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世纪初英法两国的泡沫危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英法论文,两国论文,泡沫论文,危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8世纪初,英法两国的股票投机狂热,引致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泡沫危机。在法国,危机是以密西西比公司的迅速膨胀与迅速破产为基本过程,所以被称为“密西西比泡沫”;而在英国,则是以南海公司投机案为焦点,所以被称为“南海泡沫”。本文准备就这一时期英法两国泡沫经济的产生与破灭、成因与影响进行初步研究,以供借鉴。
一、“密西西比泡沫”
16世纪以来,西欧的金融业迅速发展起来,以公债制度为主的公共金融也获得空前发展。17世纪时,各国财政开支都大大增加,公债券的发行迅速扩大,因而债台高筑是各国财政的普遍问题。1701—1714年爆发了以英法两国为主要交战国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权战争,英国凭借其比较发达的金融制度,特别是英格兰银行在筹集战费方面的重要作用,战胜了法国。旷日持久的战争,使两国陷入严重的债务危机,因而战后都设法解决这个问题以挽救国家信用。
法国面临的问题比较严峻,一方面法国在战前早已债台高筑,另一方面法国没有英国那么发达的金融制度,难以发新债偿旧债。路易十四死后,苏格兰银行家约翰·劳说服法国摄政王,通过创办私人银行、发行银行券的办法帮助政府摆脱债务危机。1716年他得到创办一家股份银行的特许权,条件是接受政府债券以作为股款。他结合这个银行又创办了密西西比公司,该公司也接受了相当数目的政府债券,以换取路易斯安纳的贸易垄断权。1718年摄政王将劳的银行变为皇家银行,于是劳就把密西西比公司与已存在的东印度公司合并。新的印度公司首先发行了5万张股票。当时,英国与荷兰的东印度公司都经营得比较成功, 所以人们认为只要公司每年派遣更多的贸易船去东印度,再加上路易斯安纳的殖民开发,每年可能有250%的股息。一时股票价格猛涨。以后, 劳又发行了几次股票,到1720年共发行了3亿利弗尔的60万张股票。 由于只有出示几张旧股票才能买到新股票,所以,每次新发行的股票都提高了旧股票的价格。于是劳的公司股票成了“抢手货”,人们用它进行疯狂的投机。随着公司取得包税权、烟草专营权以及铸币权,乃至劳登上财政部长宝座等一系列成功,更使公司股票一涨再涨。在最高潮时,面值只有500利弗尔的股票价格,涨到1.8万利弗尔。(汉斯·豪斯赫尔:《近代经济史》,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92页)
银行券和股票的大量发行,确实一度活跃了整个经济,工农业生产、商业贸易似乎都注入了一种兴奋剂,各种交易量都大大增加了。但是,这一切都是建筑在沙滩上的。事实上,路易斯安纳并无多少事业可以开发,因为那里不过散布着印第安人的一些聚居点而已,而东印度的贸易事实上由英国人和荷兰人垄断着,法国很难插入。1720年,随着派出的殖民者所报导的坏消息的传来,股东们的信心大受影响,加上一些投机家的阴谋活动,促成了一场抛售股票的浪潮。1720年底,约翰·劳的公司破产,他本人也逃往意大利。在这场投机风潮中,只有少数及时抛出股票的投机家大获其利,而无数普通股民则赔得倾家荡产。
二、“南海泡沫”
南海泡沫危机的祸首是南海公司,这是一家与政府、王室和贵族有着密切联系的特权公司,于1711年得到国会特许而创建。它对外声称是要开发以南美洲为中心,包括南太平洋广大地区的西属殖民地,公司宣称在这一地区有诸多开发项目和广阔的开发前景。而事实上,公司的建立与政府的国债危机有关。 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 政府发行了 9,471,324镑的公债,财政上压力沉重,公司企图通过发行公司股票以换取公债,使公债持有人变成公司股东,借以整理国债,这就是1720年被国王批准并实施的“南海计划”。
南海公司接受整理公债的消息一经传开,股票价格犹如脱缰之马,狂升不已,原为每股126 镑的股票, 一下子涨到500 镑, 后竟狂涨到2000镑。在股票价格狂涨的形势下,出现全民炒股的狂潮。贵族、市民、商人、乡绅、法官、教士等都争购股票,连王室也被卷入这一大潮之中。社会上兴起一股“南海热”,涌现出“南海服饰”、“南海马车”、“南海钻石”,甚至“南海仆役”,各种时髦货无不以“南海”为名,否则滞销无疑。民众的狂热达到近乎癫狂的地步。
南海公司股票价格的狂涨,导致各种股票价格的上涨和创办公司的热潮,各种莫名其妙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这些公司大多数是子虚乌有的“泡沫”公司,其公开业务往往荒诞不经,但从只有几便士的穷汉,到百万富翁,无不上当受骗。南海公司担心公众的钱会被截走,便鼓动政府于7月间颁布了“禁止泡沫公司条令”(乔治6年法令第18章),命令这些公司解散。消息传出,股票市场大乱,股民们纷纷抛售手中的股票,于是股市狂落。公众的怀疑也扩展到南海公司,它的股票也一落千丈,到12月12日竟落到每股128镑。 过去许多高价买入股票的人赔得倾家荡产,随后便出现“倒风”和自杀风,整个英格兰经济也频于崩溃。
三、英法泡沫经济的成因
这次泡沫危机的成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未健全的股份制度和股票交易所制度所造成的投机,是这次泡沫危机的直接原因。17世纪,英国的股份制度,包括有限责任制和交易所制等初步建立起来。有限责任制减轻了投资者的风险,从而鼓励了公司的创办;加上股票交易所的出现,则产生了近代投机业。这种投机活动,一方面表现在公司创办中,即以欺骗手段发售股票,利用股票价格上涨之机获取巨额创业利润;另一方面,这种投机表现在股票买卖中,一小撮投机家买空卖空,制造谣言,以各种卑劣的手段操纵股市,获取暴利。尽管立法多次禁止各种投机活动,但屡禁不止,并有增无减。而在法国,尽管出现了股份公司,但基本不是永久性的,甚至连交易所制都未建立。在这种情况下,出现股票投机,只能是恶性事件。
其次,商业资本的积累和过剩,以及商业资本向工业资本转换的困难,是造成泡沫经济的结构性原因。从15世纪起,英法两国实行重商主义政策,商业资本一直独领风骚,到17世纪,它已积累起大规模的资产。但此时其发展已到强弩之末。特别是英国商业和贸易的发展已基本饱和,其表现就是商贸投资的利润增长已受到极大的限制,从而出现急需寻找出路的过剩资本。商业资本首先试图渗入金融业,但原有的金融资本集团已垄断了这一领域,面向工业资本转移又存在诸多困难。这种困难首先来自商业资本自身,商业资本家不懂工业,也不愿从事艰辛的经营管理活动;同时,工业投资大,风险大,而收益却只能一点点增加,风险与收益不成正比。在这种情况下,商业资本为挽回其颓势,便诉诸所谓“前期商业资本最后堡垒”的投机。
再次,英国的泡沫危机与政府行为的不确定性、不适当干预及官员腐败有关。按英国当时的制度,公司必须经国王特许才能成为独立法人,即成为“特许公司”。但无特许状公司的经营活动也未被禁止,而政府却保有禁止权。若干年来的习惯作法是,企业创办人先成立公司,然后再设法取得特许,或干脆在没有特许状情况下经营。所以,在“泡沫条令”之前,英国出现大量未经特许的公司,并未经批准将其股票上市交易,从而促成泡沫膨胀。随后“泡沫条令”又不分青红皂白命令这些公司关闭。可见,政府的干预完全是行政性的,许与不许之间并没有一个明显的界限,随意性很大。这就使经济运行无章可循,混乱自然是不可避免的。另外,英国南海公司以及法国约翰·劳的银行和密西西比公司的创办,都有帮助政府减轻国债负担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财政行为的产物。想通过一两个投机性公司摆脱财政困难,这种出发点本身就是错误的,由于公司与政府有着性命悠关的联系,政府就不可能不进行干预:在公司兴旺时,从公司的活动中取得利益,而在泡沫破灭时,又通过行政手段帮助公司渡过难关,以保护政府的既得利益。最后,政府与公司还存在着直接的人事关系,王室、贵族、议员在公司任总裁、经理和董事。他们利用公司大肆投机,贪污、行贿、造谣惑众、哄抬股市、买空卖空,将“泡沫”吹大,又将其吹破。
最后,市场的发育及其发育的不成熟,是“泡沫经济”产生的根本原因。15世纪末到17世纪初,是英国市场迅速发育阶段。在商品经济大潮冲击下,一切旧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形式都衰落了,涌现出一系列新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形式。但由于市场发育的不成熟,市场活动基本上是无政府状态的。需求急速膨胀,物价飞速上升,人们放弃了中世纪的道德观念,贪得无厌地追求利润,使那些本已接近寿终正寝的陈腐关系或规范失去了效力,而市场本身的运行机制又尚未形成,市场活动基本上是无约束的。适应市场发展出现的一些新的组织形式,如股份公司、交易所等又给那些谋利活动以新的法术。这就进一步加速了混乱。一时间证券投机,商业欺骗,不一而足。这就是英法两国泡沫经济产生的制度原因。
四、泡沫经济的严重危害及其历史影响
首先,泡沫的破灭导致英法两国经济的严重危机,沉重打击了刚刚建立起来的股份制度和近代金融体系。在英国,南海泡沫的破灭,使成千上万的股民破产,支付危机几乎蔓延全国,挤兑和停止支付事件频频发生,整个英国经济一片萧条。这场大危机给英国人留下了一种对新兴股份企业和股票投机商的恐惧心理,人们从此对参与股份公司谈虎色变,裹足不前。政府出于经济政治上的考虑,也颁布法律,禁止股票投机活动,并限制股份公司的创立,从而影响了股份制度和金融制度的发展。特别是股份制的发展,差不多延误了一个世纪。在救国,银行制度和股份制度本来就未获得发展,甚至连正式的交易所都没有。约翰·劳危机使人们对股份制和银行望而生畏。几年以后,尽管巴黎建立了正式的股票交易所,但是创办一家国家银行的思想直到拿破仑时期才得以实现,也差不多延误了一个世纪。
其次,泡沫经济导致资源配置的扭曲,使资本集中于投机领域,造成人为财富的扩大,而实体经济落后。这一时期,商业资本的发展已达到顶峰,开始出现颓势。经济发展要求资本向工业转移,但投机活动却阻碍了这种转移,这是由于投机活动的高盈利预期,引诱资金流向投机领域,用来炒股票,导致资产价格上涨,人为财富增加,但真正生产性投资却很少有人问津。不过,泡沫的破灭对大多数人来说,也意味着靠投机而发财的幻梦的破灭,人们开始谨慎地从事投资活动。特别是股票投机受到政府规范以后,投机获利的可能性减少,这就使资本流向工业,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第三,泡沫经济扩大了收入差距,导致社会分配不公,促进资本集中。股票投机属于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活动,在正常情况下,人们根据对收益与风险的预期决定自己的投机行为,有人看涨,有人看落,买者与卖者的数量大体相等。但是在泡沫膨胀时期,股价持续上涨,人们对收益的预期大大高于对风险的预期,持股者惜售,其它人抢购,从而造成股价轮番上涨。在这种情况下,凡购入股票者,都有着极高的预期收益。但是泡沫早晚要破灭,一旦泡沫破灭,绝大多数股票持有者都会赔光,只有极少数投机家在泡沫破灭前将股票转换成现金。所以说,股票投机,特别是泡沫经济中的投票投机,使大多数人赔本,少数人发财的事情。它使社会财富迅速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而广大民众则受到大规模的掠夺。
第四,泡沫经济加剧了政府的腐败并引致政治危机。英国南海公司是在政府直接参与下创办起来的,公司的总裁、董事都是政界要人。其它各种泡沫公司为了得到政府的照顾,也纷纷拉官员和贵族入伙,一时贿赂风行,政府腐败到了极点,甚至议会选举都以赠送股票来收买。南海危机爆发后所揭露出来的事实是,公司574500镑股票是分给各位部长、有权势的贵族及国王宠臣的。这些事实一经揭露,公众大为愤怒,几乎引起大规模骚乱。在法国,约翰·劳的冒险事业一直是在国王和摄政王支持下进行的,劳的银行一经建立,国王和摄政王就参与了股份,并从事股票投机,其它王公贵族、政府官员也都出入劳的门下,从中捞取大量好处。
最后,泡沫经济对社会风气造成极坏的影响。一般情况下,股票投机活动收益与风险参半,但在泡沫膨胀时,凡参与股票投机活动者,都可获得巨额收益。特别是个别投机家通过投机而暴富后,进一步带动社会的投机。所以,18世纪初英国投机风极盛,并带有浓厚的赌博意识。另外,一小撮投机家通过投机而暴富,他们钱来得容易,花起来也不吝惜;而在股市上涨之际,人人都感到财富在增加,这就导致空前的奢侈之风。
总之,18世纪初英法两国的泡沫经济,给经济、政治、社会等都带来了严重后果和极坏的影响。
五、英法泡沫危机对我们的启示
18世纪初发生在英法两国的泡沫危机,尽管已过去270多年, 但至今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特别是我国正处于市场发育期,股份制度和金融体系都刚建立或刚刚开放,研究英法两国的泡沫经济,从中汲取教训,是很有必要的。具体说,这场泡沫危机,给我们以下几点启示:
第一,必须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加速市场的发育和成熟。英国泡沫危机是市场不成熟的产物。成熟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不成熟的标志则是市场制度不健全。在市场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任何投资热情都可能导致投机和泡沫。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发育期,市场制度不健全,市场体系不完善,多年来被压抑的大众投资动机以及积累起来的货币资金,一旦释放就有可能出现投资狂热。这一点我们可以从1992年下半年到1993年上半年我国的经济形势中看出。所以,我们必须加强经济法制建设,规范市场上各主体的行为。在制度不健全情况下,开放市场特别是金融证券市场,要采取谨慎态度。
第二,严格限制泡沫公司及其投机活动,合理引导资金流向,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18世纪英法泡沫经济的出现,与商业资本过剩和工业投资环境不好有关。要防止泡沫经济的出现,必须实行鼓励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引导资本流向实体经济部门,而对泡沫公司的建立以及投机活动要严格限制。在这方面,除进行法律规范外,还要从税收、信贷等方面进行节制。
第三,反腐倡廉,坚决制止官员在各类公司兼任职务。泡沫公司不仅一般没有实在的业务,而且也没有实际资本,所以,必须依赖与某一政府部门及其官员的特殊关系,或取得垄断特权,或直接进行权钱交易。政府腐败,官商结合,是泡沫经济的特征之一。因此,要防止泡沫经济,必须坚决禁止官员经商、禁止官员兼职,切断泡沫公司与政府权力的联系,使之无法生存。
第四,提倡劳动致富。股票等资产价格的上涨,主要是由投机造成的。泡沫经济中人们的不劳而获心理、迅速致富心理,以及投机、赌博心理,都是极有害的,它本身也是促成泡沫膨胀的一个原因。因此,必须提倡劳动致富,摒弃投机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