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论文_吴继德

浅谈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论文_吴继德

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 甘肃兰州 730050

摘要:工程总承包是当今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普遍采用的合同管理模式,对于一个优秀的工程总承包商,做好合同管理对于规避合同风险,顺利实施和完成项目以及为公司创造利润和赢得良好的声誉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从工程投标阶段开始,到合同执行,一直到合同关闭就各阶段的总承包合同管理的重点进行论述。

关键词:固定总价合同;风险;措施

合同中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且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我们称之为固定总价合同。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合同履行周期短的小型工程且工程结构相对简单、工程量小、设计明确、工程总价低的工程。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并不是因为工程规模、特点而决定合同类型。通常是发包人处于绝对优势地位而大量使用这类合同类型,导致固定总价合同在建筑业市场上日益增多。这类合同的特点是:承包人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就是说除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外,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规避了所有的风险。因为这类合同对发包人来说,工程结算时较为简单,比较省事,合同的执行中,承包人的索赔机会较少;对于承包人来说,这类合同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从而导致所承担的风险大。因此,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面对市场环境、经济走势、施工工期、施工环境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从而会导致以下主要风险:

1 人工成本、材料价格、机械成本变动因素

建设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物资、材料、机械设备等。在工程的实施期内,人力、物资、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格会因社会经济因素而发生变化。固定总价是价款不变的合同,显然承包人承受的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涨价的风险。施工工期越长,风险就越大。但有涨总会有落,对近几年国家经济走势来看,人材机的降价可能性很小,所以承包人的风险远远大于发包人的风险。

2 工程量的风险

通常,工程量的变更取得了签证,均属于固定总价风险范围外的变更,发包人会据实计入工程款。固定总价合同签订前,在工程招标实践中,发包人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给予投标单位的投标时间往往比较短,承包人来不及根据施工图精确计算出工程量,更多的是凭借经验结合图纸估算,因此漏算、错算几乎难以避免。另一方面部分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为了获取工程,会故意将某个子项的价格压低,以较低的总价获得中标机会,而一旦其中标,又会立即通过签证洽商的形式依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投标阶段承包人故意或过失漏算、错算工程量的行为,将会给承包人加大风险。

3 承包范围争议所引起的风险

若发生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工程就可以追加合同价款。正因如此,双方对合同承包范围的明确界定就显得十分重要。实践中此类争议发生主要由于合同过于简单、约定不详细、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造成,发生的机会不少,足以引起重视。

还有,工程地点所在地环境条件、自然条件、气候等发生变化,不可预见的政策性调整等,均有可能导致固定总价合同的纠纷。根据上述分析的固定合同总价合同存在的风险。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何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可以从以下三点规避、防范风险:

1)对于人、材、机价格变动因素对合同总价的影响。双方事先应在合同中就调整人、材、机价格标准、调整类型、调整幅度等作出详细约定;人、材、机涨跌受市场供需等因素的影响不依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签约双方均无法预知合同履行过程中材料是涨还是跌,因此双方将材料价差约定在风险包干范围能保障承发包双方的利益,是公平原则的体现。从根本上来说,采用固定价格合同还是考虑优先适用于履行周期短、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小型工程。价格变动的几率和幅度都降低,双方引发争议的概率也会大大降低。

2)对于工程量的风险。发包人应做到,如果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在招标时就应尽可能向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施工图及说明、施工要求,并给投标人留有足够的编标和询标时间,以确保投标人完全了解施工场地,理解设计意图,明确施工要求,减少投标人工程量计算失误的概率,从而避免纠纷的发生。同时为防止承包方故意漏算、错算工程量,应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允许调增的工程量范围,调增工程量时单价的确定方式,以及超过此范围的处理方法。对于承包人而言,在投标时应吃透设计意图,详细踏勘现场,对图纸和说明中不明确的地方应及时通过询标要求招标人明示,并做好询标答疑的详细记录,已备今后发生争议时有足够的依据。

3)承包范围争议带来的风险。发包人在招标时应尽可能将招标范围、投标人报价应包含的工作内容、费用项目在招标文件中逐一明确,避免产生歧义。承包人在报价时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图纸及图说,以免遗漏报价内容,要对拟建工程可能发生的一切项目和费用作通盘考虑,对项目清单列项内容不妥或遗漏之处,及时通过质疑方式提出,以避免将来争议的发生。

结束语

综上所述,固定总价合同有其自己的适用范围,在使用中存在局限性,要视工程特点、类型、总价、工期等来正确使用。作为承、发包人,要谨慎看待固定总价合同带来的风险。签订合同时,要对社会经济走势,市场价格变化因素,施工环境等综合考虑,把双方的风险降到最低,做到合理、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使固定总价合同在建筑市场上彰显其优越性。

参考文献:

[1]马亚丽.浅谈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J].江西建材,2015(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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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粉婵.浅谈固定总价合同承包的利与弊[J].山西建筑,2011,37(30):25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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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吴继德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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