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生产要素的准城市化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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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及准城市化

1.人口城市化的条件已初步具备:(1)粮食问题出现转机。 1984年是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当年粮食总产量突破了4 亿吨,在当时的消费水平下,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粮食过剩,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从短缺经济的泥潭中走了出来,为非农产业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前提和最宽松的环境。(2)农村中存在着大量的零值劳动力。 刘易斯模型和总量分析绘出一个非常美好光明的前景,分层来看,虽然流动的可能性很大,但永久性的聚集和迁移似乎不会在近期实现,首先,农村流动劳动近1亿左右,这1亿劳力是分散在各家各户,不能简单地用4.2除,得出近2000万农户处于流动过程;其次, 流动或打工的时间多是短而具有季节性,民意调查表明,外出打工是暂时的,短期的,将来回村;第三,能赚取经济收入的是劳动力,每家农户的2 个劳力在城里工作所挣的工钱能否满足全家在城市的生活,对农民来讲是一个未知数。(3)农民对城镇生活的追求。随着电视传媒的普及, 随着城乡劳力流动交往的增加,城里的生活对农民有一定的吸引力,若在民意测验中仅设计愿不愿去城市或县镇生活,回答去的可能性是很大的,然而若涉及细项,则回答就会复杂得多,各种设施比较好的镇对周围农民的吸引力大,而大部分功能不全的镇对农民无吸引力,与农村生活无什么两样。(4 )人口向收入和就业机会高的地方移动是要素报酬率均等的要求,只要两地间的经济收入差距能够弥补由于迁移所造成的经济社会和心理成本,人口由低收入的农村向高收入的城市流动就不会终止。农民跨区流动和进城,离开他们出生地外出就业,具有比离土不离乡的乡镇企业发展模式更为重要的意义。

2.完全城市化和准城市化在人口方面的差别。永久性人口迁移以脱离土地为基本前提,而暂时性人口迁移却没有割断与土地的联系;永久性人口迁移的特征是全家的迁移,而暂时性人口迁移大多是劳动力与其家人的分离,家庭的召唤力是其回归的主要力量;永久性人口迁移的决策主要来自政府(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其迁移的决策权较大程度上属于个人),具有高度的专控性,而暂时性人口的迁移过程的决策者是迁移当事人及其家庭;永久性人口迁移特别是通过招生、招工、参军形式进入城市的人口,文化教育水平比较高,而暂时性迁移的人口的文化教育水平一般较低;永久性迁移人口和暂时性迁移人口进入城镇后都发生了职业变换,永久性迁移人口所取得的职业地位较稳定,特别是经过考学、参军入城的,一般都进入了城市中的现代产业部门,如政府机关、科研事业、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正式岗位,而暂时性迁移人口取得的职业地位较不稳定,一般进入城市中的传统产业部门,如餐饮搬运建筑装修等服务行业;永久性人口迁移在完成迁移后的生活基础在城镇,而暂时性的迁移人口发生的转移是不完全的,与农村还保持着相当紧密的联系。永久性迁移人口的回迁可能性很小,而暂时性迁移人口在经济条件发生变化或形势不利时回流的可能性非常大。

3.农村人口的准城市化状态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1 )从投资者和人口迁移的选择看,安全和稳定的预期在某种程度上超过冒险和投机的追求,这也是中国农民的一种文化特征。因此,对于任何一个企图向市镇迁入的企业和个人,都需要安全上的保障。对于企业,它要求安全的经营生存环境及稳定的利润,这需要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及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对于个人则要求进入市镇后应享有同等的合法权益,同时尽可能地规避就业风险和经营风险。这些是城镇的重要的软条件。(2)水、电、住房、绿化、就业、文化、 娱乐等硬件设施不像电视上描述的那样气派优美,这种硬件不足也削弱了市镇对企业和农民的吸引力。(3)青年人、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外向型人在愿不愿、 敢不敢、能不能适应城市生活等问题上持肯定回答的比例较高,由此看来,由年青一代农民持家的核心家庭举家迁城的可能性要大些,由年青人持家但三代同堂的农户迁城的机率较低,由保守思想较重的中老年人持家的农户迁城的可能性很小。消灭保守思想较重的农民是需要时间的,所需时间的长短取决于诸如传媒、政府、意志、教育等因素。

二、土地的城市化

土地不可能像人口一样发生位移,但由于所有权、使用方向及交通位置的变化会导致土地经济位置发生变化,即土地的相对聚集。与资金和人口不同,一旦土地特别是耕地转化成城市工矿用地,其可逆性较小,即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城市化进程是单向的,非农地返农的可能性很小且成本很高,所以,对土地要素的城市化一定要慎之又慎,需要科学预测及规划。

(一)中国农地非农化的特定问题

1.扩大土地占用是不可避免的,城市化的结果表现为城市数量的增多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建设用地外延增长必然占用大量耕地,同时耕地减少又导致大量劳动力剩余,给城市带来压力。目前中国农地非农化的特点主要有:a.耕地非农化速度逐步加快;b.非农化集中在优质耕地,可适应大中农机耕作的优级良田恰恰是耕地非农化所要侵占的首要目标;c.城市、工业区建设盲目占用耕地;d.违法用地情况大量存在;e.政府部门卷入用地责任事件。

2.人地比例很不协调,人口压力比较大。城市大都建立在自然条件好的丰饶的河谷江湖平原上,土地适合于农业耕种,城市的任何向外扩展都不可避免地侵占这些高产耕地,如何运用政府的力量寻求城市发展与农田保护间的平衡点,是我国面临的非常紧迫的难题。经济发展是主基调,节约土地是国策,二者本身是有矛盾的,执行中更是难摆平。

3.城市扩展占用农业用地,出现一个新的现象,在土地价格日益高涨的条件下,城市近远郊区域经济发达地区的耕地开始撂荒,各地政府制定了诸多措施促耕,但收效甚微;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对效益的分析,农产品价格低,劳动力机会成本高,高昂的投入品价格,土地资产价格的飞涨,总之,在这些土地上操作,即使农业丰收,其所得也远远低于对土地本身升值的预期,于是就待价而沽。

(二)在人口压力条件下土地非农化的模式

1.征地

城市建设不可避免地扩大建城区的面积,除了合理调整和利用现有市镇土地外,还需要向外扩展,占用市镇周围的荒地和农地,如何合理妥善地解决征地占地中的矛盾是市镇建设和规划中的棘手问题。(1 )征地的途径方式。国家控制着一级土地市场,先从集体土地中征为国有,然后交城市建设使用。(2)地价的确定。 应按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城镇土地定级估价规程》进行基准地价的确定,然后根据各影响因素进行权重打分,确定等级,量化价格。在征地中普遍使用的几种价格:有行政划拨价、征地价、成本价和协议出让价等。(3 )收益的归属。土地是资源,更是资产,土地的资产收益率是很高的,征地收入的分配,农民5—10%,集体25—30%,政府及其机构60—70%。

2.土地非农化过程中原农民的利益保护问题

田园风光的村庄现在变成了城市的住宅区或工业区,特别是在城市郊区,很多村庄已名存实亡,耕地已全部消失,这些失去土地的农民状态如何?通过相关调查,得到如下的基本观点。(1 )耕地被征用后,原农民的收入前期下降不大,时间越长,下降幅度就越大,总体衡量,收入水平达不到原有水平。(2 )农民工的安置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但若按政策进行,征地方和农民都不满意。(3 )征地后农民的社会心态特征是很复杂的,概而言之,是一种对农村生活的讨厌但又留恋夹杂着对新生活的憧憬和无底儿。在经过多次教训后,农民对国家征地抱有成见,有些都市里的村庄就坚持“抵住压力利诱,死保集体土地”信条。站在不同的角度,对同一问题的反映不大一样,就我们所讨论的问题,到哪一方都有很多的委屈和不满,由于作法不同,只不过是“委屈的分配比例”不同而已。

3.土地非农化动力

从时间上考察:一开始(时间大致从建国到1990年),郊区农民及集体对征地还是很积极的,因为当时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和非经济方面有很大的差别,而土地的非农价值远未显露出来,只要能转为工人,村民就满足了,后来由于经济和形势的变化,户口日益不那么重要了,土地变得日益重要了,特别是在近郊区,土地的增值作用表现得淋漓尽致,这种情况下,观念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从区位上考察:当近郊区土地征用搞得热火朝天时,远郊区还未想过,但到目前,近郊区土地非农化已阻力重重时,远郊区和纯农区对土地的非农化却在频频招手,仍存有一定的期望,这种时间和区位的不统一的状态可以用西方经济学的供求理论解释。土地供求量与区位的关系更多地表现为指数衰变曲线。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越是稀缺的资源,其价格就越高,其所有者的交易地位就越高。由于土地是集体的,受集体利益驱动,或者说受某几个人的利益驱动,会形成一定的供给,导致稀缺要素加速流出农业。一些地方政府公开提出要把土地作为政府的第二财源,通过土地批租筹集建设资金,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土地的浪费。

(三)农民对所承包耕地的处理方式

我国农村多是单个劳力的转移,辅助劳力和消费性人口仍留在农村,据本人1999年对河南、湖北1900名成家并有孩子的外出男劳动力访问调查,有68名只携带妻子,有16名只携带儿子,有36名携带妻子和孩子,仅有2名把全家老小带进城市居住和工作,由此看来, 强劳力在外挣钱,辅助劳动力在家种田这种格局在我国极为普遍,呈现兼业局面,即使是非农收入占很大比重的地区,农民并未放弃对土地的经营承包权和直接经营权,土地均等承包是一种生存保障,同时也是一种福利性的供给;全家进城并有固定职业的农户对土地仍很留连,虽然不再直接经营,但并不放弃对土地的经营承包权,主要原因是,对外出经营的担心,对粮食供给短缺时生存安全的担心和乡土恋情等。由于外面就业收入的不稳定性,土地是他们的退路。

农民与土地的特殊关系是分阶段的,农地流转和处理方式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农民对土地的态度大致经历以下几个阶段:从贫困向温饱阶段过渡时,农民视土地为命根子,土地是农民的生存手段,拥有了土地等于有了生存的权利;温饱解决后,农民视土地为福利保障、就业保障、粮食安全保障等;达到小康后,农民视土地为增殖手段,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和房地产高度发育的地区,拥有土地就等于拥有了一棵摇钱树。在第一、第三阶段,土地对农民的边际收益比较大,土地的流转比较困难,第二阶段,土地处理的成本最低。

(四)关于宅基地

1.村庄宅基地问题:(1)由于规划不当造成土地浪费, 约占村庄占地面积的4.6%。所谓规划不当,指的是村庄内较多的三角废地, 户与户中间没有充分利用的土地,由于道路的不合理弯道造成的浪费等,村庄内平房和二层建筑,应视为村庄里正常的容积。(2 )由于房子闲置造成的土地浪费,约占村庄用地的6%左右。此6%不包括季节性全家外出打工的宅基地,主要是指全家已全部农转非或已在镇上县里市里购建房并长期在外居住所占用的宅基地,这些房屋大多数作为亲族用房或贮藏用房,或者封门落锁,几年过后,房子已无任何中用之处,被称为“空壳村”借口“糠心萝卜村”。

在市镇就业和居住的准市民(除库区移民城市外),在原籍均有宅基地和房屋,据本人对全国代表地区的典型调查,农民每处宅院的占地面积在260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左右, 外出农民对这些房宅的处理方式随其地理位置的不同而有不同,有出租作仓库的,有长期借给亲朋的,很多情况下是封门落锁,“空壳现象”严重,村乡政府若收他们的宅基地,如同挖祖坟一样,这是一个非常难处理的问题,牵涉到很多非经济因素,用经济的办法似乎收效甚微。

2.镇级宅基地问题:(1 )由于房子主人搬迁而导致地房闲置的可能性较小,因为镇里各种交易比较方便,并且由于流动性的增加,房屋有较好的利用价值。(2 )由于规划不当所造成的土地闲置和低利用率很普遍,有很大的改造余地,通过改进布局和限制最低层次,能很好地实现发展、气派、通畅和节约土地的结合。

3.市级土地整治:(1)都市里的村庄,有无保留价值, 仁智不一,有些城市在发展中专意留下一定的区域种植果蔬花卉,成为农业公园,这一方法在中国有无实用价值,暂且不论,现聚焦于市区内容积率低的旧市区或早已被扩到市区的村庄,这些村庄的居民仍然是农业户口,但已无一分地可种,依靠宅基地建房出租就是他们的生活来源之一,这些区域自己建房,2—3层楼,通水电,但无电缆电话线,无天然气和供热管道,房间面积虽然很大,但结构不尽合理,进出的道路非常窄,能过下一辆小车,路面糟糕。改造都市里的村庄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政府都拿它没办法,万不得已根本不去碰它,房地产开发企业更不敢轻易碰它,只好让它钉在那里,时间愈长,当地与外围的关系愈复杂,土地价值价格越高,村民的期望值和拆迁费用就越大,更无人敢接手。 (2)旧城改造很难且开发旧区土地成本高,不如用耕地合算。旧居住区改造利用的虽是一、二级地段土地,但比起占用耕地建房效益差甚至是赔本生意。(3)对郊区耕地的占用,其微观成本要小得多, 但从国家土地管理的宏观角度看,却是高成本的,造成多方面浪费。

三、资本的流动及准城市化

资金在农村与城市之间的转移是非常频繁的,从方向上看是双向的,资金的准城市化状态与劳动力的准城市化状态是相对应的。

(一)国家意志控制下的资金城市化

1.生产挤压。指国家以较低的价格强制性地从农村收购农副产品,同时又以支援农村的名义为农村提供各种现代工业品,在这两种均由国家控制的垄断性交换中,农民的生产剩余就部分地甚至是绝大部分地转化为工业利润。在当时的国情下,建设资金只能从农村中来。在实践中,这种对农业的挤压主要采取了剪刀差的方式,至于为什么沿用原苏联榨取农业的方式,当时有很多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原因,并为这种方式的实施进行制度上的安排,如统购统销农产品、计划管理、集体生产及严格的户籍制度。

2.消费。无论宏观还是微观,在处理农民与工人、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时,总是偏向后者,从宏观上讲,国民收入的30—50%用于只占总人口10—30%的城市居民;从微观上讲,粮食紧张时,不生产粮食的城市人口的人均消费量是农民的1.2倍以上,目前有所下降, 并低于农民的直接口粮消费,人均食用油脂消费量是农民的3—4倍,肉蛋奶等副食品的人均消费量均高于农村居民的好几倍,而这种高消费却是在低价的基础上实现,并不是城市居民对市场的贡献,而是对农民的剥夺。

(二)经济主体及人员流动所引发的资金转移

货币是经济主体的附属物,经济主体的地域流动必然会引起货币的地域流动。

1.企业部门的地域流动,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企业部门的迁址行为,随着企业部门的迁入或迁出,货币也会流入或流出;其二指企业部门建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域内企业在域外设立分支机构,需要从本区内支出货币,而经营收入又会以利润的形式流向总部所在的地区。

2.农村劳动力在城市里打工,把从城市中赚得的收入回农村。据资料表明,农民在城市里务工经商搞服务,人均年收入3000元左右,当然由于行业不同,其收益不完全一致。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农民在城市里做工所得,仅是其所创产值的很小一部分(农民在很多行业中的必要劳动算在了城市剩余价值中去了),其余是作为对社会的贡献(剩余价值)而留在城市或包工头手里。

(三)储蓄和转移

在价格扭曲条件下,农民的所得通过农村金融渠道再次流向城市。在目前的市场结构下,农民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是低下的,无论作为供方还是作为需方,农民都是既定价格的接受者。农民在这种价格体系下所得到的收入除了生产和消费外又把剩余的大部分用于储蓄。2000年初全国的存款总额为6万亿元,其中农户储蓄约占1/5, 在贷款总规模中,用于农村的建设投资很少。这说明,遍布于农村的金融网络,如同毛细血管一样,将农村的资金汇集起来,然后由支行和中心支行运用到城市及工业发展中去。

(四)农民直接为城市服务

城市中由农民兴办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设施近几年有明显的增加,最多的建筑装修用具、运输设备、厨具等,这些投资对城市的二三产业的发展有很大的支撑作用,繁荣了城市的市场和生活。但当经济形势恶化时,这些物化了的资金会以多种形式退离城市。以建筑红旗渠著名的河南省林县,近几年在建筑产业上的投资总额达十几亿元,林县人用这些设备塑造出深圳、上海、北京、郑州等地很多高层建筑,但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疲软,这些资产退出了城市资产的循环。

(五)农民租房和消费,繁荣城市市场

城乡结合部的居住用房,87%是租给了无该市户口的外来人员,另外的10%左右租给了有该市户口,但不在正式部门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市内的门面房,有一半左右租给从农村来的各类生意人员。他们在城市停留的时间每年平均为7个月以上,农民对当地市民的租房贡献, 郑州约3.4亿元,长沙约3亿元,这是农民对城市的贡献。农民在城市里生活,增加了城市的商业销售额,繁荣了当地的市场,这也是农民对城市的贡献。

(六)窗口效应

各下级政府或企业在上一级政府所在地、区域中心大城市、省会城市、京城开设办事处,30个省市区、 中国500 强的外地企业、 中国的335个地市级政府和2100多个县级政府多数在京设立了办事处, 其硬件设施大多不低于三星级酒店,加上装修和内部设施,多者成千万上亿元,少则也有数百万,这些建筑为北京增添了许多光彩,但这是外地的资金,外地资金在为北京作贡献。推而广之,各省会城市,地市城市都会对下一级的政府和企业产生一定的吸引力,乡县级企业和政府会在上一级的城市里设立办事处,并把资金用于窗口的建设,这种做法等于将下一级的资金集中起来,为高一级的城市发展服务。这些办事处除了硬件支出还有很大的流动性支出或者称为消费支出,这部分消费往往是高消费的带动者。一旦经济形势恶化,这些窗口性的办事处可能会撤离所驻城市。

四、准城市化状态的双刃剑作用

1.准城市化状态对城市化过程的促进作用

(1)生产要素的准城市化状态,是对生产要素的预热过程。 乡村城市化是一个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三大生产要素的聚集不是一帆风顺的。传统配置生产要素的计划体制正在被打破,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村生产要素要求报酬均等,向外伸出触角,寻找新的组合体系。准城市化状态使刚脱离农业生产系统的生产要素有一个预热适应过程,如农民的心理承受能力、对市场的应变能力、人力资本的投资、物质资本的投资方向、经营观念的更新等,可以在这一状态下得到一定程度的整合,避免职业选择的盲目性。

(2)可以动员尽可能多的资源。农民学的研究表明, 在各职业阶层,农民是保守的,农民是最务实的,当他们意识到出去后还有回来的可能时,他们就有可能外出冒险,当粮食生产稳定时,会推动农村生产要素的流出,当整个宏观经济持续增长时,会加大农村生产要素的流出;当本社区内的民工在外发迹后,农民会争相仿效,加速农村生产要素的流出,这是领袖人物的示范拉动效应。

(3)对社会安定和粮食安全有一定的缓冲作用。资料显示, 城市人和农村人对食品的需求弹性有很大的差别。城市人口对粮食消费的弹性很小,1997年城市居民每人年消费口粮在90 公斤左右, 折合成原粮140公斤,当商品粮稍多一点,国家的储备就显不足,微歉一点, 就必须从国际粮食市场进口;农村人口对粮食的反应就很不一样,丰收年景,农民对粮食的爱惜程度降低,遇到歉收年景,农民对粮食的爱惜程度比较高,也就是说,在一定的土地面积上,农民对粮食的消费弹性很大,人年均500公斤原粮不剩余,低到人年均120公斤不至于出现饿死人和社会动荡现象(此处所说的饿死人是直接性的,实际上,120 公斤的消费水平低于营养标准,长期处于这种水平会导致营养不良,间接增加死亡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准城市化状态是对社会稳定和粮食安全的一种贡献。

(4)形势稳定时会加速进程,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 一方面,经济稳定高涨时,农外收入稳定且高,对农村生产要素有很强的外拉示范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处于准城市化状态,有了一定的保险性,农村生产要素会在保险和趋利作用下加速流动,因为在安全条件下的趋利行为是主体的基本行为模式。

2.准城市化状态对城市化过程的负向作用

(1)由于经济发展的周期性, 农民经常在稳定收入与冒险获利间摇摆,经济形势好时,生产要素非农化和城市化过程占主导地位,虽然当中有农忙及节日回流的小潮,但总体上表现出民工携一定生产资料流出农村的大潮;反之,当遇到经济调整时,农民和其生产资料会浩浩荡荡地开回农村,形成民工的大回潮。

(2)农村是农民的根基, 但家庭主要劳动力一年中在此间生活的时间很有限,据调查,他们一年在外时间有半年多,无心进行大规模地乡村现代化建设,城市虽然是民工的工作场所和大部分时间的生活场所,但他们很清楚,城市并不是自己的归宿,所以也无心进行建设投资,生产要素游荡于城乡的准城市化状态不利于城乡建设。

(3)对社会风气和传统道德伦理观念有很大的冲击。

(4)民工在流入地区的不稳定状态, 使他们感到没有组织归属,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民工聚集的地方自发形成了非正式的组织。

在经济发展初期,准城市化状态利大于害,但长期的准状态会影响整个城市化的进程。所以,当农业的支撑作用已稳固时,应采取一定的措施促进向完全城市化的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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