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组长(主审)应履行哪些职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审论文,组长论文,职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审计组长(主审)在审计前应该履行的职责
(一)接受任务后,应及时带领成员作好审前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积极组织审前培训。
(二)应负责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根据审前调查的情况,确定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审计方法和步骤,预定审计工作起至时间,确定审计组成员分工。
(三)审计组长(主审)对审计实施方案编制、调整不当,造成重大违规问题应当查出而未能查出的,承担相应责任。
二、审计组长(主审)在实施审计期间应该履行的职责
(一)在收集审计证据时,对实现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的审计步骤和方法难以实施或者实施后难以取得充分审计证据的,审计人员实施追加或者替代的审计步骤和方法,仍难以取得充分审计证据的,由审计组长(主审)确认,并在审计日记中予以记录和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二)应当督导审计组成员收集审计证据工作,审核审计证据。发现审计证据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成审计组成员进一步取证。
(三)审计组长(主审)对重要审计事项未收集审计证据或者审计证据不足以支持审计结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承担责任。
(四)对审计组成员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一是复核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实施审计;二是复核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目标是否实现,审计步骤和方法是否执行;三是复核审计的事实是否清楚;四是复核审计证据是否充分;五是复核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六是复核审计结论是否恰当。
(五)审计组长(主审)对复核意见负责,对未能发现审计工作底稿中严重失实的行为承担责任。
(六)在汇集审计底稿时,应分析审计组成员工作底稿反映的问题,他们之间是否存在相关联系,以便发现问题,有利于把问题查深查透。
(七)对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存在的问题,应责成审计组成员及时纠正。
三、审计组长(主审)在审计现场作业完成后应该履行的职责
(一)应撰写审计报告,送有关负责人审阅后,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应召开审计会议进行核实,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修改审计报告。
(二)应当将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审计组书面说明、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代拟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的,代拟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书、对审计发现的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问题,代拟审计机关的审计移送处理书,报送复核。
(三)应参加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召开的审计业务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
(四)应根据审计业务会议决定修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
(五)应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报送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送达有关单位。
(六)审计组长(主审)对其提出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工作底稿记录的重大问题不予反映或者不如实反映,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
四、审计组长(主审)在审计项目完结后应该履行的职责
应当确定项目完结立卷责任人,并及时收集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整理装订成册。对审计档案的业务质量进行审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