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农业补贴综述_农业论文

2016年国家农业补贴综述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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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是政策性行业。对于农业来说,政策就是天条,不但主宰着农业发展的方向,更关乎农民的补贴福利。最近,许多农民朋友问:“2016具体都有哪些农业补贴政策?”、“我该如何申报?”等等疑问,现在,就奉上2016年农业补贴大汇总。

      1.种粮直补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

      3.良种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补贴234亿元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

      7.小麦、水稻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51亿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补贴35亿针对生猪养殖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积极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贷款试点。

      11.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政策: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的标准化示范区。

      12.防灾减灾关键技术补助: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技术补助资金,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3.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中央财政继续投入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14.推进粮棉油糖高产政策:安排20亿,由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高产可持续,提升粮棉油糖综合生产能力。

      15.化肥、农药零增长政策:财政专项安排996万元,开展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助试点。

      16.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补助8亿元,鼓励和支持还田秸秆,加强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

      17.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支持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18.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粮棉油主产区140个大县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点,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和技术培训,为农民选择优良品种、选用先进栽培技术提供指导和服务。

      19.追溯体系建设政策:可追溯体系运行所需的装备条件,强化基层信息采集、监督抽查、检验检测、执法监管、宣传培训等能力建设。

      20.质量安全县创建政策:80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制度创设、模式总结探索、人员培训等。

      21.畜牧良种补贴政策: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养殖户)购买优质野味养殖或者种公羊和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

      22.畜牧标准化养殖政策:生猪类(含野生动物)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以及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

      23.动物防疫补贴政策: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

      24.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政策:国家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政策补贴190亿元。

      25.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中央财政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

      26.渔业柴油补贴政策:继续实施渔业油价补贴政策,并对补贴方式和方法进行完善。

      27.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安排6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28.农村沼气建设政策:畜牧业规模化养殖相配套,在养殖业发达和养殖污染严重的地区以畜禽粪便为原料建设。

      29.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探索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构建。

      30.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安排11亿农民培训经费,在4个整省、20个整市和500个示范县开展重点示范培育。

      31.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组织实施“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遴选10名从事种养业的优秀新型农民代表,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32.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33.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

      34.农业保险支持政策: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15个,中西部补贴40%,对东部补贴35%。

      35.扶持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发展政策: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

      36.扶持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发展政策: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

      37.发展规模经营政策: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

      3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再选择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吉林、贵州、河南等9个省(区)。

      39.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政策: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安排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6亿元,协调加大对示范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具体农业补助申报时间

      项目名称:2015年养殖业良种工程拟储备项目

      项目受理单位:各省辖市、县(市、区)财政局。

      支持范围:畜禽良种项目如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须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成立。

      资金补助数额:看各省辖市、县(市、区)具体情况。

      去年申报时间:2~3月。

      2016年申报预计时间:2~3月。

      项目名称:新网工程

      项目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

      支持范围:农副产品及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系统改造;农副产品及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农化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200元~400万元。

      2016年申报预计时间:4月。

      项目名称:2016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

      项目受理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支持范围:1个补助范围:2016年新建的马铃薯贮藏窖、果蔬保鲜库和烘干设施;2.补助对象:承担项目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每个专业合作社补助数量不超过5座,每个农户补助数量不超过2座。

      资金补助数额:6000~10万元。

      去年申报时间:3~5月。

      2016年申报预计时间:3~5月。

      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项目受理单位:农业部(各县市的农业局或者农委)。

      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0000亩。

      2016年申报预计时间:5月。

      项目名称: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项目受理单位:农业部(各县市的农业局或者农委)。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内。

      2016年申报预计时间:5~6月。

      项目名称: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示范农场

      项目受理单位:农业部农垦局农业处。

      支持范围:1个至少有一个能发挥示范作用的机务区;2.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高于本垦区平均水平;3个上一年度农场辖区内无重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人员死亡事故);4.有关农机技术、管理和工作标准的编制资料健全;5.有农机化生产组织和管理机构。

      申报时间:3~6月。

      2016年申报预计时间:3~6月。

      项目名称: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

      项目受理单位:各省市农业部办公厅。

      支持范围:以行政村为主体单位,包括历史古镇、特色民居、传统村落、民俗村落等类型。参加推介的村应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主体、乡村为单元,依托悠久的村落建筑、独特的民居风貌、厚重的农耕文明、浓郁的乡村文化、多彩的民俗风情、良好的生态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确保功能特色突出,文化内涵丰富,品牌知名度高,具有很强的示范辐射和推广作用。

      资金补助数额:60万。

      往年申报时间:3~6月。

      2016年申报预计时间:3~6月。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

      项目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上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300万元。

      2016年申报预计时间:3~6月。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项目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

      资金补助数额:150万元。

      2016年申报预计时间:6~8月。

      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项目受理单位:农业部(各县市的农业局或者农委)。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

      2016年申报预计时间:7~8月

      项目名称: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项目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5~30万亩。

      资金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2016年申报预计时间:8月。

      项目名称:扶贫项目

      项目受理单位:国家扶贫办。

      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2016年申报预计时间:不定。

      (注:具体时间请根据地方实际公告为主)

      联系电话:0451-8461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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