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地区农户资本需求与信贷约束研究&基于问卷调查的实证分析_金融论文

我国华北地区农户资金需求与信贷约束问题研究——基于问卷调查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华北地区论文,实证论文,农户论文,信贷论文,问卷调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提出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广而言之,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57%,①农村的国土面积超过总国土面积的80%以上,可以说,农村经济的发展程度影响和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虽然农户和乡镇企业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国民经济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近20年来,他们占有的金融资源不但没有增加,反而持续下降。从1990~2009年,农村得到的贷款(农业贷款加上乡镇企业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比例最高也只是1991年的15.02%,而从1994~2000年,农村得到的贷款则一直下降到11%左右;2001年后更是一直徘徊在10%左右。2009年,农业贷款占全国贷款总额的5.58%,乡镇企业贷款更是严重不足。而当年农户贷款占居民性贷款仅20.3%,换而言之,全国将近60%的农户却拥有全国居民性贷款的20%。②可见,我国的金融资源分配严重不合理。

究其原因,当下我国仍未有一个能够满足农户融资需求的金融体系。在银行商业化之后,由于利润导向,一些大银行放弃了农村业务,有的是只存不贷,致使农村融资业务处于衰退状况。就全国范围来讲,只有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参与农村投融资业务,其他机构都还没有发展起来(2008年国务院批准了村镇银行的试点建设工作,但目前对于农村融资的帮助还未能普及全国)。由此可见,我国农村的金融融资情况存在很强的信贷约束,其与农户金融需求未能达到均衡。

因此,为了更好地支持农村金融建设、更好地发挥整个农村经济对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用,研究农户金融需求与农村金融供给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国内外学者对于此问题则做了深入的研究。从研究农户经济行为的经典文献来看,主要分为两大学派:一是以舒尔茨为代表的“理性小农”;二是以恰亚诺夫为代表的“生存小农”。舒尔茨(Theodore W.Schultz,1964)认为遵从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假定,农户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其目标就是实现“利润最大化”。他的研究将其小农理论置于经济学的“完全竞争”的经典假设下,并将市场经济和家庭的社会化行为界定为外生变量。然而,恰亚诺夫(1996,中央编译出版社译)提出,对农民行为的经济分析必须在家庭一体化的基础上进行。在此前提下,小农的最优化选择就取决于满足消费需要和劳动辛苦程度之间的对比,而不是和成本收益之间的权衡。同一学派的斯科特进一步发展恰亚诺夫的观点,明确提出著名的“道义经济”理论。斯科特(James Scott,1976)认为小农经营面临很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由于贫穷,缺乏克服风险的手段和物质基础,小农坚守的是“安全第一”原则。具有强烈生存取向的农户宁愿选择回报较低但是较为稳妥的策略,而不愿选择为较高回报去冒险。

从农户金融需求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看,国内外学者,都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取得了重要的成果。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包括Long(1968),Iqbal(1983),Udry(1994),Zeller(1994)等,其中Long建立了正规的微观经济模型分析农户借贷的原因,认为农户的借贷决策是在给定生产机会的条件下收益最大化的选择。Iqbal建立了正规的经济模型来分析农户的借贷行为,认为贷款利率是受借款人地区、收入、借款规模以及个人特征内生影响的。实证研究方面,Pham和Izumida(2002)对越南三省三百多农户进行了调查,通过Tobit回归模型分析发现,农户选择正规还是非正规借贷跟农户的借款目的、生产能力、年龄、教育程度及所处地区有关。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2000)通过对广东、浙江、湖北、山西、陕西五省农户金融供求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发现民间金融的存在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周小斌(2004)等利用贵州、河南和辽宁3省3320户农户的调查数据,采用Tobit模型分析了影响农户借贷需求的因素,发现农户经营规模、农户投资和支付倾向对农户借贷需求具有正向影响,而农户自有资金支付能力对农户借贷需求有负向影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韩俊等(2007)考察了农户的借贷决策和借贷需求行为特征,发现利率并不是农户借贷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家庭收入、生产经营特征才是真正影响和决定农户借贷需求行为的主要因素。李建军(2006)则从中国地下金融角度研究,探索了我国农户、农村乡镇企业的民间金融借贷现状。

综上所述,关于农户金融需求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从国内的实证研究成果来看,仍存在不足:一是农户金融需求数据的更新程度不高,并没有能够及时反映每年农户的资金需求变化。二是基于我国农村文化背景、农户特定的心理分析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现状,目前的实证研究还未能做到三者与农村金融供需有机的结合。

基于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我国农户资金需求与信贷约束问题研究——以华北地区为例》,课题组成员于2009年展开了一次华北地区的问卷调查。此次调查覆盖华北四省(市、自治区),运用简单随机抽样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获得了128份农户有效调查问卷,其中北京市地区46户,河北省地区61户,山西省地区6户,内蒙古地区15户;22个村庄有效调查问卷,其中北京市地区3个,河北省地区11个,山西省地区3个,内蒙古地区5个。课题组所采集的一手数据较好地反映了近两年来华北地区农户资金需求变化,并且数据分析时,努力做到与农村文化背景、农户心理特征相结合,较好地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重塑,提供良好的数据基础与改革思路。

二、农户资金需求与供给现状研究

(一)农户借贷状况。

1.亲友借款是主要渠道。2007~2009年有借贷需要的农户占有效样本的36.14%,在此期间获得了借款的农户占26.39%。从调查结果看,农户借款渠道有两种,一种是从正规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另一种是非正规渠道借款,包括农户之间的借贷、向民间金融组织借贷等。从农户借款额看,非正规渠道借款占82.95%,正规渠道借款占17.04%,而从农业银行获得贷款的比重仅占0.7%。调查表明,农户生活性借款更多地来自非正规渠道,而生产性借款则较多地由正规金融渠道满足,但即便是生产性借款,近一大半的资金需求仍需要通过非正规渠道满足。

2.以小额贷款为主,但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大。此次调查共涉及41笔借款,农户单笔借款的平均规模为18173元。农户借款以小额为主,1万元以下单笔借款占到了所有借款笔数的60.7%;而5万元以上的大额贷款笔数仅占17.9%。在所调查的华北地区,农户对工商建运等非农业产业的借贷笔数并不很多,但是户均借款额较大,而对于农业产业,户均借款额则一般,但笔数较多。此次调查结果与韩俊(2007)研究的结果相比,③农户对资金产生了越来越大的需求,其中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以及生活消费支出的增长是首要原因。

3.借贷用途日益多样化,但教育、医疗、建房等生活性借款仍占很大比重。农户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和生活消费单位,既需要生产性借款,又需要生活性借款。农户生活性借款主要用于看病、子女教育、婚丧嫁娶、建房等非生产性活动;生产性借款分为农业生产借款和非农业生产借款。调查表明,农户生活性用途的借款笔数占有效样本的55.6%,而生产性用途的借款笔数占有效样本数的44.4%。

从借款用途的结构看,借款最主要的几项用途依次是发展工商业、子女教育、购买农资等,分别占到了借款笔数的29.6%、16.7%和14.8%。发展工商业成为农户借贷的首要原因,购买农资成为农户借贷的第三位原因,这反映出农户在扩大农业生产方面有一定的资金需求。此结果与韩俊(2007)的研究结果相比,农户的生产资金需求超过了农户家庭的特殊消费需求,原因可能与华北地区农村经济基础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以及农户近几年对于发展工商业的需求越来越旺盛有关(见表1)。

然而,家庭教育和医疗支出对农户借贷的影响是显著的。在被调查的农户中,共有57个家庭现在有孩子上学,每个学生的教育开支平均为6328元,每个家庭的教育开支平均值为8113元。④一个小学生的教育支出每年平均为2668元,一个初中生每年平均为2903元,一个高中或中专生每年平均为6037元,一个大学及以上的学生每年平均为10746元。调查表明,60.23%左右的农户每年或多或少有一些医疗开支,农户每年的医疗支出平均值在2200元左右。虽然医疗开支在农户总支出中所占的平均比例比较小,但农户一旦生大病需要住院时,医疗支出的比重就很高。有很多农户看病不得不靠借款。因此,在信贷约束的条件下,农户教育和医疗等支出具有更大的刚性,并且,农户的借贷也体现了消费性支出优先的特点。特别是医疗支出,由于农村缺乏完善的大病医疗保障机制,而农户又缺乏相应的预防性储蓄,因而导致很多家庭因病而债台高筑、因病致贫和返贫。与此相比,农户的生产性投资需要则具有更大弹性,一旦面临信贷约束,生产性资金需求(特别是扩大再生产需求)将首先被压缩,因而严重影响到未来的收入状况。

4.以短期借款为主。农户借款的平均期限为15个月,1年以内(含)的借款占到了所有借款的35.7%,75%以上的正规金融借款期限都是12个月。亲友借款在上限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一旦借款人有困难偿还不了,就自动延长期限。

5.不同收入水平和不同类型农户的借贷需求存在差异性。此次调查的农户类型很多,其中纯农户占51.9%,外出打工的农户占7.6%,个体工商户占32.7%,干部户占3.8%,退休户占3.8%,从借款的规模看,个体工商户与纯农户的借款规模明显高于总体水平,而贫困户的借款规模则远远低于总体水平;从借款的频率看,纯农户有更高的借款频率;从借款用途上看,个体工商户和纯农户的借款主要用于生产性用途,而贫困户和退休户的借款用于生产性用途的非常少,更主要是用于维持基本生活需要;从借款的渠道看,个体工商户和纯农户正规贷款的获得率略高于平均水平,而贫困户正规借款的获得率几乎为零。总的来看,高收入农户具有更多的生产性借贷,而低收入农户具有更多的生活性借贷;低收入农户更倾向于从非正规渠道借款,而高收入农户更多地采用正规借款(见表2)。

(二)农户信贷约束状况。

从调查结果看,36.14%的农户有资金融入需要,17.04%的农户获得了信用社的贷款,信用社对有金融需求的农户的贷款满足率(即有借贷需求的农户中获得信用社贷款的农户的比重)达到47.14%,实际获得信用社贷款的农户占申请过贷款的农户的比重为17.9%。对调查结果的深入分析则发现,我国正规金融对农户信贷需求的满足还远远不够。正规金融对农户的借贷约束还包括:一是有现实的借贷需求却不能获得正规贷款;二是虽然获得了正规贷款,但正规贷款的规模小于实际资金需求规模。根据此次调查的结果,2007~2009年有现实借贷需求(即发生过借贷行为)的农户中,没有获得过正规贷款的农户有16户,占52.86%;有借贷需求且最想从正规金融借款的农户中,没有能够获得正规贷款的农户有15户,占到了68.18%。也就是说,大部分的农户一般获得不了正规金融的贷款。

农民贷款难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需求缺口大。大部分农户获得的借款平均规模在10000元左右,农户期望的借款规模都明显高于实际的借款规模。这说明很多农户受到信贷规模的约束,大额的信贷需求不容易获得满足(见表3)。

2.贷款成本偏高。农业生产的效益普遍低于其他产业,农户借贷的收益率相对较低,过高的利率必然给农户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19.6%的农户所能接受的最高借款利率甚至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基准利率2.25%,48.8%的农户所能接受的最高贷款利率低于人民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5.31%。这反映了很大一部分农户的金融需求不具有市场有效性,难以通过市场性金融满足。调查表明,信用社贷款的平均利率为7.08%,而农户可接受的最高借款利率平均值仅为5.7%。很多地区信用社的贷款利率超过了农户所能承受的范围。此外,一些农户为了获得贷款,还需要向信用社主任或信贷员送礼,这进一步增加了农户贷款成本。

一方面,基于农村金融服务的高风险性和高成本性,正规金融机构只能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水平来弥补风险溢价和成本溢价;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的投资回报率普遍低于其他产业,农户所能承受的贷款利率水平相对较低。因而,银行贷款定价水平与农户利率承受能力脱节成为当前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事实上,利息负担过重还是影响农户贷款质量的重要因素。调查显示,有12%未能按时还贷的农户认为利息负担过重是其无法正常还贷的主要原因。

3.贷款期限部分地区不合理。农户资金需求表现出较强的季节性,对资金需求的频率高、时间紧,大多数农户希望的贷款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上。而且考虑到农业经营的风险性比较强,农户更希望在期限上适度放宽,有一个灵活的还款区间。据了解,信用社的贷款期限大部分是10~12个月,且多是年头放款,年尾收款,这与农业的生产周期存在不一致性。但是,如果用于非农业贷款或农村工商业贷款,贷款期限还是比较合理。

4.贷款手续繁琐。很多农户指出,以信用社为例的金融机构,贷款程序太复杂,审批时间太长,有些贷款审批下来以后已经贻误农时。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的农户认为信用社的贷款手续太复杂,并且希望信用社能简化贷款程序。

5.难以满足抵押和担保条件。农户最大的资产是住房。此次调查中,我们发现需要抵押的,大部分都是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而最主要的抵押物是房屋,占到了37.5%。但在现阶段,住房作为农户的基本生活保障又很难被剥夺,农户住房用于抵押的意义有限。大多数信用社借款都是需要担保的。通常只有关系比较好的人才会答应做担保人,一般都是亲戚朋友,占到了70%。而且担保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因此,与其找经济比较宽裕的亲戚朋友做担保人还不如直接向他借钱方便。而信用社所开展的联保贷款业务也面临成立联保小组的困难问题,农户愿意使用小组联保的贷款仅占受访人群的10%。

(三)农户民间金融借贷情况。

农村民间金融分为两大类:亲友借款以及其他非正规借款。农村的亲友性借款与民间金融组织活动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前者完全是一种非市场行为,只依赖于特定的亲缘、地缘和人际关系而存在,而后者具有一定市场性质,虽然仍依赖于一定的地缘关系,但这些关系只是对金融交易关系形成辅助。此次调查的结果显示,从农户显示的融资行为上看,其融资优先次序依次为亲友借款、正规借款和市场性非正规借款。农户所有借款笔数中非正规借款占69.5%。亲友借款是农村最重要、最普遍的一种融资方式。农户所有借款中亲友借款笔数占66.1%。而非亲友民间金融借款对农户来说并不普遍,同样在华北地区的民间金融组织总体来说也不普遍。

表3 农户实际借款平均规模①与期望规模比较元

1.绝大部分民间金融活动具有微利互助性质。

(1)借款手续简单。民间借款没有繁琐的审批程序,没有严格的贷款审批和抵押、担保条件,凭借的是交易双方的相互了解和信任,能够满足农户生活型借款需求,而这些资金需求通常是正规金融机构不能满足。绝大部分农户相互之间借贷没有借据,更没有担保,这充分体现了民间借贷是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础上的,借贷双方彼此知根知底。

(2)借款规模、成本与期限更切合农户需要。民间借款的数额与条件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更能够满足农户与企业的需求。总体来说,民间借款利率比较低,甚至很多低于正规金融利率,高利贷现象并不普遍,期限上非常宽松和灵活,在偿还上有更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而且大部分亲友借款是无息的,多是通过节日送礼、帮工等方式补偿资金成本。

2.民间金融对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满足了资金收益率小于正规金融市场利率的农村金融需求。我国农户收入水平很低、抗风险能力弱,无论是农业生产的波动,还是家庭以外支出的增加,都将导致农户产生强烈的资金融入需求。但是,农户家庭难以承受过高的资金成本,资金收益率低于市场利率的资金需求无法有正规的市场性金融来满足,只能由农村社区内的互助机制来满足。在37户最希望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农户中,当真正面临贷款需求时,只有17.04%的农户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而82.96%的农户仍是通过非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贷款,其中亲友借款占90.3%。

3.民间金融组织受到限制。长期以来,我国对非正规金融的组织和影响没有很好地区分和认识,采取了严格的管制政策,打压多于引导,限制了非正规金融的发展。调查表明,民间金融组织在农村内经济中的渗透程度与服务范围还非常有限,很多非制度性金融活动一直处于隐形状态,活动的规模与范围受到极大限制。但是,民间金融的功能却是在这种组织不完善的环境下,艰难地发挥作用,填补了正规金融的空白。

三、实证分析

本部分通过以上调查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已经明晰当前华北地区农户资金需求和金融供给状况,依据传统经济学供需模型和Long(1968)借贷模型理论,⑤分析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均衡点的利率决定条件,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对不同变量对利率的显著性影响水平和农村金融市场的利率的外生性实证研究。

传统经济学理论认为金融市场的利率具有内生性特点,而目前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利率是严格管制的,正规金融市场利率由外生性政策因素决定,而农村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利率多由地缘性、互助性等外生因素决定。

利率计量模型:

上式中,Borrow是借款数额变量,Y是农户收入变量,Jia是农户家庭的特征变量(包括户主年龄、劳动力教育情况以及家庭性质),Way是借款的属性变量(借款渠道)(见表4)。

从表4中,可以得到农户借款数额、平均收入和农户自身定性变量(户主年龄、学历)对利率没有显著性影响。在家庭定性变量中,农户类型呈现出与因变量利率的高度正相关性,表明当农户为纯农户时,所发生的借贷利率较高,这可能是因为对纯农户而言,贷款抵押物和平均收入较少,且担保条件苛刻,贷款违约风险和信用风险较高,因此借贷利率较高。而借款的用途定性变量,对利率无显著性影响,无论是生产性用途还是生活性用途,在发生借贷时往往并不被贷方所考虑。但是借款途径变量明显对利率有显著性关系,其中正规金融机构借款对利率呈现出正相关关系,亲友借款呈现出明显的负相关关系,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明显也高于亲友借款,这可能是因为亲友借款利率大多是低息或无息的;而正规金融机构为了获得利润,往往提高利率,增加外生因素。在调查中也确实如此,农户普遍反映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过高,以农村信用社为例,依据信贷条例明文规定,虽然贷款基准利率为7.2%,但是对于不同的贷款对象可以自由上浮20%~230%。制度因素对于市场利率决定明显。因此,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利率水平并不是内生的。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以上研究表明,华北地区农户资金需求表现出多元化、不稳定、升级性等多种特点。当前,农户借贷需求具有转型特质,借贷主要以小额短期贷款为主,但是资金需求不断增大,其中教育、医疗、建房等生活性借款仍占很大比重。而就不同收入水平和不同类型农户的借贷需求是存在差异性的。低收入农户的借贷用途以教育、医疗等生活性借款为主,风险承受能力较差。中高收入农户资金需求处于从简单再生产向扩大再生产转变、由小额借贷向大额借贷转变的阶段,资金需求量较大,借款用途生产性借款为主。同时,调查也反映出农村金融进展仍然缓慢,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成本过高,期限不够合理,且手续繁琐,贷款业务品种不多,质押、抵押条件过高。大多农户信贷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存在明显的信贷约束。不仅如此,经过实证研究,发现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利率呈现外生化特点,因此,若想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仍需政府的政策支持、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改变,以及农户行为的合理疏导等条件。

当前正是城乡统筹发展进入攻坚时期。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更是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为落实这一战略构想,切实解决好广大农户的金融需求,笔者根据此次调查就以下三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1.关注农户多元化金融需求,增加和丰富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农户金融需求多元化已经成为农村金融需求的显著特征,同样也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农村金融供给要有的放矢。一是丰富针对农户的信贷产品。继续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积极开发适合农民消费特点的信贷产品。二是探索扩大信贷抵押、质押范围和方式。加快林权抵押、存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动产抵押、农产品抵押等新型质押抵押方式的探索、试点和推广,提高农户金融需求满足率。三是放开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实行金融机构多样化。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鼓励各种经济主体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或者商业取向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四是发展多层次的农业保险。通过财政补贴保费或管理费、再保险等形式,分散农业风险,满足不同类型的农户对农业生产的保险需求。

2.在当前我国经济二元结构下,加快建设属于农村的独立金融市场。在农村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商业化改革决定了正规金融大规模退出对农村的信贷支持而转向城市。同时,正规金融以传统存贷机构为主,没有可以提供避险和直接融资的农村资本市场,也缺乏农村保险和担保市场,以及与“三农”相关的债务市场。可见,现有的正规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职能在不断弱化,而又没有功能强大的直接融资市场,这将对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投入产生严重的不利后果。然而,由于农业产业回报率普遍低于其他行业,农户所能承受的贷款利率也偏低,因此,促成利率市场化改革,特别是在国家相关政策下,促成属于农户生产需要的低息市场化利率则更为重要。

3.正视农村民间金融的作用,国家相关部门不要“竭泽而渔”,而要“开源节流”,将民间金融的非法之身,给予合法化,从而有效地发挥民间金融多样性、方便性、区域性和地缘性等作用。弥补正规金融机构的不足,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其中,重视农村民间金融区域性的特点,笔者认为最为重要,我国的民间金融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地缘性的特点,民间金融的信用形式、信用约束都是基于借贷双方特殊的信用关系,所以,正身民间金融组织,还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打造适合当地的农村金融中介。

注释:

①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②以上数据均摘自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③农户单笔借款平均规模8244元,小额为主,5000元以下单笔占总数67.3%,万元以上占比14.6%。

④一家存在多个孩子同时上学的现象,因此家庭的教育开支要大于每个学生的教育开支。

⑤因本文篇幅有限,故省去了传统经济学供需模型和Long模型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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