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创新问题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有企业论文,党建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申和强调必须加强党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领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要求,“不断改进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进一步探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法”,“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通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实践创新,来推动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组织创新,促进国有企业的全面振兴。
一
江泽民同志非常重视创新问题,他多次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党的建设和发展的历史和实践也充分表明,创新同样是推进党的建设、改进党的领导的关键性问题,是我们党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原因,是我们党正确认识自身、使自我得到加强和提高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党能够不断经受各种风险考验、解决自身问题的基本保证。学习运用邓小平理论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系统地研究和探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的创新问题,对于提高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水平,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创新,体现了新时期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思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和活的灵魂。邓小平关于创新的思想,对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他特别重视“大胆地试,大胆地闯”的创新精神,将“研究新情况”作为创新的出发点,以“解决新问题”作为创新的落脚点,并提出了“胆子要大,步子要稳”的创新原则。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包括国企党建工作在内的党的建设中的创新问题同样非常重视。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必须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运用已有的成功经验并进行革新和创造,改革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作为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抓住机遇而不可丧失机遇,开拓进取而不可因循守旧”,要求全党上下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再次强调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加强和改进党对企业的领导,进一步探索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其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创新,反映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对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保持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与我国国情的有机结合,需要各级党的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和由工厂制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换,要求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思路、方式、手段、内容等方面都不断随之改进和创新,为实现国有企业的脱困和长远发展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当前,国有企业的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进入攻坚阶段,由于历史和现实诸多错综复杂的原因,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集中暴露出来,仅靠过去的老经验、老办法,是不可能有出路的。这也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用改革创新的精神,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进一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企业党建工作蕴藏着极大的创新空间。
再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创新,也是推进党的建设,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需要。党的先进性是由党的性质所决定的,而先进性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要有创新的意识和行动,创新精神成为我们党最宝贵的品质之一。在推动社会和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党只有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需要,围绕各个阶段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在活动内容、领导方式和组织制度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党的作用才能得以充分发挥。另一方面,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时,也必须紧密联系行业和单位实际,善于把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辩证关系,创造性地实践。在当前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背景下,提倡和鼓励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创新,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具迫切性和重要性。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总体而言正逐步得到加强,但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党建工作,发挥政治优势,部分企业领导和党务干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还不适应,一些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方式、内容和工作的运行机制等方面,还不能跟上改革发展的形势。因此,只有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对客观规律认识的深化,不断开拓进取,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才能切实得到发挥。
二
创新问题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的一个重大课题。现阶段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创新,主要是指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按照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以观念更新为先导,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的改进,扭转和改变党的工作滞后和不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状况,使企业党建工作在转变中适应,在改进中加强,在继承中创新,把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必须完整准确地把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创新的涵义,确立科学的创新观。第一,我们所说的创新,是在加强前提下的创新。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重申,坚持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是一个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党建工作创新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而绝非淡化和削弱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因此,必须把握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创新的方向。对于诸如党管干部等基本原则应当坚持,而对这些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和贯彻落实的方法途径,则要从实际出发,加以改进和完善。第二,我们所说的创新,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继承和创新相结合,这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的一条重要方针和原则。如何在继承中创新,关键是要善于“扬弃”。在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个领域党的建设的长期实践中,涌现了不少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对其中被今天的国企党建工作实践证明仍然是行之有效的一些好传统、好办法,我们不仅不能丢掉,而且还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充实提高,发扬光大。第三,我们所说的创新,是在探索过程中的创新。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搞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固定的模式。因此,在党建工作创新的探索中,必须循序渐进,态度要积极,步子要稳妥,把大无畏的精神和科学务实的态度结合起来,注意方法,讲求实效,不能蛮干,切忌刮风,既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又要尊重客观规律,从而在探索的过程中避免失误,少走弯路。
具体而言,企业党建工作的创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观念的创新。观念是行动的先导, 观念创新是整个创新活动的起点。必须提高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创新实践的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以认识的提高来带动工作思路的创新。尤其是要注意防止和克服几种错误的观点:一是无所作为的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国有企业党组织所处的内外部环境较过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少数同志因此感叹企业党的建设要有新的作为,取得新的突破谈何容易。二是无所适从的思想。有的同志工作思路仍然停留在“就党建抓党建”的小圈子里,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建工作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思考和探索,在困难面前不知所措,更谈不上工作创新。三是无需创新的思想。一方面,部分同志觉得中央对国企党建工作要求已很明确,以往的实践中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只要“拿过来”就行了;另一方面,少数人错误的认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最终就是要与西方惯例接轨,照搬西方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模式和领导体制,党的工作在企业无足轻重,更无需创新。这两种观点都是片面和错误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坚定地站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前列,这就要求我们具有前瞻意识和超前思维,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善于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实践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2、机制的创新。 建立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与企业生产经营紧密结合,保证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工作机制,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及时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这是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保证。企业制度的创新,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要通过机制和制度的创新,有机融入企业党组织的职能和作用,从而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现代企业制度。对如何把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同运用市场机制、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实现企业领导体制、决策制度、用人机制的创新,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譬如,采取双向进入、交叉兼职的办法,在法人治理结构中体现党的作用;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我们应根据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企业实际情况,在这些方面进一步探索完善。
3、内容和方式的创新。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 企业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应不断加以改进。凡是符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有利于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创新实践,都应当加以倡导和鼓励。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方法和活动方式明显不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在领导方式上,党组织要从过去那种包揽一切的一元化的全面领导,转变为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在活动方式上,企业党组织要改变过去那种单纯围绕上级指令整齐划一的开展活动的“公转”模式,增强其自身解决问题能力的“自转”功能。要凭借各种有效的工作形式和载体,找准党的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的最佳结合点。新时期开展的“创四有、兴国企”、“党员责任区”等主题活动,丰富了企业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形式。我们应当继续按照深化内容、简化形式、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时间求短、效果求实的思路,搞好企业党建活动。
三
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创新,必须始终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纠正和克服形形色色的认识障碍和偏差,在党建工作实践中自觉同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作斗争,做到“四坚持、四反对”。
1、坚持实践观点,反对教条主义。国企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许多深层次问题亟待解决。国企党建工作要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创造性地解决遇到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要反对脱离实际、乏味苍白的空洞理论,更不能墨守成规、唯上唯书。创新的认识来源于实践,党建工作创新的成果最终要回到实践中接受检验,得到完善和发展。因此,必须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在企业党建工作的实践中探求规律,开辟新路,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
2、坚持发展观点,反对经验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 客观事物在不断发展变化,人的认识也应该随之深化。在深化国企改革的过程中,党建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如果一味夸大个人感性经验的作用,固步自封,因循守旧,囿于成规,头脑僵化,企求一劳永逸,按照几十年一贯制的老思路去想问题办事情,那只贻误事业。在国企党建工作实践中,反对经验主义就是要用发展的观点去不断丰富、完善党建工作已有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创造出新的业绩。
3、坚持群众观点,反对官僚主义。 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动力。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相信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力,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也是我们党的一条宝贵经验。实践证明,处于改革最前沿的企业干部职工最有发言权,他们在实践中创造出许多新生事物,他们中间蕴藏着丰富的智慧。各级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不能高高在上,发号施令,满足于当“传声筒”,而必须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虚心听取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创造的新经验,形成创新的合力,并以职工群众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企业党建工作成效的标尺。
4、坚持实效观念,反对形式主义。 党的建设同样要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使国企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在企业党建工作创新的过程中,把党和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大政方针和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做到主观与客观相一致、认识和实践相统一。现在有少数干部热衷于赶时髦,没有吃透上级精神和下情,就滥提新口号,乱出新点子,一味求“新”出“奇”,在国企党建工作中片面追求标新立异和轰动效应,这种为创新而创新的哗众取宠、花拳绣腿式的做法,只能产生虚假的“片面效应”和“短期效应”,是作风不实、动机不纯的表现,也是对创新的曲解和亵渎。在国企党建工作创新中反对形式主义,就是要力求实效,做到动机与效果、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
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创新实践中,着重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提高创新主体素质,增强创新意识。各级党的领导部门和企业党组织要始终站在企业改革开放的前列,不断增强开拓创新意识。当今知识经济初露端倪,广大党员一定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吸收和更新知识,拓宽自己的视野,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企业的党务工作者既要精通党务和行政业务,又要注意钻研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知识,提高自身创新的素质。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保持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探寻和掌握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规律。
——强化创新的动力机制,形成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创造有利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创新的内外部环境,形成能够有效激励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创新的制度规范。在全社会进一步造就鼓励创新的舆论氛围,大力宣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创新的思想。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员干部的创新教育。注意培养、挖掘和推树国企党建工作中的各类创新典型,善于发现并敢于启用创新型人才。制定激励党建工作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把创新作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布置、检查和考核。
——加强对创新工作的指导。一是明确路子。各级党的领导在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创新时,思路要清晰,重点要突出,方向要明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选择好时机和突破口。二是拿出着子。国有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改革中遇到的难题多种多样,原有的党建工作基础也各不相同。要从实际出发,因企制宜,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创新的分类指导。三是树好样子。在由点到面的党建工作创新的实践中,要及时总结推广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创新中的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发挥典型的带动、辐射和示范作用,来推动整个面上国有企业党建创新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