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科技体制与科技创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科技创新论文,体制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1世纪是创新经济的时代,新技术、新发明及其产业化发展的周期大大缩短,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大大增加,计算机、通信和存储信息技术的集成与广泛运用,有力地改变了人类社会的技术基础,加快了全球一体化的进程。这些技术不仅为社会提供了新的财富形态和发展动力,突破了依赖稀缺自然资源和地理条件实现经济增长的传统模式,而且对科技发展和构建国家创新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人类历史上知识资源首次成为创造财富的核心。因此,任何一个国家如果想在日趋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中赢得主动,就必须加大科技发展力度,积极构建国家创新体系,抢占高科技产业化发展的制高点。在这方面,美国的做法和经验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值得认真研究。
一、美国的科技政策与科技体系
美国是当今世界科技最发达的国家,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科学家、工程师队伍。20世纪90年代,美国有35位科学家获得了自然科学类的诺贝尔奖,占总数的61%。在世界公认的四大科技文献检索系统中,美国发表的论文数占到了总数的近40%。美国还是世界上拥有专利最多的国家。此外,美国的科研设备和科研手段、科研水平与潜力、高科技产业发展也均居世界领先地位。
1.美国的科技政策
美国是市场经济国家,20世纪40年代以前,政府很少介入科学研究,而把这项工作主要交给市场来调节。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出于战争的需要,美国政府开始广泛地介入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1940年,罗斯福总统批准成立了国防研究委员会,一年后改为科学研究与发展局,由科学家V·布什出任局长。V·布什在1945年发表的报告《科学:无尽的前沿》,已成为美国国家科技政策的经典之作。在这个报告里,V·布什分析了科学技术发展的革命性意义及其对国家安全的重要作用,指出“政府应该承担起促进新科学知识传播以及从青年人中培养人才的新责任”。他主政科学研究与发展局的一项重要成就就是组织并实施了制造原子弹的曼哈顿计划,并通过实施该计划,创建了一批重要的研究机构,确立了政府把研究工作安排给私人部门,通过政府、企业和民间研究部门互动,实施国家科技计划的美国机制。
冷战时期,美国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国家的技术开发工作,并把重点倾斜到国防、原子能和航天航空领域。到了20世纪90年代,面对冷战结束后世界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克林顿政府强调国家安全的重心已经转移,今后国家安全取决于经济和技术的整体实力,要维持美国的霸权地位,必须把保持美国科学研究和教育的优势置于最重要的地位。在克林顿总统和戈尔副总统合著的《科学与国家利益》中,更是形象地把技术进步比做经济增长的发动机,而科学研究则是发动机永不枯竭的燃料,明确提出了“保持在所有科学知识前沿的领先地位;增进基础研究与国家目标之间的联系;鼓励政府、产业部门和学院的合作关系以推动对基础科学和工程学的投资,以及有效地利用物力资源、人力资源和财力资源;造就21世纪最优秀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提高全体美国人的科学和技术素养”五项科技政策的主要目标。围绕上述目标,克林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全美科技投入力度,制定了R&D(研究与开发)经费达到GDP的3%左右的指导性计划,鼓励产业界、学术界和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科技发展。政府在全面指导协调的同时,一方面大力推行“先进技术计划”,鼓励基础研究成果向商业化产业化转化,另一方面注重发展基础研究和市场机制调节不到而又至关重要的科技项目,从而增强了美国科研潜力,进一步强化了科技作为经济发动机的作用,推动了美国的经济增长。
2.美国的科技体系
按照三权分立原则,美国的科学技术是由宪法和法规来规范的。国会中参议院的商务、科学和交通委员会,众议院的科学、空间和技术委员会在国家科技政策制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美国政府中没有专门的科学管理部门,总统通过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和总统科技顾问协调全国科技工作。1993年,联邦政府为了强化政府的领导职能,成立了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由总统兼任主席,由政府各主要部门领导共同组成。同时,还成立了总统科学技术顾问委员会,吸收学术界和产业界的人士参与科技决策。在政府各部设有负责科技事务的司局,并由一名副部级领导分工负责。政府还成立了一些管理科技工作的独立部门,如环境保护署、国家科学基金会等。此外,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院、医学研究院以及史密森氏学会等半官方、非官方机构在科学技术的研究、普及和发展方面也有很大影响。
在科技创新方面,根据1988年《贸易和竞争法》设立的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发挥着重要作用。该院通过设立区域制造技术转移中心,组织研究机构与企业共同实施先进技术,促进政府与企业间的合作。目前,全美各州都设有此类中心。
在运行机制上,政府的科技计划和预算,须报经国会两院审议并通过,经总统签署后,方能生效。而政府根据法律,并通过科技计划、经费预算、订立合同以及组织评估,对全国科技活动实施组织和领导。与科技活动直接相关的立法,最重要的是1976年国会通过的《国家科技政策、组织和优先法》,到目前这部科技基本法已进行了多次修改。
美国在法律上把所有的机构分为三大类:政府机构、非营利机构和营利机构。联邦和州的法律对这三类机构的规定,如《政府机构与雇员法》、《模式非营利机构法》等,对科技部门都是有效的。此外,税法、专项法中有关科技的部分,也适用于科技部门。其中值得指出的是,美国的专利系统及知识产权方面的法规在鼓励发明者对其专利进行开发、利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美国的科技机构可以划分为四大系统:联邦政府系统、企业系统、高等院校系统和其他非营利系统。在美国联邦政府系统内,国家实验室是主要的科技骨干力量。其中著名的有新墨西哥州的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田纳西州的橡树岭国家实验室、佛罗里达州的肯尼迪航天中心等。目前全美大约有800个国家实验室,年度经费约占政府R&D总经费的1/3。美国政府十分重视联邦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问题,通过各种法案鼓励技术成果向产业界转移。
企业的科技工作在全美占有重要地位。大约3/4的R&D工作是企业部门完成的,3/4的科研人员分布在企业科研单位,这里还吸纳了全国60%以上的R&D总经费。在企业研发工作中,大型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贝尔实验室等享有盛誉。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小企业的科技开发作用也显著增加,特别是在科技工业园发展中,中小企业及其技术创新活动起了决定性作用。
大学是美国从事基础研究的主要基地。在全美3000多所高等院校中,拥有研究生院的综合大学有300多所,其中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康奈尔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加州理工学院等研究型大学更是科学研究的佼佼者。由于美国高等教育和研究的经费来源分散,各大学为争取教员、学生和研究基金而充满了竞争,同时也形成大学与工业紧密联系的传统。
二、美国科技创新体系的缩影——硅谷
自20世纪50年代起,随着信息与通信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航空与航天以及海洋技术等高技术的兴起和发展,美国的工业企业、大学和政府部门为了更便利地利用大学的研究力量,开始在大学周围建立从事高技术研发的实验室,进而派生出了创业公司,形成了高技术产业聚集带,成为高技术工业园。其中著名的有西部后来被称为硅谷、依托斯坦福大学的“斯坦福研究园”,东部波士顿城郊、依托麻省理工学院的128号公路地区等,这一趋势至今方兴未艾。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少园区中途夭折,或一蹶不振,只有硅谷始终引领着世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潮流。
硅谷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北部,北起圣马特奥县,西至圣克拉拉县,是一块1500平方英里的狭长地带,中心在帕拉阿托,人口250万。经过40年的发展,硅谷目前已成为美国重要的信息科技产业和生物科技产业聚集地。到20世纪90年代,硅谷的研发人员已占劳动力总数的11%,是全美国平均水平的2.5倍。1999年,硅谷雇员人均创造价值11.5万美元,而同年美国的平均数字是7.8万美元。1999年,硅谷首次公开上市的企业达到72家,有130亿美元的风险投资涌向这一地区,占美国风险投资总额的1/3。此外,硅谷还不断创造着财富聚集速度的世界记录,与传统企业的长时间苦心经营相对照,达到10亿美元的市值,雅虎仅用了两年时间,而Netzero更是只用了9个月的时间。通过这些急剧升值的企业,硅谷培养出了一大批知识型的亿万富豪。
持续不断创新是硅谷取得成功的最大诀窍。技术创新,创业企业家、创业精神和创业企业,制度环境以及支持系统的有机组合,使硅谷始终保持着旺盛的活力,领导着世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1.技术创新
硅谷成功地抓住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世界信息产业四次技术浪潮的机遇,稳居IT业潮头。第一次是20世纪50年代,惠普等公司借美国国防工业对电子产品的大量需求的东风,促进了企业的快速扩展,建立了硅谷的技术基础设施和支持行业。第二次是1959年集成电路的发明,导致了20世纪六七十年代半导体工业的急剧增长。快捷、英特尔、AMD和国家半导体公司等著名企业就是在这个阶段出现的。第三次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个人计算机的产业化发展,硅谷又走在前面,涌现出苹果电脑等20家计算机公司以及更为复杂的以太阳微系统等公司为主导的工作站产业。第四次是互联网。1993年互联网的商业发展和万维网的创立,为硅谷开辟了新的发展前景,网景公司、思科公司和3com公司已成为互联网革命的领导者。同时,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生物技术的突破,生物科技产业已成为新的高科技产业热点,硅谷又以其特有的敏感性和优势吸纳了生物科技企业在此落户。到1998年,硅谷的生物技术市场资本总额已居全美第一位。
2.创业企业家、创业精神和创业企业
硅谷的实力建立在高新技术基础上,但是这里没有囊括全部的高科技成果,就连IT业中的国际互联网技术也是在别的地区率先突破的。因此,硅谷的与众不同之处并不仅仅在于高新技术。这里汇聚的创业企业家、创业精神和创业企业同样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硅谷成功的企业家中除了才华和能力外,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具有昂扬的创业精神和在第一时间将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引入产业化生产、引入市场的勇气。惠普、苹果、雅虎等企业均是由两个白手起家的年轻人创建的,这些例子并不是巧合。创业企业家们不仅具有高科技的背景,而且有通过创建企业向全世界推广新技术的强烈愿望,对他们来说,创建企业的过程以及与整个世界共享新技术成就的远景才是创业的真正理想所在。此外,创业企业结构灵活、前景远大、回报率高、主体意识强等特点也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家们不拘一格的创新意识。创业企业家聪明才智与创业精神的有机结合,是造就硅谷辉煌的决定因素。
3.鼓励创新的制度环境
美国有一套全国性的法律以及证券、税收、会计、公司治理、破产、移民和研发等规范。它们是分权和分散的,但是又有紧密的联系和很强的互补性。这个体制以市场为导向,鼓励竞争,特别是鼓励创新企业。比如,在欧洲建立一家公司平均所耗时间是在美国所需时间的12倍,而且成本高3倍。同时,与绝大多数国家相反,美国根据反垄断法,一直约束着市场上的大公司,比如在计算机行业对IBM和微软的约束。此外,政府还通过制定公司运营规则、购买公司产品、资助研发经费等形式推动了以硅谷为代表的计算机产业发展。最后应该指出的是,尽管美国一直标榜贸易自由,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仍是通过向日本施压以保持美国半导体在日本市场的份额。
4.专业化的创新支持系统
在硅谷,为新的高技术企业提供的支持服务应有尽有,包括风险投资家、银行家、律师、猎头公司、会计师、咨询顾问以及大量其他专业人员。其中风险投资业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高技术企业不同于拥有许多真实资产的传统企业,它的主要资产是创意、人力资源、技术与市场知识,更具有风险性。同时,由于高技术的飞速发展,时间对于创业企业抢占产业制高点尤为重要。硅谷成功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有一个了解技术并知道如何进行结构化交易和投资组合、为创业企业提供快速融资的风险资本行业。思科公司、基因技术公司、英特尔、太阳微系统公司以及雅虎等成功企业都是在风险资本的支持下快速成长起来的。风险资本也从成功的高技术企业中赢得了巨额回报。1998年,硅谷的信息技术和生命科学两个主要产业中共有1824家企业吸纳了125亿美元的风险投资。
此外,自由流动的高质量劳动力,鼓励冒险、容忍失败的社会氛围,开放的商业环境以及产、学、研之间的互动等也都在硅谷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