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子法治思想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论文

从管子法治思想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论文

从管子法治思想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柴 焰

中共临汾市委党校,山西 临汾 041000

摘 要: 管子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在两千多年前,管子就治国上提出了自己的法治思想,虽然他所创立的法治思想是立足于当时的社会现实和遵从当时的社会发展规律,但事实上,他的法治思想中“以民为主,遵循民意”的内容直至今天仍具有借鉴意义,能够有力地推进现代中国依法治国的法治进程。而且这些管子所推崇的法治理念也体现在了现代中国所提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略,并且使管子传统的法治理念变得更加符合我国现代法制建设的国情。

关键词: 管子;依法治国;现实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的江苏调研中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所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解决的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根本问题。关于对“依法治国”重要性的论述,古人早已有之,如商鞅、李悝、管子等都是其中杰出的代表。其中尤以管子提出为早,并且基于其“经世致用”的政治理念,这些传统的管子的法治思想在当代中国依旧具有重大意义,与此同时,对于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目标也具有重要的借鉴与参考价值。

一、管子对法的定性

在《管子》这一本书中存在着许多价值巨大的法家思想,在整个传统法制思想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其中的《七法》、《法禁》、《法法》、《重令》、《任法》、《明法解》等著作就是纯属于法家思想,除此之外,在他文章中也有对法治理论的不少论述。《管子》书中的法学思想主要是对法的概念、特征、目的和作用展开了叙述,还进一步论述了法与经济、法与国情、法与国家、法与百姓、法与无为、法与道德之间的辨证关系,与此同时,对国家根本法、行政法、经济法、婚姻法、刑法等也有所涉猎,在现代社会的今天,依旧可以称赞这套法学理论是有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的。

管子认为:“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度也,谓之法。”不难看出,在管子的法治思想中,他认为即使是在那样一个社会中法律始终应当具有至高无上性。在此,管子认为法的调整范围应该包括国家中的一切社会关系,即便是对于统治者来说,那些有效的法律也应该是至高无上和神圣不可侵犯的。这与现代社会的法治理念是完全一致的。第二,客观强制性。管子认为,法是统治阶级维护其利益的工具,但其是具有一种客观属性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所以说百姓必须遵守这个带有客观性的行为准则,甚至应当将其当作天下之仪表来效仿,而且这种准则是每个人必须遵循的。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第三,具有一定的规范性。管子认为,“夫法之制民,犹陶之于填冶之于金也”(《禁藏》),我们完全可以从中看出他在强调法的规范性质。第四,公开性。在西周及以前,国家在法治方面强调“秘而不宣”,认为对于奴隶而言,完全没有权利知晓法律的内容。而在管子看来,“凡将举事,令必先出;曰事将为,其赏罚之数,必先明之……首事既布,然后可以举事。”其中蕴含着强烈的百姓知法懂法的思想。第五,系统性。在中国法制史上,很多法律制定往往忽略了对社会大背景的考察。而在管子的法治思想中,他充分考虑了法是国家和社会的一个宏观系统,意识到法与其他社会上层建筑是有所不同的,管子也是以这一思想为立足点,并开始对古代法与经济、封建社会国情、百姓、无为的关系进行了一系列论述。

建筑工程造价是整个建筑工程中较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所以我们需要通过对其实施严格的控制与管理,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效益。对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可以控制建筑工程的成本,而控制建筑工程的成本,无论是对投标商来说还是对建筑公司来说,都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投标商们为了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会尽量的选择工程造价低的公司,所以投标单位需要做好成本控制才能更有竞争力,更有中标的几率,保证本公司的经济利益。由此可见,降低工程建造成本很重要,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就需要随时关注工程建造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和人力的市场价格,并随时进行动态管理,这样我们才可以有效的控制工程的成本。

二、历史唯物主义视角下的管子的依法治国思想

从法制史角度看,管子最早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思想。在他看来,法是治国之本,是“至道”。所以,治理国家的一切措施都应纳入“法治”范畴。否则就会引起贪腐等导致社会动荡的“疾患”。对照当今社会来看,我们的法律并不少,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时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关系陆续出现在政治经济生活中,为了协调社会各因素的有机融合,促进社会发展,各类法律相继诞生,可以说,近20年来,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相对完备的法律体系。但是,另一方面,无论是司法机构、还是法律关系当事方对于法律的执行还远远不到位。“依法治国”更多的还停留在文本上。

从以上关于管子“依法治国”与当前我们所提的“依法治国”理念的分析中不难看出,虽然管子的诸多理念提出于2000多年前,但直至今天,其考虑百姓声音等民主理论在当今依旧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这些理念在当前所提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略中得到了完全体现,还升华到了一种新的现代法治高度。

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内,“民心”也是一个重要的概念。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才演绎了历史上风起云涌的广大民众通过自己的行为推动社会发展的诸多运动。所以,在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略时还需要考虑“民心”的问题。这就要求不仅立法要遵从民心,执行法律更要合乎民意。对此,管子认为:“民之情莫不欲生而恶死,莫不欲利而恶害。”这就指出,国家立法要考虑民众的利益,如此,社会大众才会拥护执政集团。同时,“法立而民乐之,令出而民衔之,法令之合于人心,如符节之相得也,则主尊显。”

从宏观层面说,党的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做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个报告,在这次全会中,党是第一次鲜明体现出以现代法治建设为主题的意思表示。对此,《人民日报》评论到:“对法治认识的不断深化,正是执政党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自我超越、自我提升。”从中不难看出,执政党对于依法治国的认识已经上升到治国理政的核心范畴。不仅是在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更是在完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此外,管子对于“依法治国”的理念,还提出很多对于今天仍有借鉴意义的思想。如他在《版法》中就提到“喜无以赏,怒无以杀。”这就要求执法者不应以好恶、亲疏、喜怒等因素影响对法律的公正执行。他在《法法》中提出,“令已布而赏不从,则是使民不劝勉、不行制、不死节,……令已布而罚不及,则是教民不听。……号令必著明,赏罚信必,此正民之经也。”即奖赏那些应该得到奖赏的国家功臣,处罚那些必须处罚的奸臣,防止他们继续危害社会。

三、管子法治思想的现实意义

看待依法治国,不仅要从唯物的角度来分析,还要运用辩证的思维来探究。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法条可能已经不再适合当今的时代,所以应随着社会发展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对此,管子就提到“随时而变,因俗而动”,即“不慕古,不留今,与时变,与俗化”。在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时,在我国当前的法律体系中,不合时宜的法律内容肯定也是存在的,如果甄别并修改这些过时的法律是包括法律工作者在内的社会公众应关注的事情。

智朴和尚是清初名僧,主要活动于康熙年间。 智朴身世曲折,《清人词话》写到:“释智朴,号拙庵,江苏徐州人。 明崇祯时为俾将,曾随洪承畴与清军战于松山、杏山之间,败后逃至盘山为僧四十余年。”[1]38 1642年明军败于松山,随之杏山等地也相继落入清人手中,而智朴北游盘山、卓锡青沟是康熙十年(1671年)。 二十九年的时间,智朴的经历还需要进一步解释。 目前查知两处资料可作补充,如下:

艺术创作活动分为3个环节。一是艺术体验,通过各种心理要素对审美对象进行观赏、品味、理解的过程;二是艺术构思,经过长时间的体验使有雏形的作品向更成熟的方向发展;三是艺术表现,将自己的构思与想法通过技法表现出来。其中艺术体验与艺术构思非常重要,因为没有生活的体验,艺术家就不会有创作的灵感来源;没有在灵感的基础上进行构思,艺术作品就会没有生命。因此艺术体验和艺术构思非常重要,经过这两个环节才会产生完美的艺术作品。

从微观层面说,随着依法治国方针的落实,在法律制定以及执行的各个环节,也在沿着法治社会的轨迹前行,这在法律实践的各个领域都得到了体现。在法律制定环节,从客观现实出发,考虑公众意见,已经成为立法的重要依据;在法律执行环节,执法者也更加公开、透明、公正,民众对与依法治国有了真切的感受。这一切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在微观层面的具体体现。

四、小结

管子生活的春秋战国时期,群雄割据、百家争鸣、学派林立。这种社会土壤为管子法治思想的诞生提供了丰富的养分,同时也为其历时千年对现代社会治理仍具借鉴意义奠定了基础。在现代社会发展背景下,管子的法治思想不仅得到了继承,而且融合现代法治观念,并结合中国当代国情,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 参 考 文 献 ]

[1]耿振东.《管子》研究史(战国至宋代)[M].北京:学苑出版社,2011.

[2]苏畅.《管子》城市思想研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3]陈鼓应.《管子》四篇诠释稷下道家代表作解析[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中图分类号: B22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5-0135-02

作者简介: 柴焰(1982- ),女,汉族,山西尧都人,硕士研究生,中共临汾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党校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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