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学科技园发展模式的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技园论文,中国大学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世界上第一个科技工业园是1951年在美国西海岸加州斯坦福大学建立的,即斯坦福科学园,它是形成今日硅谷的基础。迄今,世界上以大学为依托的科技工业园已发展到近2000个。大学的职能由创办之初只具有单一的教学职能发展到今天具有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职能的统一体,探索着建立一种适应生产力与科技发展而主动进行自我调节的机制。
大学科技园,亦可称大学科技工业园、大学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学园等,即高新技术成果孵化基地,使大学的科学技术的源头不断地向社会辐射,有效地促进大学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引导大学科研走上与社会经济互相促进、良性循环的发展之路。
自东北大学于1988年底创建全国第一所大学科技园起,目前已经有30余所。大学科技园建在大学周边地区或校园内,其中较为成功的有东北大学科技园、哈工大科技园、北京大学科学园、清华科技园、南京大学科技工业园、上海大学科技园,以及武汉大学软件基地。为此,我们课题组重点考察了以上几所大学,分析了中国大学科技园的起因、基本条件、发展模式等主要问题。
1 中国大学科技园产生的起因
中国大学创办科技园是深化改革的必然结果。大学科技产业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建设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大学主要任务和承担能力的限制,大学只能将自己的一小部分科技成果(大约5—10 %)转化为商品,而单靠学校的力量难以形成显著的规模效应,绝大多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要依靠社会企业的力量去完成,其中一部分成果通过技术转让的形式向社会企业转移,但也有一些重要的技术含量大的高科技成果,由于技术落差大,企业一时难以接受。此外,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利益分配关系尚未理顺,使大学利益得不到保证。国家经贸委、国家科委和中科院联合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计划,就是为了在一些企业和大学之间建立一种新的科技成果转移机制,虽已初见成效,但在实践中遇到不少困难;企业的技术开发力量太弱,大学科研实体的科技活动与企业技术创新中的科技活动难以衔接;大学科技成果进入联合开发工程后,要求大学科技人员承担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几乎全部技术风险,被迫花费过多精力完成本应由企业完成的技术开发工作,从而削弱了大学科研力量。大学面对实践中的困难和问题,必须要寻找一个结合点,使政府各部门的启动力和推动力形成一种合力,在市场驱动下更有效地促进大学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而这个结合点就是大学科技园。
大学科技园是大学科技产业向社会化方向发展的一种形式。大学科技园可以大量吸引国内外企业在园区内创办科技开发公司,大学可以凭借技术和部分资金在某些科技开发公司中入股。这些开发公司引进大学技术,在大学科研力量指导、配合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一旦需要扩大规模,实现产业化,就将其转移给企业。科技开发公司依靠大学的技术源头,不断开发新产品,长期坚持下去,就会在大学和社会企业之间形成一种长期、稳定的互助合作关系。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创办和建设大学科技园是符合现代科技、经济发展规律的现象,是加速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
2 创办大学科技园的基本条件
创办大学科技园的基本条件有二: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房地产条件,大学的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
2.1 基本条件之一: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房地产条件
创办大学科技园以大学为主体,但不是大学单方面的行为,必须得到地方政府或高新区强有力的支持,将大学科技园的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轨道,或成为高新区的一项重点工程,纳入高新区建设的统一规划中,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同时吸引企业财团在大学科技园起步阶段投资建设大学科技园。国内几所成功的大学科技园无一不是得到当地政府和高新区的支持的。而不成功的大学科技园缺少的正是当地政府和高新区的支持。
东北大学在毗邻沈阳高新区的三好科技一条街地段建设东大科技园高新技术产业小区;沈阳市政府、高新区便给予很大扶持,在沈阳海峡两岸科教工业园划出810亩地,以低于征地价的每亩3万余元出售给东大软件园,至今尚未收回地价,而今估价为每亩25万元。沈阳市科委设置了风险投资基金。
哈工大高新技术园区于1992年6月创办, 哈尔滨市政府在哈工大校园周围划出117公顷地,建设哈工大高新技术园区。
清华科技园于1993年5月创办, 北京市政府将清华科技园列为首都经济发展战略中发展科技产业的重要基地,政策预留22公顷土地,位于北京市试验区核心地段、清华大学校园东南部,规划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已完成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的紫光大厦、华业大厦、同方大厦、学研大厦等。
浙江省杭嘉湖技术开发公司于1988年建立,浙江省人民政府从财政、信贷和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省财政厅每年提供2 千万元的拨款(连续五年)和低息贷款,用于贴息和科技开发的引导资金。由省人民银行牵头组织6家省级银行(现已为13 家)每年提供一定额度的专项科技贷款。
南京大学科技工业园于1994年8月10日正式挂牌, 南京高新区无偿划拨100亩土地,并为南大科技工业园提供政策服务。
武汉大学软件园由武汉大学划拨4千平方米土地,600多万元资金建软件楼,并于1995年成立武汉华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4千元/亩的低价征地1千亩,建立武汉大学华软软件园。
2.2 基本条件之二:大学显著的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
国内创办科技园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尽可能地靠近大学和研究所集中地区。大学科技园作为高新技术成果的“孵化”基地,科技优势与人才优势是必备条件。在知识经济的年代,而能动地生产、传播、应用知识和研究科技、运用成果的,是具有一定技能和高素质的人。大学尤其是重点理工类大学,正是人才与科技成果的集中地。他们的文化素质,尤其在创造中的理性思维,是最突出的特征。正是这样的一支知识创造型人才队伍,已经或将成为大学科技园最重要的战略资源。
大学的人才优势和科技成果优势是相辅相成的。纵观国内的大学科技园,有着显著的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东北大学拥有2 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25个博士点,55个硕士点,5个工程院士,每年科研经费1.5亿元,除不足1/3的纵向课题, 其余都是为地方经济服务的横向课题。清华大学更是群英荟集,人才辈出,现在拥有29个国家重点学科,41个研究院所,3个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重点开发实验室15个,16个博士科技流动站,投入科学研究的教师有1907人,占全校教师总数的50%。“六五”以来,科研成果共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和专项奖1848项,其中国家级科技奖185项;共申请专利945项,授权专利643项。显然, 全国重点理工类大学或综合性大学具备创办大学科技园的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
3 中国大学科技园发展模式分析
国外大学科技园是以大学的高技术和高科技成果为依托大量吸引社会风险投资企业到大学周边地区兴办高科技产业。如美国加州斯坦福大学建立的斯坦福科学园,由学校出租部分土地给高科技公司,在学校周围创建科技园区。而就中国国情和已兴办的大学科技园来看,中国大学科技园在创办与发展过程中有着各自不同的组织形式和成长方式,我们至少可以区分出三种组织形式和三种成长方式,而某一所大学科技园特定的组织形式与成长方式就形成了它的发展模式(图1), 现分述如下。
图1中国大学科技园发展模式图
3.1 大学科技园的组织形式(图中横向),共有三种类型:
(1)依托高新区优势和大学优势创办大学科技园, 并成为当地高新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些大学校区就在高新区内或互为近邻,因此可以互为依托,优势互补,例如正在筹建中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北大、清华科技园就是这种情况。高新区可以利用著名大学的无形资产和有形资源为高新区服务;大学可以利用高新区的房地产条件和政策的支持建设大学科技园区,并成为高新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在技术孵化、招商引资、发展规划等很多方面都可以合作进行。大多数大学科技园属于这种组织形式。
(2)高校在政府的支持下自己创办科技园。 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在校园内或校园周边某一特定区域,按照科技园的规律进行规划和运作。
(3)联合多所高校与当地政府合力。 集中几所大学的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由省(市)教委组织,在某一特定区域内组织创办高科技园区,当地政府拨给一定资金支持。
3.2 大学科技园的成长方式(图中纵向), 概括为三种类型:
(1)项目启动。由一两个高科技项目启动,滚动起来, 并依靠政策导向,分步实施。
(2)房地产启动。启动并在发展房地产业基础上,积累资金, 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3)以学科门类的系列重点发展项目为基础。 国内一流重点大学一般是以系列重点发展项目为基础,以成熟的技术和研究中心为推广基地,快速发展起来的。
3.3 由组织与成长方式组合构成的发展模式
由以上组织形式和成长方式构成的中国大学科技园的发展模式基本上有九种(见图中Ⅰ—Ⅸ):Ⅰ—Ⅲ是由高新区、大学共同创办,其中,Ⅰ.依靠项目启动;Ⅱ.依靠房地产启动;Ⅲ.以系列项目为基础; Ⅳ—Ⅵ是在当地政府支持下,大学自己创办;其中,Ⅳ.依靠项目启动; Ⅴ.依靠房地产启动;Ⅵ.以系列项目为基础;Ⅶ—Ⅸ是联合多所高校与当地政府合办,其中Ⅶ.项目启动;Ⅷ.房地产启动;Ⅸ.以系列项目为基础。
实际上我国大学科技园的发展模式目前主要有Ⅰ、Ⅳ、Ⅴ、Ⅵ、Ⅸ等五种。
Ⅰ.高新区、大学共同创办,依靠项目启动
这种发展模式在我国大学科技园中居于主要地位。典型的有东北大学科技园、南京大学科技工业园区、武汉大学软件基地。东北大学科技园依托自身的软件优势,在沈阳高新区的房地产条件的扶持下创办起来,最早是由3—5人的网络实验室起家,按照东北大学的专业设置和科研方向,遵循高科技、高附加值以及适合在学校生长等原则选准、选好项目,积累一定的资金后,再支持学校一些有发展前途的科研项目,逐渐滚动发展起来,如今已形成以“开发我国自主版权软件、建立民族软件产业”为宗旨的东大软件中心,预计到2000年建成一个产值10亿元、利润1 亿元的全国最大的产业软件基地。武汉大学软件基地由武汉大学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共同创办,最初是由计算机系人工智能课题组起家,承接项目,滚动起来,如今已成为武汉华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学科技工业园也是由南京高新区的房地产条件和大学的软件优势创办起来的。
Ⅳ.在当地政府支持下,大学自己创办,依靠项目启动
上海大学科技园区是在上海市政府支持下,由原上海工业大学和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联合创办的大学科技园,依靠科技项目启动,逐渐发展起来。目前已有39项高科技项目进入园区孵化,其中有一半中试产品陆续进入市场,并有三个项目中试成熟,正在组建企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Ⅴ.在当地政府支持下,大学自己创办,依靠房地产启动
哈工大高新技术园是在哈尔滨市政府的支持下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创办起来的,园区建设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重点发展房地产业,积累基金;第二阶段、建设中试基地,形成一些高新技术雏形;第三阶段、进一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形成规模,建立跨国集团。
Ⅵ.在当地政府支持下,大学自己创办, 依靠系列重点发展项目为基础 典型的有清华大学科技园、北京大学科学园。清华大学科技园是清华大学在北京市政府、海淀区政府的支持下,依托自己已形成的9 个学科门类的重点发展项目、8个技术中心为开发推广基地创办起来的。 该科技园以成熟的成果和技术为基础,采取招商引资、发行建设债券、金融机构融资、组建股份制企业发展产学研联合等办法,迅速形成高效益、规模化的高新技术产业,预计到2000年规划中的项目每年总计可形成20亿左右的产值。北京大学科学园是北京市政府支持下,依托自己的方正集团、生物城、青鸟公司和物业管理等资源在学校周围创办起来的。北大科学园重点发展电子和信息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材料科学和材料技术,目前,已入园的高新技术企业有150余家。
Ⅸ.联合多所高校与当地政府合办 典型的有上海高创发展公司, 浙江省杭嘉湖技术发展公司。上海高创发展公司由上海市教委、科委组织上海地区多所高校的科技成果到高新区孵化、培育,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依托上海高校的系列重点发展项目,形成“种籽”(科技成果)+“土壤”(高新区环境)+“阳光、水”(高创公司的孵化功能)。浙江省杭嘉湖技术开发公司由高校和地方政府联手,经国家教委(现教育部)、浙江省政府商定建立,以全国高校科技项目为依托,面向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四个地区进行经济技术开发,现已与全国156所高校建立了科技成果信息关系, 两千多项高校科技成果在开发试验区落地开花,浙江省政府每年拨2千万资金支持(连续五年), 被称为“天下第一园”。
4 比较中国大学科技园主要发展模式, 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
(1 )大学科技园的组织成长方式选择要依据大学科研实力和具体情况而定。国内一流大学由于具有雄厚的科研优势和人才优势,可以选择以系列重点发展项目为基础,起点较高;一般重点大学有较好的科研优势和人才优势,又有一些市场前景看好的为地方经济服务的项目,可以选择项目启动,滚动发展起来;对于资金紧缺的大学,可以先发展其他产业积累资金再支持科研攻关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2)关于创办大学科技园的主体问题。 创办大学科技园的主体是大学,但不是大学单方面的行为,必须得到政府部门特别是当地政府部门的强有力的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应同当地高新区共同创办。
(3)关于大学科技园的规划问题。 大学科技园的建设要与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很好地结合起来,和当地城区规划或高新区规划结合起来。应当把创办大学科技园视为当地高新区的重点工程来抓。
(4)关于大学科技园的办园方向问题。 要努力把大学科技园办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中试基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器,联结高校与社会的桥梁,大学生的实习基地,教育、科技体制改革的实验室。
(5)关于大学科技园的融资渠道问题。在园区创办初期, 靠大学自筹资金难以为继。按照发达国家的科技投入的比例,研究、开发、推广的经费比例是1∶10∶100,而我国技术转化、推广经费只有研究经费的三百分之一。因此,大学科技园创办要争取政府部门的关心支持,争取金融部门及国内外企业财团的参与。风险投资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支撑条件,加强对高新技术的风险投资,增强企业接纳高新技术的能力。
(6)关于大学科技园选址问题。 大学科技园要建立在大学校园附近,但不应封闭在校园内。这样既可以有效地利用高校的科技力量,又可以使工业生产与教学、科研环境保持一定的距离,便于管理,维持学校的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
(7)关于大学科技园组织形式的问题。 大学科技园应以改革精神办园,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和适应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建立起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实行企业化管理。大学科技园属于“校有”企业,而不应是“校办”企业,学校只是按照资金、人才、技术、厂房等入股比例来获取收益,不能由学校包办企业。
收稿日期:1999—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