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表论文软件使用版权问题

关于发表论文软件使用版权问题

问:软件版权问题,急啊,求救
  1. 答:1、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享有著作权。因此,是否申请,不影响取得版权(著作权)。
    2、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因此,办理申请登记,如果没有相反证据,则被登记人就是版权人(著作权人)。
    3、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版权)可以许可也可以转让。如果你们公司开发出软件提供其他公司使用,如果没有委托关系,可以认定为许可使用。其他公司只取得使用权。但最好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问:软件版权问题
  1. 答:他没申请版权的话,你就赶紧去做。他要是做了版权的话,你得留好你首次发布的时间证据,准备告他吧!不过中国人都不喜欢打官司,更何况知识产权本来就意识薄弱,你这纯粹就是亡羊补牢,自讨苦吃。以后记得先保护自己,才不会被这些后续的问题骚扰!
问:关于对软件著作权的允许的规定有哪些?
  1. 答:以下形式限制软件著作权:
    一、期限限限制。也就是说,软件版权的保护期是自然人死后50年,截止自然人死后50年的12月31日;
    二、限制法定许可。也就是说,学习.研究软件的思想和原理,并且通过安装.显示等方式使用软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支付报酬;
    3、其他形式的软件著作权限制。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第十七条
    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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