中国近代都市文明的成长历程。

一 都市化与公厕兴筑

“厕所”一词,字义上的解释,即“厕,清也”,“厕,言至秽之处,宜常修治,使清洁也”。概言之,厕所即是排泄秽污、保持清洁卫生的场所,通常有户厕与公厕之分。中国公厕的出现,最早可上溯至春秋战国时期,当时守城军民动辄百千,为方便军民的便溺,城头上“五十步一厕”,周遭以垣墙围之,“垣高八尺”,守城军民不分男女都须入内便溺。汉代的都城中已有“都厕”出现,即都城所设之公厕。唐宋时期,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都厕数量日增。①

上海开埠以前,居民如厕以户厕为主。1843年开埠之后,经济发展,人口流动增强,都市社会开始孕育成型。人们忙于户外的行走谋生,户厕难以满足其生理上的需求,于是,城市道路两旁开始出现较多的土坑,供路人便溺。此外,市区公共场所逐渐时兴,茶馆、饭店等人群聚集处,也开始备有简易厕所。不过此多为私人所建,非政府所设。

直至19世纪60年代,近代上海才首次出现真正由行政机构兴办的公厕,即1864年工部局在公共租界花园弄(今南京东路)所建的公厕。1887年公董局又投资白银500余两,在法租界十六铺码头、金利源码头建造公厕两座,且厕内首次附设男性小便池②。19世纪末,上海已出现煤气、自来水等新式公用事业,1894年公共租界工部局卫生处投资白银800多两,在玛礼逊路(今茂林路)、头坝路、熙华德路(今长治路)、元芳路(今商丘路)附近,建造了4个装有煤气灯、自来水的公有公厕,较先前的土式坑厕卫生了许多。厕所用自来水冲刷,苍蝇、臭气骤减。随着建筑材料的更新和技术的进步,1899年工部局卫生处开始使用水泥混凝土建造公厕,厕所的卫生条件更趋改善。20世纪初年,随着都市化程度的提高,专门性公厕亦随之出现。1906年工部局卫生处在华人公园(今四川中路、乍浦路苏州河南侧)内,建造了设有3个蹲位且附小便池的公厕,为市区首座公园公厕。1927年卫生处又在兆丰公园(今中山公园)内,设立第一座儿童公厕。1937年,因客流增多,法租界嵩山路原有公厕旁,“加搭木棚一间作女厕和管理室”。③ 40年代,随着女性日益走向社会,女厕数量日增。1946年2月,静安区内有市建公厕18座,其中设有女厕的就有4座。建造在杨树浦路1453号的公厕,蹲位数居全市之首,其44只蹲位中女性蹲位为15只,④ 公厕设置日趋人性化,安装了自来水、电或煤气的公厕固然卫生适用,然造价不菲,故数量有限。为降低成本和方便市民,租界当局在行人密集和工人贫民集中的棚户地段,搭建大量的简易公厕。1894年,因“大量苦力之需要”,工部局拟在租界各处建造18个简易公厕,其“造价不贵,只要有墙、顶棚,放些便桶即行”。⑤ 因简易公厕造价低廉,故1905年工部局卫生处同电车公司各出50%的经费,在公共租界各路电车终点站,建造简易公厕。1912年公董局又出白银1565两,在法租界菜场、集贸市场和黄浦江装卸码头旁边建造了52所简易公厕。

近代上海城市活动的主体是男性,因此建造男性小便池,亦是缓解公厕紧缺压力的有效途径。1877年,法租界开始建造结构简单、实用性强的男性小便池。至1886年,公共租界的每一个街道和通向公共道路小弄堂的拐角处,几乎都建起了小便池,共计180余处。小便池用石头或砖头砌成阴沟,水泥铺面,以免尿水被地面吸收而臭气熏天,并安装一根钻有小孔的铁管喷头,以清洁厕所。1891年开始,在小便池墙上铺设石板,并安装冲水箱。到1893年,第一座钢筋混泥土结构的小便池在山东路洋泾浜路(今山东中路延安东路)转角处面世。其墙壁厚度为1.5英寸,使用14年仍完好无损。⑥

租界公厕文明开阔了上海地方社会精英的视界,他们不甘示弱,遂起效仿。1909年11月,地方绅董胡文炜等11人,集资在南市侯家路建造了华界首座公共厕所。20年代中期发展到24座水泥混凝土结构的公厕。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华界有了独立的卫生行政机关,公厕的兴筑与管理成为卫生当局的工作重点之一,其数量不断增加。日伪统治上海期间,伪市政府卫生局因“筹款不易”而几无添建。抗战胜利后,上海人口激增,市区公厕随之增至400余座。⑦

综上所述,近代上海公厕的建设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形式上,都已经达到相当水准。之所以如此,首先是都市化程度下市民对公共卫生需求提高、卫生观念转变所致。如1894年广东、香港两地鼠疫流行的消息传至上海,为防范于未然,有识之士便在报端议论:“若当夏令,则满城皆污秽,即不见坑厕,而秽气亦扑入鼻。观掩而过者,几欲闷死”,“居城内者,如终年在鲍鱼之肆,以致鼠疫诸症,感而即发。其何以堪。”⑧ 公厕作为粪便的集中之所,若能兴筑并善加管理,自然能减轻都市粪便污染程度和相关疾病的传播,利于人们的健康。

其次,公厕形式变迁的轨迹与近代上海都市化发展造成的人口激增、公众活动区域扩大、导致市民对公共设施的需求日益迫切的历程息息相应。60年代中期,第一个公厕建造之时,上海都市化刚迈入起步时期。因为租界特殊的地位,致使自1853年小刀会举事造成局势剧烈动荡后,成批的华人涌入其间,使上海城市人口出现首次猛增。而在1895年后,伴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劳动力市场的扩大,再次造成上海人口的激增。1914年上海市区人口密度由开埠前的米平方公里626.6人增至3600人。20世纪30年代人口总数超过300余万,抗战结束后已超过400万人。自1852至1949年人口增长了9倍,堪称世界城市人口史上的奇迹。⑨ 正是近代上海都市化的迅速脚步,导致了公厕数量的迅猛扩展及专门性公厕的出现。如女厕的出现,就与都市发展、女性大量走出家庭投身社会紧密相连。近代上海诞生了中国第一批产业女工,1914—1920年上海染织等六类工厂之中,女工总数高达10余万人。女校、女性解放刊物的举办,受过近代教育的知识女性日益增多,女性的社会流动性增强致使女厕的需求远高于其他城市。

再次,公厕的日益发展亦建筑在近代都市所拥有的技术资源与城市机制之上,水电煤气的城市设施给公厕提供了清洁的可能,城市的组织管理导致公厕这种完全意义上的公众设施建立与管理得到保障。这就是以下要讨论的问题:公厕之运营。

二 商办抑或市办:公厕之运营

近代上海公厕的运营经历了一个商办到市办的制度化,其中竞标承包的商办方式是主导形式。竞标承包最早源自于法租界。1917年,为减少公厕管理经费支出,法租界公董局将老西门菜场公厕承包给王荣记经营。合同规定:期限为5年,承包人每月须交公董局承包费5银元;按公董局规定的时间开放;承包人对如厕人施行厕纸收费,日夜负责公厕清洁消毒,用水、照明及一切修理费用。继租界公厕实行承包经营之后,华界公厕竞相仿效。1923年,华界南市南码头、唐家湾等四座公厕,由商人王鼎文承包,期限3年,包价共为350银元。1928年,上海特别市财政局将浦东、沪西、闸北等地公共厕所,统一招商承办。规定承包经营期限10年,年最低标额30万元。结果为商人庞道宗标得。⑩

竞标承包制度规定承包方的基本义务,主要有以下3点:其一,按时缴费。如1930年代出台的《上海市招商承办全市公厕暨清洁所及经理清洁捐规则》规定,承办商于得标之3个月内缴纳建筑公厕保证金2万元,建筑完竣后如数发还。缴费日为每月第1日,迟交1日,加付滞纳金两千元。其二,力保清洁。务求厕所内外干净卫生,对疾病性粪便随时注意消毒清除,公厕内外墙壁不得张贴任何广告。(11) 如不能保持清洁卫生,一经查实将没收承包商1个月的承包费(从保证金里扣除)。1947年,市卫生局又规定,公有售纸公厕承包商须对厕内粪沟、地坪随时冲洗,保持厕所内外整洁;如违,每次处50万元(法币)罚金;屡犯可撤消合约。其三,禁止有伤风化及妨碍市民。承包商“应负责制止在公厕内外四周地点,发生任何有关风化之情事”,“各处公厕应免费供人使用,但对于需要便纸者,得售与之,其售价以每张中储券五元为限”,“不得对不需要买纸者强制购买”。(12)

总之,承包人应接受卫生局指导,遵守各类卫生规章。若有违约,轻者罚款,重者则终止合约,没收担保金和保证金。当然,合约同时规定了承包方的基本权利,诸如承包商得标后,有权添设公厕设备和调换看厕夫役;若增设公厕,包商则按比例增加承包费等项。

具体运作流程:如1947年5月,市卫生局将市区137座公有公厕和70座私有公厕登报招标。投标前,投标人缴押标金500万元领取标单。标单填写投标金额后,自行密封,于开标规定时间前,投入标柜。开标场面颇为热烈,不仅由市卫生局主持,还邀市参议会、市府审计处、会计处派员监督。(13) 中标后立即签订合约。

为了竞标成功,一些承包商往往不切实际地开价,造成得标承包费过高,超过其承受能力。因而在合约签订后,承包方会不择手段地抬高价格,或者是降低卫生清洁标准等。如王卿记1947年得标费用过高后,便提高收费标准,从而引起全市售纸公厕厕工及各私有公厕业主的激烈反对。他们委托律师在《申报》上刊登《紧要启事》,声称王卿记以高于标底四倍之高额得标,是为己获益:“公厕售纸系他等生计所依,倘有不顾道德,企图夺取工作者,他等决以数百家老幼之生命作生存之奋斗。”启事刊登后,王卿记赶忙请律师和清洁所进行调解,但遭私厕业主、厕工等拒绝,无法继续承办。

其时竞标承包制度造成的另一结果,便是厕所清洁卫生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维护。承包商往往为节约成本,尽可能限制水量,致使厕内不洁。1930年11月市卫生局3次查察民立路、乔家浜、大境路的公厕,发现厕内自来水量太小,且时常断绝,以致厕内积污遍地。(14) 同时,竞标承包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常为个别大户所把持。在“齐卢之战”后,公共租界捕房探目、帮会首领马福祺,与经营老虎灶、大名鼎鼎的阿桂姐同居,利用职务之便,拉拢租界有关人员,采用分赃方式,取得租界各公厕的承包权及粪便承包权,形成垄断局面,有“粪大王”之称。(15) 于是,其他粪商根本就无法获得承包权,只能是望厕兴叹。

此局面引起市民不满,建议将全沪公厕收归公有,统由社会局管理,所得收入移充慈善经费,以救济无衣无食贫苦年老之人。(16) 公厕商办的改革已是民心所向。于是,在1947年,政府当局对市区公厕运营试行市办。是年7月,市区各公、私有公厕由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卫生局宣布至7月11日取消承包权,将公厕售纸事宜收回市办,由清洁所采取雇工看厕方式管理。清洁所按各公厕售纸总收入减去草纸成本、人工、水电、厕所及清洁工具维持添置费,核定各厕每月向环卫主管部门应交款额。此办法又称估缴库金。厕所所有工薪杂支、清除工具、粉刷工料及水电开支等费均由管理人负担。厕所粪便由清洁所派工运除,管理人须经常保持整洁及防止有伤风化的事情发生。如不能保持整洁或有浮收纸价事情,由清洁所视情节轻重,处以5至30万元的罚款。(17) 至于私有售纸公厕,须先经卫生局核准登记,然后由厕所管理人向清洁所自报日售纸额,经清洁所核定,按30%的售纸总额缴纳库金。市办方式旨在克服商办的弊端,但新的问题亦随之产生。办法实施后不久,清洁所发现公厕管厕人紧缩水电供应,有碍卫生,且易因迟缴或欠缴而经常发生断电断水事情。于是修订章程,公厕水电费改由清洁所支付。(18) 如此运营,减轻了管厕人负担,但也出现难以预料的结果,即部分管理人员占用和攫取公共资源。如1947年夏,英商自来水公司就向市卫生局反映,东大名路717弄100号的公厕管理人员任人在厕所取水,以致“近来该厕用水迭有增加,请求严禁。”(19) 其实,此类行为常是防不胜防。要想杜绝,势必须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此亦是市办的局限之一。

公厕市办既是商办弊端积聚爆发的结果,亦是战后卫生当局意欲实施宪政卫生计划的一种体现。(20) 如同粪便的清除那般计划:由包商承办,改为官督商办或官商合办,嗣后由“本局收回自办”,组织清洁所专司其事。公厕市办事实上并没有达成一理想状态。其中原因,笔者以为主要是当时的市办条件还远不具备。公厕此类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资金的大量投入,而民国上海市政当局财力的有限,也是显见的事实。就如1928年,成立不久的上海特别市计划两年建造55所公厕,而终因资金困扰,7年之后才新建了18所,还不足计划数的1/3。抗战结束后的上海仍是政局动荡,且人口激增,“估计连同无籍者当在450万以上”,(21) 政府负担沉重,要从战争创伤中完全恢复过来都尚需相当时日。因此纯粹靠政府资金注入的公厕市办制度,在当时推行是不现实的事情。其实,承包商办产生的弊端也并不能完全否定商办方式的无效,而是在于承包制度的运营,政府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前文所述的承包垄断等现象即是监管不力的结果。当然,承包制度本身的设计也并不完善。如40年代的承包合约上明文规定:“公共厕所售纸之售价及各厕清洁事宜,乙方(承包商)应有绝对控制及管理之能力,如无此能力时,甲方(卫生局)得取消其承包权,另行招商承办。”(22) 字面上至少可以反映卫生当局在合同签订之后对承包商的管理并不主动。初期政府管理体制的不够完善,给私有公厕开辟了生存空间。

三 两分天下:私有公厕之盛

一般而言,公厕即为政府履行其社会管理的职能所设的公有公厕。但在近代上海,由于过分都市化,(23) 造成人口急剧膨胀,厕所需求剧增。而政府提供公有公厕此类公共物品的能力十分有限,(24) 于是,大量的私人兴建经营的私有公厕便应运而生。

早在19世纪80年代,上海城厢内外许多人为了集粪而私设厕所。自公用公厕实行售纸后,设于街巷的私人露天公厕也纷纷仿效,改良设施,上盖屋顶,四周用砖或竹篱圈围,对如厕者收费给纸。由于华界公有公厕经营不善,数量不多,故私有公厕出现增长。1945年市区售纸私有公厕达99座,占当年市区公厕总数的43.6%。到1947年,私有售纸公厕遍布杨浦、长宁、徐家汇等20区,总数达至265座,占市区公厕总量的66.25%。(25) 从整体数量上看,占到了半壁江山,与公有公厕大有两分天下之势。

私有公厕大兴之原因,除公有公厕的阙如之外,还在于厕所经营利润的丰厚。一方面是因为粪肥价昂,粪便成为一种供不应求的商品。另一方面,有可观的售纸收入。租界区内有公厕和临时厕所180余处,每一厕所平均日入200元,则每月有数十万元之进。(26) 以1947年为例,该年上海市公私厕所粪便收入为法币27,837,959,800元,约占当年卫生局各项业务决算数的一半,其售纸收入也高达法币3,928,442,962元。(27) 公厕收入之高,一些市民单靠租用公厕,便能养活全家。如市民李镜龙,曾担任国民革命军连长,但以连长之薪水尚不能养活一家老少,“一时受经济之鞭策,心乱如麻,恐无误军中大事,故此只能辞职”,于是携全家老少在上海小东门鱼行市场停留下来,费尽周折,百般讨好,最后才得到“粪业大王”马鸿记的怜悯,总算租得鱼行市场公厕一所,从此迅速脱贫,日渐致富,并以此为生长达十余年。(28) 亦可想见厕所经营利润之一斑。

私有公厕本应市场所需而发展起来的,但是在整个市场发展不充分、缺乏有效监督和良性竞争的境况之下,其不洁和乱收费亦是不争之事实。其一,设备简陋。有的无自来水,有的无小便池,有的是露天粪缸数只,并无木盖,致使臭气四溢。日伪时期,由于管理松懈,厕所设施更是极其简陋,有的在“荒场”、“荒地”上搭建草屋,屋内设置陶缸、木桶或砖坑供人如厕,根本谈不上电灯和自来水装置了。其二,卫生大成问题。通常只在清除粪便时才略加打扫,平时无人管理,所以坑厕四周,粪秽狼藉,尤其是遇上大雨,粪水四溢,蛆虫四处乱爬,居民行人叫苦不迭。要是碰上三伏天,秽气熏蒸,入厕者甚至发生中暑。其三,管理不力。许多私厕并未经过卫生部门的许可,完全是出于私利擅自设置。1941年8月,一帮无赖在闸北中山路4号桥朱家湾一带,私设厕所,向居户强行挑粪,粪夫“莫敢与言”,“如其粪夫稍加理论,辄则被殴,反云粪夫殴他,其狡诈、搅乱举动非纸笔所可形容”,完全是目无法纪,破坏公益。1942年7月闸北商人陆懋元致信卫生局长袁矩范说,光复路一带私设粪坑,遍地皆是。(29) 设置后还将邻近商号住户之粪便倒入坑中,居为己有。而当清洁工人推着粪车至住户人家倾倒粪便之际,有时甚至遭到私厕不法之徒的聚众殴打。因为私厕的利益,黑社会分子介入其中,导致更加失序。如在30年代,“粪大王”之子马鸿根,子承父业,垄断的厕所和粪业,收入日进斗金。遇有粪夫反抗或要求,即逞凶殴打,或扭送早受其贿赂已久的捕房、警局,威胁拘押,“实一穷凶刁悍之恶霸”。(30)

从私有公厕的分布上看,由于财力有限、城区扩大、管理滞后等原因,华界是私有公厕的集聚地。《申报》记载,“一入城中,即有排列坑厕者。城墙之下,两面皆是,令人无从回避,而且相隔数家,即又有一二处。冬月经过其地,则秽气熏人,已不可耐。”而租界坑厕,“仅虹口、下海浦一带而已。”故《申报》有称:“窃以为华界较之租界,则一秽一洁,已有上下床之别。”(31) 如此说法,并不过分。私有公厕的弊端实际反映出:事关社会大众利益的公共事业,完全听任市场摆布实难收获良效,仍然需要政府的合理规范和有效干预。

四 公厕社会化治理与都市文明之增进

如前所述,都市化进程中,近代上海公厕出现了肮脏不洁、乱设私厕、高抬纸价等诸多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政府、社团、市民均参与其间,渐成社会化治理之雏形。公厕治理的社会参与提升了近代上海都市文明的内涵。

(一)政府的规范与处置

1、私有公厕的规范和取缔。科学的规范和管理是公厕卫生及其良性运行的重要保证。政府作为公厕规范和管理的重要主体,尤其是在公厕兴建初期近乎管理的唯一主体,在面对部分私有公厕无人保洁、污秽肮脏等问题上,从颁布规范和实施取缔两方面,着手整顿其秩序与卫生。

卫生部门对私有售纸公厕实行分类登记,规定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某些路段不宜设置的厕所,予以取缔。对于那些暂准设立的私有售纸公厕,必须经卫生局许可。1936年,华界地区原有私有售纸公厕五六十座,经过整顿,准予登记的私有售纸公厕仅17座。抗战时期,政府所建公厕等基础设施遭受严重破坏,私有公厕尤盛。为加强管理,卫生当局特于1941年颁布《上海特别市卫生局取缔私设厕所及粪缸办法》,再次强调厕所或粪缸的设置务必按卫生局拟订的标准办理。住户稠密或交通要道之处均一律不准设置厕所或粪缸。在盛夏疫病易发时节,卫生当局还发布防疫布告,进一步强调私设公厕之不洁。战后,市卫生局清洁所出台《私人兴建公厕办法》,重申了上述条款。政府采取措施,对公厕设置和管理进行合理规范。1917年上海工巡局命令城厢内外,各要道坑厕一律实行拆除填平。1942年4月,小沙渡药水弄居民黄振凤欲在比邻药水厂、房屋栉比、人烟稠密的空地上建厕,被卫生当局制止。另有徐家汇蒲东路689弄内,保甲用木板搭架设置无盖木桶9只,卫生局认为,该处私厕位于蒲肇河旁,粪溺径流河内,而该河是居民之饮水来源,因此被取缔。(32)

不过,综合考察,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其实施效果又是非常有限,尤其是抗战时期。南市区卫生事务所所长孙杰在1944年6月承认,城厢内外之公私厕所, 管理无方,污水四溢,以致马路荒场皆成厕所,足见其时私有公厕卫生之糟糕。一些人未经许可,擅自建造公厕,且态度顽抗,常常是禁而不止。仅在蓬莱区,市卫生局清洁所要求警察分局协助取缔的私有售纸公厕,每月不下数十起。警察对私有售纸公厕及厕主“拆除数次”、“拘留数次”,但违章建造之私有公厕依然如故。在警察拆除违章建造私有售纸公厕的过程中,有的“厕主联合保长、甲长及工厂、商店业主,同警察对抗”。(33) 事实表明,没有民众的配合和支持,单靠政府当局的力量确难取得良效。

2、公有公厕专人保洁和售纸服务管理的强化。公厕专人保洁,租界早在1917年即已实行。华界方面至1923年引入,对管厕人有严格要求。1930年,市卫生局规定,管厕人如不能确保公厕清洁,将被处以1至5天的拘留,或1至5元的罚金,或撤其管理工作。为确保卫生,1934年卫生局出台《上海市卫生局清道清洁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对管厕人的制度化管理。规定公厕须每天打扫;管厕人应负责督饬粪夫每日上午7时前运除粪便;除粪时间春秋冬三季上午9时前,夏季在上午8时前。(34) 保洁管理之外,还有对售纸服务的规范。其时厕所按设施的优劣分为甲乙两等,管理人可对如厕者酌收草纸费。30年代甲种公厕每人铜元两枚,乙种公厕则免收草纸费;自带草纸者,甲种公厕也须免收草纸费。另外,卫生局还规定乙种公厕至少要占总数的20%,以方便贫穷之人。法租界公董局还在新开河、十六铺等处的部分公厕中,按照3∶1的比例,分别设售纸、非售纸两种蹲位,以方便无力购纸者。(35)

比较而言,租界当局的治理措施相对成熟,比较人性化。如工部局在拆除有碍公共卫生的私人厕所后,会适当补偿厕所业主的损失。在拆除过程中,尽量遵循法律程序,迫使厕所业主出售不洁厕所,由工部局统一建置,或采取措施改善恶臭等不卫生的问题。(36) 此外,租界当局早在19世纪的六七十年代,就有严格处置随地便溺的明文规定,一旦被卫生稽查员或巡捕查得随地便溺者,即被扭送至会审公廨,视其情节轻重,处以重罚或拘留。1872年11月,有1位广东籍市民因在美国领事馆旁随地便溺,被“枷号三日,以示惩儆”。(37) 随地方便要处罚,类似的规定促进了都市文明的进步。华界的很多治理规章效仿租界出台,但华界政府受政局不稳的影响较大,在实际施行过程中,往往是力不从心,甚至规章成了一纸空文。如战后,“政府治理环境懈怠,南市环境日见恶劣,私坑私厕屡禁不止”(38),就足可反映此点。

(二)社会参与及文明提升

厕所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市民的生活环境,伴随都市公共性的增长,20世纪三四十年代,市民、社团逐渐积极参与到公厕的综合治理,支持政府对不洁公厕进行整顿。

1、社会参与。八一三事变后,市内“废墟遍布,一般市民随地便溺,初则虽偶一乘便,久则积有秽迹,便视如厕所。此往彼来,粪秽流入街衢,臭气溢于四方,行人不堪驻足。”为此,南市居民王正道等人联名上书卫生当局,“拟就较为繁要之处建设公厕,益卫生而惠民众”。(39) 市民反对完全屈从赢利而对卫生良好却不赚钱的公厕加以取缔。如1948年10月,邑庙市场有东西两公厕,其中一厕因营业清淡,入不敷出,难以维持,所以卫生局拟停办,将地基出租,改建房屋。然而,卫生局的这一举措立刻遭到市民的质疑,周围居民纷纷表示反对。(40) 市民的呼声,一定程度上迫使政府采取积极的改善措施。如1948年1月,北四川路住户蔡启景致函卫生局长,反映邻户林顺喜于公厕前摆摊,在厕所内堆满汽水空瓶及香烟空木箱,“非特妨碍公共大便,而且粪便漫溢,流散外面,臭气所播,行人捧鼻”。该处卫生所很快派出工程员前往调查,“责令全部移出”。(41) 同年4月,市民举报,有惯偷张癞子夫妇在北京东路596弄61号公厕旁搭棚藏身,将盗窃柴板燃料等物,堆置厕内,“时入厕内裸体沐浴便溺”,与之力争,反遭辱骂,“悍泼异常”。卫生局调查属实,联合警察局将其驱逐。(42) 亦有举报管厕人不负责任,致使公厕水电全无的不合理现象,经查而属实,卫生当局同样严加处理。

各种媒体社团对公厕卫生同样十分关注,对有碍卫生的公厕进行曝光。1946年炎夏,《新闻报》便刊登一市民来信,反映真如菜场旁边任意放置粪缸,臭气四溢。翌日,真如派出所即派出巡官察看属实,立刻“饬令迁移”。粪坑两只,“责令当事人三天内填平,决不延误”。(43) 1947年11月《大公报》的市民来函中指出,新城隍庙西门的女公厕竟被改为私人住宅,“究系何故,尚希当局注意”。(44) 卫生局得悉后,立即查实,数日后《大公报》刊登卫生局之回函:经饬据嵩山区卫生事务所查复,此女厕并未改作住宅。因原有女厕标识牌失落,致引起误会。已令管理人员重新悬挂。此例体现出舆论的力量。

为缓解政府独立兴筑公厕之压力,一些行业也积极参与公厕的共建之中。上海交通繁忙,汽车司机、车夫往来频繁,时常随地便溺。为此,车行公会决定将部分罚款所得移做添建公厕的费用,以方便司机、车夫这一特殊群体。

2、文明提升。公厕的兴筑和管理,提升了人们的卫生观念和文明意识。普通市民对随地便溺等不文明现象表示出强烈的反感,期望市政当局能加大惩治和建设力度,建言政府当局“特订上海市任意便溺违警罚单,无力缴纳罚金,改以拘留,警员拘捕一名,应从罚金中提出三成奖励;希大力添建公厕,在合适里弄添建小便斗等。”(45) 此类建议直接源自生活,富有可行性和有效性,为政府当局所采纳,于是随地便溺现象大有减少。部分社团亦积极投入到取缔随地便溺的行列之中。如童子军理事会分区组织童子军清洁协查队,平日赴各马路纠察随地便溺的路人,举报或交由警察、卫生当局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警力的不足,同时又发挥了年幼的童子军去监督检查随地便溺者的优势,收效甚佳,颇受好评。上海城市形象也因此有了较大的改观。与19世纪70年代上海城厢内外街巷“每于弄口狭窄之处,沿街尽是便桶、垃圾,任人粪堆积,无人过问”、“秽物堆聚,恶气熏蒸”的肮脏现状相比,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上海,其清洁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如媒体所言,“在战争以前上海马路之清洁,如果是老上海的话,一定知道马路上无果皮瓜壳之抛掷散布,每户门首无污水、垃圾、粪便之积留”。(46) 此种文明状况的出现尽管与公厕的大量兴筑和有效的管理谈不上必然的联系,但也不能说与之无关。

不过客观而论,在公厕治理之中,市民和社团的参与又是非常有限的,这与当时多数芸芸众生为生存而挣扎的实际境遇息息相关。公厕的兴建同时因环境和时代的制约,并不能完全消除一切诸如随地便溺等不卫生、不文明的现象。尤其是在政权更迭之际,管理失范,城市内“尿粪淋漓、污水满地”。据静安寺警察分局的记载,在1947年10月至12月市容整洁案件受处罚的一百余人中,八成以上都是因为随地便溺。(47) 当然,政府的监督管理亦存有漏洞,如战后有市民称:胜利以还,本市各处任意便溺至为普遍,即旧租界范围,号称高等住宅,亦不能免,司空见惯,不以为怪,甚至警察岗位近在咫尺,巡守警员目击其事,亦觉熟视无睹,不加取缔,其不啻为市政当局一再表示重卫生、整市容之讽刺。(48) 这一切无疑也在说明,都市文明的演进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结语

近代上海公厕变迁,反映了都市化进程中人们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随着都市发展,人口流动性增强,公共卫生问题日益凸显。公厕作为都市卫生的窗口,逐渐进入到政府的职能范围,成为一项重要的公共事业。同时,公厕又是都市形象的窗口。作为远东一国际性大都市,上海的都市形象尤为市政当局所重视。1934年2月,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就极力主张在市轮渡码头建立公共厕所,原因是人流频繁的市轮渡铜人码头,居然没有一个厕所,乘客常向江中随意便溺,很不卫生。更为重要的是市党部认为该码头上外国人来往者特多,“如此毫无设备,有失国体”,于是函告公用局,“恳请添设,急不容缓”。(49)

公厕作为都市文明的窗口,其变迁展示了近代上海都市化的历程。近代上海公厕的市场化运营、社会化治理等尝试,是近代上海都市文明内涵积累的一个小小侧面。运营方式变迁的历史告诉我们,公共事业市场化的良性运作是需要成熟的市场条件,且有其限度的道理。公厕治理过程中市民、社团的参与反映了近代上海都市社会公共性增长的趋势,其成效亦最终昭示了公共事业社会化治理之重要。

近代上海公厕的变迁,租界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上海首个公厕即为租界所建,相对而言,租界公厕的建造质量、清洁管理等多个方面均要优先于华界。如1893年4月,在工部局董事会会议上,卫生处汇报了虹口大部分的华人公厕,“都很脏,有碍公共卫生”,建议采取步骤“或购买公厕所在地”,新造公厕,或“作出安排以便管理它们”。(50) 个中原因,华洋两界政府的财力不一,主要的职能定位各异是一重要方面,(51) 导致在投入上存有明显之别。尽管有出现的早晚、管理的优劣、投入的多寡等差异,但华界对租界公厕的积极效仿,说明对于事关人类卫生健康的公厕,中西文明的理解并不存明显差异,而具有一致性。有如社会学家诺贝特·埃利亚斯所言:文明强调的是人类共同的东西,使各民族之间的差异有了某种程度的减少。(52)

(本文为上海市高校都市文化E—研究院、 教育部人文科学基地上海师范大学都市文化研究中心科研项目。)

注释:

① 朱熹明主编《中国:需要厕所革命》,上海三联出版社1988年版,第17页。

② 施振国主编《上海环境卫生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第195页。

③④ 《卢湾区志》编纂委员会编《卢湾区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308、542页。

⑤ 上海市档案馆编《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第1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631页。

⑥⑦ 参阅施振国主编《上海环境卫生志》,第313页,第195—198页。

⑧ 《去秽所以祛疫说》,《申报》1894年6月27日。

⑨ 苏智良、陈丽菲:《近代上海黑社会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16页。

⑩(13) 参阅施振国主编《上海环境卫生志》,第212页,第213页。

(11)(12) 《公厕之制度》,上海市档案馆藏,卫生档案R50—1—1434。

(14) 《卫生局请规定公厕每月水费并告民立街等公厕缺水》,上海市档案馆藏,卫生档案Q5—3—2223。

(15) 陆镜清:《上海“粪大王”史话》,上海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上海文史资料存稿汇编》第8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240—241页。

(16) 《市民建议将公共厕所收归公家管理》,上海市档案馆藏,卫生档案R50—1—410。

(17)(18) 《公厕售纸收回市办及厕所工人的志愿书和保证书》,上海市档案馆藏,卫生档案Q400—1—3563。

(19) 《有关管理厕所的来往文书》,上海市档案馆藏,卫生档案Q400—1—3586。

(20) 1946年11月,全国卫生行政工作会议召开,指出“宪政即将开始,应如何齐一步骤,精研擘划,戮力推行,以期配合建国工作之需要,奠定事业之根基”。此次会议被称为实施宪政卫生预备会议。而宪政会议的一个重要方面,即如何将商办卫生事业过渡到市办阶段。参见《全国卫生行政会议报告》,上海市档案馆藏,卫生档案Q1—16—10。

(21) 《上海市清除粪便工作概况及改进计划》,上海市卫生局内部编印1948年,第1页。

(22) 参阅施振国主编《上海环境卫生志》,第213页。

(23) 苏智良、陈丽菲:《近代上海黑社会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16页。

(24) 公有公厕的欠缺在近代上海是显见的事实。早在1928年,上海市卫生局就制订了两年内建造55座公共厕所的计划,但直至7年之后的1935年,真正新建的公厕只有18所,还不足规划数的1/3。30年代华界十六铺码头至南码头,绵延2公里,沿江轮渡、码头甚多,往来旅客、商人,成千上万,装卸工人,日超数百,但只在南码头一所公有公厕。日伪统治上海时期,华界地区的公有公厕几天建造。抗日战争胜利后,市区公有公厕建造甚少。

(25) 参阅施振国主编《上海环境卫生志》,第193—194页。

(26) 《市民建议将公共厕所收归公家管理》,上海市档案馆藏,卫生档案R50—1—410。

(27) 参阅吴国桢主编《上海市卫生局三年来工作概况》(1946—1948),内部资料,第13、53页。

(28) 《李镜龙租用公共厕所》,上海市档案馆藏,卫生档案Q464—1—247。

(29) 《关于取缔拆除私厕及清除粪便等》,上海市档案馆藏,卫生档案R50—405。

(30) 陆镜清:《上海“粪大王”史话》,《上海文史资料存稿汇编》第8卷,第244页。

(31) 《去秽所以祛疫说》,《申报》1894年6月27日。

(32) 《关于取缔拆除私厕及清除粪便等》,上海市档案馆藏,卫生档案R50—405。

(33) 参阅施振国主编《上海环境卫生志》,第198页。

(34) 《修正上海市现行卫生法规汇编》,上海市档案馆藏,卫生档案Q432—1—23。

(35) 参阅施振国主编《上海环境卫生志》,第204页。

(36) 上海市档案馆编《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第11册,第527页。

(37) 《妨碍卫生》,《申报》1872年11月8日。

(38) 《南市区志》编纂委员会编《南市区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746页。

(39) 《关于取缔拆除私厕及清除粪便等》,上海市档案馆藏,卫生档案R50—405。

(40)(41)(42) 《有关管理厕所的来往文书》,上海市档案馆藏,卫生档案Q400—1—3586。

(43) 《菜场放置粪缸》,《新闻报》1946年8月23日。

(44) 《厕所变为住宅,读者不解其故》,《大公报》1947年11月18日。

(45) 《上海市警局关于社会公共卫生厕所粪便管理、取缔违警训令》,上海市档案馆藏,警察局档案Q35—4—113。

(46) 《正言报》1948年2月15日。

(47) 《妨害公共卫生、市容整洁案件的处理单》,上海市档案馆藏,警察局档案Q21—5—35。

(48) 《上海市警局关于社会公共卫生厕所粪便管理、取缔违警训令》,上海市档案馆藏,警察局档案Q35—4—113。

(49) 《修正上海市现行卫生法规汇编》,上海市档案馆藏,卫生档案Q432—1—23。

(50) 上海市档案馆编《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第1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541页。

(51) 政府的职能通常有政治职能、经济职能与社会职能之分。公厕的兴建与治理当属政府的社会职能范围。近代上海,主权受侵、民生困苦,华界政府的首要职能偏于维护政权的稳定,谋求主权的完整和经济的发展,因此更多的是集中在政治和经济的职能之上。租界相对而言,偏重于后者,即政府的社会职能的发挥。

(52) 诺贝特·埃利亚斯著,王佩莉译:《文明的进程》第1卷,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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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变迁与城市文明--以近代上海为例_公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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