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世纪中国最大的制度工程——深港经济运行机制对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本世纪论文,中国最大论文,运行机制论文,深港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深圳与香港经济对接问题随着1997年的临近,已日益成为人们所关注的一个热点。这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和特殊的经济环境中所产生的一个崭新的课题。这个特定的历史条件,就是香港将由中国政府于1997年收回主权;这个特殊的经济环境,就是根据“一国两制”的构想,香港在97回归之后,将在50年内保持资本主义制度不变,在继续发展自由市场经济;而深圳作为中国的第一个经济特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并成为中国大陆联结香港乃至国际市场的一个枢纽,深港两地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因此,深港经济对接,在国际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对深港双方都是一种难得的机遇,都有着很大的益处。
深港经济对接,我们理解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两地在经济上加强联系、沟通、互补和合作;二是在经济运行机制上相互衔接。而在对接的内容上,则又包括“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在“硬件”方面,主要是道路,交通、口岸、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与接轨;在“软件”方面,可以包括产业结构的互补,资本;货币的自由流动和货物的自由进出,市场运作和口岸管理规则的相互衔接,以及民间团体相互之间的固定联络渠道等。
深港两地在经济运行机制上对接的紧迫性
深圳与香港在经济运行机制上的对接,其含义应是指深圳的经济运行机制与香港的经济运行机制在最大的可能上达到一致,相互协调,彼此兼容,以促进双方经济上的交流、合作和渗透,从而使双方都从对方的经济发展中得到丰厚利益。
我们认为,尽管深圳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但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并不妨碍彼此之间在经济运行机制上进行对接。因为深圳正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发展市场经济,两地在市场经济方面存在着共同点,那末在经济运行机制上便有了相通之处。由于深圳毗邻香港,深圳企业的经营方式以及其在市场中的各种行为方式都受到香港按国际惯例操作的规则以及市场运行方式的影响,另一方面,深圳也在不断地通过深化改革向国际惯例实施调整,因此,深圳与香港在市场机制上虽有差距,但不存在根本的矛盾和冲突,双方在经济运行机制上实行对接应该是不存在问题的。
可以肯定地说,在发展的过程中,深圳与香港经济运行机制上的共同点会越来越多。产生于市场经济的共性,是深圳与香港经济运行机制对接的客观基础。
深港经济运行机制对接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深圳与香港在经济运行机制上实行对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必须经过精心的设计和周密的部署。
在近期主要应从两个方面采取一些措施,一个方面是创造深圳与香港经济运行机制对接的条件;另一方面是对深圳的经济运行机制进行调整。
(一)创造深圳与香港经济运行机制对接的条件
深圳是全国的深圳,同样,深港经济运行机制对接也不仅是深圳自己的事情,而且是关系到香港顺利回归和全国改革开放大局的事情。因此,要创造与香港经济运行机制对接的条件,需要中央赋予深圳某些政策,具体地说,就是使深圳经济特区在原有的基础上更加开放,具备经济特区的完整功能。
主要是给予深圳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更深层次的改革超前试验权。
去年全国统一出台的财政、税收、金融、外贸、外汇等几项大的改革措施,进一步促进了港圳的改革和发展,但也正因为是全国统一政策,深圳经济特区的一些具体情况,包括已经延续了多年的做法,需要中央给予特殊的考虑,否则,将不利于深圳与香港的对接。另外,在加强和完善宏观经济调控方面,应当认真地研究如何建立有效运作的中央和地方两级经济调控体系,给予深圳市政府一定的调控自主权。否则,深圳市政府由于缺乏经济调控手段,在促进经济发展和进入国际市场方面,就难以采取更为灵活的政策措施,难以更好地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
深圳经济特区是全国唯一一个设有二线管理线的特区,为完备深圳经济特区的功能,创造深港经济运行机制对接的条件,应明确规定深圳的发展目标是建立一个更高层次的经济特区,可以考虑采用一线管出口、二线管进口的双线管理模式,在深圳实行特别关税政策。在特区内使用的生产资料和允许在特区内销售的消费资料,除烟、酒按最低税率减半征税,少数属国家控制进口的物品照章纳税外,其他商品免征关税,但仍按国家规定,征收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进口商品从特区运往内地,由二线海关负责查验,并按一般商品补征关税。
深圳要发展成国际性城市,按照以大运输带动大贸易,大贸易带动大金融的思路,海空港的建设与发展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深圳港口的发展,将与作为国际中转大港的香港和珠江三角洲一起,形成华南港口群,并对香港的中转货物起到重要的分流作用。
而深圳的港口要实现这一功能,除了搞好“硬件”建设之外,更重要的是抓好“软件”建设,即要形成一套按照国际惯例运作的,与香港十分接近的港口及口岸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这也是深港经济运行机制衔接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
(二)调整深圳现行的经济运行机制
对深圳的经济运行机制进行调整,以向香港的经济运行机制、向国际惯例靠拢,这主要是一个深化改革的问题。可以说,深圳如果实现了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那末,深港两地经济运行机制对接的目标亦可以基本达到。具体地说,深圳在近期应当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建立更为灵活的企业运行机制。深圳在企业制度改革方面已经进行了许多超前的探索,但与香港灵活的企业运行机制比较,还有相当的差距。进一步深化改革,除了要全面开展对各类企业的公司化改造,建立企业法人财产制度外,还要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已经实行公司制的企业进行规范,在企业领导体制、分配制度、企业组织管理体系、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体系等方面进行新的突破,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二是创造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进一步完善企业注册登记和破产制度,对内外资企业逐步完全放开经营范围,实行企业无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改革,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解除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使企业真正能够做到自主经营、自我发展。
第二,对市场经济下的政府职能进行定位,最大限度地通过市场机制来调节经济运行。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应真正做到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变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变行政管理为法制管理。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但对整个经济活动又要有诸如财政、金融、税收等非常有效的调控手段;廉洁、高效,更好地行使监督和服务职能。另一方面,政府要花更大的精力搞好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发展社会事业,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资本参与深圳的建设和发展。
第三,改革内外贸体系,使国内外各类商品在特区市场自由流通。在对外贸易方面,参照香港的自由贸易政策,放开进出口贸易,特区内的企业在平等的条件下开展公平竞争,自主经营进出口业务。对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深圳应争取一定的审批权。在国内贸易方面,应放开对外商经营国内商业的限制,国内外企业和个人均可在深圳经营批零商业、宾馆酒楼、文化娱乐、旅游和其他服务业。鼓励国外著名商业机构在深圳设立分销点,经营大型购物中心和连锁店等。对特区内的企业一律实行国民待遇,取消“三资”企业内外销比例的限制。
第四,形成更为灵活的市场机制,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在价格形成方面,除公用事业收费和关系国计民生的少数商品由政府实行必要的价格管制外,其余商品和服务收费的价格一律放开,发挥其分配资源和调节供求的功能。在资本流动方面,应逐步形成国内外资本都能自由流入流出特区的机制。在劳动力流动方面,应逐步取消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在就业机会和工作待遇等方面的差别,并对现行户籍制度进行改革。在货币流通方面人民币将逐步实行可自由兑换,深圳在这方面可先行探索,特区内的企业、居民和旅游者可到指定外汇买卖机构自由办理货币兑换,企业实行自愿结汇售汇制。
第五,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开拓金融市场。要按照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逐步建立起以间接调控为主的特区金融调控体系,进一步推行风险资产管理,加快专业银行企业化改革的进程,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的金融机构。要扩大特区金融的对外开放和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衔接,积极组建中外合资银行、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特别是证券、保险、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扩大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允许其开展人民币存贷和结算业务,并创造各类金融机构公平竞争的环境。在开拓金融市场方面,要健全资金、外汇、黄金等金融市场体系,发展保险市场,规范和拓展证券市场,争取建立人民币期货市场。以金融业的大发展强化深圳作为国际性城市的功能,与香港和国际金融体系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