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私立教育质量的社会规范机制——认证制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私立论文,美国论文,教育质量论文,机制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美国,学校类型多种多样,但并不存在统一、强制性的课程和标准,学生们可以根据他们自己的能力、家庭经济状况以及教育目标,自由选择学校入学。美国学校办学的确很灵活,但是他们又是如何保证这众多的学校都能维持一定的教学质量呢?认证就是一种评估和保障教育质量的成熟制度。所谓认证制度,是指各级各类学校自愿通过政府认可的社会中介组织,根据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和同行评价,以保证实现对公众的绩效责任,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认证(accreditation)一词与可靠的(credible)和可信的(believable)有着相同的词根。因此,一个机构经过认证组织审查批准之后,它就是可以信任的。认证意味着这个机构正在忠实而出色地履行自己的使命。教育认证有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院校的认证,另一种是专业的认证。院校认证一般是指对一个完整院校的认证,院校的每一部分对于实现院校的目标都起到作用;专业认证一般是指对院校的某一部分进行认证,如课程、院系和分支学校。认证的单元可以大到一所大学或是大学内的一个院系,也可以小到学科内的一门课程。
一、美国教育认证的背景与概况
(一)认证的理论基础——“第三部门”及其作用机制
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认证机构运用严格的认证程序对教育机构和专业做出严格的评审,并向政府和公众公布最后的结果,学生和家长可以作为择校入学的依据,而政府也可以此为依据进行数量不同的拨款。这是借助第三部门的力量来避免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在私立教育领域内的失灵现象,填补政府和市场两个部门对私立教育发挥作用的真空。“第三部门是公/私领域二元结构上的一种社会中介机制,发挥着既不同于政府的社会事务管理功能,又履行异于一般商业经营的社会服务义务,它成为建立公民秩序和维护社会公正的一般重要来源。”
认证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机制。第三部门多是非盈利性的,他们既不接受政府的资助,也不希冀借助市场行为获得多大的利益,因此,往往能对事物做出较为公正的判断。政府对他们的调查报告和建议比较重视,在政策决策过程中能够采纳来自这些组织的建议,从而在政府与社会之间构筑了一种沟通协调机制,起到了缓冲器的作用。
认证是美国私立教育的有效质量保障机制。由于近些年美国教育体制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及联邦和州建议采纳学券制计划和建立特许学校,认证问题对于保证各种教育机构的办学质量就变得更加重要了。就私立教育而言,地区或全国范围内的私立教育协会采用能反映一个完整教育计划品质的标准,设计出认证某一机构或专业的一般程序,以便判断他们是否在一个基本的质量水平之上运行。虽然私立学校的认证是可以选择的,但很多学校都看到了获得认证地位和寻求专业的私立学校认证计划的必要性,他们认为这种认证对于学校既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认证的标准是针对质量的,而不是数量。也就是说,这种认证更多的是决定于学校最后取得成果的质量,而不是在这个过程中所采用的工具的数量。因此,这种认证起码可以起到以下几方面的作用:1.检查院校或专业是否达到了已经建立的标准;2.帮助各个学生挑选出那些可以接受的院校;3.协助院校决定转校学分(transfer credits)的可接受程度;4.外部机构评价会将内部广泛的教职员工团结在一起;5.建立职业证书和执照以及更新课程的标准;6.作为是否给于联邦拨款的参照标准。
(二)认证机构的分布及其职责
美国有关法律规定,所有的学校都要经过认证,其中公立学校的认证是法定的,私立学校的认证是自愿的,但是,经过全国私立学校委员会认证的私立学校会给他们带来很大的益处。各认证机构必须具备资格证书才可从事认证工作。对这些认证机构资格的认证是由全国性的认证委员会,即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CHEA)来完成的。该委员会是美国国家高等教育中心的一个组织机构。美国教育认证机构主要包括六大区域性认证机构,如南部地区大学认证委员会(SACS),还有六七十个专业性认证机构。每个区域性认证机构必须主管至少3个州的大学认证工作,其中中北部认证机构最大。区域性认证机构对大学的认证包括4项核心标准:学校使命目标、物质和智力资源、有效性、持续性。认证机构每10年审查一次学校综合情况,并不定期地对学校视察。如果发现大学没有达到标准,认证机构的审查委员会就会给该大学限期改进的警告,如果大学到期还没有改进,它的认证资格就会被取消。学校每年都向认证机构提供一次报告,每5年提供一次非常详细的自评报告,且学校有重大变化时也须通知认证机构。专业性认证机构主要是由专家或同行专业协会组成,采取同行/专家评价,以保证质量。如全美护理专业认证委员会NLNAC(National League for Nursing Accreditation Commission),认证美国和国际的护理专业硕士、本科、大专等学位教育;新闻学和大众传媒教育认证委员会ACEJMC(Accrediting Council on Education of Journalism and Mass Communications),认证美国和国际认证新闻学和大众传媒专业学位教育。
(三)私立教育认证机构及其认证方式
私立学校的评价和认证必须由专业的、高超的同行来完成。优秀的私立教育机构和他们的职员应得到同行应有的认可。为适应这种需要,来自美国和加拿大的著名教育者建立了一个认证委员会的联盟,融合成为私立学校全国委员会(NAPS,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rivate Schools)。由NAPS进行的评价就是基于同行的评价。认证是建立在忠诚和优秀的基础之上的。各种文件和直接的自我评价过程对于学校都是极有价值的,也可以在学校的支持者面前创造一种非常专业化的形象。为了使认证赢得联邦和州的支持以及广大公众的信任,NAPS与众多的教育顾问委员会合作,对相应的学业认证采取了专业化的标准,尤其要对学校所声明的目标使命与其实际表现做出比较。如果一所学校声称要在一年之内使得每个学生的成绩有所提高,那就应该有材料能证明它确实实现了这样的目标。NAPS是为全美提供私立中小学认证的机构,而私立大学认证委员会ACICS(Accrediting Council for Independent Colleges and Schools)则负责认证高等非公立教育机构,其认证被CHEA认可。申请学校必须是以公司的形式组成和运营,以高于中学水平的课程教学为主要教学内容。学校对学生学习、技术等各方面都可以通过认证。经验丰富的教育同行团体会评价每一所学校;专业的教育者会欣赏和理解每一种教育计划和机构的特色。
二、私立学校认证的要求和步骤
(一)认证机构的宗旨
认证机构若想获得其合法地位,一般须达到五条标准。
1.提高学业成绩。提高学业成绩是自愿认证的核心。学业成绩是指在机构目标框架之下,与教学、学习、研究和服务相联系的结果。
2.证明其绩效责任。认证机构必须以两种方式证明其公共的绩效责任。首先,必须制定一定的标准以便机构能够提供一致的、可靠的有关学业成绩和学生成绩的信息,这样,就能不断提高公众的信心。其次,认证机构本身必须保持和鼓励公众对于有关质量和绩效责任方面决策的参与。公众的代表可以包括学生、家长、来自商业和业界的人员、选举和任命的官员以及其他人。
3.鼓励有目的的变革和改善。认证机构必须鼓励那些有一定目的性的改革计划,并详细考察通过自身检查而进行的必要改善,这样,根据机构的目标,对质量(尤其是学生成绩)做认真的评价就变得极为必要了。但是,这种对改革计划和详细考察的鼓励能提高认证的有用性,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要求其他的资源。
4.运用合适而公正的决策程序。认证机构制定适当而公正的政策和程序,并将有效的检查和平衡包括在内。认证过程还应该有高等教育专业人员和公众参与有关认证政策和程序这些方面的决策。
5.不断地对认证工作进行再评价。即使是高等教育机构也需要进行自我评估以保证质量的不断提高,因此,认证机构也需要对他们的认证活动做详细的自我考察,包括评议决定资源是否足够支持完成认证的任务,评议认证者的考察机构的影响,并对更广范围内的认证领域做出一定的回应。
(二)私立学校认证的具体要求
每一个要求认证的学校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理念和任务使命
对于教育理念和任务使命的解释至少要有一页。学校的教育理念和使命必须坚持传统基督教的信念、教学和工作,并传授基本的教育技能。在帮助孩子学习那些获得真正成功和成为一个具有生产力的美国公民所需的生活品质方面,这些都是居于中心位置的。
2.内部的认证研究评议
每年一到认证时间,学校必须提交用于年度认证的内部认证研究问题。学校也必须继续准备一份更新的认证核查临时契约,在认证的时候任何时间的评议这些都是必需的。
3.教育鉴定陈述(educational certification statement)
对所要求的主题作全面的解释,这些都会增加对于学校课程的信任度。教育鉴定陈述所需达到的要求:(1)教育机构状况:对于教育机构状况的陈述须给出机构的官方名称、目的、一般服务及其达到对于美国教育州和国家所作的传统的基本课程指导。(2)商业状况:商业状况陈述要给出机构名称、商业地址以及在州进行注册的地点。(3)管理和人事:对于管理和人事的说明须给出管理者和人员以及学校或是机构的教育资格和经验。出于学校认证的考虑,所有的管理和教育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获得教育培训机构的某些资格证明。(4)教育计划:对于教育计划的说明必须给出涉及学校计划和学校所使用课程的一般信息。
4.可信度的证明
为了通过认证,需要提交以下项目来证明学校机构的可信度。(1)印有学校地址的复印件,以及一个信封。(2)如果注册了,要有机构注册文件的复印件。(3)在机构工作的所有个人的证明和学历复印件。(4)机构宣传册的复印件,及学生入学信息。(5)机构教育计划的复印件。(6)学校教育政策和程序的复印件。(7)学校对毕业的课程要求的复印件。(8)某个毕业学生的高中成绩单的复印件。(9)学校发放的高中文凭的复印件。(10)在机构中可以找到的有关学生的累计文件的项目列表。(11)教育和办公室设备的照片。(12)认证的三封推荐信。(13)机构所采用基本课程的列表。每一所学校都要通过寄送核查临时契约(a Verification Binder)中所要求项目的证明书来证明其可信度,这些都可以证明学校是可以信任的。
(三)认证的步骤
1.标准:认证机构与教育机构配合来制定标准。美国境内私立学校认证标准包括目的表述、管理标准、教学和辅助人员、教育活动和服务以及设施和辅助服务等五方面。
2.自我研究:寻求认证的机构或课程须准备一个有深度的自我评价报告,以便根据认证机构建立的标准测量其绩效。
3.实地评价:如果其申请符合标准的话,由认证机构选择组成的团队将参观机构或者考察课程,考察的范围包括学校的营运、管理结构和课程结构等等。
4.出版物:一经认为其申请达到了标准,认证机构就会授予认证或者是进入认证候选阶段,将在官方的刊物上列出这些经认证的机构或者课程。
5.监控:在认证通过之后,认证机构还是会继续监控这些机构和课程,以便证明他们在继续坚持着认证机构的标准。
6.再评价:认证机构会周期性的对每所机构或者每项课程进行再评价,以确保学校的品质没有滑坡。
总而言之,须认证的学校要准备一份评价—核查文件,这份文件须能证明他们的一切活动符合适用的法律并被同行所接受、所要达到和产生的学习成绩并对上一年度绩效进行再确认。评价—核查文件的复印件必须保留在私立学校全国委员会。学校按照所需要的条件完成申请之后,实地考察就应该列上日程。学校完成了评价一一核查文件,提交了认证的申请,就成为了待认证的成员。实地考察每五年进行一次;学校管理上发生任何大的变化时也须考察。私立学校全国委员会保留有撤销任何成员资格和认证的权利,或者认证那些脱离了协会范围和目的之外的那些学校。
此外,现有学校在他们申请的第一年就需要被认证,而新建学校则可以在其运作的第二年申请认证。学校认证的申请费用为50美元,每年的成员会费为95美元,核查费用25美元,最初的实地考察费用175美元。总计第一年的各项认证费用为345美元,以后每年的认证费用为195美元。
三、对我国发展民办教育的启示
民办学校在我国的兴起,是我国经济体制和教育体制的必然结果,是教育市场化的必然结果,必然对我国未来教育的发展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民办学校在我国数量激增,而且层次和类型齐备,涉及到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各个阶段,学校类型呈现出基础教育性、职业教育性、闲暇教育性、升学教育性等等。办学的形式也多种多样,捐资办学、集资办学、私营企业投资办学、个人出资办学、股份制办学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等诸多形式涌现出来。
民办学校打破了我国教育长期存续的一元制局面,使学校结构呈现多元化的特征;而且私立学校的某些办学形式为现行公立学校的改革提供了实践经验和范例。但是私立学校的发展也并不是一帆风顺,也存在着很多政策空白,学校办学缺少相应的法律、投资、监督,如学校产权归属问题、办学者的盈利问题,发展基础不牢,生存土壤不够丰厚,有的办学者以营利为目的,或者是与教育行政部门法律关系界限不清、私立学校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不明确、不少学校办学缺乏特色、对教育质量缺乏足够的重视、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不稳定等。为了减少这些问题的发生,建立对民办教育进行认证的社会机构极为必要。但是,我国的市民社会发展还不够成熟,是否已经具备建立强有力的社会中介组织的制度环境?是由境外的认证组织来认证我国的私立学校还是成立我们自己的中介认证机构,或者实现二者良好的合作?
(一)积极推动国内优秀民办学校通过境外组织的认证
美国认证的历史悠久,操作程序和运作规程已经相当成熟。由国外的认证组织来认证我国的民办学校,能使我国的民办学校立足国际,有个较高的起点。目前,我国学术界在极力推动美国的私立学校全国认证协会对我国各地一些颇有知名度的民办学校进行认证,有利于我国的民办学校管理吸取国外经验,走向国际化。但是,也要注意到境外私立学校认证组织不熟悉我国的国情,制定的学校认证指标体系可能跟我们民办学校的现实情况有很大出入,达不到认证的效果。
(二)建立全国性民办学校行业认证组织
在民办教育中,的确较大程度存在着只追求市场短期利益,不讲究服务质量的行为。但这并非主流,总体上来说,学校、社会和政府同样也关心民办教育的质量,必须建立民办教育的质量保证体系,这一体系应由学校自主(主要表现为自我约束)、社会市场引导(主要表现为认证、评估和排名)和国家政府调控(主要表现为督导和导向)三个层面构成。《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这说明国家已经意识到了对民办学校进行社会评价的重要性,但是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外部制度环境中较为薄弱的依旧是社会专业组织、中介组织的质量保障活动。
为了保证民办学校的质量,各个民办学校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组成民办学校认证组织,这样一方面可以保护民办学校的自主权益较少受到侵犯,另一方面也通过鉴定、监督、评判等活动协调、约束成员学校的办学,以保证私立教育的基本质量。我国可以成立一个民办学校协会,分设两个分协会,分别负责民办中小学和民办高校的鉴定,由这个协会来负责对成员学校的教育质量进行鉴定。协会对私立学校的认证应涉及学校运作的各个方面,如学校目标、组织管理、经费来源、物质资源、图书/学习中心、设施和装备、教师、教育计划等,避免出现评估上的漏洞。
认证必须要有统一的标准,这样才可以保证认证的可信度和权威性。应该在全社会形成这样的共识:只有那些通过认证的学校,才会容易招到优秀的学生,容易获得政府、社会团体的资助;而那些没有通过认证的学校,就不会得到消费者的青睐,毕业生的职业保障不稳定,招生也就比较困难。但是另一方面,由我国建立自己的中介组织,而我国对这些组织的外部约束制度和环境还很不成熟。这些组织很可能会变相利用自己的权力,向被认证者大肆收受贿赂,而私立学校为了获得认证,很可能在形式上大做文章,以应付认证组织的实地考察,不能真正采取措施提高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