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学解释学研究_图书馆论文

图书馆学解释学研究_图书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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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时间:2006-09-12)

分类号 G250

CLASS NUMBER G250

1 图书馆学的解释学研究意义

图书馆学研究是对图书馆现象的理解与解释的过程,而理解与解释是解释学的基本范畴,对图书馆学进行解释学研究很有意义。

(1)为图书馆学研究提供强有力的方法论指导。理解与解释的关系是人类科学活动的基本关系,它包括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个层次。“理解与解释”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一致和辩证统一,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的重要思想或原则[1],也是图书馆学方法论的重要思想和原则。我们应从这三个层次研究图书馆学结构与生态状况。

(2)为图书馆学研究提供了社会合理性辩护。图书馆学正受到日益增长的社会合理化以及主宰这一合理化的科学技术的制约[2]。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各种挑战,要求图书馆学研究者为图书馆与图书馆员活动的社会合理性提供辩护。图书馆学的解释学研究与其说是具有科学理论研究的性质,毋宁说更适用于那些具有科学精神的图书馆学者的实践活动,并且是为这种活动服务的。

(3)为图书馆学研究唤醒了自我意识。图书馆学研究既面临着机遇也面临着挑战,需要反思,并认清发展路向。图书馆学发生发展受到他律性和自律性的“双律性”制约,既受到与之相关的社会经济基础的制约,也受到自身内在规律的制约[3]。图书馆学的解释学研究为人们自觉地认清“双律性”提供了可能性和理性的思路。

2 图书馆学的解释学研究现状

图书馆学的解释学研究,作为一种自觉的学科研究取向才刚刚形成,但对图书馆学研究的影响却显而易见。

2.1 关于图书馆学的本体论研究

本体论在哲学上,是对自然存在本质及其关系的研究,是指从人类行为中抽象出来的现实本质。图书馆学引入本体论,主要应用于信息处理领域,概念与哲学领域中的内涵不同,国外一些学者已从多种角度对其进行了描述。如:“本体论是一种概念化的关系明确的模式”;“本体论是解释概念潜在的含义的逻辑关系”;“本体论是可以在人和机器间进行交流的某一领域共同的概念表达”;“本体论是可以共享和再利用的概念化模式”。而Borst则将本体论定义为“共用概念的正规明确的具体的概念化模式”,其“概念化”指的是通过标识某一现象的相关概念而建立的这一现象的抽象模型,“明确”指的是所用的概念的类型和用法的限制有明确的定义,“正规”指的是本体论的实例可以实现机读,“共用”指的是本体论所捕捉的知识带有一般性,而不是某些个体所独有的[4]。解释学中的本体论概念是用哲学中的本体论来研究理解与解释的关系问题。上述图书馆学中的本体论概念显然与理解与解释的本体论相关,尤其是与科学文本的本体论相关。解释学的本体论是图书馆学中本体论研究与哲学本体论之间的桥梁。

图书馆学中对本体论的研究和应用近年来发展很快。第一届“信息系统中的形式化本体论国际会议”在1998年6月召开,它标志着这一领域在逐渐走向成熟。对本体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建立本体的方法和过程;本体设计和评估的形式方法;本体论的应用研究。国际上已经完成和正在进行的本体论研究计划主要有:①过程交换格式。目标是支持采用不同过程表示的商业过程模型的交换,并通过在本地格式和PIF之间的交换实现互操作。②KRSL规划本体。知识表示规范语言(Knowledge Representation Specification Language,KRSL)可以用来表示规划和规划信息。③已建立的标准有:STEP、EXPRESS、CORBA、KIF和概念图等。④已经实现的本体有:CYC、TOVE、Enterprise、KACTUS、Plinius。⑤计算机辅助工具:KSL Ontology Server是一个WWW的本体编辑和浏览器,可以把本体翻译成目标语言[5]。

目前人们从不同的形式化程度对各个领域设计了本体论。国际上本体论的应用主要集中在:①组织内部和组织间的交流。通过提供统一的框架,本体论减少了组织内部在概念上和术语上的混淆,使共同的理解和交流成为可能。②软件系统间的互操作性。解决不同软件系统之间数据的交换和协作问题,主要研究集中于企业建模和多主体系统上。③软件工程。辅助建立软件系统的规范,而且以自然语言写成的非形式化的本体可以用于对规范的手工检查,提高软件的重用性和可靠性[6]。

国内对图书馆学中的本体论也进行了广泛研究。主要集中在:

(1)信息处理领域中的应用:①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本体论,包括文本文献本体论的构建、XML中本体论的构建、知识管理中本体论的构建[7]。②基于本体论的语义导航思想,研究了基于本体论的信息组织,构建了基于本体论的语义导航模型,并探讨了其实现原理[8]。③基于语义网的本体转换模型研究,以MAFRA为基础,针对语义网络环境的动态性、交互性和持续增长的特性构建了新的本体转换模型[9]。④知识本体研究,知识本体建立在RDF之上,为RDF提供解释,知识本体可认为是“知识的种子”,具有较强的语义特性,有助于实现资源的语义互换和领域应用[10]。

(2)图书馆理论研究:①基于本体论的哲学图书馆学研究。从本体论意义上认为人文图书馆学就是哲学图书馆学,从而摆脱传统哲学主客观二分法的机械思维模式,克服自然主义谬误,真正进入哲学图书馆学的殿堂[11]。②从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角度回答“图书馆是什么”的问题。认为客观知识是图书馆学的本体论对象,为人类客观知识的主观化服务是图书馆学的认识论目的,知识组织和知识服务是图书馆学的方法论基础[12]。③基于本体论的图书馆学范式研究。图书馆人对图书馆本体的追问产生了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两种不同的理论范式[13]。其次级本体论域包括学科体系范式[14]、图书馆机构范式[15]、文本范式[16] 与超文本范式[17] 等都可对其进行理解与解释的本体论探讨。

可见信息处理领域中的本体论研究,是一种建立在图书馆学对象理解与解释基础上的方法论及其应用的研究,而图书馆理论的本体论研究,才是对图书馆学的理解与解释的本体论追问。

2.2 关于图书馆学的认识论研究

从认识论的视角或层次,探讨图书馆学解释的主体与客体,图书馆学解释与科学解释,图书馆学语言符号意义的语义学与语用学,图书馆学解释的理性与非理性,图书馆学解释的循环与发展等关系的辩证运动,形成了图书馆学解释的认识论结构。

图书馆学解释的主体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社会关系中生存和活动的具有一定科学知识和认知能力的解释者,即图书馆学研究者;它的客体是主体通过解释性文本,意欲理解和领会的客观的图书馆现象。图书馆学解释的主客体结构就是对图书馆学解释的主体、图书馆学文本、图书馆现象在图书馆学解释活动中形成的解释性关联的反思。它是图书馆学解释的最基本的认识论关系,其他结构形式都是从图书馆学解释的主客体结构演变而来。图书馆学解释本质上是理解与解释关系中的图书馆学解释,而理解与解释的关系是图书馆学研究的基本关系,因此图书馆学的认识论研究实际是对图书馆学解释的认识论研究。

图书馆学的认识论研究主要是以哲学认识论为理论基础和认知工具展开对图书馆学的理论基础和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研究。

(1)从认识论对图书馆学理论基础的研究。①谢拉的社会认识论把知识理解为“书写记录”,并根据载体的不同而区分为内在知识和外在知识,而传播则构成了人们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其思想为图书馆理论提供了规范性的理论框架,提出了信息分类的规范性扩展[18]。②波普尔的世界3理论对图书馆学理论产生了重要影响,奠定了知识交流学派的理论基础[19]。③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强调了理论与实践关系问题的研究,指出当前图书馆学研究中既存在重实际轻理论的倾向,又存在理论脱离实践的倾向,主流观点是图书馆(学)理论研究是为实践服务[20]。④哈贝马斯的“认识论”作为一种肯定了人的情感意志、价值和理想选择的社会学理论,为处在社会文化转型时期的图书馆学思维方式和理论追求提供了新的文化支撑[21]。

(2)从认识论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研究。几十年来,随着从哲学高度对图书馆学深入探讨,国外出现了一些图书馆学理论基础方面的认识,比如美国谢拉的“社会认识论”、德国卡尔施泰特(P.Karstedt)的“历史、体系、知识社会学”,以及波普尔的“世界3”理论。这些理论认识为图书馆学的深入开掘提供了新的分析工具,再加上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基础,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观点:①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是图书馆的知识功能,是图书馆对知识的收集、整理、保存和传播[22]。②客观知识是图书馆学的本体论对象,客观知识的主观化是图书馆学的认识论对象,客观知识的组织是图书馆学的方法论对象[23]。

图书馆的认识论研究主要关注图书馆学解释的主客体结构的客体方面,是以传统主客体理论为背景,以笛卡尔以来的近代主体哲学为基础,以主体观念的明证、明确性和客体自在性以及主客体二元对立为理论前提。这与现代解释学研究成果有相当大差距。

2.3 关于图书馆学的方法论研究

图书馆学的方法论研究,就是对图书馆实践中和图书馆学研究中使用方法的研究,从而形成方法论体系,以利开发新的方法,开拓图书馆学的新领域。

国内外图书馆学方法论体系的研究已经取得丰硕成果,并形成多元化模式并存的局面。图书馆界正在运用多种思维形式,对研究客体进行多角度、多因素、多变量的系统考察,并试图从不同方位、不同逻辑起点,用不同的思维程序去揭示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图书馆学研究者对于方法论的层次性理论的观点在总体上是一致的[24]。1986年,前苏联列宁格勒国家克鲁普斯卡娅文化研究所的图书馆学家弗拉基米尔·谢苗诺维奇·克列伊坚科将图书馆学研究中的各种方法划为三类:普遍认识法、全科学(跨学科的)方法和图书馆学的专门方法。并认为图书馆学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已经产生”了专门研究方法,如“藏书研究的计量方法、书目方法和社会学方法、书目引证的统计学方法”等。“这些方法与研究过程的性质有着紧密的联系,并以其本质的规律性为基础”[25]。而乔好勤也曾指出建立方法论体系是图书馆学研究的重要任务,并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图书馆学研究方法的三层次说:哲学方法、一般方法和专门科学方法[26]。王子舟认为图书馆学专门方法体系由单元文献研究法、群体文献研究法、读者服务研究法组成。它具体含有校雠、版本、文摘、采集、分类、主题、目录、索引、文献计量、咨询、导读等系列的科学方法[27]。经过20多年来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检验,三层次说得到广大理论研究者的一致认可,图书馆学方法论体系结构初现端倪。

3 图书馆学的解释学研究内容

图书馆学是以社会系统中图书馆事业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是对图书馆现象的本质、内在联系、社会功能、发展规律等方面认识成果的系统化和理论化。这种系统化和理论化过程就是对研究对象的理解与解释的过程。理解与解释的关系是图书馆学研究的基本关系。解释学的基本理论、方法的引入无疑可以为图书馆学研究带来新的活力,打开新的视野。但是图书馆学的理解与解释有其特殊性和内在规律,这是需要深入研究的。

3.1 图书馆学解释的宏观结构

理解与解释的关系是人类科学活动的基本关系,也是图书馆学研究的基本关系,它包括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个层次。“理解与解释”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一致和辩证统一,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的重要思想或原则,也是图书馆学方法论的重要思想和原则。这三个层次构成图书馆学解释的宏观结构。

(1)图书馆学解释的本体论。亚里士多德将本体论定义为研究“存在”的科学,一方面研究存在的本质,另一方面研究客体对象的理论定义,即整个现实世界(本体)的基本特征[28]。图书馆学解释的本体论要研究图书馆学解释与被解释对象的本质关系,回答图书馆学解释的“生存论”问题。图书馆学解释的本体论建立在图书馆学理解的本体论基础上,把“图书馆学理解”看做是主体的存在方式或者本体论(生存论)的构成条件。正如海德格尔(Heidegger)所说:“解释并非要对被理解的东西有所认知,而是要把理解所筹划的可能性整理出来”[29],所以,本体论中的图书馆学解释所要解释的不是方法论解释学的图书馆学文本或对象,而是我们的图书馆事业。

(2)图书馆学解释的认识论。基于图书馆学研究中的理解与解释在图书馆学解释的主体与客体的辩证运动中展开的关系,从认识论的视角或层次,探讨图书馆学解释的主体与客体结构,图书馆学解释意义结构,图书馆学解释的理性与非理性结构,图书馆学解释的循环与发展结构。它们形成了图书馆学解释的认识论结构。图书馆学解释的主客体结构就是对图书馆学解释的主体、图书馆学文本、图书馆现象在图书馆学解释活动中形成的解释性关联的反思。它是图书馆学解释的最基本的认识论关系,其他结构形式都是从图书馆学解释的主客体结构演变而来的。

(3)图书馆学解释的方法论。在图书馆学研究中的理解与解释作为两种不同而又联系的认知方法形成的互补关系基础上,对图书馆实践中和图书馆学研究中使用和涌现的解释方法进行研究,从而形成方法论体系,以利开发新的方法,开拓图书馆学的新领域。主要包括对图书馆学研究客体的理解和解释的方法,对图书馆学研究成果(文本)的理解与解释的方法。显然,目前图书馆学方法论研究只注意到了前一方面。而后一方面是图书馆学解释学研究的重点,也是今后图书馆学方法论研究的新的关注点。

3.2 图书馆学解释的可能性条件、对象及逻辑结构

按照康德哲学,在我们对图书馆学解释进行研究时,为了避免独断论和怀疑主义,必须超越方法论问题而先行对图书馆学主体认识能力进行理性批判,以回答“图书馆学解释是怎样成为可能的”这一先于方法论的问题[30]。然后明确图书馆学解释的对象。最后,可能性与解释对象在理解与解释的方法论关系辩证运动中形成图书馆学解释的逻辑结构。

图书馆学解释之可能性分析,是对图书馆学解释存在的存在论阐述。它先于图书馆学解释的方法论,需要阐明图书馆学解释的存在方式,图书馆学解释的筹划性质(以回答图书馆学解释怎样成为可能的问题),图书馆学解释的可能性条件是什么等问题。

图书馆学解释的对象包括文本及其对象。这里的对象是本体论意义的对象,文本是对对象的理解与解释的结果,是任何由书写固定下来的话语,并且通过“间距化”形成新的对象。具有意义的固化、与作者意图的分离、多次可读的开放性以及多层指称的可能性的文本是图书馆学解释的对象。

从根本上说,图书馆学解释的逻辑结构是图书馆学理解与解释的方法论关系的辩证运动过程及其结果,其根据、前提存在于图书馆理解与解释的本体论关系中。呈现着“形式系统的语义解释+理论模型+定律解释”的科学解释结构图景,并且这里的定律解释和语义解释,都是理解与解释关系中的定律解释与语义解释[31]。

3.3 图书馆学解释的常用解释类型

图书馆学解释有着多种解释类型,不同的解释类型从不同的侧面对解释对象进行解释。表现在图书馆学解释中的不同形式解释具有深层次的互补或同构的逻辑关系,是图书馆学解释学要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下面将列出几种典型的解释类型。

(1)图书馆学中的定律解释。“定律解释”是指用经验定律对某种经验现象或时间描述的解释。其实质是经验定律,即从直接可观察对象或是通过操作定义得出的定律。定律解释的逻辑模式可以是演绎的、覆盖律的,也可以是归纳的、或然的、统计的,即D-N解释和I-S解释。前者除了要求解释项包含科学定律,还进一步要求被解释项是解释项的逻辑推论,而后者则含以对统计规律观察研究为基础的或以概率统计理论为基础的定律似陈述。在I-S解释中,解释项对被解释项的支持是归纳的,或者说由解释项以很高的概率得出了被解释项[32]。如文献计量学中布拉德福定律、洛特卡定律、齐普夫定律等的解释都是I-S解释。

(2)图书馆学中的动机解释。“动机”是由某种需要所引起的有意识的或无意识的但可实现的行动倾向。它是目的和出发点,是人去行动以实现目的的内在动因。图书馆事业中存在着人的有意义的行为,受到人的动机、意向、志趣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充分运用动机解释来研究相关图书馆现象。动机解释往往需要以普遍的定律为背景,定律解释也常常需要涉及人的目的、信念、理想、意向等因素。如在图书馆的读者服务研究中广泛运用的动机解释。

(3)图书馆学中的功能解释。“功能解释”是通过指明被解释对象在维持或实现它所属的系统的某些特征方面具有或履行的一个或多个功能(或功能失调),或者阐明它在导致某个目标中所起的作用,对之进行解释的解释形式。在图书馆学研究中功能解释常常被用于图书馆组织系统或技术系统内某种因素或部分过程的发生的解释。如图书馆的采分编典流等业务部门的功能研究,图书馆作为读者学习中心的功能研究,社区图书馆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功能研究等不胜枚举。

以上分析只是建立在对图书馆现象的本质、内在联系、社会功能、发展规律等方面的理解与解释的过程的基础上,是建立在解释学的基本理论、观念将对图书馆学研究是有益的直觉基础上的。因此给出的分析只是一种理解的筹划,它还需要使自己成形的活动,即解释,从而将理解中的可能性整理出来,这将需要以后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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