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昊宗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 福建 厦门 361022)
【摘要】 目的:针对胫骨骨折术后在骨折患者实施交锁髓内钉的方法进行治疗,并探究分析其治疗的临床疗效。方法:选择自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本院收治的78例胫骨二次骨折患者作为本次的观察对象,根据随机投掷的方法分成治疗组与对照组,平均每组39例,对照组患者实施钢板内固定,治疗组实施交锁髓内钉,对比分析两组患者治疗后的优良率与时间指标。结果:治疗组的优良率(94.87%)显著高于对照组的优良率(58.97%);治疗组的手术时间(63.2±5.9)min与骨折愈合时间(19.3±2.1)周显著低于对照组的手术时间(78.4±7.1)min与骨折愈合时间(25.6±2.8)周,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针对胫骨二次骨折患者采用交锁髓内钉进行治疗可以较少愈合的时间,建议广泛使用。
【关键词】再骨折;胫骨骨折;疗效;交锁髓内钉
【中图分类号】R6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5)22-0095-02
胫骨作为人类负重较为重要与脆弱的骨骼之一,由于扭伤、高空坠落、交通事故等常常发生骨折,而在第一次骨折愈合后若预后不良极易发生二次骨折,为患者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1]。因此,特对本院39例患者实施交锁髓内钉的方法,效果良好可见。现将治疗的过程与结果叙述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择自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本院收治的78例胫骨二次骨折患者作为本次的观察对象,骨折原因:19例为扭伤,19例为高处坠落,32例为交通事故,8例为其他,排除心、肾等重要器官功能障碍者。将78例患者根据随机投掷的方法分成治疗组与对照组,平均每组39例,其中实验组女14例,男25例,年龄47~77岁,平均年龄(62.3±14.9)岁;对照组女16例,男23例,年龄45~75岁,平均年龄(60.5±15.1)岁。两组患者在发生部位、入院时间、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上无明显差异,具有可比性(P>0.05)。
1.2 方法
78例患者在入院后均给予基础治疗,如清理血块与软组织,进行止血与消肿。治疗组患者加用交锁髓内钉的方法,具体如下:术前对39例患者的髓腔大小及胫骨的长度进行CR检查,测量长度后选择合适的交锁髓内钉,同时给予患者屈膝仰卧位,采用腰硬联合麻醉[2]。切口选取膝关节髌骨下正中纵部,劈开髌韧带以纵向的方式,为保证髌韧带在髓腔周线上,将膑腱止点上方给予骨锥向下开口;骨折端实施闭合复位后连接定位系统,先放入远端的交锁髓内钉,为消除骨折断间隙在骨折端加压,再放入近端的交锁髓内钉,常规缝合、冲洗、包扎。对照组患者加用钢板固定,常规骨折复位,再将胫骨放在钢板螺钉上给予固定[3]。
1.3 疗效评定标准
优秀:经过一段时间的康复后,患者的膝关节功能恢复正常,日常生活无影响,X线反应骨折复位完好;良好:患者的膝关节功能大部分恢复正常,对日常生活影响不大,X线反应骨折复位良好;较差:患者的膝关节功能大部分未恢复正常,对日常生活有较大影响,X线反应骨折复位较差,行走与负重时有较明显的疼痛感觉。
1.4 统计学处理
统计分析时采用spss17.0软件分析,用x-±s表示计量资料,用 检验计数资料,用t检验比较组间,以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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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果
2.1 两组患者治疗后优良率情况的对比观察
治疗一段时间后,治疗组的优良率(94.87%)显著高于对照组的优良率(58.97%),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情见表1。
表1 治疗后患者临床效果的观察分析[n(%)]
组别 例数优秀 良好 较差 优良率
治疗组39 21(53.85)16(41.03) 2( 5.13) 94.87
对照组39 13(33.33) 10(25.64)16(41.03)58.97
2.2 两组患者手术时间与骨折愈合时间情况的对比观察
治疗组的手术时间(63.2±5.9)min与骨折愈合时间(19.3±2.1)周显著低于对照组的手术时间(78.4±7.1)min与骨折愈合时间(25.6±2.8)周,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情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手术时间与骨折愈合时间情况的对比观察(x-±s)
组别 例数手术时间(min)骨折愈合时间(周)
治疗组39 63.2±5.9 19.3±2.1
对照组39 78.4±7.1 25.6±2.8
3.讨论
临床上针对骨折患者常常采用钢板进行固定,但由于本次试验的患者已发生第二次骨折,血液供应较少,且螺钉常常固定不稳定,易脱落,钢板固定的手术时间也较长,创口大,为患者的预后也带来不良的影响[4]。因此本次采用交锁髓内钉进行治疗,效果较为突出,交锁髓内钉由于其手术中闭合复位操作相对简单,且力臂较短促进了骨组织的愈合,进而缩短了手术时间与术后愈合时间,为患者带来了便捷;术中的创口较小且稳定有利于患者的术后恢复,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减少为患者带来的痛苦[5]。另外,术后的早期训练也能减少患者的骨折愈合时间,提高治疗的效率。根据本次试验的结果显示,治疗组的优良率(94.87%)显著高于对照组的优良率(58.97%);治疗组的手术时间(63.2±5.9)min与骨折愈合时间(19.3±2.1)周显著低于对照组的手术时间(78.4±7.1)min与骨折愈合时间(25.6±2.8)周,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综上所述,针对胫骨二次骨折患者采用交锁髓内钉进行治疗可以较少愈合的时间,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在临床上具有显著价值意义,值得广泛推广。
【参考文献】
[1] 关浩. 交锁髓内钉治疗胫骨骨折术后再骨折的疗效[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3,33(16):4053-4054.
[2] 刘胜平,刘国强.交锁髓内钉治疗胫骨骨折术后再骨折的疗效观察[J]. 吉林医学,2014,10(36):8023-8024.
[3] 万云虹,谢晟.交锁髓内钉治疗胫骨骨折术后再骨折的疗效[J]. 当代医学,2014,12(27):55-56.
[4] 韩玉文.交锁髓内钉治疗胫骨骨折术后再骨折的疗效观察[J]. 吉林医学,2014,6(33):7396-7397.
[5] 韦健,雷文黎,吴杨帆等.交锁髓内钉治疗胫骨骨折术后再骨折的效果[J]. 中国当代医药,2012,19(33):187-189.
论文作者:孙昊宗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5年第22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10/15
标签:患者论文; 胫骨论文; 时间论文; 术后论文; 对照组论文; 手术论文; 疗效论文; 《医药前沿》2015年第22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