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的姓名、性格与“渔父”、“布居”的作者、时间、地点_屈原论文

屈原的姓名、性格与“渔父”、“布居”的作者、时间、地点_屈原论文

屈原的名、字与《渔父》《卜居》的作者、作时、作地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屈原论文,渔父论文,作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804(2009)01-0034-05

《楚辞章句·卜居序》云:“《卜居》者,屈原之所作也。屈原体忠贞之性,而见嫉妒。念谗佞之臣,承君顺非,而蒙富贵;己执忠直,而身放弃。心迷意惑,不知所为,乃往至太卜之家,稽问神明,决之蓍龟。卜己居世,何所宜行,冀闻异策,以定嫌疑,故曰《卜居》也。”其《渔父序》云:“《渔父》者,屈原之所作也。”此后一千多年中学者们对此两篇为屈原所作,并无疑义。《文选》五臣注李周翰云:“渔父,避而隐于渔者也,原因之而叙焉。”从内容与构思方面说明屈原作《渔父》篇的可能性。但至明代始有人提出疑义,陈继儒说:“《渔父》一篇却显易不类屈氏。”[1]张京元说《卜居》:“既见放矣,复审所居,何见之晚也?同《渔父》篇语气太肤,疑是伪作。”[2]清人崔述承其说,罗列了历史上“假托成文”的现象后,即断言:“《卜居》《渔父》亦必非屈原之所自作”[3]。更是以推测代实证。崔述所举庾信《枯树赋》、谢惠连《雪赋》、谢庄《月赋》虽然分别借殷仲文、司马相如、曹植以成情节,但这三篇的作者分别为庾信、谢惠连、谢庄都是明确的,并未托为殷仲文、司马相如、曹植,所以拿这些事例尚不能完全说明问题。《卜居》《渔父》收入《楚辞》一书,自汉代以来均认为屈原之作,也同庾信及二谢分则对《枯树赋》《雪赋》《月赋》有著作权一样,不容怀疑。

近代学者对《渔父》与《卜居》的作者也多表示了惑疑的态度。陆侃如先生在《屈原评传》中说:“这两篇开头就说‘屈原既放’,显然是旁人的记载。”书中引崔述之说后,又举出两条理由,认为《渔父》是“周末汉初人的作品”。这两条理由为:一是《史记·屈原列传》中用了《渔父》,因而说:“由此可知司马迁对于《渔父》也只认为旁人的记载,故老老实实地抄入,正如抄《离骚传》一样,他并不认为所传之人的作品。”二是因《楚辞章句·渔父序》中说:“(渔父)遇屈原川泽之域,怪而问之,遂相应答。楚人思念屈原,因叙其辞以相传焉”,因而认为“王逸也不认为《渔父》为屈原的作品”[4]。关于第一点,汤炳正先生《释“温蠖”》一文已证明司马迁并非据今传系统的《渔父》本子“老老实实地抄入”,而是据另外一个传本录入[5]122-123。可见,在司马迁之时关于《渔父》已有几个传本,这恐怕不能视为一般人关于屈原的记载,而是屈原所著,才得广为流传。关于第二点,《楚辞章句·渔父序》一开头就说:“《渔父》者,屈原之所作也。”陆先生置此最关键的一句于不顾而曲解后面的文字,同很多对屈原之作随意提出疑问的学者一样,都是只作“有罪推论”,而不作“无罪推论”,是缺乏科学精神的。陆先生还说:“这虽只就《渔父》而言,但《卜居》的体裁与此相同,故举此可以喻彼。”也因同样的原因定《卜居》为“周末汉初人的作品”。需要说明的是:陆侃如先生的《屈原评传》写成并出版于1923年,时陆先生20岁。陆先生此书多有开创之功,总体上说是有成绩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陆侃如先生发表于《努力周报·读书杂志》1922年第4期上的《读〈读楚辞〉》一文曾说:

我常以为“楚辞”与赋当合为一类,而再以形式分为二类:第一类为诗歌……第二类为散文,如《卜居》《七发》《子虚赋》《羽猎赋》等属之。这种散文在屈原前已有(如《老子》),在屈原时也有,在屈原后更多:故以文学史的眼光看来,他作《卜居》《渔父》是件很合理的事。

在文末又总结说:

《天问》、《卜居》、《渔父》是屈原作的[6]。

这是十分精到的见解,不知为什么到第二年出版的《屈原评传》中改变了观点。

关于《渔父》《卜居》开头自称的问题,游国恩先生在《楚辞概论》中有进一步的申说。游先生说:“《史记·屈原列传》称屈原名平,则原为字可知。凡古人自称,多名而不字……不但自称应该如是,即如上官大夫当在怀王面前谮他,也说‘平伐其功’,而并不说‘原伐其功’,可见古人称呼名字是很有分寸的。《卜居》《渔父》通篇都称屈原,显系后人习见屈原的名而随便乱用,他哪里注意到这个大破绽。”所以游先生说,《卜居》《渔父》“绝为秦代或两汉初年的产品无疑”[7]。中国古代在称谓上一方面特别重视伦理关系,另一方面讲究谦己而尊人,自己的文章中不会自称其字,所以这一条理由确实应该予以重视。

其实,前人已经注意到《卜居》《渔父》中作者自称的问题。明汪瑗《楚辞蒙引》云:

五臣以“正则”释“原”名,“灵均”释“平”字。其说善矣,其见卓矣。天下之理,古今之书,固有失之前而得之于后者,多矣。洪氏非之曰:“《史记》屈原名平,《文选》以平为字,误矣。‘正则’以释名字之义,‘灵均’以释原字之义。……”盖亦执《史记》之说,溺于闻见之习而不怪者也。今以“正则”释“原”义,“灵均”释“平”义,奚为不可?不惟其可,而且更觉稳当,且合于屈子之自言也。《尔雅》曰:“广平曰原,一曰高平曰原。”其意谓田地宽平之处而谓之原也。“平”字虚,“原”字实,屈子名字之义不过取诸此。……以“正则”释“原”字,不亦明白矣乎?……以“灵均”释“平”字,不尤切乎?……屈子之文既自称“屈原”矣,又岂可承太史之讹而使之失其真乎?

汪氏论“正则”与“原”字关系,“灵均”与“平”字关系文字过长,不能具引,然而“原则”、“平均”之词至今用之,则“原”与“则”义相近,“平”与“均”义相近,不用多说。因为近代双音词的组成,有很深的历史和文化根源。《水经注·汾水注》引《春秋说题辞》:“原,端也,平而有度也。”所谓“有度”,即有法则。“正”是“平”的意思(《广雅·释诂》),“则”也就是“度”,“正则”即“平而有度”,即“原”的意思,则《离骚》的“正则”应释“原”字之义。又《国语·楚语下》:“楚国之能,平均以复先王之业者,夫子也。”“平”、“均”连而同义,已见于先秦文献。则“灵均”应释“平”字之义。比洪兴祖略早的宋代马永卿在其《懒真子》一书中已说:“且屈原字平,而正则、灵均亦其小字小名也。”也以“平”为屈原之字,无论“正则”、“灵均”是小名、小字也罢,是影射名和字的“化名”也罢,总之“正则”对应的是“原”,“灵均”对应的是“平”。这样看来,《卜居》《渔父》之作“屈原”乃是自称其名,并不背于当时习俗。

那么,《史记》中的记载怎么理解呢?看来是《史记》在流传中产生错误。因为《史记》写成后相当一段时间在民间流传,被错改的可能性存在。陆侃如先生说:“‘屈原者名平’,则原文当可互易。”(《屈原评传》),也是一种看法。我则以为《屈原列传》开头那个“名”字是“字”之误。名为一个人的正式称谓,也是主要称谓,各种庄重场合,都是先出其名。故史书中人物传均首出其名,不会列其字而介绍其名。《史记》中为人物立传,也大部分是先出其名,再介绍其字。如“陈胜者,……字涉”,“吴广者,……字叔”,“楚元王刘交者,……字游”等。《仲尼弟子列传》中述孔子弟子77人,有4人有名而无字。其有名有字的73人,叙述有两种格式:一种为名之后即为字,如:“闵损字子骞”,“冉耕字伯牛”,“冉雍字仲弓”,“冉求字子有”等。一种为名之后为籍贯,然后为字,如:“颜回者,鲁人也,字子渊”,“颛顼孙,陈人,字子张”等。绝大部分是用前一种格式。但不论哪一种,都是先出其名,再介绍其字。《屈原列传》的叙述方式也应是在名之后介绍字。

屈原名原而字平,南北朝以前《史记》中文字尚且无误。萧统编《文选》,所录皆前代名篇佳作,为尊重作者,题下皆标其字,如“班孟坚两都赋二首”,“张平子西京赋一首”,“司马长卿上林赋一首”,“杨子云羽猎赋一首”等。《离骚》《九歌》等屈原之作前标“屈平”,而不是标“屈原”。《文选》中只有个别当时失其字者标名。屈原的名与字俱见于《史记》,不可能标名而不标字。故唐代张铣在“屈平”下注:“《史记》屈原字平。”则南北朝至唐时所传《史记》有尚未误者。

否定《渔父》为屈原所作者,还提出一条理由,说《渔父》中有道家思想。这是皮相之论,是站不住脚的。所谓“道家思想”的依据便是渔父所说“圣人不凝滞于物”以下几句。但这几句的意思,实际上就是《离骚》中女嬃说的那一层意思的另一种表述法,只是作者借以表现了一般人对他的不能理解,及他“苏世独立,横而不流”的精神。我们不能因《离骚》中女嬃的那段话而说《离骚》中表现了随波逐流的道家思想。本篇中渔父所说比较概括抽象,《离骚》中女嬃所说举了具体事例,而且语言直白,这只是体现了两个人的不同身份特征而已。从《离骚》中一些情节的构思、酝酿、形成过程来说,女嬃詈劝一段,也可能就是由《渔父》这篇而来。

相反,可以确定《渔父》为屈原所作的理由,倒有几条:

1)郭沫若《屈原赋今译》在《卜居》注中说:“原文以‘移’、‘波’、‘醨’、‘为’为韵,尚是先秦古韵。”所以,他虽然怀疑非屈原所作,但肯定为先秦时作品。王力《汉语诗律学·导言》第一部分的第一小节就说:“这种古韵决不是汉以后的人所能伪造的。”因为明代陈第以前人尚未意识到语言的变化和古今音韵的不同。则以为秦代或汉代作品之说不能成立。

2)汤炳正先生《释·“温蠖”》一文考证,荀况在《不苟》篇对《渔父》中“新沐者必弹冠”那四句话进行概括、摄取与压缩,从而得出结论:“《渔父》既然存在于荀卿之前,为荀卿所引用,那它应当就是荀卿的前辈屈原的作品。”[5]114-116

3)其中提到的地名,所写地理环境与《楚辞章句·渔父序》所说“放逐在江湘之间”的说法不合,但与屈原在怀王时被放汉北之地相合,篇中未能明言,而考之可知。这也是伪造者很难做到的。

既然找不到可以否定《渔父》篇为屈原所作的证据,则应仍按汉代人的说法,将著作权归之于屈原。

关于《渔父》的作时与作地,《楚辞章句》说是放逐在江湘之间所作,这大约是因为其中有“游于江潭”和“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中”的话。但这里“江”实质上是泛称,而“湘流”,《史记》作“常流”。郭沫若《屈原赋今译》即云:“《楚辞》‘宁赴湘流’,《史记》作‘宁赴常流’,案以《史记》为是,当是后人所妄改。”[8]朱季海先生对此有考证。他说: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宁赴常流”,《索隐》曰:“常流,犹长流也。”《索隐》举《史记》异文甚悉,此独不云《楚辞》作“湘流”者,知唐本不尔。今谓《史记》所录,最为可信。篇中正言江,不言湘。上云“游于江潭”,下云“江鱼腹中”,渔父之歌曰“沧浪之水”,与湘流故渺不相及也。《涉江》曰:“旦余济乎江湘”,江湘故是二水,灵均初不指江为湘也。则方云“湘流”,而又“江鱼”,于文亦谬,屈赋何尝有是?[9]

其说甚是。其中提到的“江潭”,据庾信《枯树赋》,正是在汉水边上。东晋桓温由建康赴江陵任,在汉水由南流折而东流一段渡汉,植树于水边。永和十二年进军洛阳伐姚襄,以其地理形势观之,渡汉地点仍在汉水折而东流一段。则此一带汉水以南古人名曰汉南,其北则称为汉北。汉水深处,俗称江潭。“江”应指汉江。所以,王逸的推测很靠不住。清初王夫之《楚辞通释》云:

江汉之间,古多高蹈之士,隐于耕钓,若接舆庄周之流,皆以全身远害为道,渔父盖其类也。闵原之忠贞将及于祸,而欲以其道易之。原感而述之,以明已非不知此,而休戚与俱,含情难忍,修能已夙,素节难污,未尝不知冥飞蠖屈者之笑己徒劳,而固不能从也。按汉水为沧浪之水,在今均州武当山东南,渔父触其兴。则此篇为怀王时退居汉北所作可知。《孟子》亦载此歌,盖亦孔子自叶、邓适楚时所闻汉上之风谣也。

其论屈原在《渔父》中引述渔父之语的用意及《渔父》的作时、作地,俱甚精辟。清胡文英《屈骚指掌》云:“《渔父》篇,作于荆沔之间,故渔父虽隐士,犹得而识之也。”姜亮夫《屈原赋校注》也引《汉书·地理志》对此意有进一步论述。朱季海《楚辞解故》云:

《抽思》之《倡》曰:“来集汉北”,其《乱》曰:“溯江潭兮”,盖屈原既放,实溯夏沔以集汉北,此称“游于江潭”,正其道出沧浪时也。及赋《抽思》,则独处汉北,故云郢路辽远,而欲“溯江潭”以归郢也。夫去则溯汉,来则溯江,时地自明,然则《渔父》,故当在《抽思》前矣。

朱氏论《渔父》与《抽思》作成之先后次序,是也。

据以上各家之说,《渔父》作于楚怀王二十四、五年被放汉北,至汉北不久之时。渔父已闻三闾大夫屈原被放汉北之事,而未识其人,故初见而从其服饰、气度疑其即是屈原,故问曰:“子非三闾大夫与?”其“何故至于斯”一句,是问因何原因而被放?重点在“何故”上,并不如有的学者所解只是问何故到汉北之地。如那样理解,则语气同故人相见,与二人的身份、关系不吻合。

篇中渔父所歌《沧浪歌》又见于《孟子·离娄上》,言孔子曾闻孺子唱之,因而借以教诲弟子。则如王夫之所说,应是孔子由中原至楚途中所闻,只能是在汉北,不在郢都以南。又民歌出于天籁,总是就当地山川风物发为歌咏,不似文人之作,诗材多来自典籍史书。考沧浪之水,即春秋时代的清发水,又名“清水”,也即《水经注》卷三十一所说“涢水”。《水经·涢水》:

涢水出蔡阳县,东南过隋县西,又南过江夏安陆县西。

郦道元注:

晋太安二年,镇南将军刘弘遣牙门皮初,与张昌战于清水。……即《春秋左传·宣公四年》吴败楚于柏举,从之,及于清发。盖涢水兼“清水”之目矣。

此水发源于湖北省东北部的大洪山,北侧经随州、安陆、云梦入于汉。至宋代时,当地仍名其随州以南西侧一条支流为“浪水”。该水上游其旁古代有“清潭”等地名,则其为《渔父》中沧浪水可以肯定。清代学者卢文弨云:“仓浪,青色。在竹曰篬筤,在水曰沧浪。”“沧浪之水”即“清水”。《尚书·禹贡》云:“嶓冢导漾,东流为汉,又东为沧浪之水。”因汉水在郢都以东第二次大转折,变为向东流,沧浪水即流入这一段汉水中。《禹贡》中的“又东”乃指第二次折而向东。古代常有某一支流流入主干之后,此下主干之水也以支流的水名名之的情况(汉水在夏水流入之后也统称为“夏水”即其例)。大约在更早的时候汉水第二次折而东流之后曾名之为“沧浪水”。洪兴祖《补注》:“《禹贡》:‘嶓冢导漾,东流为汉,又东为沧浪之水。’注云:‘漾水至武都为汉;至江夏,谓之夏水;又东,为沧浪之水,在荆州。’”按洪氏所引注非孔传。其前两句为见于《史记集解》所引郑玄语。“又东为沧浪之水,在荆州”为洪氏据《地记》而加。不仅先后顺序错乱,且造成错误。《孔传》在“又东为沧浪之水”下云:“别流,在荆州。”乃言沧浪之水为汉水之支流,属荆州范围之内(非必在治州所在地)。《水经注·夏水注》引郑玄说云:“沧浪之水,言今谓夏水,来同,故世变名焉,即汉河之别流也。”《史记·夏本纪》《集解》引马融说同。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云:“以沧浪为夏水者,《水经注·夏水注》引刘澄之《永初山水记》云:‘夏水,古文为沧浪,渔父所歌也。’”均与上面考证相合。至于以为在武当县者,虽距汉北不甚远,但恐怕是因屈原曾在汉北而附会所致,尚欠确切。至于蒋骥以为在武陵龙阳,胡念贻《楚辞选注及考证》之评是:“至于武冈的沧浪水,更不可信。”因为“孔子所经过处只能在汉上,而不可能是湖湘。”则《沧浪歌》是汉北云梦一带长期流传的民歌。屈原被放汉北,因得闻渔父歌之,可以肯定。

蒋骥《山带阁注楚辞》云:“余按今均州、沔阳,皆有沧浪,在大江之北。原迁江南,固不能复至其地。”这是其囿于屈原只放于江南之野,及《渔父》作于江南之野的说法,因而在湖南找产生较迟、后人附会而成的“沧浪之水”及有关遗迹。王闿运也认为沧浪水在江北均郧之地,但同样囿于旧说,因而说“盖楚旧臣避地沅潭,故劳相问也”(《楚辞释》),都是煞费苦心解决史实与旧说间的矛盾。今确定为怀王朝放于汉北时,一切问题都得以解决。

关于《卜居》可以肯定为先秦之作的理由,郭沫若《屈原赋今译·后记》中论及《卜居》《渔父》,说道:“这两篇由于所用的还是先秦古韵,应该是楚人的作品。”既然这样,又怀疑其非屈原所作,便再没有理由。因为很多怀疑者提出的篇中自称“屈原”的问题,如上所言,也并不成问题。

关于《卜居》的作时与作地,王夫之《楚辞通释》注“三年不得复见”一句云:“大夫不用,自次于郊以待命,君不赐还,谓之曰放。此盖怀王时去位居汉北事。”说甚是。怀王二十四、五年屈原被放汉北,任掌梦之职。联系《离骚》中两写卜疑的情节看,应是反映了同样的心态与经历,则《卜居》应是屈原被放汉北期间所作。明周拱辰《离骚草木史》云:“古人登庙而卜,归其智于祖也。”胡文英《屈骚指掌》也以为作于楚怀王时。蒋骥《山带阁注楚辞》云:“详其词意,疑在怀王斥居汉北之日也。”还从内容上进行分析,认为“盖居蔽须时,与为彭咸之志,尚相参也。然则《卜居》之作,殆与《思美人》相近欤?”皆精到之论。因顷襄王朝被放江南之野,那里不可能有太卜。而汉北云梦之地,楚故都鄢郢在其西北,会有占卜之官。那么,本篇根据其开头“三年不得复见”之语,应作于怀王二十七年前后。从屈原作于汉北各篇分析,应作于《渔父》《抽思》《思美人》《招魂》《惜诵》之后,《离骚》之前。

关于《卜居》的题意,洪兴祖《补注》进一步论《楚辞章句·卜居序》之意云:“卜以决疑,不疑何卜。而以问郑詹尹,何哉?时之人去其所当从,从其所当去;其所谓吉,乃吾所谓凶也。此《卜居》所以作也。”朱熹《楚辞集注》则以为本篇是屈原“哀悯当世之人习安邪佞,违背正直,故阳为不知二事之是非可否,而将假蓍龟以决之,遂为此词,发为取舍之端,以警世俗”。汪瑗不同意朱熹之说。其《楚辞集解》云:“屈子于是非可否二者之间无疑于心,必不卜之于神明,其说尚矣。今观太史姓名俱载,非若‘无有先生’、‘亡是公’悬空假托之类也,亦明矣。”明代陈第的《屈宋古音义》联系《离骚》中灵氛占卜、巫咸决疑的情节,从王逸、洪兴祖、汪瑗之说,以为屈原“以行之必不能胜,事之必致相反者,决去就,定从违,以见己之廉贞,不以见弃而悔改也”。清初王夫之《通释》、顾炎武《日知录》及林云铭、蒋骥、屈复等看法均与之相近。则屈原居汉北之地,对自己坚持改革内政与正确的对外政策而屡遭打击疏放一直不能理解,对谗佞之臣使国家不断走向败亡而反得到信任、朝政日非而竟无人关心,也时时不能去于怀。如果他改弦更张,向旧贵族低头,则可以返回朝廷、与闻政事,但这不合于自己做人的原则;坚持自己的主张不变,则失去返回朝廷、挽救败局的机会。这些在诗人头脑中不会没有矛盾与斗争,因而去向太卜求教。屈原也算是借此倾吐内心,以求指点。而实际上屈原也通过这种方式表现了对当时政治与社会风气的批判。

屈原之名原而字平,因《史记》一字之误,致使历代学者殚精竭虑,曲为作解,又一些学者引起对《渔父》《卜居》作者的怀疑,牵强附会以求立说,今可以息其讼矣。

附记:

屈原应是名原而字平,二十多年来我在本科生选修课、研究生专业课上即这样讲(兰州大学1988级研究生孙宝妹等听我的“楚辞研究”课时,我即详细论述过这个问题。孙现在《民族报社》工作)。但考虑到事关重大,故一直未撰文公开发表。在编撰《先秦文学编年史》和《历代赋评注·先秦卷》时,将此看法写入关于屈原的“作者介绍”和《渔父》《卜居》的题解中。2008年春夏之间,综合已成有关文字,撰为一文。并于2008年6月20日将电子文本发中国屈原学会秘书处。近日读到黄毅与章培恒先生合写的《“屈原名平”说证误》一文(《学术月刊》2008年第8期),与拙见不谋而合,而论证十分精到,有拙文所未及者。则拙文算是对章黄二位大作之呼应,希能有更多同仁注意到这个问题,以纠正一千多年来相传之错误,也为有关问题的解决排除障碍。

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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