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贸易中的问题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日论文,对策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今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30年,30年来中日两国贸易合作关系作为中日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可喜成果。日本已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也已成为日本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对日贸易在中国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逐年上升。日本对华出口也不断增加,使对华贸易在日本外贸中的比重不断上升。中日贸易关系的发展既促进了中国工业化水平的提高,也促进了日本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了双赢,使中日双方的经济互补关系在双边贸易发展中得以充分体现。两国在自然禀赋、要素相对价格方面的差异、产业结构发展层次方面的差异既是双边贸易得以发展的内在机制,也使优化双边贸易结构、进一步发展双边贸易,具有广阔的空间和巨大的潜力。
扩大中日双边贸易的有利条件
(一)中国加入WTO为发展和扩大中日双边贸易关系提供了良机
中国加入WTO可使各国企业获得更多市场商机,而对以“贸易立国”起家的日本来说,加上地缘优势,自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据世界银行的专家分析,中国加入WTO为日本带来的年受益额将达610亿美元左右,使日本成为扩大对华出口和投资的最大的受惠国。目前,日本经济正处于滞缩时期,与上世纪70年代发生过的以高通胀、高物价、高失业率、高油价、高地价、低增长率或负增长率为特征的滞胀相比,经济发展出现了低通胀或无通胀、低物价、低增长率或负增长率、低地价和高失业率问题,尽管日本政府采取了扩大的货币和“零利率”等一系列刺激经济景气的政策,但效果甚微。日本经济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有待于日本突破传统的自我封闭、自我发展的经济政策的障碍,正视其国内市场狭小对经济发展的障碍,顺应经济国际化大潮的发展寻求出路。中国加入WTO后,3462项商品已大幅度降低关系,各种非关税壁垒也大量减少,这有利于日本商品更多地进入中国市场,而且,中国为加入WTO在与日本签订的中日双边协议中,承诺开放国内流通、金融保险、IT产业、部分建筑和内需工程,这些都是日本国内目前遇到困难最多的行业,倘若日本能吸取以往的教训,抓住中国加入WTO后扩大中日双边贸易的良好机遇,充分发挥其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开拓中国市场,加快双边经贸合作的发展,对日本国内的最不景气行业走出困境及促进日本经济走出滞缩具有重要意义。对中国来讲,日本企业增加对中国的投资、扩大技术和设备对中国的出口、带来经营管理经验,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及适应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等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国良好的投资环境创造了中日双边贸易进一步扩大和发展的空间
两年来世界经济疲软,全球资本流动放缓,世界贸易遭受到致命打击。在此情况下,中国经济与对外贸易2001年以年增7.5%的速度同步增长,成为世界经济的亮点。我国政治稳定,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国内市场进一步扩大,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形成了有利于外国企业投资的环境。据英国《经济学家》集团的商业信息机构发表的“全球商业成本比较”报告显示,在所调查的31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排在第28位,近于投资成本最低国家,而日本、美国、德国和英国是投资成本最高的国家。中国良好的投资环境,形成了在世界资本流动放缓的情况下,对中国的投资仍大幅增加的局面。2000年我国引进外资项目22532个,比上一年增长31.8%,是六年来第一次高于上年的水平(注:《国际贸易》2001年第3期第20~21页。)。日本企业对我国的投资也止跌回升。2001年上半年仍呈增加之势。据日本贸易振兴会对300家日本企业进行的调查显示,今后三年间,95.7%的日本企业增加投资的对象国是中国(注:《经济日报》2001年12月13日。)。
另外,我国正在实施的十五计划、西部大开发战略及我国正在进行的产业结构调整等创造的良好投资环境,使日本及欧美企业均感兴趣,纷纷加大对华投资力度。
扩大中日双边贸易的不利因素
(一)产生贸易摩擦的机率增多
1.日本的贸易政策服务于政治。中日之间首次贸易摩擦的产生源于日本,这是日本政党政治利益的需要。当时,日本的主要执政党自民党在参议院议席不足一半,处于劣势地位。在2001年7月底进行的参议院选举中,该党一心想改变这种劣势地位,而农民历来是自民党的票田,取悦于农民成为自民党争取选票的必然选择。紧急限制措施的采取,正是为了适应这种需要。中国蔬菜等农产品物美价廉,竞争力大大超过日本的农产品,在日本市场很受消费者青睐。但在日本经济长期处于不景气的状况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日本多个产业协会相继向日本政府提出限制纺织品、农产品进口的要求。自民党为谋取其政治利益,本着“选票优先于外资关系”的原则,利用了这种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向中国发难,以此争得农民的选票,并转移国民由于日本经济长期不振、国际地位下降而产生的不满情绪。日本是自由贸易国家,但在政党政治利益需要时,所谓的自由也就成为了牺牲品。在日本,类似2001年7月的选举,每三年就有一次,只要政治需要,日本政界就会让历史重演。
2.日本国内需求低迷,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战后,日本首次使用贸易制裁措施,并首选中国作为目标,这并不是偶然的。从日本国内经济状况看,泡沫经济崩溃后,日本金融业陷入困境,长期以来银行旧的不良债权尚未根本解决,而新的不良债权又在不断出现;保险公司已有多家倒闭;企业破产增加;失业率连创新高;内需不足,如2001年,约占国内生产总值60%的个人消费大幅度下降;外需疲软,外资出口由于受到美国经济减速和亚洲经济恢复缓慢的影响,2001年上半年一直呈负增长,贸易顺差4~9月与上一年同比下降43.1%,出现1978年以来最高降幅。日本政府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虽使日本经济出现过短暂的复苏征兆,但仍难摆脱长期疲软的局面。在出口市场难以扩大的情况下,日本企业界一些人士认为,进口增加是导致日本近期通货紧缩、物价疲软、经济形势再趋严峻的重要原因,因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从国际经济形势看,包括美国、欧盟国家在内的许多国家,国内经济走低,世界经济发展放缓,加之九一一事件的影响,世界贸易额大减,2001年全球贸易额的增幅可能将从2000年的几乎创纪录的12.5%骤减到2%(注:《国际商报》2002年1月9日。)。这使得国际上贸易保护主义大行其道,日本的贸易保护主义也因此抬头。
(二)产生贸易摩擦的范围正在扩大
2001年发生的中日首次贸易战,日本虽首选蔬菜采取报复性措施,但双方摩擦的范围早已不限于农产品领域。我国生产的部分纺织品、轻工产品、钢材等都已成为日方以各种理由限制进口的产品。不仅如此,两国之间的贸易摩擦在地域上已延伸至国际资源领域及第三国市场。如本来中日两国的排他性水域中间线并未正式确定,但日本却指责中国的渔船越界擅自进入日本的排他性水域捕鱼,并扣押中国渔船船长;日本还以保护属国际资源范畴的金枪鱼资源为名,无理要求中国不要扩大捕捞金枪鱼的船队;在越南市场中国摩托车以价格等强有力的竞争优势,至2000年已占据50%左右的市场份额,打破了日本几乎处于垄断的地位(日本对越南的摩托车市场占有率曾高达90%);在印尼市场,中国的电单车与日本产电单车竞争激烈,仅2000年1月至8日,中国出口至印尼的电单车超过50万辆,这使日本厂商感到焦虑不安,甚至以中国企业在电单车上使用的降压器“违反专利权”为名(实际上根本不存在此问题),无理要求印尼进口商停止进口中国的电单车,遭到印尼进口商的拒绝。
(三)日本政府放任日元贬值,造成对中国经贸发展的牵制
在日本出口企业竞争力下降及日本经济长期低迷而又找不到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情况下,日本政府以不负责任的态度放任日元贬值,日本朝野甚至认为日元贬值是其摆脱困境的惟一出路。对此,美国采取不干预政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表示容忍日元贬值,从而使日元贬值形势日趋严峻。2001年以来,日元汇率一路走低,日元兑美元汇率年初为114:1,年底已跌破130的心理防线,达到1美元兑换134.30日元,成为1998年10月6日1美元兑134.18日元以来的新低,贬值幅度高达14%。有关人士预测,2002年日元汇率水平将在145:1左右变动(注:《经济导报》2002年1月28日。)日本是亚洲惟一的发达国家,是亚洲最重要的经济体。由于日本是亚洲最重要的贸易出口地,日元是亚洲的主要投资贷币,日元贬值将直接影响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出口竞争力,也将使这些国家和地区面临货币贬值的压力,使金融动荡与风险进一步加大。日本多年来一直是我国最大贸易伙伴,目前我国对日经济贸易相对依存状况还比较明显,因而日元贬值对中国的损害最大。这也正是日本以日元贬值冲击与牵制我国经济贸易发展、打压中国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意图。这种发展趋势必然会对中日双边贸易产生深刻的影响。
建立协调型竞争机制,促进中日双边贸贸发展
中日双边贸易的进一步发展有机遇也有挑战,适时采取有力的对策措施才能化解不利因素,使双边贸易健康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发展
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在传统的企业国际竞争观念中,企业竞争的方式是战争型竞争,商场如战场。而当今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国际竞争中企业的协调型竞争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发展,这是一种双赢式的竞争。中日双边贸易的发展只有顺应这一新的发展趋势,才能有利于双方经济利益的实现。中日首次贸易争端应引以为戒的教训也正在于此。中日首次贸易争端之所以发生在农业领域,重要原因是日本政府对农业长期实行保护政策,使农产品缺乏竞争力。日本的农业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就一直受到保护,保护的结果是劳动力成本增高、生产效率相对偏低、价格居高不下。日本农业部门的生产率仅相当于美国的十分之一左右,而许多农产品的价格却相当于国际平均水平的10倍左右。如日本对中国设限的三种农产品在成本上占绝对优势。以大葱为例,在考虑劳动力成本的情况下,日本比中国高8.7元/公斤;在不考虑劳动力成本的情况下,比中国高出3.1元/公斤。在这种情况下,当蔬菜等农产品大量进口时,自然会使一些农户利益受损。为此,日本政府采取贸易保护措施保护其国民利益,必然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使日本农业难以提高国际竞争力。值得指出的是,由于日本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原有的经济体制和保护政策,加上农业劳动力后继无人、农户拥有的土地分散等原因,农产品降低成本的空间极小。日本农产品既不能满足日本国内市场需求,又促使日本企业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为获得高额利润而加速向中国及周边国家转移。与日本不同,中国为提高本国产业竞争力,采取了开放的政策,积极引进日本的资金、技术和人才。上述日本对中国设限的三种蔬菜,实际上大部分是日本企业在中国投资建立的生产基地生产的,从日本引进品种和技术,由中国农民生产,然后收购产品,进行加工后返销日本。这说明,近年来中国的蔬菜等农产品对日出口的增长,是中国产品提高竞争力的结果,也是日本国内对此需求增加和日本产业向中国转移的结果,体现了中日两国在经贸实务与地缘关系方面,各自都有着别国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互补作用,对双方都有益。实际上,日本的纺织及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也处于这样一种业态中。中日双边贸易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不断发展扩大的。两国企业既有竞争也有合作,并实现了利益共享,虽然也有过一些摩擦,但多数通过友好磋商得到了解决。日本政府如果不能吸取中日首次贸易争端的教训,动辄采用贸易保护措施,招致报复回击造成经济损失不说,对日本的相关产业来讲,短期内可能受益,但长远看,单纯依靠政府的保护,违背了经济规律,无益于提高企业竞争力,最终受到伤害的仍然是日本的生产者。值得庆幸的是,虽然中日两国贸易发展中有摩擦,但两国企业之间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发展的趋势良好。如2000年小鸭集团与东芝的“战略合作”、2001年海尔与三洋的结盟,就是中日企业在新的竞争形势下,力促双方事业全球化发展的一种积极探索。
(二)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促进协调型竞争机制的建立和健全
中日首次贸易争端虽经双方多次磋商得到解决,但如前所述,随着两国贸易规模的扩大和贸易结构的不断调整,新的贸易摩擦将不可避免,而只有在合作、信赖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良好的协调型竞争机制,才能防患于未然,降低贸易冲突发生的频率,避免贸易冲突的升级。
中日之间贸易摩擦发生过多次,且均靠双边友好协商获得解决。如1995年,日本根据WTO《农业协议》第5条特殊保障条款对从中国进口的大蒜和生姜发难,经过双方协商最终以中国实施出口配额管理和日方实行进口商申报管理而解决;又如1995年和1996年,日本曾两次对中国纺织品及服装实施紧急设限调查,由于双方互谅互让,最终都以日本放弃限制而告终。中国也从日方的要求和规范出口秩序考虑,建立了一系列新的出口管理办法。2001年中日蔬菜贸易战,经过艰苦的谈判、磋商,双方也终于取得共识,避免了贸易战升级。这些贸易摩擦问题的解决为建立和健全双边贸易协调机制积累了经验。
纵观历次中日贸易摩擦的解决,最基本的经验在于双方都要遵循WTO的基本原则,构筑公平竞争环境,尽量避免采取限制措施。因为这种有悖于国际贸易发展潮流的措施不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反而会因贸易摩擦导致两败俱伤。按照WTO规则,在倡导贸易自由、公平竞争的同时,也允许各成员在紧急情况下设限。但多年来,日本从未使用过此项条款,2001年日本首次使用,并在美国的绿菜花、洋葱和韩国的西红柿与中国的蔬菜在日本市场上处于同样情况时,选择中国为对象,显示出对中国的不公正与歧视,既造成了经济利益损失,也伤害了两国人民的友好情感。日本对华限制进口的三种农产品涉及的金额约为1.5亿美元,占中国对日出口总额的0.36%左右;中国限制从日方进口的三种商品,在日本对华出口额3.27万亿日元中占2.1%。从宏观方面看,这对双方的外贸发展及对相关产业的冲击都微不足道。但从微观方面看,具体涉及到的生产者、经销商则损失惨重,影响深远。如山东安丘是我国最主要的向日本出口大葱的生产基地,2000年约种6万亩大葱,日本启动紧急限制措施时,葱苗已长出,葱农无奈忍痛拔掉了大部分葱苗,每亩地仅葱种的损失就达200元(一亩地用2两葱种)。按往年种葱的收入计算,每亩地减少收入达七八百元,一户葱农仅葱种损失就达4万元,搞葱加工的小企业则大部分倒闭。这种人为造成的严重经济损失也必然严重损害两国人民之间多年来经过不懈努力培养起来的情感和文化。因此,中日两国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要遵循WTO的基本规则。两国之间既要加强政府间的协作,加强信息的沟通和交换,加强对企业的宏观指导,同时双方民间组织也要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信息沟通和协商机制,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和产品的质量、产量、价格等方面的信息及生产、贸易及需求状况,及时进行交流和沟通,促进双边贸易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以利于建立和健全双边贸易协调型竞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