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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起,中国消费税进行了12年来的首次调整。本次税改引人注目的一个地方,是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和大排量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并课以10%以上的重税。这一举措,在民间被称为“征收富人的钱”。
目前,中国的社会贫富悬殊已经达到了国际警戒线。一边是收入微薄,另一边却是纸醉金迷。一瓶酒上万元,一件衣服几万元,一辆车几百万元,一套房上亿元……因此,旨在抑制奢侈品消费、体现社会公平的新消费税的出台,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
消费税是价内税
对于生产商而言,我们不妨看一下消费税征收的环节:在生产及进口环节上,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也就是说,通常消费者面对的终端消费品价格,已经是生产商缴纳消费税之后的价格了。
那么,价格变化会影响到消费者吗?通常来说,需要看是什么消费品,因为对于必需品而言,不管价格高低,消费者一般都不会改变消费量。举例来说,一般人不会因为花露水价格高一点点,就不购买而愿意忍受蚊虫的叮咬,也不会因为沐浴乳价格变化而少洗几次澡。而对于奢侈品来说,一般竞逐奢侈品的人,大多考虑的并非价格,而是奢侈品的炫耀性消费带来的虚荣。奢侈品消费者可能因为价格越高而带来更多的效用,因此对此征收的消费税,能在多大程度上抑止“奢侈行为”,是值得怀疑的。
豪华车税率:太低
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早在“汽车消费税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时就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将1.0-2.2升的汽车消费税税率定为5%,跨度太大。此外,对2.2-3.0升的汽车消费税税率定为9%,李书福也不赞同。他认为,该排量区间内实际销量集中在 2.5升以上,其中3.0升的轿车占很大比例。汽车消费税对2.2-3.0升的轿车征收相同的税率,其实是在政策上为中高级轿车放行。
李书福认为,新消费税政策对 4.0升以上的轿车征收20%的消费税,这个税率太低了。“被富人推高的奢侈品消费价格在直线攀升,即使征收40%,对他们来说也是九牛一毛,根本起不到抑制作用。”
高档手表:观望
高档手表此次进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 (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万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旗下拥有众多名表品牌的斯沃琪集团表示,由于政策刚刚出台,目前还不能对外透露征收消费税对集团将造成什么影响。卡地亚、百达斐丽等高档腕表企业的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刚刚得知征收高档手表消费税的消息,目前不便表态,公司会商讨对策。
据沪上各销售商普遍反映,4月1日前高档手表的销售额比平时翻了二三番。
应该注意到,富人虽然是高档表的消费者,但高档表的消费者不都是富人,其中大部分是中产阶层。因此,对高档表征收20%的消费税,很可能是阻挡了中产阶层对高档手表的消费。
游艇消费:尴尬
“就游艇业现状来说,现在就开始征收消费税,我们觉得太早了。”针对游艇将征收消费税,上海巴富仕游艇经理边列强表示,“这将给国内游艇销售产生明显冲击。”
边列强表示,游艇被作为此次消费税新增税目之一,税率为10%。“由于游艇单价基数很高,1000万元左右一艘的游艇不少,征收10%的税,就等于加价约100万元,而有些游艇的价格甚至高达上亿元。消费税的征收会导致大量客户的流失,销量会急剧下降。”边列强表示,虽然游艇的购买者多为高端消费群,其实这类客户对价格也很敏感,至少10-100万元的消费税实在数额太大。除了游艇本身,油品成为此次新增税目之一,也给游艇销售带来不小的成本。“这对我们来说,无疑是双重打击,”边列强说。考虑到下月就要实施新规定,巴富仕游艇销售有限公司已经召开了紧急会议,讨论的结果是只能尽量内部降低成本。
而圣斯克(北京)游艇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颖,在得知消费税的细则后开始坐立不安起来,她表示:“最近,本来有艘1700万元游艇的订单,现在都不知道怎么报价了。”
当然,也有持不同观点的企业。“买得起几百万元一条游艇的消费对象,不会在乎再多加十几万元税费的。”上海松尼克游艇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说,其瞄准的客户都是高端消费群,“最终,税收的压力还是会转嫁给消费对象。”
根据财政部通知,游艇缴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制造商,而且游艇缴消费税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第一,艇身长大于等于8米,小于或等于90米;第二,带发动机;第三,用途为非牟利。最后的“非牟利”的定义非常模糊,因为制造商将在并不知道购买方用途的情况下纳税,如购买方将游艇用于经营牟利,消费税是否缴呢?这是个问题。
高档住宅:费解
令人不解的是,本次新增的税目中并没有久为公众诟病的“高档住宅。”面对媒体的疑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回应了3条理由:一是“不在消费税征税范围之列”,二是征管上存在难度,三是“考虑对相关产业和消费需求的影响,要符合宏观经济政策的总体要求”。
如果说对高档住宅“征管存在难度”,那么对汽车、筷子征税并不比对住宅征税容易。说到档次界定,区分中低档手表和高档手表,也并不比区分住宅档次容易。至于实际征收的难度,一次性筷子、手表、高尔夫球以及汽车等产品,恐怕更令征管者棘手——因为目前税务部门主要在产品生产环节征消费税,厂商通常采取生产环节定低价、流通领域定高价的办法避税,而住宅通常由开发商直接销售给个人,流通环节少,企业避税漏税的难度较大。对于征管者而言,对住宅征收消费税并不比征收契税、房产税困难少。
至于谈到征税对于消费需求的影响以及对宏观经济政策的契合程度,更找不到豁免高档住宅的充分理由。一方面,住宅市场处于结构失衡状态,高档住宅供过于求而中低档住宅供不应求。另一方面,高档住宅的需求弹性其实并不大,只要消费税税率不是高得离谱,需求一般不会急剧下降。因此,对高档住宅征收消费税,最好的结果是优化住宅市场结构,最坏也不会导致高档住宅市场崩盘。
此次消费税重大调整,高档住宅未列新增税目之中,令人费解。
消费税难抑奢侈消费
曼昆在其《经济学原理》书中作过解释:“当对一种商品征税时,这种税收由生产者承担还是由消费者承担,主要取决于该商品的需求弹性与供给弹性。”某些商品与服务由于征收消费税而提高价格时,富裕群体可能选择其他高档消费来替代,因此,税收实际上会落到生产者身上,某些行业工人可能会面临失业。
例如,1990年美国国会决定对豪华汽车、游艇等高档消费品征税,其目的原本是让消费这些物品的富人交税,以帮助穷人。结果却是富人不再消费这些物品,而以国外旅游与消费等替代,税收不但由生产者承担且影响其经营能力,最后只好解雇工人。这项政策似乎帮了穷人“倒忙”,遂不得不于1993年取消。
在实际生活中,也有“税收归宿”问题。税收是随着价格一起转移的,直接看是“谁埋单谁交税”,但是否能真正做到这一点呢?日前,新华社记者撰文指出,高尔夫球目前在中国尚属一项奢侈运动,但党政干部接受商人邀请,享受免费的打高尔夫球等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却常有耳闻。很显然,少数党政干部享受着高档奢侈品和服务,却并非税收承担者。进一步看,税收承担者似乎是“埋单”的商人,但商人“埋单”的目的是为了换取党政干部手中的“公权力”。说到底,这项税收的最终承担者还是民众。
有人说,既然富人愿意交钱,那么国家大可以拿来之后“济贫”。如果真能有效“济贫”,奢侈品消费税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再分配手段。但更深层次的问题是,这种炫耀性的奢侈消费观念,会对社会产生深刻影响。要使公民趋向于一个更加合宜的消费程度,而不是陷入“过度奢侈的社会”,如果不从观念上加以澄清,而单靠消费税手段来引导消费,恐怕是不能奏效的。
目前看来,消费税基本上不可能阻挡富人的奢侈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