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和难点在农村_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论文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和难点在农村_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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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报告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总结了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从当前新的国际国内形势出发,勾画出了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确立了新世纪前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必经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

十六大报告提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并且指出这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必经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这个重要的新论断,科学揭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进程中的重要地位。

分阶段实现现代化,是邓小平同志的一个重要战略思想。邓小平同志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提出了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他认为,在我国这样一个生产力不发达、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要实现现代化,必须经过分阶段、分步骤、长时期的努力。按照邓小平同志的设想,我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步骤的第一步,从1981年到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从1991年到二十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使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二十一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到上个世纪末,我国已经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的第一步、第二步战略目标。到1995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达到57650亿元,大大超过原定的按照1990年价格为31000亿元的设想,提前五年实现了经济总量比1980年翻两番的战略目标。到2000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完成89404亿元,折合美元10081亿,人均约844美元,超过人均800美元的目标,大约有70%的人口基本达到小康水平。这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第三步战略目标所构想的从二十一世纪初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五十年,时间跨度比较大,有必要对第三步战略部署的具体进程进行设计。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在中国这样一个十多亿人口的国度里,进入和建设小康社会,是一件有伟大意义的事情。这将为国家长治久安打下新的基础,为更加有力地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新的起点。”2000年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初级阶段,是完成国家的工业化和实现国家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的历史长过程,总的目标是到下个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这个长过程中,我们已经历了若干个具体的发展阶段,还要陆续经历若干个具体的发展阶段”,“我们要在胜利完成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开始实施第三步战略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继续向现代化目标迈进”。十五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了“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200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重申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国发展的“新阶段”。

党的十五大对我国到2001年、2020年和建国一百周年这三段时期的发展目标作出了展望,这就是通俗说法的“小三步”。十六大把新世纪“小三步”的前两步合起来,划出一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这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必经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所谓“必经”,是说这个阶段绕不开、也回避不了,不经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阶段,就不可能达到现代化的第三步目标。所谓“承上”,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奋斗目标是承接现代化建设第一、第二战略步骤,在这个基础上起步的;所谓“启下”,是说经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阶段的建设,再继续奋斗几十年,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

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十六大报告勾画的这一宏伟蓝图,对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小康社会”是千百年来中国人民熟悉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一个概念。邓小平同志总结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经验,赋予这个概念以崭新的含义,使其成为一个与我国现代化紧密联系、内容丰富、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科学概念。邓小平同志指出:“所谓小康,从国民生产总值来说,就是年人均达到八百美元”,这样就必须使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一万亿美元,“这一万亿美元,反映到人民生活上,我们就叫小康水平;反映到国力上,就是较强的国家”。小康水平“就是不穷不富,日子比较好过的水平”,小康社会“就是虽不富裕,但日子好过”。他还说“真正到了小康的时候,人的精神面貌就不同了。物质是基础,人民的物质生活好起来,文化水平提高了,精神面貌会有大变化”。

从中国现代化的整体进程来看,在贫困、温饱、小康和富裕四个阶段中,小康是介于温饱和富裕之间的一个发展阶段。从恩格尔系数来看,国际惯例是:0.5—0.4是小康,0.4—0.3是宽裕,0.3—0.2是富裕,0.2以下就是极富了。目前我国的恩格尔系数为0.43。按照世界银行1998年—1999年度《世界发展报告》中的指标,人均GDP在785美元以下者为低收入国家,786—3125美元为下中等收入国家,3126—9655美元为上中等收入国家,9656美元以上为高收入国家。按这一标准划分,我国在上世纪末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即人均GDP800美元。

我国虽已进入总体小康阶段,但这只是一个低水平、不全面的、发展不平衡的小康,离较高标准的全面小康尚有一定的距离。

现在的小康是一个偏重于物质消费的小康,只是一个解决了生存消费的小康,对于发展性消费还没有完全满足城乡人民的需要。直到2000年,农村尚有三个指标还没有达到小康标准,即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066元,只实现88%;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基本合格县比重仅实现80%;人均蛋白质摄入量为75克,实现了90%。2000年东部地区人均GDP已经达到1400美元,而西部地区只有600美元,东部基本实现小康,中部实现78%,西部实现56%。此外,我国农村尚有3000万人温饱没有完全解决,有6000万人虽已解决温饱,但标准偏低,很不稳定,一遇天灾人祸就有可能返贫;城镇也有近2000万人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

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包括了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各方面。有关部门参照国际上常用的衡量现代化的指标体系,考虑我国国情,认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准包括了这样十个方面:

一是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3000美元。这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根本标志。2000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854美元。按照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的发展速度测算,到2020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将超过3000美元,达到当时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二是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万元(2000年不变价,下同)。预计今后20年,中国经济将继续快速发展,城镇居民收入水平能够保持过去20年的增长势头。到2020年达到18840元,可以稍微超过小康指标。

三是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8000元。今后20年,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农民收入有可能增长3.2倍,农村居民基本实现小康目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有所缩小。

四是恩格尔系数低于40%。近10年,城镇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下降了1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消费正处于新的升级过程。2000年,全国恩格尔系数为46%。预计到2010年下降到40%,2020年前后下降到35%左右。

五是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0平方米。近10年每人年均增加0.5平方米,2000年达到19平方米。预计2020年可以超过30平方米。

六是城镇化率达到50%。中国近10年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2000年为36.2%。今后20年,中国将坚持城镇化战略,工业化也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城镇化率每年可以提高1个百分点,到2020年达到56%。

七是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20%。2000年,中国城乡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约为4.2%左右,其中城镇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为9.7%。到2020年可以基本实现计算机普及率20%的目标。

八是大学入学率20%。目前,中国大学入学率为11%。中国大学入学率到2005年可以达到15%,到2020年有可能超过20%,达到25%。

九是每千人医生数2.8人。到2000年,中国达到每千人为2人,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到2020年预计每千人超过3人。

十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率95%以上。2001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率达到71.6%,预计到2010年就可以达到小康水平的95%。

对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深理解。

首先,经过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国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胜利,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同时也要看到,我们目前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甚至同一些比较富裕的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较大的差距。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十六大报告指出了我们在发展中面临的矛盾、问题和制约因素,强调要巩固和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还需要经过长时期的艰苦奋斗。

其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这个目标的内涵很丰富,既包括实现经济总量的增长,也包括经济体制的完善;既着眼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也着眼于促进人的素质的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既涉及物质文明的发展,也涉及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既强调社会的和谐与全面进步,也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再次,我国地域辽阔,由于自然、历史等方面的原因,发展还很不平衡。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还很大。即使在东部沿海省份,大城市与山区、农村之间,发展水平也还有不小的差距。要使人民过上更加殷实的生活,必须按照共同富裕的要求,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当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就全国发展水平而言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得更快一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总之,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符合我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符合人民的愿望。实现了这个目标,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将进一步得到体现,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将取得更大的胜利。

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关键在农村。

十六大报告指出,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这是立足我国国情和农村实际作出的一个重大判断。在我国绝大多数群众稳定地解决温饱、进入小康以后,今后10—20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成这一伟大的历史性任务,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其主要原因如下:第一,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尤其不发达。全国近13亿人口,63%以上在农村,占大多数。农村能否如期完成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对全国来说举足轻重。

第二,当前国民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九五”期间,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主要农产品总量供过于求,农产品的品种、质量不完全适销对路,增产不增收。1997年与1996年比,农民收入增幅由9%降到4.6%;1998年与1997年比,农民收入增幅由4.6%降到4.3%;1999年与1998年比又由4.3%降到3.8%。2000年由于北方地区遭受旱灾等原因,农民收入增幅又进一步下降,有些地区甚至负增长。2000年与1999年比,农民收入增幅又下降到2.1%。尤为严重的是,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有所减少。据抽样调查,9个主要产粮大省农民收入减少了3.8%。2001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了恢复性增长,达到2366元,比上一年增长4.1%,但地区之间、农户之间很不平衡,沿海不少地方已经达到了3500元以上,例如浙江省2001年全省农村人均纯收入已达到4680元,而西部一些省份还在1500元左右。农民收入上不去,带来的问题很多:一是制约农民生活的改善,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二是制约农业再生产的投入,影响农业发展后劲;三是制约对工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拉动,严重影响扩大内需。

第三,我国城市与农村发展差距在拉大,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远远落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农村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现代文明远远落后于城市。特别是目前农村还有3000万左右温饱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的贫困人口。还有约6000万人刚刚越过温饱线,收入还很不稳定。缩小城乡差距,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进而大幅度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在农村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十分艰巨。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指出:“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

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对策措施。

(一)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继续深化农村改革。

过去二十年我国农村靠改革解决了温饱,总体进入了小康,今后二十年还是要靠改革调动亿万农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十六大报告充分肯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领导农村改革的实践中形成的一整套农村基本政策,指出了农村改革的重点和方向。要保持农村基本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继续推进农村改革,逐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

1.长期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尊重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

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政策的基石,是农村经营制度的基础,也是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长期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符合农民的根本利益。农业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既是农业生产的特殊规律决定的,也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规律决定的。从世界看,发达国家农业几乎都是家庭经营。这说明,家庭经营能够容纳不同水平的农业生产力。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核心是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这对于发展农业生产力,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现在农户是市场的主体,家庭经营是双层经营的基础层次,制度创新必须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这是保证农村改革坚持市场取向的根本问题。

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民务工经商的增多,一些地方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民出现了流转土地的愿望。这是农村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必然要出现的趋势。要顺应这种趋势,积极加以引导。由于目前农民的承包地承担着双重功能,既是农民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社会保障,引导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不能急于求成。在土地流转中要特别强调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利益,因地制宜,因势利导。

把农民承包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可行而又富有成就的创新。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公司+农户,包括龙头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农户,行业协会+农户等形式,实现千家万户与大市场的对接。龙头企业一头连接市场,一头连接农户,通过订单组织生产。企业主要发展加工、销售、提供种苗、技术、饲料等服务,带动农民搞区域化种植和规模化养殖。由此形成小农户、大基地,小规模、大群体的生产经营格局,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产生新型的规模经济,提高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很多地方的实践证明,实行产业化经营是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促进农业生产走向规模化、市场化进而走向现代化的一条现实而有效的途径。可以预期,只要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作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就会形成农村经营体制创新的新格局。

2.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搞活农产品流通。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农产品流通的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大部分农产品已经放开市场、放开价格。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这是全面搞活农产品流通,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关键环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在指导思想上,一要保护农民利益,二要保证粮食安全,三要减轻财政负担。根本出路还是放开搞活。在粮食主销区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加快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的同时,粮食主产区也要积极稳妥地放开粮食收购,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实现粮食流通市场化。同时,要对粮食主产区农民实行重点保护,调整粮食补贴的范围和方式,把过去补在流通环节的费用,补在生产环节,补给粮食生产者。为此,必须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不能再吃国家大锅饭。必须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建立有效的吞吐调节机制,灵活运用进出口和国家储备等手段,稳定市场和价格。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必须打破地方封锁,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搞好粮食产销区的衔接。实践证明,粮食市场越开放、发育越健全、产销衔接越紧密,粮食流通就越活跃,粮食供给的可靠性就越有保证。

3.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目前农民贷款难、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难、农村资金外流现象比较突出。这个问题既有资金供应方面的原因,也有信用制度不完善方面的原因。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农村金融改革要着眼于两个目标:一是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二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按照上述目标,今后要在三个方面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一是构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能够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形成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和合作金融共同发挥作用的农村金融体系,增加农村资本流入。二是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重点是明确产权关系和管理责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农村信用社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面向农村、面向农户和农村的中小企业,充分发挥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作用。同时,国家要给农村信用社以必要的政策支持。三是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政策。通过贴息、减税等形式,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村贷款,增加对农村的资金供给。

4.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是建国五十年来我国农村继实行土地改革、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改革。这项改革按照减轻农民负担和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对现行农业和农村领域的税费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基本思路是“正税清费”,取消乡统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实行一事一议。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农民只负担农业税及其附加。农民照章纳税,政府依法收税。2000年,中央决定这项改革率先在安徽试点,取得了积极效果。这项改革从分配上理顺和规范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关系,将农村的分配制度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也带动了农村机构改革,对农村上层建筑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总结安徽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2年试点已扩大到20个省、市,中央转移支付达到200多亿元。从各地情况看,这项改革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的社会稳定。

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要坚持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即合理确定农民的税赋水平,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这是税费改革第一位的目标;从制度上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方式,将农村分配关系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在减轻和规范的基础上使农村税赋水平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保持不变。

要推进相关的各项配套改革。一是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国家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二是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精简机构,压缩财政供养人员。三是长远看要健全公共财政,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合理确定县乡政府事权和财权,凡是不应该由农民出钱的事都要减下来。总之,要通过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相关的配套改革,实现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的目标。

(二)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六大报告指出,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这是新阶段保持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加的基本途径,也是入世以后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根本措施。当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一个根本原因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不适应农业发展阶段性变化的要求,农产品的品种质量结构、农业的区域布局、农村产业结构和城乡经济结构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必须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由满足温饱需求向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转变,更加注重农产品优质化和多样化;由主要追求产量转到在保持总量平衡的基础上,更加突出质量和效益;由自给自足、自求平衡转向适应国内外市场,更加注重提高竞争能力。通过调整逐步建立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的农业结构,为农村经济发展开拓新的空间,为农民收入增长开辟新的来源。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关于进行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决策。1998年以来的成功实践表明,中央这一重大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各地按照中央的部署,积极主动地推进结构调整,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产品品种结构发生了积极变化,优质专用农产品快速发展,农产品市场供应更加丰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有所增强。目前优质专用小麦已经占我国小麦面积的31%,“双低”油菜占到62%,优质水稻占到60%。

二是农业生产结构发生了积极变化,高效经济作物、畜牧业、水产业成为新的增长点。经济作物占总播种面积超过30%,畜牧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每年上升一个百分点,比重达到30%,渔业比重达到12%。

三是农业生产布局发生了积极变化,主要农产品逐步向优势产区集中,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的趋势逐步显现。东部沿海地区外向型农业有了长足发展。中部地区发挥粮食生产优势,逐步成为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西部地区特色农业和退耕还林还草成为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一批优势农产品的种植带和养殖区开始形成。

四是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积极变化,向农业的广度和深度进军,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组织劳务输出,形成了多元化的农民就业和增收渠道。

五是在结构调整的实践中,农村经济运行机制、政府的工作方式和农民的思想观念都发生了积极变化,市场机制和作用明显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带动调整的重要力量。

农民通过结构调整,缓解了“卖难”,提高了效益,增加了收入。结构调整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农业结构调整已经有了一个好的开端,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农业结构不合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农业效益不高、农民增收困难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需要长期不懈地努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结构调整要重点在四大结构调整上进一步突破。

第一,调整农产品结构,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满足市场优质化、多样化需求。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优质专用农产品生产,加快农作物和畜禽良种更新换代,提高农产品的分级、包装、储藏、保鲜和加工水平。下大力气控制农业生产的外源污染和农业自身污染,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二,调整种养业结构,加快发展畜牧业和渔业,扩大农民的增收领域。这是吸纳农业劳动力,更合理地利用农业资源,促进农业内部结构合理化和产业良性循环的重要途径。特别是要发展优质安全的畜禽产品和奶类生产,把畜牧业发展成为一个大的支柱产业。

第三,调整农业布局结构,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促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化布局。选择在国际市场有竞争力或国内市场前景广阔、生产基础好的农产品,在优势区域相对集中布局,加快发展,把优势产品和优势区域做大做强,提高主产区农民收入水平,增强我国农业生产能力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生产力布局合理化。

第四,调整农村就业结构,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向小城镇转变,扩大农民就业和增收的空间。要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结构调整的重大措施,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贸易企业,形成一批在国际市场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必须面向市场,依靠科技,因地制宜,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必须始终高度重视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农业结构调整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主要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是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的前提条件。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产品包括粮食的需求还会逐步增加。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还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对此我们也要有清醒的认识。因此,必须按照十六大报告的要求,注意保护和提高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使农产品供给能力与不断增长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在当前粮食总产量平衡有余的情况下,重点是提高粮食质量效益,支持主产区搞好粮食生产,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三)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

十六大报告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明确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这个思想跳出了传统的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的局限,站在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角度研究和解决“三农”问题。按照这样的思路考虑农业和农村的改革与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确定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研究重大经济政策的时候,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优先位置,使城市和农村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政的增强,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和财政支出的结构,增加对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支持,逐步形成国家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步伐。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要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有利条件。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要在政策层面上促进缩小城乡差距和工农业差距,而不能扩大这种差距。要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的综合效益,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把农村同市场、同城市更紧密地连接起来。

(四)加快小城镇建设,积极推进城镇化。

1.城镇化滞后,农村剩余劳动力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最大结构性问题。根据国际经验,发达国家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000美元以后才出现买方市场,而我们国家2001年人均不到900美元就出现了工农业产品低水平过剩。这里很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农民收入上不去,巨大的农村市场没有活跃起来。我国农村实际人口占全国人口近70%,而金融资产不到30%,社会购买力不到40%。而且,目前农民消费占城乡居民消费的比例还是下降的。农民收入上不去,最根本的原因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步伐逐步加快,到2000年城镇化率已经上升到36%,但仍然滞后于工业化的进程。目前我国的城镇化率,与同等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相比要低约10个百分点,与同等工业化水平国家比要低约20个百分点。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在有限的土地上,农村人均二亩耕地,户均七八亩耕地,即使土地回报率很高,收入总量也难以有较大增长。因此解决农村问题,必须城乡统筹考虑,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格局,加快小城镇建设,积极推进城镇化,相应地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逐步减少农民,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村人均资源占有量,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发展的良性互动。这是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推进城镇化条件已渐成熟,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要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要繁荣农村必须推进城镇化。这是世界各国走向现代化的基本经验,是一个大方向。

2.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必然是结构多元的。我国人口基数太大,地域辽阔,民族众多,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差异很大,各地区城市化水平不可能一样,不能走一些国家只发展大城市和农村劳动力都涌进大城市的路子。我国的城镇化要实行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并举的方针,形成合理分工,各具特色的城市体系。注重发展小城镇,同时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

3.发展小城镇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途径,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战略。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发展乡镇企业是一个重大战略,是一个长期的根本方针。在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同时,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也是一个大战略。加快小城镇建设,一是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住房、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进城农民提供公平的就业和生活环境。二是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城镇数量的布局、城镇规模的把握、城镇功能的定位上,需要很好地规划,不能遍地开花,盲目铺摊,搞低水平重复建设。要把小城镇建设的重点放到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使之尽快完善功能,集聚人口,发挥农村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的作用。三是发展小城镇的关键在于繁荣小城镇经济,这是小城镇发展的基础。城市从来应当先有“市”后有“城”,规划小城镇要着重考虑这个问题。要以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为重点,在小城镇形成符合当地特点的支柱产业。要把引导乡镇企业合理集聚、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和社会化服务等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四是要形成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机制。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投入,在政府引导下主要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开发。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改革小城镇管理体制,尽快形成符合小城镇经济社会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

4.要正确认识农民工问题,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一个特殊群体——农民工。现在跨地区打工的农民已有9000万人左右,占农村劳动力的15—20%。如何全面正确认识农民工问题,从而制定正确的政策,进行科学引导和管理,是一个必须解决好的问题。第一,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城镇化必然要经历的过程。中国要推进城镇化,走向现代化,农民进城打工就是不可避免的。第二,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是扩大农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第三,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是入世后发挥我国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增强我国工农业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第四,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是发展城市第三产业、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客观需要。第五,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文明辐射农村的现实途径。我们要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看问题,善待农民工。按照“政策引导、有序流动、加强管理、改善服务”的方针,做好有关农民工的各方面工作。一是给农民工“减负”,减少各种收费,降低农民进城打工的成本。二是搞好“服务”,建立劳务市场,提供就业信息,加强就业指导与培训,提供法律援助、劳动安全、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服务,为农民进城打工创造好的环境。三是给农民工“留退路”,不要急于收回承包地,农民工失去了工作还可以回乡种田,进退有路子,无后顾之忧。这既降低了农民城镇化的成本,也降低了社会稳定的风险。

(五)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

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和支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农业的高度重视。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安天下的产业,解决人民的吃饭问题历来是党和政府的头等大事。只有农业基础得到了巩固,经济才能发展,社会才能稳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同时,农业又是一个弱质产业。农业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过程的统一,始终面临着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目前,我国人多地少、人多水少,农业人均资源占有水平低;农民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比较薄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再加上自然环境相对恶劣,而且还有恶化的趋势,农业发展先天不足。因此,必须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保证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目前,我国正处在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历史时期。随着国家工业化快速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份额逐步下降,这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我国也出现了这种状况。但是,农业份额虽然降低了,农业的基础地位并没有改变。从一些国家的工业化进程看,在这一时期,也往往容易出现忽视农业,甚至工业排斥农业、城市排斥农村,导致城乡差距拉大,影响国家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情况。为了避免出现工农业发展失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必须加强对农业的保护和支持。我国正处在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时期,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日益起着基础性作用。但也必须看到,市场在配置资源时本身是有缺陷的,尤其是农业处在比较效益低的情况下,市场不能自动调节引导社会资源加强农业,必须由政府进行必要的干预。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和发达国家实力雄厚的农业补贴,为了增加我国农业的竞争力,更需要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

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国民经济体系,2002年二、三产业已经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85%以上,农业降到了15%以下,经济总量超过10万亿元,财政收入超过1800亿元。过去我们靠农业支持国家的工业化,支持城市的发展,现在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阶段了。随着国家财力增加、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国家有条件逐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增加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投入,对农业实行一定的保护政策,建立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

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方向是“用好绿箱政策,用足黄箱政策”。第一,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包括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第二,加大农业公共服务投入。完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植物病虫害防治和动物检疫防疫体系,帮助农民抗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第三,增加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包括生产环节补贴、运输环节补贴等,降低农民的生产流通成本。第四,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的扶贫问题,把扶贫开发做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实现小康的一项重大措施。要多渠道增加扶贫资金和扩大以工代赈的规模,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第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义务教育由财政负担,改变农民义务教育成了农民教育义务的现状。这对减轻农民负担,培养农村人才,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村小康具有长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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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和难点在农村_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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