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视角中的宏观调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论文,宏观调控论文,视角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本世纪前20年的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个综合性的奋斗目标,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宏观调控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对现行宏观调控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加大了宏观调控的难度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对现行宏观调控提出的挑战和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三农”问题尤其是农民的就业问题。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全国13亿人口,62%生活在农村,农村能否如期完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对全国来说举足轻重。没有农民的全面小康,就不会有全国人民的全面小康,也就不会真正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按照“十五”计划,我国将有4000万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事实上,5年转出4000万剩余劳动力是远远不够的。从农村城市化和提高农业生产率的发展要求看,我们需要在未来5到10年左右的周期内,每年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出1500~2000万农村剩余劳动力,也就是说,在10年左右的周期内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出的总规模需要达到1.5~2亿人。如果按照世界平均的农业生产率大致推算,我国的种植业最多只需要4000~5000万人,而2000年末我国乡村就业人数近5亿人。这么多潜在的农业失业人口,对充分就业目标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这种压力从以下数据中也许可以更直观地感觉出来。2003年国家提出充分就业目标为新增就业岗位800万,而实际情况是截至2003年6月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从绝对数讲就是800万失业人口,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是600万人,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这三个数加起来就是2400万人,这还不算1亿多需要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是近年来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矛盾。1997~200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3%,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仅增长3.4%,前者相当于后者的近两倍半。特别是目前农村还有3000万左右的贫困人口,还有约6000万人刚刚越过温饱线,收入还很不稳定。同时,由于农民收入上不去,城乡差距仍会不断扩大。有关学者曾测算,如果按照实际生活消费水平,城乡居民之间的差距要达到1∶6。这是一个严重不合理的状态。从国际上看,人均收入在1000美元以下的国家,通常城乡差距是1∶2,我国则大大高于这一比例。这对于宏观调控发挥作用所要求的稳定环境和经济持续均衡增长目标均会产生不良影响。
第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问题。区域经济发展,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明显地表现为不平衡性。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2001年全国经济发展最快的有广东、江苏和山东,它们的经济总量都已超过1万亿元,再加上浙江和上海,其经济总量占全国的45%左右;经济发展处于中下等水平的地区是河北、东北和华北中部地区;而经济发展最慢、最落后的是西部地区,其GDP占全国GDP总量不足18%,排名最后一位的西藏GDP只有139亿元,与发达地区的1万亿元相比相差十分悬殊。从人均收入来看,在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发达地区,特别是上海、北京、深圳这些大城市,人均收入水平最高,超过4000美元,这部分人口占我国人口的2.2%,沿海大部分地区江苏、浙江等地区已达到中等国家收入水平,这部分人口相当于我国人口的21.8%,中部地区人均收入处于中下等水平,这部分人口占全国人口的26%。从人均GDP来看,东部11省人均GDP为1600美元,西部地区人均GDP才650美元,尚未达到小康标准,离全面小康3000美元标准相距甚远。从小康实现程度看,2000年全国小康实现程度为96%,东部地区基本实现,中部地区的实现程度为78%,而西部地区的实现程度只有56%。由此可见,在我国总体上已基本实现小康的情况下,西部地区还没有实现小康,这与全面小康差距就更大了。另外,西部地区贫困人口所占比重大,农村现有3000万贫困人口,80%分布在中西部地区,主要是西部地区。西部地区占国土面积的71%,占全国人口数量的28.6%,这么大国土面积和这么多人口面积的西部地区不能实现全面小康,全国全面小康便无从谈起。
第三,贫富差距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在整体富裕水平提高的情况下,贫富差距呈扩大趋势,两极分化现象比较严重,20%的富裕家庭占有社会总金融资产的55.4%,而20%的最低收入家庭仅拥有社会总金融财富的1.5%,相差超过35倍。从基尼系数来看,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0.2~0.3表示最佳平均状态,0.3~0.4表示正常状态,0.4为警戒线,0.4~0.5表明收入差距过大,0.6以上则表明收入悬殊。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从1980年的0.33迅速扩大,1994年突破警戒临界点0.4,目前已经超过了0.45。虽然说贫富差距悬殊现象并非我国所独有,但是我国的贫富差距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要复杂得多。这表现在:一是收入差距扩大速度快;二是贫富分化带有明显的群体特征;三是公众对收入分化、贫富差距状况已经产生不满,特别是对高收入者的部分高收入不予认同;四是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的难度大。这种状况在客观上要求宏观调控应承担起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维持公平的责任。
第四,可持续发展问题。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增长期,人与资源、环境和生态的矛盾从未像今天这样紧迫,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开始越来越面临资源瓶颈和环境质量及生态状况的严重制约。从资源状况看,我国人均资源的占有量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3,耕地、淡水、森林草原分别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32%、28%和32%,各种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量还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再加上资源有效利用率不高,浪费情况严重,更加剧了资源短缺。这种状况与“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目标相比,差距不言而喻,而要缩小这种差距,宏观调控责无旁贷。
第五,经济结构优化问题。从我国产业结构状况看,第一产业发展缓慢而且脆弱,仍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第二产业技术层次低,总体竞争力不强;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2001年我国非农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只有84.8%,非农产业劳动力所占比重只有50.0%。而目前世界中等收入平均水平以上的国家,非农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多在93%以上,非农产业劳动力所占比重多在70%以上。据有关部门测算,全面小康社会,产业结构要基本上达到高级化程度,即到2020年三次产业结构为11.5%、50.2%和38.4%,因此,今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相当艰巨,由此也便决定了宏观调控任务的艰巨性。
二、宏观调控要在促进和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同时实现自身的优化升级
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观调控的加强与完善主要应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进一步明确与树立科学的宏观调控观,不断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科学地指导开创性的改革实践,科学地调节非确定性的经济运行。其一,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的指导思想,宏观调控不一定都是市场机制作用后的二次调节,而是完全可以和市场机制同步发生作用并对经济运行因势利导。其二,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的标准,实现自身优化升级。具体地讲,就是要做到接轨快、效率高、能力强。所谓接轨快,就是要尽快使我国宏观调控无论从内涵上还是从操作上成为符合国际惯例的、能与发达国家相媲美的、成熟的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调控;所谓效率高,就是能够根据经济运行的变化及时迅速地调整宏观调控的力度与方向,更好地促进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所谓能力强,就是指作为国家最具权威的宏观调控职能部门具有很强的规划指导能力、社会动员能力、利益协调能力,能够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改善经济运行质量的作用。其三,进一步深化宏观调控属性的认识,实现两个统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综合性指标,所以宏观调控要统筹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注重社会性目标对经济性目标的促进作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所以宏观调控要统筹当前的宏观调控与未来的宏观调控,重视研究宏观调控的可持续性。
第二,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的目标。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把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笔者认为,这主要是针对近一二年的状况而提出的近期目标,将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下宏观调控的目标是有缺陷的。原因在于:一是就宏观调控目标本身来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观调控目标不应仅仅表述为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因为这个目标就其实质来讲是效率性的目标,尚缺乏公平性目标,显然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不相称。之所以提出公平性目标,是因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需要兼顾效率与公平。首先,社会主义价值观里所包含的人文主义信念是值得追求的,也是不能抛弃的;其次,经济转型时期出现的弱势群体需要社会给予关照,需要重建一种社会公正观,以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二是就宏观调控的基调来看,直到目前,宏观调控的主导意识仍然是防止经济过热。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应着力将阶段性的反周期操作与长远的、更具根本性的体制改革深化紧密地结合起来,以谋求通过化解深层次的矛盾、维护宏观调控信号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支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从而以一种更加科学的宏观调控目标促进生活富裕、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第三,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机制。在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国内外环境要比过去复杂得多,所要解决的问题也要比过去复杂得多,要想使宏观调控政策顺畅地传导到各市场主体并被其正确地加以接受,从而保证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就必须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运行机制。从目前来看,至少有四种机制亟待确立和加强。其一,预警机制。强化预警机制的目的在于增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实现只是对已经暴露出的问题“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式的被动应对向对尚未发生的问题主动进行前瞻性研究的转变,做到见微知著,以及历史经验和国际经验的研究借鉴,尤其要注意吸收国内外不同学科的先进研究方法和最新研究成果,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从而能够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预测,对其发展趋势作出科学分析与判断,提出预案,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某些局部性的或苗头性的问题转变为全局性问题。总之,通过预警机制,要做到:对一定会发生的,要打好政策提前量以应付时滞;对有可能会发生的,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如此便能从容不迫地应对宏观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将问题和矛盾一一化解或消灭于萌芽状态。止之于未萌,正是进行宏观调控的圭臬。其二,协调机制。现在宏观调控政策操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是没有权威性,而是反应不快,部门、地方之间不协调。集中表现是,地方和政府职能部门缺乏全局观念,特别是缺乏国家利益至上观念,各自为政,相互争权,想方设法保护本地、本位利益。即使是中央政府层面的部门之间,也存在互不协调、互相扯皮的现象,故需要强化快速协调机制。这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个是加快信息建设,通过信息支撑体系的构建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做到既要全面准确又要及时畅达;另一个是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完善与转换,有效地解决政府职能部门的“越位”、“错位”和“缺位”问题;还有一个是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以及中央各部门之间的事权,在此基础上,注重运用信息手段重塑工作流程,突出协调,形成机制。其三,监督检查机制。作为一种系统,现行宏观调控体系虽然有政策的制定、发布、传导、实施机制,但是却缺少对其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机制,这显然是不完整的,也难以迅速地发现并及时纠正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为此,应着手建立类似于银监会这样一个相对独立的和超脱的监督检查机构,专司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如此,政策制定部门和政策检查部门就分属不同管理范畴,有助于形成切实有效的制约而不会使监督流于形式。其四,问题优先解决机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在不同时期,宏观调控的重点应有所不同,要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好宏观调控的重点。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剧烈变化、各种矛盾集中暴露的经济发展阶段,改革攻坚任务十分艰巨,宏观调控领域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收入分配差距不合理问题,资源、环境、生态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国家赶超战略问题,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很重要,但是又不可能同时解决,所以,只好有所区别,分出轻重缓急,确定不同时期优先解决的问题,排出次序,在每个时期有所侧重,重点加以解决。尽快地弥补上述机制上的缺陷,应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下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的紧迫任务。
第四,进一步优化宏观调控政策组合。迄今为止,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已实行六七年了,正面累积效应已逐步显现。但勿庸置疑,其副作用亦相伴而生,突出地表现为财政赤字迅速膨胀,债务余额突破国际警戒线,巨额居民储蓄存款没有得到有效分流。随着我国经济内生增长能力的提高和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相对地位应有所改变,财政政策要逐步淡出,货币政策要逐渐强硬。就财政政策本身来说也需适时完成功能转型,包括改变部分国债资金的投向,如加大对“三农”、社保、中西部、科教卫生设施投入等,结构性的税收调整,如增加稀缺资源征税以及对新技术开发的税收减免等。同样,货币政策也需要进行调整,短期侧重于灵活多样的政策工具,长期则必须进行金融结构调整。宏观调控政策不仅仅有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还包括供给政策、收入政策等,这些政策都可以配合使用。近年来宏观调控政策重点主要是侧重于调节需求,而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调控重心应逐渐从调节需求向调节供给转移,努力增加有效供给,如关键技术的自主开发,石油、水等重要战略资源的供给。
在行文即将结束之际,笔者还想强调这样一个问题:运用宏观调控政策调节经济不仅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创造性地运用政策调节经济取决于决策者对调控环境的认识和对经济政策分寸的感觉。针对我国经济中存在的在治疗方法上可能相互抵触的病症,更需要象老道的中医一样细心号脉,创造性地开出巧妙组合的配方。由此而言,我们所面对的潜在危险,是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下的宏观调控政策组合的转变没有意识或不以为然,对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变化所要求的更高超的调控方式没有预感,以致于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缺乏思想准备,更无政策组合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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