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清晰:风水现象的理性解读_风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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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221;K9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1)08-0105-12

在“风水”大热的今天,本文的撰写与发表,也许不会讨某些人喜欢。关于风水,学界与民间断言其“科学”者,有之;痛斥其“迷妄”者,亦有之;而更多的,则深感困惑。鉴于此,努力做到正本清源理性地解读风水,做一点力求严谨的学术研究,尤为必要。从而有可能解答一些困惑,平息一些争论,澄清一些问题,获得一些认同,正是本文的期待。

易理、风水学的人文之原

这一问题,笔者拟从两方面来加以论析。

(一)气的理念,是古代风水学及其风水术的立论之本与人文之原

风水学及其风水术,古代中华所独具的一种命理文化。托名晋代郭璞(276-324)所撰《葬书》云:

经曰:“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①

这一风水“定义”,大致揭示古代风水学(术)的文化本蕴,关系到风与水以及风、水之聚散、乘界与行止的命理意义之联系,从“术”角度看,以“得水”为第一,其次是“藏风”,而关键是“气”“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从“学”角度分析,其人文原型是“气”。

《周易》本经有一井卦,卦象为,下卦为巽,巽为风;上卦为坎,坎为水。井卦,一个与风水相关的卦象。又有涣卦,卦象,上为巽风,下为坎水,亦是一风水结构。涣卦九五爻辞云:“王居,无咎。”《易传》发挥爻义云:“王居,无咎,正位也。”涣卦九五为阳爻,居上卦中位,为阳爻居于阳位之吉爻,且得中、得正,故筮遇此爻,筮得王者之居恰逢“好风水”。

《易传》明确提出“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这一人文命题,又称“仰以观乎天文,俯以察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这里,所谓“同气相求”,是风水学理意义之气,作为风水术本原及其感应;所谓“仰观”、“俯察”云云,本义指风水术意义之“看风水”。

《易传》所言“气”,奠定了古代中华风水学(术)的学理之基。

气,殷墟卜辞写作②。其上、下两画像河岸之形,中间一短画,表示此处忽而流涛汹涌、忽而干涸及先民对这一自然现象深感困惑与神秘的心理体验。原始先民智力低下,对河流那种突而汹溢又突而干涸的现象难以理解,迷信有超自然、超人为的神秘感应之力,决定人的生存遭际。

这一后代成长为整个中华文化之元范畴的气,自古至今,其字形写法,已经历“→氣→气”这一演替过程。今简体之“气”,实乃古体“气”字之回归。气从始而表示先民所体验的神秘感应力,发展为文化学元范畴与中国哲学、美学的本原、本体范畴之一,给予中华文化、哲学与美学的深巨滋养,非同小可。时见学界研习中国哲学、美学及文学之类,往往囿于哲思或美蕴之域限,未从原始易筮、风水文化看问题,似有探流而舍源之憾。

虽从文本言,殷周之际的《周易》本经(距今约3100年)卦爻辞无“气”字,这不等于在先民的原始易筮中,没有关于神秘之气的领会、认同与敬畏。易筮、算卦之所以“灵验”,不就是先民迷信气之本存及其感应之功的明证吗?

蕴涵于易理的古代风水学(术)的文化理念,无论在形法派还是理气派风水说中,都以气为其人文之原与人文之魂。《宅经》卷上云:“是和阴阳者,气也。”《葬书·内篇》:“葬者,乘生气也。”③都在说明,气是风水学、风水术的人文之灵魂。而风水“聚气”之说的关键在于,气,“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大化流行,气韵生动,可谓“好风水”。

《葬书·内篇》有“盖生者,气之聚”之说。学界有人据此以为,风水术所谓“聚气”,首倡于《葬书》。其实,先秦战国《庄子·知北游》早就指出:“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故曰:‘通天下一气耳’”。学人研读庄子,习惯性的思路与理念往往是,既然庄子是道家哲学家,那么其一切言说,便一定是“哲学”而无其他,殊不知庄子此处所言“气”,实由文化学意义之“风水”而提升为哲学。其哲学及其美学的人文基因,起码在某种意义上,是源于原始风水说的。否则,《庄子》的“聚气”说,为什么会与后之《葬书》如此相同呢?而较《庄子》为晚出的《葬书》,说的固然是风水术意义之气,却也特具一定的哲学意蕴。两者是既背反又合一的关系。

《葬书·内篇》关于“盖生者,气之聚”这一风水术命题的反命题是说,“盖死者,气之散”。“气之聚”,生的状态;“气之散”,死的状态。“聚生”而“散死”,这正是《庄子》的气论。《庄子》所谓“通天下一气耳”之本蕴,是说“天下”仅“生”、“死”而已;而“生”、“死”,实际指气之“聚”、“散”,然后,才是一关乎本原、本体的哲学命题。

与此相关,庄子还有人“受命”于“天地”的思想:“受命于地,唯松柏独也正,在冬夏青青;受命于天,唯尧舜独也正,在万物之首。”④而命者,人“无所逃于天地之间”⑤。试问是何缘故?因为人之生、死,即“气”之“聚”、“散”,无以逃避,亦无法抗拒。因而,天地之“命”,即“通天下一气耳”的“气”,人对它应有的态度,好比“父母于子,东西南北,唯命是从”。⑥这里所言“从”,乃适然于时势之义,顺其自然之谓。《庄子》又说:“《易》以道阴阳。”⑦就其哲学层面而言,“阴阳”为对偶性范畴,指事物存在、运动之相反相成、互逆互对之两面,即《易传》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从该哲学思想的文化基因来说,阴与阳,本指风水地理与阳光照射的关系,以阳光照射之山的一面为阳,反之则阴,这已具有风水说初始的人文意义。与气论相联系,《庄子》所言“阴阳”,即“死生”、“散聚”。

无论就神秘兮兮的风水术而言,还是在理性葱郁的哲学意义上,其实所谓气,仅在“聚”、“散”之际,它终究是不死的。否则,那还是具有神秘莫测之“感应”或是本原、本体的气吗?诸多古代风水学著述,包括其中最重要的《宅经》、《葬书》,往往都有“无气”或“死气”的提法,对此,未可望文生义,错以为气有“无”、“死”之时。其实古人坚信,气是永恒而不无、不死的。古代风水学(术)意义之气,作为“命”,它首先是具有神秘性的。

这也可从《易传》所言“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得以旁证。“精气为物”者,气聚为生;“游魂为变”者,气散为死。人之肉身可以衰亡,而气仍“活”着,仅“散”而已。所谓“游魂”者,气之散、肉身亡而气永远不死之谓。

因此,无论所谓“阴宅”、“阳宅”风水术施行之目的,是企图以“得水”、“藏风”方式,让已“散”为“游魂”的所谓“死气”,重新“聚生”于“吉壤”之域,或让“生气”(聚气)永驻人间,以企望“荫庇”于血族后人。这便是前文所引《葬书》“葬者,乘(引者注:随顺、驾驭之义)生气也”和《宅经》卷上所言“宅者”,“阳气抱阴”或“阴气抱阳”的意思。

(二)《周易》八卦方位理念,是古代中华风水学(术)的“理想”模式

《周易》八卦方位,有“先天”、“后天”之分(见图1)。

先天八卦布局:乾南、坤北、离东、坎西、震东北、巽西南、兑东南、艮西北;后天八卦方位:离南、坎北、震东、兑西、艮东北、坤西南、巽东南、乾西北。这里,读者切不可以为,这两大八卦方位,仅仅体现古人对平面、空间的认知。其实,它们也是时间流程的表达方式,是如卦似闭、气韵生动之气的和谐模式。

这两大八卦方位模式,在中国古代都城、乡村、宫殿、寺观、民居与陵墓等一切规划、建筑及环境的风水设计与营造中,都有实际运用。

明清北京紫禁城(现北京故宫),以乾南至坤北为中轴,15华里长,其南门称承天门(现天安门)、北门为厚载门(现地安门)。其平面形制与称谓,无疑源自“先天”的“乾南、坤北”说。《易传》云,“乾为天”、“坤为地”且“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故有“承天”(天安)、“厚载”(地安)之名。明清北京内城四郊设四坛,以供郊祀之需。其南为天坛、北为地坛、东为日坛、西为月坛,源于“先天”四正卦理念,即乾南、坤北、离东、坎西,依次相应于乾天、坤地、离火(日)与坎水(月)。

比较而言,“后天”比“先天”的风水运用更为广泛。形法派风水术,以西北为龙脉之始、北为主山、东南为水口,有《葬书·外篇》所谓“左为青龙,右为白虎,前为朱雀,后为玄武”,且以案山、朝山为朱雀、以穴前为明堂⑧之说。试问何以如此?

据“后天”布局,西北乾位,《易传》有“乾为父”、“乾为龙”之言,故此为龙脉之始、血族祖脉之原与元气之本。《葬书·内篇》注对此曾大加渲染,称龙脉者,“若水波,若马之驰”、“若器之贮,若龙若鸾,或腾或盘,禽伏兽蹲,若万乘之尊也”。因而,风水术以“觅龙”为要。龙脉始于西北,是按“后天”而给定的逻辑预设,是对血族祖神之旺盛生殖与生命之气的崇拜与赞美。实际指,始于西北而向北蜿蜒而来之雄伟、葱茏的山的形势。⑨

据“后天”,东南巽与西北乾相应,风水术要求“入山首观水口”,称为“观水”。水口位于东南,自是重要。《易传》云,“巽,入也”,东南为宅之入口。典型的明清北京四合院,四周院墙封闭,仅在宅之东南辟一院门,以供出入,便应在“吉利”的巽位上。大而言之,中华大地西北高而东南低,大江大河,基本自西北(西)流向东南(东),故东南乃“水口”之所在。北京曾为明清古都,其风水地理的所谓“吉利”,不仅其自西北向北绵延之山势磅礴而雄伟,龙脉崇高,而且以天津卫为“水口”。北京背靠的燕山,为主山;前(南)为华北大平原,“明堂”之谓;大平原之东为泰岱(青龙),西有华山(白虎);前,即南又有嵩山(案山),此合于“后天”坎北、震东、兑西、离南与中位之则。

《易传》称,东“震为龙”,且五方、五行与五色相对应,故东为木为青,“左为青龙”。《易传》又云,“云从龙,风从虎”,龙虎相应,既然“左”(东)为“龙”,则“右”(西)必为“虎”。据考古,距今约六千年的河南濮阳西水坡45号墓出土“龙虎蚌塑”图案。其墓葬制度,于墓主残骸左(东)为龙形塑,右(西)是虎形塑。可见,该风水理念之起源悠古。而据五方、五行与五色对应之说,西为金为白,故“右为白虎”。《易传》又说,南“离为火”,且五色属赤(朱),“雀”(凤)为“四灵”之一,居于南,故“前为朱雀”。朱雀又与玄武对应,北“坎为水”。玄武(蚨龟)属水,五色属黑,故“后为玄武”。

这里有一问题,既然北“坎为水”,玄武属水,为何风水学(术)偏偏以北有主山(靠山)为“吉”呢?因为,按五行相克之理,山之属性为土,“土克水”之故。此正如南“离为火”,不仅此须有案山、朝山,而且应具水系。若无,则须人工挖掘一“汇龙潭”之类。以求所谓“吉利”。此按五行相克之理,“水克火”之故。风水学(术)以气之“和阴阳”为“理想”,北坎水旺,故以土(山)克之;南离火旺,又以水克之。“克”者,和也。

要之,古人笃信明清北京之风水所以“吉利”,乃符契《周易》八卦方位之故。从“后天”看,正如南宋朱熹云,“冀州好一风水。云中诸山,来龙也。岱岳,青龙也。华山,白虎也。嵩山,案(案山)也。淮南诸山,案外山(朝山)也”⑩。可见,北京被定为明清王朝首都,讲究风水之故。古代风水术,以“觅龙”(寻找龙脉之所在)、“观水”(观照水系位置、流向、大小、清浊、曲直与多寡等)、“察砂”(察看青龙、白虎山的位置、形势)、“点穴”(确立所谓阳宅、阴宅的地理之位,与龙、砂、水等的关系)与“正向”(勘定建筑物“吉利”之朝向),为古代风水术之五要,崇信与遵循所谓龙真、水抱、砂秀、穴的与向正之风水“吉壤”与朴素环境学、生态学的原则。

巫性:“畏天”还是“知命”

古代中华风水文化,无疑浸透了命理思想。风水学著述诸多言说,首先都是对神性之“天”及居住环境的崇拜、敬畏、歌颂、感激或无奈、焦虑与恐惧。

《宅经》的人文主题,可从其卷上首句“夫宅者,乃阳阴之枢纽”见出。这里所言“阴阳”,指宅居的所谓阴气、阳气。此具阴阳相和或阴阳失调两大存有方式、形态。无论自然界还是人为环境,从“命”角度看,古人以为都是先定的;无论阴、阳之气相和或失调,均为“天意”。《论语·颜渊》有云:“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董仲舒说:“人受命于天也。”(11)命者,令也,“天令之谓命”。(12)天之令无可违逆,这便是命。

因而,天人关系既原本相合又原本相分,既合一又悖背。否则,古人为什么会那般虔诚地崇拜天命、或是恶毒地发出对天的诅咒?这里所言天,应当说是神性之天。否则,所谓天,就不能等同于天命。

中华古代的风水文化,充满了对天命意义上的阴阳相合(吉)与阴阳失调(凶)之气的崇信。仅就所谓风水之凶煞而言,让今人尤感其生存的艰难与环境的恶劣。

《宅经》卷上云:“再入阴入阳,是名无气。三度重入阴阳,谓之无魂。四入谓无魄。魂魄既无,即家破逃散,子孙绝后也。”意思是,居舍再三再四地阴气过盛而犯阳,阳气过盛而犯阴,阴阳失调,人便无气无魂无魄,家败人亡,断子绝孙。如此耸人听闻、近乎恫吓的迷妄之言,是古代风水文化之典型的崇信天命的思想体现之一。

《宅经》卷上又说,“墓宅俱凶,子孙移乡绝种”,“失地失宫,绝嗣无踪。行求衣食,客死蒿蓬”。《宅经》卷下亦称,“凡修筑垣墙,建造宅宇,土气所冲之方,人家即有灾殃”。而五行之中还有所谓金、木、水、火之气,亦可各有“所冲之方”,可见“灾殃”之多。如此言述,让笃信天命及风水命理之人,惶惶难以终日。而且,《宅经》卷下又将八卦方位的“八方”,共分为“二十四路”,每一方位为三路,每一路方,或为“刑祸方”(凶),或为“福德方”(吉),旦依运而互转,反复阐说所谓天命难违、命里注定的穷、通之理。

《葬书》则热衷于渲染所谓生者死者、生气死气之间的神秘感应。其“内篇”云,“是以铜山西崩,灵钟东应”。对此,《葬书》注有意编说了一则类于神话般的“故事”,来言述风水地理的气的神秘感应。“汉未央宫一日无故钟自鸣。东方朔曰:‘必主铜山崩应。’未几,西蜀果奏铜山崩……帝问朔何以知之?对曰:‘铜出于山气相感应,犹人受体于父母也。’帝叹曰:‘物尚尔,况于人乎?’”本来,西蜀“铜山崩”而未央宫“钟自鸣”,大约是一地震传导现象。但古人执信于天命与命理,断言是物与物之间的神秘感应。这里,东方朔的解说,宗于五行相生之理。其有趣的逻辑是,铜山“山气”属土,未央宫之钟属金,故感应之因,为“土生金”。

可是,如将古代风水学(术),仅仅看做基于天命、命理的一种迷信,又显然欠妥。古人不仅因迷信风水、身心沐于阴阳相和之气而乐其所成,或畏怖于阴阳失调而寝食难安,而且,无论面对何种风水地理,又相信人并非绝对地无能为力、无所作为,相信只要审时度势,就能循天命而就人事,“逢凶化吉”。

《葬书·内篇》云,如人处逆境、遭宅舍风水咎害之时,可“乘其所来,审其所废,择其所相,避其所害,是以君子夺神功而改天命”。《葬书》注引述陈抟之言解说云:“圣人执其枢机,秘其妙用,运己于心,行之于世,天命可移,神功可夺,历数可变也。”

这便是说,古人以为,人所遭遇的风水地理虽则可以是凶险的,但此时、此地的风水“生气”依然未灭。因而,人须随顺、驾驭生气的来势,审察煞气的散废,选择阴阳之宅基址的吉善,回避死气的残害,而求生气的再度凝聚。所以,圣人、君子讲究风水之理,可把握神秘的自然造化之功,改移先天之命的安排。古人有时并非绝对地将天命权威放在眼里,也未彻底执迷于命理的系累,确是如此。

这便是古代风水学(术)之中尤为值得关注的所谓“知命”之思。“知命”者,“知”天命、“知”命理之谓也。所谓命理,指人之命运所存有的天命成分。命运是一复合结构,命属先天而运为后天。故“知命”之义,指人企图认知、把握神秘天命,以改移人的后天生存处境。

在古代中华文化史、哲学史上,孔子既有“畏天命”、又具所谓“五十而知天命”(13)之“畏天”、“知命”双兼的思想。“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14)又,“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15)。孔子对“鬼神”且“敬”且“远”,其实,这也是孔子对待蕴涵“鬼神”、命理意识之风水文化的基本人文态度。孟子心目中的“天”,实指“人性本善”。“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16)孟子的逻辑是,“尽心”(心灵道德修为)即“知性”,“知性”即“知天”,而“知天”,实乃“知命”。荀子以“人性本恶”为“天”。他从“明于天人之分”说出发,提出“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17)不仅要求“知天命”,而且要“制天命”。《易传》有“乐天知命故不忧”(18)的著名命题。意即,无论面对阴阳相合或阴阳失调之气的“天命”,人都因其可“知”而快乐无忧。先秦之后,“畏天”兼“知命”的天人之说,愈加富于人文理性因素。唐柳宗元称,天人“二之而已,其事各行不相预”(19)。意为天人二分,在天的神格面前,人格、人力也是独立而崇高的。刘禹锡则说:“天与人交相胜耳。”(20)意即天人互有胜负。而明代王廷相进而提出,“人定亦能胜天者”(21)。这是说,人比天地万物更优越,更胜一筹。

凡此一切,都为我们思考、认知与评价古代中华风水文化“畏天”兼“知命”思想的真谛,提供了一个可取的人文视角与文化背景。其实,作为传统文化的有机构成与一大另类,风水文化的“畏天”、“知命”说,不过是原始中华文化及其哲学关于天人关系问题的延伸与辐射而已。不妨可将古代风水学看作一个“畏天”(从命)与“知命”(主命)既背反又合一的人文动态结构。它是神性与人性、神格与人格二重、兼具有。在居住问题上,人既听天由命、又可尊天命而有所作为,从而改善人自己的生存环境。在这一结构中,人是一个多么有趣而尴尬的角色:糊涂与清醒同在,迷信同理智并存,委琐和尊严兼有,崇拜携审美偕行。

“畏天”兼“知命”,以文化人类学关于巫学的眼光来看,便是所谓“巫性”。(22)“巫既通于人,又通于神,是神与人之际的一个中介。”(23)巫性,自当亦是神性与人性的中介,它是正确理解古代中华风水学(术)文化本蕴的一个关键。

巫性关乎神性与人性。而神(神性)这人文概念、范畴,在中华原古巫文化中具有独特的人文内涵。梁漱溟说:“中国文化在这一面的情形很与印度不同,就是于宗教太微淡。”(24)在一个如此“淡于宗教”、原古巫文化十分发达的国度里,所谓“神”(神性)从来没有西方上帝那般的至上意义。从字源学考辨,神的本字为申。《说文》云,“申,电也”、“申,神也”。甲骨文写作。(25)先民见电闪于天而创“申”字,其本义属原始天命观的自然崇拜。申演变为神,始于战国。“战国时期的《行气铭》上面‘神’字的写法,已从申作,与后来的字书如《秦汉魏晋篆隶》等所收录‘神’字写作‘礻电’已无二致,从电取象,显而易见”。(26)《说文》又收录一个“”字,称“神也,从鬼申声。”(27)“”作为“神”字别体,可证先民人文观念中神、鬼未分。钱锺书《管锥编》第一册第183页曾云,古时“‘鬼神’浑用而无区别,古例甚多”。可见在人文品格上,鬼与神几为同列。甚至鬼在前而神在后,否则,为什么古人往往但称“鬼神”而偶称“神鬼”呢?《管子·心术》云:“思之思之,思之不得,鬼神教之。”此“鬼神”云云,足以说明问题。(28)

中华古时的风水文化,具有顽强的“信巫鬼”的“鬼治主义”。朱自清曾经举例说,“其实《尚书》里的主要思想,该是‘鬼治主义’,像《盘庚》等篇所表现的”。(29)此可谓的论。盘庚迁都,其因在殷人认为旧都风水不佳,是“信巫鬼”之故。

这里,值得强调的有如下两点。

其一,作为中华古代巫术文化之有机构成的风水学(术),具有“信巫鬼”的文化根因,这在所谓“阴宅”风水文化中,表现得尤为鲜明。《葬书·内篇》云,“盖生者,气之聚。凝结者,成骨,死而独留。故葬者,反气入骨,以荫所生之法也”,此所谓“气感而应,鬼福及人”。这“反气入骨”、“鬼福”云云,难道不是迷妄之言吗?有趣的是,古人相信人的“保护者”,居然是“鬼”而不是“神”,这正是原巫文化与风水文化的一大特色。《易传》有“易无体而神无方”、“阴阳不测之谓神”之说,这“神”,从巫的人文根因看,显然与“鬼”的人文理念纠缠在一起,它一般未具至上的意义,是可以肯定的,甚至将其等同于“鬼”,并非毫无根据。

因而,风水地理的所谓神秘性,“无体”、“无方”、“阴阳不测”,因原巫文化这一根因之种植,而愈见其根深蒂固。与其说,神秘是风水所不可思议的,倒不如说,没有这种神秘,风水就是不可思议的。风水地理勾起人们代代相传的神秘感,与“鬼神”“福佑”与“惩罚”的意念密切联系在一起,是人与环境既亲和又对抗这双重关系的主观感觉,它体现了人对于天、命对于环境既有所畏惧又总想“窥视”其秘密的复杂心态。而由悠古之人文深处苏醒而起的易,造就了风水地理之“信巫鬼”这从文化母胎所带来的一些“毛病”,它便是巫性之“畏天”、“敬鬼”的一面。

其二,从“知命”一面看,风水文化的天空,又并不是绝对地狞厉而阴郁的,也有一缕阳光从浓云密布之中透射而出,它其实就是具有原始理性因素之朴素的环境与生态思想。

《葬书·内篇》云:“夫阴阳之气,噫而为风,升而为云,降而为雨,行乎地中,而为生气。”这大致是以《庄子》的口吻(30),来述说大地“生气”之域的“好风水”。实际是指,与风水地理相谐之天气、尤其地气所缊而成的风调雨顺,恐怕难以一概斥之为迷信。又,正如本文前面所归纳的那样,风水术关于所谓“龙真、水抱、砂秀、穴的与向正”的追求,因与现代环境学、生态学思想,具有相通、相契的一面,而具有显然的理性因素。在明清北京紫禁城的平面规划中,如果我们剔除其命理诉求,那么,在该风水选址、布局中所显现的有条理的知识理性或某些朴素科学理性因子,并不能一概地加以否定。从原始巫术及其“看风水”角度看,其所谓“灵验”之类,往往是非理性而迷信的。然而,那些巫术施行者、算卦人或“风水先生”,却为了这神秘的“灵验”,而不得不熟稔相关的知识,让一定的知识理性,来做占验、测勘的背景,以便树立、维护其“灵验”的绝对权威。因而可以说,所谓“天机不可泄漏”的“天机”,实际便是在暗中发挥作用的一定的知识理性。一点儿也不是夸张,如果盲目崇信风水之类,是非理性的,而那些“风水先生”,倒反而是很理性的。这真是“巫性”本色。

然而从总体看,古代风水学(术)其一般地缺乏科学理性,是理所当然的。

首先,科学理性承认,世界是可知的,作为人之理性可以认知与把握的对象,不会也不能是迷狂信仰的偶像;其次,科学理性所揭示的真理性,经得起反复的实验证明(证伪)及其逻辑推理的考验。这显然一般为古代风水学与风水术所未备。

多年以来,有些学人甚至“研究”风水的大学教授,居然声称风水学“也是一门严谨的科学”。令人沮丧的是,风水学(术)如何“科学”而且“严谨”,却难以得到任何科学实验的验证。应当说,目前风水问题作为“国学”进入学者视野与大学课堂,可以说是学术与教学的一个进步。但关键是,不在于在论文与讲台上讲不讲风水,而是看其讲些什么、如何讲以及讲得如何。至于有的假言“时髦”,以西方入渐的信息论或系统论等,简单比附源自《周易》的风水“感应”说,宣称“气”的“感应”,就是科学理性意义上的“信息传递”与生态系统论思想。问题是,科学研究固然起于“大胆假设”,但进而仍须“小心求证”为是。

应当指出,在信仰的“哺育”下,非理性与神秘性云云,往往能使风水文化绽放出“诗意狂欢”的“灿烂之华”,但其一般无助于理智地“阅读”风水的文化本质。正如科学一样,理性自有它自己的盲点。可笔者还是愿意在此强调,理性,尤其是科学理性,无疑是人性与人格中最高贵的部分。古代风水文化并非没有任何理性,然则比如其“知命”之思等,因其执著于趋吉避凶、求其实用,也仅属实用理性、工具理性范畴而已。或者,至多从哲学来说“气”,比如《宅经》卷上所言,“举一千从,运变无形,而能化物。大矣哉,阴阳之理也”,等等,亦仅为人文理性范畴。这人文理性与科学理性,品位无有高下。而显然的事实是,千百年来,风水学(术)作为一般的民间信仰,固然具有一定的哲理与诗情因素,但其芜杂与粗鄙,有目共睹。它一般并未经过深度科学理性的熏陶与精微哲学理性的历练。因而,当今天重新企图拾取其精华的同时,严肃地剔除其污垢,是必要的。

居住:何以变得如此困难

正如前述,风水所关涉的,是人的居住问题。古人大多笃信风水,在居住问题上有太多的牵累。今人如果也执信于风水命理,这关系到我们究竟要不要、愿不愿像古人那样地生活。

执信于古代风水之理,便不能不讲究所谓五行、干支与命卦等说。

其一,关于五行。相生: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相克: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五行生克思想,将万物的本始与运化,看作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一种动态联系。在生克之中,五行平等,没有什么高高在上,独领风骚;也没有什么卑微低下,任由主宰,一切依时机而定。五行生克,构成环环相扣的动态联系及其平衡,实际是一种将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即所谓“气”、所谓“时”,作为本原、本体的一种思维方式之尤为别致的哲学。然而在文化上,它又把世界万物的动态联系,预设为线性而循环往复,人处于五行生克之中,首先是“命里注定”,然后才可能在“命”的前定与轮回中,通过后天修为,来试图改善人的生存处境。

同时,与五行思想相关的,是干支。干支作为时间、时机模式,包括十天干、十二地支及其相配。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其中,甲丙戊庚壬为阳;乙丁己辛癸属阴。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其中,子寅辰午申戌为阳;丑卯巳未酉亥属阴。古人将天干、地支相配,把自然时间变成人文时间,用以记时及测定人的时程流迁、命运遭际,体现了人企图把握时间与时机的一种努力。

其二,关于五行、干支与地理方位的关系。据后天八卦方位,其中,北坎、南离、东震、西兑之四正卦与中宫方位,是主要的。《易传》以北“坎为水”、南“离为火”、东“震为木”、西“兑为金”而中者必为土。又,“后天”与河图(见图2)对应。可知:一六属水(北)、二七属火(南)、三八属木(东)、四九属金(西)、五十属土(中)。简言之,为一水(北)、二火(南)、三木(东)、四金(西)、五土(中)。

图2 河图

而干支与五行、五方的对应是:甲乙在东,属木;丙丁在南,属火;戊巳在中,属土;庚辛在西,属金;壬癸在北,属水。这是天干与五行、五方的对应模式。由于五行生克,故在风水学(术)中,不可避免地构成十天干与五方、五行两两相配的所谓“冲合”关系。如:相冲,甲庚、乙辛(西金克东木)等;相合,庚壬、辛癸(西金生北水)等。十二地支与五方、五行的对应,简言之,寅卯属木居东,辰属土;巳午属火居南,未属土;申酉属金居西,戌属土;亥子属水居北,丑属土。值得注意的是,辰未戌丑四支均属土,是对风水之土气的强调。以地支与五行相配,十二地支两两之间,亦具“冲合”关系。相冲: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这是因为,它们各自为阳阳或阴阴该阴阳失调关系的缘故。相合:子丑合为土;寅亥合为木;卯戌合为火;辰酉合为金;巳申合为水。是何缘故?阴阳之气相合。如子属阳而丑属阴,故其气合谐。以每二支合于一行,共十支相配于五行,余下午未二支不好安排,只得以午未亦合为火。于是,卯戌与午未均属火,表面上是对火的强调,实质是强调土。按五行相生之理,火有培土之功,火生土也。风水学(术)中,土气是主题。

其三,古人讲究风水的目的,归根结蒂为的是企图解决人的居住问题,而人之生年不同,五行有别,故其所配所谓“九星”亦自有差异。依次为“一白水星”、“二黑土星”、“三碧木星”、“四绿木星”、“五黄土星”、“六白金星”、“七赤金星”、“八白土星”与“九紫火星”。如:某生于1980年,星运属“二黑土星”;某生于1981年,星运为“一白水星”,等等。人的生年不能自己选择,此之谓“宿命”。古代风水学(术),还有所谓“男女命卦、方位宜忌”(31)说。如某为男性,生于1950年,属“五黄土星”,“命卦”为坤。据《易传》,“坤为地”,地为土气,可见其“九星星运”与“命卦”相合,宜;某为女性,亦生于1950年,属“五黄土星”,“命卦”为坎。据《易传》,“坎为水”,可见不合,忌。

从“男女命卦”看,古人又预设所谓“东四命”、“西四命”与“东四宅”、“西四宅”的宜忌、对应关系说。设定:“东四命”者居“东四宅”,吉(宜);“西四命”者居“西四宅”,吉(宜),反之则凶(忌)。古代风水学(术)有所谓男女“八命”之说。其中,属坎离震巽者,因该四卦的震、巽二卦,位于后天八卦方位的东与东南,故称其命相为“东四命”;属乾坤艮兑者,因该四卦的乾、坤、兑三卦,依次居于“后天”的西北、西南与西,故其命相属“西四命”。与此相应,便是所谓吉凶、宜忌。

举例来说。一男生于1975年,命卦兑,其宜居方位,为西南(坤)、西(兑)、西北(乾)、东北(艮);其忌居方位,是东(震)、东南(巽)、南(离)、北(坎)。一女亦生于1975年,命卦艮,其宜居方位,西北、东北、西南、西;忌居方位,东南、南、北、东。两相对照,在宜忌两方面,分别相同,仅宜忌方位的排序不同而已。这是什么缘故?因为该男命卦兑、女命卦艮,据《易传》“兑为泽”、“艮为山”而“山泽通气”之故。《易传》又云,“兑为少女”而“艮为少男”,少男、少女相悦。而实际上,两者均属“西四命”,故共同宜居于“西四宅”而忌居于“东四宅”。然而,如一男生于1976年,命卦乾,宜于东北、西南、西、西北;忌于南、北、东、东南。一女也生于1976年,命卦离,宜于东、东南、南、北,忌于西北、东北、西南、西。无论宜、忌,两人背道而驰,完全不合,命卦相冲,男命乾而女命离,属于“西四命”对“东四命”。又如,同生于1977、1978、1980年的一男一女;或是一男生年为1977年,一女生于1986年;或是一为1980年,一为1989年,等等,其例不胜枚举,他们两两的所谓“命卦”,完全背悖,假定两者为夫妇,居住便成了一个严重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为力求弄清所谓“命卦”与宅居方位的吉凶、宜忌,笔者曾就自1912-2016年之其中的72个年代进行统计、分析(32),发现宅居的吉与凶、宜与忌之比,约为一比二。该随机的检索可以说明:如果人们笃信古代风水地理之说,那么居住就会变得相当困难。人们往往对很可能居住于所谓“凶宅”而深感恐惧。虽有种种所谓的“辟(避)邪”之法,大约总也疑神疑鬼,不得安宁。由于人的生年之“命”是前定的,而且同样前定的,还有人之生年的月、日与时(辰)。如将八卦、五行、五方、干支与人之出生的年、月、日、时诸因素相配,那么,人类在居住问题上的凶险与禁忌,何其多如牛毛。而且,这里所言的风水,仅涉及古代风水学(术)中所言“觅龙”、“观水”、“察砂”、“点穴”与“正向”这五大方面之一(正向),如果严格地按照中华古代风水学(术)无数的规矩、戒律加以实行,真不知其困难还有多少。

古人笃信、讲究风水,本为“趋吉避凶”,企望生活得更安宁、自由与幸福,岂料往往事与愿违、南辕北辙,遂令人更焦虑、更痛苦、更不自由。这究竟是人性、人格在居住问题上的解放,还是困扰与束缚?值得深长思之。

技术理性、生态之制与审美

尽管在文化总体与本涵上,古代风水学(术)是一种以易理为底蕴的巫性文化,它并非什么“科学系统”,不乏迷妄成分,但决不等于说,此学、此术一无是处。技术理性、生态之制与审美等,与风水学(术)存不解之缘。今日对待风水,值得加以尊重与肯定的态度应该是,披沙沥金,撷其精纯而汰其糟遗。

第一,指南针的发明与磁偏角的发现,有赖于古代堪舆术“辨方正位”之相土尝水的实践与思考。

《周礼·地官》有“惟王建国,辨方正位”说,此即指风水术的施行。这里所谓“国”,甲骨文写作(33)或(34),像人手持武器守卫的一个区域,指都城。“国”字繁体“國”,从□从或:□,四周围合;或,域之本字。班固《西都赋》云:“其宫室也,体象乎天地,经纬乎阴阳,居坤灵之正位,仿太紫之圆方。”此所言宫室之制,合于风水之理。尤其“居坤灵之正位”此句,揭示该宫室的平面布局,依循先天八卦方位,以坐北朝南(乾南坤北)为“正位”。这“正位”,汉人是用指南针的前身即司南或栻盘来测定的。《韩非子》说:“先王立司南,以端(正)朝夕。”可见,早在汉代以前,中国已有司南,用以风水术的“辨方正位”。汉之栻盘,其上图文,以二十八宿、二十四向(路)、十天干与十二地支相对应,其人文原型,是《周易》八卦九宫方位。据考古,距今约五千年安徽含山凌家滩新石器晚期墓葬遗址所出土的玉版,为方形。其“正面有刻琢的复杂图纹。在其中心有小圆圈,内绘八角星形。外面又有大圆圈,以直线准确地分割为八等份,每份中有一饰叶脉纹的矢形。大圆圈外有四饰叶脉纹的矢形,指向玉版四角”(35)(见图3)。这显然体现了后代有关天圆地方、八卦九宫方位与四正四隅思想的前意识,实际上是汉代司南、栻盘的人文之原。东汉王充《论衡·是应》云:“司南之杓、掷之于地,其柢指南。”杓、柢,后之指南针的指针雏形。指南针的发明,始于古代风水术且用于堪舆测定,然后才大成于航海,确在这古老术数的人文“泥淖”中,培育了关于空间、方位之技术理性的萌芽。而北宋沈括《梦溪笔谈》所言“方家以磁石磨针锋,则能指南,然常偏东,不全南也”(注:南偏东7.5度)之磁偏角的发现,提高了“指南”的科学准确性,不啻是始源于远古巫术与风水学(术)的一个理性贡献。

图3 安徽凌家滩遗址出土的玉版

本文将指南针的发明与磁偏角的发现,归之于古代风水学(术)“辨方正位”的理论与实践,且称之为“技术理性”,并无任何贬低指南针作为“四大发明”之一中华古代巨大科技成就与世界性贡献的意思。自从马克斯·韦伯、马尔库塞与哈贝马斯等人提出与确立“技术理性”这一概念以来,人们往往将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科学理性相对立,并等同于工具理性。其实,技术理性是以一定技术来遵循、征服自然的一种理性,它是自古就有的。从远古中华晷景、司南、栻盘到指南针,就是一个技术理性不断成长与完善的历史过程。由于它不可避免地与远古巫术文化、风水堪舆之术相联系,其每前进一步,总是伴随以非理性、反理性与非科学、反科学的若干因素。这一技术理性,确与古代的风水术数相纠缠,具有一定的目的性与工具性,然而,又不等于目的理性、工具理性。技术理性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又无疑是一定的科学理性,否则,这“技术”,尤其如指南针这样的伟大“技术”,又何以能够确立?当然,始于且用于古代风水术的罗盘(又称罗经、指南针)作为“技术”,在理性品类的纯粹上,又不能等同于科学理性。它是科学理性因素存在于一定的风水实践,是对它的同时迎对与排拒、肯定与否定,它并非纯粹理论意义上的科学理性系统本身。而且,这种以一定科学理性因素为基因之一的技术理性,由于总是与风水学(术)“畏天”、“知命”之巫性相联系,与气、八卦之理念相辅相成,必具有一定的人文理性与人文诉求,不可避免地存在对“天命”与“鬼神”的信仰。

第二,正如前述,古代理想的风水地理与居住环境,须具备“龙真、水抱、砂秀、穴的与向正”五要素。这种朴素生态环境理念的核心,是天命、命理支配之下的人与环境的亲和。亲和,即生态。笔者以为,所谓和谐,可存在、发展于自然与自然、自然与社会、社会与社会、自然与人、社会与人、人与人、人心与人心以及人的内心之中,且以人的内心和谐为最高之境界。《周易》兑(读yue)卦初九爻辞云:“和兑,吉。”《易传》对此解说云,“兑,说也”。此“说”,即悦。因而“和兑”之意,可指因“和”(和谐)而“兑”(愉悦)。人的精神愉悦,可分来自于求真(科学)、求善(道德)、求美(艺术)与求神(宗教)等四大类。古代风水学(术)自当不同于求神的宗教,但它是宗教的前期文化形态。它给人的快乐(兑),来自于人与自然环境的对立之观念上的消解,即和谐。在“畏天”与“知命”之际所求得的“吉”,正是这一巫性文化令人“和兑”的源泉。这种“和兑”,既不同于又相容于宗教求神、科学求真、道德求善与艺术求美之和谐的愉悦,是可以肯定的。

如果剔除古代风水术“和兑”五要素中的天命与命理因素,那么,如此风水格局的“和兑”之美,就可能呈现于今人面前。人们发现,所居之处,自西北“来龙”而趋北的主山,雄浑而秀逸,形成坐北朝南、背山面水的基本形势;就水趣而言,居舍前水系曲致,清缓而流长,或澄潭净碧;就气候来说,冬日背寒洌而迎暖阳,夏则去暑气又纳凉风;加上居处有山左拱右卫;南水以南,又有案、朝山岳俯伏;人所居之地,既近水又干爽,视野开阔,且处处植被丰富,生意盎然。岂非负阴抱阳,如封似闭,气韵生动,景物宜人?这用风水术语来说,称为“气场”(field)充沛,从美学言,叫做有“意境”。

《葬书·外篇》形容风水“四灵”之方位云:“玄武垂头,朱雀翔舞,青龙蜿蜒,白虎驯。”从对“四灵”的崇拜中,可以体会古人对村落、市镇或居舍、陵寝之基本平面布局生态之制的赞许。尚廓《中国风水格局的构成、生态环境与景观》一文指出,典型的风水结构,具有“围合封闭”、“中轴对称”、“富于层次”与“富于曲线”等特点,所言甚是。然比如这“围合封闭”(注:准确而言,应为“如封似闭”)云云,固然生气灌注,山水和谐,亦未必是超时空之生态环境的“理想国”。这是因为,这一“围合封闭”的所谓“气场”,固然其间秩序井然,曲致有情,人天互答,然则,其生态营构理念与环境诉求,毕竟还有与神秘之气、八卦方位与天命命理之思想相联系的一面。它与当代与未来建构于一定科学理性、实用兼审美的生态环境格局,自是不一。生态之制及生态之美,其品类、样式与底蕴无限丰富,总在不断地运化与演替之中,故不必也不能株守于某一模式。即使这里所面对的,是“和兑”五要素的风水生态之美,也应因时制宜,与时偕行,不必泥古,更不应加以神化。况且,这“围合封闭”的风水生态格局,正如前述,因其以《周易》后天八卦方位为平面形制,仅在东南一隅的巽位,设一出入口(水口),故即使就实用意义的交通而言,也会令今人与后人深感不便的。

第三,英国著名的中国科技史学者李约瑟曾经指出:“在许多方面,风水对中国人民是有益的,如它提出种植树木和竹林以防风,强调流水近于房屋的价值。虽然在其他方面十分迷信,但它总是包含着一种美学成分。遍布中国农田、居室、乡村之美,不可胜收,都可借此得以说明。”(36)这种“美学成分”,犹如莲华,“出淤泥而不染”,亭亭净植。钱锺书则云,“堪舆之通于艺术,犹八股之通于戏剧”(37)。

古代中华诸多画论,深受风水学(术)之濡染,恐出人意料。试举一例,以飨读者。北宋工画山石寒林、宗李成之法而别裁心曲的著名画家郭熙,撰画论《林泉高致》(注:后为其子郭思所纂集),倡所谓“画亦有相法”说。其文有云:“大山堂堂,为众山之主。所以分布以冈阜林壑,为远近大小之宗主也。其象若大君赫然当阳,而百辟(避)奔走朝会,无偃蹇背却之势也。”显然,这里所言画山之理,受启于古代风水学(术)的“龙脉”说。龙脉山势奔涌而来,“赫然当阳”,“为远近大小之宗主也”,画作中山之峰峦意象,亦必“大山堂堂,为众山之主”,然后才得主次、大小、远近、显隐与揖让之美。正如南朝谢赫《古画品录》云,“位置,经营是也”,此为画之六法之一。《林泉高致》又说:“山以水为血脉,以草木为毛发,以烟云为神彩,故山得水而活,得草木而华,得烟云而秀媚。”《宅经》卷上则引《搜神记》云:“宅以形势为身体,以泉水为血脉,以土地为皮肉,以草木为毛发,以屋舍为衣服,以门户为冠带。”两相对照而不难见出,是《林泉高致》的画论,活用了《宅经》的风水学思想。《林泉高致》此说,竭力渲染画中山水意象的灵韵葱郁,它化裁了《宅经》风水学思想中的生态之思。此又正如谢赫《古画品录》六法之一的“气韵,生动是也”之说。

不仅如此,古代风水学(术)与审美的人文联姻,是在作为《周易》后天八卦方位之祖型的洛书九数的和谐与均衡之中。正如前文一再论及,后天八卦方位的人文理念,在古代风水学(术)之中,显得尤为活跃与重要。而后天八卦方位的祖型,是洛书(见图4)。洛书的平面布局是,1(北)、3(东)、5(中)、7(西)、9(南)与2(西南)、4(东南)、6(西北)、8(东北)等九数集群。朱熹《周易本义·图说》云,洛书“盖取龟象。故其数,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此之谓也。清代著名易学家胡渭《易图明辨》卷二,据后天八卦方位,列出一个图表,且于八卦九宫方位上相应地配以九个数。该九个数在方位上的位置关系,正与洛书相同。

图4 洛书

这里值得强调指出的是,洛书九数集群,具有一个奇妙的数的结构,即无论是横向、竖向还是斜向的三数相加,其和均相等,均为十五。

这便是西方学者所说的中华远古的所谓“Magic Square”(魔方)。(38)当二十年前笔者发现这一九数集群结构的奇妙时,内心顿时充满了对洛书、后天八卦方位的敬畏与感动。

在古人那里,无论洛书、后天八卦方位及以“后天”为人文之原的风水地理,都是一个和谐且均衡的“气场”,是可以用九数集群中每三数之和均相等来加以表述的,实际是“生气”的运化灌注、动态平衡。在古人尊信的风水地理中,所谓理想的自然环境,必先天造就,人力不为,天生符契该数群的和谐且均衡,这便是所谓“命”;所谓理想的人文环境,是尊先天而以后天成之。从而,同样达成数群的和谐且均衡,这便是“运”(知命)。两者的文化本涵,在于文化人类学意义上的所谓“数”,既尊“数”又成“数”。《左传》僖公十五年云:“筮,数也。”《易传》又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数”在易筮文化及风水学(术)中,是巫性亦即“天命”(命理)兼(知命)的人文符号,它是理性意义之数学的一个渊薮,却并非数学本身,是一种非理性兼原始理性、筮数与人文意象的“神秘的互渗”,或可称之为“某种神秘的氛围、某种‘力场’”。(39)

然而,这一“数”的“阴影”结构,又在文化美学意义上,开启了关于数之和谐,尤其是关于均衡的审美。当我们摒弃古代风水学(术)及风水地理的命理与迷信因素时,那么,涵蕴于其间的审美因素,就可能显现出来,数的和谐与均衡之美,就存在于以洛书为人文祖型、以《周易》后天八卦方位为人文之原的古代风水说之中。

关于数,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数是“更高一级的实在”(40),除了数,“一切其他事物,就其整个本性来说,都是以数为范型的”(41)。这主要是就哲学角度来谈数,与古代中华洛书、后天八卦方位及风水巫性意义所说的数,在人文品格上自有不同。然而,古希腊这一学派之数的哲学,又是建构于数的绝对崇拜与种种数的禁忌基础之上的,实际并未彻底走出关于数的神性与巫性的历史与人文“阴影”。可见,从古希腊到古代中华之风水的数,两者有相通之处。

因此,当我们坚持古希腊关于美在于数的和谐或均衡这一美学原则时,实际上,已包含了对风水原型即数之和谐、均衡之审美因素的认同。就审美而言,和谐可以是一种美。作为风水地理之基型的数的和谐,虽处在命理的笼罩与纠结之中,但九数集群的每一数,与它数各各不同,却“和兑”地共处于同一“气场”之中。这种来自于数之“和而不同”(42)的系统、结构,可以包含一定的审美因素。至于说到均衡,指系统、结构的一种动态的平衡。平衡可以是对称的,也可以不对称。不对称的动态之平衡,即均衡。古人云:“升明之纪,正阳而治。德旋周普,五化均衡。”(43)此所言“升明”,指五行属火之夏(44);“德”,此为品性义;“五化”,中医养生,按五行生克律而随时序、季节之变所施予的适人、适时之调治。古人关于身心调治,依五行运替之理、时气演化之则与所谓“四维八纲”(45)而作“与时偕行”之整体、系统的考虑与把握,从而随顺与追求身心养护的“均衡”之境。此均衡,自与本文正在解读的风水审美的均衡义有所不同,但此所谓“五化均衡”,可能是均衡该范畴在中华典籍之最早的文本出处,它因“五化”的时空性而与风水审美的均衡义,具有一定的人文联系。人居风水文化,同样崇信且要求达到环境的均衡,其中包含均衡之美的审美因素,其理想模式与人文之根,便是由风水地理格局,上溯于后天八卦(九宫)方位、洛书九数集群中每三数之和均为相等的均衡,它其实也便是大化流行之郁勃“生气”的均衡。

在审美上,均衡之美,是一种事物系统、整体存在的动态平衡。艺术审美的语言、文字、线条、块面、色彩、质地、音质、音色、节奏、旋律以及大小、主次、高下、远近、俯仰、明暗、动静与显隐等因素所构成的一定的系统、结构与意象,如果能够生成一定的动态平衡,那么均衡之美,便是普遍地存有与运化、普遍可创造与传达的。由于均衡之美,总是在那种“和而不同”的前提下可能生成的,因而,它是一定系统、结构与意象之多样的整一兼整一的多样。它是对所谓“同而不和”以及杂乱甚至因对称性平衡而可能引起的呆板与蠢笨的断然拒绝。它也与单调、死寂等无缘。它其实便是那生气横溢、超然于物性之诗趣空灵的意境之美。就风水地理的生态环境及建筑美的创造而言,涵蕴于洛书、后天八卦(九宫)方位之数的均衡,在拂去其历史尘埃与巫性之人文迷氛的前提下,确可以为一座城市或村落、一个社区或民居等生态环境之均衡美的规划与设计、创造与欣赏,提供有益的启示。

注释:

①《葬书·内篇》。《风水圣经:宅经·葬书》(王振复导读、今译)云:《葬书》“托名郭璞所撰”,是因为“宋代之前有关郭璞著述的记载中,我们未见该书著录,直到《宋志》才有记载。由此似能推定,该书当为宋时托名之作。有方技家、好事者粉饰、增华成一卷二十篇,南宋蔡元定病其芜杂,删为八篇,元人吴澄又病蔡氏未尽蕴奥,遂择其要义、至纯者为内篇,粗精、驳纯相半者为外篇,粗驳当去而姑存者为杂篇。《葬书》通行本内、外、杂篇体例,仿通行本《庄子》体例,可能源自吴澄旧本”(台北恩楷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版“导读”之七“关于《葬书》”)。本文所引录《宅经》、《葬书》诸材料,均采自《风水圣经:宅经·葬书》,不另注明。

②董作宾:《殷虚文字甲编》二一○三,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48。

③《葬书》注云,“生气”者,“故磅礴乎大化,贯通乎品汇,无处无之,而无时不运也”。此乃“一元运行之气”(《风水圣经:宅经·葬书》,第81页)。

④《庄子·德充符》。

⑤《庄子·人间世》。

⑥《庄子·大宗师》。

⑦《庄子·天下》。

⑧明堂,原指古代帝王宣明政教之处,为举行朝会、祭祀、犒赏与选士之所。此为风水术语,指建筑及环境地基之前空地及水域等,古人以为有聚气之功。

⑨《葬书·内篇》云:“千尺为势,百尺为形。”《葬书·内篇》注:“千尺言其远”、“百尺言其近”。从字源看,形字从井从彡,义为阳光照临井田高处而留之影。势字从执从力,指雄性生殖。

⑩《朱文公文集·地理》。引者注:冀州,位于今河北中南部、华北大平野之腹地,属河北衡水地区,北距现北京300公里,在古代风水学中,北京、冀州属同一风水地理范围。

(11)董仲舒:《春秋繁露·天副人数》。

(12)《汉书·董仲舒传》。

(13)《论语·为政》。

(14)《论语·季氏》。

(15)《论语·雍也》。

(16)《孟子·尽心上》。

(17)《荀子·天论》。

(18)《周易·系辞传》。

(19)《答刘禹锡〈天论〉书》。

(20)《刘宾客集·天论上》。

(21)《雅述》上篇。

(22)(23)参见王振复:《周易的美学智慧》,第9章,第1节“从巫到圣:在神与人之际”,长沙,湖南出版社,1991。

(24)《东西文化及其哲学》,见《梁漱溟全集》,第1卷,第441页,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

(25)胡厚宣:《战后京津新获甲骨集》四七六,上海,群联出版社,1954。

(26)李玲璞、臧克和、刘志基:《古汉字与中国文化源》,第237页,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

(27)许慎:《说文解字》,第188页,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63。

(28)以上参见王振复:《中国美学的文脉历程》,第103—104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

(29)《经典常谈》,见《朱自清古典文学论文集》,下册,第62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30)《庄子·齐物论》有“夫大块噫气,其名为风”之言。“大块”,义为大地。

(31)本文作者出于“好玩”,曾列出自1870-2049年间人的所谓“九星”与五行、生年“运程”对照表,兼采所谓“男女命卦、方位宜忌”说(参见黄家言、张建平、高博、刘国庆:《风水胜典·风水谋局篇》,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7)等。古代风水学(术)之命理、命卦与居住方位关系问题的烦琐,超乎想象。为简约本文篇幅,这里仅采结论,恕勿赘析。

(32)参见黄家言、张建平、高博、刘国庆:《风水胜典·风水谋局篇》,第21页。本文对有关内容有所增益。

(33)罗振玉:《殷虚书契前编》二、六、五,国学丛刊社,1911。

(34)董作宾:《殷虚文字外编》八五,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48。

(35)李学勤:《走出疑古时代》,第115页,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

(36)《李约瑟论风水》,节译于“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中国的科学与文明》),范为编译,见《风水理论研究》,第336页,天津大学出版社,2005。

(37)钱锺书:《谈艺录》(修订本),第57页,北京,中华书局,1984。

(38)以上参见王振复:《巫术:周易的文化智慧》,第74—78页,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0。

(39)[法]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第20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40)(4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989b29—990a12、985b9—33,转引自范明生:《古希腊罗马美学》,第62、62—63页,见蒋孔阳、朱立元主编:《西方美学通史》,第1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

(42)《论语·子路》云:“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本义指君子道德的美善,这里仅为借用。其实在审美上,那些“和而不同”的事物系统、结构与状态,往往是美的。

(43)《黄帝内经·素问·五常致大论》。

(44)《黄帝内经·素问·五常致大论》有“火曰升明”语。

(45)四维:营、卫、气、血;八纲:阴阳、虚实、寒热、表里。是中医基础医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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