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危房改造与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以贵州省黎平县侗族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侗族论文,贵州省论文,黎平县论文,危房论文,民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644(2013)05-0034-07
一、问题的缘起
我国从2008年开始的危房改造项目是我国政府在进行社会管理过程中实施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这项工程的实施大大改善了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保障了农民的居住安全。但从危房改造中对传统民居建筑文化的保护来看,当前我国农村危房改造还存在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一些地区农村危房改造中存在“一刀切”的现象。改造过的建筑风貌千篇一律、没有个性、缺少特色,有些地方则几乎全被所谓国际式的“方盒子”和钢筋水泥建筑林所笼罩。过于单一化的危改模式实际上带来了一种“文化自杀”现象,这对于历史文化传承是极为不利的,稍不留神就可能会给后世造成一种无法弥补的巨大遗憾。因此,从社会学的角度,结合田野调查和深度访谈来研究危房改造与我国传统建筑保护的关系,坚持可持续保护理念、有机改造理念、以人为本的理念来开展农村地区危房改造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那么就贵州省少数民族地区来说,其危房改造的具体情况如何?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对传统民居保护的状况又是怎样?该地在危房改造和传统民居保护上取得了哪些实效和经验?存在怎样的问题?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去应对这些问题?本文以贵州省黎平县侗族地区的危房改造为例试图对上述问题予以回答。本文的分析来自课题组于2012年在贵州省黎平县实施了危房改造的侗族传统村寨的调研资料。
二、黎平县危房改造情况概述
(一)黎平县简介
黎平县隶属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位于湘、黔、桂三省(区)交界处;东接湖南靖州、通道县,南连贵州从江县和广西三江县,西倚榕江县,北靠锦屏、剑河县,共辖25个乡镇,403个行政村,1497个自然寨。县域面积444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8587公顷。2010年,黎平县共有人口39.1万人,其中侗族人口27.4万人,占总人口的70%,是全国侗族人口聚居最多的县和侗族文化中心腹地,由于其丰富的旅游资源,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全国生态示范区和贵州省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①
(二)黎平县危房改造概述
经2008年5月份的调查统计,黎平县共有农户106997户,其中危房户有53034户,占总农户数量49.57%,其中普通危房户51679户,地质灾害危房户1355户。
中共黎平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秉着科学发展观理念,以解决困难群众居住安全为出发点,以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因地制宜地制定农村危房改造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由于黎平县是黔东南州重要的民族文化旅游区,在危房改造中,坚持“能避则避、修旧如旧、适度调整”的原则,确保民族民居不受危房改造工作的影响。也就是说非常“注重保护旧有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少数民族民居规划设计要突出少数民族特色,尊重少数民族习俗,将危房改造与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发展民族风情旅游相结合”②。
三、黎平县危房改造中侗族传统民居保护情况
黎平县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坚持了既保证质量又突出地方民族特色的原则,在对侗族传统民居的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不仅表现在对传统民居风格、功能和村寨风貌保护方面的客观现象上,而且体现在各级政府官员、侗族学者和村民的主观评价中。
(一)基本情况
黎平县危房改造中的侗族传统民居保护状况主要表现在对传统民居传统建筑风格的保护情况,对传统民居住房功能的保护情况,对传统民居公共活动空间的保护情况和对民族村寨的整体风貌的保护情况等方面。
1.民居风格
为了突出危房改造过程中地域的民族特色,黎平县各级政府做了大量工作,首先进行广泛深入的实地调查,广泛收集并汇总侗族传统民居中的文化元素,然后经过建筑工程师的思考、设计,绘制成危房改造建筑参考图册,即《黔东南苗侗建筑指导图集》。其次,在危房改造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侗族传统建筑文化元素的重点部分予以强调并给予具体、明确的规定。例如调查地点之一的青寨村,在危房改造中强调了风檐板必须涂成白色,屋檐必须是翘角;岩洞村危房改造的整体重建强调建筑样式必须是木质结构的侗族传统吊脚楼;四寨村的危房改造强调“屋面的处理格式必须统一,窗子和花格要一致;抛光后要进行一次打磨;屋面上两次油漆”,“屋顶上的瓦必须统一风格和质量,盖瓦的风格在原来的基础上屋脊的处理加固,加点石灰固定四个翘角,瓦角用小铁丝固定,瓦角上的瓦用三片”。③各级政府对危房改造中侗族传统民居重要建筑文化元素予以强调,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侗族传统民居特色,从而保护了侗族民居的传统风格。
这种对民族传统民居风格的强调和保护理念在危房改造实践中基本得到了贯彻和执行。分析问卷调查数据可知,85.3%的危房户在危房改造后的住房仍然保留了或者是改造成了本民族传统民居的吊脚楼风格,具体情况见表1。
那么,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哪些侗族传统建筑文化元素得以保留呢?通过分析个案访谈材料也发现,侗族民族传统民居建筑风格中的小青瓦、木板房、白色风檐板、木质雕花窗格等侗族传统建筑文化元素在危房改造中都得以保留。
访谈员(KHM):请问你们的屋脊处风檐板为什么要漆成白色呢?
侗民(WDH):这是我们侗族的特色,以前房屋新的时候,我们就爱涂成白色的,远看漂亮,醒目,时间久了漆就剥落了,现在重新涂一下,就有点传统的特色了。
访谈员(KHM):那么你们房屋在危房改造后还有哪些也是显出了传统的民族特色的?
侗民(WDH):还有很多啊,你看现在木板上涂成的木纹色漆,那个小青瓦,还有像我们家窗户窗棂上的这个雕花和造型都是老一辈开始就很讲究了(访谈时间:2012.11.17)。
2.传统民居祭祀功能
侗族传统民居根据家庭成员生产生活习惯的需要在室内划分有卧室、厨房、堂房或客厅等,其空间都有各自的功能。黎平县侗族地区的危房改造特别重视对民居传统功能的保护。在危房改造中,充分考虑并尊重侗族居民的家庭祭祀需要。
表2显示,在被调查的61户侗族居民中,有83.6%的居民在危房改造后的住房中仍然保留堂屋,设置了“神龛”,并在堂屋留下了足够的祭祀活动空间。只有3.3%的居民在危房改造后没有再建“神龛”。这两户没有建“神龛”的居民属于岩洞村的生态移民户。这两家的主人都是在外省打工的年轻人。他们认为城市人是不喜欢建“神龛”的,何况自己常年在外,也没有建“神龛”的必要。也就是说,这些不进行祭祀活动的危改户并不是因为危房改造影响其进行祭祀活动,而是受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影响淡化了对本民族传统祭祀文化的认同。从总体上来说,危房改造客观上保护了侗族居民的祭祀活动和祭祀文化。
黎平县的危房改造除了保护民居私人的祭祀空间外,居民祭祀的公共空间也得以保护和进一步突出。在危房改造过程中,随着传统民居的修缮或重建而进行的是对鼓楼的进一步修整或重建。鼓楼是侗族村寨最重要的公共空间,也是侗民最主要的公共祭祀空间。课题组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很多村寨借助危房改造的契机,通过多方面途径筹集资金对本村寨的鼓楼进行了修缮或重建。岩洞村的生态移民在搬迁到新安置地后又重新修建了一座新的鼓楼。尽管修建鼓楼的资金主要来自村民自己的筹集,跟危房改造的资金投入无关,但从客观上看,危房改造促发了侗民对本寨公共祭祀空间的保护。
3.基础生活设施
在危房改造中,对传统民居保护还包括对传统民居的基础设施的保护,包括垃圾处理、饮水、储物仓库的保护。基础生活设施不方便也是危房改造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实地调查数据可知,危房改造前后,通过对民居原来基础生活设施的保护和改进,提升了已有设施的功能。危房改造后的民居在饮水、垃圾处理和仓库储物等方面都比危房改造前的民居更方便。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饮水方面,59.02%的居民认为危房改造后更方便;在垃圾处理方面近一半的居民认为危房改造后的垃圾处理更科学,更卫生;在仓库储物功能方面,50.82%的居民认为危房改造后的住房储物效果更好。由于危房改造过程坚持与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充分利用现代的科技和建筑材料为居民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黎平县的危房户对危房改造过程中的饮水、垃圾处理和仓库储物功能的便利性增强的认同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危房改造对居民基础生活设施功能的保护和进一步强化。
4.对整体民族村寨风貌的保护
传统民族村寨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各级政府在改造过程中努力使危房改造和村寨的整体分布格局相统一,从各村的整体村貌出发,采取“一村一特色,一村一规划”的方案,维持原村寨的分布格局,强调保护传承好传统民居的特色文化,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例如,尽可能在村寨中恢复或新铺石板路,增加小青瓦和雕花窗格,尽量不使用混凝土屋顶和铝合金窗户;加强对村寨鼓楼和风雨桥的修缮和重建工作等。
从表4可以得知,黎平县危房改造后大约有65.57%的石板路被保留下来了。
从我们调研的青寨和贵迷两个村寨来看,经过危房改造后,在青山绿水的映衬下,寨中青瓦屋顶层层叠叠。依山而下,青瓦中冒出一个个雄伟壮丽的鼓楼。村寨中的石板路纵横交错,弯曲的小河上横跨着一座座美轮美奂的风雨桥,侗族村寨的整体风貌和民族风情尽蕴其中。
四、问题及其相关建议
(一)问题和不足
1.建筑文化提炼的简单化
危房改造的整体搬迁模式中对于房屋选址和房屋的结构都只做了简单化处理。侗族人们多居山区,地形地貌很复杂,因而每幢房屋必须要考虑因地制宜,顺势而建,导致对房屋的选择、朝向等都有讲究。传统民居建筑在环境的选择、住房形态的设计上都反映了实际生活的利弊,是经过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生活经验的总结,体现了人们对传统朴素的自然环境观的理解及对理想居住模式的追求。传统民居选址常常考虑到通风、用水等为生活和生产提供方便。而危房改造的房屋选址上,更多考虑的是房屋建成后整村规划的协调性、房屋的安全性和美观度,忽视了传统民居生产生活功能,这种选址是对传统民居环境选择的背离,也是对传统民居文化的抛弃。
此外,对传统民居的主要构件的处理有些仅停留在细枝末叶的保护上,没有从整体上对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予以规划。如坝寨乡青寨村的危房改造实行原址维修方式,危房改造只在屋顶和风檐板上发生了改变,也就是把原来的茅草屋顶或是杉木屋顶改成小青瓦屋顶,并在屋脊原来风檐板上涂抹上白色的漆。这种缺乏对传统民居建筑保护进行整体性思考和保护的现象在危房改造中出现较普遍。
2.建筑文化推广的表面化
在危房改造中,对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的欠缺还停留在对传统民居主要构件的随意压缩或改变,有些甚至把其他民族民居的建筑风格杂糅在一起,没有深入思考这种风格是否还是本民族的传统风格。
如在实行生态移民整体搬迁的洞寨村,由于新的安置点地基太小,有些移民为了尽可能地增大房屋房间的面积,吊脚楼二楼上的长廊面积被尽量地缩小。长廊面积的缩小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首要的是长廊的功能发生了变化,侗族以前的长廊比较宽敞,能把屋顶雨水引到离房屋墙体比较远的地方倾泻下来,防止木结构的房屋墙体被雨水浸泡,也是侗民晾晒和储藏东西的主要地方,还是以前姑娘小伙谈情说爱的主要所在。改造后,由于建筑面积的限制,长廊结构发生了变化,其传统的功能消失,依附于其上的长廊文化也随之消失。在实地调查中,有些困难群众只好在木质墙体外围加围一层杉木板或是树皮以保护墙体不被雨水浸泡;有些群众在木结构的墙体外加围半层砖混结构的护墙体。这种任意缩短长廊面积,致使原来长廊功能逐渐消失的现象以及木板房外面加一层红砖保护层的奇怪现象,都是由于在改造中传统民居保护理念没有得到彻底贯彻的缘故。
3.规划过多强调整齐划一
第一,忽略了传统侗族村寨的一些公共需求,如水井、鼓楼等。危房安置新址的规划建设中,大多将水龙头直接安到了农户的灶房。这在保证人们饮用水安全的同时,却忽视了对村寨公共水井的建设。而事实上,对于传统的侗族村寨来说,水井是一种文化,是村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水井的忽视导致了侗族村寨水井文化的消失。在危房改造的整体搬迁中,进行必要的村寨公共水井建设,就是增加村寨的民族文化厚重感。
除了水井外,危房改造项目也忽视了对侗族村寨中的禾晾、仓库、风雨桥、凉亭、鼓楼等公共建筑的保护。从理论上说,这些公共建筑也是侗族民居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严格把民居仅仅定义为居民的住房,那么这种定义显得过于狭窄,显然不能概括当地少数民族民居的实际情况。在很多侗寨,村民对鼓楼和风雨桥的修缮大多是自发行为,通过居民自己筹资进行维修或重建。危房改造项目对民居概念的狭义理解和规划过多也是导致侗族传统村寨中的一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建筑逐渐消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忽略了传统侗族村民修房造屋选址的信仰需求和价值取向。在危房改造的异地搬迁重建模式中,由于危房改造的主要关注点是为居民提供新的住房,因而在屋址的选择、屋向的取向、房屋建筑的要求上忽视了侗族村民传统的风水观念、宗教信仰及价值取向。岩洞村的生态移民的危房重建过程,由村干部负责购买土地,由于中心村寨的土地面积有限,很多移民的住房重建根本不可能考虑地址的风水状况,而是像城市住房一样,只要有一块空地建房就行。在村寨道路的修建方面,由政府统一修建水泥路,而没有充分征求村民的意见。其实很多村民还是喜欢本民族传统的石板路。岩洞村村民WDE告诉调查员:“我认为青石板比水泥好,一来经的时间长,二来吸热比水泥好,散热快,凉爽,不像水泥路散热慢。政府搞的水泥路,不要我们出钱,也好。”青寨村在危房改造就地维修过程中,比较强调外墙的装饰,比如把风檐板涂抹上白色的漆,比如把老木房陈旧的外表刨去一层,重新涂上仿古的黄色漆。其中有些修饰在当地居民看来是不合适其传统民居实际情况的。当地居民对刨去老房子的陈旧木纹重新涂抹黄色清漆颇有微词,因为这不符合其对传统民居追求自然风格的审美观念。危房户WSD对访谈员说:“老木房那个板子,本来有了六十年、八十年了,自然风化了,是自然的色彩了,把它擦掉了,重新刷成别的颜色,就与老房子的风格不协调了。就比如给一个八九十岁的老人整容,把她打上粉底,乍一看是年轻了,但认真一看跟他实际年龄不相衬,别扭。”
危房改造过程中出现类似上面的小问题还有很多。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是危房改造过程中忽视了侗族民居的风水观念、传统信仰和审美观念。
第三,忽略了侗族村民一些日常生产和生活的需求。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对侗族的禾晾和单体建筑粮仓的随意丢弃也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现象。在岩洞村的生态移民整体搬迁的危房改造中,由于新址的建筑面积限制,禾晾和单体粮仓一般都没有地方修建。禾晾和单体粮仓一直是侗族稻作农业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地古朴的民风和良好的乡风的标志之一。禾晾和单体粮仓的存在,是人们实现将农业收获物贮藏于住屋之外,远离火源的建筑保障。建筑禾晾和单体粮仓表明了人们对食物资源需求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就当地的生态环境和木材资源而言,万一失火,住屋被毁,还可以马上另建,但万一粮食被烧,则人们马上就会面临饥饿的威胁。此外,将人类赖以生存的食物资源贮藏于住屋之外的村寨周围,不但表明了村寨内部人和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还表明了村寨之间和民族之间的相互信任。可是,危房改造中由于多种原因,危房重建后的住房还不能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生产的需要,如岩洞村移民在安置地缺少独自的仓库、禾晾,也没有独立的厕所、圈舍。有些居民也缺少足够大的堂屋来从事手工劳动。在有些家庭人口较多的家庭中,他们的生活跟原来相比甚至更为不方便,如他们没有独立的厨房和足够多的房间、储藏室等。所有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危房改造在某些方面过度强调房屋的安全性而忽略了居民的一些日常生产和生活需求。
(二)建议
1.加大资金投入
首先,加大危房改造指标向侗族居民倾斜,减免或降低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金额。由于黎平县的侗族聚居地相对较贫困,很多居民的居住条件差,自身经济能力较低,因此,将危房改造的指标向这部分群众倾斜。同时,考虑到这些地区需要改造的危房数量多、任务重,地方财政收入较低等实际困难问题,在危房改造配套资金的要求方面可以减免金额或降低要求,从而保证这些地区危房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其次,适当提高侗族危房改造户的补助标准。政府在危房改造资金的分配上应该根据居民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补贴标准,灵活性地分配资金,以避免有些危房改造户因建房而返贫。最后,为了更好地保障危房改造的同时能更好地保护好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特色,应该设立民族民居保护专项资金。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对于具有历史价值、建筑价值和旅游价值的民居不能拆除重建,只能“修旧如旧”,而维修这些危房的成本会比较高,很多时候甚至超过了重建所投入的成本。因此,对于这类危房应该设立民族民居保护专项资金。要加大对危房改造中民族传统民居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拓宽民间捐赠、个人资助等筹集资金的渠道,建立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基金会。对危房改造后保留了民族传统民居风格的居民实行一定程度的物质奖励。在危房改造过程中,政府要有意识地检查其保留传统民居风格的程度,按照其保留民族传统民居的不同程度发放不同层次的奖金。对于任意改变民族传统民居风格的居民进行思想动员,劝告、适当阻止等,以尽最大可能保护好民族传统民居文化元素。
此外,危房改造资金合理、合法的筹集和使用是危房改造成功与否的关键。建立恰当的资源整合机制、资金筹集和分配制度,保障资金的落实、整合、安全和高效能保障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民族传统民居建筑文化。
2.加大对地方干部的相关培训
加大对地方干部的相关培训,提高地方干部的文化教育水平,增强其对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的认知水平,使其从观念上重视危房改造中的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问题。
通过相关培训,使政府部门相关工作者摆正自己在危房改造中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工作中的位置,认清自己处于决策、统筹、组织等核心地位,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组织实施好危房改造中对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的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承担相应的责任。首先是在危房改造前期的建筑样图设计前,要重视对少数民族传统民居文化元素的挖掘和整理工作。要从根本上找到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的方法,必须要唤醒少数民族居民自身的文化自觉意识。在前期的资料调查、收集、记录、整理和建档阶段,要分派专门的文化工作者负责,并且要对这些文化工作者进行系统的培训,这样收集到的资料才完整、科学和有效。在危房改造进行阶段,政府部门要通过对建筑工匠进行民族民居建筑技术培训,充分发动和激励民族民间建筑工匠参与危房改造活动,使危房改造后的民居能够保留或重塑民族传统民居风格。
收稿日期:2013-08-11
注释:
①百科名片.黎平县[Z/OL]http://baike.baidu.com/view/545079.htm.
②黎平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文件,黎危改发[2009]06号关于印发《黎平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09年度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
③双江党发(2012)号双江乡四寨村村庄整治及危房改造“两结合”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