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的基础:欧洲绿党的实践与启示_政治论文

党内民主的基础:欧洲绿党的实践与启示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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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562(2006)01-0032-04

欧洲绿党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兴起、国内外影响迅速扩大的新兴政治力量。绿党成员及其支持者的后现代政治社会背景和他们独具特色的生态政治观与社会观,构成了欧洲当代社会与政治中的“绿色风景线”。欧洲绿党以绿色清新的风格、绿色蓬勃的生机,对传统政党的意识形态、纲领政策、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发起了挑战,在政党世界里刮起了“绿色旋风”[1]。无论是在政治家眼里,还是在普通民众心中,欧洲绿党已经成为政党世界的一颗璀璨明珠。极力倡导和实现基层民主,是这颗明珠光芒四射的一个重要原由。“绿党是指以生态环境问题为契机,以政治观念、组织结构和活动方式创新为基础,主张全面改造既存的经济社会结构以最终创建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共处的新社会的新型政党”[2]。强调以基层为取向的全面民主化,是绿党在理论和实践中有别于传统政党的一个显著特点。除了坚持对公民基本民主权利的政治承诺和切实推进的基础上,绿党通过创建由基层承担的非集中化的民主体制,赋予基层组织以充分独立和自治的权力,要求优先考虑基层的决定和基层的权利,使权力从集中化的官僚机构向基层单位转移,目标是建立一个所有公民成为活动主体而不再是被动对象的社区主导的基层政治。从构成的内容看,以基层为取向的全面民主化包括经济的基层民主、社会政治的基层民主和政党的基层民主。本文拟对绿党党内民主基层化的理论与实践进行分析,并对中共党内民主建设进行思考。

一、基层参与型的组织结构

自绿党从新社会运动缓慢地成长起来并确立为政党以来,基层民主一直是他们的基本标识。“它既是一个旨在改革代表性民主的规范性概念,也是一个用来防止失去与社会运动的联系从而成为一个既存性政党的预防措施”[3]。欧洲绿党认为,传统的政党政治已与大资本的利益结合在一起,大资本集团通过游说、贿赂、馈赠等各种手段控制了国家和各级政府的决策,权力日益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各政党的上层决策者们由于其官僚化和等级化的组织结构已与下层党员和群众相脱离,失去了社会责任感,无法再代表下层群众的利益和愿望。他们对现存的社会问题和生态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解决这些问题时,也缺乏足够的信心和能力[4]。因此,绿党把基层民主的原则贯穿在组织结构中,通过扩大民主参与的方式尽量吸收更多的民众支持。德国绿党在1983年制定的联合纲领中表达得十分明确:“我们决定建立一种新型的党的结构,以不可分割的基层民主和分散化概念为基础的结构。我们相信,缺乏这种类型结构的党,就不适用于令人信服地支持议会民主机制内的生态政策。”[5] 绿党创建这种基层参与型组织机构的目的就是扩大基层的权力,防止权力被机构与个人垄断。

首先,按照职能分工,相互制约的原则,设立党的组织结构。绿党的组织结构一般由三套组织机构组成:处理日常事务的执行机构(全国执委会和州执委会)、指导监控机构(全国指导委员会和州指导委员会)、党的议会机构(绿党全国议会党团、州议会党团、地方议会成员)。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代表直接由基层党组织选举产生。全国代表大会的职责是就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如制定、修改党纲党章,制定选举策略等。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执行委员会,并从执行委员会成员中选举3名全国发言人。执行委员会和发言人都是每2年改选1次。执行委员会和发言人名义上是协调办事机构。全国指导委员会有30-40名成员,由各州党代会选举产生,各州派往全国指导委员会的名额按该州党员人数确定[6]。其作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联系基层与全国委员会、议会党团的关系,将基层的意见转达到这两个机构;二是起指导监督作用,防止党的上层脱离基层组织的控制。全国指导委员会每2年改选1次,平均每6周开会1次。为了使议会党团受制于党组织的约束,并体现基层组织的意图,全国执行委员会成立了3人监督小组,定期访问议会党团,听取汇报并参与决策;同时还就若干专题工作设立小组,就一些重要问题征求基层意见,然后向议会党团传达指令。议会党团为加强对基层组织的联系,通过设立立法问题专题小组,直接征求基层党员的意见。据德国议会统计,绿党提出的立法议案、质问、询问都超过了其他政党,在德国民众中产生了极大的震动[7]。在州一级,党的组织结构与联邦一级大同小异。

其次,按照扩大参与,基层优先的思路,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组织是绿党组织网络体系中最小的组织单位,其基本任务是对党员的人事档案进行管理,讨论社区应关注的问题,收取党费,向上级机构推选代表,向社区民众宣传党的思想、主张,组织地方选举等[8]。党的基层会议每两周或一个月开会一次,一般比较开放,不但全体党员都可以参加,对某项问题感兴趣的非党员也可以参加讨论、发表意见,有的甚至可以投票表决,但大部分支部非党员没有表决权。基层党员和非党员都可以向各级绿党官员或党的委员会直接提出问题和建议,党根据这些问题和建议直接作出决定。基层组织可以发展党员,由该组织成员集体批准。在绿党党内,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比如,绿党参加议会大选的候选人的选举,首先要征求地方组织的意见,然后候选人要在一定的会议上讲明自己的观点和打算,回答与会者提出的问题。经过这几道考验之后,才成为绿党的正式候选人。再比如,绿党纲领的制定,毫无例外地是建立在基层成员广泛协商的基础上,因此纲领草案往往要经过几上几下、长时间的修改、征求意见才最后确定下来[9]。

自1983年德国绿党进入议会以来22年的时间里,绿党及其绿色运动便在欧洲乃至全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绿党以耳目一新的民主参与形式极大地鼓舞党员和广大支持者的热情[10]。绿党的活动充满了令人感动的奉献精神:成千上万的人为绿党进行不取报酬的宣传;以基层组织为活动主体的形式,使绿党党员往往有一股“哪里艰险往哪里去”的劲头;在被人不理解而嘲讽、甚至拳脚相加的情况下,很多党员坚持非暴力立场,承受苦痛;就连当选的绿党议员的薪水,也要交一半给组织。这和传统政党那种一参加竞选就大把花钱就大把捞钱的情况确实有天壤之别,更不用说那些贪污贿赂横行、权钱交易泛滥的政治腐败现象了。

二、基层民主化的运作机制

在欧洲绿党看来,欧洲现行的议会民主和政党竞争已经阻止公民的政治参与并导致政治失望,只有用社会政治生活中大量引入政治自决、直接民主等手段来克服。否则,它就会导致民主制度的衰败和民主意识的破坏,甚至引致自由恐惧和对专制的呼唤。绿党认为,未来民主制度的理想形式,是一种非集中的、以社区为权力核心的、内部团结合作和直接民主控制为主要手段的基层政治。这样的民主政治制度建构奠定了绿党的组织原则和运作机制的基本模式。因此,绿党党内运作的制度设定根本目的就是保证政党权力的分散的集体的控制和所有成员的平等的积极参与。这些运作机制主要表现在:

一是自下而上的基层授权制。绿党与传统政党的最大区别在于它的决策过程不是自上而下,而是自下而上。基层掌握着实际决策权,而上级机构只是办事机构。按照党章的规定,地方和州级党组织在决定纲领、财政和人事方面享有“最大可能的自主权”。党的一切决议都不能出自上层,而必须产生于基层,由基层代表将问题提交到州大会或联邦大会讨论。党的各级机构专题工作小组,向大会讨论的问题提出技术和信息帮助,最后由大会作出决议[11]。绿党议员、党的执行委员会成员及发言人在立法表决或向全社会公开党的政策立场时,必须按大会决议行事,不得擅自改变大会决议,否则必须辞职。发言人的作用是传达基层或基层大会的决议,议员的作用是按大会决议投票。基层代表大会在讨论通过各项决议时,也应最大限度体现民主原则。除了个别情况外,各级党代会都要向全体党员开放,必须允许少数派向大会表达自己的观点。绿党形成决议的原则是“尽最大可能达成共识,而不是通过表决由多数决定。”即使达不成共识,也应争取尽可能多的绝大多数通过,如2/3、3/4或是90%[12]。

二是干部的轮换和任期制。在绿党看来,“绿党不想让他们的议员变得像那些既存机构中老的政治家们那样保守,这些老政治家连3天前所说的话都记不清。任期过长会使信息和权力集中,这些与基层的理想相抵触;希特勒时代已经说明了把权力赋予那些能力超凡的领袖人物的危险性。绿党应该追求一种没有官员的网络系统的理想,一切人都参加管理他们的社会”[13]。实行针对州级以上绿党议员的轮换制是绿党初期强调的一个重要原则。德国绿党在早期的党纲中规定,州级以上绿党议员必须实行中期轮换。按照德国选举法规定,议员任期是4年,为此,每个绿党议席必须安排2名候选人,在第一候选人任职时,第二候选人以实习议员的身份进入议会。德国绿党的这一规定被其他各国绿党普遍接受,只是在具体任期长短上略有差异[14]。同时,为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和滋生官僚化作风,绿党党章还规定,任何人不得同时兼任党的职务和议员职务。担任党的领导职务不得连续超过2届,如联邦执委会成员最长任期不得超过4年(2年一届)。

三是集体领导制度。其他传统政党都非常重视领袖人物的作用,尤其是在当代西方政党制度中,领袖的魅力和风范对于一个政党的兴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德国基民盟能够连续执政16年、英国保守党连续执政18年,这与科尔和撒切尔夫人的个人威望有很大关系。而绿党则反其道而行之,极力排斥领袖人物操持政党。为此,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构实行集体领导。联邦和州级执委会、议会党团都不设主席职务,而是各设三个发言人。三个之间只有不同分工,并无主次之分。在议会党团,除了三个发言人之外,还另有三名书记,由6人组成执事会发挥集体领导作用[15]。

四是男女比例制。其他传统政党一般只是在口头上呼吁要提高妇女的地位,有时象征性地在党的机构和议员竞选名单中安排少数女性。而绿党在这方面作了硬性的比例规定。绿党认为,男女平等是政治民主的体现,党内事务的男女平等参与应当成为绿党的实践[16]。德国纽伦堡绿党规定,在党的各级指导委员会、执委会、发言人、各级议员候选人名单、雇用工作人员中,原则上必须有至少半数的妇女(甚至可以全部是女性)。在有关妇女的政策中,应吸收更多的女性参加,甚至组成清一色的妇女大会,由妇女单独作出决议。1984年4月,德国联邦议会党团在选举议会发言人时,三名发言人和三名书记全部由女性担任,形成了清一色的女性6人领导班子。就连其他政党的妇女也对绿党表示感谢[17]。绿党的这一制度规定也对欧洲其他政党的运作方式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三、绿党基层民主的启示

尽管欧洲绿党的组织结构和制度安排与传统政党的结构相比还有一定的薄弱之处,甚至有无政府主义的嫌疑,但是绿党在这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对当代欧洲的经济发展、政治观念和政党结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而且对整个世界的发展模式都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欧洲绿党信奉生态政治和直接民主,经常地站在被压迫者和穷人一边,有人把它称作“新马克思主义者”或“后马克思主义者”。还有人曾开玩笑地把它比喻成西红柿,说它开始是绿的,后来就变红了[18]。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讲,即使共产党执政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文化环境有所不同,绿党基层民主的实践和思维方式也能对我们推动党内民主建设提供一些借鉴。

一是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工作。欧洲绿党是欧洲生态社会主义的政治代表。他们把生态政治与扩大基层民主结合起来,把扩大基层民主参与、落实基层民主权利作为克服传统资本主义弊端的重要手段,形成了有别于传统政党的显著标志。欧洲绿党后来居上,本身就说明基层民主具有长盛不衰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本质就是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充分保障和实现人权。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创造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是党领导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过程中的重要任务。基层民主建设的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的革新,必须充分调动基层民众的积极性,尊重基层民众的首创精神。

二是党内民主对于人民民主具有先导性和示范性作用。从欧洲绿党的实践来看,无论是在组织机构的设置还是在组织制度的建立,基层民主的落实首先要在党内得到充分体现。尽管他们的某些制度还存在无政府主义的倾向,但发展党内民主,特别尊重和保障党员的基本民主权利的价值取向,却给中国共产党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留下深刻的印象。

三是把握党内民主建设的重点是推动党的组织建设的关键。无论是初期的纲领政策,还是后来的发展,欧洲绿党都没有放弃自己自建党以来形成的组织优势。绿党深深感觉到,市场经济的发展始终伴随着市民社会的日臻完善,一个有理想的政党如果控制不了基层社会,就很难在治理国家方面应对自如。因此,绿党果敢地认为基层社区是民众工作、生活的中心,社区民主就是未来的权力中心[19]。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使中国市民社会初见端倪。在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条件下,基层社会日益中间化、世俗化和多样化,这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建在连上”的传统社会监控和管理体系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把党的传统优势与变动的新形势结合起来,形成新的比较优势,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原则思路。党治则国治,治国必先治党。不管从哪一个角度看,党内民主建设的重点都应放在保障基层民主权利上,都应放在保障基层党员民主权利的制度创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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