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投资基金_投资论文

加快发展投资基金_投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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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基金的概念及种类

投资基金是我国经济领域一个新事物,它是现代商品经济的一种投资形式,也是一种融资工具。简单说,投资基金是将社会上分散、小额资金集中起来,由一个专业经营团体(投资基金公司)进行经营与管理,投资于股票、债券市场或投资于实业,取得盈利后按章程规定再分配给小额投资者股东或部分用本公司积累与分配。投资基金公司一般为股份制公司,有的可以申请向社会发行证券、公开上市交易,成为股票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公司一般由各方面专家组成,在经营上精明强干、投资选择准确,经营效益很好,能取得可观的利润收入。

二、投资基金的主要功能

第一,作为机构投资者参与股市,既可为个人投资者提供服务,又可促进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投资基金作为一种优化的大众投资工具,具有专家操纵、投入准确、风险小、应变能力强、效益高而稳定等特点,可以为广大股民提供服务,使居民广泛参与投资基金。对于分散的小额投资者有以下好处:①投资基金公司有雄厚的资本力量作后盾,风险小;②由熟悉股市的高级专业人员来经营,有丰富的投资知识和操作技巧,可以取得较高收入;③有大量的、充足的交易时间,一般个人投资者很难做到;④由于投资基金公司吸收小额资金成巨款,有选择地投资于各种证券,可以避免小额个人投资者只能购买一、二种证券而风险较大的弊病;⑤降低成本、节约人力、物力、时间、费用等,相对提高效益。

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健全的证券市场,应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因为机构投资者资本巨大,实力雄厚,专业管理,设备精良,信息灵通,在法人机构投资者中,投资基金是一个主要力量,它的上市可以促进股市发展。日本1949年上市公司个人持股占69%,法人持股占28%;而现在个人持股下降为20%,而法人持股上升为80%左右,在法人持股中,投资基金占很大比重。可见投资基金将是股市上重要的投资力量,对股市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第二,积聚与疏导闲散资金的流通,促进资金,资源合理配置。由于多种经济成份的发展,个体、民营、股份制等经济成份的壮大,资金和投资也出现分散、多元化状态。比如1991年我国基本建设投资中预算内投资仅占16%,自筹投资和其他投资却占60%以上,这说明投资主体向多元化发展,分散资金数额不断扩大和增加。及时运用投资基金这种组织形式,可以大量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用于投资,又由于专家经营,投资选择准确,不但会提高投资者的收入,而且会使资金向效益好的产业流动,促使全社会效益的提高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在资金分散的格局下,疏导分散资金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前几年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金融工具过于单一,分散资金只有储蓄这一种疏导方式,导致1988年至1991年价格指数明显上升,群众只有“提款购物”以保值,对经济生活产生了不良影响。

第三,有利于股份制的推广与发展。投资基金投资到股市去,可以克服股民个人投资有较差的心里承受能力,由于投资基金投入准确、波动性小等特点,它的投入是经常性投入,变化只是由这种股票改换成那种股票,总是在股市中,可以起到平稳股票市场作用。分散股民也愿意投入到投资基金公司中去。投资基金数额的增加,实际等于上市公司股本的增加,使股份制企业吸收大量股本从事生产和经营,促进股份经济的健康发展。另外,由于投资基金具有稳定、风险小、高效益等特点,能维护个人投资者的利益,可以充分调动股民参与股市的热情和积极性。能有千百万股民们积极参与股市,股票市场和股份经济才会健康发展。

第四,促进投资体制改革。过去我国投资从财政拨款到银行贷款,从无偿使用到有偿使用资金虽然是一种进步,但这种体制仍是建立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的资金供给制体制,不可能从根本解决投资主体单一、效益差、风险大且无人负责的大锅饭状态,没有形成风险与利益对称的约束机制。而投资基金的大力发展,必然促进股份公司的发展,同时向股份公司投入大量的资金,这些资金作为股份投入到股份公司中,从而形成了股份公司的法人资产,也就是说变成了股份公司自行支配的资产(资金),股份公司有了资金支配使用权,自然成为投资主体,自行投资、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这不但开辟了投资新渠道,促进金融资产多样化,使资金由短期金融资产向股票市场和长期金融资产转化,而且打破了原来只靠国家和政府单一的投资主体,使众多股份公司都成为有充分自主权的投资主体,这既是投资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又是提高投资效益、形成真正投资约束的有效途径。

第五,有利于吸引海外投资,是有效筹集外资的新途径。一是国外投资者对投资基金的规则程序比较熟悉,易于接受。从外币发行的基金将使国外投资者直接购买基金而由国内专家和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和经营,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消除交易、操作、外汇管理等方面的障碍,节约成本。我国投资基金的发展与运作,也有利于与国际证券市场接轨。到1993年底,美国约有2000多种基金,17000亿美元的资产。美国证券与交易管理委员会于1993年9月解除了基金投资于中国的禁令,之后一些投资公司纷纷来华寻找投资机会,以寻求更大的投资报酬,一些发达国家加速发展投资基金,通过投资基金大量引进外资,为投资基金发展创造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二是可以大规模吸引外资而不构成债务负担。投资基金(向国外发行可采取国家基金形式)通过在境外市场向境外投资者发行基金受益凭证而募集,这种受益凭证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自由买卖。由于国家基金一般是封闭型基金,投资者要将受益凭证变现时,只能通过证券市场卖出,而不能要求还本。而通过外国资本市场贷款或发行外币债券筹资,却须按期还本付息,这样吸引的外资越多,国家的外债负担就越重,使国家吸引外资的规模受到限制。相比之下,投资基金(国家基金)具有“借外债而不背外债”的功能,不增加外债负担。三是有利于东道国加强宏观管理,避免外国投资可能带来的各种冲击。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采取开办企业,独资或合资形式,都要按出资份额多少取得相应的企业控制权。外国投资者为了达到谋求利润最大化目标,很可能置东道国利益而不顾,利用企业控制权,在设备购进、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环节,作些手脚,冲击东道国市场,甚至控制主要产业,使东道国受损失。通过建立国家基金,参与基金投资,其目的是获取红利收入,不可能直接参与企业管理与经营,外资也不能控制企业管理权。四是可能带来外币市场的活跃,同时防止国外大投机商对东道国国内证券市场的冲击。外国金融势力通过外币股干扰和操纵东道国境内股市时有发生,在菲律宾等国就多次发生过外币股冲击本国股市的严重局面。国家基金虽然带来了投资于外币股的资金,但是境内外币股的投资会受到东道国基金法规、法律的制约,难以产生投机风波。国家基金招募时,向国外投资者详尽介绍国内证券市场的各种经营指标、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基金管理公司的营业成绩等,弥补了外币股投资者仅仅通过上市公司信息了解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不足与缺陷,从而会吸引更多的外资投资于本国外币股,带来外币市场的繁荣。

三、我国投资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投资基金是现代金融市场极为重要和活跃的金融创新商品,它以独特的优势,在当今世界各国,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广泛的发展。近年来,我国投资基金也有了初步发展。到1993年底,已建立各类基金56家,共吸收资金47亿元,分布在21个省市,已有33种基金在证券市场中上市,创建了5家基金管理公司,有山东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深圳兰天基金管理公司、深圳南山风险投资管理公司、海南正大资产管理公司等,这些基金已开始运作。由于对基金认识不足、金融体制改革滞后等原因,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

(1)发起人不是独立法人,带有计划经济的“官办”色彩。目前,国内基金发起设立有三种形式:一是以独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发起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基金公司,再组建基金管理公司;二是由多家金融机构先发起组织基金管理公司,再由其管理公司与某家专业银行发起设立基金;三是以独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基金。后两种形式都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带有“官办”“公有”色彩。按国际惯例,发起设立基金必须有两个以上独立法人企业,一般由拥有独立产权的财团推出,它是完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承担民事责任和经营风险的独立法人实体。而目前我国独家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基金在基金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约40多家,占80%以上。这些基金大部分只有一个发起人自行设立,如同企业发债券,严格地说不能称为基金,应称“受益债券”,这体现了发起人不规范。

(2)发起人不认购基金份额。基金的资本构成中,一般要求发起人首先认购一定比例的基金份额,这正如股份公司发起人应投入一定比例的股份,成为公司大股东一样,这样把企业利益与发起人利益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促使发起人精心地去经营。而我国现有的基金组织,除了山东淄博基金等少数基金发起人认购一定比例基金份额外,一般发起人都没认购,特别是独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基金,可称“白手起家”。这说明基金资本构成不规范。

(3)基金内部组织结构不合理。从基金的组织结构看,规范的基金是由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投资人组成,基金资产由投资人出资形成,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从而形成了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运行机制。对此,许多国家和地区都以立法形式确定上述关系。如香港有《香港投资基金互惠守则》,这里规定:托管人必须是独立于基金管理公司的金融机构,基金资产以托管人名义持有,并以其名注册和开立银行帐户。我国现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基金,一般是在发起人单位内部设立一个经营部充当基金管理人,而这个经营部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际上是发起人同时又充当基金托管人的职责,没有执行基金发起人、管理人、托管人分开的原则,体现了我国投资基金内部组织结构不规范。

四、加速开拓投资基金的几点建议

1.规范投资基金的内部结构。投资基金内部结构应当由发起人、保管人、经理人和投资公司组成,或者由投资人(信托人)、受托人和经理人组成。经理人、受托人不能一身两任。它的组织结构和运作应当是这样的:一是发起人。基金发起人一般是银行、投资信托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的作用是负责筹备和发行基金,承担基金发行的损失,其权利是享有发行成功后的发行费收入,不享有管理该基金的权利;二是投资公司。它是投资基金的外在表现形式,公司的结构与股份有限公司相似,与其差别主要是: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可以从基金赎回投资;投资公司不经营资产,而是授权给经理人进行使用和管理;三是经理人。通常叫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它是专门经营基金的法人,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可以管理几家投资公司,其收入来源是管理费。经理人在投资基金运作中起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基金有使用权和处分权,但无占有、收益权。是一种代理投资权,经理人的授权来自投资公司章程或信托契约及当地的有关法律文件;四是投资人(信托人),它购买基金份额,公司型的基金投资人则是受益人;五是受托人。一般是银行或信托公司。在公司基金中叫保管人,它的职能是确保“信托契约”载明的受益人的各项权益,受托人是法律上、名义上的资产所有者,并实质性占有资产,但对基金没有使用、处分权,可以监督经理人对基金的使用与运作。但不干涉经理人正常的投资活动。另外,经理人必须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

2.加快股份制和证券市场的发展。投资基金本身应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投资基金的运作多是参与证券市场活动。因此,股份制的发展、证券市场的发育,是投资基金顺畅运行的重要条件。投资基金的发展,可以扩大机构投资者参与股市的数量和规模。目前由于中小股民占比重大,机构投资者极度缺乏,造成股民盲目跟风、股市暴涨暴跌严重。投资基金也可以超越证券市场优先发展,投资基金发展了,也可以促进股市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可以通过股份制和证券市场的发展,来促进投资基金的发展,也可以通过投资基金的发展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

3.拓宽国内外投资基金市场。一是国内投资基金在起步时应以开发某种重点产业、区域等特定对象组织基金,这样做目的明确,有吸引力,易于筹资,投资潜在效益大。二是设立海外基金,与国际证券市场对接,吸引国际证券投资。开始可以利用在国际上知名度高的、享有信誉的金融机构作为基金经营管理机构或委托单位。可试办中外合资的证券信托投资公司经营基金业务,这样可以利用国外、境外业务管理经验和人才用于合营投资公司的管理,引进外资;也可以用外方人员熟悉国际市场交易制度和行情的有利条件,在国内外市场上发行外币和本币各种形式的投资基金。外国投资基金做为股权投资方式的基金,不承担偿付的责任,可以有步骤地引进,允许国外基金投资于国内证券市场,扩大引进和利用外资。

4.加强立法和监管体系。应抓紧制订《投资基金管理条例》;确立投资基金主管机关应为国家证监会;实行申请发起设立基金和基金上市分开管理的管理方式,前者由人民银行审批,建立总行和二级分行才级审批制度,后者由证券管理机构审批;筹建基金行业自律组织,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有计划地在大中城市建立若干基金管理公司,以此为主,发起设立各类投资基金,同时负责本地区基金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筹建“中国投资基金管理工会”,实行会员制,各地会员由各地基金管理公司参加,其任务:制订基金职业守则;推广基金业务;扩大基金市场;监管基金运作;探索基金发展路子;培训基金管理人才等,以保证投资基金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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