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人民币汇率的难点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难点论文,人民币汇率论文,对策论文,稳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在过去的四年里,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一直呈稳定中趋升态势,由1美元兑8.7左右人民币上升到1美元兑8.3左右人民币。这次亚洲一些国家发生的金融危机中,程度不同地出现了货币和股价双重下降趋势,唯有我国的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了平稳和上升趋势,反映出我国政府对人民币汇率的变动仍具有较强的调控能力。人民币汇率之所以能够长期保持稳中趋升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从1994年以来,中央银行就一直实行紧缩性的宏观调控政策,严格控制人民币信贷资金总量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使企业普遍感到流动资金紧绌,因而减少了购买外汇的能力。二是我国实行结汇售汇制度以来,企业出口收入的外汇要全额给银行,而进口购汇则要受人民币资金有限和进口序列的限制,使银行的结汇额一直大于受汇额,加之市场对人民币的需求大于对外汇的需求必然会导致人民币汇率的上升。但是人民币汇率要能够长期保持稳定的态势,还存在着诸多困难因素。
一、目前稳定人民币汇率的难点
亚洲部分国家的金融危机表面上看是国际金融投资家利用国际游资进行投机活动所引起的,但是发生危机的内因首先是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银行呆帐多,过早地对外资开放了资本与金融市场;其次是进出口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第三是银行资金大量被投向房地产业、证券业,形成了“泡沫经济”;第四是企业不顾成本的扩张,利润率下降,亏损增加。上述状况在我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要继续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也必然存在诸多难点。
1、人民币贬值的外部压力增强
东亚和东南亚国家货币贬值削弱了我国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形成了人民币贬值的外部压力。
第一、东南亚国家基本上都采取出口导向型的经济政策,其出口产品基本上都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原材料和技术含量较低的加工商品,如服装、纺织品、电子、日用品、家用电器、粮食等等,出口产品结构和档次与我国雷同。
第二、东南亚国家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日本、美国等国,与我国出口区域极其相似。
由于以上两个原因,东南亚国家货币贬值必然会大大加强这些国家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从而使这些国家挤占我国的传统出口市场,造成我国出口减少,外贸顺差缩小,还会使我国出口企业减少或亏损。
2、人民币贬值的内部压力增强
近年来,人民币汇率稳中趋升的结果又使人民币汇率重新出现了高估问题,主要表现在外贸出口换汇成本增加。1996年天津市外贸出口的平均换汇成本约为9元人民币,也就是说每出口换汇1美元就要赔近0.7元人民币。同时,自1997年底以来日益加剧的人民币汇率贬值预期对人民币汇率施加了贬值的潜在压力,这种人民币汇率贬值的市场心理预期将成为今后影响人民币汇率变动的一个非常重要因素。
3、出口创汇能力减弱
东南亚金融危机引起了东南亚国家的货币贬值,从而使中国出口到这些国家的商品相对价格上升。另外,由于金融危机导致这些国家经济增长率下降,失业率增加,企业经营困难,亏损增多,破产企业增多,人民手中所持的金融资产贬值,因而这些国家有效需求降低,1997年以来,新签合同量急剧减少。中国对东南亚与东亚国家和地区的出口超过我国出口总额的50%以上,这些国家或地区经济动荡必然会影响到中国1998年总的出口量和外汇收入。
4、引进外资困难增大
改革开放近二十年来,我国吸引外资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现在已成为世界第二大资本流入国,到1997年底,我国外资企业中从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员11%,上缴税收占12%,固定资产投资占13%,工业产值占14%。1996年三资企业出口占总出口额的47.29%。外商直接投资中,来自香港、台湾、日本、韩国和东盟等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占85%。受东亚和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的外来投资国家或地区均受到不同程度冲击,致使这些国家或地区对我国的投资下降。据统计,1997年1月至11月,我国新批外商投资企业和合同外资金额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5.39%和33.52%。尽管外商投资额下降与我国1996年4月取消外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有关,东亚和东南亚金融危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二、稳定人民币汇率的对策
汇率机制是汇率与其他经济变量之间的相互联系、影响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系列连锁反应和这些反应的宏观过程,它与汇率的形成、货币的稳定、国际商品交换、国际结算制度和各国货币政策有着复杂的联系,构成一个复杂的系统。因此,在一个开放的国家,汇率运动制约于经济社会的多方面因素。
目前,我国对稳定汇率所采取的对策也不应仅仅局限金融政策和银行的调整,而应从本国同其他国家各方面的经济制约因素入手,采取多种经济手段来达到稳定汇率的目标。
1、增加我国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1996年我国的出口额已达1500多亿美元,出超142亿美元,跨入了世界出口大国的行列。但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产品结构不够优化,竞争力不强,已成为制约我国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的“瓶颈”。目前我国出口产品中加工制成品的比重已占到出口总额85%左右,但其中高附加值的深加工、精加工制成品,特别是成套设备和科技产品的比例仍很低,出口规模的扩大主要是靠大量附加值低的初级加工制品支撑着。比如我国纺织品出口已占世界纺织品贸易的1/7,但换汇额仅占1/14。所以,单靠出口数量的扩大来获得较大出口额的路子已难以为继。泰国正是在这方面吃了苦头。为此,当前我们应该积极鼓励企业从劳动密集型的低技术企业向高附加值的技术行业转移,努力扩大深加工、精加工产品以及成套设备和高科技产品的出口比例。要达到这一目标,除了实行增值税完全出口退税之外,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根据国家科技立法,制定税收鼓励科技进步实施办法,使其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其次,对符合国家规定的高科技企业,不分中外给予同样税收优惠;第三对企业中间试验品给予免税,因为中间试验投资大,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渠道,且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商品,因此应予以免税;第四,高科技企业建立科技准备金制度,以使其用于研究、开发和技术发展。
2、继续保持对外资的税收优惠
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同志一直主张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取消或减少对外商投资的税收优惠措施,实行与国内企业相同的税收政策。我国也曾在1996年4月取消一些部门对外商投资进口设备的税收优惠,结果使外商进口设备的费用增长了40%,导致了外商投资下降,这也表明了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对外商投资的影响程度。在当前我国经济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外商直接投资对扩大我国就业、增加出口、引进技术和促进生产增长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应使对外商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化、明确化,以打消外商对我国政策多变的疑虑。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对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改革,使之更加有利于吸引外资和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地区结构的调整。首先,将地区优惠改为项目优惠,即对符合我国产业政策的项目不论其所在区域而给予优惠,因为我国现行的以地区划分的全面税收优惠不利于我国地区间的平衡发展和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其次,以多种形式的税收优惠措施相结合代替现行的以减免税为主的税收优惠措施。我国现在同许多国家尚未签订双边税收协定,这些国家还没有给予该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进行税收抵免或税收减免的待遇,中国单纯地给予减免税并不能使外国投资者直接受益,因此在运用减免税等优惠措施的同时,采取一些非减免的办法,如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实行加速折旧可以使企业加速进行技术改造,使其更有利于参与市场竞争;投资抵免是指对企业购置的营运资产,除按规定进行充分折旧外,还可以允许另外将资产购置成本的一定比例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扣除。除此之外,税务机关还应加强服务,认真执行税法,以保证外国投资者从税收优惠中受益。
3、扩大对外投资规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投资取得的成绩是令人鼓舞的。举办海外投资企业,对于扩大利用国外资源和资金渠道,避开一些国家的贸易壁垒,增强我国商品的出口创汇能力,加强对外经济交流和劳务合作,学习外国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传递国际市场信息等,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目前,由于亚洲金融危机,我国扩大对外投资可以缩减对外投资成本。从投资地区分布看,我国目前大多数境外企业在港澳地区和美、澳、日、德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近年来,由于发达国家之间资本对流比较频繁,这些国家和地区投资处于饱和状态,投资者之间的竞争很激烈,加上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在经济实力、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因而我国在发达国家的投资企业压力很大,发展很难。与此同时,我国在一些市场潜力大、很有开拓价值的发展中国家则投入很少,从而容易被发展中国家接受消化的设备技术等相对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和发挥。从我国海外投资的产业分布看,目前过分偏重初级产品的产业投资,忽视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偏重消费品行业投资,忽视生产行业投资;偏重劳动密集型产业投资,忽视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投资;偏重对国内连锁效应弱的产业投资,忽视对国内连锁正向效应强的产业投资。由于投资的产业结构不合理,技术和档次都比较低,一方面降低了国际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增大了海外投资风险。从我国海外投资方式看,绝大多数企业都是通过创建形式建立起来的,而较少采取收购方式。由于收购比创建成本低,且迅速便捷,因此已成为现代国际投资的最主要方式。目前,东南亚国家的一些产业成本较低,正是我们收购的好时机。
4、促进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亏损严重,是我国国有银行呆帐多的主要原因,而银行的不良债权的增多是发生金融风险的主要原因,因此国有企业改革,能否顺利进行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稳定的重要因素。目前,我们应运用税收政策的激励机制,加快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法是实现资产重组,通过股份制改造、收购、兼并、债务重组、联营、破产等方式促使大量呆滞、闲置和低效的存量资产向效率高的地区和企业流动。在改革过程,首先我们应对资产重组中所涉及到的财产和实物转让,如土地使用权、房屋、商品、原材料等,给予税收优惠。对兼并方或受让方按照国家规定方向调整生产结构时,应给予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其次,取消对个人投资获取的股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定。我国取消对股息的征税规定将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吸引居民手中的巨额储蓄用于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第三,鼓励储蓄。高储蓄率一直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点,储蓄有利于解决经济建设和投资的资金不足问题,储蓄也是银行资金的重要来源,因此我国现阶段应鼓励储蓄,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达到较高程度以前,不应对居民的储蓄收入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