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与各民族共同繁荣与发展_科学发展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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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15X(2004)06-0022-04

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它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了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和执政兴国的新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涵。正确理解和坚持以人为本,坚定不移地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什么是以人为本?胡锦涛同志最近分别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和中国科学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七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中作了深刻阐述:“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以人为本的内涵与要求,和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中国56个民族的全面发展,这种发展体现着中国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物质文化需要和经济政治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就是要实现中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共同发展。此前,胡锦涛同志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少数民族界委员联组讨论时指出:“落实十六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是要更好地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就是我们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从胡锦涛同志的讲话和以人为本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内在联系来分析,坚持以人为本的目的,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使各民族得到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这不仅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而且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发展理论的创新。另一方面,要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又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才能把握发展规律,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理念,开拓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因此,以人为本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二者统一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

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那么,为什么说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呢?这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其一,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特征和核心内容,也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发展理论的基本内涵。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所要解决的不是要不要发展的问题,而是新世纪新阶段中国要发展,为什么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问题。这种发展观把人的发展视为发展的本质、发展的目的、发展的动力和发展的标志,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从根本上说是寻求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总体性和谐发展。因此,以人为本是发展的最高价值取向,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传统的发展观在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同时,在发展观念上有着明显的局限性,即把发展等同于经济特别是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人的发展严重失调,同时以大量耗费资源和污染环境为代价,导致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环境的恶化,阻断了发展的可持续性,反过来又制约发展。科学发展观正是在深刻总结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立足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提出来的。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发展的理论认为,“一个民族本身的整个内部结构都取决于它的生产以及内部和外部的交往的发展程度。”[1](P.25)民族的产生、发展、繁荣以至消亡,取决于社会的发展程度,生产力的发展是协调各民族之间相互关系的基础,充分注意民族利益原则是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条件。我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是整个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基本条件。毛泽东提出的“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是整个国家的利益”[2](P.102);邓小平提出的“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是看那个地方能不能发展起来”,“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3](p.373);江泽民提出的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核心是“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2](p.251)等思想,都体现了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内容。同时,以人为本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也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根本要求。

其二,以人为本,符合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切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实际。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64%,少数民族人口总数超过1亿,民族之间、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这是基本国情。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由于历史、自然、社会等多方面的原因,和东部发达地区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发展差距。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总国民收入、人类发展指数、贫困人口比重、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多项指标来分析,这种发展差距仍有进一步拉大之势。因此,党和国家采取多种办法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主旨就是逐步缩小民族地区和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方面的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实质就是要逐步实现民族和地区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并要使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分享发展的成果。当然,以人为本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并不等同于绝对均衡发展。共同富裕应是一项长远的发展目标和指导思想,只有各民族、各地区共同发展了,才能最终实现整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其三,以人为本是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建设,我国开始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阶段,民族地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也达到了1000美元。但是,这种总体上的小康仍是初步的和不完善的小康,实现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小康,民族地区任重而道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不是在缄市而是在农村,不是在东部而是在西部,特别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全国现有的3000万贫困人口,多数集中在民族地区;经济结构不合理,区域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经济增长方式落后,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及城乡低收入居民生活困难等深层次矛盾,在少数民族地区表现得更为突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给民族地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明了方向。与实现从温饱到总体小康的飞跃相比,实现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的飞跃更注重以人为本,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经济、政治和文化全面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民族、各地区共同发展,而人的全面发展则是根本的目标。与此同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的不仅是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更是为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人力资源与自然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以人为本,深化改革,将进一步提高民族地区市场发育的程度,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增强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这是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需要正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措施,需要科学有效的制度和机制,更需要求真务实,这是民族工作战线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旨所在。

首先,要坚持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理论创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新的民族发展观。新的民族发展观是关系民族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包括三个基本内涵:一是以人为本。民族发展的主体是人,发展的目的也是为了人,同时民族发展要靠人的素质和能力的不断提高,以人为本是新的民族发展观的核心。二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是指每个民族(包括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各个方面都要发展;协调是指各个方面的发展要相互适应,各个民族之间的关系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可持续是强调民族发展进程的持久性、连续性和可再生性,包括民族发展所依赖的自然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性。三是全面推进民族工作创新。要在理论、观念、政策、体制、机制、实践等方面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使发展有新思路,改革有新举措,各项工作上新台阶。既要突破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又要注重发展模式的多样化和民族问题的特殊性。

其次,坚持以人为本,就要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实际出发,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特别是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律保障。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基本法的形式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固定下来,集中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体现了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这部法律颁布实施20年来,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提供了法制基础。在新世纪新阶段,进一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还需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部署,根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新要求,在提高思想认识、制定配套措施、加强重要环节、强化监督机制等方面整体推进,尤其需要在建立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监管、产业区域发展、财政转移支付、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发展民族教育法律法规方面不断完善。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既要深化改革,又要统筹兼顾。改革开放,带来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大发展。然而,民族地区发展基础薄弱,市场发育程度较低,我国区域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这就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需要在改革创新的同时更注重统筹兼顾。因此,必须统筹区域发展,至关重要的是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从而使民族地区和发达地区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不断增强民族地区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必须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促使民族地区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转变[4],把解决民族地区“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加快民族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结合民族地区资源特点和产业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探索一条适合民族地区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就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民族地区社会的全面进步,推动民族地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同步发展,不断提高各族劳动者的素质;必须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就是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和切入点,实现人口的适度增长、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的持续改善;必须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就是不断提高民族地区对内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以开放促开发,以开放促发展。

第四,坚持以人为本,必须贯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如何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稳定人才,让人才的创造性得到最大程度的激发,这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关键,也是民族地区振兴中亟需解决的问题。要着力构建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在人才吸纳、培养、使用几个关键环节上形成科学的政策体制和制度保障;要积极开发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切实提高民族地区人口素质,努力营造民族地区人才辈出的优良环境,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这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基础;要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的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民族地区干部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要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在扩大数量、提高素质、改善结构上下功夫,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第五,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民族地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以人为本是党的执政理念和重要工作原则,同时也是衡量各级干部政绩的行为准则。以人为本的政绩,是全面的、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各族人民群众拥护的政绩。看一个地区的发展和领导干部的政绩,不仅要看经济指标,而且要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不仅要看城市的变化,而且要看农村牧区的变化,看促进就业,看“三农”问题的解决,看社会的稳定;不仅要看当前的发展,而且要看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不仅要看经济总量的增长,而且要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看人民群众是否拥护、满意、高兴、赞成。那种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急功近利、竭泽而渔的“政绩工程”,盲目攀比、脱离实际的“项目指标”,不符合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这样的“政绩”必然要大打折扣。真正的政绩是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的政绩。

收稿日期:200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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